中國軍銜制度(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55~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度時,軍銜設7等2o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設而未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88年7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重新實行軍銜制度,軍銜設6等18級:一級上將設而未授、上將、中將、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軍士長、專業軍士;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1993年4月,士官軍銜增加等級,軍士長和專業軍士軍銜,由高至低各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1994年5月,將官軍銜中不再設一級上將。1995年5月1o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為3等8級:預備役少將;預備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預備役上尉、中尉、少尉。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8226;校官(兩杠)
兩杠一星是:少校
兩杠二星是:中校
兩杠三星是:上校
兩杠四星是:大校
#8226;將軍
沒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葉,直接加上金星。
一顆金星:少將
二顆金星:中將
三顆金星:上將
一、士兵軍銜肩章版面底色:6軍為棕綠色,海軍為黑色,空軍為天藍色。
士兵有兩級,列兵(現役第一年的義務兵)和上等兵(現役第二年的義務兵)。
二、士官分為一級士官、二級士官、三級士官、四級士官、五級士官、六級士官。其中一級、二級士官為初級士官,三級、四級士官為中級士官,五級、六級士官為高級士官。士官軍銜在肩章版面上綴以象徵符號和折杠。象徵符號、折杠的繁簡分別表示士官軍銜高、中、初三等和級別。三道粗折杠為六級士官軍銜;兩道粗折杠加一道細折杠為五級士官軍銜;兩道粗折杠為四級士官軍銜;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細折杠為三級士官軍銜;一道粗折杠為二級士官軍銜;一道細折杠為一級士官軍銜。士官軍銜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軟肩章。
三、兵的軍銜在肩章版面上綴以折杠,無象徵符號。兩道折杠為上等兵軍銜;一道折杠為列兵軍銜。兵的軍銜肩章為套式軟肩章。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編製軍銜,基本上實行一職編兩銜的制度,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正的《軍官軍銜條例》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職務編製軍銜為上將,其他各職級的編製軍銜為: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
正軍職,少將、中將;
副軍職:少將、大校;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