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往往有些事情,無論大小,只要有人強捂硬遮,天大的事情也會跟沒發生過一樣,悄無聲息;相反,只要有人將其公開,再小的事也不能不算個事。尤其在公安這個行當,如果有誰對觸律犯科且盡人皆知的事情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嚴格地說,便有袒護之嫌,便是違規。

江凱國念完之後盯著吳局長問,該怎麼辦。顯然吳局長對他的突然襲擊非常惱火,但還是微笑著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不予理睬。理由還是先前所說的那樣,諸如此類的信件見過得太多,且大多不可信,在他當秘書時就有所領教,各分局也常常可以收到。只要信以為真立案偵查,往往會白費精力,最終會弄得辦案人員十分狼狽難以收場,而且也影響了方方面面的關係。既然海關已經做過稽查,也有了結論,公安自然也就毫無必要畫蛇添足,狗尾續貂。

吳局長是鐵了心地要捂下這個案子了,江凱國不由自主「騰」的一下跳了起來,他不能眼看著一個有幹頭的案子泡了湯。坐在他對面的梁副局長是他的好朋友,此時一看他如此鹵莽,直給他使眼色,要他冷靜,剋制,注意策略,而在會前知道他要將檢舉信有意公開的時候還特意給他打過「預防針」。可是此時的江凱國已經不知冷靜和剋制為何物,或許在吳局長對那封信表示不可輕信之時,就已經被他扔到了爪哇國了。他拍著桌子問吳局長:「對此等大案立與不立,你能做主還是我能做主,或者是在坐的哪一位能做主?」此言一出,不大的會議室立刻「嗡」的一下,失去了原有的安靜,大家交頭接耳,議論了起來。這句話擊中了要害。對於一個重要而且知名的企業,公安局要立案必須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准,這是規定。反言之,接到舉報不立案,公安局也同樣不能自己做主,而必須如實向上稟報。立與不立,最終由市政法委說了算。

其實,江凱國對此規定原本挺有意見,因為感覺到有時束縛了公安的手腳,在法制不斷的完善之中,最終應該走向司法獨立才對。不是警服都跟國際接軌了么?可是此時此刻,只能以此堵住吳局長。善於運用規則的人,才是好樣的。他常給手下這麼說。

這句話猶如突如其來的重磅炮彈,頂得吳局長張口結舌,一時不知如何應對,愣在了那裡。

會場的氣氛有些緊張,一陣議論過後便進入了鴉雀無聲的狀態,全場的目光全部落在了吳局長的臉上。

事情弄到了這個程度,吳局長只好盡量保持著一局之長應有的風度。雖然臉色發白,白得幾乎見不到血色而且嘴唇在微微顫抖,但依然保持著從容大度的微笑,運了運氣說:「幹嗎來不來發火?這是正常的事務嘛,作為局長當然要比一個刑警隊長考慮得周全些。來不來拍桌子踢板凳的,像什麼話!」

儘管局長的口氣絲毫不軟,但存在著明顯的讓步,江凱國自然閉口不言,等待著最終的結果。吳局長最後的一句話是:「那好,既然如此,大家就議一議吧。」

江凱國高興得差點要衝出會議室,跑到空曠的院子里可勁地兜上幾圈。大家的意見當然是按有關規定如實上報,讓市領導定奪。從那以後,江凱國一直盼望著上級的好消息。可是轉眼過去了兩個多月,他卻什麼都沒有聽到。只要思維健全的人都能猜得到,立案申請肯定在市領導的某張辦公桌上擱淺了。

剛才紅色電話機驟然響起,那是專門用於內部傳遞指令的專線電話,他一聽是吳局長的聲音,以為是通知立案申請終於獲得了批准,命令他迅速準備行動。但通過話筒傳過來的,卻是讓他放掉幾個剛剛被刑警隊抓獲的嫖客。他問海順公司那個案子到底怎麼樣了,吳局長只送過來蜻蜓點水的幾個字:「市領導日里萬機,得耐心等待。」江凱國氣得將話筒狠狠一摔。

大案子你放到一邊推三擋四拖延不理,不該乾的事卻這麼上心用力。憑什麼剛抓了幾個嫖客還沒有帶回局裡你局長大人就命令放人,一到關鍵時刻就打這種電話下這種命令?說起來這次算是比較慢的了,好歹人已經帶到半道上。上次更絕,剛把幾個嫖客和妓女集中到飯店大堂,準備拉出去塞進警車,電話就過來了。為了避免這種騷擾電話,今天特意沒向局值班室打招呼。只要是日常工作,打不打招呼都過得去。沒想到還是讓這位局長大人知道了,說那幾個人在本市有經濟合作項目,必須立即放人,而且還堂而皇之地說是不能破壞投資環境,更不能影響本市的經濟建設。

他越想越氣,給內勤打了聲招呼便摔開房門幾步躥下樓梯跨出了刑警隊,然後從樓下的車棚抓過一輛摩托,頭腳踩著,二腳便噌的一下跳上去,朝著市局辦公樓呼嘯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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