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漸漸地,我發現我愛上了我所生活的這座小城,儘管它雨水很多,陽光不足,但我依然熱愛它的每一條街道,每一輛公交車,每一個廣告牌以及每一幢建築。這一切絕不是因為我來自鄉下,貪戀它的繁華和文明,僅僅是因為這裡曾和她息息相關。只要我想象我正走過她曾經走過的路,呼吸她曾經呼吸的空氣,仰望她曾經仰望過的天空,遇到她曾經遇到的人,就怦然心動。
我偷偷地開著小閣樓的窗戶。爸爸不在家的時候,我喜歡從那扇小窗里爬進去坐一坐,靠著那口箱子,看一本書,寫一小篇曰記,或者想一會兒心事。我願意相信她正在某處看著我,心懷慈悲,給我祝福給我力量,讓我遠離孤單的恐懼。
那一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風一吹,大家都在校服外套上了棉馬夾。體育課自由活動的時間,我坐在花台邊看一本小書,花枝挨到我邊上來。她的臉凍得通紅,像一隻熟得快爛掉的蕃茄。「蕃茄怪人」一面咯嘣咯嘣咬著蒜香靑豆,一面口齒不清地向我陳述一個亊實:「維維安你知道嗎,其實咱倆是親戚。你媽叫李彩萍對吧,我媽叫李雅萍,也就是說,我媽是你媽的姐姐。上個月我外婆還去過你家,聽說你爸病了,是傳染病,我外婆還叫我離你遠點,怕我被你傳染上。」
「那你還來找我說話?」
「看在親戚的份上,隨便說兩句嘍。」花枝說,「我可不是膽小鬼。」
「可是,」我合上書說,「我媽根本就是領養的」
「沒錯!」花枝把剩下的靑豆統統倒進嘴裡,又不甘心地捏了捏袋子,這才把袋子扔到花台邊說,「你媽是孤兒,要不是我外婆,她就死在西落橋下面的橋洞里了。我外婆當時剛生完我媽不久,正好奶水也夠,一時好心,就把她抱回家了。不然的話,也不可能有今天的你哦!」
「那我們算哪門子親戚呢?」我問她。
她變戲法一樣地從口袋裡又掏出一袋青豆,把袋子撕開,這才反應過來,恍然大悟地指著我說:「呀呀呀,你呀你,果然遺傳了你媽的最大特點——無情無義、愛慕虛榮。不過我聽說,你那天抱著我外婆的腿哭啊哭的求她帶你走,有沒有這種事啊?別說我沒提醒你哈,等你爸病死了,你也跟你媽一樣成了孤兒,可別指望我家會收養你哦,門都沒有!」
趁她不注意,我腳上偷偷一使絆,她大叫一聲「哎喲」,整個人摔了個四仰八叉,躺在那裡像一隻可笑的王八,半天也爬不起來。我彎下腰,從地上撿起一粒散落的青豆,放到她嘴巴上,她張嘴罵我,豆子正好滑到她嘴裡,卡住她的喉嚨,令她漲紅了臉發不出聲。
「怎麼這麼不小心?」我伸出手裝作扶她,她本能地拽住我不放。只是她好不容易起來一點點,我又把她按下去,按下去,再扯她起來一點點。我想不管誰看見這一幕,都會相信是肥胖的花枝摔跤了,瘦小的維維安好心地去扶她,只可惜雙方力量太懸殊,真是有趣又好看。
後來,花枝跑到班主任那裡去哭訴,說我欺負她把她弄摔跤還不讓她起來。據說班主任看了看她巨大的身形,只對她說了五個字:「開什麼玩笑!」
就是嘛,開什麼玩笑!其實我真無意欺負她,是她送上門來,自取其辱。她說說我也沒什麼關係,我就算不愛聽也可以權當耳邊風。但我媽人都不在了,她和她家人還在這裡孜孜不倦地詆毀她,不教訓教訓,她怎知「收斂」二字該如何寫!
那以後,花枝在我面前果然老實了不少。只是我撒謊說我爸得傳染病的事最終還是穿了幫。一天,我爸一回家就問我:「那天晚上,我就接會兒電話的功夫,你都跟你外婆說了些什麼?」
「我沒有外婆。」我很堅決地告訴我爸,「我媽都死了那麼多年了,我們跟她沒有半點關係了,你以後一分錢也不要給她。」
「你這孩子!」我爸戳我腦門一下說,「好好的咒我得什麼傳染病,我說怎麼這些天大伙兒見了我都捂著鼻子繞道走。」
我哈哈大笑。
他認真吩咐我說:「我再說一次,以後這些閑亊你別管,更不許去聽任何人說三道四。你爸爸不傻,沒那麼容易騙的。」
我才不信他,明明就是好了傷疤忘了痛。
周末是學校的運動會,放學比平時都要早。我回家時看到我爸車子在,他車子的旁邊還停著—輛悍馬。那車真是又高又大,把院門都擋住了大半。車牌號也很霸氣,一連串第8章。我剛進院子,就聽到屋子裡傳出一聲巨大的聲響,我覺得不妙,飛跑過去把門推幵來,就看見我爸平時泡茶用的玻璃杯碎在地上,裡面的水和茶葉濺了出來,還冒著騰騰的熱氣,客廳中央的舊地板被砸出一個很大的窟窿來。
我爸坐在餐桌旁,坐在他對面的是一個陌生的男人,個子不高,皮膚很黑,剪個平頭,樣子看上去極為普通,眼神里還有些許的……凶光。
不用說,那個杯子一定是他扔的。
見到我進門,我爸吃了一大驚,結結巴巴地說:「你,你怎麼回來了?」
「學校運動會。」我說。
「叫伯伯。」我爸吩咐我。
「伯伯。」我的聲音小得像蚊子。
坐在他對面的男人盯著我看了半天,朝我笑笑,忽然站起身來走到我面前,從包里拿出厚厚的一沓錢,往我面前一遞說:「伯伯來得急,也沒準備紅包啥的,這見面禮你收下。」我低頭一看,我的媽呀,至少一萬塊。要知道,我這輩子收過的最大的紅包,就是上次回福建過年我爺爺給我的六百塊,最後我還沒用,全交給我爸了。
「大哥你可千萬別!」我爸急著去攔他。
他已經快速把錢塞進了我的校服口袋裡,大步往門外走去,一邊走一邊指著地上的碎玻璃對我爸說:把這裡收拾收拾,四五十歲的人了,以後別這麼毛毛躁躁的,連個杯子都拿不穩。」
他說完,拉開門走了出去,院子外面很快傳來汽車發動的聲音。
「誰啊?」我問。
「一個老朋友。」我爸拿了掃帚,一面收拾地上的殘渣一面回答我。
「挺大方的啊。」我捏著那一萬塊錢對他說。
他放下掃帚走到我面前,毫不留情地把那些錢從我手裡抽走說:「這錢不能拿,我改天還回去。」
「哦。今天運動會,我拿了兩個第一,百米短跑和三千米長跑。其實跳遠和跳高我肯定也可以是第一,但是我沒參加,我覺得還是低調點好。」
「是吧。」他顯然沒有在聽我說什麼,心不在焉。
「你到底有沒有在聽我講話!」我朝著他跺腳。
「小安。」我爸把手放在我肩上,好像有千言萬語想跟我說,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開口,我能感覺他內心的憂慮和不安,於是輕輕抱住他說,「我已經長大了,任何人要是膽敢欺負你,我都會保護你的!」
「瞎想啥,沒有的事,沒人會欺負爸爸。」他推開我說,「我現在得出去辦點事,要是阿姨做好飯我還沒回來,你先吃。」
「哦。」我輕快地說,「明白!」
他前腳剛出門,我後腳就從後院溜了出去。我從後面抄小路飛奔到大路口,剛坐上出租,就看見他的車從小區裡面慢慢駛出來。
「跟著那輛黑色別克。」我對計程車司機說。
計程車跟著他繞過幾條街,大約二十分鐘左右,他的車停了下來,我看到他下了車,走進了路邊的一家服裝店。天又落起了小雨,怕他發現,我退到街對面小超市的屋檐下觀望。差不多半小時的樣子,他推門出來,開車離開了。
我沒再跟著他,而是決定去那家服裝店探探虛實。
我過街,走得很近了才看清楚那家小店的招牌:雀斑。
雀斑?這名字還真有點意思。我定了定神,推開門走了進去。店主是個相當漂亮的女人,一襲休閑的布衣,頭髮挽成個鬆鬆的髻。見我進去,也不熱情,只是淡淡地說:「隨便看看。」仍然低下頭縫補什麼東西。但是突然地,她又抬起頭問我說:「你找小薇?」
我搖搖頭。
「你是天中的吧?」她看我的校服問。
我點點頭。
我注意到,她手裡縫的好像不是衣服,而是一個四四方方的像相冊一樣的東西。見我好奇地盯著看,她笑笑,把它放進抽屜里問我:「是要買衣服嗎?」
「我姓維。我來找我爸。他說今天我放學的時候他會在這裡。」
「哦,你是維廠長的女兒?」女人恍然大悟地說,「他是來過,但剛剛走,你要不要打個電話給他?」
「不用了。」我看看四周,她店裡的衣服並不多,但布料柔軟,款式特別,掛在牆上雖不言不語卻別有一番。雖然我對服裝完全不懂,但我感覺我一向愛美的媽媽一定會喜歡。搞不好,這就是她以前常常光顧的地方!
女人走近我說:「你喜歡什麼款式告訴我,我可以專門替你做。就是手工做出活慢,不過有的款式你爸爸選中了去廠里打版,等他的廠房建起來,就會多生產一些了。」
「阿姨你真漂亮,跟你做的衣服一樣。」我露骨地誇她,只為了跟她套近乎。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從她的身上得到一點我渴望已久的訊息了。
「嘴還真甜。」她笑著說,「我女兒跟你一般大,可是從她嘴裡,我就沒聽過一句好話,整天板著一張臉,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欠她的一樣。」
「那是因為她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說。
「光看你,就知道你媽媽一定很漂亮。」她說。
「怎麼我媽媽沒來過你店裡嗎?」我裝作不經意地問。
她說:「真抱歉,也許來過吧,可我還真不認識。其實我跟你爸爸也是剛認識不久。我是外地人,今年夏天才搬來這裡的。」
就在失望像雨水一樣漫過我頭頂的時候,一個女孩推門而入。不用說,肯定是她女兒。她背了一個大書包,手裡拿看一把傘,對她媽說道:「下雨了,給你送傘來。」
我立刻認出她,是我們學校的,就在今天運動會上我才見過她。記得比賽后我口渴了,去小賣部買水喝,看見她指著那個巨大的冰櫃對她身邊一個小個子男生說:「可惜沒有哈根達斯,那我就將就一下吧。」
男生很高興地付了錢,三塊五,還替她把冰淇淋上面的包裝紙撕掉,巴巴地遞到她面前。那一刻我記住了她的笑,怎麼說呢,與眾不同,卻也令我不恥。
反正換成是我,就算窮死渴死,也不會花男生一分錢。
她媽媽指著我說:「這是你同學,你們要不要認識一下?」
我很禮貌地對她微笑。
她把傘放到牆角,只是看了我一眼,嘴裡「嗯」一聲,算是淡淡地回應了一下,就轉身出了店門。倒是她媽媽,很不好意思地跟我打招呼說:「你別介意啊,我家小薇總是這樣,不太會與人打交道,以後還要跟你多學習。」
後來我知道,她叫闕薇,跟我同年級但是不同班。有人稱她為:校花。我們在學校里還偶遇過很多次,但從未打過招呼。她媽說得沒錯,她的確長了一張臭臉,所以我一點兒也不覺得她好看。但不知為何,每次擦肩而過,她眼底天然的敵意總令我略有不安。我一向準確而敏銳的直覺告訴我,她會是我的某個對手,搞不好某天就會站到我面前來直接對我宣戰。
不過,沒什麼好擔心的。如同每次跟我爸下棋,我看似步步驚心滿盤敗局,最後卻總能柳暗花明獨招制勝。我篤信智者必勝,能於不動聲色中觀賞對手從得意洋洋的巔峰跌落到捶胸頓足的境界,實屬人生至爽之事。
所以,對我而言,最重要的從來都不是那些看似華麗的過程,而是最終塵埃落定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