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七須知要拒外人,須要先學外人的長處。於今的人,都說西洋各國,富強得很,卻不知道他怎麼樣富強的,所以雖是恨他,他的長處,倒不可以不去學他。譬如與我有仇的人家,他辦的事體很好,卻因為有仇,不肯學他,這仇怎麼能報呢?他若是好,我要比他更好,然後才可以報得仇呢。日本國從前很恨西洋人,見了西洋人,就要殺他,有藏一部洋書的,就把他全家殺盡。到了明治初年,曉得空恨洋人不行,就變了從前的主意,一切都學西洋,連那衣服頭髮,都學了洋人的裝束(日本從前用中國古時的裝束)。從外面看起來,好像是變了洋人了,卻不知他恨洋人的心,比從前還要增長几倍。所有用洋人的地方,一概改用日本人,洋人從前所得日本人的權利,一概爭回來,洋人到了日本國,一點不能無禮亂為,不比在中國,可以任意胡行。這是何故呢?因為洋人的長處,日本都學到了手,國勢也和洋人一樣,所以不怕洋人,洋人也奈何他不得。中國和日本,正是反比例,洋人的長處一點不肯學,有說洋人學問好的,便罵他想做洋鬼子;洋人的洋煙(日本一切洋人的東西都有,只有洋煙沒有),及一切沒有用的東西,倒是沒有不喜歡的。更有一稀奇的事,各國都只用本國的銀圓鈔票,不用外國的銀圓鈔票(日本一圓的銀圓,本國不用,通行中國),自己的銀圓鈔票,倒難通行,這也可算保守國粹嗎?平日所吃所穿所用的東西,無一不是從洋人來的,只不肯學他的製造,這等思想,真真不可思議了。有人口口說打洋人,卻不講洋人怎麼打法,只想拿空拳打他,一經事到臨危,空拳也要打他幾下,平時卻不可預存這個心。即如他的槍能打三四里,一分時能發十餘響,鳥槍只能打十餘丈,數分時只能發一響,不學他的槍炮,能打得他倒嗎?其餘洋人的長處,數不勝數。他們最大的長處,大約是人人有學問(把沒有學問的不當人),有公德(待同種卻有公德,待外種卻全無公德),知愛國(愛自己的國,決不愛他人的國),一切陸軍、海軍、(各國的將官,都在學堂讀書二三十年,天文、地理、兵法、武藝無一不精,軍人亦很有學問。)政治、工藝,無不美益求美,精益求精。這些事體,中國那一項不應該學呢?俗語道:"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若有心肯學,也很容易的。越恨他,越要學他;越學他,越能報他,不學斷不能報。就是這時不能學得完備,粗淺也要學他幾分,形式或者可以慢些,精神一定要學(精神指愛國,有公德,不做外種的奴隸)。要想學他,一定要開學堂,派送留學生。於今的人,多有仇恨留學生的,以為留學生多半染了洋派,喜歡說排滿革命,一定是要扶助洋人的。不知外面的洋派,不甚要緊,且看他心內如何(於日本可知)。他說排滿革命,也有不得已之苦衷(前已說過,不是故意要說這些奇話),想得利益。(留學生若是貪圖利益,明明翰林進士的出身不要,倒要做斷頭的事,沒有這樣蠢了。至於忍恥含羞,就學仇人的國,原想習點本領,返救祖國,豈有為洋人用的理?即有此等人,也只有待他敗露,任憑同胞將他捉來,千刀萬剮,比常人加十倍治罪,此時卻難一筆抹殺。)同胞!同胞!現在固然不是為學的時候,但這等頑固心思,到了這個時候,尚不化去,也就不好說了。第八須知要想自強,當先去掉自己的短處。中國的人,常常自誇為文明種族,禮義之邦。從前我祖宗的時候,原是不錯。但到了今日,奸盜詐偽,無所不為,一點古風也沒有了。做官的只曉得貪財愛寶,帶兵的只曉得貪生怕死。讀書的只曉得想科名,其餘一切的事都不管。上中下三等的人,天良喪盡,廉恥全無,一點知識沒開,一點學問沒有,迂腐固陋,信鬼信怪,男吸洋煙,女纏雙足,遊民成群,盜賊遍野,居處好似畜圈,行為猶如蠻人,言語無信,愛錢如命。所到的國,都罵為野蠻賤種,不準上岸,不許停留。國家被外國欺凌到極處,還是不知不覺,不知恥辱,只知自私自利。瓜分到了目前,依然歡喜歌舞。做農做工做商的,只死守著那古法,不知自出新奇,與外國競爭。無恥的人,倒要借外國人的勢力,欺壓本國,隨便什麼國來,都可做他的奴隸。一國的人,都把武藝看得極輕(俗話好鐵不打釘,好漢不當兵),全不以兵事為意,外兵來了,只有束手待斃。其餘各項的丑處,一言難盡,丑不可言。大家若不從此另換心腸,痛加改悔,恐怕不要洋人來滅,也要自己滅種了。第九須知必定用文明排外,不可用野蠻排外。文明排外的辦法,平日待各國的人,外面極其平和,所有教堂教士商人,盡要保護,內里卻刻刻提防他。如他要佔我的權利,一絲兒不能。(如他要在我的地方修鐵路、買礦山,及駐紮洋兵,設立洋官等事,要侵我的權利的,都不許可。)與他開起戰來,他用千萬黃金請我,我決不去。他要買我糧餉食物,我決不賣。(俄國在東三省出重價向日本商民買煤,日本商民硬不賣與他。)他要我探消息,我決不肯。在兩軍陣前,有進無退,巴不得把他殺盡。洋兵以外的洋人,一概不傷他。洋兵若是降了擒了,也不殺害。(萬國公法都是這樣,所以使敵人離心,不至死戰。若一概殺了,他必定死戰起來,沒有人降了。)這是文明排外的辦法。(現在排外,只能自己保住本國足了,不能滅洋人的國,日後仍舊要和,故必定要用文明排外。)野蠻排外的辦法,全沒有規矩宗旨,忽然聚集數千百人,焚毀幾座教堂,殺幾個教士教民,以及遊歷的洋員,通商的洋商,就算能事盡了。洋兵一到,一哄走了,割地賠款,一概不管。這是野蠻排外的辦法。這兩種辦法,那樁好,那樁歹,不用講了。列位若是單逞著意氣,野蠻排外,也可使得。若是有愛國的心腸,這野蠻排外,斷斷不可行的。第十須知這排外事業,無有了時。各國若想瓜分我國,二十歲以上的人不死盡,斷不任他瓜分。萬一被他瓜分了,以後的人,滿了二十歲,即當起來驅逐各國。一代不能,接及十代,十代不能,接及百代,百代不能,接接千代。漢人若不建設國家,把中國全國恢復轉來,這排外的事,永沒有了期。有甘心做各國的奴隸,不替祖宗報仇的,生不準進祖祠,死不準進祖山,族中有權力的,可以隨便將他處死。海石可枯,此心不枯,天地有盡,此恨不盡。我後輩千萬不可忘了這二句話。十個須知講完了,又有十條奉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