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遙遠(3)
她想要成為時裝設計師。
她從小說喜歡時裝。她那個美麗而端莊的媽媽在友戚間是以會穿衣服出名的,雖然生活緊絀,而且不過是個家庭主婦,但傅芳儀的媽媽總是把自己和孩子打扮得漂亮和得體,她還會自己做衣服。
帶著這種遺傳長大的傅芳儀,自然也很會穿衣服,她中學時的零用錢大部分都花在時裝雜誌上。她本來想念時裝設計,為了前途,選了英國文學。媽媽說,念英國文學,畢業後起碼可以當教師,生活比較穩定。
大學第二年,她認識了比她年長七歲的李存厚,畢業之前,她意外懷了-,只得匆匆披上婚紗去。
婚後,丈夫的事業愈來愈成功,女兒在八歲那年拿到獎學金上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現在十一歲了,她將會有一個燦爛的未來。
傅芳儀突然有點爐忌自己的女兒,-面前有一片壯闊的夢想,可是,她自己呢?除了一段已經消逝的愛情和一段平淡的婚姻,她一無所有,而她已經不年輕了。幸福,到底是她所過的生活,還是那些她曾熱切地嚮往卻失落了的生活?
她望著面前那一球融掉在蛋糕旁邊的冰淇淋怔怔發獃。
那個晚上,她告訴李存厚,她要離婚。無論這個跟她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的男人怎樣哀求,她也不肯回心轉意。她已經不愛他了,這個男人只是她的親人,是她的熱土舊地,埋葬了她詩意的青春和夢想,而且已經無能力再提供她需要的愛了。她不怪他,但她告訴他,生命會在某個時刻召喚我們;召喚她的,是一片乳酪蛋糕。
那個可憐的男人以為他妻子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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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芒俯用贍養費開了一家高級時裝店。她那幾個最有野心的同學都趕在生物時鐘敲響之前結婚生孩子,只有她,重尋失落了的夢想。她要成為時裝女王。
李存厚在離婚後把香港的生意統統結束了,一個人去了加拿大魁北克,整整兩年陷在悲傷之中。兩年後,他在街上碰到一個中學時的女同學,這個女人從前很仰慕他。李存厚跟她結了婚,生了個男孩,留在那邊生活,不打算回來了。
跟傅芳儀由相識到結婚十三年之後分離,然後在異鄉遇上一個故人,過著另一種人生。他終於相信,生命會在某個時刻召喚我們,而我們唯一可以做的,是回應這種召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