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王安被降罰做苦工

10、王安被降罰做苦工

劉朝本來也是西李的心腹,西李移宮,境況甚慘,太監看她失勢,將首飾衣服偷竊一空,西李自己抱著襁褓中的小女兒,即所謂「皇八妹」,自乾清宮走赴仁壽殿。在移宮一案紛擾未定時,劉朝等人以在乾清宮盜庫事發下獄,那時能救他的只有一個王安,而王安公事公辦,未加理會。至是,劉朝以魏忠賢的關係被赦出獄,調充提督南海子,以怨報直,為魏忠賢做了劊子手。

王安降充南海子凈軍,當然要罰做苦工。王安一到,劉朝就絕他的飲食,《明史本傳》:

(劉朝)絕安食,安取籬落中蘆菔啖之,三日猶不死,乃撲殺之。

「撲殺」者,用麻袋盛以泥土,壓住身子,使其窒息氣絕,是獄卒秘密處死犯人的一種很古老的方法。

王安一死,魏忠賢在宮裡便肆無忌憚了,不久便自惜薪司掌印調充司禮監秉筆太監,並提督東廠。司禮監掌印自甘屈居其下,於是原來「宗主」的地位高於「督主」,此時變成「督主」高於「宗主」了。

照規矩,司禮秉筆太監非識字不可,而魏忠賢一字不識,因此,除了王體乾以外,另外起用一個犯了罪的太監叫李永貞,他是通州人,萬曆中因案下獄,被囚禁了十八年,光宗嗣立,才得釋放。魏忠賢得勢后,引用他的黨羽諸棟等人為秉筆太監,而李永貞是諸棟的「幕客」,卻與魏忠賢的另一名心腹劉榮為「死友」。諸棟一死,李永貞以劉榮的推薦,得以跟魏忠賢直接搭上關係,一月五遷,「由文書房升秉筆太監」。按:明朝宮中的文書房即等於清朝的養心殿,為皇帝日常披閱章奏、處理政務之處,值文書房的太監,相當於清朝「內奏事處」的職司,宣達詔諭,固可得聞機密,但究竟只是供奔走的差使,一當上了秉筆太監,好比隨從副官升為機要秘書,地位權力自然大不相同。

那時魏忠賢集團的核心分子在宮內大概有四個人:王體乾、李永貞、塗文輔、石元雅,外廷章奏一到,這四個人先商量辦法,然後由魏忠賢裁決。這四個人同惡相濟,摧殘正人君子的原則是一致的,但哪些人該殺、該貶,各人有各人的「秘本」,這個秘本由外廷的閹黨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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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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