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
等於結束的愛情我和你
從兩個窗口看出去
往事遠遠地演著一場無聲的電影沒人注意
因為太了解所以很傷心
沒有你只好聽著風的呼吸
卻有種叫做時間的東西說沒問題
最後我們會痊癒……
——孫燕姿《了解》
「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最後的一天,你最想做的是什麼?」
「別胡扯!」
「我想對每一個認識我的人說:我愛你。」
「拜託!牙都要被你酸掉了。」
「天意,我好睏。」
「那就睡睡吧,我去把花瓶里的花換了,細細才送來的花真漂亮。」
「你慢點,水房裡滑。」
……
這是我和博文之間最後的對話。當我拿著盛了清水的花瓶從水房走回去的時候,我聽到了從博文病房裡傳出的撕心裂肺的哭聲。我靠牆站住了我搖晃的身體,從裡面奔出來的葉細細一把抱住了我。
太快了。
我和媽媽之間的爭執還沒有蔓延到白熱化的地步。瓶里的幸運星只疊到一半,班裡的募捐活動才開始籌劃,許多的話還沒有來得及說出口。他就悄悄地走掉了。
這是我第一次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和無情,生與死,原來就是在這轉身之間。葉細細一直抱著我,她冰冷的臉貼著我的,她說:「天意天意你想哭就哭個夠吧。」但是我一直都沒有哭,那個夜晚我無法入睡,媽媽來看我數次,我都閉上眼睛裝做睡著了,爸爸也進來看我,媽媽低聲對他說:「這孩子,不知是哪一天變得這麼稀奇古怪,哎!」
「你別講她了,過兩天就會好的。」還是爸爸脾氣老好。
再接下來又是媽媽的嘆氣聲,在寂靜的夜裡連綿不絕。
他們終於出去,替我帶上門,還給我安靜。
隔壁陽台上的歌聲一直沒有響起,我一直在等,我有兩天沒有聽到凌夏唱歌了。我躺在床上,睜開眼可以看到半天的繁星,星很冷,不知道哪一顆會照亮博文遠去的靈魂。估計著爸爸媽媽都睡著了,我起身來到了陽台上,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博文,他正陽台上伸著懶腰。見了我,他奇怪地說:「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
「睡不著。」我說。
「呵呵。」他在我面前賣老,「半大的孩子心事多。」
我走近一些,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我男朋友死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此時的我,竟會渴望和一個陌生的人聊天。
他怔了一下問我:「你說什麼?」
「我男朋友死了。」我說,「就在今天,白血病。他還沒滿十八歲。」
「天意。」他很認真地問我:「是不是真的?」
「這好撒謊嗎?」我說,「我真願意我是撒謊。」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他說。
「你今晚怎麼沒唱歌?」我問他。
「唱不動了,才唱了三個多小時。」他說,「我們樂隊從前天起開始在酒吧演出了,所以我每晚會回來得晚許多。」
「真遺憾。」我說。
「有機會來聽我唱歌啊。我們樂隊很不錯。」凌夏從上衣口袋裡遞給我一張名片說:「酒吧的地址在上面,是個不錯的地方。」
「好。」我把名片收起來。
「去睡吧。」他朝我揮揮手說,「睡一覺起來,會好許多。」
「好吧。」我說。
我回到床上躺好的時候聽到了忽然聽到了木吉它輕柔的彈奏,夜很深很深了,凌夏沒有唱歌,但他很專心地彈完了那支優美的曲子,我知道這隻曲子是為我而彈奏的,這個萍水相逢的好心人,彈出的曲子安詳而動聽,他知道此時的我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安慰。
我終於懷著感激的心睡著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晚。媽媽單位遠,一早就上班了。爸爸摸摸我的額頭說:「要不,你就在家裡歇一天吧。」我點點頭。
中午的時候媽媽來了電話,她在電話那邊喊:「你真沒去上學?我的姑奶奶,你到底要怎麼鬧心才算夠!」
我放了她的電話。不過我還是決定去上學。
走進教室的時候滿教室的人都同情地看著我。還記得博文去英國的那一天,好像他們也給過我這樣同情的目光。我在老丁的課堂上睡著了,不過她並沒有責備我。
放學的時候,於楓在車棚邊攔住我說:「你別騎車了,我用車帶你回去吧,反正順路。」
「不用。」我說。
於楓卻不由分說地替我把車推進了車棚,淡淡地說:「我答應過博文要照顧你。」
「就讓他帶你吧。」葉細細拉拉我說,「他心裡也不好受。再說看你的狀況,也不適合騎車。」
我沒有再堅持。
坐在於楓的車后回家,媽媽等在小區的門口。我一看到她,趕快從於楓的車上跳了下來。於楓喊了她一聲阿姨,車子調頭飛快地騎走了。
媽媽的臉色鐵青。一句話也不說地帶我回家。直到家門關上了,她才咬牙切齒地對我說:「說吧,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不想和她吵,於是走到我自己的房間。
她卻一把拉住了我,繼續厲聲問我:「你說,你說,你到底想怎麼樣!」
「什麼也不想。」我說,「媽,你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吵?」
「好。那我們坐下好好談?」她終於放低姿態。
「對不起,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說。請你尊重我,要打要罵,再過兩天好不好?」我說完,轉身進了自己的房間,把門反鎖了。
我沒有出去吃晚飯,因為我什麼也吃不下。我握著博文留給我的Diskman傻傻地發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經離去的事實。
一直到夜裡九點多,叔叔來了。他輕輕敲我的門說:「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歲,是奶奶的老來子,和老實巴交的爸爸不一樣,叔叔是我們家族的驕傲,他自小成績就好,從清華大學畢業后他出國呆了三年,然後回國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幾年時間不到,資產已是幾千萬。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從小學起他就老替我補課,我算不出題來他從不罵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講了又講,在我面前一點總經理的架子都沒有。有時候我把我的作文給他看,他會興奮地讀出聲來,然後誇我說:「我們家出了個小張愛玲呢!不錯,不錯!」
「開門呢,天意。」他繼續敲。
我把門拉開。叔叔對我笑笑,走了進來。
「我不想聽任何的勸告。」我說,「行行好就讓我安靜一會兒。」
「我帶你出去吃點東西吧。」叔叔說,「你媽說你沒吃晚飯。」
「你帶我去聽歌吧。」我從枕頭下拿出昨晚凌夏遞給我的名片。我發現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聲能讓我憂傷浮躁的心得以安寧。
「OK。」叔叔很爽快地說:「你加件外套,我們出發。」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媽媽的目光,她擔心地看著我,看著在一夜之間顯得陌生的女兒,黃昏的時候她還曾拍著我的門大喊大叫,但現在,絕望的傷心已經讓她失去所有責備我的勇氣。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帶她出去吃點東西,負責安全送她回來。」說完,他拉著我下了樓。月光明媚地照著,我發現他換了新車,看上去不錯。
一邊發動車子他一邊看著我給他的名片問我:「秀水街Bar,你去過嗎?」
「沒有。」我說,「想去聽歌,聽說那裡的樂隊不錯。」
「是嗎?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聽歌。」叔叔說:「我那時聽齊秦和唐朝。把歌詞抄在筆記本上,呵呵。」
「你那時不是天天都在念書么?」我說。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說,「看來我騙過所有的人。我還追過兩個女生呢,你們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說。
「我知道你難過。」見我心還情稍好,他趁機教育我,「你媽說你莫名其妙,我說她是不夠了解你,你們這一代和我們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過呢,你也不該讓她那麼擔心么,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對叔叔說,「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說,「你要相信我,過一些時間,你會恢復的。」
「怎麼會?」我把頭俯下來把眼淚硬憋回去,「大人都是這樣沒心沒肺嗎?」
「我們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運的殘忍。」叔叔騰出一隻手遞給我一張紙巾說:「想哭就哭吧,我可不會笑話你。」
「不哭。」我硬撐著說。
「天意,會痊癒的,你相信我。有一天,傷心會化作記憶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說,一點也不像是學理科出身。
他繼續說:「人生苦短,聚散無常,很多分離再不願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個樣子來,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棄。
他並不生氣,而是轉頭看著我微笑。他的微笑讓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繼續地活下去,他應該可以像叔叔,對自己的人生運籌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絕不拖泥帶水並且胸有成竹,他有這樣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嘆息。
叔叔說:「昨天還是包在睡袋裡的小嬰兒,今天已經懂得生命的無常,學會像模像樣的嘆息。這時光是不是快得驚人呢?」
我把臉放在手心裡,手心很快就潮濕了。
「秀水Bar」在一條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車繞了好幾圈才找到。大街上顯得空落和寂寞,走進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燈光迷離,杯盞交錯,音樂熱鬧地響著。我和叔叔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叔叔問我:「你常來這種地方?」
「第一次。」我說。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尋找那個叫凌夏的人。我認出了他,他坐在話筒前,正在專心地彈著一段音樂,電吉它的他和陽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麼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時候他的歌聲已經響起:
你把藍色的夢寫下當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裝,不停的腳步
夜風滑落的時候,你望著星空
伴著歌聲,忘記了寒冷和孤獨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在夢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獨
你從未想過會這樣滿足
也許從前的你並不如此寂寞
也許沒有希望,就不會被失望吞沒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聲里聽到一種撕裂的深情和墜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樂隊用他的音樂,直擊我十七歲的漫長的傷痛和無助。可惜的是現場的知已看樣子並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聲里站起身來揮舞雙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興地笑了,然後給我做了一個打招呼的手勢。但是他沒空和我說話,隨著變幻的音樂,他的第二首歌已經響起:
留下你的影子
塗上我的顏色
在時間裡掩埋
只不過是快樂
接好我的硬幣
然後把我忘記
沒人將我帶走
就像我從未帶來什麼
呵,我只是路過
請不要懷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過……
呵,我只是路過……
間奏的時候,凌夏忽然說:「這首歌,送給美麗的女孩天意,路過的已經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說,「原來你們認得。」
「鄰居。」我說,「他才搬來沒幾天。」
「歌不錯,值得一聽。」叔叔說。
「他在陽台是唱歌被我聽到,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喜歡聽他唱歌。每次聽他唱的時候,都覺得心裡特別的安靜。」
「喜歡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說:「不介意說說那個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媽媽來的間諜,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種環境和心情下跟他說起博文,我說:「我們很要好,高一的時候,幾乎天天在一起。」
「你媽無法接受『男朋友』這種說法,她驚訝到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時候他去了英國,過去的一年,我沒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過全世界,你知道嗎?可是現在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如若不是親身經歷,你不會了解那種痛苦。我知道我媽傷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沒有辦法顧及到她的感受。」
「路過的已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叔叔說,「你沒聽剛才那男孩說嗎?你媽媽是很愛你的,怎麼說讓她傷心都是你的不對。」
「好吧。」我說,「我回去跟她說對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說:「給點面子吃點東西?」
我咬著三明治的時候凌夏從台上下來了,他拉開我旁邊的椅子坐下說:「沒想到啊,這麼快就來捧我的場!怎麼樣,心情好些么?」
「還好,謝謝。」看他盯著叔叔看,我連忙介紹說:「這是我叔叔。要謝謝他今晚帶我來這裡,這裡好難找。」
凌夏笑著向叔叔伸出手說:「夏總,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沒想到我這麼有名。」
「我有句歌詞:『世界很小,我們總是狹路相逢。』」凌夏笑著說:「更何況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營企業的領頭羊,一年替市裡解決數十名下崗員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說,「你干記者的?」
「不。」凌夏說,「小職員一個,混口飯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個彈吉它的手勢說:「就憑這一點,你這口飯應該混得不錯!」
「承夏總吉言。」凌夏起身說,「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聽什麼?」
我毫不猶豫地說:「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說,「你真是個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過也好,像你這樣的人不容易移情別戀。」
說完,他跟我們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那首歌的名字如此傷感,竟叫《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