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在離蘭德里農場十點三英里的斯潘塞城西區,也就是這個小城的富人區,安妮-巴克斯特(娘家姓普倫蒂斯)清理著廚房餐桌上的碗碟。
她丈夫克利夫-巴克斯特喝完手中的一罐科爾牌啤酒,勉強忍住一個飽嗝,看了看手錶說:「我還得回局裡去工作。」
安妮已經料到克利夫還要出去,因為吃飯時他並沒有像往常那樣換上牛仔褲和T恤衫,卻仍穿著他的棕黃色警服,只是把一條餐巾塞到領子里,以防牛肉汁滴到他那條打褶的襯衫上。安妮注意到他的腋下和腰間都被汗水浸濕了。他的槍套和手槍掛在牆壁掛釘上,帽子留在他的警車裡。
安妮問道:「你大概什麼時候回來?」
「噢,你知道不該問我這個,寶貝兒。」他站起身來,「鬼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這活兒越來越夠嗆,尤其是對付毒品走私和那些混賬小子。」他整好槍套。
安妮注意到他的槍帶扣在最後一格,要是她心胸刻薄的話,她早會表示願意去拿個錐子替他打一個新洞眼。
克利夫-巴克斯特發覺她在瞅他的腰,說道:「你把我喂得他媽的太肥了。」
這當然是她的錯。她說:「你該少喝些啤酒。」
「你該少-嗦些。」
她沒有回答,她沒心思吵架,尤其對她不在乎的事更沒心思。
她看看她的丈夫。他雖然身體超重,但在很多方面還是很漂亮的:一張曬得黑黝黝的、輪廓分明的臉,一頭棕色的濃髮以及一雙還算明亮的藍眼睛。二十年前,正是他的相貌和體形,再加上他那種壞小子的魅力和自負,把她吸引了過去。他曾經是個不錯的戀人,至少以當時當地的標準來衡量是如此。他後來也成為一個過得去的父親,一個善於供養家庭的人,同時很快升到警長的職位。但他並不是一個好丈夫,可是,如果你問他,他會說他是的。
他推開紗門,說道:「別再像上回那樣把門閂插上了。」
她想,上一次是差不多一年前的事了,她是故意那樣做的,想要他不得不按門鈴和敲門來喊醒她。那時候,她想同他吵一架,卻出現了她意料不到的情況。那一次他是在清晨四點以後才回家,自那時以來以及在那以前,他總是每周一次或兩次在四點左右回家。
當然,他的工作需要額外的時間,僅僅這一點並不能構成對他產生懷疑的理由。但通過別的途徑和消息來源,她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鬼混。
克利夫慢慢走下後門的台階,對養在後院的四條狗吼了幾聲。這些狗突然狂叫起來,用爪子亂抓關它們的鐵絲網圍欄,克利夫又吼了幾聲,笑了,他對妻子說:「別忘了給它們餵食,讓它們出來跑一會兒。」
安妮沒有回答。她看著他走進他的警長專用汽車,倒出門前車道開走了。她關上廚房門,上了鎖,但沒閂上。
她想,事實上甚至沒有理由鎖門。斯潘塞城是個治安很好的小城,儘管人們夜間總是把門鎖上。而她不必鎖門的理由是,她丈夫派了警車二十四小時不停地在他們居住的威廉斯街上巡邏。他的解釋是:犯罪分子知道我們的住處,我不想任何人傷害你。事實卻是:克利夫-巴克斯特對他妻子的吃醋心、佔有慾和疑心病到了瘋狂的地步。
安妮-巴克斯特實際上是她自己家中的一名囚犯。她當然可以在任何時候離開屋子,但不管她去哪兒,同誰見面,她丈夫很快就會得知。
至少這令她感到尷尬和屈辱。這條整潔的街道上住的左鄰右舍都是正經古板的家庭——醫生、律師、生意人,他們對於警察為何日日夜夜不離這個地區的官方解釋是樂意接受的,但他們了解巴克斯特的為人,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彼得,彼得,專吃南瓜,」安妮大聲念叨千百次了,「娶了一個老婆看不住,把她關在南瓜殼裡,從此看得牢牢的。」她又加了一句,「你這個狗雜種。」
她走到前門,透過門上的鉛框玻璃朝街上望去。一輛斯潘塞城的警方巡邏車駛過,她認出了駕車的警察,一個名叫凱文-沃德的年輕人,克利夫寵愛的法西斯打手之一,她時時幻想邀請凱文-沃德來家喝咖啡,然後勾引他上床。可也許克利夫已經命人監視凱文-沃德,監視他的人可能就躲在一輛沒有標誌的汽車裡。她對自己苦笑了一下,自己的疑心病同她丈夫的一樣重了。但就她的情況來說,疑心是大有根據的,而克利夫的疑心卻是無端的。安妮-巴克斯特在性方面很忠誠。確實,她也別無選擇;但除此之外,她很重視結婚誓言,即使她的丈夫並不重視。有幾次她也產生過衝動,這種衝動足以使她的母親感到臉紅,克利夫跟她做愛忽冷忽熱,做一次愛后就是長時間的冷淡。近來她反倒樂意接受這種冷淡了。
巡邏警車沿著街道往前開去,安妮走進寬敞的起居室。她坐在一把扶手椅上,聽屋裡落地大擺鐘的滴答聲。兒子湯姆早已返回哥倫布,表面上是要在開學以前找份兼職活兒,實際上是因為斯潘塞城,尤其是威廉斯街,今年暑假沒什麼令他留戀,今後也沒有盼頭。女兒溫迪正遠在密執安湖,同一群青年教徒在一起。安妮原先自願去當他們的監護人,但克利夫笑著說:「那麼誰來監護你呀,親愛的?」
她環顧四周,這個房間是她用鄉間古董和祖傳遺物裝飾起來的。克利夫對她的品味既自豪又冷嘲熱諷。她出身的家庭遠比他的有教養,起初她試圖縮小他們在家庭背景上的差異,但他從來沒有讓她忘記他們之間的社會差異,他總是指出她的家庭有頭腦,有教養,但沒有錢,而他的家庭儘管有點粗俗,但有的是錢。有錢卻沒有腦子,安妮想。
克利夫喜歡炫耀他的室內陳設,炫耀他收藏在地下室的各種動物標本、他的獵物、他的剪報、他的槍械以及他看做戰利品的房子和妻子,只許看不許動,羨慕我和我的戰利品吧。安妮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是個老派的收藏家,患有一種強迫性怪癖症,不懂得區分自己的妻子和一個鹿頭標本。
安妮驚異地回想起她曾經為自己的丈夫和房子感到多麼自豪,作為一個新娘對婚後的生活抱有多大的希望,持多麼樂觀的態度。克利夫-巴克斯特曾經是一個會體貼、有禮貌的未婚夫,在結婚前的幾個月尤其如此。如果安妮對他們之間的婚約曾經重新考慮過的話——事實上她也曾重新考慮過,克利夫的表現也令她找不出理由來解除婚約。但在她新婚的日子裡,她已經發現丈夫只是在履行婚姻行為,他的一言一行都使她覺得格格不入。一天,她頹喪地意識到,他並不是一個樂於讓賢妻馴化的可愛的野小子,而差不多是個反社會的精神變態者。他曾為自己恢復常態進行過半心半意的嘗試,可不久就對這種嘗試失去了興趣。她知道,唯一使他沒有做出越軌行為,阻止他完全變瘋的東西就是作為法律和秩序維護者的官職,斯潘塞城把這個壞小子變成了市政廳的監護人,這對斯潘塞城和這個壞小子兩者都有好處,然而,安妮整日憂心忡忡,無法預料如果克利夫成了一名普通公民,失去了作為政府公務人員的威信和責任,將會發生什麼事,她發誓,一旦他退休或者被迫下台,她就逃走。
她想到了他收藏的槍支:步槍、獵槍、手槍。每件武器都鎖在槍架上,任何一個內行的警察都是這樣鎖槍的,然而,大多數警察,也許所有的警察,都會給自己的妻子一把鑰匙,以防有闖入者。但是,克利夫-巴克斯特卻不把鑰匙給自己的妻子,她知道克利夫的想法:他害怕妻子在哪天凌晨四點鐘他回家時開槍把他打死,然後聲稱錯把他看成一個夜闖民宅的壞人。有幾次夜間她凝視著這些上鎖的武器,心想不知她是否真會用一支手槍對準自己的腦袋或者他的腦袋,扳動扳機。十有八九回答是否定的;但有的時候……
她把頭往後仰去,靠在椅背上,感到淚水從眼中滾下。電話鈴響了,但她懶得去接。
她把晚飯剩下的殘羹冷盤裹在一張報紙里,拿到狗房去。她打開鐵絲網門,把剩食丟了進去。裡面有四條狗,其中三條——德國牧羊犬、金毛拾-①和紐芬蘭拾——朝食物撲了過去。第四條,一隻灰色的小混種狗,向安妮跑過來,她把這條狗放出狗房並關上了門。
①拾-:一種經過訓練會銜回獵物的獵犬。
安妮走回屋中,小灰狗跟在她身後。
她在廚房裡用生漢堡包餵了小狗,給自己倒了一杯檸檬汽水,然後走到外面寬敞的門廊里,坐在鞦韆椅上,雙腿縮在座下,小灰狗偎在身旁。夜漸漸涼了,輕柔的微風拂動著街上的老樹。空氣濕潤,看來要下雨。她呼吸著新鮮空氣,感覺好了些。
她尋思,一定還有出路,一條不必通過小城墳場的路。安妮意識到,既然她的女兒快進大學,她也該做出決定了,不能再拖下去。她想,如果她逃走,他很可能會在她出城之前就把她抓住;如果她真的溜掉了,他一定會追蹤。假使她去找一位斯潘塞縣的律師尋求幫助,那麼,在她甚至還沒回到家他就會知道。克利夫-巴克斯特並不特別討人喜歡或受人尊敬,但人們怕他,她是能夠明白這一點的。
巡邏警車又過來了,凱文-沃德向她揮了揮手。她沒有理睬他,而小狗卻對警車汪汪叫了一陣。
她想,這裡畢竟是美國,現在畢竟是二十世紀,人們畢竟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她本能地懂得,這一切對她的情況不起作用。她非得逃走,離開她的家,離開她住的社區,離開她的家人。這使她感到憤怒。她本欲更多地按照自己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按照他的行為準則來了結此事,她想告訴他她要離婚,要搬到她姐姐家去住,他們應當通過律師來解決問題。但巴克斯特警長是決不會放棄他的任何一件戰利品的,是決不會在他的小城裡被人愚弄的。他雖然嘴上不說,但他知道她想離開這個家;他也知道,或者認為自己知道,他已經把她鎖得牢牢的,他把她關在南瓜殼裡,讓他繼續那樣想是再好不過了。
在這個夏夜,她坐在門廊里的鞦韆上,回想起很久以前的許多個夏夜。那時她非常快樂,正與另外一個男人處在熱戀之中。她從衣袋裡掏出一封信。借著身後窗戶里射出來的燈光,她又把信封念了一遍。這封信是她寫給基思-蘭德里的,寄往他在華盛頓的住址,顯然是有人將它轉到另外某個地方,那裡又有人在它上面套了一個信封寄還給她,還附了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無法轉寄。
基思曾經有一次在信中告訴過她,如果她接到這樣一個信息,就不要再給他寫信了,他辦公室里會有人與她聯繫,通知她一個新地址。
安妮-巴克斯特是一個單純的鄉村姑娘,但還沒有單純到會相信這話。她清楚他是在告訴她:如果她的信被退回來,說明他已經死了。華盛頓會有人打電話或來信告知她真實情況。
這封信退回到鄰縣她姐姐的住處已經兩天了,基思給安妮寫來的信都是寄往那兒的。
從兩天前接到退信開始,安妮-巴克斯特就害怕接電話,害怕看見她姐姐的汽車在她門口再度停下,轉交給她另一封信,一封從華盛頓來的公函,開頭的一兩行是:「我們遺憾地通知你……」
可她又一想,華盛頓方面幹嗎要費這份心?她是基思-蘭德里的什麼人?一個很久以前的女朋友,一個間或通信來往的筆友。她已經有二十多年沒見過他了,不指望今生今世再見到他。
但也許他囑咐過他的同事——不管是誰——告訴她是否他已不在人世。很可能他想把自己葬在這裡,與他家的歷代先人葬在一起。她突然意識到,此刻他可能正躺在吉布斯殯儀館中。她試圖說服自己,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她感到悲傷,但這對她真正有多大影響呢?一個舊情人去世了,你得知這個消息,你開始懷舊並老是想到自己也不免一死,你想到青年時代,你做一番禱告,然後繼續過你的日子。如果方便,你或許去參加他的葬禮。而後她又突然想到,如果基思-蘭德里死了,如果他將葬在斯潘塞城,她是不太可能去參加葬禮的。她想,她也不能指望某一天溜出家門去他的墓地,而不被日夜監護她的警察發現。
她撫摸著身邊的小狗。這隻狗是屬於她的,其餘三隻是克利夫的。小狗跳到她的膝頭上,偎依著她,安妮則用手在它耳後搔癢。她對小狗說:「他沒有死,丹妮斯。我知道他沒有死。」
安妮-巴克斯特把頭擱在鞦韆椅的扶手上,輕輕地來回搖動。西邊天空出現了夏日晚上常有的熱閃電,隆隆的雷鳴聲滾過開闊的玉米地進了小城,緊接著便是一場暴雨。她發覺自己又在流淚了,接著繼續想心事:我們曾保證再次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