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魏忠賢修祖墳僭擬皇陵

34、魏忠賢修祖墳僭擬皇陵

九、要挾獎賞,又於河間起建牌坊,鏤鳳雕龍,干雲插漢;塋地僭擬陵寢。大罪十二。

十、濫邀封蔭,其親屬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傅應星等,或則黃口小兒,或則目不識丁,無功而得恩蔭。大罪十三。

十一、誣陷國戚,動搖中宮。大罪十四。

十二、給事中周士朴糾正織造太監,魏忠賢竟停其升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大罪十七。按:周士朴即為應升吏科都給事中的第一優先者,因阮大鋮的活動,才有此「停」,結果反而魏大中升了上去。這是趙南星處置之失。

十三、北鎮撫司劉僑,不肯殺人媚人,忠賢以不善鍛煉成獄,遂致罷官,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賢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十四、東廠之設,原以緝奸,忠賢受事,日以快私仇、行傾陷為事。大罪二十。

十五、祖制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創立內操,藪匿姦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為敵國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為深慮。大罪二十二。

十六、忠賢進香涿州,警蹕傳呼,清塵墊道,人以為大駕出幸。及其歸也,改駕四馬,羽幢青蓋,夾護環遮,儼然乘輿。大罪二十三。按:此即為平劇《法門寺》的張本,張冠李戴,把他套到了劉瑾頭上。劉瑾在正德年間專權,但猶未敢出警入蹕,妄擬乘輿。又:「九千歲」的稱呼,出於薊遼總督閻鳴泰,以示魏忠賢與「萬歲」僅差一層。劉瑾並無「九千歲」之稱。

十七、今春忠賢走馬御前,陛下射殺其馬,貸以不死,忠賢不自伏罪,進有傲色,退有怨言。大罪二十四。

由以上罪狀,可以明顯看出,熹宗的生死都操在魏忠賢手中,不篡位只是怕民心不服而已。以後世的眼光來看,大罪之大罪,在於開內操。明朝原有太監監軍的制度,但至嘉靖年間盡罷不設。魏忠賢想掌軍權,而須有懂兵事的太監為爪牙,所以開內操的真正用意,是魏忠賢藉此養成軍官,固不僅有「變生肘腋」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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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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