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方誌安剛剛回到家裡,電話便響起來。他拿起話筒,聽到一把久違了的聲音。
「可以出來見個面嗎?我是范玫因。」
「好的,甚麼時候?」方誌安問。
「你吃了晚飯沒有?」
「還沒有。」
「那麼,去吃頓飯吧?吃義大利菜好嗎?」
掛上電話之後,方誌安連忙去洗澡。洗澡的時候,他忍不住唱起歌來。一個女人忽然去找自己的舊情人,除了失戀,還有甚麼原因呢?以前就有一個女人告訴過他,她失戀的時候,會去找舊情人上床。
「為甚麼?」他問她。
「是要報復吧!報復現在的男朋友。」她說。
「那為甚麼一定要找舊情人?你可以找個新相識的。」
「跟舊情人上床,好像沒那麼吃虧,反正以前也上過了。」女人說。
「說的也是。」
「所以,如果你有很多舊情人,你是幸福的。每一次,當她們跟男朋友分手,她們會來找你上床。」
「那我豈不是應接不暇?」
「而且,和舊情人上床的女人,是不會有任何要求的。她們發泄過之後就會離開。」
「發泄?我是用來發泄的嗎?」
「也許我說得難聽了一點。女人去找舊情人,只是要一個懷抱,一點慰藉罷了。即使是報復,也是值得同情的。」
說這番話的女人,離開很久了,她一定生活得很幸福,因為她還沒有來找他上床。
方誌安把臉上的鬍子颳得乾乾淨淨,然後擦上須后水。范玫因是要找他來報復另一個男人吧?好吧,作為她的舊情人,他是有這個義務的。希望她還是像從前那麼可愛,沒有走了樣吧。否則,他履行義務就有點困難了。
在那家小小的義大利餐廳里看到范玫因時,方誌安的心篤定了,范玫因比從前更迷人。
「你轉工了嗎?我打電話到你的舊公司,他們說你離開了。」范玫因說。
「我辭職兩年了。」
「你跳槽了嗎?」
「不,我離開了這一行。」
「那你現在做些甚麼?」
「你每天抬起頭也會看見的。」
「跟天空有關的?」
「嗯。」方誌安點點頭。
「不會是飛機師吧?」范玫因吐了一口氣。
「為甚麼你說起飛機師的時候,會有這種表情?」
「我最近見過我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的夢想是當飛機師,可是、這個夢想沒有實現。我以為,竟然是巧合地由你去實現。」
范玫因最近見過初戀情人嗎?然後又來找他,她一定是輪流找舊情人報復了。
「跟天空有關,又不是飛機師,那是甚麼?」范玫因問。
「是鳥。」方誌安回答說,「我管理香港的鳥,是政府的雀鳥管家。」
「香港所有的鳥都是你管的?」
「可以這樣說。當然,野生的鳥我們是管不來的。我們主要的工作是監察飼養在政府公園裡的鳥,同時負責鳥類的繁殖。」
「這跟你以前做的工作完全不一樣。」
「我更喜歡這份工作。」
「是的,我記得你家裡有許多關於雀鳥的書,那時你也常常去觀烏。」
「每次你都不大肯去。」
「我比較喜歡人。」
「我卻寧願做—只高飛的鳥。」方誌安說。
「我也轉工了。」
「是嗎?」
「我在網路公司工作。我負責的是一個尋人網站。你有聽過嗎?missedpcrson.com?」
「沒聽過。我沒有人要尋找。」
「你肯定沒有?」
「當然沒有。」
「但是,有人找你呀!」
方誌安怔住了:「誰?」
「王佳佳。」
「誰是王佳佳?」
「你不認識她嗎?」
「不認識。」
「我會不會弄錯了?」
「到底是甚麼一回事?」
「她是一個住在德國的網友,小時候在香港念書。她想找她小學四年級的同學方誌安。我以為是你。」
方誌安笑了:「香港可能有一千幾百個叫方誌安的人呢!」
「對呀!我怎麼沒想到呢!跟你一起的時候,我就有點嫌棄你的名字太平凡。」
「你曾經嫌棄我的名字?」他有點不服氣。
「我又不是嫌棄你!」范玫因理直氣壯地說。
「說的也是。」
「你小時是不是在北角炮台山道中安台的寶血小學念書的?」
「對呀!」
「你念四年級時,大概是一九八O年的事。」
「是的。」
「小時候的你,是胖胖的,很頑皮,最喜歡攝影和寫生。」
「是的。」
「那你還不是那個方誌安!跟王佳佳提供的資料完全吻合。」
「等一下。」方誌安想了想,「王佳佳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熟。」
「根本你就是那個方誌安!」
「你為甚麼那麼肯定?」
「這是我的直覺!」
「我好像真的有一個女同學叫王佳佳。」
「太好了!」范玫因興奮地說,「我要你去看看是不是這個人。」
「她來了香港嗎?」
「不。你們可以在網路上聊天。」
「她為甚麼要找我?」
「不知道呀!也許她從前暗戀你吧。」
「她長得甚麼樣子的?」
范玫因笑了:「這個我不知道。」
「你找我就是為了這件事?」
「你以為是甚麼?」
「沒甚麼。」方誌安沮喪地說。
「你的鳥兒幸福嗎?」范玫因問。
方誌安抬頭看看天空。
范玫因用手指頭指指他藏在桌子下面的下半身,說:「我說的是你身上那一隻。」
方誌安的臉紅了,說:「還好。」
他的小鳥今天—點也不好呢,他心裡想。
方誌安幾乎已經把王佳佳的事情忘記了。過了幾天,范玫因打電話來催促他。
「你找了王佳佳沒有?」
「還沒有。」
「為甚麼不上網看看,你沒好奇心的嗎?」
方誌安不是沒有好奇心。然而,范玫因愈是催促他,他卻愈不想去知道自己是不是那個王佳佳要找的人。范玫因為甚麼要他去跟小學同學相認呢?那個女人可能是暗戀他的,說不定還會發展一段感情。范玫因不妒忌的嗎?她對他已經沒有半點余情了吧?
「好的,我會上網跟她聯絡。」最後,他答應了。
方誌安照著范玫因給他的網址進入了那個尋人網站,果然有一個王佳佳尋方誌安,並且留下了ICQ號碼。方誌安跟地聯絡上了。
「我想我是你要找的人。」方誌安說。
「你是方誌安嗎?你還有攝影和寫生嗎?」王佳佳問。
「已經沒有了。」
「你記得我嗎?」
「對不起,印象真的有點模糊。」
「不如我把我的照片傳過來給你看看。」
然後,方誌安看到了王佳佳的照片,蓄著一頭鬈髮的她,長得很漂亮。他開始有點印象了。小學時,他有一個長得像洋娃娃一樣,滿頭鬈髮的女同學,他最愛扯她的頭髮。她是班上最美的女孩子。
這不是飛來艷福嗎?
「我肯定就是你要找的人了!」方誌安說。
「那麼,你也把你的照片傳過來吧。」
方誌安在抽屜里找到一張自己最滿意的照片傳過去。
看過照片之後,王佳佳說:「你還是胖胖的呀!」
「喔,是的,我還有一點嬰兒肥。」方誌安尷尬地說。
「你有一個哥哥方載文,比你高一班的,長得比你可愛。」
「現在是我比較可愛。」
「他好嗎?」
「現在也是我比較好。」他俏皮的說。
「我們以前念的那所小學還在嗎?」王佳佳問。
「幾年前已經拆卸了。」
「是嗎?」失落的聲音。
然後,王佳佳說:「我記得學校裡面有一座很漂亮的小教堂,我常常一個人躲在教堂里。」
「你記得阮修女嗎?」方誌安問。
「記得!她很兇的呢!晃眼間,已經二十年了!我現在已經不去教堂,心事太多了,只怕天主聽到也會皺眉頭。」
方誌安心裡想,又是一個失戀的女人無疑了。不過,這個失戀女人比較奇怪,她不找舊情人上床,她找小學四年級的男同學上床。
幾天之後,范玫因約了方誌安在網路公司附近的Starbucks見面。
「王佳佳寫了電郵多謝我們,她說已經跟你相認了。她找你到底是為了甚麼?」
方誌安故意微笑不語。
「她現在是單身的嗎?」范玫因問。
「是的。」
「你也是單身的,那麼,你們會不會……」
「說不定呀!」
「但為甚麼會是你呢?」
「我有甚麼不好?」方誌安有點不服氣。
「我是說,找一個小學同學太渺茫了。」
「現代人就是缺乏這種情懷。」
「對了,你哥哥好嗎?」
「為甚麼女孩子都愛問起他?」
「他長得比你帥嘛!」
「可惜,他—生只愛一個女人。」
「那個女作家?」
「嗯。」
「這樣深情的男人,不是很好嗎?我也希望舊情人沒法忘記我,像遊魂野鬼,永遠沒法輪迴!」
「好殘忍的女人!」
「可是,你看來並沒有思念我呀!你早就輪迴了。」范玫因呷了一口野莓味的Frappuccino,微笑說:「有件事情要向你道歉。」
「甚麼事?」
「上次見面,我說我沒有嫌棄過你,是騙你的。」
「你嫌棄過我?」
「就是你買了一條燒肉回來的那一次。你說是要拿去拜神,我沒法接受一個會去拜神的男朋友。」
「所以,後來你走了。」方誌安恍然大悟。
「可是——」范玫因說,「我現在倒覺得無所謂,每個人都有一種迷信,只是大家迷信的東西不一樣罷了。雖然,我還是不明白你為甚麼會去拜神。」
方誌安笑了笑,沒有解釋。
那天晚上,方誌安收到王佳佳的電郵,她打算來香港找他。他答應了。他不知道為甚麼會答應。他真的想見她嗎?還是,今天晚上他感到了一點屈辱?
在約定的日子,他到機場接王佳佳。她跟照片一樣,是個美人胚子。
「你住哪一家酒店?」方誌安問。
「我沒有訂酒店,你家裡有沒有地方可以讓我住?」
他沒有猜錯。王佳佳說不定是給一個德國男人拋棄了,便來找個香港男人報復。
報復,也是要落葉歸根,認祖歸宗的。
方誌安家裡有兩個房間,他把王佳佳安頓在客房裡。
兩個人坐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他問王佳佳:
「你甚麼時候移民去德國的?」
「是五年級的時候。我的家人在那邊開餐館。我記得你也很喜歡吃東西。」
「是的。」
「你最喜歡吃香橙朱古力。」
「是嗎?」他有點愕然,他從小到大也不愛吃橙,他小時候愛吃的是朱古力豆。
「你還喜歡吃國貨公司的涼果。」
「涼果?是嗎?」方誌安—點印象也沒有。
「你不記得運動會那天,我送了一包涼果給你嗎?那天,你拿下四百公尺接力賽跑第二名。」
怎麼他完全不記得這些事情?方誌安一臉狐疑地里著王佳佳,會不會是她記錯呢?
「不過,你最喜歡的還是雀鳥。那時,學校養了幾隻白鴿,你常常去喂它們。」王佳佳說。
這個他倒是記得的。
「沒想到你現在成了雀鳥專家。改天我可以去看看你工作的情況嗎?」
「當然可以。」
「我記得你很喜歡唱歌。」王佳佳說。
他喜歡的嗎?難道他年紀大了?往事真的太模糊了。
第二天清晨,方誌安帶王佳佳到香港公園去,這是他辦公的地方。
一隻蒼鷺生病了,方誌安要喂它吃藥。
「你跟這裡的雀鳥,感情都很好吧?」王佳佳問。
「我不能對他們太好的。」
「為甚麼?」
「假如我對它們太好,它們會忘了自己是鳥。」
「那它們以為自己是甚麼?」
「它會以為自己是人,可以跟人談戀愛,於是就不肯去跟異性的雀鳥交配,那便沒法繁殖下一代了。」
「那不是很可憐嗎?」
「它們到底不是人。」方誌安搖搖頭。
「人類的歷史是由人寫的。」王佳佳說。
「那是甚麼意思?」
「如果是鳥寫的,它們可能會說,鳥對人太好,人會愛上鳥,忘記了自己是人。」王佳佳掃著那隻蒼鷺身上的羽毛說。
「是的,人和人之間也有許多誤解,何況是人和鳥呢?我以前有一個女朋友,她因為我買了—條燒肉去拜神而跟我分手。」
王佳佳笑了:「你為甚麼會拜神呢?你不像一個會去拜神的人。」
「那陣子我常常賭馬,拜神是希望自己贏錢。」
「你是賭徒?」
「不,我只是想贏一筆錢,然後買一所房子跟她一起生活。」
「她說過要你買房子嗎?」
「沒有。」
「那就是呀!」
「因為很想和她有將來,所以,想買一所房子。可是,她不明白。我現在不賭馬了,也沒有房子。」
「我記得你喜歡砌積木的。你砌過一幢房子,還拿了獎呢!你曾經擁有過一幢房子的。」王佳佳說。
「我從來不砌積木的,我沒耐性。」
「喔,是嗎?」王佳佳怔忡了片刻,「也許我記錯了,畢竟是很遙遠的事。你還記得我們有個男同學名叫翁朝山的嗎?」
「對,我們常常一起玩的。」
王佳佳舒了一口氣,說:「幸好,這一次我沒記錯。你們還有聯絡嗎?」
「小學畢業之後,已經各散東西了。」
「你有沒有他的消息?」
方誌安搖搖頭,說:「即使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認得出來。」
「對了,今天晚上,由我來下廚好嗎?」王佳佳說。
「你?」
「你忘了我家裡是開餐館的嗎?我去買菜,你下班回來就可以吃飯了。」王佳佳興緻勃勃地說。
里著王佳佳離去的背影,方誌安有些茫然。人的記憶都是有選擇性的吧:大家記著的事情,是不一樣的。這個突然闖進他生命的女人,是來尋找哪一些記憶呢?
晚上,方誌安回到家裡的時候,王佳佳已經做好了三個菜。她捧著第四個菜從廚房出來。
「這個你一定喜歡的。」王佳佳鬼馬地說。
「是甚麼?」
王佳佳掀開蓋子,說:「是黃芽白煮燒肉。是燒肉呢!」
方誌安笑了:「你真是很會諷刺人!」
王佳佳做的菜很好吃,他想,一輩子和這個女人一起生活,也許是不錯的。雖然,他對她的了解還是太少了。
「如果能夠找到翁朝山便好了,我們三個人可以聚聚舊。」王佳佳說。
「對了,愛砌積木的,好像是他。」
「是嗎?我都把你們弄錯了。真的沒辦法找到他嗎?」
「重逢也是要緣分的。」
「他現在變成怎樣呢?會不會已經結婚了?」
「他也許已經忘記了我和你。」
「會嗎?」王佳佳臉上流露了惆悵。
「說笑罷了,你長得這麼漂亮,他怎會忘記呢?」
「有一次,我一個人躲在學校的小教堂里哭,你來陪我玩搖搖,你記得嗎?」
「我不記得有這件事。」方誌安茫然說。
「哦,也許我記錯了。」王佳佳低下頭吃飯。
是他記性太壞了,還是她的記性太壞?他望著王佳佳,她一直沉默著,那個神情,充滿了沮喪和失望,她要找的那一段記憶,是真實的嗎?
他們默默地吃完那頓飯。
「我來煮咖啡吧。」方誌安說。
在陽台上喝咖啡的時候,王佳佳沒有再提起那些遙遠的往事了。她只是拿著他那本《鳥類圖監》,問他:「這是甚麼鳥?這個呢?你都見過嗎?」
他們因為往事而相聚;然而,這一刻,童年的記憶彷佛又變得陌生了。王佳佳的眼眸里,已經失去了重逢的神采。他多麼願意自己是她回憶中的那個人。可惜,他的確不曾在教堂里跟她玩搖搖。
夜裡,方誌安努力去做一個夢,希望夢回童年的日子;可是,他在床上翻來覆去,還是記不起王佳佳說的那些片段。
幾天之後,王佳佳向他辭行。
「我要回德國了。」她說。
「這麼快就走?」
「嗯,餐館需要我呢!」
「我送你去機場吧。」
「不用了。」
方誌安替她拿下行李,說:「走吧,我送你。」
分手的時候,王佳佳抱了抱他,說:
「對不起,我可能找錯了人。」
方誌安微笑著,從背包里拿了一份禮物出來,說:「給你的。」
「是甚麼來的?」
「你拆開來看看。」
王佳佳把禮物紙拆開,是一盒香橙朱古力。
「本來想遲些才送給你,沒想到你那麼快要走。」方誌安說。
「謝謝你。當我抬頭看到天上的鳥兒,我會想起你。」臨別的時候,王佳佳說。
方誌安目送著王佳佳離去。他的確是方誌安,可是,他知道她要找的是翁朝山。那些往事,是屬於翁朝山的。
回到辦公室,他打了—通電話給范玫因。
「出來喝咖啡好嗎?」他問。
在Starbucks。見面的時候,范玫因說:
「還以為安安和佳佳應該是一對的呢!海洋公園那對熊貓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這個佳佳不是熊貓,是過境鳥。」
「過境鳥?」
「是一種在移棲時,短暫停留在某個地方,然後繼續往前飛行的鳥類。」
范玫因燦然地笑了:「我們生命中,不是也有許多過境鳥嗎?」
「是的。」他微笑。
「你的鳥兒好嗎?」她問。
方誌安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小鳥。
「我是說天空上由你管理的那些。」
他的臉紅了,笑笑說:「還好。」
范玫因望著窗外的天空,說:「那就好了。有鳥兒的天空比較漂亮。」
方誌安離開Starbucks,回到辦公室。那隻生病的蒼鷺已經復原了,他把它放回公園裡,看著它拍翼高飛。
過境的鳥,只是一個美麗的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