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第八十九章

田芬得意地說:「我讓那小夥子對他們說,附近海域有鯊魚。」

方勝男抱住田芬笑了起來,坐在旁邊的兩位女警也聽得大笑不止。

「怪不得呢。」方勝男止住笑,接著問:「再後來呢?」

「再後來,小夥子的母親給了我一身舊衣服,讓我搭上一輛拉海鮮的汽車,離開了那裡。再後來我就到了東州。他們都是老實巴交的漁民,臨走時我安頓他們,以後不管誰來打聽都不能把實情說出去,要不就會出人命的!」

「那你是怎麼過來的?穿著游泳衣下的水,身上又沒有錢。」

「我的錢,恰恰就在游泳衣里。」田芬得意地笑笑,「本來,去夕明灣說是度假的,當時姓孟的通知我的時候,我就覺得其中有詐。一是只安排了四個人,並且那三個人都是海順公司的得力爪牙;二是,自從公安開始調查海順的時候,我就發現郝、孟二人表面上態度非常坦誠,似乎是身正不怕影子斜,背地裡卻在分秒必爭地尋找著什麼。好像他們知道公安手裡還沒有什麼證據,換句話說,就是他們內部有人,非常清楚檢舉人還沒有把重要的東西交給公安,所以他們要儘快找到檢舉人。還有一點就是,公安開始調查之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們就安排我跟姓孟的一起出了趟差,結果,我莫名其妙地丟掉了公司的四十萬塊進貨款。當時錢就壓在我的枕頭下面,房間里只我一個人,可一覺醒來那些錢就像長了翅膀,不見了。一開始我還挺納悶,搞不清小偷怎麼會知道我帶著那麼多錢,梁上君子的手段怎麼那麼巧妙,一個勁兒地怪自己怎麼睡得那麼死。但後來我就想,是不是他們已經摸到了我就是檢舉人,想用這件事套住我?接下來這種猜測就得到了證實。他們抓住丟錢這事大做文章,軟硬兼施,一會勸我不要與公司為敵,搞垮公司就是砸自己的飯碗,一會又板起臉來說那些公款丟得很蹊蹺,難以置信,貪污四十萬輕則可以讓蹲二十年大牢,重則可以判死刑。從那以後我就知道了自己很危險,也一時弄不清他們到底是怎麼就認定了我。你想,就在這個時候突然安排我去度假,我能不多個心眼兒嗎?至少,這也是他們對我施加壓力有意採取的一種手段吧。

「夕明灣是非去不可的,他們到底要玩什麼花樣我也一時猜不透,但無論如何我得做好最壞的打算,反正不想把材料交給他們。我特意買了件游泳衣,是有一道道皺摺的那一種。它最大的好處就是裡面塞點什麼進去,別人很難看得出來。我就買了一件大號背心,改成了一個帶有很多小兜的連襠內衣,然後把百元鈔票十張一組縫死到兜里。其實我準備這些的時候,是想萬一情況不對就假借游泳逃脫掉,即使不需要那樣,把錢藏在內衣里也比較安全。那天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們提議下午游泳,我回到房間穿游泳衣的時候就把它套在了裡邊,結果還真的有備無患了。」

「嘿,還真有你的!」方勝男不禁感嘆道。方勝男一直很佩服自己的這位朋友,感嘆一句便立刻收住雙唇,生怕驚動了什麼似的,恢復到屏息靜氣的狀態聽下去。

這時田芬嘆了口長氣,接著說:「雖說事前也有所準備,但一人在外,有家不敢回,東躲西藏的日子真的很辛酸。那天下水前,我脫掉了罩在外邊的衣服,外衣里裝著我的身份證和信用卡。從縝密的角度講,把這兩樣東西也一起縫到內衣里才對,可是出差在外又時不時地需要拿出來用,很不方便,再說我事前也沒想到會在那天下午,在那種情況下會被迫離開。輾轉了幾個地方,穩定在比較安全的東州之後,身份證就成了最需要的東西。住店要,租房要,在車站或公共浴室縮上一宿也得要。幸虧對女的查得不是太嚴,一般嚴厲地問上幾句也就算過去了。在氣味熏人、人員複雜的那些地方混了幾天之後,總算是找到了一位急於出租自家住宅的房主。房間不大,開價也還可以,可房東老太太見我拿不出身份證來,立馬就要我預交一年的房費。我說能不能先付半年,六個月後再付半年?她看看我,就是不同意,那口氣絲毫不容商量。沒辦法,我只好把兜里的一半鈔票交到她手裡。我想,能有個住處總是件好事,況且人家能把房子租給我這個沒有身份證的人,也算是幫了一個大忙。再說,水、電、傢具還有灶具樣樣齊全,另外還有一台可以上網的電腦,應該說蠻不錯。

「安穩下來之後,我特別想做的第一件事就給殯儀館打電話,因為我能料想到那幫虛偽的傢伙肯定會給我開追悼會的,所以就想問問在哪一天。果然從電話里打聽到了他們要舉行追悼會,而且規模還不小。當時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放下電話就閃出了到追悼現場去看一看的念頭。可能是出於好奇,還是想把那些人的嘴臉看個清清楚楚,我也說不清。我這人塊頭大,體格接近男性,所以就弄了一身破爛衣裳和假髮假鬍鬚,買張長途車票就上了車。到那兒之後,我躲進一個離殯儀館還有很長一段距離的公共廁所化了裝,然後就一步一顛地走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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