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和文青同居
序
在這個年頭,同居已經算是想當然的事情了,一點兒也不稀奇,倒是那些不同居的人常被同齡人們暗自稱道,」這麼純情,真難得。」
我當然沒那麼純情,當年之所以選擇同居是想逃避責任,我連自己都弄不明白,更不敢說什麼和誰的將來,婚姻這詞比蛆還倒人胃口——但這不排除我在個別情況下想結婚,我希望這時候我不是為了愛情。
他是個挺不錯的男人,他自己認為,他覺得自己職業和人格都高尚,經濟算不上拮据,最重要的是,他覺得自己特別有才,就像每個多識幾個字的人一樣,他心比天高。窮盡天下,他也只佩服他自個兒。
這一切都沒有關係,這和同居本身沒關係,重要的是,我和他同居了,然後分手了。
戀愛說到底是件很簡單的事情,第一次注視著他的眼睛時,我就想,他的眼睛很誠實,而且,很溫柔。天知道,我很少看見男人長這樣的一雙眼睛,如同碎玉一般閃著光亮,而且,流連著波折的一點一滴。
對我來說,愛情之所以能夠如此簡單,只是因為它太複雜了。當我十六歲那年第一次愛上寧的時候就知道,我永遠無法抗拒的不是愛情,而是誘惑。
誰說過愛我?我記不清了。那麼多來去匆匆的男人男孩們走過我的生活,沒有人說這個詞的時候感覺到困難。雖然聽的時候我替他們難過。
十八歲時,正說,我愛你,你能否做我的妻?當他注視著我的臉,發現我浮起笑容時眼裡卻是悲天憫人的同情,這個二十五歲的男人竟然為此流下了淚水。從此後我見到男人流淚便急躁不安,感覺像被一頭被閹割的狼四處追殺,幸虧寧從來沒有在我面前流過淚。
我會極輕易地陷入愛情,而這卻恰恰因為我缺乏真正全身心付出的能力,奇怪嗎?其實是不奇怪的。儘管我每次都在竭盡全力地努力讓自己更像一個沉浸在幸福中的傻瓜,當我逼著自己愛時,我會滿心柔情,這種柔情更多可能是來自於對被愛的人發自內心的同情:受騙是很可憐的,對嗎?
話是這麼說,但我一直還是很堅定不移地相信我十六歲對寧的迷戀是很真摯的。到如今,也還很真摯,我真摯地希望他在我還活著的時候死去,這樣我可以替他守寡,但對別的男人,包括文,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想法。
對了,我忘記說了,我說的這個同居的男人叫文,而且他的確是個很文的男人,至少裝得很文。文很少表現出吃寧的醋的樣子,他會對我說,這一切都是過去,他只介意我的現在。每次對他提到寧時,他都會搖著腦袋微笑,你這個小女人真是狠心。
對,這也是我和文最終分手的原因,我這個女人很狠心。
(一)
我和文的戀愛始於去年,無所事事的我在街口開了一家書店,專門賣些所謂的文學書藉,那家店是我這輩子幹得最快樂的一件事,每天我就坐在書店裡面一張用黑色的人造革包裹著的椅子上,翻翻池莉、余華的小說,我最喜歡這些小說,我可以動腦筋,也可以不動腦筋,完全看我自己的覺悟。若是過於高深或低級的小說,我就沒有選擇思考或是不思考的權利了。我覺得,只有這些作家才是真正懂得通俗與庸俗、清高與自以為是的區別。
文在附近一所大學教書,碩士研究生剛畢業,一臉的青黃不接,就像剛從地里挖出來的土豆,鮮鮮脆脆還沾了一身的土。他往書店一鑽,只輕描淡寫地掃了一眼,就開口說,「你這裡書的品種太少了,應該擴展。」
我抬起眼皮從眼鏡上方看他,「就這麼大的店。」沒有什麼敵意,但相當冷淡。
他只是笑笑,轉身就走了,以後他成了書店的常客,但是買書並不多,大部分時候,他只是每本書翻上十幾頁,在這裡消磨點時間而已。我也樂得有個人像保安一樣坐在店裡,也就沒管他,畢竟他來的頻率很高。時間長了,我們也就漸漸混熟了。
他是外地人,平時根本無處可去,於是就把我的小店當成了他用來打發時間的最佳選擇。他的宿舍離小店不超過三百米,對一個年輕男人來說,連短距離的散步也算不上。
文第一次約我出去顯得很自然,他告訴我單位發了兩張電影票,邀請我陪他看。當時我只是抬頭看看他,他沒有表情,眼睛還在盯著書架上的書。好吧,我說。我清楚,有什麼要開始了。
其實我對要開始什麼的興趣遠遠超過了對文本人的興趣。文是那麼不引人注目:他的臉尖尖的,牙有些暴,身材枯瘦,偏偏還最喜歡穿土裡土氣的老頭茄克衫,鬍子拉喳幾天不刮,我一眼看他就覺得這種人是屬於哪個女孩和他出去都嫌丟人的那種。
但他的確吸引了我,雖然我也會像每一個虛榮的女孩子一樣,一想到他連普通都談不上的外形就有些打退堂鼓,但他的個性極為驕傲,這讓我產生了強烈的征服慾望,另外還有些憐惜:他會吃苦的,他太自以為是了。
想想當初和他在一起時我這些混雜的思想,我就覺得自己令人髮指:沒有一點是出於什麼愛或者喜歡,乾乾脆脆地我就是想挫挫他的威風,誰叫他每天眼睛看人都是斜著的,總是一臉孤高地說,你的行為不夠高明。當年我還幼稚,雖說有些不服氣,但那時候我真的相信這世界有高明這一東西,而且深信不疑地相信他多少有點高明。
但後來我是真的曾經打算過好好跟他相處一輩子,相信不相信愛情和永遠是一回事,希望自己的餘生不要太孤獨是另一回事,那時候我以為文會是那個跟我過平淡的日子的人。
文在約我看了一次電影后就告訴我,他結婚的話,單位立刻就能分給他一小套房子。這倒是投我的所需了。自從父母各自再婚後,我就一直住在哥嫂的家裡,開了這家小店后就住在店裡,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一直是我最奢侈的夢想。
可是我不會為了房子結婚,所以我沒有理睬他。
我和文都是認真的,在對待彼此關係上,我們可能這輩子也沒有這麼認真地考慮過把還沒過的日子給安排好——定下來吧,就和對方過了。我猜他的認真來自於寂寞,他不是本地人,在這個城市裡一個人孤獨的生活,所以急於成一個家,而我的認真則來自於竟然發現他想成一個家,那麼必然他是認真的,我也就應該認真一點。當時的我並沒有發現使他認真的原因並不是我,而是孤獨。
其實文總的來說是個不錯的男人,他第二次約會就把我帶到了他宿舍里,給我燒了一大堆好吃的菜。我猜,這樣的男人應該算是不錯的了吧,看著我一臉幸福地吃他忍不住笑了,這真的是家的感覺。
家?什麼叫家?有人群居在一起就叫家,否則就是房子。這是文常說的話,他用來開脫自己不打掃房間的一個最好理由——因為這不是家。
我們認識了一個月之後就同居了,雖然這句話說出來會使大部分正常人大跌眼鏡,我還是得說實話。出於什麼樣的原因呢?我沒有仔細思考過。現在回想起來,我很可以給自己找上一大堆借口:我一個人在社會上混了六年了,心裡早就有些底氣不足的鬱悶了;另一方面,文和我約會一次便提出了結婚,很認真地說想愛我,所以想和我結婚,雖然我閱人無數,但在他之前還沒有一個人提出結婚這話題來,基本上一兩個星期大家都已經吵翻了天再也不能在同一個地方相安無事地說上兩句話以上了。
反正再說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我和文約會了幾次之後就搬進了他的宿舍。他住著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里的一間,其它兩間是他同事的宿舍。我和那兩個平時總是漠無表情的男人沒打過招呼,更沒有進一步的交情,這可能就註定後來我按照文的話滾蛋時,連幫我說句話的人都沒有,沒有人關心已經夜深了,我一個人就是找個鬼混的地方也得花點功夫。
(二)
怎麼來描述我和文相處的日子呢?如果我楚楚可憐地扮怨婦狀,說文如何欺凌弱小,我比竇娥還冤,估計也有人相信,就如同文在他的同學圈子宣傳我如何的自私不替他著想,也有些不動腦子的傢伙替他出主意一樣。這世界,畢竟還是善良的人多,人一旦善良,就容易盲目。
最初和文相處就是摻雜著一絲甜蜜的衝突不斷,在文的映照下,我不斷地看清自己身上如同天花一般的缺點密密麻麻。剛開始,很難相信這一點,但後來,我真心真意地相信這一切,並試圖改正。這說明知識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騙得人神智不清,在他有力的語氣之下,我相信黑的固然還是黑,白的卻也同期變成了污穢。
說起來大概人們很難相信,我們最早的芥蒂竟然是為了一元錢,而且,之後很多事情皆來源來這件事情留下的印象。那是我們剛剛同居的第三天,他帶我去他舅舅家,我們在公車站等車。
一個穿著藏青色上裝的中年女子在車站散發一張紙,文看那紙印刷得還算漂亮,就問人家這是什麼。那人回答是全市公車的行走路線,文順理成章地拿了一張,然後他的胳膊捅捅我,示意我也去拿一張。我一時竟想不出怎麼回答他,罵他神經有問題似乎過分了點,但是,有一張不就夠用了嗎?難道說不要錢就都一起往家搬?搬到最後還不是扔?
我正張口結舌想著怎麼回答他不停的示意時,那個女人伸出了手,「一元一張。」
文的胳膊終於不再捅我了,他抬頭嚴肅地看看那個女人,一如他在學校表現出來的為人師表的正人君子模樣,他的眼睛在鏡片后認真地困惑了,「要錢?」說著,他把手中那頁綠色的紙遞迴給了那個女人,「我不要了。」
女人伸手把紙拿了回去就走了,只丟下我們站在那裡。文還是一臉肅然,甚至沒有看我,當然的是,他的胳膊也不再捅我了。我的喉嚨里就像塞了蛆蟲一樣難受,卻一句話也不想說。
我想知道,這張紙他到底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又要多少呢?
我個人的生活是相當放縱的,飲食無律,經常晝伏夜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是我一向的生活方式。倒談不上為此而驕傲,因為這樣的日子並不是那麼美好。很多時候,明明餓著肚子,偏偏覺得沒勁,乾脆就倒在床上大睡一通。一個人的日子,通常都會顯得單調無味,連加點佐料的心情也沒有。
和文在一起,這多年以來培養而成的狀態,也沒有多大改觀,引得了文的極大不滿。剛開始時,他還堅持了兩天為我做飯,忍受了我一直到了六點也沒有眼色準備干點家務的德性。第三天他立馬就長吁短嘆了,「青青,你根本不是個過日子的人,而我想結婚,不過是想要份平淡的日子罷了。」
「我不是個過日子的人?難道這些年來我過的不算日子?」我企圖用狡辯來跟他打個馬虎眼矇混過關,沒想到他懇切地嘆了一口氣,眼淚竟然一滴滴往下掉。我頓時厭煩起來,恨不能給他一個老大的耳括子,結結實實教教他男人不應該為了一頓飯流淚的道理。
不過厭煩歸厭煩,如果我對他沒有一點的憐惜,他也不會具有了我的男朋友這一身份,所以儘管一看見男人哭我就想起了被閹割的狼,我還是乖巧地坐到了他旁邊,「乖乖別哭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愛上你?我們不合適的。」文搖搖頭,用我遞過去的衛生紙輕輕擦眼淚,糟糕的是我一下注意到他擦眼淚的時候小指頭竟然翹翹的,像戲子們的蘭花指。
怪不得會哭。我盯著他的秀氣地翹起的小指,細細長長,保養得很好的指甲光潔整齊,不像個農家子弟,倒是更像個貴婦人。我再打量一下自己被剪得光禿禿的一手指甲,沒了聲息。
文見我沒吱聲,大概以為我感動得無話可說,他轉過臉來摟住我的腦袋,直直地看著我,「你做不了個好妻子。」
「你不是一向對我說男女平等嗎?這樣的話,無所謂是你幹活或者我幹了,誰會幹誰干。」雖然話本身並不好聽,但為了緩和它的力量,我努力用了最柔軟的語氣,還故意睜大了眼睛盯著他——很多人說我的眼睛很漂亮,很柔和,很能打動人。
「你不覺得最重要的是態度嗎?不是你會不會幹的問題,而是從頭到尾你就不想做事,你根本不是個生活化的人,你還在做夢。」
「我或許錯了,你做不了太太的角色。」文見我半天沒吱聲,又補充了一句。
(三)
我興沖沖地下樓逛菜場去了,我不是不會做事,這些年來沒有父母的生活,多多少少我總得學會照顧自己,否則早就撐著脖子上吊了。只是,我一直對這種生活充滿了厭倦,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就這樣在饑飽交替中等死,人活著好像就是這麼一個過程。
對,很多人都說要做有意義的事,好讓生命變得色彩繽紛;還有人說,為別人活著才使生活有意義,為自己活著的人永遠不幸福。
這些都是廢話。首先我根本找不出點意義,更別提什麼有意義的事了。有許多人上大學,讀書讀書再讀書,若是目的是讀書本身倒還說得過去,可大部分人也不過藉此取巧,想找個好工作過幾天物質極大豐富的日子罷了。若我這個人天生好吃懶做,覺得為了那幾天好日子花費大半生的時間並不值得,那麼這些積極進取對我就沒有意義。
好吧,我為別人活著,我天天上街攙老太太過馬路,撿垃圾扔進垃圾箱,搞好鄰里關係,尊敬長輩團結同輩,自大得敢假想沒有我這個社會就道德淪喪了,難道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就得到了證實?充其量也就是讓道德淪喪推遲一、兩天罷了。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總為自己不求上進、遊手好閒找借口。但是,偶爾我會發發神經病,變得跟正常人無異,覺得陽光明媚日新月異,生活太美好了我還有大好前途。今天我就能算上一個正常人,這種正常歸就於文的眼淚催化。
文正在樓上睡覺,我閑著沒事幹在屋裡像困獸一樣亂轉,把窗子打開了想尖叫一聲,把對面樓的人全部引來以為這裡發生了謀殺案。但最終我還是放棄了這種打算,據說這種行為叫擾亂社會治安。我這個人雖然行為隨性,但希望自己還不至於違法犯罪。
所以我思量了半天,還是決定下樓買菜。外面正是風和日麗,菜場里擠得像白送一樣,可見民計民生的重要性。我回憶了大半天,才想起來這是一年半以來我第一次進菜場。心裡倒是產生了些愧疚感,覺得自己真的不是個過日子的人,這幾年飢一頓飽一頓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把自己打發掉的。
我興緻勃勃地買了一堆菜,突然想起來文昨天提過要吃蝦,又跑到水產櫃檯那裡叫人家撈了三斤蝦子給我,賣蝦子的女人粗黑的臉朝我微笑,「姑娘可真能幹。」
我就這樣自我感覺特別良好地拎著大包小包進門了,進門時被台階拌了一下,差點就摔了個狗吃屎,幸虧那門結實,用撞出個疙瘩的後果阻擋了另一嚴重後果的發生。
文正坐在電腦前面上網,看見我進來歡天喜地的笑頓時展開,站起身子摟摟我的肩,」你真好!」話音還未落,他又像跳蚤一樣跳回椅子上,「我要下棋了。」
也算是那天我心情好,竟然堅持了兩個小時,把所有的菜洗了摘了切好了,水靈靈地放好了,再回屋去看文,他還盯著電腦在下棋,我對這些遊戲是沒什麼興趣的,就伸手推推他,「玩夠了?來陪我燒飯吧。」
「你先一個人燒吧,我再玩一會兒。」文頗有興緻地點上一根煙遞給我,「讓我玩一會兒吧。」
我吸了一口煙,坐下來翻翻他扔在桌上的書,《貨幣銀行學》,好像最近他要參加什麼考試,但既然他自己寧可花兩個小時上網下棋,我更管不著了,順手把書扔在床上,一心一意叼著煙認真地吸。
我吸煙,我知道這是個致命的惡習,最早文看見過我抽煙,在我的店裡。他當時用頗有些得意的眼光瞅著我,「另類?還是行為藝術?」然後再也沒提過這個碴了,大部分時間,總是一人一根相對抽著,好像極有默契的樣子。
但自從同居后,文的態度就有了很微妙的變化,他開始勸我戒煙,而且說他會和我一起行動起來趕走煙草的毒害。
每到這時候,我的態度也就曖昧起來了,我對戒煙這種話一點興趣也沒有,我一不會在馬路上亂扔煙頭,二沒有在禁煙區吸煙,要戒不戒完全是我個人的事。他文不過剛剛和我談了幾天戀愛,橫插進來非要管這一杠子,我有些煩躁。當初他完全可以因為我抽煙而不要選擇我,既然選擇了就不要輕易嘗試改變我,這種常識問題他都不懂,我除了覺得無聊以外沒有第二種想法。何況文本人在這方面並不具有美德,他可以混帳到對垃圾箱視而不見隨手亂扔煙頭吐痰,我一提醒他,他立刻就回我一句裝模做樣,這麼有公德你就去撿。我為什麼撿他扔的垃圾?我乾脆閉嘴了。
這個話題迴避了幾天之後,文也乖巧地沒再提這個話題,但他也再沒像以前一樣遞煙給我了。用他的話來說,我不慣你這種壞毛病。說這話的時候,他自己嘴上還在叼著五分鐘之內的第二根煙。今天他能主動遞上一根煙,可見他網上下棋的心有多急切了。
拖泥帶水地把晚飯吃完,我突然變得心情不好起來,文吃完后一抹嘴又開始下棋了,好像根本沒有心來幫我做一點點事。是我的要求太多,還是他不夠體貼?這個問題惱得我早早就睡覺了,也不知道文什麼時候終於玩夠了下網的。
(四)
要說我和文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真是天大的冤枉,雖然文趁著我不在時總在拚命地打電話,告訴他所有知道名字的人他有個快要結婚的女朋友是如何的體貼與美麗,更多地我覺得他倒是一種煊耀,每次這麼一說后他的朋友就會說,真的?一個城市女孩?長得漂亮?還體貼?你可真有福氣。
當著我的面,他從來不會說這些,他會說的只是追求他的漂亮女孩子很多,之所以挑中我是一種很莫明其妙的緣分在牽著他的手,他還說這些女孩子讀書很多,知道誰是哈耶克、波德萊爾、加繆,然後再用一種嘲弄的口氣問我,你知道嗎?波德萊爾的《惡之花》可是經典。
我有些困惑般的羞愧,一直以來是個很漠視周圍的人,看書因為缺乏和他人的交流,也不會有什麼突破性的選擇,充其量也就是些英法的名著和現代的國內小說,這些名字,我真的是沒有聽說過。
趁著文不在的時候,我從他的書架上找到了波德萊爾的《惡之花》,沒想到竟然是本詩集,我大致翻了一遍,沒有興趣看下去了。對詩這東西我好像天生有些過敏,總也看不明白,對我來說,這東西比起短文來顯得含混不明,而我對不解其意的東西總是缺乏熱情的。
等到文回來,我怯生生地把詩集遞給他,「文,我看不懂,詩這東西我天生沒有領悟力。」
文連看也沒看我一眼就接過書扔回了書架,「我也沒看懂,詩不需要看懂。」
「那你怎麼知道它是經典?」他的反應實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你話可真多。」文居高臨下地瞄了我一眼,隨即露出個特別甜美的笑容來,「別煩了,老公餓了,晚上吃什麼?」
我隱隱地覺得文的清高其實有些虛,根本沒有什麼根基,記得有人說過,人應當驕傲的是自己的努力。而文,似乎總對一些名氣和權威充滿了崇拜,當然,他完全可以驕傲,因為他最起碼知道什麼是權威,相比我這種連權威是什麼都不明白的人自然高明一些,可完全沒有必要做出這副高人一等的嘴臉來,反倒讓我產生了些說不清的輕視。
當天晚上,我自己突然想起來文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便多了一句嘴,問文,「什麼叫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文激動得立即從床上跳了起來,「就是一種行為,通過這種行為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力,觀察別人的反應。通常這種行為都是破壞正常秩序的,否則就沒辦法引起別人的注意。」
「噢,知道了,我對破壞社會秩序的事不感興趣。」我有些疲倦,不想再說下去了,何況看到他這個興奮的樣子,更是心裡一哆嗦,覺得閉嘴為妙,否則今晚沒覺睡了。
「青青,我覺得你這點很不好。對任何新的觀點總是抱著偏見,沒有學習的態度。」他的話弄得我雲里霧裡有點摸不清門道,「怎麼了?」
「你沒有接觸的事情你總是抱著不接受的態度,不是因為你不能接受,而是你準備不接受,你覺得這種態度好嗎?」
「我就是對破壞社會秩序沒興趣,你幹什麼上綱上線?」我重新閉上了眼睛,覺得他有點小題大做。
「你就是不承認別人的觀點,總是自我感覺最好。」文重重地扔下這麼一句話,「我跟你交流很困難,經常都想著不用再和你交流了,一交流隔閡就出來了。」
「那就別交流了。怎麼了你?還不允許別人維護社會正常秩序?這種吵架有意思沒有?」我的脾氣也因為他這句話給點燃了,「沒意思就滾蛋。」
「我為什麼要滾?這是我家,你住在我這裡叫我走?要走也是你走。」文為了行為藝術不知道怎麼發起了神經病,或許他以為自己也在行為藝術,這會兒儼然就是個藝術家。
「你鬧夠了沒有?」其實我的心就在這一瞬間像沉底一樣,沉重冰冷,但我不是個喜歡把什麼都說出來的人,更或者說,不太想和他交流。
「現在不是我的問題,而是你的問題,你弄清楚這一點沒有?」文擰亮了檯燈,「你太倔了。」
「是我倔還是你倔,不就是個行為藝術嗎?有必要沒有?」我差點沒愣住,瞧他平時這麼驕傲,原來這麼自卑,就因為人家不欣賞他推崇的一個簡單概念這樣大動干戈。我私底下覺得有幾分好笑,重要的恐怕不是什麼行為藝術,而是他的個人觀點。
「這不是行為藝術這個概念的問題,而是我們倆能不能和平相處的大問題。」
「好了好了,我愛你,睡覺吧。」看著他一步步地要點火,我反倒有些懷疑了,到底是我有問題還是他有問題?是不是真的我的態度不好呢?或者,我平時的確少接受他的意見了?心裡對自己懷疑的同時,我也有些厭惡,為什麼一個男人會這樣的斤斤計較呢?難道也是我以前的關懷不夠?
糟糕的是我又看見他的眼裡有淚在閃光,我的老天!
(五)
我記得我們第一次爭吵,那時候剛剛搬到他這裡來沒有幾天,也就是說一元錢的事件剛發生沒兩天。
首先得聲明的是,我並不是個愛過節的人,長這麼大,別說洋節,就是中國的傳統節日還有自己的生日我也不過。很多事情很無聊瑣碎,就像過節一樣,除了窮開心以外沒看出來有任何的好處。
但那天正好是二月十號,大街上正熱鬧非凡的吵吵嚷嚷,什麼柔情無限,什麼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之類的扯淡廣告隨處都是,我一時興起在一家小店裡買了一個很漂亮的銀色花瓶,黑黃色的銅蛇圍著瓶頸,很有點勾人的恐怖味道。然後撥通了文的電話,劈頭就是一句,「寶貝,情人節到了,送我什麼禮物?」
「什麼情人節,扯淡,省點錢吧。」文毫不留情的簡單回答頓時把我嗆回了大街上,一心的歡喜全都飛到了埃及,「這樣,那好吧,我先玩一會兒去。」
「早點回來。」掛了電話,我又撥通了哥哥的電話,「哥,有個花瓶送給你,當情人節禮物給嫂子吧。」
「都老夫老妻了,還玩這個?」哥哥在電話那頭笑了起來,「行啊,咱也沾點洋味兒。」
其實整個事件讓我索然無味的並不是他說情人節是扯淡,這句話我舉著雙手贊同,可是他千不該萬不該就是情人節一大早起來就是那麼一句,「寶貝,情人節快樂,給你一個吻。」
我當時正睡得迷糊,聽到這句話立刻來了精神,睜開眼睛就是一句,「滾蛋,情人節是扯淡。」
他瞪大眼睛瞅著我,「你怎麼了?」
「我們才談了兩個月,你就告訴我情人節是扯淡,那還閑著沒事說什麼快樂?」我越說越生氣,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我回去了,你一個人快樂你的扯淡節日去吧。」雖然一肚子的惱火,但最真實的想法我卻沒有說出口,我也說不出口。如果說這樣的話,好像我喜歡的是他的錢,但他又是為了什麼?一句話當然比禮物省錢。有了當時一元錢的事件,我不由自主地就聯想到了這一點。我開始痛恨自己的媚俗和勢利:我是想要他的禮物來證明他的感情?還是我就缺了這點錢自己給自己買點什麼?其實他的經濟條件不如我,這也是真的,一個初出毛廬的大學老師收入畢竟也只是個柴米錢,而我,在社會上混的這幾年,打了那麼多份工,又開過店,手頭的錢自然比他寬裕些。但,這是錢的問題,還是態度問題?
我用力地打開門,從容不迫地看看他,走了。門關上的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的心沒有一點起浮。把手插進褲子口袋裡,背上背著我的黑色背包,我幾乎可以說是蹦蹦跳跳地下樓的,正是因為我如此正常,反而心底生了些寒意:我到底正常不正常?我是應該難過的,可是我為什麼一點兒也不難過?
文住的地方是這座城市是南部,治安一向不好,最直接的原因肯定也就是經濟,沒有路燈,遠離大馬路,住在附近的大多都是老城區的居民,低收入低教育是這一帶給人的第一印象。
我在小路上輕輕地走,與其說我文雅,倒不如說這一帶的治安實在令人齒冷,我不敢驚動了黑暗中潛伏的罪。人是有原罪的,我不是個信教的人,但極相信這一點。父母剛離婚的時候,我把自己關在房間里整整一天,那天所有我能想象到的罪惡念頭全在我的腦海里浮現了。萬一我在路上碰到一個心情不暢的,難保會發生些什麼。
小路上黑漆漆的,前面就是那條熟悉的水泥橋了。橋很小,河也很窄,但河面離橋很遠,從橋上走過的時候,一點也聽不見水聲。我在橋上站住了,遠處還有些隱約的燈光,是橋旁的人家,這會兒人們應該在看電視,我卻很無聊地站在這裡,只是為了一份禮物。那麼我期望的禮物是什麼呢?一束幾天就要枯敗的花,還是只是潤滑飽滿的巧克力?這些東西都極度無聊,但似乎這時候我很需要。
文是一個星期以後來找我的,我每個星期三晚上都在夜校補習外語,儘管小店已經歇業了,文仍然掌握著我的活動規律。
他出現的時候我正和一個同學往外走,看見他過來,那個女孩子不知趣地說了句我先走了,就閃得不見了影子,剩下我一個人乾瞪眼睛發急,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也許文以為,或者我的同學也以為,這些天來我寢食難安地在思念他,似乎這是理所當然的。可能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沒有發生這種理所當然的情況,我一點兒也沒懷念想念這種情感的產生。
他笑得很勉強,不緊不慢地跟在我的身後,我知道這是為了什麼,因為他一向高傲得很矜持,他不願意為誰放下他的尊嚴。
已經走了大約十五分鐘,我停下了腳步,街上除了稀稀拉拉走過的幾個人,還有並談不上明亮的燈光以外再沒了什麼可以使他暴露的東西了,「你有事嗎?」
「我很想你。」文左右看看,露出了謙遜的微笑。
我討厭他故意裝出來的卑劣模樣,他的心底一定在想著我是如何不講道理,而他是怎麼樣的苦口婆心,這種男人我見多了。但是,我的孤獨使我閉上了嘴,不打算把這個百分百的事實說出來。
我慢吞吞地跟在了文的後面,他伸手摟住了我的腰。就在這一瞬間,我渾身都僵直了,我知道我們的關係永遠都只能是淺飲了。我沒辦法讓自己對他的身體接觸更自然些。我反感他的自以為是,始終想提醒他人最起碼的就是認清楚自己,但他從不能接受,或許他早已經知道,卻不願承認。我煩,但卻不想離開他時有時無的呵護。
(六)
再一次回到他懷抱中的時候我的心很冷,就如同以前沒有他的日子,誰也不輕易相信,誰也不愛的狀態,以前因為感動和孤寂而對文產生的一切溫存情感都消失殆盡了,剩下的只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一種情感空白。
我極其憎恨這樣一種心態,這會使我們更加格格不入的,但無論我如何試圖增加自己的激情,卻仍然和一個旁觀者沒什麼兩樣,和文的愛情,我冷淡地注視著,用置身事外的冷漠。
雖然我一直在懷疑對文的愛情,但我自己還是很清楚地意識到他曾經用對未來對婚姻的美麗構划打動過我,那種平淡的從容是我永遠的夢想。我不得不承認,在他信誓旦旦地美妙構思中,我被他打動了。
但這次回來,這種打動就變得蒼白無力了,連我都沒有想到過原來感動是如此脆弱的事情,它可以為了一元錢,或者只是一份代表心意的小禮物而徹底絕望。而懷抱著這樣的漠不關心卻以戀人形式相處讓我充滿了犯罪感,對寂寞和所謂柔情的厭倦漸漸地在我的心底根深蒂固地盤踞了。
每當文表達他的柔情時,我都很惡俗地想到情人節他捨不得一份禮物,那麼他所有的柔軟在我的心底只能帶來困惑,我在盤算柔情對他來說是不是一文不值,而柔情這個概念對我來說,卻是撇去了虛偽的成份就應該價值連城的。但這句話,兌現在文的身上,我便會想到撇去了虛偽的成份,便什麼也不剩了,在他眼裡,這一切都不可與錢比擬,雖然他口口聲聲的清高是拒絕金錢的。
我們的日子就這樣在一天天地過去,時不時地因為一點點事情而板了臉不說話,但吵架的次數卻明顯減少了。我沒有興趣吵架,和文吵架是一件自找麻煩的事,他對誰都沒有一點包容的心,雖然他會很虛偽地自稱是個有文化的文明人,所以他不動粗,只會用滔滔不絕的術語來試圖說服我理解這一點:他是很懂道理的,或者,因為他懂道理,所以他就是道理,他永遠沒錯,他是被環境和我驅使著犯錯誤的,錯誤歸責攤不到他頭上去。而我的錯誤基本上可以歸就於我個性缺陷,比如任性、放縱、自私等等。
以前我相信他,因為我不是個文化人,容易崇拜文化,對一連串的術語充滿了崇敬之情,容易被說服。而且,雖然我有種種缺點,但有個優點也是明顯的,我是個善於自省的人,一般事情發生之後,我無論如何都會思考自身在其中是不是有什麼不當之處。但和文的相處使我意識到這個優點其實是有局限的,自從第一次離開他之後,我的自省就全部攤到他頭上了:既然他認為自己永遠正確,所以他一定永遠錯誤,這個結論是從他永遠正確的前提推導出來的,相信不用解釋大家也都明白這個前提有多可笑,連這一點他都意識不到,那麼我很難再去理智地相信他也有正確的一面了。
換句話說,第一次的分離和再回首的過程,除了對他產生了偏見與意見以外,沒有其它作用,更別提把我們更緊密地聯合在一起了,我對自己和他都越來越灰心,但是我們仍然在一起。
文以前指責我不會關心人,因為我不會在他哭泣著說事業失敗時對他呵護有加,我只會說大家都這樣,不行就別幹了,總要死要活會使別人覺得疲勞。文曾說過我總是用理智來衡量我們之間的結果,比如結婚需要多少錢之類的事情,這使他害怕。經歷過這一場風波,我不再把這些視為自己的責任了,而更傾向於這樣一個事實:與我比較,文更不是個生活化的人,他依賴於自己的幻想而生活,而他的幻想也就無非是眾人承認他過人的才智罷了。一旦得不到,頓時對生活喪失了興趣,覺得沒了意義。而我則是無論如何都覺得吃喝拉撒的生活都是沒有意義的,但並不會因此要死要活。說句殘忍的話,誰的死活都不關別人的事,自殺完全是件私事,想死就去做,隔三岔五地哭哭啼啼折磨周圍人善良的耳朵和可貴的同情心簡值是犯罪。
就這樣,我們的所謂愛情在彼此的不滿與漠視中沉寂得如同死水。日子就在這灘死水中過去了。
(七)
吃完晚飯,文的媽媽打了電話來,我斜靠在床上聽他用一口聽不懂的方言在說著什麼,不時地笑一下。掛了電話,他摸摸我的頭髮,「我媽媽想見你。」
「見我?」我瞅瞅他,沒有一點熱情,但也沒有抵制的情緒,「是嗎?」
「既然我們已經要決定結婚了,遲早都要見的。」他沉吟了一下,「我擔心我媽媽對你的背景不滿意,她一直希望我在院校里找一個層次相當的。」
「那你什麼時候去見我父母?」我說這句話其實一點也沒有邀請他見我父母的意思,更多地則是一種諷刺,我知道他會說什麼,而他的回答也確實沒有在我的意料之外,「遲早都是要見的。我估計這個沒有問題,你父母對我一定是滿意的,大學老師也算是很體面了。」
「我父母從小教育我,嫁給知識就別想過好日子。」我誠懇地望著他碎玉一般流離著光芒的眼睛,」我應該對自己選擇的未來做好思想準備,想好自己寧可清苦還是更喜歡享受。」
文眼裡立刻帶了受傷的表情,「你父母怎麼這麼庸俗?」
「真理通常都很俗,如果你願意稱之為庸俗的話,我也不反對。」本來說這句話就是故意想引起他的自卑感的,希望能通過這種方式提醒他人無完人,別自我感覺過於良好,結果換回我有一對庸俗的父母的看法著實是不爽。不過,我也並沒有非常介意。和父母分開的這些年來,漸漸對他們的感情也有些生疏了,更何況我們一家子本來就特別俗氣,沒辦法,要吃飯,怎麼能不俗?要是我打小有骨氣,不吃離心離德的父母的飯,估計我這會兒都追隨朱自清去了。
「那我是沒辦法改變你的看法了,你父母都這麼教你。」文高姿態地掃了我一眼,有點冷淡,「我不知道你們這麼喜歡錢。」
「窮人一般都說自己很輕視錢,其實滿不是這麼回事。」我抬起眼睛直直地望著他,「我以前也以為自己是個很不重視物質的人,現在我不得不承認,我很物質,我喜歡享受。」
文的眼神里落滿了塵埃,憤怒,還夾雜著不安,「青青,有些話是不能說出來的,大家都知道它是真實的。」
「我不喜歡虛偽。」
「不說未必就是虛偽,而是一種安定的生活態度。」他握住了我的手,「你喜歡好的生活,那麼我就去讀博士,這樣找工作就不成問題了。」
「未必讀了博士找工作就不成問題了,你總在說每個單位都會歡迎你的,但我覺得你應該知道,單位用人不僅僅看學歷,博士找不到工作並不稀奇。你是個老師,沒有在外面工作過,開始會比較難的。」
「我是工商管理碩士,我相信任何一個單位都需要我這樣的人才。」文斬釘截鐵地說,語氣嚴厲,「你總是用打擊別人來抬高自己。」
「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希望你有個思想準備,如果你真的想辭職的話。」我望望他,笑了一下,「你自己想想吧。」
一個星期後,我們坐在了往文家鄉去的汽車上。文的家鄉並不遠,長途破車走三個小時也就到了。那是個極為荒僻的小鎮,當然,只是在我的眼裡,這話我是萬萬不能對文說的,否則他一定反駁我說城市人虛空的優越感在做怪。
步入這座小鎮其實讓我感覺很親切,小河邊散步的人群不緊不慢地晃蕩,水和船「咿咿呀呀嘩嘩」地相互親吻,陌生卻並不遙遠的方言不時穿梭在耳邊,揉在清柔的空氣中諧調樸實。文拉著我的手沿著街道慢慢走時,我的心幾乎是讓喜悅添滿了的。這是一種很久沒有的飛舞的心緒。
將手放在他的手裡,暖暖的,有些體溫的交融,我不知道這種感覺是不是純粹女人的多情——自作多情。
(八)
他的家我不知道算不算得鄉村,一條筆直的馬路兩邊是開闊的田野,我叫不出名字的各種植物在初夏的微風中悠悠地搖晃著纖細的身軀,高高低低地排成了一片海洋。
順著馬路邊的一條泥徑走,很快便是他家的瓦房了。四間瓦房整齊方正得如同麻將牌,院子很大,散放著缸缸盆盆和其它一些不太清楚名稱的工具。還有張棕色的小桌子,漆斑駁脫落了,露出一塊塊如同腐木一般的黑灰色。
這裡的空氣充斥了清新的植物味道,摻了泥土味道的香甜。院里有個穿紫色外罩的中年婦人,臉色灰黃憔悴,眼皮也沉重地搭在霧靄朦朧的眼睛上,無精打采是我對她的第一印象。見到文,她的笑臉頓時綻開了,「阿文?」
文蹲下身子,「媽,還好吧?」
「好,一切都好。」文媽媽眼裡流溢著慈愛,神采立刻明亮了許多,「女朋友來了?」
她的眼光溜到了我身上,還是笑笑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頗有些審視的味道,「你的名字叫袁青青?」
「是我。」我手腳都快沒地方擱了,「阿姨好。」
她點點頭,還是笑意濃重的表情,「路上累了吧,進屋休息休息。」
我也傻乎乎地笑笑,跟著文進屋,不自覺地牽緊了他的衣角,他輕輕撥開我的手,「別讓人家看見,沒人這樣的。」
吃飯時我只顧著笑,文一本正經地在和父母兄姐說話,一眼也不看我,我有些百無聊賴,臉色就難看了——板著臉是件很沒品而且極其低級趣味的事,尤其在別人父母面前。可沒有人跟我說話,而且他們交流用的全是當地方言,似乎有些排斥我的意味在裡面,我都快被晾成了人肉乾了。這些亂七八糟的情緒可能起因於我的多心吧,但我一向很多心。
文爸爸注意到我的臉色,憨憨地笑,「吃菜,別客氣。」順手給我挾了一筷子雞肉。
「嗯,謝謝。」我客氣地笑,心裡還是不順。文爸爸又補了一句,「我普通話說不好,你自己吃,跟家裡一樣。」
「噢。」我心裡的氣消了些,他慈眉善目和顏悅色的笑容是能打動人的。
「你在什麼單位工作?文跟我說過的,我記憶不好。」文媽媽也給我挾了一筷子雞肉。
我瞅瞅文,「我自己開了一家書店。」
「把名字和地址寫給我吧,還有電話。」文媽媽遞給我一張紙,又補充了一句讓我很尷尬的話,「還有你爸爸媽媽的。」
我把已經關門的書店名字寫下來就丟下了筆,看看文,他的表情相當鎮靜,我也努力剋制著自己那種被不信任而帶來的恥辱感,「對不起,我爹媽已經退休了。」
「噢。」文媽媽沒有再說什麼,仔細地把紙折好放進口袋裡,「這樣我才能記的住。」
晚上我發了低燒,不知道是一路上細雨澆的還是鄉間的風大了,下午只是覺得很冷,冷得渾身發抖,晚上就開始發熱了。
我躺在床上,文遞給我一杯水,「他們對你還不錯吧。」
「你應該知道。」我支著身體靠在他胸前,生病的時候有人靠能給我帶來極溫存的安全感。
「我媽今天給了你多少錢?」文從我放在床腳的外衣里拿出紅包來,「兩百塊,很不錯嘛。」
「嗯,比你強。」我已經沒心思了,我的頭一陣陣的痛,沉重的壓抑在眼球上施加著力度,沉沉欲睡。除了疲憊,我還是疲憊。」回去可以給你買幾本書。」我記得這是我臨睡著的最後一句話。
第二天的陽光很刺眼,儘管我睡在他家裡最陰蔽的房間里,還是在早晨七點就感覺到了熱烘烘的陽光。睜開眼睛,我看見屋子一半是透亮的,另一半卻是陰冷的,不知道這間房間是怎麼回事,半陰半陽,像皮笑肉不笑的文。
我的腿還有些發軟,但神智很清楚。媽媽從小告訴我,客居的時候要勤快利落,不許犯懶。我聽見外面已經有了動靜,似乎有人在笑,還有鍋碗的聲音。我該起來了。
文在和他爸爸下棋,全神貫注地盯著棋盤,看見我出來時伸出手來摸摸我的頭,「好多了吧?」
「嗯,差不多了。」我順手拽住了他的胳膊,「下棋?」
「嗯,你到我屋裡看會兒書吧。」他不再勉強自己應付我了,「待會兒再陪你。」
「吃點東西。」文的媽媽向我招招手,「早飯做好了。」
我一個人坐在廳里喝稀飯。說它是廳有點勉強,它只是一個比過道稍微寬點的小房間,頂裡面橫著根落滿了灰的扁擔,屋裡散發著淡淡的霉味,像梅雨時分我小店裡的庫房。
一大早起來莫明的鬱悶就在腦海里遊盪,一口粥在嘴裡含了半天也咽不下去,我所有的自憐都湧上了心頭,憐惜自己打小起就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憐惜好不容易有個求婚的人了卻再貼近了都感覺不到真心的關懷。
「你在幹什麼?還不趕快吃,等會兒我哥要和人打牌的。」文不知道什麼時候輕手輕腳走了進來,湊到我身邊聲音壓得很低很溫柔,「乖一點。」
我沒有說話,把臉埋進了自己的臂彎,這會兒,我抗拒一切柔軟的東西,這會使自憐泛濫,他碰碰我的肩,「又發你的小姐脾氣了,在家裡我哪裡有時間侍候你?你得自己學會照顧自己。」
「沒要你侍候我,你忙自己的吧。」我抬起頭來,沒有看他,順手把碗推到一邊,「好了,我收拾東西給你們騰地方,你玩你的去吧。」
他真的走了,我把碗筷放到水池裡,他媽媽恰恰就在這時候出現在我背後,「我來洗吧,你是客人,一向都是我收拾的。」
我支吾了幾句,就站在她身後看著她把碗筷洗凈放進碗櫥里,她一邊還客氣地搭訕,「聽說你的書店開的不錯?」
「還行吧。」我敏感地從她眼裡捕捉到了一絲顧慮,果不其然,她又接著說了,「我們村裡有人娶媳婦時女方大開口,又要摩托車又要鑽戒。」
「是嗎?」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不知道這一家人怎麼都那麼喜歡讓別人擺明個和金錢誓不兩立的立場,這會兒我要是說我不是這種人,好像我多偉大似的,其實我這個人特別庸俗,什麼也都想要;但要說我都要的話也不是真的,這些東西畢竟是身外的,可以積累可以放棄,反正沒了也不會活不下去。
文又從屋裡鑽出來了,他來的正是時候說的也自以為是句話,「沒關係,媽,你未來的兒媳婦有錢,缺錢你就說。」
滾你丫的。我差點沒罵出口,卻還是很有淑女風範的保持著笑意,「嗯……哼。」不由自主地,我仍然在聯想一元錢的事件,還有那該死的情人節禮物。我一定要把這禮物拿到手。
(九)
文的哥哥把我們送到了車站就走了。我們買了最早的車票,離開車還有一個半小時,文建議到附近的小公園去坐一坐。
公園裡人不少,很多老人坐在石凳上對壘,一臉怡然自得的清閑,樹上掛著一個土黃色的鳥籠子,深藍色的棉布帘子卷了半截,清脆悅耳的鳴叫透過遮蔽的陰暗,如同泉水般滴嗒般地敲打在耳膜上。橋邊飄浮著白白的薄霧,低低地壓在河面上,貼近橋樑上時,一股突然的涼氣迅速穿透了我的皮膚。
「青青,我覺得這次回來你讓我很失望。」他的臉嚴肅極了,像結了冰一樣平整的肌肉把臉鋪成了一塊磚,「你竟然在我父母家擺臉色,難道你不知道男人都要面子嗎?」
我沒有說話,只是揚揚眉毛,長吐了一口氣,我感覺到臉上被霧氣浸濕了,涼涼的,清亮舒暢的觸覺。
「你一整天都是板著臉的,你應該知道我在家的時間少,應該多陪陪我父母。」
「我已經很儘力了,對不起,我怕受到忽視。」我將臉貼近橋柱,潮濕的寒意,在這樣的清晨,它給我冰冷的快樂。
「那你的處理方式也不對,你可以在和我單獨相處的時候說,為什麼你要給他們臉色看?這讓我很難堪。」
「就像你處理扯淡的情人節一樣不對嗎?」我沒有抬頭,但我的眼角掃到了他的面部,他的表情是認真的,他再一次認真地追究我的錯誤了。
「青青,你就喜歡提這些事情,一點爭執沒完沒了,好像一句話都要記仇一輩子似的,這是你的弱點,你知道嗎?你這樣子別人會害怕和你交流的。」
「沒錯,都是我的錯。」我沒勁跟他說了,再怎麼說都是白搭的。柏楊的話說的好,有些人眼裡的閉門思過就是關起門來想著別人怎麼錯了。
「你這種態度就是不認為自己錯了,哼。」他用鼻子發出了最後一個字,「走吧,回去吧。」
「我想說清楚,不說清楚我不走。」我被他最後一聲鼻音激怒了,「我認識你兩個月,你跟我說情人節是扯淡,你想跟我結婚,還說自己一分錢也沒有,叫我省著過,我都沒意見。你把我一個人晾在屋裡發獃,自己打牌,你還想讓我怎麼樣拍你哄你?」
文居高臨下地瞄了我一眼,「你走不走?」
「我不走!」我真的惱怒極了,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你夠了沒有?什麼事情都是我的錯。你說自己說情人節是扯淡是因為當時情緒不好,那我有沒有權利情緒不好?」
「你不走我走了。」文背起包來,「最後問你一句,你走不走?」
「不走!」我尖叫一聲,引得遠處幾個老頭都向橋上張望,「你也別想走!」我壓低了聲音,伸手拽住他的袖子,「說清楚再走!」
他狠狠甩開了我,背過身子大步走了。我一個趔趄,差點撞到柱子,顧不上可憐自己,我只是獃獃地盯著他的背影。
回到家裡已經很疲憊了,我倒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文還是在十五分鐘后回來找我了,我也沒再鬧下去了,靜靜地跟著他到了車站,跟著他回來了。一路上我們沒有說話,我猜他的心一定也很冷,像我一樣,完全被絕望浸透了。
文還是沒有說話,一個人躺在床上睡了。他一直閉著眼睛打瞌睡,我沒有睡著,不時地睜開眼睛盯著他瞧。沙發是個很好的視角,可以將他的全身看得很清楚,他的每一個毛孔都在我的監視之下。他很安祥,就像死了一樣。他常說他想死的。
漸漸地,我看見他眼角溢出淚水來。我沒有吱聲,就這樣看著他的淚水,沒有感動,只有深入骨髓的乏。
(十)
文醒來時我們再沒提這場鬧劇般的爭執了。我說上街吧,他說行,於是我們上街了。
我依照自己說過的話,用他媽媽給的兩百塊錢給他買了唱片和書,他也慷慨地帶我去了一家專賣店,買了一件衣服送給我當情人節禮物。於是,我一直梗梗於懷的禮物之戰總算掃尾了。
傻B。文在網上看誰的文章也不知道,就聽到他這麼一句話。我湊過去看的時候他已經給人家寫了一句,」像傻B詩人似的。」
「你用不著這麼驕傲吧。」我冷不丁在旁邊惡狠狠地一句,估計是我從一大早起床就開始打掃衛生,到了晚上又忙著做飯而他一點忙也不幫惹了我一肚子怨氣,「也不是你寫那種羅列各時代名人的東西就不傻B的。」
「那叫高度,這點意識你都沒有?」
「沒有,我覺得特傻B,搞得像人家孫子似的。」
「青青,你這話我不愛聽。你能寫超過人家去嗎?」
「那看完了喜歡就好了,不用這樣炫耀吧,好像染點名人氣你都高貴了似的,寫不過人家也用不著這樣狐假虎威。」
「你給我走!」這次看樣子文是真發瘋了,他把我剛做好的飯一股腦撥拉到地上,」你就是看不慣別人比你有看法,你就是不喜歡接受別人的意見!」
我有一瞬間心突然很軟:一個人如果不是極端虛弱極度希望別人的承認需要這樣嗎?如果他嘴上不掛著佛朗特、里爾克又有誰會知道他原來如此淵博呢?他正是因為沒有地方表現才這麼迫切甚至窮凶極惡地賣弄,就像頭上扎滿胡蝶節的村姑,沒了胡蝶結,也就吸引不了眼球了。
他啪地把我的包扔在地上,「滾蛋!」連看也沒看我一眼。
我一頭鑽進了衛生間,把門反鎖起來。這是又一次爭執了,他的態度就像扎在我胸口的一把刀,也許,刀還沒有拔出來的時候血不會肆意地流出來,也沒有劇烈的痛疼。但是呆若木雞的驚愕與傷害是永不能忘記的。
我很想自己堅強些,很多人也曾經說過我很堅強,我對人對事的態度經常像個憤世嫉俗的熱血青年。可是我現在做不到如此堅強,我的理智在催促我離開,可是我的心卻在說,留下來吧,再試一次。
文隔著門聲音壓低了,大概是怕對面屋裡的兩個同事聽到我們爭吵,「青青,開門,有話好好說。」
我沒有吱聲,望著外面的燈火,灰濛濛的晦澀陰沉的這一帶的特色。其實我不算很難過,雖然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受傷了。我只是在考慮是自尊重要,還是勉強了自尊而屈服於孤獨的排遣更重要。如果我還有一個侯選的男友,那麼我一定摔門而出絕不回頭,可是我沒有。我恨自己這種在一段時期內只跟一個男人交往的壞習慣,它讓我無路可退。我是個離不開男人的女人,因為我渴望男人的柔情證明我的價值,這就是身為一個現代女性最大的悲哀:一方面要追求自己的價值,一方面卻擺脫不了通過男人證明自己價值的可笑傳統。
文以前常說,他堅決地相信男女是平等的。但在實際生活中,他其實是個甩手大爺,雖然他會口口聲聲地說兩人分擔家務,但他還是嚴正聲明男女性別角色是不同的,女人理所當然應該多做點,才會顯示出無比嬌媚的女性氣質。
文常說男人是要面子的,他每每和同學出去喝酒都要我敬酒,我是滴酒不沾的,第一次時堅決就沒有肯敬,結果是飯局散時我看見他在夜色下透著輕蔑和挑釁的眼神,他清清楚楚地對我說,我恨你。然後拋下我走在後面,直到走了一站路后才停下來等我,然後說算了,以後給面子就好了。那天我的手像夜晚的河水一樣冰冷。
這些,我都一步步地退讓了,雖然極不情願。我的退讓不代表什麼,有人會說愛才會使你妥協。我知道這不是真的,它來自於我血液中寒冰般的孤獨,孤獨,孤獨。
我什麼都看透了,什麼都清楚,所以我什麼也看不透。隨時隨地,可能在灰塵鋪天蓋地的街道上,可能在青翠滴香的公園裡,也可能只是在整潔清爽的超市裡,我都曾經看到過玻璃,半透明半模糊的玻璃,我彷彿知道它包裹著我的生活和對將來的選擇,可是我卻沒辦法因為自己知道而能夠避免它,更沒能做的更好些。
文一腳踢在了門上,「你再不開門我把它踢開了!你給我出來!」
我這才好像驚醒了一樣,仔細地盯著晃動的淡黃色窗帘看了幾秒,它沾滿了灰土,邊緣發黑,手碰上去有些硬硬的粘。這感覺真怪。我收回了手,打開門,直視著文變得猙獰的臉,他的臉離我很遠,又很近,很陌生,卻也很熟悉。
「我打個電話。」我很鎮定地走進屋裡,撥通了電話,「哥,你能來接我嗎?」
「你把電話給我掛掉!你有什麼資格打我的電話?這些東西都是我的,你沒資格動!」他呼啦一下把桌子上的書一把掃在了地上,地上掀起了一層薄薄的飛塵來。
哥哥話說了一半忽然閉上了嘴,「怎麼了?你出事了?」
「沒有,我等會兒再打給你。」我掛上了電話,「天晚了,我需要一個人來接我。」
文用力把以前買給我一個娃娃扔在了地上,「打吧,動不動就找人訴苦,滾了別回來了,我們分手了。」
「你以前不是說你是個很負責的男人嗎?不是說永遠不會說分手嗎?」我瞅瞅他,拿出手機來,「反正我也不差那一塊兩塊的,我自己付錢打電話。」
「我做不到了,我們合不來。沒有誰對誰錯,我們分手了。」他的臉很酷,完全沒了當初發誓時的柔情萬丈。
「傻B。」我忍無可忍地拎起包來,「寶貝永別了。」
他沒有回頭,可是我看見了他再一次的淚水。
第二天清晨的電話是出人意料的,沒有想到,文能再一次拋下自尊心,「青青。」
「唔。」我靜靜地等他的話。
「你難道不知道我昨天一直在等你回來嗎?你為什麼真的走了?你應該在門口等我,我幾乎是立刻又開了門,可是你已經在一樓了。你為什麼不哭?為什麼不說你很難過,為什麼不表現一下女人的嬌弱?為什麼不讓我心疼,讓我把你留下?你不能表現得好一些嗎?」
我沒有說話,昨天的雨很大,一出門我就被淋了個透濕,坐在茶館里等哥哥來的時候心底就像有雨水結著一樣,潮濕滋潤,沒有傷心,只是再一次地失望,對自己,對愛情,更對那些根本守不住的甜蜜和刻骨的對男性的依賴。
「我想讓你回來,我愛你。」
「你錯了嗎?」
他沉吟了半天,「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我們個性太強了。你不是我所希望的那種女孩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愛上你了。你真的不夠體貼。我當時盼著你能故意摔一跤,想看你流淚的樣子,那樣我就有了心軟和留下來的理由,可是你沒有。你知道嗎?昨天我一個晚上沒睡,都在想你,到現在也沒吃飯,餓了一天。我這個月的錢都在回家時用光了,你明明知道我沒有錢了,為什麼走的時候不問我缺不缺錢?你真的太忽視別人的感受了。」
「我發燒了。」我沉默了片刻,說了這麼一句軟弱的話。
「吃藥睡吧。」他的聲音沒有什麼波動。
「為什麼你不認為這是你趕我出門造成的結果呢?」
文的聲音驟然冷淡了,「我們都知道這是真的,你覺得說它對我們的感情有幫助嗎?」
「沒有。做什麼也沒有幫助了,親愛的。你回家只帶了三百塊錢,連孝敬你媽媽的錢都是我給的,你卻還希望我臨走時問你有沒有錢,你卻還指望在我身上省下錢來供養你的虛榮,你還口口聲聲的清高,你以為你是誰?連一句道歉的話都這麼吝嗇,卻希望別人無止境的付出?」我的話像從牙縫裡擠出來的,「滾你媽的波德萊爾和行為藝術。」
「你總想通過否認男人來否認自己的過去,」他這會兒把所有的柔情都收回去了,聲音越來越理智冷淡,「否認我對你有好處嗎?我只是經濟暫時有問題,我不是個愛貪小便宜的人。你這樣說話很惡毒,不像個女孩子。」
「是的,因為一元錢對你來說也很大。」我忍住沒了沒把這句刻薄的話說出口,卻像潑婦一樣罵了句粗的,「滾你媽的波德萊爾和行為藝術!」然後用力扣上了電話。
滾你的清高!的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