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使用粉刷含有專業化的意味。美容院化妝師一定用粉刷。若誰家的梳妝台上也放著粉刷,則說明女主人對化妝的重視與在行。
fad快潮
來去匆匆的短暫流行。熱得快,冷得也快。常常表現為較為誇張或前衛的形式。消費者為追逐時髦一哄而上,但因其本身有不切實際或其他致命的缺陷而一下子消失得無蹤無影。
20世紀30年代的上海,曾有一些人提倡戶外裸體運動,儘管喧鬧一時,但僅是曇花一現。80年代在香港曾流行的「乞丐裝」,看上去破破爛爛卻索價不菲,這在浮華的香港自然無法持久,上市數周后即無人問津。此二例皆為快潮典型。
有些快潮第一次問世雖不為世人接受,草草收場,但時過境遷,數十隼后復出卻有了不同的遭遇。如比基尼泳裝。1946年被法國時裝設計師埃姆(JacquesHeim)和亥爾德(LouisReard)首次推出,僅熱鬧一時;至60、70年代它以更簡潔的形式再現時,才真正流行起來。
falseeyelashes假睫毛
假睫毛或許不能算是一個時髦辭彙,但它的所指絕對是一個時髦物。曾幾何時,中國婦女的化妝術還只限於自己偷用一點唇膏,如今則已成套成系列,有時更需假手於名師名家、形象顧問指點,甚至作整體策劃,儼然一個大工程。假睫毛只是眾多化妝品之一,但頗有象徵意義。不過,當眼睫毛也可作假,那像鳥翼一樣扑打從而今男人心頭一熱的濃密睫毛竟是人造的,男人目迷五色,辨別妍媸真是從何談起。
俗話道:光棍眼裡揉不進沙子,淑女眼中卻要裝上假毛,想來不會舒服。記得在1989年上海舉行的首屆時裝模特兒大賽上,有一位進入十佳的選手裝上假睫毛后神經性地眨眼睛。奇怪的是在表演現場並不顯眼,電視轉播時在熒屏上卻看得一清二楚。決賽中她的成績可想而知。
familyman住家男人
住家男人,是晚上在家陪太太的已婚男士。當然可以看看書,看看電視,或做其他事情,讓太太去煮飯洗衣打毛衣。住家男人不參加都市夜生活。不去酒吧不去舞廳不去卡拉OK,儘可能地不參加晚上的應酬。這樣他們與現代都市文化中最時髦的部分失去了聯繫。即使他們當年留過洋,曾經風流倜儻,成了住家男人後,衣著打扮慢慢地就變得保守甚至落伍。但他們對於社交禮儀的熟諳又使他們不至於太不修邊幅。他們大多數善自修飾,衣著得體,懂得如何將精緻做得仿若無意,所以他們的衣冠楚楚不會顯得咄咄逼人。
住家男人是屬於不那麼浪漫的一群。住家男人雖然不是工作狂,但至少忠於職守,大部分還稱得上是事業有成。所以他們雖然沒有夜生活,卻難保不加加夜班。但是,他們偶爾遲歸一定會記得在電話里打聲招呼。
現代型妻子的較高要求,讓住家男人隊伍的壯大變得更加迫切,同時提供了一塊陽光雨露充足的生長土壤。家庭為住家男人增添了底氣,他們下事情就少了一分毛糙多了一分穩健。住家男人不太會將自己置於太激烈或太逼仄的境地,因為他們總記得要為「後院」留出一點進退的空間。不過,你可別指望件家男人愛美人會拋棄江山。
一句話,住家男人經營事業也經營家庭。它是熱衷於夜生活的時髦男子的反襯,是想回歸傳統的浪子的航標。
fan發燒友
指熱心的追隨者、迷戀者。英文fan相對中文「發燒友」更時髦,熱心的程度也更高,常達到狂熱而不可理喻的地步。20世紀80年代以前,我們只把它譯為什麼什麼迷。因此發燒友才是真正的時髦辭彙。
我們常常用「發燒友」去形容足球迷、音響迷、流行歌曲或歌星的迷戀者。奇怪的是我們很少用發燒友去指追隨時裝潮流迷戀名牌時裝的人,雖然她們(也是女性居多)的行為完全稱得上「發燒友」。
fashion時尚,時髦,時裝
基本的詞意是事物的形式或做事的方式。演化為流行的東西或時髦的事物。由於時裝是流行的典型,所以此詞也用來專指時裝。衍生詞或片語有fashionable(時髦的)、highfashion(高級時裝)、streetfashion(街頭時裝)、massfashion(大眾時裝)等。
時髦的不一定是美麗的,不一定是優質的,甚至不一定是新的(舊東西也會變時髦),但常常很貴。追求時髦追求流行的人常常忘記了本質的重要,常常會失去對真善美的判斷力。但是,時髦的東西確實有一種難以抵禦的誘惑,使你在一段時間內為之迷戀。
心理學家佛留格爾(J.C.Jlugel)曾描述過一種有關時裝或時尚的體論:時髦之所以為時髦,就在於它不那麼時髦或還沒有真正流行;等一件東西一種服裝真正流行大家都穿都用,那就不足為奇,換句話說也就不時髦了。錢鍾書先生曾批評佛留格爾並沒有把這個現象分析清楚,但是誰能說得清這個奇怪的時髦現象呢?
fashioncolor流行色
在特定時間和區域,被大多數人所接受或採納的顏色。
對於很多人來說,「流行色」是一個本身也相當時髦的詞;對干喜歡看看服飾報刊的人來說,是一系列令人眼花鏡亂的色名;對於擁有一定的服飾知識的人來說,是每季變換的色卡或色立體坐標。色彩學的物理和數學原理使普通消費者產生敬畏,而色立體的使用和色坐標替代色名,為流行色帶上了科學的神秘光環。
在聽流行色的普及講座或看流行色雜誌的時候,很多人會皺起眉頭擔心地說:「色卡上那麼多的流行色,我記都記不住,你還不如告訴我什麼顏色不流行呢!」他們的話其實也有一定的道理。對於消費者來說他們並不需要記住色卡上的每一種顏色,事實上他們也不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不用那麼精確,他們也不用那麼全面。他們只要明白,流行是一種趨勢一種走向,明白今年的流行色比去年更潔凈更亮麗還是更柔和更渾厚,等等。把去年的色卡前年的色卡與今年的色卡並排放在一起,這種趨勢和走向就會一目了然。
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服飾傳統,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群體有著不同的服飾習慣,每個人又有著不同的服飾嗜好或偏愛。這些傳統、習俗和嗜好都會在服飾色彩上有所反映,沒有必要因追求流行而拋棄這一切。服飾上的傳統色、習俗色和嗜好色構成了服飾的基本色。服飾的基本色在服飾中佔據的比重較大,流行色佔據的比重較小。我們選用一兩種流行色與我們的基本色一起搭配,我們既保持了自我又跟上了時代。
有的服裝不宜採用流行色,因為流行色變化太快。對於一般的消費者,選購裘皮大衣不必考慮流行色,添置羊絨套裙不必考慮流行色。衣服越貴重越正規,我們考慮流行色的分量越小。相反地,T恤衫花布裙一類的服飾就可以大膽地使用流行色。
穿了並非流行色的裘皮大衣或羊絨套裙,可以配上流行色的套衫或圍巾。甚至一枚別針一對耳環一副項鏈,那上面的一點點流行色,也可以使整套著裝變得時髦。流行色並不一定要大面積地使用,流行色常常只是點綴色,流行色可以有畫龍點睛之妙用。
很多人相信流行色按以下方式推廣:專家(流行色發布機構)→廠商→零售商→消費者,專家是源,而消費者是流。這種稅法當然也有一定道理,但並不全面。試問專家們是如何預測流行色的呢?一大批流行色專家從世界各地攜帶各種提案來到巴黎,一起商量下一季的流行色提案。每組提案都有靈感來源:熱帶雨林、唐三彩、大海、陽光……這樣的方法看上去簡直像是藝術創作。但流行色專家並非藝術家,他們沒有多少創造力,他們也並不需要多少創造。他們關於將要來臨的流行色的想法還是來自消費者。他們調查研究消費者上一季採用最多的顏色,注意找出哪些是較新出現的、有上升勢頭的顏色。他們分析消費者的心理,拚命地想窺探消費者的內心猜測在下一季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形勢下,消費者會喜歡什麼顏色……
所以,消費者既是流又是源。專家所做的是歸納總結和分析,他們的預測可以幫助廠商和零售商,使飄蕩在生活與感覺中的流行色、使印在紙上的流行色變成買得到的商品。
fashiondesigner時裝設計師
對於時裝設計師或服裝設計師,有過如下定義:以服裝畫或實際材料來表現有關服裝創意或構想的人。他們可以擁有自己的企業,可以受雇於人,也可以是自由職業者。這個定義顯然是國際性的。設計師的本質是富於創造性。他最重要的工作是構思。有的設計師又會畫又會做,如巴黎的拉格費爾德;有的設計師會做不會畫,如夏奈爾;有的設計師會畫不會做,如紐約的比爾·布拉斯;有的設計師不會畫不會做,如派瑞·埃立斯;有的設計師會畫會做但既不畫又不做,如麗茲·克萊本。但他們都善於構思和創新。
構思和創新是一切藝術家和設計師的共性。時裝設計師又有其個性。由於時裝設計是一個既富於藝術魅力又與人們生活緊密聯繫的領域,時裝設計師就不能住進象牙之塔。他們不能無拘無來地構思和創新,他們必須受制於市場的規律,必須屈尊俯就地去取悅消費者。時裝設計師創作的不是純藝術(可以偶爾為之),而是商品,是某個時期某種人在某種場合可以穿用的商品。
中國的時裝設計師是隨著20世紀80年代初席捲全國的改革開放浪潮出現的。當這個禮儀之邦的人民以空前的熱情和愛美的天性掙脫了種種束縛之後,對時裝或美麗衣裳的追求就成為他們對生活中一切美好事物追求的象徵。與此同時,他們也把自己對時裝的熱愛賜給了時裝的創造者。於是,時裝設計師就重寫了灰姑娘的故事,從灰頭上面彎腰曲背的衣匠裁縫,變成了戴桂冠、背畫夾、捧鮮花,並由花枝招展的模特兒簇擁著在聚光燈下亮相的藝術大師。
十餘年過去了。時裝設計業仍呈愈演愈烈之勢。服裝院校的時裝設計專業招生處被踏破了門檻,蟻聚雲集的青年才俊都懷揣著成為一名時裝設計師的夢想。但同時也有著困惑和疑慮。設計圈內有了不少響亮的名字,但這些名字還沒到家喻戶曉的程度,更沒有像一些報刊宣稱的那樣走上了國際舞台,我們見識了不少時裝表演,但市場上並沒有多少打著設計師品牌的時裝;我們陸續發現了不少設計新秀,但結果常常是不知所終。所有這些事實都使我們感到,除了熱鬧的捧場之外,我們還需要一點冷靜的思考。
fashionillustration時裝畫
更學院氣一點的叫法是「時裝效果圖」。表現服裝設計構思的繪畫、線條、造型、色彩、光澤和面料肌理為時裝畫的要素。有水彩、水粉、鋼筆、色鉛筆、油畫棒、簽字筆、麥克筆、剪貼和電腦繪製等不同種類。風格則分為寫實、裝飾、誇張等。目前大專院校時裝設計專業的師生較多採用毛筆或鉛筆勾線加水彩或水粉的畫法。可以將面料的輕重厚薄肌理表達得細膩傳神且便於修改。麥克筆、電腦等新式繪畫工具則提供了一個更便捷更富視覺衝擊力的表達方式。
時裝畫回其特殊的美感形式成為一個專門的畫種,如時裝廣告畫、時裝插畫等等。在專業圈內一些時裝畫家亦頗有知名度,但不像時裝設計師那樣被大眾所熟悉,如法國的安東尼·魯匹茲、埃爾代、埃里克、勒內·布歇,義大利的威拉蒙蒂,美國的史蒂文·斯蒂波曼、羅伯特·揚,日本的矢島功等等。中國的劉元風、陳聞等造詣不低,但知名度不如以上諸位。他們在時裝畫中創造出來的曼妙意境,往往會使人忘記時裝畫對時裝設計而言還只是一個遠遠沒有到達終點的驛站。
即使是寫實的時裝畫,其人物的比例也是誇張的,頭小身長,人頭比例遠遠超過古希臘理想的一比七。時裝畫中的人及其服飾,比時裝攝影更遠離現實。例如,巴托(Jeanpatou)的時裝畫很招人喜歡,但再看演員路易絲·布魯克斯(LouiseBrooks)穿著他的作品所攝的照片,就使人禁不住有點失望。
fashionphotography時裝攝影
以時裝或相關時尚為主題的攝影。
加拿大著名時裝評論家斯多查說:「時裝是通過夢想來推銷的。」整個時裝業的繁榮就是建築在女性對完美的。履憬與夢想之上的。時裝攝影能把女性模糊不清的隱秘夢境變為具體的視覺形象。時裝雜誌,特別是其主要的構成部分時裝攝影,也是造成這些夢境的原因和反映這些夢境的鏡子。
為達此目的,時裝攝影必須以形象的魅力打動人心——要能引起人們的興趣,激發人們的慾望,並把他們帶入一個夢幻的世界。攝影是一種現代人的鴉片,而時裝攝影,作為其娛樂分支,能在一瞬間改變人們的視覺形象,並把他們帶入一個更加吸引人的存在領域。時裝攝影能使人在看過畫面形象后,產生一種仿效的衝動,從而推動時裝的行銷。就像我們業餘讀小說時一樣,人們通過小說的情節,把自己引入另一種嚮往中的生活,扮演他想做而現實生活中又不可能做的角色。
最早的時裝攝影與肖像有著密切的關係。1824年約瑟夫·尼塞福爾·尼普斯發明攝影術后不久,肖像攝影就佔有重要的地位。真正的時裝攝影始於本世紀。早期時裝攝影與特權緊密相連,主要反映上層社會的生活方式和愛好。
時裝攝影的特殊功能是能展現時裝的魅力以及人們在某一時期的穿著方式。但這個明顯而簡易的目標卻是包含在一種複雜的、難以言述的感受中。時裝攝影所表現的時裝之美,有時美得驚人,攝人心魄;有時散發著優雅馨郁的芳香;有時情趣詼諧,幽默滑稽。這種美使人感到伸手可觸卻又彷彿是飄渺如幻,可望而不可及的。為了追求時髦,服裝必須在流行到社會上之前超前拍好(正如人們所說的那樣,「有點像預先寫好的女人自傳」),時裝攝影正是用這種超前性來影響時裝,時裝畫報上的最新形象吸引著女人的目光,影響著人們對時尚的追求。時裝攝影的另一目的是要描述時裝與女人的某種真實性。但通常,用來摹畫這種真實性的模特兒都是一些時髦女性理想化的視覺形象,而且服裝也是經過職業時裝編輯精心選配的。所有這些時裝攝影所固有的、追求完美的、獨斷的權威性,使其創造出來的形象註定帶有廣泛的吸引力。
時裝攝影要達到的目的通常具有時限性,再美的時裝也不會永遠流行。但就其攝影本質來說,它卻具有永恆的魅力。時裝攝影首先意味著人們瞬間的欣賞性,但也要經得起時間的重新檢閱。它所拍的對象是一種帶有內在逐漸過時性的東西,拍攝結果可以是一幅。怕人的、曇花一現的美麗畫面,也可以是一幅不朽的傳世佳作。
時裝攝影並不真正反映現實生活中這一側面的內在本質,雖然它們也許確實具有攝影所表現出來的那種風格。時裝攝影基本上注重於追求表面形象和效果,以及如何顯示這些表面細節。它們是時裝的紀實性文獻。
時裝攝影為我們提供了一份獨一無二的、有價值的、有關時代風尚、社會生活、人的情感和行為方式的記錄,使我們理解當前流行的文化趨向——藝術影響、戲劇風格、社會潮流、沙龍的變化格調及新聞攝影報道等,它們無疑都對時裝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有時攝影師幾乎是無意識地披露了他們那個特定世界的極端但卻完整的時裝信息,因為他們身處那個時代,而且只是簡單地用手頭現有的東西來表達那個時代的迅疾多變的時裝信息。但有些攝影師卻是以闡述精華的態度來創作,通過模仿潮流,採用特殊的照明效果,引入與新藝術流派精神相符的道具,布置彩畫幕布等戲劇布景,引入新的人工製品或新發明的辦法,來獲得所要達到的藝術效果。當攝影師深入野外,尋找自然風光時,時裝攝影師就反映出人們日益增長的對旅遊的興趣和一種返樸歸真的意念。
fashionpress流行媒體,時裝媒體
流行媒體是指傳播流行(以時裝流行為主)信息的大眾媒體,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其中首推雜誌為目前流行媒體的主體。1627年,世界上第一本報道時裝的雜誌《風流信使(Mercuregalant)》在巴黎誕生,成為傳播時裝流行信息的先驅。隨後,電台、電視等大眾媒體逐漸介入時裝領域,構成一張覆蓋世界地球村的巨型網路。電視因普及程度高、聲色並茂、直觀生動,成為影響最大的流行媒體。20世紀末興起的電腦熱則帶給流行媒體令人無法估量的前景。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時裝媒體湧現的速度是驚人的,使統計都變得難以精確。各種女性類、生活類雜誌大量刊載時裝內容。流行在這裡被捕捉、被定格、被傳閱、被評說、被模仿、被創造……時裝界也因此變得更熱鬧,無風也起三尺浪。
fashionseason時裝季節
指時裝變換的周期,它受流行變化客觀規律的影響,也是廠商營銷策略的結果。
中國人向來有按季節更換衣服的習慣,所以有「四季衣裳」之說。國外的時裝界卻有不同的做法。法國巴黎的高級時裝界有一年兩季的傳統。成名和想成名的設計師每年都要舉行發布會——春夏時裝發布會和秋冬時裝發布會。會上由設計師獨立或在時裝廠商的支持下推出一個時裝新系列,售予來自世界各地的零售商。時裝從設計室流傳到大街小巷大約要八個月時間,所以這一季的發布會閉幕之日,就是準備下一次發布會的開始之時(半年六個月),其餘兩個月花在發布會的設計、進行工業化生產和打通銷售渠道上。
美國紐約或洛杉磯時裝界則有「一年六季」之說。設計師一年要開六次發布會——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豪華旅遊季和節日假日季。如1月份舉行春季發布會,4月份舉行夏季時裝流行發布。「豪華旅遊季」發布會一般在11月初開。北美人見到秋風蕭瑟嚴冬將至,就想南下去墨西哥或瓜地馬拉等地旅遊,而且往往乘坐豪華客輪,享受船上的游泳和日光浴等種種遊樂設施。囊中羞澀而遊興不減的人也可坐飛機或自己開車去,到了南美海灘照樣嬉水或躺著曬太陽。這季發布會的規模較小,主要是泳裝和旅遊時裝等。
「節日假日季」發布會主要推出用於聖誕節和新年的時裝,召開時間幾乎緊接在前一季之後。聖誕節前後是西方人家人相聚和各種晚會頻繁召開的時候,所以這季時裝多為夜禮服和裘皮大衣等豪華服裝,包括許多用作互相饋贈禮品的服裝。北美許多商店的利潤全靠聖誕節前這一陣子的購買熱潮,由此可知這一季時裝發布會的重要性。
fashionsense流行感
指時裝設計師和消費者對流行的敏感程度。也指具體某款時裝或服裝所表現出的流行特徵或因素。對流行敏感的設計師善於推出符合流行的作品,對流行敏感的消費者知道什麼是最時髦的服裝和妝飾。
有些消費者要求有個性的時裝,他們不希望穿與別人雷同的時裝;某些設計師要表現自己的創造性,不滿足於隨波逐流。這都無、怖議。但是,流行是不可忽視的。流行就如一列滿載的長長的列車,入座其內的消費者和設計師雖然心懷異志,但也只能跟著它呼嘯而去,誰能改變它的進程?消費者在挑選符合自己個性的服裝時,會不知不覺受流行的影響,把那些在色彩、質地、廓形和裝飾風格上與流行人趨勢一致的服裝看作是自己正中下懷的東西,因為他們就生活在流行之中。所以,一些成功的服裝大公司,不斷地拿出看似獨具一格骨子裡卻與時尚完全一致的東西,就像在如來佛掌中翻筋斗的孫悟空。可惜我們有不少設計帥太高傲,瞧不起那些商業氣太濃的「設計」,不願意認真思考一下那些公司成功的秘訣。於是我們在設計比賽中,在一些商店櫥窗里,就常常會看到一些似乎是時代毫不相干、孤立存在的東西。
feathers羽毛,羽飾
作為時裝、帽子、髮型等裝飾之用的羽毛。早在原始部落時期,人類就會用色彩斑瀾的羽毛來裝點自己。中世紀的歐洲人開始用羽毛作為時髦的帽飾,男女都用。此後不論帽子的款式如何變化,用羽毛來裝飾成了一種風雅習俗。最受歡迎的羽毛有孔雀羽、鷺鷥羽、風鳥羽等等。羽毛有的被做成流蘇綴在相沿,有的在上面鑲上珍珠插在帽頂。各種形狀的羽毛與其他蕾絲、緞帶、鮮花、珠寶、模型帽子等頭部裝飾品共同構成高聳入雲的髮式,造成一種矯飾華貴的風尚。
20世紀初,插在帽頂的羽毛已經高得出奇,這對可愛的鳥類造成了災難。美國的一些「協會」出面進行干涉,企圖依靠強制性的保護鳥類措施來抑制這股「鳥羽熱」,然而收效甚微。直至二戰之後,人們用羽毛裝飾帽子的熱情才漸漸消退。
20世紀末,無奇不用的時裝設計師再一次將目光投向誘人的鳥羽,將它用於夜禮服的設計中,同時,還有將裘皮加工成羽毛狀的細條用作飾邊的做法。
feminine有女性氣質的,女性化的,陰柔的,女性化
20世紀90年代以來,feminine成為時裝界的一個時髦辭彙。它確實具有標誌性的意義。因為上一個10年,正好是現代服裝史上女裝最不強調女性魅力的時代。「女性化」這個詞,乍一看應該是用來修飾男裝的(90年代的男裝確實也有女性化趨勢,如西服面料變得輕薄而有懸垂性,廓形和風格線中曲線的意味增多),但它主要還是用於女裝,還是因為曾經有過這麼一個「女裝男性化」的階段。
所謂女性化的女裝,就是服裝被用來進一步強調女性的特點和魅力。這裡所謂的特點和魅力,當然是比較傳統的。抽象一點說,便是可用嫵媚、嬌柔、婉約、妍麗、妖燒一類的詞來描述的那種整體印象;具體地講,就是女性的體態特點,所謂纖秾得中,所謂三圍等等。所以服裝就變得合身,胸是胸,腰是腰,臀是臀,還要進一步理想化,於是各種內衣流行。中國的女性要獲得像歐美女性那樣的身材,不得不藉助衣服(至少是外衣)以外的東西,吃藥、搽藥、鍛煉、器械,還有就是襯墊和綁束。於是一下子大家都脫胎換骨,三日不見鄰女,便得刮目相看。
90年代的女性化當然有不那麼傳統的成分,特別是不那麼合乎中國傳統的部分。中國的傳統精神是含蓄,而西方現代的前衛的精神比較張揚。女性身體的魅力不再是閨房帷帳之內的事。所以薄、透、露等等也變成女性化時裝的重要成分。在中國的大都市,以前夏天一到,滿街是打赤膊的男性,現在幾乎看不見了。女性當然不會打赤膊,但穿衣的效果卻與不穿差不了多少。97年、98年時裝報刊上又開始吐露男性化趣味,但只要上述風景依舊,女性化的潮流也依舊穩據上游。有人分析眼下的女性穿西服與男性有何不同,男士們要穿硬領襯衫扣好扣子打領帶,女士們在西服內則什麼也不用穿,至少天橋上的名模們是如此。
fitness合身,健康
解釋之一是合身。90年代女裝廓型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合身,而且合身的程度越來越高。在女裝的影響下,男裝的合身度也在提高。解釋之二是健康,這也是這幾年越來越受重視的熱門話題。保齡球、高爾夫、健身操等不僅僅是體育鍛煉,也是時髦活動。無論取哪一種解釋,fitness都足以躋身於時髦辭典。
fittingroom試衣室
大型購物中心或商場的時裝櫃檯及時裝專賣店中讓顧客試衣的地方。最簡單又最常見的試衣室是一個可容納7一2個人的小房間,裡面有掛衣鉤及一面穿衣鏡。試衣室門外也鑲嵌著一面頗大的穿衣鏡。這樣顧客可以在較自由的空間與較充足的光線下左右前後審視衣著效果,並徵詢一下陪伴前來購衣的朋友的意見。
試衣室在整個購物過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之大。在未達成買賣關係之前,仔細衡量一下時裝與自己相適合的程度,對雙方都是負責的做法。躲在試衣室里穿脫衣服的時候,也是顧客避開售貨員動聽的介紹與熱情推薦靜心作出抉擇的好時機。當你最後一次換下試穿的新衣從試衣室走出來時,就該告訴售貨員你的決定了。購衣的決定也許80%來自於試衣室。
行家有一點忠告:不要在沒有試衣室的商店買較為重要或昂貴的衣服。
foundation粉底
從foundation「基礎、襯底」的意思便可猜出幾分粉底的用途。上粉底是化妝比較基礎的一環。那些覺得青春無忌的女孩也會為隱約可見的雀斑或皮膚上其他的小疵點所苦惱。輕輕上一層粉底,不僅可以蓋掉明顯的斑點而且會瞬時填平皮膚上所有的溝溝壑壑,使之呈現出瓷器般的光潔細膩。用過粉底的面孔,套用一個詞,可謂之「不留手」,但它卻「留妝」,使彩妝便於固定。還有隔離作用,是皮膚的人工屏障。市面上新品櫃著力宣傳的防晒粉底,據說可以抗紫外線。
高品質的粉底對皮膚面面俱到的滋養保護,吸引了眾多女性頗為放心地將花樣容顏託付於它。但顏色如選擇不當或塗抹過厚,那種慘白無人色的效果就像恐怖電影一樣令觀者心跳過速。
粉底是相當專業的名詞。與傳統的「敷粉」、「施白」相比,粉底道出了現代化妝的複雜性。說到底,粉底只是化妝複雜漫長過程中的一個步驟而已。
freelance自由職業
由中世紀的「自由騎士」引伸而來。現指未簽約的,與他人或單位不存在法律強制效力合作關係的,多為從文從藝之人,如自由撰稿人、自由設計師等等。
20世紀90年代,簽約在中國時裝界是個極具魅力的辭彙。張肇達、王新元、吳海燕、劉洋等設計師與實力雄厚的服裝企業簽約,都是新聞捕捉的熱點。與簽約相對的自由職業,也是個使用頻率極高的時髦辭彙。自由職業的作家、畫家、藝員、模特、時裝設計師的數量,已經大到讓人無法忽視。他們享受著無拘無束的自在生活,但有時也要以生計的窘困為代價。由於工作性質的不同,在中國時裝界,大多數自由撰稿人和自由職業模特兒要比自由職業設計師過得輕鬆一點。
fur裘皮
帶毛鞣製而成的動物毛皮,用作服飾材料。常見有狐皮、貂皮、羊皮和狼皮等。經處理過的原皮取自大動物的稱hide,取自小動物的稱skin。去除毛鞣製好的稱leather,也就是革或者鞣革。
裘皮服飾在我國有很長的歷史,商代甲骨文中已有表現「裘之制毛在外」的象形字。
現代西方國家曾掀起反對穿裘皮的運動。一些超級模特兒們,曾團結在動物保護主義的旗幟下。她們一起裸體拍攝了那張著名的Poster——「我們寧願裸體也不穿裘皮!」的照片,裘皮服裝業曾回此蕭條多年。
但是,這些運動支持者的一些偏激做法也頗使人反感。他們在機場用西紅柿或雞蛋砸那些穿裘皮大衣女性之類的事,常使相信理智和能用常識判斷是非的人遠避這些運動。
20世紀90年代以來,情況慢慢在改變。1996年,迪斯尼真人版《101斑點狗》,以及由瑪當娜主演的《貝隆夫人》的上演,也許並不像傳媒所宣揚的那麼重要。引人注目的卻是gucd、D&g、MichaelKors、MarcJacobs、gallianoandDior紛紛選用裘皮作首選衣料。當年在那張反對穿裘皮的裸照中亮相的超級名模NaomiCampbell,如今為義大利的Jendi穿上鑲黑貂皮的大衣,毫不遲疑地行走在大橋上。而美國著名的歌飼作家CarolConnors也多年來第一次敢於穿著白貂皮大衣在《紐約時報》記者的鏡頭前扮靚。
裘皮熱,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