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
隨著我們的成熟,我們很快就被捲入一場新的戰爭,從中我學會了不少與我們打算開展的國際商務有關的知識。為了使磁帶錄音機達到高水平的錄音質量,我們採用了永井健三博士的專利技術——高頻交流偏置系統。這種系統在磁帶進入錄音頭之前先將磁帶去磁,並在錄音信號上加上交變電流,它錄出來的聲音與以前用直流偏置的錄音機相比,噪音和失真都較小。我們對錄音技術的未來非常傾心,所以我們買了這項專利。當時這項專利屬於安立(Anritsu)公司,現在它是日本電氣公司(NEC)的一個子公司。1949年時我們買不起全部專利,只買了一半,與NEC共享所有權利。永井博士的專利在日本註冊,後來我們還打聽到,1941年12月,他在戰爭正要爆發之前還曾在美國申請過專利,並在那年的早些時候把發明資料寄給了美國國會圖書館和其它一些地方。我猜想,時間太不湊巧了,他的專利肯定沒在美國註冊,但在這方面有興趣的人在美國可以弄到他的研究成果。
我們買下專利後向全世界的磁帶錄音機製造商發出了信件,告訴他們,我們已經擁有交流偏置系統的專利,並可向他們出售許可證。我們還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想在日本出售使用這種專利技術的磁帶錄音機,他們必須得到我們的許可。我們收到一些公司的回信,聲稱並不想在日本出售磁帶錄音機,所以也不需要從我們公司買許可證。我們明明知道國外有些製造商正在使用這種技術,他們也沒有許可證,但我們對此也別無良策。有一天,GHQ專利部的一位官員打電話給井深,說是想見見他。那個年代,如果GHQ找你,你就可能會去坐牢,理由是一些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違法行為,或者是過去的事情。井深非常著急,他甚至打了電話給他妻子,告訴她這次召見的消息,讓她做好準備。他讓前田先生與他一起去,當個翻譯。那個官員想了解我們對專利的全部申請資料。井深很有先見之明,他帶齊了與我們購買專利有關的全部文件。那個官員瀏覽文件時,緊張氣氛加劇了。但他檢查完每份文件之後,在坐椅上朝後一靠,臉上露出了微笑,表示肯定購買專利的手續是齊備的。旁邊的人都鬆了一口氣,也微微一笑。那位官員高興地請大家喝咖啡。
不久后我們打聽到巴爾康東京貿易公司正從美國進口磁帶錄音機,我們給他們發了一封警告信,聲明我們對那種錄音機中使用的錄音系統有許可證權利。他們沒有理睬我們的警告,我們考慮訴諸法律,對那個貿易公司實施禁令。對於我們來說,這是一個重要的決定,因為在日本法院里,原告必須為民事案件付出一大筆不可償還的訴訟費,這筆費用還與案中涉及的款項金額有關。這是一種避免動輒就打官司的辦法。如果我們準備把官司打下去的話,就要投入很多的錢。但是我們有足夠的勇氣,而且也有充分的信心打贏這場官司。另外,我們的專利所有權還得到了佔領當局的口頭承認。
法院聽取了我們的申訴,下達了禁令。我們和有關官員來到海關倉庫,理直氣壯地在門上貼上了法院的封條,禁止巴爾康從中提取他們的磁帶錄音機,直到這個案件了結。當地報紙覺得這是個新聞消息,所以大加宣傳。報刊認為它體現了日本人的獨立,一個小小的日本公司竟然敢向美國的大製造商挑戰。巴爾康東京公司的人當然大為惱火,因為他們向美國本部報告了我們的行為,磁帶錄音機的原製造商說,他們已從具有交流偏置系統專利的阿莫爾研究所買了這種系統的許可證。
人人都很氣憤,阿莫爾公司派他們的律師唐納德.辛普生來到日本。這是我第一次與一個美國律師打交道,他作為一個競爭者的犀利風格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我們可以證實,阿莫爾公司的專利獲准之前,就已經可以在美國找到永井博士的研究成果了。如果永井博士的技術可以認為是普及知識的話,那麼在美國交流偏置系統就應該屬於公開範疇,而有可能使之失去專利價值。我威脅說,我要到美國去使阿莫爾公司的專利作廢。實際上我也不知道我是否會那樣去做,這一招果然奏效,因為當提出我們的訟訴時,他們承認永井博士的專利是有效的。爭議持續了三年,1954年3月我們終於勝訴,這意味著所有在日本銷售的交流偏置系統磁帶錄音機,甚至賣給廣播電台的大型安培克斯單元,都必須向我們交納專利費。在結案時我同意不再對阿莫爾公司進行攻擊。我們得到了在美國使用阿莫爾公司專利的權利,所以我們可以向美國出口,但不付許可證費。我們還可以向其他打算出口美國的日本製造商分發許可證,並得到一半的許可證費。我們對這項權利保留了很多年。這是我第一次與美國人談判,結果相當不錯,我對將來開始有了新的勇氣。哦,後來我還雇了唐納德.辛普生先生為我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