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長期分裂的局面
漢帝國崩解后,中國陷入一段黯淡無望的長期動亂時代。豪強兼并所引起的社會不安仍未獲解決;甚且在一連串政④治鬥爭激化下,導致戰事連綿不絕,胡人入侵,使社會秩序徹底瓦解。於是,一個個「塢堡」地方自衛組織相繼建立,中國儼然進人另一個新形態的戰國時代。
中國歷史家認為,自公元220年漢代覆亡至581年隋朝興起,當中是一段長期混亂和令人失望的時代。從某些角度看來,這也確是事實。我們甚至可以說,這等於30年戰爭給德國的災害加10倍。中國北部不少地方人口為之減少;古代的五銖錢從周朝的後期即已流通,至漢朝更為普遍,通過魏晉南北朝的分裂局面,在許多地方因之絕跡。既然缺乏有效的**政府,每遇災荒,人民呼籲無門,其痛苦的情形不言而喻。在這期間內有公元309年的大旱災,大河流都可徒步通過;而又有公元369年的疫疾,長江下游北岸的廣大地區人民因之相繼死亡。
新形態的戰國時期
然則,稱這時期為「黑暗時代」則不正確。雖說在這段長時期內戰事若斷若續,但大規模的征伐和有決定性的戰役不多。若非如此,則以後的統一亦必採取不同的步騾。很顯然的,魏晉南北朝的分裂局面與戰國時代截然不同。經過四個半世紀皇權政④治的掌握,中國已與封建體制解散之後所產生多數帶競爭性的王國的情況大有差異。士紳階級的廣泛分佈也使全面動員困難。從紀錄上看來,這次分裂期間軍隊里的兵員大致都由招募而來。
少數民族在動亂的場合早出現,增加了局面的複雜性。傳統上稱為「五胡亂華」,其實這些少數民族包括藏族及阿爾泰語系(AltaiC)的民族,後者又有原始蒙古人和初期的突厥語系人種。可是在多半的場台之內,即使專家也不能斷定其人種語系了無差錯,更不用說當中的混合部隊了。他們與某些漢人冒險家在公元304年至公元439年在華北建立了16個王國,有些在短期間內前後重疊,有些彼起此伏。在初起時.他們既稱為「蠻夷戎狄」,少不得帶毀滅性。一待到他們將所創的朝代布置妥當,他們也建孔廟、立太學開始注重文物,提倡農桑。當中有兩種入侵的民族竟開始修築長城,以防其他游牧民族緊隨著他們的來路,打擾他們新建的王國,可見得其改變程度之深。
在這分裂期間的後期,漢化的胡人在北方所建國家與漢人在江南的「流亡政府」不時進行拉鋸戰,互有勝負。但商業上倒有了來往,南北的使節也互相訪問。可是始終沒有人提出這種分裂的局面應當視作當然,聽任其存在,各小王國也應當保持現在所能控制的地域。在南方或在北方.組織政府的原則仍是政④治哲學,而不是地緣政④治(geopolitics)。這廣大地區稱為「中國」者,內部之文化既混同一致,即沒有其他的邏輯,或甚至適當的國界,可以支持分裂的局面了。只有天下一統這一觀念,才能在意識形態上使文官集團有了思想的團結,這種趨向可以在當日的文件中看出。
後漢末季曹操企圖重建強而有力的**政權。他的成功僅及於魏。他再想興師討伐南方,卻慘遭失敗,他的子孫繼業也無一功成,此中原委可能為今日之旅遊者及歷史學者所感興趣,因為當中有地緣政④治的關鍵在。
三國鼎立時期
當時的蜀漢以今日的四川及鄰近區域作地盤。因具有充分的人力及資源,足以支持長期之戰事,已有國家之內另一國家的姿態。其跨地既廣,四周仍有適當的山川作屏障。近年來不少的旅遊者已經在其東部看到長江的三峽。其實遊客從下游溯江西行,費時雖多但印象更深。兩岸的絕壁既已垂直的掉入水中,其下一段景物本來也是別有洞天,經過一段耽擱,越是在意料之外,出其不意的展開,越能令人尋味。不僅刻下提及的公元3世紀內戰中,無人敢於攻入三峽,即是第二次大戰期間,日軍已逼近峽谷之東,也同樣感到束手無策。
魏與蜀之外,第三個國家為吳,所在為水鄉。吳國既擁有水師,也沿著長江將各城市設防。今日的南京(過去曾稱建康及金陵)創建於吳。當初創時城居水濱,沿岸之石壁與城垣構成一體,作為防禦戰時堅強的憑藉。據說今日這石壁之一部仍可在市內看出,只是因為長江改道,這痕迹現在離江濱巳有相當距離了。
公元3世紀魏蜀吳三國長期鼎立的局面已成。當中魏長於騎兵,似佔優勢。迄至公元263年,距曹操首先伐吳及蜀已半個世紀,魏將司馬昭終於打破此中僵局,他在萬山之中,人跡不到之處行軍,以奇襲方式突出蜀漢之後門。此計既成,收拾殘局,只是指顧間事。只是他翌年去世,子司馬炎乃抄襲曹家辦法,倡言天命已由曹家轉移到司馬家,他在公元265年成立晉朝,讓曹魏的最後一個皇帝行禪讓札,全部有如以前之曹魏逼著劉家的漢朝禪讓。這種象徵著天命轉移的儀式,也在分裂的期間為以後四個短命朝代(宋、齊、梁、陳)所模仿。
短暫的統一
晉帝國之徵服吳國,以長遠的計劃遂行。首先以軍屯擔保食糧之充足;其製造船舶,地處蜀境也費時7年;統帥王濬向來做事以大刀闊斧具稱,當一切準備停當時,他年已70,他所造大船據稱有600尺長,可載兩千兵馬。吳國也不馬虎將事,他們建造了水中障礙,還在江面窄處以鐵索橫貫。王濬乃利用大型竹筏清除障礙;針對橫江的鐵索,他製造了100尺長的火把,以干樹枝及容易燃燒的物料捆成,上淋麻油,據說燒起來的高熱使鐵索熔斷。這障礙既除,王濬的樓船即順流而下,於公元280年在南京受吳降。
以上事迹見於官方正式的歷史中,其傳奇的成分我們既不能證明也無從否定,只不過因著這些事迹我們還可以觀察到一些重大演變。司馬家之晉,因禪讓而合法,是這三個半世紀唯一的朝代,曾一度將帶有競爭性的敵國全部肅清。當它在280年攻佔南京之日,好像重建了一個統一大帝國的局面,只是才10年,北方的新發展又將其好夢驚破。公元291年,司馬皇家的一段家庭衝突,因為各皇子的關係而牽連到各地域。內戰既開,長城內的少數民族也藉機起事。公元317年,西安與洛陽兩座國都先後被洗劫,一個駐在南京的晉王子在這關頭稱帝以維持朝代的名號,可是自此以後他和他的繼承者除了控制長江以南之外,很少機會能涉足於其他地區。公元383年,這流亡政府的弱勢軍隊出人意外地打敗了前秦領袖苻堅所統率的絕對優勢的北方聯軍(淝水之戰)。可是縱然如此,東晉仍無力北伐,僅能保持南方的半壁江山,以後四個繼之而起的短命朝廷也無不如此,它們都自稱統領全國,實際上不過盤踞著華南,坐待著第二帝國隋朝之勃興。
當我們檢討這段期間的歷史時,發現當中浪漫的事迹多,邏輯之成分少。不少出色的男女人物,因為他們賢愚不肖的事業而在青史留名,可是我們很難綜合其反映什麼實際意義。
重新詮釋八王之亂
這段歷史可以從漢代的覆亡敘起。其原因曾被追究於宦官掌權、黃巾叛民的暴動,和無紀律之邊軍被召入京,然而實際上,全面內戰展開時,宦官已被整肅,黃巾賊已被剿平,而邊軍亦已不再成為問題。晉朝情形亦復如是。最初問題之發生,咎在皇后賈氏,據說她心腸毒辣,又愛虛榮,有些歷史家尚且說她黑而奇醜。因為她與皇太后爭權又要廢太子(非賈後所生)才引起皇室各王的干涉。晉朝的習慣,各皇子稱王,內為朝臣,外拿兵符。不過當爭端延及各地區時,皇后已被弒,以前各種冤屈都已平反,而戰事依然方興未艾,動則使幾十萬的官兵捲入,這就很難再稱其為宮闈間糾紛的後果,而認為咎在女人的虛榮與嫉妒了。
現代學者引用「經濟樞紐區域」(KeyEconomicAreas)的說法,企圖將長期分裂的局面,作比較深切的解釋。他們認為好幾個出產糧食的大地區,內部的交往深,需要外界的接觸少,於是地方政府因此逐漸脫離**的掌握。這種說法,有它的優點。從曹操之不能征服南方的兩個國家看來,和東晉在淝水一戰足以擊退來犯之優勢敵軍的事迹看來,經濟樞紐區域好像確有其事。可是這和晉朝一度統一的情形對證,就不相符合了。即算地緣政④治里有阻礙統一的因素,仍可以軍事行動克服。以後晉朝的內戰更使這個說法文不對題。當時戰事波及的地方全在國都附近,南方照理應當鞭長莫及,此刻卻反而平靜無事。
在找不到更好的解說之際,我們不能不對傳統所謂兼并之說再加斟酌。土地的佔有,在中國歷史上確實影響極深。大多數的小自耕農作為當兵納稅的基礎,其公平的因素不說,確是在中國鄉村中,先擺下了簡單和均勻的基礎,便利於官僚組織的管制。當時漢朝提倡孝與廉(不僅是做官的廉潔,而且是在對人處世時對財物一體謙讓),顯見得朝廷借重文教上的凝聚力而無意增進經理上的繁複。這種組織與結構極容易被土地集中所破壞。讀者此時必須體會到,在農村之中應付稅的戶數極難隱匿,可是戶內所領土地畝數和人口的口數包括僱工和奴工,則可以出入。如果實際上戶數減少,稅收必隨著短絀。以後政府所能供應的服務,有如濟貧、地方自衛和水利等等,也必為之減縮。並且地方士紳力量的伸張亦必影響到地方政府的性格。專制政府的體制,皇權由上而下,全國一致,要是地方士紳開始自作主張,即帶有一種修正性質。從以上各長所述,可知後漢地方政府的凌夷,巳產生各種不穩狀況。
當曹家取漢而代之和司馬家取魏而代之的關頭,立即崩潰的危機暫時平安度過,可是其基本原因並未排除。當日不平穩的局勢可自各種詔令上看出:有名的「魏武三詔令」(曹操為丞相時所頒發)求才,內中稱有才的不必有德,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即算不仁不孝仍當撥用(地方士紳通常以仁義自居)。晉朝則頒布占田法,企圖限制各家室擁用土地數額。兩種方案都在企圖脫離士紳的羈絆。可是魏去晉來,兩方都沒有達到重建**集權體系的目的,當日華北表面的平靜,全靠強而有力的創業之主暫時壓制,始能一時維持原狀,他們一不在位,宮廷里稍有糾紛,即引起地方上各種無從管制之因素乘機蠢動。皇子之稱王者更將事體擴大,以致武裝衝突綿延各州,歷時16年(公元291一306年)。其作戰無秩序,陣容紛亂,無確切之目標,凡此均顯示社會組織已大規模的全面崩壞。
文化融合無功引起五胡亂華
在這16年的後段,有了所謂蠻夷戎狄的投入,這也需要一段解釋。首先參加的是劉淵,他是漢人和匈奴混血。他在公元304年於長城之內起事,20天之內即聚眾5萬。劉淵曾任晉朝五部大都督(匈奴有五部),亦即奉命督導匈奴人眾。這背景使他容易號召國防線的匈奴部落,而有些匈奴兵馬早已編入邊軍之內。其他異民族分子,包括漢人家中佃農和奴工,較劉淵遲12年稱帝的石勒,年輕時即被販為奴。整個游牧民族的部落入寇也起於此時。可是綜合起來看,仍是漢朝制度注重文化上的融合以代替有力量的政府,這種制度解體,才引起少數民族參加其中的混戰。若說夷人主動的洶湧而入主中國則與事實相左。
可是少數民族擅長的是騎兵戰術,在內戰時,其影響非不嚴重。當騷擾普遍化時,各處村落組織自衛武力,築塢壁自保,其成例已在黃巾叛變時開始,及至公元4世紀,已構成華北的普通現象。大概在公元350年左右,山西北邊有設防的村落三百餘,包括「胡、晉」人口十餘萬戶。公元400年前後,關中有堡壁3000所,他們推戴統主,相率結盟。其下層基本組織或許只有少數村落,可是一個大單位能包括10萬戶,胡漢人口混雜在內。有力之宗族為這種地方自衛組織骨幹,他們擁有精兵,顯然有貴族的氣派。假使這種趨勢任之發展,新型封建可在中國出現,中國此後幾百年的歷史也可能與日本之中古史相類似。只是在一個廣大的地區執行流動的戰術,作戰時又有大部隊參與,終使局勢朝不同的方向發展。
在這期間內,主要的戰鬥通常牽涉到25萬人以上,步兵與騎兵的比率不少於3比l。因為需要人員,當日胡人君臨的短命朝代,經常侵凌地方土紳所組織的自衛團體:或者派遣監督取得其行政權,或者指令其盟主強索人員與補給。兩種方式同樣的侵*其地方自治的權益。
中國在公元4世紀及5世紀因此陷於歷史上的最低點。皇室著重於各人自我約束、對人謙讓的文治,至此已無法施展。另外一種出處則是地方自治,以資產作基礎,將士紳所掌握的地主威權合理化而成莊園制度(manorialism),而這出路也被阻絕。且當小朝廷派遣監督到各結壁為盟的單位里去時,又不改組其下層組織,所以以小自耕農為主體以便於官僚組織統治的**集權也無法恢復。當時人失望之餘.只好以「五胡」配上一個「十六國」,強調其負面因素,殊不知破鏡終能重圓,假以時日,中國殘破的帝國仍能恢復原狀,而且發揚光大,不過需要一段長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