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從那天晚上第一次遇見露絲·莫爾斯起他已刻苦攻讀了一周,卻仍不敢去看他。他曾多次鼓起勇氣要去,卻總團顧慮重重而取消了決心。他不知道該什麼時候去看她。沒有人告訴他,他又害怕冒險,鑄成難以補救的大錯。他已擺脫了原來的朋友和生活方式,卻又還沒有新的朋友。除了讀書再也無事可做。他讀書時間極長,若是普通眼睛即使十雙也已受不了,可他的眼睛很好,又有極健壯的身體作後盾。而且他的心靈已長期休耕,就書本上的抽象思維而;二,已經休耕了一輩子,最宜於播種。他的心靈還沒有厭倦書本,總用它尖利的牙齒緊緊咬住書本上的知識不肯放鬆。
一周過去,他似乎已過了好幾個世紀。舊的生活舊的觀點被遠遠拋到了身後。他啃了些需要作多年準備才能閱讀的書。今天讀過時無用的哲學,明天讀超前時髦的哲學,腦子裡的概念矛盾抵觸,弄得他暈頭轉向。讀經濟學家也一樣。在圖書館的一個書架上他發現了卡爾·馬克思、李嘉圖、亞當·斯密和米爾①,這一家的深奧公式無法證明另一家的思想已經過時。他弄得糊裡糊塗,卻仍然想弄個明白。他在一天之內對經濟學、工業和政治都發生了興趣。他從市政大樓公園經過,發現一大群人,中心有五六個人在使勁大聲地辯論;爭得面紅耳赤。他上前去聽,從這些人民哲學家們嘴裡又聽見了一套陌生的新語言。辯論者有一個是流浪漢,有一個是勞工煽動家,還有一個是法學院的學生,其他的入則是愛說話的勞動者。他第一次聽見了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單一稅制,也聽說了種種論戰不休的社會哲學。他聽見了數以百計的新術語,它們所使用的領域是他那可憐的一點閱讀所不曾涉獵到的。他無法緊跟討論,只能猜測和估計包裹在這些陌生詞語中的意思。還有個黑眼珠的旅館服務員,是個通神論者,有個麵包師聯合會會員是個不可知論者。一個老先生大談其「存在便是正確」的奇怪哲學,談得大家目瞪口呆。另一個老先生則滔滔不絕地講著宇宙和父原子與母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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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嘉圖(DavidRicardo,1772-1823),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AdamSmith,1723-1790),蘇格蘭經濟學家。米爾(JohnStuartMill,1806-1873),英國哲學家,政治經濟學家。三人都是古典經濟學家。
馬丁·伊甸幾小時后離開那裡時腦子已是一片混亂。他匆匆忙忙趕到圖書館查了十多個不常見的詞語的定義,離開圖書館時又在腋下突了四本書:布拉伐茨基夫人①的《秘密學說》、《進步與貧困》、《社會主義精義》和《宗教對科學之戰》。倒霉的是他竟從《秘密學說》讀起。那書每一行都有些威風凜凜的多音節詞,他不認識。他坐在床上熬夜讀著,查字典比看書的時候還多。查過的生詞太多,第二次見面又想不起來了,還得再查。他想了個辦法。用筆記本把定義抄下來,抄了一頁又一頁,可仍然讀不懂,一直讀到凌晨三點,讀得頭昏腦漲,卻沒抓住書上一個根本思想。他抬起頭來,屋子彷彿像海上的船在起伏顛簸,於是他咒罵了幾聲,把《秘密學說》往屋裡一丟,關掉煤氣燈,安下心來睡覺。讀另外三本書時他也未必更走運。並不是因為他腦子笨,不管用,他的腦子是能思考這類問題的,只是缺乏思想訓練和思考工具罷了。他也估計到了這一點,曾經考慮過別的不讀,先記住同典上每個詞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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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布拉代茨基夫人(MadamePetorwnaRlavatakv,1831-1891),俄羅斯通神學家、美國通神學會創始人、通神學主張人應靠自覺和沉思默想等去理解上帝。
不過詩歌倒給了他安慰。他讀了許多詩,比較樸實平易的詩人給了他最大的樂趣。他愛美,在他們的詩平找到了美。詩歌像音樂一樣打動著他。實際上讀詩正為他即將承擔的更沉重的工作作者準備,雖然他此刻並沒有意識到。他的頭腦是一頁頁的白紙,他讀到而且喜歡的許多詩便大段大段地輕輕鬆鬆地印了上去。他立即在朗誦或是默讀時體會到那些印刷出的詩章的音樂與美,從中獲得巨大的快樂。然後他在圖書館一個書架上並排發現了蓋利的《希臘羅馬神話》和布爾芬奇的格言時代人那是一種啟發,是射入地蒙昧的黑暗中的巨大光明。地讀起詩來更津津有味了。
借書處的人因常在那兒見到馬丁,便對他十分熱情,他一進門總對他點頭、微笑打招呼,因此馬丁便做了一件大膽的事。他借了幾本書,趁那人在卡片上蓋章時急忙說道:
「啊——我有件事想請教你。」
那人微笑了一下,聽他說。
『你要是認識了一位小姐,而她又叫你去看她,你該多久以後再去?」
又是緊張,又是流汗,馬丁覺得襯衫緊貼到了他肩上,粘住了。
「我看,什麼時候都可以去,」那人回答。
「不錯,可這事不同,」馬丁反駁,「她……我……你看,是這麼回事:沒準兒她不在家。她在上大學呢。」
「那就再去第二回呀。」
「我沒說清楚,」馬丁遲疑地承認,然後下定決心把自己交給他擺布。「我算是個粗人,沒見過什麼世面,而這個姑娘所具有的我完全沒有;我所具有的她又完全沒有。你不會認為我在胡扯吧?」他突然問道。
「不,不,一點也不,你放心。」那人回答,「你的要求超出了詢問台業務範圍,不過我們非常願意為你效勞。」
馬丁望著他,感到佩服。
「我若是能侃得那麼順當就好了,」他說。
「你說什麼?」
「我說如果我說話能夠那樣輕鬆、有禮貌等等就好了。」
「啊,」對方明白了。
「那麼,什麼時候去最好呢?下午——午飯後多過一會兒?或是晚上?星期天?」
「我給你出個主意,」圖書管理員臉上一亮說,「你不妨先打個電話問她。」
「好的,」他說,抓起書想走。
卻又轉身問道:
「你跟一位小姐說話——比如說,麗齊·史密斯小姐——你是叫她『麗齊小姐』,還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圖書管理員權威地說,「總是叫史密斯小姐——在感情更深以前都這麼叫。」
馬丁·伊甸的問題就像這樣解決了。
「什麼時候都可以來,我整個下午都在家,」他結結巴巴問她什麼時候可以去還書時,露絲在電話里回答。
她親自到門口來迎接他。她那雙女性的眼睛一眼就發覺了褶痕筆挺的褲子和他身上那難以說清的微妙變化。他那臉也引起了她的注意。精力充沛,近於專橫,身上似乎有精力流溢,像浪潮一樣向她撲來。她再一次感到了那種慾望,想偎依過去尋找溫暖,她的心區不摩納悶:他的出現為什麼會對她產生這樣的作用!他在服地招呼和握手剛出再次感到了那種蕩漾的幸福之感。兩人的差異是:她冷靜而有節制;而他卻滿臉通紅,紅到發狠。他又是那樣笨拙蹣跚地走在她的後面.甩著肩膀危險地晃動著身子。在大家坐下之後他才輕鬆下來——比他估計的輕鬆多了。是她故意讓他輕鬆的。她為此所表現的親切體貼炒地越發瘋狂地愛上了她。兩人先談讀過的書,談他崇拜的史文用和他{理解的勃朗於;然後她便一個話題一個話題引他談下去,同時思考著怎樣才能對他有所幫助。打從第一次見面之後她就常常考慮這個問題;她想幫助他。他來看她,希望得到她的同情與關懷,從前可沒人這樣做過。她的同情出於母性,並不傷害他的自尊她的同情也不可能尋常,因為引起她同情的人是個十足的男子漢,一個能使她同處女的畏懼則震動的男子漢,一個能用陌生的念頭和感情使她歡欣震顫的團於僅他那脖子原來的誘惑依然存在_一想到用手摟住它地使陶醉;這山似乎是一种放縱的衝動,但她已差不多習以為常;她做夢也不普恩到一場新的戀愛會以這樣的方式出現,也沒意識到地所引起的這種情扈竟會是愛情。她只覺得不過是對他發生了興趣,認為他具有許多港注的優秀素質,不是等閑之輩而已。她計至有些行善濟人之感。
她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愛他;他卻不同,他明白自己在愛她,想念她。他一輩子從沒有過這樣的刻骨相思。他愛過許,是因為美;但在遇見她之後愛情詩的廣闊天地便對他敞開了大門。她所給他的喀爾比《寓言世界》和《希臘羅馬神話》要深沉得多。有一句詩在一周前他是不屑再想的——「上帝的情人發了狂,但求一吻便死去。」可現在那句詩卻在他心頭纏繞不去。他愕然於這話的奇妙與失實。他凝望著她,知道自己是可以在親吻她之後就歡樂地死去的。他覺得自己便是上帝那發了狂的情人,即使封他做騎士也不會讓他更為驕矜得意。他終於明白了生命的意義,明白了自己來到世上的原因。
他凝望著她,聽著她講述,思想越來越大膽。他回味著自己的手在門口握著她的手時的狂歡極樂,渴望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有時落到她的唇上,便如饑似渴地想親吻她。但那渴望全無粗野、世俗的成分〔那兩瓣嘴唇闡述她所使用的詞語時的每一動作都帶給他難以描述的歡樂。她那嘴唇絕非普通男女的嘴唇,絕非人問材料製成,而是純粹性靈的結晶。他對那嘴唇的要求跟催他親吻其他嘴唇時的要求似乎絕對不同。他也可能親吻她的嘴唇,把自己血肉之後印上去,但必帶有親吻上帝的聖袍的惶驚與狂熱。他並未意識到自己內心這種價值觀的變化,也不曾意識到自己望著她時眼裡所閃動的光跟一切男性愛欲衝動時的目光其實沒有兩樣。他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目光會那麼熾烈、強悍,它那溫暖的火苗會攪亂她的方寸。她那淪肌使髓的處女之美使他的感情崇高,也掩飾了它,使他的思想達到清冷貞純如星星的高度。他待知道自己眼裡放射的光芒是會大吃一驚的。那光芒橡暖流一樣浸潤了露絲全身,喚起了她同樣的熱情,使她感到一種微妙的煩亂。那美妙的闖入干擾了她的思想,逼得她不時地重尋中斷的思緒,卻不明白乾擾從何而至。她一向善於言談,若不是她確信此人出類拔草,這種干擾的出現是會使她困惑的。她非常敏感,認為這個從另一世界來的旅人既具有這樣獨特的氣質,他能令她如此激動也就不足為奇。
既然她意識背後的問題是怎樣幫助他,她便把談話往那個方向引,但終於挑明了問題的卻是馬丁。
「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告訴我,」他開始了,對方的默許使他的心怦怦地跳,「你還記得吧?上次我在這兒說過我不能談論書本上的問題是因為不知道怎樣談。是的,從那以後我想過許多。我曾多次去圖書館,但是讀到的書大都超過了我的能力。也許我還是從頭學起的好。我沒有多少有利條件。我從小就努力讀書,但是去圖書館用新的眼光看了看書,也看了看新書,便差不多得到了結論:我讀的書都不合適。你知道牧人帳篷里和水手艙里的書跟你們家的書是很不一樣的。我讀慣了那種書。不過,不是自誇,我跟我的夥伴們還是不同。不是說我比跟我一起流浪的水手或牛仔高明——我做過短時間牛仔,你知道——但我總喜歡書,能到手什麼就讀什麼,所以,我認為我跟他們的思想不一樣。
「現在來說我想說的問題吧!我從來沒走進過像你們家這樣的房子。一個禮拜前我來這兒看到了這兒的一切就很喜歡。你、你母親、弟弟,和一切。這些我以前聽人說過,在有些書里也讀到過,等到一看你們家,呀,書本全變成了現實。我要說的是:我喜歡這個,需要這個,現在就需要。我想呼吸跟你這屋裡同樣的空氣——充滿書籍、繪畫、美麗的事物的空氣。這兒的人說話輕言細語,身上乾淨,思想也乾淨。可我呼吸的空氣里卻一向離不開吃飯、房租、打架、『馬尿』,談的也儘是這些。你走過房間去吻你母親的時候,我認為那是我所見過的最美好的東西。我見過各式各樣的生活,卻沒想到現在見到的會比我周圍的人見到的高出不知多少倍。我喜歡看,還想看得更多,看到不同尋常的東西。
「不過我還沒說到本題。本題是:我也要過你們家的這種生活。生活里除了灌『馬尿』、做苦工和流派還有許多內容。那麼,我要怎麼才能做到呢?我該從抓什麼入手呢?你知道,我是樂意靠雙手打天下的。要說刻苦我能刻苦得大多數人吃不消。只要開了頭,我就可以沒日沒夜地干。我向你提這個問題你也許會覺得滑稽。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我最不該問的人就是你。可我又不認識別的可以問的人——除了亞瑟以外。也許我應該去問他。如果我——」
他住了嘴。他精心設計的計劃只好在一個和伯的可能性問前打住了。他原該問亞瑟的,他這是在出自己的洋相。露絲並沒有立即開口。她一心只想把他這結巴笨拙的話語所表示的質樸甲純的意思跟她在他臉上看到的東西統一起來。她從來沒見過一雙眼睛表現過這樣巨大的力量。她從中讀到的信息是:這人什麼事都辦得到。這信息跟他口齒的遲鈍很不相稱。而在這個問題上她的思維卻迅速而複雜,對他的純樸沒給予應有的評價。不過她在探索對方心理時也感到了一種強對,彷彿見到一個巨人在鎖鏈下扭來扭去地掙扎。她終於說話時臉上滿是同情。
「你自己也明白,你需要的是教育。你應該回頭去讀完小學課程,再讀中學和大學。」
「可那得花錢呀,」他插嘴道。
「呀!」她叫道,「這我可沒想過。你總有親戚可以幫助你吧?」
他搖搖頭。
「我爸爸媽媽都死了。我有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姐姐已經結丁婚,妹妹我猜不久也要結婚。還有好幾個哥哥——我最小,——他們非不肯幫助人。他們一直就在外面闖世界,找錢。大哥死在印度,兩個哥哥目前在南非,還有一個在海上捕鯨,一個跟著馬戲團旅行——玩空中飛人。我估計我也跟他們一樣。我從十一歲起就靠自己過日子——那年我媽媽死了。看來我只好自修了,我想要知道的是從什麼地方開始。」
「應該說首先要學會語法。你的語法——」她原打算說「一塌糊塗」,卻改成了「不特別好」。
他臉紅了,冒汗了。
「我知道我上話多,用的詞你許多都聽不懂。可我只會用這些詞說話。我也記得許多書上撿來的詞,可不會發音,因此不敢用。」
「問題不在你用什麼同,而在你怎麼說。我實話實說你不會生氣吧!我沒有叫你難堪的意思。」
「不會的,」他叫道,心裡暗暗感謝她的好意,「你就直說吧,我得要知道。我覺得聽你說比聽別人說好。」
「那麼,你剛才說,『Youwas』to①就不對,應該說『Youwere;你說『I'm』也不對,應該是說『Isaw』。你還用雙重否定來表示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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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從這裡開始的一大段露絲談的都是馬丁語法上的問題。英語語法有自己的規律,無法用相應的漢語對譯。這裡直錄原話。好在大都是基礎語法,略有英語基礎的人都不難理解。
「什麼叫『雙重否定』?」他問,然後可憐巴巴地說,「你看,你講了我都還沒懂。」
「我看是我還沒向你解釋,」她笑了,「雙重否定就是——我看——比如你剛才說『非不肯幫助人』,『非』是一個否定,『不肯』又是一個否定,兩個否定變成肯定,這是規律。『非不肯幫助人』的意思不是不肯形助人,而是肯幫助人。」
「這很清楚,」他說,「我以前沒想過。這話並沒有『不肯幫助人』的意思,對不對?我好像覺得『非不肯幫助人』不自然,沒說明他們是否肯幫助人。我以前從沒想過,以後不用非字就行了。」
他那迅速準確的反應叫她吃了一驚。一聽見提示他就明白過來,而且糾正了她的纏失之處。
「這些東西你在語法書上都可以學到,」她說下去,「我還注意到你話里一些其他的問題。在不該說『don』t』的時候你也用『don』t』。『don』t』是個壓縮詞,實際是兩個詞。你知道不?」
他想了想,回答說:「是『donot』。」
她點點頭,說:「可你在該用『dosenot』的時候也用『don』t』。」
這可把他難住了,一時沒明白過來。
「給我舉個例子吧,」他說。
「好的——」她皺起眉頭嘟起嘴唇想著。他看著她,認為她那表情非常可愛。「It
don'tdotobehasty'①。把『dont』分為『donot』,這句話就成了『Itdonotdotobehasty』,當然是大錯特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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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意為:匆忙是不行的。這裡的don't應為doesn't,亦即doesnot。
他在心裡翻來覆去地琢磨。
「你覺得這話順耳么?」她提示。
「不覺得不順耳①呀,」他想了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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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覺得不順耳」原文作「Can'tsaythatitdoes",句中用了does而沒有錯用do。
「你說『不覺得不順耳』為什麼不用『do』而用『does』呢?」她追問。
「用『do』聽起來不對呀,」他慢吞吞地說,「可剛才那句話我卻無法判斷。我看我這耳朵沒受過你那種訓練。」
「你用的『ain't』①這詞也是沒有的,」她著重說,那樣子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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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ain't:是無文化的英美人的用語,被誤用作amnot,arenot,甚至isnot,hasnot,havenot的壓縮形式。
馬丁又臉紅了。
「你還把『been』說成『ben』,」她說下去,「該用過去時『Icame』時,你卻用現在時『Icome』。你吞起尾音來也厲害。」
「你指的是什麼?」他的身子彎了過來,覺得應當在這樣傑出的心靈面前跪下。「我吞了什麼?」
「你的尾音不全。『and』這個字讀作『a-n-d』,可你卻讀了『an』,沒有『d』。『ing』拼作『in-g』,你有時讀作『ing』,有時卻讀掉了『g』。有時你又把單詞開頭的輔音和雙母音含糊掉。『them』拼作『t-h-e-m』,可你拼成『em』——啊,算了,用不著一個個講了。你需要的是語法。我給你找一本語法書來告訴你怎樣開始吧!」
她站起身時他心裡突然閃過社交禮儀書上的一句什麼話,急忙笨拙地站了起來,卻擔心做得不對,又害怕她誤會,以為她要走了。
「順帶問一問,伊甸先生,」她要離開房間時回頭叫道,「馬尿是什麼?你用了好幾回,你知道。」
「啊,馬尿,」她笑了起來,「是土話,意思是威士忌。啤酒什麼的,總之能喝醉你的東西。」
「還有,」她也笑了,「話若沒有說到對方就不要用『你』。『你』踢入是分不開的。你剛才用的『你』並不全是你的本意。」
「我沒懂。」
「可不,你剛才對我說『威士忌、啤酒什麼的,總之能喝醉你的東西』——喝醉我,懂了沒有?」
「啊,有那個意思么?」
「當然有,」她微笑,「要是不把我也扯進去不是更好么?用「人』代替『你』試試看,不是好多了么?」
她拿了語法書回來后,搬了把椅子到他身邊坐下了——他拿不定主意是否該去幫她搬。她翻著語法書,兩人的頭靠到了一起。她在提綱契領告訴他他該做什麼功課時,他幾乎沒聽過去——她在他身邊時帶來的陶醉令他驚訝、但是在她強調「動詞變化」的重要性時他便把她全忘了、他從沒聽說過「動同變化」,原來它是語言的「龍骨骨架」,能窺見這一點叫他很著迷地往書本靠了靠,露絲的頭髮便輕拂著他的面頰。他一生只昏倒過一次,此刻似乎又要昏倒,連呼吸都困難了。心臟把血直往喉嚨四泵,弄得他幾乎窒息。她跟他似乎前所未有地親近,兩人之間的巨大鴻溝之上一時似乎架起了橋樑。但是他對她的崇高感情並未因此而變化。她並沒有向他降低,是地被帶到了雲霧之中她的身邊.在那一刻地對她的崇拜還應算作宗教的敬畏和狂熱,他似乎已闖進了最最神聖的領域。他小心地緩緩地側開了頭,中斷了接觸。那接觸像電流一樣令他震顫,而她卻渾然不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