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出手擋不住

高人出手擋不住

「這小子最近有筆大生意過我手上,我不打算放水,所以今兒准沒好事,你講話小心,什麼都不能答應,就算幫忙也辦不到,更絕對別占他便宜,他給什麼都不能拿!」臨下計程車,他還叮囑老婆:「三請、四請,面子上不能不去,我可是真不願意,所以他要開車來接,我都回了,我說『你要是來這一套,我就不去!』咱們這包禮也不輕,只得他一頓飯,兩不欠嘛!好聚好散,老同學一場。」又轉身捅了捅兒子:

「你也聽著,別拿人家東西,事關老子的操守,不是開玩笑的!」

有錢人就是有錢人,院子大得像個小公園,還帶荷花池呢!池邊木蓮樹,正開著一朵碗大的白花。

「在台北,這已經是稀有的植物。」他感慨地說:「小時候,我家院里有一棵,公家改建挖掉,十幾年不見了。」

「挖起來送你,如何?」

「笑話!我哪兒有院子種?」心裡一驚,他馬上把臉掛了下來,回頭看老婆,正在那兒讚賞女主人的衣服:

「這名家款式的衣服,只有你這高個兒穿起來漂亮!」

「這哪兒叫款式?沒腰沒身的,誰穿都一樣,不信換給你穿穿看!」說著就把他老婆往屋拉,卻被他及時吼住了。

紅木大圓桌,薄胎米瓷,外加銀托銀蓋,菜更不用說了。

「桑島的海鮮,尋香園的排翅,福壽齊的小點心……」主人一樣樣地介紹:「你堅持不上館子,我只好出去打點了,要是再來個你老家的名產汾酒。就更妙了!對不對?哈哈哈………」

他支吾地點頭,心裡卻在計算一桌菜的價錢。

拍!主人一擊掌:「您老哥這一點頭,我還真想起,多年前有位高人送過這麼一瓶酒,沒捨得喝。」說著打開酒櫃。

他趕緊衝過去阻止:「已經開了一瓶XO,不要拿別的了。」

「哈哈!你慢了一步。」砰地一聲,主人已經打開了瓶蓋。

「不成!不成!放回去。」他脹紅著臉堅持。

「已經開了嘛!老同學,不要這樣嘛!你不喝,我喝行了吧!」

正巧那邊兒子打翻了果汁,太太急著拿餐巾擦桌子。

「桌子沒關係,應該先照顧小孩兒嘛!」倒是女主人掏出白手帕,跪在地上為孩子擦拭,跟著自己進去換了衣服,想必身上也被弄髒了。

「都十六歲,明年考大學了,還跟小孩子一樣冒冒失失的。」他皺著眉對孩子說:」快點吃完;自己坐車去補習。」

「我們送他。」

「不用!他認得路,每次到附近打電玩,都自己坐公車。」

「打電玩?」

「可不是嗎?非要玩那種叫什麼『火鳥』的進口機器,動不動就是幾十塊錢!」老婆拍著兒子,還笑呢!

餐后四個大人坐在荷花池邊聊天,木蓮的香,讓他有些陶然,卻又不得不隨時提高警覺,所幸男主人居然沒再提那筆生意。

告辭已是近黃昏了,女主人提個小袋子出來,拉著他的老婆的手:

「你老公說什麼禮也不準送,我們女人例外,而且是舊的,我原來穿的那件,剛才已經叫傭人送出去改過,下襟剪短,一定正合適!」

他老婆嚇了一跳,近乎尖叫地喊:「不行!不行!聲音直發抖。「唉!剪都剪了,我也不能穿了,又不是新衣服,你怎麼這樣呢?」

老婆回頭看他,兩眼惶恐。他點了頭。

「這才對嘛!」男主人拍拍老同學的肩膀:「你不准我送東西,一根小樹枝總成吧!」舉手便折下那朵木蓮花,遞到他手上:「童年!童年!回憶一下。」

他的臉又脹紅了,倒退著往大門移動,豎直食指:

「君於一諾啊!不推開車送。」

「當然!當然!」男主人舉起雙手作成投降的樣子:「而且車子送令郎去上課了,等在補習班門口,說不定正送令郎回家呢!」

七天之後,他的孩子再不用老遠到天母打「火鳥」了,因為有人運了一台到門口。他一生不曾見過孩子那副興奮的樣子,東西又沒處退,只好留了下來。

十天之後,他又看到那個案子。猶豫了一整天,臨下班,批了「可」。

「想一想」

「他」為什麼會簽原本不打算批准的公文?

因為接受了對方的盛情的款待,並收了禮物!

但是讓我們回想一下,「他」得到了什麼?

不過是一餐豐盛的午飯、兩瓶酒、一件衣服、一朵花、孩子上下補習班的一趟私家車接送,和一個電玩。全部加起來,也值不了什麼錢!

「他」不是原先堅持不接受對方的饋贈嗎?為什麼還會接受?

這就是故事的重點了——

因為那都是無法拒絕的東西,當他要拒絕時,已經來不及了!

那不是一百萬塊錢,一輛車,一隻都彭打火機或一隻勞力士金錶,那些具有有形價值,又可以退還、拒收的東西!

菜是由各大餐館叫的,你能退嗎?

酒已經「砰」地一聲打開了,你能再密封得跟以前一樣嗎?

白手帕為孩子擦身體,你能讓手帕不臟嗎?

衣服已經剪短了,你能再把布接回去嗎?

唯一一朵木蓮花已經折了下來,你能使它長回去嗎?

孩子已經送了,你能叫時光倒流,車子退回嗎?

電玩已經放在你的門前,你能運回給不知名的發貨人嗎?(雖然你猜到是誰送的,但無法證明)

送禮人的高明,就在這兒了!他知道你不會接受,所以送出你不得不接受的東西。

有一種人敬酒,你非喝不可,因為他說:

「如果您看得起小弟,就一定喝了這杯,我先干為敬!」

一仰頭幹了杯,你能不喝嗎?不喝就是看不起他。

更狠的人,是當他把酒倒人口中,酒杯先不離嘴,兩眼圓瞪瞪地盯著你,看你喝不喝,如果你還是不喝,他一低頭,原來」含」在口裡的酒,又吐回了杯子!

真臟!也真狠!

問題是,世上多少英雄、豪傑,堅守原則的人,就這樣不得不妥協了下來!

日本幫會的人犯了大錯,常自己切下一截小指,呈給幫會的長老或被虧欠的人、對方如果接受那用白布包著的血淋淋的手指,就表示原諒犯錯的人。

有幾個人看到這種場面,會不接受呢?

手指已經切下,再也接不回去,你忍心不接受嗎?

當禪宗大師慧可,拜達摩為師的時候,達摩本來不想收,但是後來為什麼收了呢!

因為慧可砍下自己的手臂呈上去!

連達摩祖師這樣「定」的人,都不得不改變初衷啊!

再往前想吧!

公元前二二七年,燕太子丹用什麼方法?使荊軻願意赴那「壯士一去不復還」的死亡約會——刺秦王!

很簡單,也很簡單!

當荊軻跟太子丹出遊,撿地上瓦片丟著玩的時候,太子立刻捧上金塊,來替代瓦片。

當他們一起騎千里馬出去,荊柯無意中說了一句「千里馬肝美」,太子立刻殺了千里馬,把馬肝奉上。

當荊柯看到彈琴的美女,讚賞一句「好巧的一雙手」時,太子立刻把美女的雙手剁下,用玉盤盛來送給荊柯……

好狠的燕太子丹!又是多麼懂得「送禮之道」的燕太子丹哪!因為他知道,最毒的禮.是當對方想拒絕時,已經來不及的東西。儘管「千里馬的肝」和「美女的雙手」,都是那麼不合情理地被犧牲,卻如同「慧可的手臂」一般,叫你無法「不領這份情」!

怪不得荊柯要感嘆他說:「太子對我大厚了!」

總而言之,這世上送「有形禮物」給你的人,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以一種莫明其妙、毫不合理的方式,捧上禮物,又使你不得不接。即使不接,也不得不百分之百領情的人!

如果真碰上這種人怎麼辦?

一、你要保持高度警戒,在他開酒、折花,掏手帕之前,先一步擋住他!

二、你用苦肉計對苦肉計。將那電玩放在門口,任它日照雨淋,或捐給公益團體。

把那名貴的衣服捐去慈善義賣,再送一個大紅包,給帶孩子上下課的司機!

用非常的手段,應付非常的對手!這是千古不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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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歸情,理歸理,好話醜話最好都說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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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你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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