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東廠尉到蘇州抓人被揍
汪文言之獄以後,又有周起元案。魏忠賢的黑名單上,第二批要殺之而後快的,一共有七個人:周起元、高攀龍、周順昌、繆昌期、黃尊素、李應升、周宗建。在此以前,京里派出一個駐蘇州的織造太監,名叫李實,既貪且橫,私自增加供應皇家絲織品的定額,苛求無厭。周起元為蘇、松十府的巡撫,裁抑李實,雙方互攻。李實有魏忠賢的後台,因而周起元被削職,閑居家鄉福建海澄。當雙方互攻時,李實這方面根本是由閹黨假其名義以行,所以李實有許多蓋了「蘇州織造太監」關防的空白奏疏存在京里,此時便為魏忠賢用作殺人的工具,取一張空白奏疏,倒填年月,誣劾周起元當巡撫時,乾沒公款十餘萬,同時將高攀龍等人牽扯在內,然後根據這道「奏疏」,交東廠派出番役去抓人。
東廠的鷹犬到了蘇州,犯了眾怒,被揍得不死即傷。吳人的剛烈之氣,隨金聖嘆之死以俱盡,在此以前,固不似清朝康熙以後的文弱馴順。虎丘山塘的「五人墓」,實為蘇州最難得的光榮紀錄。
《明史·周順昌傳》:
周順昌,字景文,吳縣人……天啟中,歷文選員外郎,署選事。力杜請寄,抑僥倖,清操皭然。乞假歸。順昌為人剛方貞介,疾惡如仇。巡撫周起元忤魏忠賢削籍,順昌為文送之,指斥無所諱;魏大中被逮,道吳門,順昌出餞,與同卧起者三日,許以女聘大中孫。旂尉屢趣行,順昌瞋目曰:「若不知世間有不畏死男子耶?歸語忠賢,我故吏部郎周順昌也。」因戟手呼忠賢名,罵不絕口。
這樣的人物,自然不容於魏忠賢。天啟六年二月,便在追論周起元案中,誣指他「請囑,有所乾沒」。周順昌居鄉,熱心地方公益,「有冤抑及郡中大利害,輒為所司陳說,以故士民德順昌甚」。《本傳》又記:
及聞逮者至,眾咸憤怒,號冤者塞道。至開讀日,不期而集者數萬人,咸執香為周吏部乞命。諸生文震亨等,前謁(巡撫毛)一鷺及巡按御史徐吉,請以民情上聞。
民情如此激昂,而東廠的旂尉不識風色,以致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