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效果
做了一樁可笑的事。
由於三叔他們幾次的勸告,我跟妻居然補行了一次婚禮。
然而我並沒有完全對他們讓步。我們取了個折中辦法:不必採取普通那種娶新娘子的儀式,只是請親友喝一回酒拜一拜祖宗。
這些本來不用堅持的,可是妻不主張拜堂。
「怎樣呢,」她臉紅著。「叫我蒙一塊紅布做新娘子么?」
於是跟三叔商量了幾次,他們承認了我的辦法。
那天磕了無數頭——對祖宗牌位。對那些長輩。
那些禮節很麻煩,然而另外有一種風味。我甚至於覺得它可愛。怪不得辜鴻銘說中國這個「禮」字該譯成「Ait」哩。
從來沒這麼熱鬧過。可是只用了兩百來塊錢。一切差不多都是三叔經手的;姑媽也幫著問事,非常熱心,老是聽見她埋怨三叔這樣沒辦周到,那樣沒辦周到,哇啦哇啦象吵嘴似的。
他們多麼愛我!
晚上還來一手所謂「鬧新房,」不過新娘子比較一般的來得老練些,不怎麼害羞。他們只說了些好意的雙關話,逗大家開口笑一笑:那是一種出於衷心的笑。
腿子弄得很酸,膝踝子也發了紅。
可是我和妻彷彿又回到了年青時候一樣,彼此竟使用了點兒十幾年沒有過的溫柔。並且這局面延長到了五六天。
我沒有怎麼理會鰲弟他們。他們也不大理會我。
這幾天還很忙:要到親友家裡去「謝步」。
很滿意:大家叫妻叫「七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