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樂章

第十三樂章

包里的秘密是他給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紙的,只不過這次的沒有以往那麼大,而是標準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別,正面有一個郵票大小的石膏頭像,長頭髮,大鬍子,滿臉皺紋(類似於馬克思或者愛因斯坦那種臉),收信人和發信人處寫著我和他的名字,中間用英文寫著:Let』sbeLove!後面是一壺清茶,還冒著熱氣,下邊印著一行字:ToBeInLoveWithEachOther;信封里沒有照片,也沒有畫,那是兩張同樣牛皮紙的信紙,背面是放大的石膏頭像,右上角印著四行小字:

多而亂的皺紋是歲月曾曾疊疊的刻度

大小深淺的斑點是過去的記憶

這就是平穩平淡的現實生活

創造出豐富的藝術生命

最下面是四個大字:

留駐記憶

那封信是這樣寫的:

親愛的X:

在一起時會興風作浪。一旦分開,自己又時常忍受一種孤寂中的凄涼,在這落葉紛紛的秋季,這種感覺就更讓自己惆悵。也許,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須承受的無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盡人意。讓你——一個深愛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責罵,怪罪著自己的良心,不該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東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為的想去改變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難啊!「做夢」!

說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順心了,情緒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會猜到,發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對我的觸動和影響會很大。出來之後,下定決心,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樂隊。雖然樂隊成員和許多人都持反對意見,可我還是堅持自己的決定,因為,從我們出來以後,我看到的,感受到的,與原來並無兩樣,還是。所以,從新開始吧!我知道,以後會有更大的困難和壓力,可同時,相對來講,我也會稍微輕鬆些,用不著在樂隊的事物和人際關係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專心創作。況且,這也是我的願望和目的。

你怎麼看?會理解和支持我嗎?我現在真的渴望得到這些,因為,最近時常會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種可怕的孤獨。

我很想念你(不會懷疑吧?),幸好夢裡見過。回想我們的過去,前面說了,感受中有太多的無奈和失意。給你寫這封信,就是想讓你知道,你總會在我心裡,那將是忘記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們的衝突,歲月的情感將包容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兒,和誰在一起,總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為你的幸福和快樂而祈禱!

在我眼裡,你一直都不是個很能在外闖蕩的女孩子,所以出門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謹慎小心才是,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記住,好嗎?答應我!

好吧,會再見到你的!

Miss,Kiss—Love

竇唯

93.10.30

我們在長春沒能待到續約之日終止,離開是突然的,而且頗有些「驚心動魄」。當然,事情一旦過去,那個後來被我們一致的形容為「月黑風高」的午夜裡一群「死裡逃生」的北京孩子驚魂未定的「逃竄」上隨便哪輛最短時間內發車的南下列車的「狼狽」經歷轉眼就被這幫當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過的「英雄業績」,可是憑心而論,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們就真不是今天的我們了。

事情也可以說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點歌,名字記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關於老北京的歌,歌詞我倒還知道一句:我爺爺小的時候曾在這裡玩耍。那首歌我在計程車的電台廣播中依稀聽到過一兩次,倒不是一丁點兒印象都沒有,也沒覺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會唱,何況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評彈基礎,並不適合於我。於是我就對台下說:對不起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換一首?常去歌廳的人都知道,這種情況是時常有的,哪個歌手也不可能會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換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點兒成心較勁,死活要聽那首歌,怎麼解釋都不行。既然換歌不行,那就只好換人了!樂隊的貝司(就是回北京幫大家取衣服的那個)好心的放下琴過來幫我解圍,說這首歌我會,要是你們實在想聽,那我來行嗎?沒想到話音剛落,幾個肉包子就飛上台來(他們那兒都是一邊吃飯一邊聽歌的,演出從晚餐開始,聽高興了再接著吃消夜。而一種類似於「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則是那兒巨受歡迎的「招牌」,每晚每張桌上都會摞著幾大盤兒),還夾帶著:「下去!誰看你呀?!」,「我們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兒?!」(看來是「鎖定」我了)。

外邊兒那幫人一直在摔東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邊兒桌的),叫罵著,幸虧被幾個保安暫時擋住了才沒衝進後台來,值班經理跑前跑后的實在處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談事兒的老闆「請」了回來。那倒的確是個很講哥們兒義氣的人,沖著我是朋友的朋友(沒想到Jeremy的話那麼管用),不但沒怪我影響了生意,還誇了句「有性格!」(本來我也沒錯兒)。由他「親自」出面「調停」(當然他也說了其實用不著這麼費勁兒的,打個電話叫輛警車來就全解決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兒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後最終達成了「圓滿」的「協議」: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來唱兩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廳的規矩付點歌費。我覺得這是個騙局(怎麼會這麼輕易的「饒」了我?),可老闆說了:「他們怎麼說也得給我點兒面子!」,「也不打聽打聽這是誰開的?」,「沖著我哥們兒我也不能讓你在我這兒出啥事兒呀!甭怕!」。再次站到台上的時候,諾大的歌廳只剩下了鬧事兒的那一桌(誰也不想盤子飛到自己頭上),他們不但挪到了舞台前正中央的位置,人數也顯然的增加了(打電話又叫了些人來)。我看著他們,心裡充滿了厭惡與憎恨,可是老闆說了:「你也給大哥點兒面子。」,也只好暫且忍住,只希望趕快糊弄完那兩首歌,就此了事從此永遠不再見到他們。

事情沒有就此了事,我和樂隊(自然也是被老闆勸上來的)忍耐著完成了「任務」(兩段兒並一段兒,胡亂打發了),剛要收拾東西回後台,那幫人當中的一個(估計是「大哥」)忽然嚷嚷了一嗓子:「打發誰吶!大爺我還沒聽夠呢!今兒什麼時候聽夠了什麼時候算!」(也不給老闆面子了)。老闆走了過來,說剛才不是說好了嗎?怎麼變卦了?「怎麼著?怕不給錢呀?!」那個人從懷裡掏出一捆錢,「啪」的一聲拍在桌子上:「給我繼續唱,來五十遍『我不是個壞小孩兒』!」,「你這可就是不給我面子了!」老闆當然不會示弱,一字一句「擲地有聲」的說出這句話,一揮手,一幫保安站在了身後。台下雙方劍拔弩張,台上也不含糊,樂隊的小夥子本來就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又加上有了老闆撐腰,沖我說了聲「甭尿他們丫的!」,拎著樂器就奔後台了(打倒不怕,但琴可得先保住了——演高興了動不動就摔琴的事兒咱可玩兒不起)。

台下看見台上要撤,說了聲:「看你們誰敢動?!」,台上自然沒人吃這套,這下那幫人急了,一掀桌子,雙方就動起手來,混戰中聽到有人喊:「別讓北京來的那幫跑了!」。我們撤回了樓上的宿舍,幾個男孩兒放下琴就衝下去助陣了,沒一會兒又急匆匆的跑了回來:「我操,事兒大了!他們丫抄刀了!」。事情到了這一步所有人都有點兒后怕了,也想不出什麼更「高」的了,大家亂鬨哄的把屋裡能挪動的東西(包括床)都挪過去堵在了門口,然後關掉燈,心裡「咚咚」跳著(不知道別人是不是這樣,反正我是緊張得夠嗆),大氣兒不敢出一聲的留心著外邊兒的動靜。外邊「噼哩哐啷」的,雜亂的腳步聲,門被腳踹或刀劈開的聲音,夾雜著「給我挨個屋搜!」,「看他們往哪兒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兒去了——大概「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誰都明白。眼看著聲音越來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兒(也許不止。反正當時的那種緊張程度是隔多年後很難準確體會的),男孩兒們開始卸床腿兒桌子腿兒了(準備拼了),忽然傳來了警笛聲,那些腳步聲消失了。外邊兒安靜了,大家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是好(雖然沒開燈但也早適應了),一個膽兒大的說:「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幾個說:「先慎慎,別中了『埋伏』!」。正說著,又傳來了腳步聲,大家立馬又警覺起來,抄傢伙的抄傢伙,哆嗦的哆嗦。這一回腳步聲準確的停在了門口,有人重重的捶門:「快出來!老闆說怕出事兒,讓你們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開東西打開門,一個保安氣喘吁吁的接著說:「那幫人跑了。沒抓住!臨走還說饒不了你們!趕緊收拾東西吧,車在下邊兒等著吶!」。就這樣,連夜收拾了東西,最後半個月的工資也不敢要了,我們被一輛警車送到了火車站。

之所以說「也可以說是由我引起的」是因為表面上看來事情的確是從我說出那句話之後開始「急轉直下」的。可是難道我不該說嗎?難道我不說他們就會「良心發現」嗎?——如果是這樣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會發生了。誰都明白那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我們。可是我還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和我們——幾個挺不容易大老遠跑到外地去掙錢的孩子,不明白我怎麼礙著他們的面子了,不明白他們所說的面子是個什麼東西,不明白有些人為什麼會是那樣的。當然這件事情其實是根本無須探討的,我也不是不明白這世界上的許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為什麼?」

無論如何,我們算是逃過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車上和同伴兒們擠坐在兩節車廂中間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臉上的表情象極了現在我面前的那隻玩具貓:一臉的驚恐,一肚子的委屈,兩隻眼睛里分別寫著三個字:「為什麼?!」而我們就這樣在越來越多弄不明白是「為什麼?」的事情里漸漸成長起來,直到有一天,眼睛里不再存在那個問號。

早就聽說去東北「走穴」得多「忍」著點兒,那一回我們算是真正領教了。回到北京沒多久,又聽說另一家歌廳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兒:兩桌人因為一丁點兒的小事兒(點歌順序,也就是誰點的歌先唱誰的后唱)叫起板來,一桌是當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錢的高幹子弟(據說是開著賓士去的),兩邊為了面子互不相讓動起手來,當場砍死一個砍傷兩個(聽著懸吧?可這是真的)。聽說了那件事的我們也只有后脊梁骨發涼的再次慶幸:幸虧那天我們住的那層樓房間多了點兒,幸虧警察來得及時了點兒,幸虧,那以後很久,都不肯再去東北「走穴」了(當然人哪兒都有好有壞,希望偶然看到這段文字的東北朋友們不會介意)。

回到北京,就開始了我一直延續至今天的「租住時期」,回頭想想,這些年來搬來搬去的,好象已經快把北京市內的這幾個「區」全住遍了。很長一段兒時間,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掙到足夠的一筆錢,買一個自己能夠絕對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也不用再看房東說話時那種總是不由自主流露出來的優越神情。開始自己開車后,忽然發現這倒也未嘗不是件好事兒——走到哪兒路都挺熟,而且,經過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帶的故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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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發飛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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