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梗概
首言馮府兄妹談婚事。(開頭一句是「同是這中秋節,馮梅生與妻、妹也在家中小宴,卻風光不同,無心賞天上團圓的明月,卻在議論馮秋芳與王民治將來能否團圓。」)(以下見另頁所記)。
梅生想出了以黃府為二人相見的場所。於是先期約好。婉卿接待秋芳及其嫂。梅生找不到王民治,再回黃府,秋芳說不用找了,已知其何在(此用耳語)。梅生兄妹回家后,秋芳始說:婉小姐曾告訴她:王民治近來常到郭家打牌。但殊坦然不以為意。秋芳堅持不再與民治先晤,而梅生亦認為秋芳一定有辦法一舉俘虜民治,專心為秋芳辦妝奩——從上海買來一套新房傢具,柚木的,馮退庵的二姨太親自選購的,價一千多元,也運到了。秋芳嫌太貴。梅生又出一小小檀香木盒,內有錦匣數只,啟其一,乃鑽石耳環一付,比黃豆還大;又有鑽石胸針,則更大,周圍繞以紅寶石,作心形。又最新式瑞士名產女式金手錶一。秋芳戲謂其兄:你哪裡發了橫財?梅生又謂其妹:他已問過朱競新甚至郭琴仙本人,民治只是解悶,而且近來也不去了。婉小姐的判斷是不錯的。
梅生夫人:現在離婚期只有半個月了,你們商定了結婚是新式呢,舊式。梅生:我打算新式,借商會禮堂行禮,宴會兩家合辦,在王府。因為我們住城外,這樣才方便。明天同伯申說,大概他也贊成。
梅生又說:聽說錢良材來了,明天是重陽,我想請他來家小酌,有事和他商量。秋芳和嫂都說:真想見見這位錢大少爺,婉小姐是不大佩服人的,可就是佩服這位表哥。
梅生等哪裡料得到他們說這話時,良材正在黃府,第二天他卻走了。
王伯申與梅生雖繫世交,但兩家一在東門外,一在西門邊,相距遠。又梅生和夫人在縣裡的日子少,秋芳則除寒暑假外都在學校,而且寒暑假也常居上海馮退庵(買辦)處或梅生之滬窩。因此王、馮兩家內眷極少往來。現在因提婚期,梅生在縣日子多,秋芳因不喜那教會女校,暑假后不去了,而因陽曆十月中旬要結婚,所以在家。
王民治不願之風聲傳到馮家,梅生不以為意,說民治不敢反抗父命,妹子那樣人材,敢說縣裡除了婉小姐,便算妹子,結婚後民治自然伏伏貼貼。梅生夫人以為最好乘此一個多月使二人先相認識,「製造愛情」,言之再三,梅生只好同意。但秋芳不願上王門,而看來民治也不願來馮家(因為梅生知道民治自尊心極強),只有在第三家會面。梅生想起黃和光家,秋芳極願,因為極想結識婉卿。
於是約期,秋芳與其嫂拜訪婉卿,和光自然不避。梅生去約民治,不料民治到郭家打牌去了,梅生料想不到,如何能找到。此時有容已進省讀書,父親怒其多嘴,又考她的功課極糟,英文不會簡短句子,甚怒,不讓她回來吃哥哥的喜酒。民治悶極,故由宋少榮引其至郭家,此為第三、四次矣。
次日,梅生從朱競新口中知民治常往郭家,大疑。朱倒為民治辨白。梅生歸告其妹,妹倒說:他這是學你。梅生愕然。
(另一寫法)秋芳與婉卿一見如故,婉已知民治誤會而不樂此姻及近日出入郭家事,故當梅生找不到民治而來黃府發話時,婉即附耳告秋芳以民治必在郭家,並為民治辨白。秋芳深信婉,故即止其兄不必找了。回家后始將婉語告其兄,並謂自己倒不因此而生疑,理由是民治在上海讀書,並無涉足花柳叢中,而且,這郭琴仙不是半開門,守身如玉(這是梅生也相信的);最後,民治、琴仙雙方絕對不會發生做夫妻的妄想,因為門第等等,太懸殊了。民治如果想發泄性慾,則縣中私娼如四寶、六寶之類,相貌也不壞,必到那裡去而不到郭家了。於是梅生及其妻也釋然,從此不再為秋、民二人會面設法。而秋芳與嫂倒常去黃府,遂與婉卿成為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