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居阿什菲爾德
1
我以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過於有一個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樂。
我有一個可愛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聰穎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篤,是一對恩愛夫妻和稱職的家長。
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里充滿了歡樂。這要歸功於父親,他為人隨和。如今,人們不大看重隨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個男人是否機敏、勤奮,是否有益於社會,並且說話算數。
至於父親,公正地說,他是一位非常隨和的人。這種隨和給與他相處的人帶來無盡的歡愉。
按現代的觀點看,父親也許不會受到人們的推崇。他生性懶惰。那年月,不少人都有不必工作而能維持生活的收入,因此無須為生計而操勞。社會也不指望他們做什麼事。
我想,假如真的要父親工作,他也未必能幹得出色。
那時我們住在托基。父親每天上午離家去俱樂部,中午乘馬車回家吃午飯,午後又去俱樂部,整個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準時回家,換晚禮服去赴宴。在打板球的季節,他整日泡在板球俱樂部里,他是這個俱樂部的主任,偶爾也組織安排幾場業餘戲劇演出。他交遊甚廣,樂於款待客人。家裡每周舉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母親每周有兩三個晚上外出赴宴。
我不知道父親屬於哪一類性格,他沒有鮮明的個性。在我看來他不很聰明,但卻有一顆質樸慈愛的心,很會體貼同伴。他極富幽默感,能輕而易舉地逗得人開懷大笑。他沒有壞心眼,從不妒忌別人,出奇的慷慨大方,是個天生的樂天派。
母親的性格截然相反。她個性突出,有些乖僻。比起父親來要倔強些。她才思敏捷,靦腆害羞。說到底,生性抑鬱。
家裡的孩子和傭人都對她唯命是從。她一開口,別人總得肅然聽命。她完全有可能成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經她的口,就變得激動人心和富有新意。她討厭談話內容單調乏味,說話時總是從一個主題忽然跳到另一個主題,有時讓人感到如墜五里霧中。
她比父親大約小十歲。從十歲起,她就執著地愛上了他。那時候,父親還是個生活放蕩的小夥子,往來於紐約和法國南部之間,母親當時是位嫻靜、羞澀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著他,在她的邪詩集」中寫幾句小詩或偶感,為他繡花荷包。這隻荷包一直保留在父親的身邊。
真是典型的維多利亞式的羅曼史,這當中蘊含著深情厚意。
母親克拉拉·貝默童年不幸。她的父親是阿蓋爾高地聯隊的一位軍官,從馬背上摔了下來,受了致命傷,撇下年輕漂亮的妻子和四個孩子,離開了人世。當時,外祖母才二十六歲,孤兒寡母,只能依靠為數不多的撫恤金生活。那時候外祖母的姐姐剛剛結婚,給一位美國富翁作填房。她寫信給外祖母,主動提出收養一個孩子。對於一個在憂愁中度日,拚命地做針線活來維持生計和孩子教育的寡婦,這樣的救助是求之不得的。在三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中,她選擇了女兒,因為她似乎覺得男孩子將來可以獨身在世間闖蕩,而女孩子卻需要生活安逸。也許像母親常說的那樣,外祖母更喜歡男孩子。母親離開澤西后,來到英格蘭北部的一個陌生人家。我想正是她這種怨恨和被遺棄的心靈創傷,給她的人生觀染上了灰暗的色調,使她缺乏自信,懷疑別人的愛。她的姨母和藹寬容,富有幽默感,但是卻不會體察兒童的情感。
母親享受到一個舒適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惟一失去的而又無法彌補的,就是在自己的家裡與親兄弟們在一起的無拘無束的生活。
母親在這種新的環境中感到異常痛苦,每晚都是哭著入睡。她面色蒼白,日漸消瘦,終於一病不起。姨婆請來了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大夫。大夫跟這位小姑娘交談之後,對姨婆說:「這孩子很想家。」
姨婆十分驚訝。「哦,不,」她說,「這不可能。克拉拉是個極乖的孩子,從不調皮,她生活得很快樂。」大夫坐到母親跟前,又跟她聊了起來:「有兄弟嗎?有幾個?都叫什麼名字?」不一會,她就失聲痛哭起來,吐露出內心的憂悶。儘管道出了苦衷,她那緊繃著的神經鬆弛下來,但「被遺棄」的悲涼之感卻一直留在她的心底。這種對外祖母的抵觸情緒一直存留到她去世。她漸漸喜歡起她那位「美國姨父」。他也愛文靜的小克拉拉。當時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經常給他讀一本名叫《金河之王》的書。她非常喜歡書中的故事。不過,生活中真正使她快慰的是姨父前妻的兒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來訪。她稱他「弗雷德表哥」。那時,他已是一位二十歲的小夥子,對自己的「表妹」格外親熱。
他對這位可愛的小表妹總懷有一種特殊的感情,一直保存著她寫給他的那些充滿稚氣的書信和小詩。儘管他過去曾跟紐約的許多交際花有過輕浮的艷史,但最後終於回到家鄉,向嫻靜的小表妹求婚了。
就這樣,兩人結合了。我一直珍藏著她的一幅身著結婚禮服的照片,從照片上可以看到她那一頭烏髮下面的那張嚴肅得可愛的臉龐和一對迷茫的大眼睛。
在姐姐出生之前,我們家搬到了托基,住進一幢帶傢具的房子。在當時,那裡是上流社會的人們冬季療養的勝地,與里維埃拉①的假日旅遊勝地齊名。父親迷上了這個地方,他喜歡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幾位是本地人,其餘都是來過冬天的美國人。我的姐姐麥琪就誕生在托基。她出生后不久,父親又去了美國,打算在那兒長期居祝父親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當時還健在,自從他的生母在佛羅里達去世后,他就住在新英格蘭僻靜的鄉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撫養成人。他很依戀二老,兩位老人也渴望見到孫媳和小曾孫女。我的哥哥出生在美國。後來,父親決定回英國。剛一到英國,生意上的麻煩事就又把他召回紐約。他建議母親在托基租一幢帶傢具的房子,先住下來——
①里維埃拉:系指從法國東南的尼斯一直到義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帶,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遊勝地。——譯註。
母親和她的姨母(也就是父親的繼母,我稱她為姨婆),便照此在托基尋找帶傢具的房子,可是母親回來時卻得意洋洋地宣布:「弗雷德,我買下了一幢房子!」
這是一幢普通的別墅,遠離托基富人區,地處鎮子的另一端。房子前面的道路幾乎直通富饒的德文郡。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爾德:在我的一生中,我時斷時續幾乎一直住在那裡。
父親後來畢竟沒有在美國安家。他非常喜歡托基,決定在這兒定居。他安下心來辦俱樂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親本來不喜歡住在海邊,討厭參加各種社交聚會、也不會玩牌。可是她在愛爾什菲德卻過得很稱心,舉辦大型晚宴,參加社交活動,甚至於當某天晚上沒有活動呆在家裡時,她總是急不可耐地向父親打聽目前劇院上演什麼,俱樂部里有什麼新的見聞。
2
要記住一個人記事的時間是困難的。我還清楚地記得我三歲的生日,就在那天,我開始意識到自我的價值。當時,全家人聚在院子里喝茶,院子里擺著一張茶桌。上面放著許多點心,中間是我的生日蛋糕。蛋糕上覆蓋著厚厚的一層奶油,中間插著蠟燭,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奮的事件發生了——一隻赤色的小蜘蛛從潔白的檯布上爬了過去。
那蜘蛛小得叫人難以察覺。母親說:「這是吉兆,阿加莎,吉樣的蜘蛛來慶賀你的生日了……」以後發生的事情在記憶中淡漠了。只是隱約地記得哥哥為多得幾塊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鬧不休。
童年的世界是那樣的美好、安寧和激動人心,最使我著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復一年,院子對我來說越來越重要。我熟悉院中一草一木。每棵樹都富有特殊的意義。從一開始,我就把院子劃分為三個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園,它的外圍是毗鄰公路的高牆。這片菜園除了可以供給我一些木莓和青蘋果外,引不起我更多的興緻。
接著就是庭院的主要部分———直延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一些有趣的樹木點綴其中。有聖櫟、雪松、高大的惠靈頓樹和兩棵冷杉。
第三部分是小樹林。至今在我的想象中,它仍然似乎大的像新森林。林中生長的大多是白楊樹,一條蜿蜒曲折的小徑橫穿林中。它使人聯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陰森神秘,漫無邊際。
順著林中小徑可以一直到達打網球和板球的草坪。走出樹林來到這裡,就會感到又回到了現實世界中。綠茵場上姑娘們一手提著寬大的裙擺,一手揮動著板球拍,或者頭戴著硬草帽,打著網球。
每當我在院子里玩得盡興之後,就要回到我跟姆媽住的幼兒室。屋子裡的一切都很單調,從未變動過。也許是年邁和患風濕症的緣故,姆媽從來都不加入我的遊戲,只是讓我在她的四周獨自玩耍。我玩什麼都很當真。從開始記事的時候起,就自編自導了各種各樣的夥伴。對於最早的一批夥伴;除了「基頓」一家人的名字,其它一概記不得了。我記不得自己是否也是這家的一員,但這家人的名字我還記得:克洛弗,布萊基,還有其他三位成員,他們的母親是本森太太。
我自然也有玩具。由於在家裡倍受寵愛,肯定會有各式各樣的玩具,不過大多數已經記不得了。只隱約記得有一盒色彩斑斕的念珠,我把它們串起來做成項鏈。
記得我有一些娃娃,但很少跟她們玩。我喜歡基頓一家。班森太太相當窮困,讓人同情,孩子的父親班森船長,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難怪家裡一貧如洗。基頓家族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結局。不過,我的腦子裡也隱約有另一個更美好的結局,班森船長沒有死,就在基頓一家陷入絕境的時候,班森船長滿載財富而歸。
基頓家族的故事結束后,我的想象轉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養了一百個孩子,最惹人愛的有小獅狗、小松鼠和小樹。它們跟隨我在院子里探險。它們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於人狗之間的一種難以確定的小生靈。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們一樣,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別討厭散步,尤其是在出門前必須扣好靴子。
用過茶后,我換上漿過的細棉布衣服,走下樓到客廳里跟母親一塊兒玩,母親很有吸引力,她講的故事總是豐富多采。我們玩的遊戲也變化多樣,從未重複過。記得有一個關於一隻亮眼睛老鼠的故事。亮眼睛老鼠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親宣布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講完了。我感到悵然若失,幾乎要哭起來。母親見此狀忙說道:「我再給你講一個『好奇的蠟燭』的故事。」這個故事有點像偵探小說,母親一共講了兩次。遺憾的是當故事正講到最驚險的地方,壞蛋慢慢地向蠟燭里揉進毒藥時,家裡來了幾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們的遊戲和故事被迫中斷。客人走後,我向母親詢問故事的結局,她表情茫然,顯然故事情節已被忘得一乾二淨。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一直縈繞在我的腦際。
我對哥哥和姐姐的記憶不深,大概是因為他們都住校。
哥哥就讀於哈羅公學。姐姐在布賴頓的勞倫斯女校,這所學校後來更名為羅蒂思女校。人們都說母親喜歡別出新裁,竟然把女兒送人了寄宿學校。父親寬宏大量,認可了這種標新立異的做法。母親樂於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那些新的嘗試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總是朝三暮四。她擅長禱告和默禱,可是她的滿腔熱血和虔誠之心很難找到一種合適的祈禱方式。而父親卻一直信守一種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親的信仰曾幾次改弦易轍。她剛進羅馬東正教沒幾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過洗禮)。後來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滿懷地加入了波斯教,沒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國國教。
父親虔誠地信奉東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禱告,禮拜天去教堂。他對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貳,但母親信奉別的教派,他也並不介意。正如我說過的那樣,他是一個隨和的人。
母親皈依了英國國教,他感到欣慰,這樣我降生的時候就可以在教區的教堂里受洗禮了。我隨祖母的名叫瑪麗,隨母親的名叫克拉麗莎。阿加莎這個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禮的路上,母親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說這名字好聽。
我的宗教觀念主要是承襲姆媽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讀《聖經》。我認為守安息日頭等重要,忙於塵世間瑣事是對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確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對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絕禮拜天做遊戲、唱歌、彈鋼琴,並為父親的行為提心弔膽,他禮拜天下午竟興緻勃勃地打板球,還取笑牧師,有一次還取笑主教。
母親曾一度熱衷於對兒女們的教育,可是後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孩子不滿八歲不許讀書,理由是,「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腦子。」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不像她希望的那樣。每當別人給我讀了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後,我就要過那本書研究起來,開始還不懂書中內容,但漸漸地就弄懂了。每當跟姆媽外出時,我總是纏著她問商店上方或招貼板上寫的是什麼字。結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可以毫不費力地讀一本名叫《愛情的天使》的書。接著我又給姆媽高聲朗讀這本書。
「太太,」姆媽第二天歉疚地告訴母親,「恐怕阿加莎已學會閱讀了。」
母親異常痛苦,但這已是既成事實。還不到五歲,書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從那以後,每逢聖誕節和生日,我要的禮物就是書。
父親認為,既然我能認字了,就最好開始學寫字。這倒是件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屜里筆劃歪歪斜斜的破練習本多了起來。初學識字時,我只注意整個詞而沒注意到單個的字母,區別B和R成了一大困難,於是又練習寫了不少B和R。
後來,父親又說我最好也開始學點算術。就這樣,每天早飯後我伏在餐室的窗台上作算術題。比起那些難以駕馭的字母來,數字要有趣得多。
父親對我的進步頗感振奮和自豪。我升了一級,可以做一本已經發黃的《習題集》了。我非常喜歡這本小集子,它趣味無窮,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術,母親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認的那樣,她討厭數學,家裡的來往賬目使她束手無策,一概由父親包攬。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動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禮物——一隻金絲雀。它叫戈爾迪,後來變得非常溫順,在幼兒室里蹦來蹦去。它有時站在姆媽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馬上就飛過來,落在我的指頭上。它不僅是伴我嘻戲的小鳥,還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開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兩個:迪基(小鳥)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們騎著戰馬遍遊了全國(實際上是我們的庭院),歷盡千險,數次從強盜的手下死裡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佔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媽。幼兒室是只屬於我們倆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記得房間里的壁紙——紫紅色的蝴蝶花爬滿了四壁,構成一幅環狀的彩圖。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著牆壁的上方。它在壁爐的火光和桌上那盞暗淡的油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動人。的確,我一生都偏愛紫紅色。
姆媽坐在桌子旁做著針線活。在我的床鋪四周圍著一道屏風。別人以為我已經人睡,其實我常常醒著,觀賞著一朵朵蝴蝶花,猜想著它們是怎樣交織在一起的,繼續構思著基頓家的歷險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們的廚子簡。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樣統轄著廚房。她從十九歲起就跟隨著母親,當時還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廚房裡的打雜升為廚子,一直跟了我們四十年。當她離開我們家的時候,體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廚房裡總有好吃的。豐盛的早餐過後,十一點左右又有可可,一盤剛烤制的酥皮點心和小甜麵包,或者是熱乎乎的果醬糕餅。我們吃過後,傭人們用午餐。按照家規,鐘敲三點以前,廚房是不許旁人進去的。母親教導我,傭人進午餐的時候不能隨便闖進廚房。「那是她們的休息時間,不要打擾她們。」
對我來說,家中的傭人比起母親的友人和遠方的親戚來,要可親近得多。只要我一閉上雙眼,腦海中就浮現出簡的形象。在我們家的廚房裡,她簡直是個來回移動的龐然大物:寬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問緊束著一根漿過的束帶。
肥胖的形體似乎並未給她招致煩惱,雙腳,雙膝和腳踝也從未感到過不適,縱使患了高血壓病,她也未必察覺得到。在我的記憶中,她從未鬧過玻我不知道姆媽剛來我家時有多大年紀,也不明白母親為何選中這樣一位老嫗。母親總是說:「自從姆媽到這兒來后,我就再也沒有為你操過心,因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媽不知照看過多少孩子——我是最後一個。
五歲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禮物——一隻小狗。這真使我喜出望外,興奮得手舞足蹈。我簡直不敢相信,高興得連句話也說不出來。當讀到字條上人們慣說的那句話「收到此物必會驚呆」的時候,我想我當時真的驚呆了。我興奮得連句謝謝都不會說了,幾乎都沒顧上看一眼那隻漂亮的小狗,就躲開了。在以後的生活中,我也常常這樣做。不知道人為什麼這麼遲鈍。記得當時我一下子鑽進了衛生間。這是一個讓人反省的好地方,誰也不會跟著你進去。當時,衛生間乾淨、舒適,幾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紅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視著掛在牆上的托基地圖,讓自己恢復一下理智。
「我有一隻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隻約克夏狗——我的狗——歸我所有!」
此時,那隻才四個月的約克夏小狗鬱鬱不樂地溜達著,來到院子里,投靠了我們家的園丁,一位叫戴維的脾氣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經由某個做臨時工的園林工人餵養,一見到插在土裡的鐵杴,就以為那或許是它的落腳之地。它坐在院里的小道上,神情專註地觀看園丁挖土。
我及時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雙方都有些靦腆,只是試著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難捨難分了。
它的大號是父親給取的,叫喬治·華盛頓;小名托尼是我起的。對孩子來說,托尼是只極好的小狗——它溫順,充滿了柔情,能勾起我許多遐想。姆媽也減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緞帶和裝飾品不再被我強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贈給了托尼。
它對這些東西是來者不拒,表示讚賞,偶爾還咬上幾片,送給它穿的那雙拖鞋。我還特許它進入我編造的故事中。托尼以勛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隻叫戈爾迪的金絲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哥哥留給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極好,而哥哥卻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雞兒」。儘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還是跟他套近乎。我記憶最深的是他養過一窩白鼠。他向我介紹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們全家。姆媽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動物。說它們身上有怪味。它們散發的氣味的確難聞。
哥哥對我來說是那麼富有吸引力,我簡直離不開他。他當時正處於傲睨小妹妹的年齡,覺得我特別討厭。有時他發了點善心,允許我走進他的」車間」,那裡有一台車床。他讓我抱起許多小木塊和工具遞到他手裡。可是過不了多久,這隻「小瘦雞」就被趕了出來。
4
我第一次受驚嚇是在不到五歲的時候。春日裡,姆媽帶我去采報春花。我們越過鐵路來到存放船具的大院,從籬笆上摘取報春花,那上面長滿了這種花朵。
我們從一扇敞開的院門走進去,繼續採擷,籃子漸漸滿了起來。突然一個粗暴的聲音沖著我們吼道:「喂,你們怎麼跑到這兒來啦?」
那大漢看上去像個巨人,氣勢洶洶地滿臉漲得通紅。
姆媽辯解說我們沒有做什麼錯事,只是采點報春花。
「侵入了別人的領地還不知錯?快滾開,快點從那扇門滾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們!聽見沒有?」
我死死地扯著姆媽的手向外走,姆媽走不快,實際上也不想快走,我越發害怕起來。當我們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時,我幾乎垮了下來,面色蒼白,四肢無力。姆媽轉過頭來發現了這一切。
「哦,寶貝,」她輕聲地問,」你是不是真的以為他會說到做到?要把你給煮了?」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這一可怕的場面已經浮現在我的眼前:火上架著一口冒著熱氣的大鍋,我被扔進了滾燙的水中,極痛苦地尖聲叫著……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媽寬慰我,說有的人就喜歡這樣說話,咋咋唬唬的。
他雖然脾氣不怎麼好,粗魯,討人嫌,但他決不會真就那麼干,只是嚇唬嚇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當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間,也總有點毛骨驚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還從未受過如此大的驚嚇。
我四歲的時候愛情的種子萌發了。這是一場怯懦而甜美的懷春,我愛上了達特茅斯皇家海軍學校的一位學員,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黃色的頭髮,藍藍的眼睛撩撥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對這由他激起的情愛一無所知。他朋友的這位「小妹妹」全然沒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許會說:「她不喜歡我。」過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一看到他迎面走來,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會立即將臉扭向一邊。母親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親愛的,可還得講點禮節。一瞧見菲利普就把臉扭過去是不禮貌的。他一跟你說話,你總是愛理不理的。即使討厭他,也不能失禮呀。」
我討厭他?唉,誰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這件事來,我感到幼年的愛是多麼容易得到滿足呵。它沒有一點過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話,僅僅是悄然的愛慕就心滿意足了,就足以讓人飄飄然,在想象的王國里創造出英雄史詩般的壯麗場景: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獻身,或闖入被死亡所圍困的兵營去護理他!或從大火中把他拯救出來!
或用身體擋住向他飛來的子彈!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編織進去。這些想象沒有一個是喜劇的結局。你不是被烈火化為灰燼,就是中彈身亡,或者被瘟疫奪去了生命,而你鍾情的人對你所做的崇高犧牲一無所知。我坐在幼兒室的地板上與托尼玩耍,表情平靜而矜持,腦海中神奇的幻想卻奔騰不息。菲利普當上海軍後補生調離了英國。在他走後不長的一段時間裡,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腦海中,後來漸漸地淡漠了。愛情就這樣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後,我又無望地愛上了一位年輕的陸軍上尉。他高高的個子,深色的皮膚,當時正在向姐姐求愛。
如果說阿什菲爾德是我的故鄉的話,那麼伊林算得上是個激動人心的地方,充滿異域的情趣。最富於傳奇色彩的地方之一就是房子里的衛生間,裡面有一張富麗堂皇的紅松木坐椅。坐在上面就如同女皇端坐在寶座上一般。迪基女士搖身變成了瑪格麗特女皇,迪基成了女皇的兒子——戈爾迪王子,未來的王位繼承人。他就坐在女皇左面那個精緻的彩陶扶手上。我每天一大早就躲在這裡,坐在「御椅」上向朝拜者頻頻點頭,聽他們念奏摺,伸出手來讓他們吻,就這樣一直坐到來解手的人在門外等得不耐煩了,氣憤地把我從便池上拽下來!
由於父親娶的是繼母的侄女,又因為他稱繼母為母親而妻子卻稱她為姨母,所以我們都叫她姨婆。我的祖父(我父親的爸爸,母親的姨夫)晚年來往於紐約與曼徹斯特之間,曼徹斯特有他的分公司。他曾是美國的一位「傳奇式人物」。他原來是一個身無分文的窮孩子,背井離鄉,由曼徹斯特來到紐約,當上了某辦公室的勤雜員,後來發跡成了公司的股東之一。「三代的時間裡,從穿小汗衫到坐旋轉椅」正是我們家族的真實寫照。祖父掙得了巨額財富,父親把它交給同事代理,財富在一點一點地消耗,等到哥哥手中的時候,就被閃電般地揮霍殆荊祖父去世前不久,在柴郡買下一幢房產。當時他已病人膏肓。不久,姨婆就守寡了。她那時還算年輕,在柴郡住了一段時間,受了一兩次盜賊的侵擾后,就在伊林買下一幢房子住了下來。當時那兒還算是鄉下,正像她說的那樣,房子四周都是農田。可是等到我去看她的時候,一切都變了,到處都是一排排新建的房子。
姨婆住的房子和庭院有無盡的魅力。我把幼兒室分割為幾片「領地」,靠前的部分是一個向外凸出的窗戶,下面鋪著一條漂亮的條格台毯;靠後的部分是餐室,地上鋪著布魯塞爾地毯。我把各式各樣的蒲席和一塊塊亞麻地毯配備給各個「領地」,神情莊重地在各「領地」巡視,口中念念有詞地嘟囔著。姆媽安詳地坐在一旁織毛線。
姨婆的大床是令人迷戀的地方。床的四角鑲嵌著四根粗大的紅木床腿,四周是大紅的錦緞床圍,上面鋪著羽絨被褥,每天清早,我還沒穿上衣服就跑過來,爬上姨婆的床。姨婆早晨六點鐘就醒了,總是高興地把我擁進她的被窩。客廳在樓下,擺滿了鑲嵌著五光十色裝飾品的傢具和德累斯頓出產的瓷器。由於窗外就是花房,屋子裡總是光線陰暗。客廳僅用於聚會。隔壁是起居室,裡面總有一位女裁縫坐在那兒。姨婆在餐室里心滿意足地過著維多利亞時代的生活。全套傢具都是笨重的紅松木的。屋子正中是一張餐桌,四周擺著靠背椅。窗上掛著精細的鉤織窗帘。姨婆有時坐在桌前那把皮背雕木大師椅上寫信;有時坐在壁爐旁的一張天鵝絨軟椅上烤火。桌子、沙發以及幾把椅子上都堆滿了書籍。
姨婆從未間斷過買書,有的是留著自己讀,有的是贈送他人。後來書籍越來越多,以至於連她也搞不清哪些書是準備送給哪些人的。有時甚至發現某某人的那個逗人喜愛的小男孩已轉眼十八歲了,而她從前為他買的《聖人古爾德雷德的孩子們》和《蒂莫西老虎歷險記》兩本小人書一直還沒有送給他。
姨婆很喜愛孩子,常常擱下手頭還未寫完的字跡潦亂的長信,興緻勃勃地跟我一起玩「維特利先生和小雞」的遊戲。不用說每次都由我充當小雞。姨婆到商店裡買小雞,挑中了我,詢問售貨員這隻小雞的肉是否細嫩,然後回家把小雞捆綁好,串起來(這時我總是忍不住大笑起來),放到爐灶上燒烤,翻個個兒再烤另一面,然後端上餐桌。就在餐刀閃閃的霎那,小雞突然復活了,歡蹦亂跳,「這是我!」——遊戲至此進入了高潮。我和姨婆不厭其煩地重複這個遊戲。
每逢星期天,外祖母就到伊林來吃午飯,常常是帶著兩位舅舅一塊來。這是最快樂的一天。鮑愛莫外祖母是我母親的生身之母,她通常在十一點鐘到達。她比姨婆還要矮一些,由於身材矮小,一路走來難免有點氣喘吁吁。從倫敦到這裡,一路上要倒幾次火車和汽車。她到達后的一件事就是脫掉腳上那雙長筒靴子。她的女傭海麗特通常跟著她一塊來,跪在她面前幫她把靴子脫掉,換上一雙鬆軟的羊絨拖鞋。外祖母深深地嘆一口氣,坐到餐桌旁的靠背椅上。於是,姐妹倆就開始了周日上午的例行「公事」,談起一長串紛亂複雜的賬目。外祖母在維多利亞大街上的軍人商場為姨婆置買了大量的生活用品。對這姐妹倆來說,軍人商場就是她們心目中的宇宙中心。倆人饒有興緻地研究著一串串數字,一條條賬目,一張張表格,討論著所購買的物品的質量。軍人商場實行定期付款制,零碎的小賬和維修費用都當面了結。姨婆每次多付給外婆一些錢,作為辛苦的酬謝,姐妹倆關係很親熱,但相互間也小有妒忌。時而拌嘴,一有機會就互相抬杠、逗趣。外祖母自認為曾是她們家長得最漂亮的姑娘,姨婆總是不服氣。
波麗雖然身材矮小,但年僅十六歲時就被布萊克警衛團的一位上尉愛上了。家裡認為她還很年輕,不到結婚的年齡,可上尉卻說他所在的團就要移防國外,要在那兒駐紮很長一段時間,希望倆人能馬上完婚。這樣,波麗十六歲就結婚了。小兩口是完美的一對。波麗年輕嫵媚,丈夫是團隊里公認的美男子。
波麗很快有了五個孩子,其中有一個夭折了。她二十六歲開始守寡。姨婆結婚很晚,曾與一位年輕的海軍軍官發生過戀情,可惜兩人都很窮,無法完婚。後來,他找了一個有錢的遺孀,她也嫁給了已有一個孩子的美國富翁。波麗丈夫生前團隊里的幾位軍官曾向她求愛,想要以她為妻,都被她婉言拒絕了。她不願讓別的男人來代替丈夫的位置,申言死後要葬在他的墓旁。
姐妹倆了結了上周的賬目,明確了下一周的採購任務后,舅舅們就該到了。歐內斯特舅舅在英國國民軍中任職,哈里舅舅是軍人商場的管事。大舅弗雷德在駐防印度的一個團里服役。桌子擺好后,大家就開始用午餐。
豐盛的午餐后,全家人除我之外,都要去小睡片刻。我躺在扶手搖椅里悠閑自得地搖晃著。午睡醒來,大家開始玩「考校長」的遊戲。哈里舅舅和歐內斯特舅舅都是能說會道的「校長」。大家坐成一排,榮任「校長」的人手裡拿一卷報紙在前面來回踏步,裝腔作勢地大聲提問:「針是什麼時候發明的?」「亨利八世的第三個夫人是誰?」「威廉·魯弗斯是怎麼死的?」「麥黑病是怎麼回事?」誰要能回答上來,就可以升為「校長」,原來的校長自動讓賢。如今人們都喜歡的廣播電台組織的知識測驗節目大概就是由這種遊戲演變而來的。
遊戲結束后,兩位舅舅先走一步。外祖母留下來喝過下午茶才離去。
姨婆善於交際,社交活動頗為頻繁,家裡常常擠滿了退役的海陸軍將軍和校官,他們到伊林來是為了「呼吸新鮮空氣」,再說這地方離倫敦也近,挺方便。
在訓導社交知識方面,姆媽也算是內行。
「吃晚飯的速度要再快一些。假如你長大了。去公爵家赴宴,席前會站著一位精幹的管家和幾個僕人。只要時間一到,不管你吃完沒有,他都會把你的盤子撤走。」姆媽常把貴族們的鐵事掛在嘴邊,這方面的教誨引起了我的奢望,幻想將來有一天會成為阿加莎公爵夫人。這成了我一生最美好的願望。
可是姆媽的社會知識無情地告訴我:
「你永遠也當不上公爵夫人。」她說。
「是真的嗎?」我感到詫異。
「是真的。」姆媽是一個非常講究實際的人,「要想當公爵夫人,必須生來就是公爵、伯爵的女兒。只有嫁給了公爵,才算得上公爵夫人,而那又不過是借了丈夫頭銜的光,不是你想當就當得上的。」
這即是我與命運的第一次遭際。世間許多事情是不可得的。在童年時代就意識到這一點是必要的,對自己有益無害。許多事情可望不可及——自然捲曲的秀髮,烏黑的雙眸,甚至於公爵夫人的尊稱,那是不以人的意志而存在的。
我在身世方面的勢利之心,總的來說要大於其他方面。
我把身世看得重於財富和才智。
小的時候,我有一種自卑感,甘於自己的現狀,意識到家底不很殷實等不利條件。這就像是分到手的一手牌,無法挑剔,只能籌劃好,盡最大的努力一張張打出去。我敢肯定,我並不怎麼嫉妒和痛恨那些比我更富有、更聰穎的孩子。看到某個小朋友手裡拿著昂貴有趣的玩具,我不企望,也不鬧著要買。
與大多數朋友相比,我們算不上富戶。父親是美國人,別人都以為他很有錢,似乎所有的美國人都應該是富翁。他只能湊合著撐起家裡的門面。我們既沒有雇管家,也沒有雇男僕;既沒有馬車,也沒有車夫。家裡只有三個女佣人,在當時算是最少的了。要是時逢雨天去朋友家喝茶,就不得不披上雨衣,穿著套鞋在雨中步行一英里半。除了穿上好一點的衣服參加重要的聚會外,父母是不會專為孩子叫馬車的。
另一方面,家中款待賓客的菜看卻又異常的奢侈——與現代的標準相比,該是邀請一位大廚師和幾位助手來製做了。
姐姐很早就被認為是家裡「最聰明」的孩子。布賴頓的女校長勸她進格爾頓深造,父親卻不高興地說:「不能叫麥琪去當女學者,還是送她去巴黎修完剩下的學業。」姐姐欣然去了巴黎,因為她自己從未打算到格爾頓深造,她有才智,談諧,機敏善辯,幹什麼事都成功。哥哥比姐姐小一歲,長得頗具男性的魅力,喜歡文學,但在其他方面缺乏才氣。
父親和母親大概已經意識到他將來是個「難辦」的孩子。他酷愛工程學。父親原希望他將來進入金融界,卻發現他缺乏這方面的才幹。為此,同意他選學工程學,可他在這方面也出息不大,他的數學太差。
儘管家裡人對我都很好,但卻認為我「反應遲鈍」。母親和姐姐反應快得驚人,我總是跟不上她們。我口齒也很笨拙,要把想說的話說出來總是力不從心。「阿加莎的反應太慢了。」家裡人常這麼說。這是事實,我了解這點,也從未否認。這並沒有使我感到憂慮和苦惱,我已經甘拜下風了。直到十二歲的時候,我才意識到我的反應能力相當於,甚至高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非我反應遲鈍,而是家裡人的標準太高了。我的口頭表達能力一直很差,這也許是促使我從事寫作的原因之一。
一生中第一次使我真正傷心的是與姆媽的分手、誰也不曉得她當時有多大年紀,也許已經八十歲高齡了吧。一位她從前照看過的人在薩默塞特有一處財產,一直勸她退休。
他在那兒為她準備了一幢舒適的小別墅,供她和她的妹妹共度晚年之用。最後她終於作出了決定,辭掉了這兒的工作。
我日夜思念著她,每天都給她寫一封信,通篇儘是拼寫錯誤——寫作和拼寫一直是最傷腦筋的事。信中沒有一點新意,翻來複去總是那幾句話:
親愛的姆媽:
我非常非常地想念您,但願您一切都好。托尼身上長了一隻跳蚤。我非常非常地愛您。吻您,吻您,吻您。
您的
阿加莎
母親為這些信件提供郵票。不久,她有些不耐煩了:「我想你沒有必要每天都給她寫信,一周寫兩次總夠了吧?」我感到愕然。「可是我每天都在想念她呀。我不能不寫。」
母親嘆了口氣,不再反對了。但她卻常常向我提出一些溫和的建議。我每日一封,一直堅持了幾個月,後來才聽從了母親的勸告,減至每周兩封。姆媽寫東西也很吃力,每個月給我寫兩封信,信的形式不倫不類,但字裡行間卻充溢著慈愛。母親對我如此情意纏綿地依戀姆媽感到不安。
早年天折和病殘是傳統小說的主要題材。如今暴力情節更合乎大眾的口味。那時候,年輕的女子都希望讓人覺得自己脆弱。姨婆總是自鳴得意地告訴我,她小的時候弱不經風,而外祖母卻說:「瑪格麗特一直很健壯,我倒是家裡極弱的一個。」
姨婆活到九十二歲,外祖母活了八十六年,我懷疑她們是否真那麼贏弱。不過,多情善感,不時地暈躍和早期肺病都曾是時髦的做作。姨婆深受其感染。我長大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悄悄告訴與我接觸的青年男子,說我多麼多麼地脆弱,一定不會長壽。我十八歲的時候,情郎們就常會憂心忡忡地問我:「你不會著涼吧?你的姨婆告訴我說你弱不經風!」我總是忿忿地回答說,我的身體一直很健康,他臉上的憂慮頓然消失。「那你姨婆為什麼說你的體質很差呢?」我不得不解釋說,她是想讓我對別人更具有吸引力。在她那個時代,青年女子在有男人出席的晚宴上只能吃上一點點,多一口也不吃。到了夜裡,由傭人再備置一點吃的送到她的卧室里。
就連當時的兒童小說也充斥著病殘和早亡的故事情節。我最喜愛讀一本名叫《純潔的紫羅蘭》的小書。從第一頁開始,那位叫紫羅蘭的小姑娘就忍受著病痛的折磨,直到最地那富有寓意的早逝。全家人圍著她痛哭流涕。
《小姑娘們》是一本帶有喜劇色彩的小書,但作者還是讓臉頰紅潤的小貝思離開人世。《老古玩店》中小內爾的死令人毛骨悚然,不過狄更斯那個時代的人自然要對如此哀惋的結局悲痛不已。
另一本我愛讀的書,寫的是一位德國小姑娘,她是個殘廢,整日躺在床上,凝視著窗外,照料她的是一個喜愛享樂的自私的女人。有一天,她跑出去觀看節日遊行,小姑娘無人照管,從床上摔下來摔死了。那位自私的女人追悔莫及,抱您終生。我從這些情調憂鬱的書中獲得了情感上最大的滿足。
《聖經·舊約書》也是我最喜愛讀的書。還是在很小的時候,我就被書中的故事迷住了。從前家裡有些特定的書,只允許在星期天讀(如《聖經》一類的書),還有一些是《聖經》故事眩對孩子們來說《舊約》里充滿了奇妙的故事,故事情節人情人理,適合孩子們的口味。在「約瑟夫和他的兄弟們」中,約瑟夫身著五彩綴衣。他後來成了埃及的主宰,寬恕了他那幾位邪惡的兄弟。「摩西和燃燒的小樹林」也是我喜愛讀的故事。大衛和巨人歌利亞的故事則更是引人人勝。
小的時候,有許多知名有趣的人物來我家裡作客,儘管我常走下樓來跟客人們一道喝茶,但卻記不得他們的模樣了。我想象中的人物遠比在現實生活中邂逅的人們要生動得多。
至於我兒時的朋友,我能記起的沒有幾位,其中有多蘿西和達爾西。他們都比我小,獃頭獃腦的。我們一塊在院子里喝茶,圍著聖櫟樹奔跑追逐,專挑甜點心上的奶油吃。我想象不出這在當時居然能給我們帶來歡樂。他們的父親B先生與我的父親是摯交。此外,我還有一位相好,叫瑪格麗特。兩人只能算半個朋友,因為誰都不去對方家裡玩,只是一起在外面散步。大概我們兩人的保姆是朋友。瑪格麗特是位健談的小姑娘,為此曾使我非常尷尬。有一次,她剛剛掉了門牙。說起話來含混不清,叫人無法聽懂她說了些什麼。我擔心向她道出真情來未免太唐突,所以就隨便地跟她搭訕著。我越是這樣,就越感到失望。後來,瑪格麗特又主動提出要給我講個故事——一個關於「吐姆(湯姆)特(的)兔(毒)糖果」的故事。其內容我全然沒有聽清。故事很長,我糊裡糊塗地聽著。瑪格麗特終於眉飛色舞地講完了故事。
她間我:「怎麼樣,徹(這)個褲子(故事)挺有趣吧?」我感激地點點頭。「你認為特們(他們)沉(真)的要……」我發現她再這樣追問下去我就會展出馬腳,於是決定岔開話題:「我來給你講個故事吧,瑪格麗持。」她感到費解,茫然地望著我。她顯然是打算與我探討故事中的疑點,可我實在忍受不下去了。
「這是一個……一個……呢……石桃的故事,」我信口胡編起來,「從前有一位仙女,住在石桃中……」「她怎麼了?」瑪格麗特催促我講下去。
我邊想邊說,編造著故事,一直編到瑪格麗特家的院門口。
「這個故事真夠精彩的。」瑪格麗特居然被故事打動了。
「你是在哪本神話書中讀到的?」
哪本書上也沒有寫這個故事,是我自己現編的。我覺得那個故事並不十分有趣,但它畢竟使我從尷尬之中解脫出來,避免了因為她口齒不清而讓她難堪。
我五歲那年,姐姐從巴黎「學成」歸來.我還記得在伊林看到她走下四輪馬車時那激動人心的場面。她頭部一頂裝飾華麗的小草帽,面部罩著一方白底黑點的紗巾,看上去完全是一位新的女性。姐姐待我很好,常給我講故事,她也參與了對我的教育,用一本《袖珍家庭教師手冊》教我法語。她不太懂得教學藝術,我也憎惡那本手冊,曾經兩次將它悄悄地藏在書架上其他書的後面,可是不久就被找了出來。
我覺得應該藏在更難找見的地方。在房間的一個角落裡擺著一個大玻璃罩,裡面放著一隻大禿頭鷹的標本,那是父親的光榮和驕傲。我巧妙地將《袖珍家庭教師手冊》塞到禿鷹後面的一個不易被人看見的角落裡。這一次幹得很成功,幾天過去了,儘管大家搜遍了全屋,還是沒有找到我那本手冊。
可是不久,母親就輕而易舉地粉碎了我的計謀。她宣布,誰要能找到那本手冊,就賞給他(她)一大塊美味巧克力。嘴饞使我墮入了母親的圈套。我裝模作樣地在屋子裡四處搜尋一番,然後爬上一張椅子,查看禿鷹的後面,故作驚訝地大聲喊道:「噢,原來在這兒呀!」然而,繼之而來的卻是懲罰,一頓斥責之後,我被強迫躺在床上,一天不許下地玩耍。當時我竟覺得蒙受了委屈。受到懲罰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全家人都知道這是我藏起來的。但是不賞給我那塊巧克力是不公正的,因為事先已經說好了,誰找見書就獎給誰,而我發現了卻沒有賞給我。
姐姐常跟我玩一種叫「瘋子大姐」的遊戲。這個遊戲既吸引人,又讓人感到恐懼。遊戲的大意是我們家有一位大姐姐,比我和姐姐都年長,是個瘋子,棲身於科爾賓角的一個岩洞里,偶爾回到娘家裡來。她的長像和打扮與姐姐毫無兩樣,只是嗓音完全不同,陰陽怪氣的,相當可怖。
「難道你不認識我了嗎?我是姐姐麥琪呀,你可別當真以為我是瘋子大姐呀:千萬別把遊戲當真叼。」
我常常感到難以名狀的驚恐,儘管我心裡也明白那是麥琪裝扮的,可難道就不會是真的嗎?那副似鬼非鬼的腔調,狐狸一樣眯縫著的吊眼,怎麼能不叫我相信她的確是那個瘋子大姐呢?母親時常為此惱火:「麥琪,不許用這個愚蠢的把戲嚇唬妹妹!」麥琪滿有理由地分辯道;「是她自己要玩的。」
姐姐頗具講故事的天才,在她小的時候,哥哥就纏著她不放,「再給我講一遍吧。」
「不講了!」
「再講一遍嘛。」
「不講了,我不想再講了。」
「求求你,再講一遍,你讓我幹什麼都可以。」
我還清楚地記得我寫的第一個故事。它有點像情節劇,很短,因為寫作和拼寫是我感到頭痛的事。故事中有兩個人物:品德高尚的麥琪夫人(好人)和兇狠殘暴的阿加莎夫人(壞蛋),情節是有關一座城堡繼承權之爭。
我先拿給姐姐看,提議兩人一起表演。姐姐立刻提出她情願充當殘暴的麥琪夫人,讓我來扮演高尚的阿加莎夫人。
「難道你不喜歡當好人嗎?」我有些惶惑。姐姐回答說,當一個邪惡的傢伙更來勁。我自然也很高興。起初,我是出於禮貌才把好人的角色讓給姐姐的。
記得父親看了我的劇,笑得前仰後合,但卻是出於善意。母親建議我最好不用「殘暴」這個詞。「可她的確非常殘暴,」我解釋道,「她跟那個把許多人綁在火刑柱上燒死的暴君瑪麗一樣,殺了好多好多人。」
神話故事集在我的生活中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每逢生日和聖誕節,姨婆總要送我許多諸如《黃色的神話故事》、《藍色的神話故事》一類小書。我看這些書非常入迷,讀了——遍又一遍。後來,我有了一本安德魯·蘭格寫的動物故事集,裡面有一個我特別愛讀的故事,「安德諾克與雄獅」。
大概從那時起,我開始讀默爾斯伍斯夫人的課本,她當時是著名的兒童小說家。她的書我讀了許多年,今天讀來仍感到趣味盎然。當然羅,如今的孩子們可能會覺得這些書老掉牙了,不過書中的故事仍是可取的,有許多獨到之處。書中輯有為幼兒寫的《紅頭髮的孩子》、《小男孩》、《嬰孩》及各種神話故事。我當時愛讀的是《四面皆風的農撤現在讀來頗感乏味,不知當年為什麼那麼喜歡它。
在家裡,讀小說被當作一種消遣,不算「正業」,上午是不允許看的。在這段時間裡必須干點「正經事」。即使是現在,要是早餐后就捧起小說來,仍會有一種負疚感。星期天打牌也照例如此。姆媽把撲克斥為「魔鬼的連環畫」。我並不把此話當真,但星期天不許打牌卻是家裡的規矩。許多年後,要是碰巧在星期天打橋牌,我總免不了產生一種犯罪感。
5
回想起來,童年時代最能給我帶來樂趣的玩具要算鐵圈。當然,這玩藝兒再簡單不過了,值不了幾個錢,六便士,或者一先令,不會再多。
它也給父母、保姆及傭人帶來莫大的歡欣。天氣晴朗的日子,阿加莎帶上鐵圈到院子里玩耍,直到吃午飯的時候才回到屋子裡,更確切地說,直到飢腸轆轆才知道回來,不給任何人添麻煩。
那隻鐵圈作過我的戰馬,當過海怪,還當過火車。我儼然像位披甲戴盔的騎士,策動著我的坐騎,在征途上飛奔;時而又像一位公主,優雅地騎在溫馴的白駒上,優哉閑哉;或者更現實一些,當一位火車司機、乘普或乘客,坐在火車上,在自己設計的三條鐵路幹線上行駛。我把身心都溶進了遊戲之中,拍打著鐵圈,走走停停,口中念念有詞:「里麗峽谷到了,請換乘環形鐵路幹線的列車。環形鐵路終點站到了,請全體旅客下車。」就這樣,我一連幾個小時都在玩同一種遊戲,這也算是很不錯的身體鍛煉。
姆媽一走,我就失去了一位伴友。我非常想念她,鬱鬱不樂地閒蕩著。直到有了鐵圈以後,心境才好了起來。像所有的孩子一樣,我跑來跑去,勸別人陪我玩——先是找母親,後來又糾纏傭人。但是在那個時候,除非被分派陪著孩子。—般人是不會主動跟孩子玩的,你只好獨自玩耍。
這樣,我只好獨辟自己的小天地,杜撰自己的伴友。我覺得這倒很不錯。我一生中還從來沒有為「無事可作」而苦惱過,不少女人都深受其苦,感到孤寂和煩悶。多餘的日子就像惡夢一樣,讓她們難熬。如果生活中常有一點情趣,你一定會希望有更多的時間,當你感到無所事事的時候,時間就會成為負擔。
每每回顧過去,我愈加深信不疑地感到我的興趣始終如一,兒時喜歡的,成年後仍然喜歡,比如房子。
我小的時候玩具很多,有鋪著床單和毛毯的娃娃床,有姐姐哥哥留給我的過家家的積木,更有許多玩具是即興製作的。從舊雜誌上剪下幾幅畫,貼在牛皮紙訂成的剪集簿中;把糊牆紙剪成一個個奇形怪狀的圈圈貼在盒子上,這樣的遊戲都要耗費很多時間。
在屋子裡,我玩的更多的還是過家家。那是一座普通的娃娃房子,前門可以敞開,展出裡面的廚房、客廳、半截樓梯和樓上的兩間卧室、洗澡間。傢具是一件一件配置起來的。
.商店裡可以買到形形色色的玩具傢具,非常便宜。
撫今追昔,我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在人的記憶中,幸福歡樂和恐怖的情景非常生動;而疼痛和令人不快的經歷卻難以在腦海中再現出來。我並不是說我記不得後者的情形,而是說體味不到其中的感受,一提起來,我只能說:「阿加莎當時情緒低落,阿加莎牙痛。」另一方面,某一天酸橙樹突然飄來的一股清香將我帶回往日的回憶中,使我忽然想起曾在酸橙樹下度過的快樂的一天。我高興地躺在地上,呼吸著青草散發出的溫馨的芳香,體味著夏日的快樂。身旁是一棵雪松,不遠處河水在潺潺流淌……——時間我又回到了過去,不僅猶如身臨其境,而且還體驗到往日的情趣。
人一生中什麼時候最感到愉快?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回答。回首往事,我認為最愉快的時刻往往是平日里最寧靜的片刻,這時候我感到最為快樂——默默地端詳著姆媽那滿頭銀髮,架著藍色老花鏡框的面容;與托尼玩耍,用梳子為它梳理它脊背上的長毛,或者在庭院里騎著想象中的高頭大馬,跨過通想中的河流;或者跟在鐵圈後面,穿過圖布勒鐵路幹線上的一座座車站,這所有的一切都能使我獲得莫大的歡愉。我跟母親一塊做遊戲,後來我長大了些,母親給我讀狄更斯作品,讀著讀著就打起盹來,眼鏡從鼻樑上滑了下來,腦袋耷拉著,我急切地喊醒她:「媽媽,您都快要睡著了!」母親一本正經地辯解道:「沒的事,親愛的,我一點都不困!」過不了幾分鐘,她就真的睡著了。我至今還記得她當時那副滑稽可笑的神態,低著頭,眼鏡從鼻樑上搭拉下來。
此刻默默地注視著她的神態,別有一番樂趣。
只有當看到所熟悉的人滑稽可笑的時候,你才會意識到他們的可愛之處。這似乎不可思議。人們可以對某人的儀錶堂堂或嫵媚秀麗推祟備至,但一個小小的滑稽舉動就會使他(她)現出本來面目。
在人的記憶中有各種各樣的軼事,形形色色的情景,零零碎碎的片斷,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們當中哪些是值得記住的?記憶又是怎樣篩選的呢?是什麼促使我們記住了這樣一些事情?這彷彿像一個人走向一個裝滿了零零碎碎舊物的大箱子,將手伸進去,邊撿邊說:「我想要這個,這個,還有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