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第10節

伍懷玉很快就把要錢的報告給方浩送了過來。

伍懷玉當然不僅僅送報告,還送給方浩最想聽的話:「關於你妻妹進律師事務所的事,我已請示司法局頭兒,他已基本同意,就等拿申請報告去簽字了。」方浩於是把早準備好的夏雲的申請報告拿出來,遞給伍懷玉。

伍懷玉鄭重地把報告摺疊好,放進上衣口袋裡,信誓旦旦地說:「你放心好了,老弟這件事,我一定辦妥。」

伍懷玉走後,方浩的目光在伍懷玉那份報告上停留了一會兒,覺得這種以報告換報告的方式很滑稽,這簡直就是一種毫無掩飾的交易,彷彿按證券交易的比價,以美元換日元,其間已不含丁點兒友情的成分。不過方浩又想,在金錢和切身利益面前,什麼友誼、感情,的確也太次要、太蒼白了,這個時代還奢談友情,也太具書獃子氣了!

這麼自嘲著,方浩很在意地把伍懷玉的報告收進了抽屜。

此後方浩琢磨了好幾天,也沒琢磨出妥善的辦法,以兌現這個報告。律師事務所是事業單位,這報告要遞只能遞給行財科。然而方浩已在行財科放了一個報告,再遞一個過去,還不知道怎麼開口,而且明擺著是沒有絲毫希望的。

方浩也想過把報告直接交給老闆,他如果能在上面滴一滴墨水,那就等於現鈔到了手,換句話說,就等於夏雲的一隻腳已經邁進了律師事務所。只是方浩真不願意,在這個時候把要錢的報告往老闆那裡遞。現在正是三定的關鍵時刻,自己應該處處討領導的歡心才是,決不能給他添麻煩,惹他不高興,否則方浩的晉級和去向,必然會受到影響。拿自己的前程去換取夏雲進律師事務所的資格,方浩覺得不太合算,何況還不一定就換得來。

正在方浩一籌莫展的當兒,機會終於來了。

這一天快下班的時候,方浩在樓道口碰上羅科長。羅科長說:「方主任,下班后你別急著走,麻煩到我辦公室去一下,有事跟你講。」

按照羅科長的吩咐,下班後方浩進了五樓最西頭的行財科。羅科長正在科里等他。她要方浩先坐下,然後說:「告訴你個消息,財政廳撥了120萬元的事業補助費,我給你老家村裡的那個報告落實了4萬元,只等老闆過目畫押,就可戴帽下撥到縣財政局去了。」方浩說:「老闆那裡該不會有變動了吧?」羅科長說:「我做安排時跟他先通了氣的,他打招呼要安排的都安排進去了,他還變什麼?」

聽羅科長如此說,方浩心裡也就特別高興,心想,看樣子明春發大水前,板栗他們村的孩子們搬進新學校,已沒太大問題了。方浩就說:「羅科長,我代表村民們感謝您了!」羅科長笑道:「應該你本人感激我才是,與村民們的關係並不大。我這裡還有好多鄉里、村裡的報告,都壓著無法兌現,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會作這樣的安排嗎?」

這倒是大實話。方浩說:「那我代表我感謝您!」羅科長說:「怎麼感謝?」方浩說:「請您的客。」羅科長笑了笑,說:「請我客的人太多了,暫時還輪不到你老弟。這樣吧,請客的事就免了,你是財政局的才子,財政廳行財處要我們科弄一個經驗材料,我先搜羅一下資料和數據,再請你動筆。你看如何?」方浩說:「這是舉手之勞,一定儘力而為。」

這天傍晚,方浩一路哼著小調回到家裡。他想,村裡的報告解決了,下一步再落實律師事務所的經費,也就要好辦些。這就像過獨木橋,兩人同時往橋上擠,那不容易過去,只有先過去一個,第二個才過得去。

走到樓梯間,方浩想起兩個月前的那個夜晚,板栗一身水淋淋地來送三七的情形,自語道,如今總可以給板栗和支書一個交代了。方浩還記得,當時接過板栗的三七后,順手交給了夏雨,之後再也沒想起過這包三七,也不知夏雨把它放到了哪裡。

進屋后問夏雨,夏雨半天也想不起來。方浩有點不甘心,就四處翻尋起來,終於在雜物房一個堆著廢書、廢報的紙箱里翻出了那包三七。方浩就按板栗吩咐的辦法,把三七泡發,切成薄片,用茶油炸脆,碾成粉末,然後裝入有內蓋的小瓶子,待方之夏喝牛奶或吃別的東西時,特意撒一點上去。

有些頑疾,現代醫藥不見得生效,民間的偏方還確實管點用,過一段時間,方之夏的體質果然明顯好轉,感冒和慢性喉炎也發作得少了。

這天方浩心裡想著羅科長的事,特意抽空去了行財科。羅科長早已準備好了相關資料,方浩拿回辦公室后,便開始趕寫經驗材料。這樣的材料當然難不倒方浩,先擬幾個小標題,每個小標題下結合財政政策提一個小觀點,再將數據和例子一擺,就是一個組成部分。幾個小觀點構成一個大觀點,有血有肉的經驗文章就出來了。然後列印出清樣,拿去找羅科長,請她過目。

羅科長非常滿意,說道:「筆杆子不愧是筆杆子,出手不凡,要是我們科里的人,是再怎麼憋也憋不出這樣的大作的。」方浩說:「謝謝誇獎!但現在還算不了數,還得省廳行財處拍板。」羅科長說:「處里的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我看不會有什麼問題的,不過如果他們還有什麼要求,我再請你修改。」

羅科長把文章傳真給行財處后,沒幾日,那邊就把意見反饋過來了,說文章的結構和觀點都很不錯,只是還有幾個小地方因涉及到新出台的幾項財政政策,還得作點小修改。羅科長把這意見轉告給方浩,她說:「我已和老闆說了,為了使這篇材料更有把握,我們兩個一起到廳里去跑一趟,當面聽意見,當面改好。」

方浩自然求之不得,一方面可以把文章弄得更圓滿,另一方面可藉此機會,與羅科長待上幾天,增進彼此的友誼,以後再求她辦事,就更有把握了。

兩人是被市武警支隊的專車送到財政廳隔壁的留香賓館的。武警車是霸王車,經過各類收費站,不用交費,就是闖紅燈,別人也拿它沒辦法,上天入地不會有任何阻力,外出辦事很便利。照理武警支隊不是地方財政預算單位,也不知他們是怎麼打通關節,跟財政局搭上界的,每年都要到行財科弄些額外經費回去。這麼一來二去的,彼此關係便密切起來,行財科要武警派個車,他們當然求之不得。

有這層關係在,行財科調用武警的車,自然不必限時,想用幾天就用幾天。可第二天羅科長還是把武警的車支走了。方浩不解,羅科長解釋說,回去時再打電話要他們來接也不遲,何況去坐火車卧鋪車廂,比小車還舒服。方浩覺得羅科長說的也有道理。

經驗材料僅動了三個地方,刪了幾句話,又加了幾句話,就順利通過。而且行財處還把它作為經驗材料之一,屆時由羅科長或分管局長第一個登台發言。

羅科長喜不自勝,對方浩說:「這回你可幫了我大忙,行財處從來都沒有對我們科里的材料這麼滿意過,以往我們的材料總要改四五次才勉強通過,發言時自然老排在後面,或者僅僅只作書面交流。為了獎賞你,我陪你在省城玩兩天,讓你玩個痛快。」

這一下,方浩才明白羅科長將武警小車支走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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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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