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如意
在格蕾絲婚禮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沒人還會要求她工作。事實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沒人會讓她幹活。
打字機旁的玻璃紙盒裡擺著一朵白色梔子禮花,這是她的老闆阿特伍德先生送的禮物,連同禮花一起的還有個信封,裡面卷著一張十美元的布魯明戴爾商場①的購物禮券。自打那次在事務所聖誕派對上她熱烈擁吻阿特伍德先生后,他總是待她彬彬有禮。格蕾絲進他辦公室表示感謝時,他弓著腰,弄得桌子抽屜咔嗒直響,滿臉通紅,幾乎不敢看她的眼睛。
「啊,這沒什麼,格蕾絲,」他說。「這是我的榮幸。給,你需要根別針把那玩意兒戴上吧?」
「它配有一根胸針,」她舉起那朵花,說:「看到了嗎?一根很漂亮的白色胸針。」
他愉快地看著她將花高高地別在衣服翻領上,然後重重地清了清嗓子,將桌子下的寫字板拖出來,準備交待她今天上午的工作,只有兩封簡訊要聽寫列印。不過一小時后,她看到他將一疊錄音帶交給打字中心,才明白他關照了她。
「你真好,阿特伍德先生。」她說,「可我覺得今天你所有的活還是該派給我,就像平時——」
「啊,格蕾絲,」他說。「你結婚可只有一次。」
姑娘們擠在她桌旁,嘰嘰喳喳,笑成一團,一次次要看拉爾夫的照片(「喔,他真可愛!」),辦公室里鬧轟轟的。辦公室經理站在旁邊,十分緊張,不太願意掃興她們的興,但還是提醒她們,畢竟,今天還是工作日。
吃午飯時,希拉夫特事務所開了個傳統的小派對——九個已婚未婚的女人,平時很少喝的雞尾酒讓她們暈暈乎乎的,她們講述從前時光,爭著向她表達美好的願望,也不管大家的皇家雞飯②都涼了。還有許多鮮花和一件禮物——銀質果盤,這是姑娘們私下裡湊錢買的。
格蕾絲不停地說:「謝謝你們」,「我太感激了」,「我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直說得頭腦里不停迴響著這些話,直笑得嘴角生疼,她覺得這個下午好像永遠不會結束。
拉爾夫大約四點鐘時打電話過來,聽上去興高采烈的。「你在做什麼,寶貝?」他問,還沒等她回答,他又說,「聽著,猜猜我得了什麼?」
「我不知道。是禮物還是什麼?什麼東西?」她盡量讓聲音聽起來很興奮,但這還真不容易。
「獎金。五十塊錢。」她好像能看到他說「五十塊」時那扁扁的嘴唇,那份認真勁只有在他說金錢的數目時才可一見。
「哦,好好啊,拉爾夫,」她說。如果她的語調里有一絲倦意的話,他也沒察覺到。
「好好啊,是不是?」他笑著說,學著姑娘們說這個詞的腔調。「你喜歡嗎,啊,格蕾西?不,但我是說我真的很意外,你知道嗎?老闆說,『給你,拉爾夫,』他遞給我這個信封。臉上毫無表情,甚至都沒有一絲笑容。我想,怎麼回事?我被解僱了?還是出了什麼別的事?他說,『拉爾夫,快打開看看。』我就打開了,我再看老闆時,他笑得嘴咧得有一里寬,」他輕聲笑了,嘆了口氣。「好吧,聽著,寶貝。你要我今晚什麼時候過來?」
「喔,我不知道。儘早吧,我想。」
「好,聽著,我得去埃迪家,拿他借給我的手提包,所以我可能會這樣先去他那裡,接著回家,吃飯,然後大概八點半或九點去你那裡。行嗎?」
「好啊,」她說。「到時見,親愛的。」她叫他「親愛的」沒有多久,在確定要嫁給他后才開始這樣稱呼他,這個詞聽上去還那麼陌生。當她清理桌上的一堆文具時(她實在無事可做),一陣常見的痛苦襲來:她不能嫁給他——她根本不了解他。有時候,她又覺得,她不能嫁給他正是因為太了解他。不管哪種情況,都讓她拿不定主意,當初室友瑪莎說的什麼都能影響她。
「他真好笑,」瑪莎在他們第一次約會後說。「他說『衛星間。』我不知道真有人會說『衛星間。』」格蕾絲咯咯笑了,覺得這確實很好笑。那段時間她覺得瑪莎事事都對——事實上,當時在《紐約時報》的廣告中找到瑪莎這樣的女孩合租,對她來說似乎真是最幸運的了。
但拉爾夫整個夏天都鍥而不捨,到秋天時,她開始站在他一邊了。「為什麼你不喜歡他,瑪莎?他真的很好。」
「噢,每個人都很好,格蕾絲,」瑪莎會用她的學院派腔調說,這種腔調可以讓荒唐變得合理,她正在小心地抹指甲油,這時目光離開塗得很漂亮的手指,抬起頭來。「他就是那種有點——有點像條白蟲。你懂嗎?」
「我不懂這跟他的臉色有什麼關係——」
「噢,天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難道你不明白我在說什麼嗎?噢,他的那些朋友,他的埃迪,他的馬悌還有他的喬治,以及他們那種小氣、窮酸的職員生活,他們那種小氣、窮酸的……他們都一個德性,那些人。他們就會說『咳,你的巨人隊怎麼樣了?』或者『嗨,你的洋基隊呢?』他們全都住在城外很遠的桑尼塞德或伍德海文或其他某個髒亂差的地方,他們的母親都在壁爐架上擺著那些該死的陶瓷小象。」瑪莎說完又皺著眉頭刷她的指甲去了,明確表示本次談話結束。
整個秋天和冬天她都很迷惑。有一陣子,她試著只跟瑪莎說的那種男人出去約會——那種男人總是用「有趣」這樣的字眼,總穿著制色小塑料桶浸服一樣的窄肩法蘭絨外套;有一陣子,她什麼約會也不去。她甚至在事務所聖誕派對上對阿特伍德先生做出那樣瘋狂的舉動。而拉爾夫一直在給她打電話,在她住所附近徘徊,等待她做決定。有一次她帶他回了賓夕法尼亞的家(她從不敢想象帶瑪莎去),見了父母,但直到復活節她才最終屈服。
皇後區的美國退伍軍人協會經常組織大型舞會,拉爾夫那幫人常去,那次他們也去了。當樂隊奏響《復活節游懸挂昨晚剛洗行》的樂曲時,他緊緊地擁著她,幾乎讓她動彈不得,還在她耳邊輕聲哼著旋律。她從來沒想到拉爾夫會有這種舉動——這麼甜蜜溫柔——很可能那會兒她並沒有決定嫁給他,但至少是從那以後她才開始的。那一刻她搖曳在沙啞的哼唱里,他的歌聲穿過她的頭髮,似乎就是在那一刻她決定以身相許:
「我是這麼幸運
當他們打量著你
我是復活節游懸挂昨晚剛洗行隊伍中
最驕傲的人……」
那個晚上,她告訴了瑪莎,現在她還清晰地記得瑪莎臉上的表情。「噢,格蕾絲,你不是——你一定不是認真的。我是說,我覺得他不過是個笑話——你不會真的說你想——」
「閉嘴!你別說了,瑪莎!」她哭了一晚上。到現在她還為此恨瑪莎;即使現在,她兩眼茫然地瞪著辦公室牆上那一排文件櫃時,她有些反感但又擔心,瑪莎也許是對的。
姑娘們嘻嘻哈哈的笑聲朝她襲來,她吃了一驚,看到兩個女孩——艾琳和露絲——正邊打字邊張著嘴在笑,還指了指她。「我們看見你了!」艾琳唱道。「我們看見你了!又出神了,啊,格蕾絲?」露絲還滑稽地模仿她出神的樣子,挺起平平的胸部,眨眨眼,她們笑得七歪八倒。
格蕾絲定了定神,重新恢復了單純、坦率的新娘神態。現在要做的是想想接下來的計劃。
明天早上,像她媽媽說的「一大清早」,她在中央火車站③與拉爾夫會合,一起回家。他們大概一點鐘能到,她的父母會在車站接他們。「見到你很高興,拉爾夫!」爸爸會說,而媽媽可能會吻他。溫馨而舒適的家庭氣氛籠罩了她:他們不會叫他白蟲;他們壓根不會知道什麼普林斯頓的男人,「有意思」的男人,瑪莎神氣活現說的任何其他類型的男人。她爸爸可能會叫上拉爾夫出去喝啤酒,帶拉爾夫參觀他工作的造紙廠(而至少拉爾夫也不會瞧不起一個在造紙廠上班的人),晚上,拉爾夫的家人和朋友會從紐約趕過來。
晚上她有時間跟媽媽好好說說話,第二天早上,「一大清早」(一想到母親淳樸、快樂的臉,她的眼睛一陣刺痛),他們會穿上婚禮禮服。接著就去教堂、舉行儀式,然後是酒宴(她父親會喝醉嗎?穆里爾-克切會因為沒有當上伴娘而生氣嗎?),最後,他們將坐火車去亞特蘭大,住酒店。但從酒店開始,她就不能再做什麼計劃了。門在她背後關上,只留下一片狂野、奇異的寂靜,全世界除了拉爾夫沒有別人能為她指路了。
「好了,格蕾絲,」阿特伍德先生說,「我希望你永遠幸福。」他站在她桌旁,已戴上帽子,穿好衣服,周圍整理桌椅的聲音說明五點鐘了。
「謝謝你,阿特伍德先生。」她站起來,突然姑娘們全都圍過來,她們爭著向她道別。
「祝你好運,格蕾絲。」
「給我們寄張卡片,啊,格蕾絲?從亞特蘭大哦。」
「再見,格蕾絲。」
「晚安,格蕾絲,聽著:萬事如意。」
最後,她終於擺脫了她們,出了電梯,出了大廈,穿過人群,急急趕往地鐵。
回到家,瑪莎站在廚房門口,穿著一套素雅的新衣服,看上去很苖條。
「嗨,格蕾絲。我打賭她們今天幾乎生吞了你,是不是?」
「噢,還好,」格蕾絲說。「每個人都——非常好。」她坐下來,筋疲力盡,把花、包起來的果盤扔在桌上。接著,她發現整個房間打掃擦拭過了,廚房裡正做著飯。「唷,一切都好極了,」她叫道。「你為什麼這樣做?」
「噢,好了。我要早點回家,」瑪莎說。她笑了,格蕾絲很少看到她像今天這樣羞澀。「我只是想在拉爾夫過來時,讓房間看上去像個樣子。」
「哦,」格蕾絲說,「你真是太好了。」
瑪莎現在的樣子有點讓人吃驚:她看上去很不好意思,手上轉著一把油膩膩的鍋鏟,小心翼翼地與她的新衣服保持一定距離,仔細盯著它看,好像有什麼話,欲說還休的樣子。「你看,格蕾絲,」她開口了。「你知道為什麼我參加不了你的婚禮,對吧?」
「噢,當然。」格蕾絲說,雖然她實際上不知道,一點都不知道。似乎是她得趕在她哥哥參軍之前,去哈佛見他一面,但這一開始聽上去就像個謊言。
「我只是討厭你覺得我——嗯,不管怎樣,我很高興你明白我為什麼去不了。另外一件我想說的事更重要。」
「什麼?」
「嗯,我對以前說的關於拉爾夫的那些壞話感到很抱歉。我沒有權利那樣對你說話。他是個十分可愛的小夥子,我——嗯,我很抱歉,就這些。」
格蕾絲一陣感激與欣慰,想掩飾都掩飾不住,她說,「喔,沒什麼,瑪莎,我——」
「肉排燒糊了!」瑪莎返身沖回廚房。「還好,」她叫道。「還可以吃。」當她出來擺好飯菜時,她又恢復了往日的沉靜。「我得趕快吃,吃完就得跑了。」她們坐下時她說。「我的火車四十分鐘后開。」
「我以為你明天才走。」
「嗯,原打算明天的,」瑪莎說,「但我決定今晚就走。因為你看,格蕾絲,還有件事——如果你能再接受一個道歉——我感到抱歉的是我從沒給你和拉爾夫單獨相處的機會。因此,今天晚上我打算消失。」她猶豫著說。「就把這當作我的結婚禮物吧,好嗎?」她笑了,這次並不是害羞的笑,而是笑得更符合她的本性——眼睛在飽含深意的一眨之後微妙地移開了。格蕾絲在經歷了懷疑、迷惑、敬畏,實際模仿種種階段后,很久以前就將這種微笑與「老於世故」這個詞聯繫在一起了。
「噢,你真是太可愛了,」格蕾絲說,但她並沒明白瑪莎所指為何。直到吃完飯,洗完碗,直到瑪莎一陣風似的化妝,拎著行李,飛快道別,去趕火車后,她才有點明白。
她很享受地、很仔細地洗了個泡泡浴,再花很長時間擦乾身體,在鏡子前擺出各種姿勢,滿心是一種奇怪而遲緩的興奮。在卧室里,她在昂貴的白色箱子里的一堆薄紗里,從為結婚準備的衣衫中抽出最心愛的、白色尼龍薄衫和一件配套的弔帶睡裙,穿上后,她又走到鏡子前。她以前從沒這樣穿過,也從沒有這樣的感覺,一想到讓拉爾夫看到她這付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廚房喝了一杯瑪莎為雞尾酒派對留的干雪利酒。然後她把燈全關了,只留下一盞,端著杯子,走到沙發前,窩在沙發里等他來。過了一會兒,她又站起來,把雪利酒瓶拿過來放到茶几上,還在那裡擺了一個托盤和一隻杯子。
拉爾夫離開辦公室時,他隱隱覺得有點失望。不管怎麼說,他對婚禮前的這個星期五還是抱有很多期望。獎金支票還好(雖然他私底下希望金額會翻倍),吃中飯時,辦公室的小夥子們請他喝了瓶酒,開著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難過,拉爾夫——更糟的還在後面」),但實在應該有個真正的派對才好。不光是辦公室里的小夥子們,還有埃迪,和所有朋友都應該有所表示。而現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見埃迪,就像一年來的任何一個晚上那樣,然後坐車回埃迪家取他的手提包,然後吃飯,然後一路坐車回曼哈頓,去見格蕾絲,呆上一兩小時。他到酒吧時,埃迪還沒來,這更讓他覺得孤獨,心頭隱隱作痛。他鬱悶地飲著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為起初想追求格蕾絲的是他。就是在這間酒吧里,拉爾夫跟他說了他們去年的第一次約會:「喔,埃迪——好大一對波啊!」
而埃迪咧開嘴笑了,「是嗎?她那個室友長什麼樣?」
「啊,你不會喜歡那個室友的,埃迪。那個室友是條狗。一個勢利小人,我想沒錯。但是這個,這個小格蕾西——夥計,我是說,魔鬼般的身材啊!」
每次約會後,至少一半的歡樂都來自於向埃迪的傾述——甚至更多,還不時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下一步該如何行動。但從今後,這、以及許多其他的快樂,都將被拋在身後。格蕾絲答應過他,結婚後,每星期至少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幫朋友玩,但即使這樣,一切也全變了。姑娘們是無法理解友誼這種東西的。
酒吧里的電視在播一場棒球賽,他百無聊賴地看著,喉嚨因為失落的感傷痛苦而覺得有點腫痛。他幾乎將一生都交付於男人間的友誼,企圖做一個好夥伴,而現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結束了。
終於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幹嘛,夥計?」
拉爾夫心裡逐漸起了一種瞧不起他們的情緒,眯起眼睛,慢慢轉過身來。「你怎麼啦,滑頭?走錯路了?」
「你幹嘛——急什麼?」埃迪說話時嘴唇幾乎不動。「你不能等兩分鐘嗎?」他懶懶地坐在高腳凳上,身子轉了半個圈,對酒保說:「傑克,給我來一杯。」
他們喝著酒,盯著電視,一聲不吭。「今天發了一點獎金。」拉爾夫說,「五十塊。」
「是嗎?」埃迪說,「好啊。」
電視上三擊不中出局;一局結束,廣告開始了。「那麼?」埃迪說,搖著杯子里的啤酒。「還是準備結婚?」
「為什麼不?」拉爾夫聳了聳肩。「聽著,快點喝,好嗎?喝完這杯,我想走了。」
「等會兒,等會兒,你急什麼?」
「快點,行嗎?」拉爾夫不耐煩地起身離開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個包嘛。」
拉爾夫又走回來,怒沖沖地盯著他。「聽著,滑頭。沒人強迫你借我那該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傷你心或什麼——」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別那麼著急。」他喝完了啤酒,擦了擦嘴。「走吧。」
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爾夫的心頭之痛;他寧願自己買一個。他們每晚去搭地鐵時路過的那家賣包的商店櫥窗里就擺著一個——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④,兩邊還有拉鏈間隔,39.95元——拉爾夫自從復活節起就看中了。「想想吧,我要買下它,」他隨口告訴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訂婚那樣不經意(「想想吧,我要娶那個姑娘」)。埃迪的兩次反應都一樣:「你——瘋了嗎?」兩次拉爾夫都說,「那又怎麼樣?」他還為這個包找理由,「結婚了,我需要這樣的東西。」從那時起,好像那個包就是格蕾絲本人一樣,象徵著他追求的嶄新而闊綽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開銷后,終於發現他買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兩個包看上去一樣,但埃迪的便宜得多,舊得多,也沒有拉鏈間隔。
現在他們又經過這家賣包商店,他停下腳步,突然冒出一個草率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麼花這五十塊錢嗎?我要買下這個包。」他呼吸有點急促。
「你——瘋了嗎?四十大元買一個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瘋了,拉爾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覺得呢?」
「聽著,你最好還是留著你的錢吧,夥計。你以後會用得著的。」
「啊——好吧,」拉爾夫終於說。「我想你是對的。」他追上埃迪,朝著地鐵走去。他生活中事情總是這樣;只有在漲薪水后他才能擁有一個那樣的包,他認了——只有結婚後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這個事實他也只有無條件接受,想到這裡他生平第一次低聲嘆了口氣。
地鐵吞沒了他們,經過半小時的叮玲哐啷,搖搖晃晃,神思恍惚,最後將他們吐出在皇後區清涼的黃昏里。
他們脫下外套,鬆開領帶,讓晚風吹乾剛才走路汗濕的襯衣。「那麼我們怎麼辦?」埃迪問。「明天我們該什麼時候在賓夕法尼亞的小鄉村露面?」
「啊,隨便你們,」拉爾夫說。「晚上什麼時候都行。」
「我們到那裡后做什麼呢?在那見鬼的小山村裡你能做什麼,啊?」
「我不知道,」拉爾夫辯解地說。「我想也就是到處坐坐,說說話吧;跟格蕾絲的老爸喝啤酒,或干點什麼;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說。「那以後周末你時不時得去。這可真夠你受的。」
拉爾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來,他把有點濕的外套團在手裡。「嘿,你這個雜種。沒人請你來,你懂嗎——你、馬梯或喬治,隨便你們哪個。我把話說明白了,我可不需要你們賞臉,懂嗎?」
「你怎麼啦?」埃迪問道。「你怎麼啦?難道不能開個玩笑?」
「玩笑,」拉爾夫說。「你開不完的玩笑。」他在埃迪身後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氣,覺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淚了。
他們拐進了那條住了多年的街區,街道兩旁是整齊劃一、一模一樣的房子,他們在那裡打架,在那裡遊盪,玩棍子球,一齊長大。埃迪推開他家前門,催拉爾夫快點,門廊里花椰菜、套鞋的家庭氣息迎面撲來。「進來吧,」他說,大拇指朝關著門的客廳指了指,他側身向後,示意拉爾夫先進去。
拉爾夫打開門,往裡走了三步,頓時驚呆了,好像下巴上遭到重重一擊。房間里一片死寂,擠著一堆咧嘴而笑的紅臉男人——馬梯、喬治,這個街區的所有小夥子,辦公室的小夥子——每個人,所有朋友,都站那裡,一動不動。瘦子馬奎爾弓著腰站在豎式鋼琴前,五指張開懸在琴鍵上方,當他敲下第一個歡快的和弦時,歌聲脫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著拍子,一張張嘴咧得老大,歌詞都走調了: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個潰(快)樂的哈(好)——小后(伙)啊
沒有人能否認!」
拉爾夫虛弱地往地毯上後退了一步,站在那裡,眼睛瞪得老大,咽了口唾沫,手裡還拿著外套。「沒有人能否認!」他們還在唱,「沒有人能否認!」正當他們要開始第二段時,埃迪禿了頂的父親喜洋洋地從卧室門帘後走出來,嘴裡唱著歌,一手端著一大壺啤酒。最後,瘦子在琴鍵上砸出最後一句:
「沒—有—人—能—否—認!」
然後他們都歡呼著湧向拉爾夫,抓著他的手,用力拍拍他的胳膊他的背,拉爾夫站那裡渾身顫抖,聲音淹沒在眾人的喧嘩聲中。「噢,夥計們——謝謝。我——不知道說什麼——謝謝,夥計們……」
這時人群分成兩半,埃迪慢慢走到中間,眼裡閃著愛的笑意,手上不顯眼地拎著一個手提包——不是他自己的,是一個嶄新的: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一邊有一個拉鏈間隔。
「說幾句!」他們喊道。「說幾句!說幾句!」
但是拉爾夫什麼也說不出,也笑不出。他甚至什麼都看不見。
十點了,格蕾絲開始咬著嘴唇,在房間里走來走去。如果他不來怎麼辦?不過,他當然會來的。她又坐下來,仔細撫平大腿周圍尼龍裙上的摺痕,盡量讓自己平靜下來。如果她太緊張,整件事就會給毀了。
門鈴聲響起,她驚得像觸電了似的。去開門時走到一半,又停下來,深深吸口氣,讓自己平靜下來。然後她按下門鎖,門打開一道縫,看著他上樓。
她看見他手裡拎著手提包在上樓,也看見他臉色蒼白,神情嚴肅,她一開始還以為他知道了;他已經準備鎖上門,把她攬進懷內。「嗨,親愛的,」她溫柔地說,把門開大了一點。
「嗨,寶貝,」他一陣風似的掃過她身邊,走進屋內。「我來遲了,啊?你睡了嗎?」
「沒有。」她關上門,斜靠在門上,兩手反在身後,握著門把手,這是電影里女主角慣用的關門姿勢。「我只是——在等你。」
他沒有看她,徑直走到沙發邊,坐下來,把手提包放在他膝下,手還不停地撫摸著它。「格蕾西,」他說,幾乎是在說悄悄話:「看看這個。」
她看著它,接著又看看他憂傷的雙眼。
「還記得嗎,」他說,「我跟你說過我想買一個這樣的包?四十塊?」他停下來,四處看看。「嘿,瑪莎呢?她睡了嗎?」
「她走了,親愛的,「格蕾絲說,慢慢移到沙發前。「她走了,整個周末都不在。」她坐在他身邊,靠近他,給他一個瑪莎式的特別笑容。
「噢,是嗎?」他說。「那好啊,聽著。我說過我不買了,向埃迪借,記得嗎?」
「嗯。」
「所以,今晚,在白玫瑰酒吧那兒,我說,『快點,埃迪,我們走,去你家拿你的手提包。』他說,『啊,不就是個包嘛。』我說,『怎麼回事?』但他什麼也沒說,懂嗎?所以我們就回他家去,他家的客廳門關著的,知道嗎?」
她身子蜷得更緊,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把頭靠在他胸膛上。他很自然抬起一隻手,摟過她的肩,接著說道。「他說,『走啊,拉爾夫,開門啊。』我說,『搞什麼鬼?』他說,『沒什麼,拉爾夫,開門啊。』所以我就推開了門,噢,天啊。」他的手指緊緊抓住她的肩膀,那麼用力,她害怕地抬起頭來看著他。
「他們全在那裡,格蕾西,」他說。「所有的傢伙。彈鋼琴,唱歌,歡呼——」他的聲音有點飄乎,眼睛緊緊地閉上了,看得出睫毛濕了。「一個意外的大派對,」他說,想要笑笑。「為我舉行的。真想不到啊,格蕾西!這時——這時,埃迪走過來——埃迪走過來,遞給我這個包,和我這段時間看中的那個包一模一樣。他用自己的錢買下了,他什麼也沒說,只想給我個驚喜。『給你,拉爾夫,』他說。『我只想讓你知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傢伙。』」他的手又捏緊了,哆嗦著。「我哭了,格蕾絲,」他低聲說。「我實在忍不住。我想他們這群傢伙沒有看到,可實際上我哭了。」他扭過臉去,極力咬著嘴唇,不讓眼淚掉下來。
「你想喝點什麼嗎,親愛的?」她溫柔地問道。
「嗯,沒什麼,格蕾西,我很好。」他輕輕地把手提包放在地毯上。「不過,給我根煙吧,好嗎?」
她從茶几上拿了一根,放到他嘴裡,幫他點著。「我給你倒杯酒吧,」她說。
煙霧中他皺了皺眉,「你有什麼酒,雪利酒?不,我想喝那東西。再說,我滿肚子啤酒。」他仰靠在沙發上,閉上眼睛。「接著埃迪的媽媽給我們做了一桌好吃的,」他接著說,聲音差不多恢復正常了。「我們吃了牛排,炸薯條」——他的頭靠在沙發上,每說一道菜名就轉動一下,「生菜西紅柿沙拉,泡菜,麵包,黃油——應有盡有。」
「好啊,」她說。「那不是很美嗎。」
「接下來,我們還吃了冰淇琳,喝了咖啡。」他說,「我們放開了肚子,能喝多少就喝了多少啤酒。我是說,好豐盛的一桌菜啊。」
格蕾絲雙手撫了撫著大腿,一半是為撫平尼龍上的折皺,一半是為了擦乾手掌上的汗。「哦,他們可真是太好了,」她說。他們靜靜地坐在那兒,好像過了很久。
「我只能呆一會兒,格蕾絲,」拉爾夫最後說。「我答應他們我還回去的。」
她的心在尼龍睡裙下跳得撲通直響。「拉爾夫,你——你喜歡這個嗎?」
「什麼,寶貝?」
「我的睡裙啊。我本來打算在結婚後才穿的,但是我想我——」
「好看,」他像個商人似的,用拇指與食指捻了捻那輕紗樣的東西,問:「很好。你花了多少錢,寶貝?」
「哦——我不知道。可是你喜歡它嗎?」
他吻了吻她,終於緊緊抱住她。「很好,」他接著說。「很好。嘿,我喜歡這衣服。」他的手在領口那裡猶豫了一下,滑進睡衣里,握著她的Rx房。
「我真的愛你,拉爾夫,」她低聲說。「你知道,是嗎?」
他的手指揉捏著她的乳頭,一次而已,馬上又飛快地滑出來。數月以來的禁粉放在紅色小令,這習慣太強了,他沒法打破。「當然,」他說。「我也愛你,寶貝。現在做個乖女孩,睡個好覺,我們明天早上見。好嗎?」
「哦,拉爾夫。別走,留下來。」
「啊,我答應過那幫傢伙,格蕾西。」他站起來,理理衣服。「他們在等著我呢,都沒回家。」
她騰地一下站起來,迸發出一聲大叫,這聲音從她緊閉的雙唇中發出來,是一個女人,一個妻子哀怨的呼喊:「他們不能等等嗎?」
「你——瘋了嗎?」他退後幾步,雙目圓睜,一付理所當然的表情。她該理解才是。如果結婚前她就這樣了,該死的,結婚後她會怎麼樣呢?「你還有沒有良心?啊?今天晚上讓他們等著?在他們為我做了這許多之後?」
那一兩秒鐘,她的臉似乎沒有他以前覺得的那麼美了,但馬上她臉上又露出一絲微笑。「當然不能,親愛的。你是對的。」
他又走上前來,用手溫柔地撫過她的下巴,微笑著,做出一個丈夫的保證。「這樣才對,」他說。「明天早上九點,我在中央火車站等你。好嗎,格蕾絲?只是我走之前——」他眨眨眼,拍著肚子。「我一肚子啤酒。不介意我用一下你的衛星間吧?」
當他從洗手間出來時,她正門口等著道晚安,雙手抱在胸前,好像是為了取暖。他可愛地提起新手提包,晃了晃,也站到門口來。「好了,那麼,寶貝,」他吻了吻她說,「九點。別忘了。」
她疲憊地笑了,為他開門。「別擔心,拉爾夫,」她說。「我會在那裡。」
註:①布魯明戴爾商場(Bloomingdale』s),紐約著名的百貨商場
②皇家雞飯(chickenalaking),一道法洗衣粉放在紅國菜
③中央火車站(PennStation),紐約的火車站有PennStation,GrandCentral和125街Harlem。其中PennStation是集中開往西南方向的火車,如開往NewJersey的Transit等,而GrandCentral和125街Harlem是集中開往東北方向的火車,如MTANorth,可以開往紐約州北部等。
④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Gladstone),美國一種品牌的手提包,款式為中間對開。
陳新宇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