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樂章
對於生命,她看到的是:"當我們的路通向一個黑暗的森林,追尋來時的腳步是多麼困難!當路被設定好了,回歸似乎不可能。生命就是我們的契約,但是除了最高法庭之外,無人能撤消它。","生命會加重純真的負擔,但神秘卻讓靈魂學會飛翔。","在這樣的夜裡,死亡看來非常遙遠,可是我們知道這是自欺欺人。我們沒有時間看見最黯淡的星,自我們眼角消失。當它們熄滅,我們會等待更明亮的傍晚。活著,瞻仰它們的光彩,讓我們多麼焦慮。我從不知有任何快樂可以不帶來焦慮。但我們很願意付出這樣的代價。"對於自然的描述和引用,她的筆充滿靈性:"你問我花說了什麼;可是它們不聽我的話,雖然我要它們傳遞訊息。它們說在西邊,太陽已漸漸下山,而黎明也說著同樣的故事。","雛菊會讓你失望嗎?不,她不會的。她是永遠的安適;只要在你看著我的臉時,再看看自己的。那樣我就可以在樹林里暢遊到日落,直到你將我帶到落日所不能到臨之處,真實不停的出現,直到這城鎮滿了為止。",雨柱下來,花朵避開/滿足這樣的恐懼與快樂。"直到我們能在岸上再相見。從山丘上看過去,天空會象水手說的那樣藍嗎?","今夜我顫抖地看著西方的天空點燃了樹梢,而一股紫色的火焰正吞沒著地平線。我的眼睛不足以盡收這驚異的情景。那我們的靈魂是否有更大的視野?我們是突發大火的一部分嗎?或者,我們不過是這場火焰之中,無助的目擊者罷了。","我與你們我愛的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象二月一般紅,象三月一般紫。","就是在這樣的時刻,讓我好好傾聽窗帘的飄動,以及檐上的雨滴那小小的節奏。天空是白色的,下午還沒有失去希望;陽光是我們的救贖。"
關於信仰,她說:"許多人都將生命託付給神,我卻將我的生命託付給詩。","當所有人都去了教堂,我去我自己的。"至於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她的詩作,她認為:"生命已經找到了目標。你從這些線中能織出什麼,讓它靠近窗口,我才能看見,除非裡頭有一條金色的線,否則就全盤皆輸。一條閃亮的黃金絲線藏身在最後面,在你握住它時,它將消失在天際,接著會再回到我手裡。沒有人想得到這樣的樂趣,沒有人猜得到,在那裡完全沒有老去的事物,一切都在萌芽,跳躍,歌唱,而且你會以為自己在綠樹叢里,那些來來去去的都是它的枝椏。","詩就象是一縷金色的線穿過我的心,帶領我往夢中才出現過的地方前進。我猜想我的字句並不能說明我的心,因為我的朋友們從來都不了解。我知道我的生命可以用來織這條線,它會變成一匹夠亮的布,充滿樂趣,也強韌到能抗拒焦慮。"的確,她的詩在她生前,不僅只那些權威人士,甚至她的家人密友也不認可。在這一點上,她似乎早已預見未來:"或許她永遠不會了解這樣的天籟,雖然她是個會彈奏的人。","我的詩是寫給未來的。","我將來才值得這個讚美。","今天世界將黃金當成垃圾,但時間只會讓它更珍貴。","我的詩一定得亮著自己的光芒,無需其他人擦拭。要不然,我會藏起來直到適合的光出現。為盲者閱讀是懶惰的行為,偉大才是耐心。","我不會有肉體的子嗣,但我有神聖的安慰。上帝給了我不同的繁衍方式。我的小孩來自我的心靈,我永遠的子嗣,我靈魂的狂喜。我歡迎這快樂的陣痛,讓詩與創造者分離。現在讓歲月見證它的成長,讓未來為這個選擇評斷。"的確,她看到了,今天,沒有人能再懷疑這一點!只可惜我去年才"認識"她。我們不知道的實在太多了!
除此之外,充滿智慧的妙語短句在她的日記里更是俯拾皆是:"象上帝一樣,我們得造就自己的樣子。","社交場合的光芒很快就會淡去。","即使嘴巴閉緊,靈魂仍在說話。","眼睛雖然看見了愚蠢,但靈魂卻不會因此停止追尋。","靠近只是分開的開始。","我跟著那些抓得住我的心的人。","閱讀就象在靈魂的耳朵邊喃喃自語。","正義做出手勢讓世人可以找到它,可是當人們來訪時,它卻都不在家。","延遲的夢一旦完成,一定是更美的。","心靈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關心。","心靈的晚餐在客人離開之後才開始。","生命是最好的秘密。"
我不能再抄寫下去了,畢竟這不是讀後感!何況,這樣騙稿費也實在讓我良心不安。可是,你們明白我的用意嗎?我之所以不辭辛苦的費了這麼大勁兒,只是想證明,至少對於我,擁有如此之魂魄的女子,她的美是讓我凝神屏息了!不過,請千萬別誤會!我可絲毫沒有要和誰相提並論的意思!至少,讓我悶在家裡一待就是幾十年,這樣的苦我可吃不了!何況,拍照片,那可是我酷愛的事情!我可沒有達到那種超脫於形體之外的境界,也從來沒打算那樣過。我只不過想說:別僅僅浮於表面,或者說,別讓外表迷惑了!事實上,我是一個特別愛湊熱鬧,特別愛玩兒的人,除非家裡有什麼特別吸引或者必須完成的工作才"不得不"暫時閉門不出。當然,我喜歡寫東西,可寫東西最舒服的境界是有感而發,一旦變成工作,一樣枯燥無比。同樣的,我也不能否認,工作完成之後的快樂也是非同小可的。沒辦法,生活就是這樣,充滿了矛盾!這樣的矛盾肯定不止存在於我一個人身上。那天一個從事寫作的朋友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書,或者乾脆名說了吧,就是石康的《一塌糊塗》。他在寫到自己的某種創作情形時是這樣描述的:我開始寫,我一行也沒有寫出來,我坐在那裡,東張西望,剪指甲,用濕紙巾擦顯示器,我抓起電話,只要頭腦中出現一個號碼就撥出去,我打電話,一個又一個電話。我不再打電話,而是點起一支煙,煙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煙,我再次抽一支煙,然後我拿起一本書,別人寫的書,胡亂翻看。我滿心希望有那麼一個人出現,象聽寫似的在我身邊嘮叨,我照他所說逐字打出,直到最後一個句號。然後他消失不見。我坐在那裡。手腳亂動。他的這段形容讓我忍不住笑出聲來,因為,當時的我就是在電腦前實在憋不出來了,才順手抄過他的書來胡亂翻看的。實在是太有同感了!
說實話,電腦前的我比他有過之而不及,我"休閑""打岔"的辦法比他不知豐富多少倍:把"帝國時代"調出來打一會兒,找張唱片聽聽,看會兒電視,上趟廁所,小睡一覺。而且,我還總愛在電腦邊放一堆零食。較之於艾米莉性格中的沉靜,我是惟有望塵莫及的。
對不起,不再東拉西扯了!
依舊回到那個下午。
那個下午的我是快樂的,感受里的一切似乎都因我而存在,就象艾米莉的一句詩:夏日正盛,且單單為我。那樣的快樂其實是很簡單的,那只是因為即將見到他,又可以和他在一起,即便那只是短短的一個下午,即便已經知道這世上並不存在永遠。住了那麼久,卻從來沒有仔細觀察過那個稱為"街心公園"的地方。幾乎是第一次發現它的可愛,我一邊兒向長安街的方向走著,一邊兒東瞧瞧,西望望。因為天氣尚未徹底轉暖,公園裡空蕩蕩的,只有幾個老人在曬太陽,有一對的,也有單個的,在我眼裡他們各個都顯得神態平靜,目光安詳。對於節氣的變化他們好象總是最敏感,大概是早已明晰人生苦短,所以更懂得抓緊時間享受春光吧!走著走著,前面出現了一個少女讀書"的塑像。奇怪,怎麼以前沒看見過?我甚至站在那兒象模象樣的欣賞了一會兒,那讓我一時興起的想到等到天氣暖了,坐在那些長椅上看看書晒晒太陽到是瞞不錯的享受。當然那只是想想而已。事實上,住在正義路的那段日子,我的人是與書本徹底"絕緣"的。
我們沒有直接"去我那兒",大概是空氣里瀰漫著的氣息鬧的吧,那種季節,每個人都"待不住",都會覺得心裡有些什麼需要抒發。他建議去喝咖啡,還拍了拍屁兜兒說正好"置"了"儲","也別東找西找的了,乾脆就這兒吧!",他誇張的學著那些大款的派頭兒,仰著頭,一支胳膊背向身後,另一支手攥著,僅用一隻豎起的大拇指指了指身後,做出一副身價千萬的樣子:「來?我請客!怎麼樣?」於是我們"就地取材"的進了貴賓樓。那一天,我記住了那家叫做"紅牆"的咖啡廳,很美的名字。和他在一起那麼久,那倒是第一次兩個人"自費"去那種"五星級"的地方。
那個下午的陽光的確很好。諾大的咖啡廳里只有兩三桌客人,顯得很空曠。我們選擇了靠近長安街的那面坐下,臨坐時,他還冒充紳士周到無比的替我拉出椅子,不過在我看來這種事發生在他身上倒讓我覺得蠻好笑的。我們坐了很久,兩個人都很少說話,視線也幾乎一直都朝向長安街的方向,大概,兩個人都不知道說什麼好吧!黃昏時,夕陽照在窗外那段故宮城牆一般的紅牆上,又從巨大的玻璃窗折射進來,映得人的臉孔很好看。我偶爾轉過頭去看看他,他總是能夠察覺,也側過臉來看看我,然後無聲的笑一下,就又轉回頭去了,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麼。不過,我覺得這樣就很好了,我似乎只想和他這樣靜靜的對坐著,就象那樣坐著,無需言語,保持沉默,直到,夕陽消退,繁星升起。而關於未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似乎就學會不再奢望了。因為知道不能永遠,反而珍惜今生和他的每一次見面,這句話是誰說的?
喝過咖啡又去吃晚飯,晚飯後,自然是去了我那兒。那天,我們做愛了,那之後,我哭了。
隨之展開的四季,記憶變成一些跳躍的間接片段:有他的時候清晰無比,其餘的則石沉海底。那有點兒象是小時侯玩兒過的跳方格子的遊戲:眼睛只知道盯住包兒拽到的地方;剩餘的,就不去用心,無非按照慣例一一跳過罷了。然而我心裡清楚,我肯定不想那樣,可是沒辦法,「心靈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關心」。而那個「遊戲」中的女孩,竟是那樣痴迷,以至於明知自己已力不從心,卻逃不出去。那時侯,我怎麼就看不見,格子外還有著那麼廣闊的天地?二十三歲那一年對我有些吝嗇,它似乎只給過我早春里那一個下午的晴朗,而那些曾經總是讓我忍不住要歌唱的「春天的花開秋天的風以及冬日的落陽」卻都一一隱身不現。可是,那些季節應該是同從前和之後的一樣美麗吧?草和樹葉顏色的變化,天空從早晨到夜晚的變化,不同季節里北京的街景和人的變化,還有雨雪風霧以及心情帶給這一切的變化。我努力的回想著,終於明白無濟於事,在隨之而來的鋪天蓋地的混沌昏暗中,我也只能停住我的筆。
只好去寫那些記得的了。那是那些深夜裡的電話,經常會在那樣的時間裡接到他打來的電話,從下班回到家到天亮之前,時間並不一定,日期也難以預料。而關於那些電話到來之前的微妙信息我已經很少能夠捕捉了,那種在我總是經常發生並且一向靈驗的所謂叫做「第六感覺」的東西,在那些混亂不堪的夜裡似乎完全喪失掉了,那讓我覺得,曾經存在於我和他之間的那條冥冥之中的線,一定就快斷裂。可是我卻記得,在那些整個城市都在沉睡中的很久前的很深的夜裡,那些久遠的鈴聲實在太過清晰,以至於即使隔了那麼久的歲月,我仍不能將它們同其他的一併忘記。可是請不要聯想到「午夜凶鈴」那部電影中的情景,那當然不是那樣的。說實話那些鈴聲倒是我所盼望的,那個半舊的淺藍灰色電話所發出的聲音是脆弱而感傷的,它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情,那種溫柔和茫然,象極了我和他在曾經的那些暗夜裡穿越城市上空的對話,也象極了我們之間殘存的感情。聽到鈴聲的我有時剛剛進門,有時正在望著某處發獃,有時正在做睡前的洗漱工作,也有些時候,是在夢裡。那一年睡眠對於我是項有些艱難的事情,每次洗漱完畢躺到床上,都很難順利入睡。然而我實在是比任何時候都更渴望睡眠,因為那樣就可以暫時停止思想。我不願思想,因為那會讓我絕望。既然清醒的時候所做的任何一種努力都無濟於事,那麼就讓我睡去吧可是就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也來和我作對了,一向慣於黑白顛倒的我不再是從前那隻到了夜裡就兩眼發亮,神氣活現的貓,我是一隻生物鐘徹底錯亂的貓,不論白天黑夜,只有疲憊之極才能睡去。所以一旦好不容易睡著了,又被鈴聲吵醒,迷迷糊糊接起電話的我就會很不耐煩,那種時候電話兩端就會陷入尷尬。等到他把電話掛掉了,我卻徹底醒了,反應過來那是他,可是,聽筒里卻只剩下「嘟——嘟——」的聲音了。於是,那以後的夜,就更長了。當然,大多數時候我是醒著的,那種時候我就特別希望他能多說一些話,他說話的聲音從聽筒里傳過來特別好聽,話筒貼住臉頰的那種感覺,也很溫暖。可是沒辦法,總是要說「再見」的,等到他說:「下次再打給你好嗎?」的時候,我的心就會很疼,因為,我不知道,下一次,那會是什麼時候。那些深夜裡的電話,是我盼望的,也是我害怕的,給了我溫暖,也帶給我更徹骨的冰冷。可是,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不管那是因為怎樣的原因,是仍在愛著也好,是慣性也好,或許只是因為寂寞或者於心不忍,不管怎樣的
原因,我知道,那些在白天比較容易抵抗的情緒,在很深的夜裡是很容易將人吞沒的。我幾乎不給他打電話,並不是不想,也不是害怕尷尬——我知道,那時侯她回北京,是住在他那兒的。我不打,是因為,其實我內心裡是寧願放棄的;而我盼望,是因為我無法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