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鄭重語話長

三、兄妹鄭重語話長

所有這個時期以內,姚伯就沒有一時不或多或少地盤算他對他堂妹朵蓀應盡的職分的,他不由要覺得,像朵蓀那樣溫柔的人,要是從她那樣年紀輕輕的時候起,就非得把她那種種優美動人的好處都消磨在荒涼的常青棘和鳳尾草上,可真是把甜美的物質,令人可惜地作踐糟蹋了。但是克林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卻僅僅是一個經濟家的態度,並沒有戀愛者的心情。他對游苔莎那種熱烈的愛情,已經就是他全副生命里的全副力量了,所以他那種至高無上的東西,沒有餘留下再獻給別人的了。直到現在,他覺得,清清楚楚的辦法,就是不要存一點和朵蓀結婚的念頭,即使為討她歡喜,也存不得。

但是事情並不只一方面。多年以前,他母親就對於他和朵蓀存了一番心思了。這番心思,固然沒有成為真正的心愿,卻也得算是她所喜歡的夢想。所謂這番心思,就是想要叫他們兩個,到了合適的時候,成為夫妻,如果他們兩個的幸福,都不至於因為這樣就受了妨害的話。這樣說來,那麼像姚伯對於他母親的遺念那樣尊敬的人,除了一種辦法,還能有別的嗎?原來天地之間,有一種不幸的事,那就是:當父母的,有的時候,會有一種怪念頭,想叫他們的子女怎樣怎樣;本來那種怪念頭,要是他們活著,跟他們談上半個鐘頭,就可以滿天的雲霧都散開了的,但是因為他們死了,於是那種怪念頭,就讓他們的子女崇奉到天上,認為是絕對不能違反的命令了,因而這種念頭對於他們那種孝順子女所生出來的結果,如果老兩口子還活著的話,就要是他們首先不贊成的。

要是這件事只和姚伯一個人的將來有關係,那他不必怎麼躊躇,就可以跟朵蓀求婚。他把他死去的母親所有的心愿了卻,於他是沒有損失的。但是他一想朵蓀要嫁的是他現在這樣一個槁木死灰的情人,他可就不敢再往那方面想了。本來現在他還能夠作得來的活動,只剩了三種了:第一種就是到他母親長眠的那個小小的墳地里去,這差不多是他每天必作的;第二種就是到埋他那游苔莎那個更遠的墳圈裡去,這差不多是他每晚必作的;第三種就是給好像差不多是唯一能趁自己的心愿那種職業作準備工作——給一個宣揚第十一條訓誡①的遊行講道者作準備工作,朵蓀要是嫁了一位有這種癖性的丈夫,那他很難相信她會快活。

①第十一條訓誡:按《舊約-出埃及記》摩西立有十誡,《新約-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四節里,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誡: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此處所說第十一條訓誡,即指這種相愛的新誡而言。

但是他卻決定去問問朵蓀,叫她自已拿主意。因此,有一天傍晚,夕陽正像他母親生前他看見過無數次那樣,把房頂的長影兒遠遠地送到山谷里的時候,他下了樓,找朵蓀會辦這件事,心裡還認為他這是作他應盡的職分,覺得很喜歡。

朵蓀沒在她的屋子裡,他是在前園找到了她的。「朵蓀哪,我很早很早就想跟你提一件與你我的前途都有關係的事了,」克林開口說。

「你這就要跟我提,是不是?」朵蓀急忙說,同時和克林的眼光一對,臉上一紅。「不過克林,你停一會兒,先讓我說好啦,因為,怪得很,我也老早就有一件事要跟你談一談了。」

「好極啦,朵蓀,那你就先說吧。」

「我想沒有人能聽見咱們吧?」朵蓀往四外看了一眼,同時把聲音放低了說。「呃,你先得答應我一種要求,我才能說;要是回頭我提的那件事,你不同意,你可得不要生我的氣,不要罵我。成不成哪?」

姚伯答應了,她接著說:「我現在要跟你要個主意,因為你是我的親人——我是說,你得算是我的保護人,是不是,克林?」

「呃,不錯,我想是,是一種保護人。按著實在的情況說,我當然是個保護人。」他說,同時對於她的意向,完全莫名其妙。

「我正在這兒想要結婚哪,」她那時才溫和地說。「不過我總得先知道,你對於這一步,確實贊成,我才能那麼辦。你怎麼不言語啦?」

「你有些給了我個冷不防。不過,我聽了這種消息,還是一樣地很高興。親愛的朵蓀,我當然不會不贊成。是誰哪?我一點也猜不出來。哦,是啦,我想起來,一定是那個老醫生!——我這可是無心說了他個老字,其實他並不能算很老。啊——上一次他給你瞧病的時候,我留心來著!」

「不是他,不是他,」朵蓀急忙說。「是文恩先生。」

克林的臉忽然沉了下來。

「你瞧,你不高興了不是;我後悔不該提他!」她差不多暴躁起來的樣子喊著說。「其實我本來就不該提他,我這不過因為他老來麻煩我,把我鬧得沒有辦法就是了!」

克林往窗外看去,待了一會兒才答:「我也很喜歡文恩。他很誠實,同時可又很精細。再說他又很聰明,這從他能叫你喜歡他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來。不過有一樣,朵蓀,他實在不十分——」

「不十分體面,配不上我,是不是?我也正覺得是那樣。我問了你這種話,很對不起你,我以後不再想他就是啦。不過,我可要這樣說:我不嫁人就罷,要嫁人,就非嫁他不可!」

「我看倒本見得非那樣不可吧,」克林說,同時對於他自己那種被打斷了的意思,一點兒痕迹都沒露,那種意思,顯而易見朵蓀是並沒猜出來的了。「你可以到城市裡去住著,在那兒認識些人,嫁一個有上等職業的,或者那一類的人。」

「像我這樣一向老是土頭土腦,傻裡傻氣的,哪兒配過城市生活哪?難道你還看不出我這種鄉下樣子嗎?」

「呃,我剛從巴黎回來的時候,倒看出來——看出一點兒來;不過現在不啦。」

「那是因為你自己也變成了鄉下樣子了。哦,你要了我的命,我也不能在有街市的地方住。愛敦荒原固然是一個可笑的老地方,可是我可在這兒住慣了,無論到哪兒就都不痛快。」

「我也是這樣,」克林說。

「那你怎麼可能說,我得嫁一個城裡的人哪?不管你怎麼說,反正我自己知道:我不嫁人就罷,要嫁人就非嫁德格不可,他待我比誰待我都好,他還暗地裡沒讓我知道幫了我許多許多的忙哪!」朵蓀說到這兒差不多把小嘴兒都噘起來了。

「不錯,他是那樣,」克林帶著不褒不貶的口氣說。「唉,我倒是十二分願意我能說出你嫁他這句話來。不過我可始終忘不了我母親從前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我覺得不遵從她的意見,心裡就有些過不去。咱們現在太應該把咱們能作得到的這一點兒事作了來尊重她了。」

「那麼,很好,」朵蓀嘆了一口氣說,「我不再提這件事好啦。」

「可是你並沒有義務,非服從我的心意不可呀。我這只是把我想的說一說就是了。」

「哦,我不能——不能在那方面作叛徒,」她慘然地說。「我本來就不應該想嫁他——我應該替咱們一家著想。支配我的,是可怕的壞衝動啊!」說到這兒,她的嘴唇兒顫動起來,她把身子轉到一旁,掩飾她的眼淚。

克林一面固然叫她這種令人難解的趣味攪得煩惱起來,但是另一方面,卻又覺得,這個婚姻問題,無論如何,關於他自己那方面,總是可以暫時擱起來的了,所以心裡有些鬆通。從那天以後,一連好幾天,克林常常從窗戶看見朵蓀鬱鬱不樂地在庭園裡待著。他因為她選了文恩,有一點兒生她的氣;跟著卻又覺得自己把文恩的幸福破壞了,又覺得難過,因為他到底覺得,文恩那個人,既然他的舊篇兒揭過去了,就忠誠和堅定而言,決不在荒原上任何青年之下。總而言之,克林不知道怎麼辦好。

他們第二次見面的時候,朵蓀突然開口說:「他現在比從前體面得多了!」

「誰呀?哦,是啦,是德格-文恩吧。」

「大媽原先反對他,只是因為他是個賣紅土的。」

「呃,朵蘇,我也許對於我母親究竟是怎麼個心意,並不知道細處。所以頂好你按照你自己的心意下判斷。」

「我恐怕你老要覺得這是我心裡頭沒有大媽了。」

「沒有的話,我不會那樣。我要認為,那是你深深地相信,我母親要是看見了他現在這種樣子,一定要說他是你合適的丈夫;這是我的真心。你以後不必再跟我商議啦,朵蓀;你瞧著怎麼好就怎麼辦得啦。我決不會不滿意。」

我們要猜想,朵蓀一定是深深地那樣相信的;因為說了這番話以後幾天,克林遛達到他近來沒到過的那一部分荒原上去的時候,他遇見了赫飛在那兒作活,赫飛就對他說:「俺很高興,看見韋猶太太和文恩兩個好像又好起來了。」

「是嗎?」克林心不在焉地問。

「是;多會兒好天好日韋狄太太和小孩兒出來,多會兒文恩就必定想法子跟她見面兒。不過,姚伯先生,俺老覺得,你堂妹應該嫁你才對。本來起一個爐灶就行啦,可非起兩個爐灶不可,那有多不好哇;俺覺得,只要你有意,你這陣兒還能從文恩手裡把她弄過來。」

「我已經害死了兩個女人了,現在再結婚,那我還有人心嗎?你不要想這種事,赫飛。我認為,我有了我遭遇過的那些事,要是再到教堂里去娶太太,那真是演滑稽戲了。約伯說過:『我已經和我的眼睛訂下約法了,我為什麼還想女人哪?』①」

①見《舊約-約伯記》第三十一章第一節。

「別這樣說,克林先生,你別老認為是你把她們兩個害了。你不應該說那種話。」

「好吧,那咱們就不要再談那個了,」姚伯說。「不過,無論怎麼樣,反正上帝已經在我身上留下了一個記號,叫我在情場中看著不是那麼回事了。我心裡只有兩種想法,再沒有別的了:一種是辦一個夜校;一種是作一個遊行講道的。赫飛,你覺得這種想法怎麼樣?」

「那俺一定真心真意地去聽你講道。」

「謝謝你。那我頂歡迎啦。」

克林走下了山谷的時候,只見朵蓀也從另一條小路上來了,在柵欄門前面跟他碰到一塊兒。「克林,你猜一猜我要告訴你什麼話?」她回過頭來帶著惡作劇的樣子,對他說。

「我能猜出來,」他答。

她往他臉上細細地看去。「不錯,你猜對啦。到底是那回事了。他覺得我很可以把主意拿定了,我也是那樣想。比方你沒有什麼不贊成的,那我們就下月二十五號辦事了。」

「你覺得怎麼好就怎麼辦得啦,親愛的。我聽見你又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你的幸福道路,只有喜歡的份兒。我們男人,因為你從前受了那樣的待遇,應該盡一切的方法來補報你。」①

①作者自註:作者在這兒可以說一下。這個故事原先構思的時候.本來沒打算使文恩和朵蓀結婚。文恩本要保留他那孤獨而古怪的身分,而且要神秘地絕跡荒原,無人知其何往;朵蓀則要一直寡居。但在本書按期陸續發表的時候,發生了某些情況,使作者變更了原來的意圖。

因此,本書結尾,可有兩種方式,供讀者選擇。那班嚴厲護持藝術法則的人,可以假定,本書應有的結局,是不違能使本書結構前後一致的那一種。(此注初版所無,是後來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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