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容易嗎我:不知該起什麼名寫迷笛
在第一天看迷笛的時候,我就說我要寫一下這屆的迷笛。可隨著迷笛三天的結束,我發現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可能感動只是瞬間,最終回到了枯燥的生活,我得到的只是些片斷。我能記起得,只是一些隨感。
我是永遠的遲到者。三天我都是三點鐘以後到的迷笛,錯過了每天最早演出的樂隊。第一天來的時候,我剛下車就看見JOYSIDE的幾個人在車站等車。朋友都在談論剛來演完的JOYSIDE,替我可惜我沒看上。我倒沒什麼可惜的,反正看朋克樂隊,隨時都有機會。也可能是隨後即將要開展的演出,令久未看演出的我興奮。在迷笛見到了很多朋友,首先見到的是已經三、四年沒見到的,正在門口擺攤賣書和雜誌的小宋。熟悉《北京娃娃》的讀者們要看好了,他就是文中的「白開水」。小宋還是那麼可愛,他長胖了些,操,幾年沒見卻還像是昨天剛見過面的,這種感覺,只能在最初啟示你、曾和你共同成長的老朋友身上找到。我第二天給小宋帶了幾本《北京娃娃》和《長達半天的歡樂》,小宋對我說:「就叫我白開水吧」。書中的「白開水」和現實中的小宋完美地融和使我很感動。在當初寫他時,沒想到我們還會在這種場合碰到,看來果真是「是搖滾樂讓我們相識,是搖滾樂讓我們走到了一起」,我們以後還會再遇到,在下一個演出場合。
第一天基本上是金屬樂隊佔大多數。在窒息演出的時候,主唱說了一句話:「我們要維護重金屬的尊嚴」(大意)。當時我差點沒吐了。唉,不過這句話就跟「朋克萬歲」是一個道理吧。我是真不喜歡金屬,看著那一個個滾上台搖頭的金屬樂迷,看著台下無數樂迷做出那著名的金屬手勢,我感到茫然,也感到恐怖。因此悟出了一個道理:「無論是誰,無論你愛好什麼音樂形式,只要你是真的愛,只要你堅持,總會遇到你的同類」。
窒息比我當初採訪他們時成熟了不少,而他們的成員也只換過一個人,這讓我對他們產生了尊敬。還是那句話只要你真的愛,只要你堅持,你會成功的,你會找到你的戰友的。
無論你愛什麼。
哪怕你是個XXX(此處刪去三字)的愛好者,只要你堅持下去,照樣會有人說你牛逼。
第一天見到小虛,Y喝多了,坐在草地上,我們沒說話。每次見他,都覺得他比上次更瘦。
木馬我覺得沒有發揮好。有個朋友問我:你覺得謝強自由嗎?
我說不,我覺得他不自由。因為我是真的不喜歡像:「子嬰,我們愛你」這樣的話。這太書面語言了。不如說:「嬰兒,我們愛你」或「小孩兒,我們愛你」。謝強又塗了黑眼圈,他越來越不樸素了。
而那首久違的《舞步》,我跟著唱起來,卻達不到99年在「17號」酒吧時聽這首歌的高潮。
在謝天笑上台的時候,台下的一個樂迷喊道:「謝天笑,你是男人中的男人!」大家都樂了。謝的支持者還真不少。
秋蟲表現欠佳,衣服沒選好,也不能怪別人。想起我從前聽他們的《永恆的小夜曲》時的感動,「我愛你恨的,我恨你愛的,我就是你們嘴裡最骯髒的,我愛你恨的,我恨你愛的,我就是你們心裡最唾棄的」。現場不如聽磁帶,櫻子狀態不如以前,有些歌好像沒唱上去,在唱歌的過程中櫻子做出各種和音樂不協調的動作,這都讓我不忍悴視。
第一天的迷笛演出,我不住地在說:真沒想到重金屬有那麼多樂迷,金屬和朋克真是永遠的敵人。
第二天,因為有反光鏡,我特意在衣服裡面穿了一件黑色的運動式胸罩。反光鏡還沒開演我就把外衣脫了下來,從廁所回來的路上,一路都有人看著我的衣服。我很冷,但「當朋克要有當朋克的身體」,更重要的是,要有那種精神。小虛還因此提到了我以前寫的一首詩,就是把「涼的」(《長達半天的歡樂》里的人物)氣著的那首詩,我當時在詩里寫「他們在冬天都穿著短袖T恤衫」。那是因為當時在室內演出,屋裡跟桑拿似的,不冷。
反光鏡一上台,我們就拚命往前擠。當那熟悉的旋律一響起,人們就開始POGO了,我好久沒這麼開心了。但一件事讓我非常惱怒和傷心:在POGO的過程中,居然有人趁機摸我的身體。可能是因為我穿的又少又短。我當時大腦一片空白,沒想到朋克樂迷居然這麼沒素質、這麼噁心。接下來繼續POGO的時候,這種情況又發生了,有人狠狠地捏了一把我的胸部,我反應過來后,回頭大罵:我操你媽!!!!!如果讓我知道那個人是誰,我真恨不得打死Y的!
這件事讓我心情一落千丈,根本沒有心情再去撞。
反光鏡的下一支樂隊是TOOKOO,我覺得他們的表現很好,朋友說他們唱的是日文,剛開始我沒聽出來,但我覺得他們是中國唯一一支有國際性水準的樂隊,我在台下看他們的演出,感覺彷彿不是在中國。當然後來看了日本的樂隊Brahman后,這種感覺更強烈了。NB就是NB,實力不如人家就閉嘴。看這兩支樂隊的感覺就是享受,完全是音樂的享受。因為我是站在邊兒上,所以沒聽到一些中國樂迷說的一些話,但演出結束后,寧流跟我說他很受不了那些中國樂迷的所作所為。技不如人就應該謙虛、向人家學習,這和反日無關,他還說「音樂是沒有國界的」。就是,好就是好,連傻逼都能聽出那是一個好樂隊,為什麼還不承認呢?聽說這支日本樂隊演出結束后,連在上廁所的人都在談論他們。
和Brahman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瘦人樂隊,在一支牛逼的樂隊演完後上場,他們也真夠不幸的。這戴秦可真是混飯吃的,搖滾明星當的時間太長了吧?今天就是結束你搖滾明星的日子。第一首歌時,我真恨不得有人殺了他。這也太給中國人丟臉了。而聽了幾首后,我真恨不得親自上台殺了他。操,別唱了哥們,你不覺得很尷尬嗎?
第二天我不斷說的話就是:朋克萬歲!和那支日本樂隊真牛逼。
第三天寧流特地囑咐我穿得簡單點兒,因為有腦濁,好撞。我就知道我所希望的,最後都會讓我失望。看腦濁我有些失望,他們唱的基本上都是新歌,原來《無聊軍隊》里的歌他們一首也沒唱。當然很多人都不喜歡重複過去,可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樂迷都是從外地趕過來的,他們想聽一些曾激勵過他們的舊歌,說是「懷舊金曲」也不過分吧!其實我就想要那種大合唱,那會讓我想起當初喜歡他們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應該搭配著唱點舊歌,畢竟在寫它們的時候你們不後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沒有怎麼唱舊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沒原來精神,尤其唱歌時那種勁,那種當時執著的眼神跑哪兒去了?!痛仰唱的時候我基本上沒撞。我個人感覺,不對請指正:一個樂隊,在面對著台下眾多樂迷的時候,唱的都是我們所不熟悉的新歌,無異於手淫。
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寫了我應該寫的,沒寫一些想寫但暫時無法寫的。回想那三,像我渡過的三天蜜月,再多遺憾也無法沖淡我對它的感激和愛,尤其是在迷笛這三天,我重新愛上了朋克!!!哥們們,我重新愛上了朋克!你能明白這種感覺嗎?這就像一個夢又回來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