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昌平山下鳳求凰
丘八的生活是一個謎,而我剛好叫丘八。
這個名字不是我取的,幫我取這個名字的人叫做陳二。他這麼叫我是因為他覺得我像個兵痞,和山賊響馬是一路貨。至於我哪裡像兵痞了,我也不知道。起初我一直反對別人叫我丘八,只是後來就習慣了——大家都知道,習慣會讓我們喪失警覺,而且蘊藏著危險。就好像丘八的外號,在某些人嘴裡說出來像個惡毒的玩笑。(《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丘八:舊時稱兵。「丘」字加「八」字成為「兵」字,含貶義。)
等我習慣了以後就覺得,丘八也沒什麼不好——世上有很多人姓丘,我自然沒有意見,至於「八」,我以為比「11」好了很多,「11」像一男一女相敬如賓,站得這麼遠,根本沒有發展的可能;倒是「八」這一撇一捺,立得歪歪斜斜,暗合了「異性相吸」的原理,說不定哪邊的打個小盹,就搭在一塊兒——我上課特別容易犯困打盹,結合身份便美其名曰「特困生」。因此,我對「八」字平添許多親近之感。我幻想在上課打盹之餘,能碰上瞌睡的某個姑娘,一起睡出一段佳話,我想會比唐伯虎的「三笑姻緣」浪漫很多。或許倉頡造字之時,已經替我考慮好了丘八這個名字的絕妙解釋。
得意起來,就把這個想法告訴陳二先生,他哂笑說:「八」字的一撇一捺,活像是姦夫淫婦,也許勾搭成奸正是由此而來。他斬釘截鐵的口氣讓我氣餒,無言以對,便說他嫉妒我有此艷遇——人要自我安慰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陳二為什麼要叫我丘八,我至今仍不明了,我想一定是我面目可憎,影響了陳二先生的食慾。不過我雖然長得難看,但是一定不可怕,因為我不過是一個學生而已,一個學生做不了驚天動地的事——馬加爵之流除外——而且我還戴著眼鏡,看起來斯斯文文的,不是禍害人間的類型,絕對不會做出人神共憤的惡劣勾當。如果不是長得對不起社會的話,我被叫做「兵痞」的可能性為零。這說明一個人的長相在生活中佔了很大的分量,男人找對象時總說相貌不重要,那都是騙人的。初次見面而想給男人留下一個好印象,非得有一副不至於嚇人的「尊容」。我就是因為長得太丑才遭到批判,對此長得和我一樣經典的陳二說,「如果我有一副英俊的外表的話,我一定……」
可是我以為,假設的事情就是一個謎,如果這個謎沒有答案,最好不要去猜測,猜謎向來不是好玩的事。我一直猜不透丘八,這個人就像N元N次方程一樣讓人費解,對於我這樣的數學白痴而言,這是一個天大的謎——我對所謂的公式方程有天生的畏懼。在高考結束后填志願的時候,我填的清一色全部都是中文系,就沖著這個專業不用學高數而來。所有的數學題目本身就是一個天大的謎,而它就是為了迷惑像我一樣的數學白痴而設,上帝看著我們為它絞盡腦汁的時候,一定是在沾沾自喜。
就好像我,當我逃離了數學公式以後,就有一種成功后的得意。直到大四快要結束的時候,我才知道,我迫不及待地逃出一個圈套,只是為了跳進另外一個圈套,這是關於我的生活的謎底——只有把大學上完了的同學才能體會到,四年的生活不過是一個圈套,而生活是個遍布著謊言的謎。這個謎就像生活本身,深不可測——如果現在無法理解也沒有關係,將來一定會明白,只是時間的問題,而不是我們智力的問題,而且這個謎語和咒語有關。
我現在就是中了詛咒的青蛙——變成了什麼我不知道,因為童話裡面只寫到王子變成青蛙,但是青蛙是要變成蟑螂還是螞蟻,童話故事裡面沒有說。我覺得最好是王子,變成王子就可以找一個漂亮的公主。
陳二說,你想得美!陳二又說廢話了——我說的話明顯就是為了表達我自己的理想,所謂的理想看起來總比現實會美一些,要不然它就沒有什麼意義。
大概丘八就是真的從青蛙變成了王子。
丘八有一個女朋友,具體一點說是曾經有一個女朋友,現在已經沒有了。然後丘八就相信一定會有女人去找他,所以一直在等。結果他把春天等過去了,夏天等過去了,秋天也等過去,還有冬天。現在春天又來了,但是女人還是沒有來。一起參加等待的還有陳二,但是他缺少我的耐心,因為他還比我小,沒有我的老練。不過等待是一個謎,這個謎沒有答案,就算有底也不知道會在什麼時候公布,沒有一點可靠之處。但是就是這樣還是讓我們充滿了期待。陳二在他的詩歌里說,對於生活,所有的答案會在一個合適的日子揭曉。
這句話讓我們對生活充滿信心。
大學四年級的某個時期,我住在一幢民房的五樓,按照生活的邏輯,只有談戀愛的男女才有理由出去住民房,據說這樣做一些上不了檯面的事情就很方便——現在每所大學附近的房子的租金都很高,都是談戀愛的同學害的。而我光棍一條出來租房子也顯得很另類,另類的結果就是被人們當作怪物,即使我不承認我也是一個怪物也不行,就好像我被人叫做「兵痞丘八」,其中沒有什麼道理可講。雖然一個人的生活有點孤單,但是在這裡我有足夠的靈感寫小說,這是最大的收穫。
比如現在我就可以很大膽地寫:
丘八有一個女朋友,現在住在一起過夫妻一樣的生活,他的妻子有一頭黑油油的長頭髮,大大的眼睛,圓圓的臉——其實瓜子臉也沒有關係,重要的是要有白皙的皮膚,還有高挑的身材,這樣的女生穿連衣裙尤其漂亮,如果光看背影,簡直就是少男殺手,丘八就是這樣被她迷住的。
小說就是這麼寫,不需要多少自己的經歷,只要你能瞎掰,就有人相信。我現在做什麼都是一個人,但是我在這邊說,我有女朋友,就有人會相信。這個道理是我高中的一個叫做寒楓的死黨告訴我的,事實告訴我,他說得沒錯。不過我現在沒有女朋友,整天獨自貓在租來的民房裡,陪著我的是老鼠和蟑螂。我說自己有女朋友,那是因為我希望自己的生活看起來會好一些,而且如果寫我沒有女朋友,就不符合潮流,並且說我自己有女朋友還能方便自己在小說里抒情。
看到這裡陳二一定會很嚴厲地批評我說:媽的跟郭敬明一樣煽情。據說郭敬明同學師承瓊瑤,描寫女性就寫得美若天仙才敵李易安,描寫男人就俊如潘安富比西門慶,這樣的人演的戲男女都愛看,還賺足了別人的眼淚。但是我並不奢望所有的俊男美女都來看我的小說,雖然都來看最好。為了證明我和她們的區別,我不惜犧牲女孩穿裙子的美感,決定不讓女生穿連衣裙,我覺得她們穿我的11號球衣比較合適。我的個子雖不大,但球衣都是超大號的,一般女生穿上以後可以遮住膝蓋,比她們的連衣裙更長一些。這樣看起來也有飄飄欲仙的感受。
這麼做還有一個理由,我們學校在一個沿海城市,這城市風大,夏天颱風的機會很多。風大跟女生走光的幾率成正比,而穿裙子是女生走光的前提。我想了很久都不能想出除了穿裙子還有什麼辦法讓女生在颱風來臨的時候走光,於是決定讓她們穿上我的球衣。這樣可以大大提升了女生的走光率。有句話說,世上永遠不缺少走光,缺少的是發現走光的眼睛。
可惜的是至今為止,我的11號球衣還沒有女生穿過。所以,美感本身也是一個謎。理想中的東西不能實現我就容易傷感,我常常想象自己有一個女朋友而事實卻沒有女朋友,傷感的情緒就上來了。那時候我就會表現得很溫柔,一點也沒有兵痞的作風。
在陳二看來,生活不需要太多抒情的東西。他在前不久很瀟洒地說:「誰傷感就斃了誰!」不過我覺得,這個說法很吃虧。因為傷感是現代青年的思想走向,如果一個個斃過去,加上沒有打中的子彈,一百個陳二去賣身都不能湊足子彈錢,實在太浪費了,我的意思是有錢不如一起拿去喝酒。
陳二去賣身的可能性很小,他實在太瘦弱了,我想只要稍微有良知的女人都不會讓他騎在身上——也可能不是因為那些女人有良知,而是怕第二天惹上人命官司也有可能。一不小心陳二死在女人的身上,就成了西門慶第二了。那就要改叫「西門二」,而不是陳二。但這個說下去也沒有什麼價值,用不著太深入推敲。
陳二之所以被我稱作「陳二先生」,除了他比較瘦弱之外,也因為他會寫詩,而我不會。我一直以為寫詩是一件很浪漫的事,陳二每天都這麼浪漫,就值得我們羨慕。在大學二年級的時候他曾經為班上的一個女生寫了很多情詩,我讀了那些詩歌以後就想直接嫁給他,要求同床卻被拒絕。他說:「距離才有美感,你別讓我噁心得以後都寫不出詩來。」接著又嘰里咕嚕地說了一通詩歌的好話,而我一句都沒有聽明白,但是那天我噁心得吃不下飯。
我以為那個收情詩的女生會和我一樣撲在陳二的懷裡,誰知道沒有。她只罵了一句「神經病」,就把那些詩丟進了垃圾桶。那時候他還沒有決定「誰傷感就斃了誰!」所以開銷不是很大,還有錢請我喝酒。如果這句話他早些時候說,我一定會要求他買下一個軍火庫,然後讓他站著讓我瞄準,把他射成蜂窩。因為失戀那天他傷感得比郭敬明還像瓊瑤,差點騙走了我的眼淚。
那時候我們還大一,把談戀愛這件事看得像朝聖一樣莊嚴,恨不得每次約會之前都要沐浴吃齋。但是後來決定免去這些繁瑣的細節,而把神聖感放在心裏面。因為沐浴留下的一堆衣服沒人幫忙洗,而吃齋更困難,本身我們就很瘦,再吃齋非得變成木乃伊不可。於是開始向酒肉和尚學習,「酒肉穿腸過,愛神心中坐」表明了我們的對愛情的虔誠態度。
丘八,也就是我,要比陳二混得好一些,在大一的時候,就有一個女生對我的球技甚為折服,於是決定跟我拍拖,這個女生叫做吳菲。陳二很眼紅,決定放棄自己潛心修鍊的羽毛球,而改打籃球。花錢買了一套白蘭相間的籃球服,苦練球技,三天過後,他約我在球場上不見不散,說要用剛學來的球技,把我打敗。
我為了顯示先驅的大度先讓出球權,他抱著球往裡面沖,好像捨身炸暗堡的董存瑞。我說了一聲「帶球撞人」,球權就歸我了。他也沒有和我爭論,陳二在球場上雖然橫衝直撞,但還算講公道。
五分鐘過後第一局比分出來了是6:0。第二局開始的時候他開始扮演「含蓄派」,撅著屁股拍著球往裡面頂,我一眼就知道這是跟打中鋒的黃三學的。這種打法需要有一身肥肉,或者一個空前絕後的屁股。這些陳二都沒有,所以被我一個蓋帽以後就沒有碰過籃球。
黃三也是我的舍友,他長得一身好肌肉,而且相貌英俊,是我們中文系碩果僅存的帥哥,如果不是他,咱中文系連「玉樹臨風」的招牌都沒有。招他入學實在是中文系之福,如果別系的女人敢說,「你們中文系連個長得像個男人的都沒有。」我們讓黃三往她們面前一站,一個個花痴的女人就意亂情迷。他理一個小平頭,前面留著一綹頭髮,在打球的時候他喜歡帶著NBA的頭箍,頭箍有藍色的,也有紅色的。但是他打球的時候不管戴上哪個頭箍,配上他結實的肌肉,微弓雄壯的身軀,我總會想起動畫裡面拿雙節棍的忍者神龜。
比賽結束后,我和陳二坐在籃球場前面的台階上,他拍著籃球問我:丘八,你球齡幾年啦?
我說,六年吧?
聽到這句話后他開始露出絕望的表情。
我說,你還是別練籃球了,等你練到我的層次的時候全年級的女生都有孩子了。
陳二一臉鬱悶。接著,他強烈要求我自願請他吃飯,既表示我贏球后的喜悅,也順便安慰他輸球的痛苦,要求我「自願」是因為他不想欠我人情怕以後還要請回去。
後面他偶爾還打過幾次球,他上場以後總有人要被人抬下來,要麼是他,要麼是別人。所以他的人氣指日飆升,大家都不想自己身上的零件壞掉就心甘情願當他隊友給他傳球。
黃三在我的下鋪睡了兩年,是我們宿舍唯一的男人。這是按照他的理論得出來的結論,他認為,男生和異性做愛以後就晉級為男人,要不然就一輩子都是男生。這就像古代的科舉制度,那些一輩子都沒有通過鄉試的讀書人就叫做「老童生」,而一輩子都沒和女人上過床的男性就叫老男生。
他在我們上了大二以後每次看見我們宿舍的每一個人都叫柳下惠,而且不分場合,就因為我們到那時還是「男生」,而沒有變成男人,讓我們無比憎恨。後來我和陳二決定以後看到黃三的時候就大喊一聲「男人」一邊很熱情地衝過去和他擁抱順便親他的臉頰,當他女朋友的面尤其如此。陳二還覺得要像某些女生一樣嗲聲嗲氣地撒嬌更有效果,於是義無反顧地試了一次,想起陳二先生的媚態我現在都還渾身起雞皮疙瘩。
果然,不久以後黃三再也不叫我們柳下惠,但我們一致決定叫他「黃世美」還要求他自願,並且簽下協議書。黃三為了不被女朋友誤會,只好妥協,只是在協議書上特別註明這個稱呼只在214宿舍流通,出門無效,畫押時就像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和外國人簽不平等條約一樣委屈。他沒有被叫做「陳世美」是因為陳二也姓陳,便覺得喊多了丟祖宗的臉,所以私自決定在族譜裡面開除陳世美,讓他改姓黃。
我曾經在學校的操場和一個女生長時間地擁抱,那個女生叫做吳菲——那是我的第一次。只是現在我已經忘記了具體的時間,而地點也有些模糊,因為操場改建過了,我記不得操場原來的樣子。這說明我這個人有個大毛病就是健忘,我總是把往事忘記,然後根據模糊的印象虛構新的故事。
這些故事有好有壞。作為完美的故事,最大的成就是要讓大家都覺得自己也可以像丘八一樣編,但是我的想法卻是我不能讓別人知道我是編的。寫小說需要作者有虛構的天分,我希望我的虛構不是真實,卻超越真實。
那天我和吳菲在操場上擁抱,我把她抱得很緊,她說她要在我的懷抱裡面融化了,她的話讓我想敞開懷擁抱整個操場的北風。只是我忘了我那天有沒有吻她,如果沒有,那真是我大學的一大憾事,因為當年夜黑風高,正好下嘴。前不久我到新區體驗生活(丘八讀的大學因擴招而人丁興旺,呈現出僧多廟小的態勢,便在近郊另闢天地,我們稱它為新校區,前幾年全國上下都在建設新校區。作者注)住在一個學弟的宿舍裡面,這個學弟叫李四,在不久以前他和他女朋友送給我了一隻大布狗,說是要讓狗狗天天陪我睡覺,省得我孤枕難眠。因為這個關係,我特地過去謝他,並且不惜犧牲自己的色相陪他睡。只不過那個晚上李四心情不好,即使我和他們舍友的聊天妙語連珠,他也毫不動容,一個晚上屁都捨不得放一個。
那個宿舍裡面正好談論跟女朋友接吻的感受,一位剛嘗過甜頭的師弟說,「那味道比鮑魚熊掌還要好。」我問他熊掌是什麼味道,他很果斷地說:「我沒有吃過,應該和接吻是一個味道。」這樣的表達引起了含蓄派的強烈不滿,含蓄派通常認為人接吻就要像蜻蜓點水,這樣才有美感,而不能像啃熊掌一樣粗魯,意境全無。我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他,蜻蜓點水不叫「吻」而是叫「親」,至於吻和親有什麼區別我暫不明說,一來是因為我的理論來源於男人黃三,這個理論能不能成立還需要時間來鑒定;二來是因為實在不忍心毒害下一代。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也有。
我們幾個人就數陳二比較單純,不知道「日後再說」和「操之過急」的潛台詞。所以我和黃三經常要負責上掃黃班的課程(註:此處「掃黃」和「掃盲」的意思相同),陳二虛心好學就是不肯繳學費,引起黃三的不滿。後來就剩下我一個人擔任掃黃班班主任兼課任老師工作,含辛茹苦,兢兢業業。
而後來黃三把陳二不繳學費的精神發揚光大——把老爸給的學費都用來泡妞,花完了自己的再向我和陳二借。鑒於兄弟一場,我們都很仗義地借給他,可是到現在他還沒有把借的錢還回來,我因此推論出黃三不會有好下場,因為狗改不了吃屎。果然在一次玩一款叫「大富翁」的遊戲時他才一會兒就破產了,原因是向銀行貸款了三十萬遲遲不肯歸還。因此我還特別嫉恨銀行的權力,如果我有銀行的權力,我就不用擔心黃三借錢不還。我可以把他的女朋友凍結起來,讓他拿錢來贖,不然就讓他女朋友賣身還債——不過這個也是理想化的做法,即使我真的有銀行的權力,我也不敢拿黃三的女人開刀,黃三的女人姓聶名昭,是我們學生會主席。古語有云,「現官不如現管」,得罪了這些幹部肯定沒有好日子過,而且聶昭還給我們帶來不少方便,我們也不忍心弄翻了自己的保護傘。
陳二在我談戀愛以後開始形單影隻,因此寫了更多的詩抒發自己的感情,我記得最清楚的是那一句:
我要我的戀愛
記錄少年的所有憂傷
他一直都在給自己物色對象,在短短的三年失戀了20多次,差點趕上了櫻木花道。更可恨的是每次失戀就要找我們自願請他喝酒——自從那次打球輸給我讓我自願請客成功之後就學得這麼無恥。不過他追女生的手段我是知道的,開始時寫情詩,發現寫情詩不行了以後就製造巧合。大二上學期的他在宿舍宣布要追隔壁班的曉雯,先花痴地在宿舍說了一堆曉雯像女神,像狐狸,像貓之類的詩歌意象,然後花一周時間觀察曉雯的生活規律。
一個星期後,他很有把握地在七點半的時候起床,成功地導演了一次邂逅,據說他成功地陪曉雯走到了文科教學樓。因為曉雯對他莞爾一笑,他就燦爛了一天,傍晚很有興緻地在陽台上看日落,接著歌頌夕陽。他小人得志的樣子引起我們宿舍全體的嫉妒,那天晚上等他睡著以後,我們把他的鬧鐘往後撥了十分鐘。
第二天他起床,來不及穿第二隻襪子,曉雯就到樓下了,他決定就這樣衝出去。又不能從後面追上去打招呼,只好採用迂迴戰術,像汪精衛一樣曲線救國。從齊修樓後面的小路跑上昌平山,從另一個出口下來,出來是物理系的教學樓,經過物理系教學樓才是中文系教學樓,在昌平山出口門前還有三分鐘時間平靜一下呼吸,順便整理一下髮型。然後出門看到曉雯就說:「哎!這麼巧……」
誰知道五天以後曉雯也很碰巧地繞道走另一條去中文系教室的路了。然後陳二又想讓黃三自願安慰他受傷的心靈,結果黃三看穿了他的伎倆,嚴詞拒絕。
我們心甘情願借錢給黃三其實別有用心,因為黃三的女人聶昭是我們的學生會主席,這官在大學裡面可了不得。在一個系裡面是一人之上,萬人之下的官——但不是像古代的丞相,因為丞相併沒有多少實權;相比之下,更像是明朝東廠錦衣衛的廠公,應該是魏忠賢之類的人物。不過有點可惜的是,黃三的女人不是閹人——據說,一個人的器官少了,就心理變態,因此會對另外一些東西嗜之若狂,電視里的太監大多貪財,就是這回事。
可是我們不知道聶昭有什麼嗜好,所以覺得無法和學生會主席建立起良好的關係,後來聽說她還沒有男朋友,而且她還算稍有姿色。經過宿舍的全體成員一致推薦,決定讓黃三出馬,把聶昭泡到手,到時候我們全都是皇親國戚,允許犯一些不大的錯誤。而且犯錯了比較容易彌補,萬一無法彌補,也容易擺平。比如逃課被老師逮住,補假條就很容易。據說,女人當上了大官以後或多或少會好男色,雖然挑剔了一些。比如唐朝的武則天,聽說也把許多男人放在後宮養著,以此推測聶昭的脾性,或許行得通。於是我們舍長召集全舍人員,對他追求聶昭的工作召開專題動員會議。最後,會議達成一個共識:黃三必須儘快追聶昭,同時還決定第一步行動是由丘八代筆,寫一封聲情並茂的情書。
情書全文如下:
Dear昭:
你好。
不知道這樣稱呼你會不會唐突佳人,不過直呼你的名字顯得生分——我一點也不希望我們生份,對於一個愛慕者來說,這會是怎麼樣的痛苦呢?我想都不敢去想。如果只用一個「昭」就更顯得冒昧,只好採取西方一個簡便的前綴。
在我眼裡,你不是最漂亮的,可是漂亮又有什麼用呢?再漂亮也頂不住時間的侵蝕;你不知道的是,你身上有一種很特別的韻味,它牽引著我的目光。當你出現在齊修樓下,整個世界都生動起來了,在微風裡顫動的樹葉兒,也充滿了人情味。這些都是你帶給我的,讓我心存感激。我以為,你出現的地方就是天堂呢!
上課本來是一件頂無聊的事。換了平時我寧肯在宿舍睡覺,要麼在圖書館看書。只是,當我發現了你的好,我便愛上了上課,因為我可以看你啊,在後面偷偷看你的背影,烏黑的馬尾辮,如果一不小心捕住了你跟同桌對話的笑臉,我便可以笑上一天,連夢裡都在笑著。後來你把頭髮染了,也燙了波浪尾巴,雖然有些人說,你像頭捲毛狗。可是,我還是覺得你可愛呢,就像是最可愛的芭比娃娃,讓我忍不住想要吻你——當然,我不敢,我會被你當作流氓的。說真的,我想做你的「流氓」,如果你願意,我就甘心做一輩子的流氓,不過,只對你。
我多麼希望自己可以像個戀著糖果的孩子,傻傻地戀著,戀著,像一個孩子,而你是那塊誘人的糖。你會把我當成孩子嗎?我也把你當成孩子,我們可以傻傻地愛著,一直到垂垂老矣,那時候,你還是我的孩子。
我現在最怕的就是周末了,那意味著我可能兩天都碰不到你。那兩天不知道有多漫長。我不怕告訴你的,以前我覺得我們輔導員有點討厭,不過,當你跟他站在一起的時候,他也好像變好了。我懷疑你是上帝派來救我們的天使……
呵呵,你一定會笑我儍,不過我不介意,是你讓我變成一個傻瓜,在愛里,我就是一個笨笨的傻瓜。
完了!光顧著表白了,居然沒告訴你我是誰,我是黃三,一定要記住我的名字呀。萬一你誤解了,把我當成別人,我會很傷心的。我不怕被拒絕,也不怕你傷害我,喜歡一個人就應該不顧一切的,是嗎?我喜歡你不顧一切,真的。
試著考察我,好嗎?我像個千錘百鍊的戰士等著你的考驗呢。
好啦,很晚了,整個宿舍的人都睡了。一想到你我就不想睡覺,不過明天還得去教室看你呢,還是早點休息了。我想,這時候,你一定在做著最美麗的夢。希望夢裡有我,那時,我一定是抱著你的,在你耳邊輕輕地告訴你:ILoveYou!
祝你快樂!
黃三
X年X月X日
然後在陳二的建議下,黃三又在日期後面很慎重地加上「凌晨兩點零八分」。陳二看來,加上這個具體的時間,可以證明黃三的誠意——作為中文系的學生,寫情書不是難事,但是,半夜裡起來寫情書給別人,就是難得了。當時我也是這樣想。
第二天,黃三把書交給聶昭,然後溜走。後來吳菲評價說,都什麼年代了,還寫情書,真是老土。不過我卻不以為然,我覺得寫情書更能體現對感情的重視。如果直接抱著花去求愛,就好像拿著錢去買東西,一手交花,一手交人,如果生意談不攏,便一拍兩散。抱著的玫瑰花還可以再找買家。
聶昭可能是第一次收到這麼直接的情書,一翻開看到英文里最常見的Dear便臉熱發燙,心中責怪寫情書的人太過直露,這個詞語未經自己允許便擅自使用,顯得彼此太過親昵。不過她卻沒想到「Darling」更令人反胃,如果換成了中文的「親愛的」則更顯肉麻。
聶昭匆忙把情書瀏覽一遍就合上,怕自己輕易被擄走了芳心。沒有經過半點周折,就達成了戀愛的協議,讓自己看起來像是商店門口打折的促銷貨,質不優且價廉。於是想擺足了架子,先造成難以接觸的冰山美人形象,以獲得更多的愛慕。就好像有財力的老闆,靠表面的裝修造成店裡商品檔次高的假象,讓店鋪看起來也有比較高的品位。
聶昭合上情書以後想一下又覺得意猶未盡,總覺得情書裡面的某些字句值得玩味,於是又拿出來仔細品讀。特別是裡面「我想做你的『流氓』、我是一個笨笨的傻瓜」這類的語言撩得她浮想聯翩。她忽然覺得全世界的快樂都向她跑來,這一刻她是幸福的。但是,馬上就提醒自己應該冷靜,黃三這個人早有聽說,隔壁宿舍對整個系的男生帥氣指數進行排名,他的人氣最高;不過不知道人品怎麼樣,這個還有待考察。忽然又生出無端的擔心——自己畢竟不算一個美女,充其量就是穿著夠入時,黃三為什麼要看上自己也值得推敲。
最可恨的是,黃三居然說自己燙髮以後像只捲毛狗,這是無法原諒的。以後一定要找機會教訓他。但是現在一定要按兵不動,假裝沒有收到過這樣的信,讓黃三先吃頓閉門羹。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像他自己說的一樣,不顧一切。
可能是她突然收到情書,也可能是第一次收到情書,感覺好像是月經初潮到來,雖然自己嚴守秘密,到處隱忍不說,可是總是怕自己在不經意間被人看出端倪——更可怕的是這個秘密藏在心裡也不安全,一想起情書上大膽的「Iloveyou」,臉蛋便很不爭氣地春光蕩漾,它像是地底下的毛毛蟲,隨時都想著要破蛹成蝶。接下來幾天,聶昭都沒勇氣碰到黃三,但是又很希望碰到他,黃三大膽的眼神讓她想念不已。於是出了宿舍以後,每時每刻都作好碰到他的準備,沒有碰到他便覺得悵然若失。好不容易逮著一個偶遇的機會,兩個人擦肩而過的時候,聶昭就抿著嘴笑一下,然後拉著身邊的女伴,低頭在黃三身邊走過去。
黃三回到宿舍就跟我們反映他們碰面時聶昭的反應。我們聽說聶昭肯對黃三笑,就開心不已。在我們看來,如果沒有拒絕,便已經成功了一半。因此,我們集體認定,第一步的目的順利達到。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個天氣好點的晚上送花給她,然後還叫我們想一句比較文雅的句子寫在上面,後來經過我們全體推薦,決定用陳二推薦的這一句話:
你是唐詩中最美的女子,
遲到了何止萬千?
這句話究竟是陳二自己寫的,還是從別處借鑒,我們不得而知,只是這句話頗為古典,還契合了中文系追求委婉的要求,而且充滿了浪漫的聯想,因此得到所有人的喜歡。後面再寫上約會的時間地點,說要請她吃飯。
過了兩周,黃三就告訴我們,事情成了,他終於抱得美人歸。黃三說,女人嘛,多說些好話,多花些錢,多送幾次花,就搞定了,糖衣炮彈的威力真是非同凡響;黃三還說,如果一個男人有足夠的信心,征服女人就易如反掌。也許這就是兵痞和帥哥的區別,換了我去,一定是灰溜溜地敗下陣來。陳二說,像電視裡面演的,一個男人長得帥氣、肯花錢、會浪漫、再加上滿嘴的花言巧語,女人不被迷住才怪。我想,確實是這樣子。
照理說,他第一個脫離王老五的組織,應該是他請我們吃飯,但是那次是我們請他。黃三的意思是,我為了大家犧牲自己的色相,辛苦打入領導層的內部,這麼勞苦功高,應該你們請。我們想想也對,說不定以後還多有仰仗之處,於是就慷慨解囊請黃三喝酒。
酒席上,黃三儼然是老大的模樣,舉手投足間氣派十足。
小王說:以後你要罩著我們一些,不然我們的日子就難過了。
黃三說:我沒罩啊,女人才有罩。
我看黃三得意的樣子就很不爽,頂了他一句:我靠!那你就用你女人的罩罩我們。你女人的罩不是挺大的么?
舍友大笑。
後來,我們宿舍果然得到了好處,每個人或大或小都當上了一官半職,貌似有頭有臉。
陳二說我很不厚道,把別人的隱私全部寫在紙上,而對於我和女朋友的故事卻隻字不提,這樣有失公道。既然陳二要公道就不妨給他公道,我寫東西向來民主,只要你很有誠意地向我交涉,我一定會集中考慮你的問題,爭取讓你滿意。
接下去我就按照陳二的要求寫我和吳菲的故事。
我大一的時候住在齊修樓214,關於我們的宿舍大家有很多說法,有些人說像狗窩,有些人說像養豬場,說什麼的都有。而我不同意他們的任何一種說法,因為我覺得這邊比較像集中營。雖然宿舍成員是隨機安排的,但是電腦居然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把整個文學院長得鬼斧神工的男生都集中在這裡,與隔壁宿舍形成強烈的反差。而我們的存在是黃三更顯得玉樹臨風。
可是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丘八還是找到了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個飽讀詩書的人,也就是瓊瑤阿姨經常寫的那種類型。我猜測這種類型的女生通常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不希望像丘八這樣的兵痞出去做禍害,所以把他收起來豢養;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她對戴眼鏡的兵痞感興趣。但是這個興趣是無法挽救的病症,就像癌,一旦患上就無藥可救,只能盡人事而聽天命。
我繼續描述吳菲的外貌:
她正是一個皮膚白皙的女人,身材也很高挑,這些都符合我的審美標準。我感覺每一個人心中都有對自己對象的要求,在合適的時候遇見了合適的她,那就好了。所謂的感情也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認為曉雯之所以迴避陳二是因為陳二太相信巧合。陳二一直覺得,只有神秘的邂逅才能產生美好的愛情,如果像我和吳菲一樣產生的感情就像是成克傑的銀行存款,來路不明。這個觀點和我寫小說的觀點有那麼一點相似,我覺得寫小說就必須出於虛構,不要太依賴於現實。陳二以為,只有真實的事情才值得一寫,但是我覺得,如果什麼都描繪現實而不虛構的話,故事就可能不夠好玩。總是想描摹現實一定寫不好小說,小說與生活、愛情都沒有什麼關係,比如郭敬明寫的小說,雖然大家都知道很不現實,但是還是很多人喜歡看。但是我寫得比較現實,欣賞的人就比較少。我覺得,人都是喜歡做夢的,也喜歡看別人做夢。
我在和吳菲談戀愛的時候特別迷戀她穿連衣裙的樣子,她就像是瓊瑤的小說里走出來的姑娘,嬌羞可人的樣子讓我無法抗拒;而在她眼裡,我的態度不是無法抗拒,而是居心叵測。愛情是建立在互相誤解的基礎上的,吳菲以為我居心叵測,所以希望我一直對她心懷不軌;而我一直是無法抗拒,遲遲不肯心懷不軌,所以我們是一對戀人。而後來有一個叫水水的姑娘,她知道我無法抗拒,而我也正是無法抗拒,所以她才居心叵測,這就沒有愛情的味道了。
吳菲喜歡我居心叵測,這和她喜歡猜謎有關係。她對於我們的愛情的答案是:丘八這麼善良,偏偏卻對我居心叵測,真是太好了!
我不喜歡猜謎,卻很擅長猜謎,但這個謎我卻沒有猜出來。因為這個謎底不符合邏輯,不過女生的思維向來不合邏輯。如果她的想法處處合乎邏輯,就不是女生了。並且,我是一個理性的男生,想不到這麼居心叵測的謎底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我就失戀了,這是我第二次失戀,第一次失戀因為我暗戀的對象找了男朋友。第一次失戀叫痛苦,第二次失戀叫作難受,等到我再一次「喜歡」上水水又沒有結果的時候,就已經只剩下傷感了。說明感情這東西和「出牛痘」有相似之處,只要你出上一次,或者多出幾次,對它就有了免疫力。我現在因為出了三次痘,連對「瘋牛病」的免疫力都有了。我在「喜歡」上加上引號是因為我吃過愛情的虧,就再也不肯相信愛情的存在——照理來說,初戀是最寶貴的,二戀三戀就變得賤價了。但是,在我身上發生的好像不是這樣,在失去過一次以後,我變得更加吝惜自己的感情。再和女生交往,就好像是去商店買東西,非得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人貨兩吃才能心安理得,決不肯平白無故地付出。這也是和吳菲分手以後的故事,也許,正是我的這種心態,讓水水選擇離我而去。但是失去以後我再也無從知曉原因。
吳菲在決定讓我追她以前做了一些準備工作。有一天我正在操場打球,吳菲很緊張地跑過來問我,「有沒有看到一個錢包?淺藍色的。」我當然沒有見過,她很順理成章地邀請我幫她一起找,我受寵若驚地答應了,結果當然找不著。後來她為了表彰我為她找錢包出生入死,特地請我吃飯。在學校側門口的「沙縣小吃」大擺宴席,請我吃情侶套餐(拌面加扁肉,作者注)。多吃了幾次,我們就變成名正言順的情侶了。
後來根據水水的描述,這個丟錢包的故事背後還有隱情:
吳菲在給我們籃球隊加油的時候看上了丘八,然後就決定要讓丘八主動追她。後來她的錢包就有計劃地失蹤了。據說吳菲曾經在丟錢包的事情上猶豫過,她用的錢包是日本產的「mizuno」,價格不菲,後來想了一個晚上,決定臨時去學生街上買一個便宜的丟。
當然這個故事中的故事不能百分之百相信,因為吳菲總告訴我,水水居心叵測,而居心叵測的人說出來的話通常有自己的目的。我想水水的目的就是要打擊丘八,讓他發現自己其實一直活在吳菲的設計裡面。這樣做就有可能讓丘八覺得水水是一個善良的女人,然後無法抗拒她的吸引,一旦丘八無法抗拒地被吸引,水水就有機會居心叵測。
吳菲丟錢包是不是策劃好的陰謀我不知道,反正結果相同,所謂「無心插柳柳成蔭」就是這麼回事。世上有插柳成蔭的故事,也有插陰成柳的故事。不過「插陰成柳」的故事,都是兒童不宜的限制級,需要在監護人的指導下觀看,在這裡就不展開了。
陳二因為我不會寫詩歌就鄙視我,這是我唯一對他感到不滿的地方。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表達的權利,有些人在鬱悶時喜歡唱歌,而有些人喜歡沉默,還有些人喜歡逛街,這和人品沒有關係,只是生活的習慣。鄙視別人的習慣是很不厚道的事。在我寫這篇小說的時候他就曾經批評我:
「寫什麼小說呢?嘰嘰哇哇說一堆全是廢話,還是寫詩歌好,言簡意賅,多好!」這句話和電視上做的廣告一樣不容置疑——電視上常說:「做女人,挺好!」但是他從來不明說女人在哪裡挺好,或者是女人挺在哪裡好,只任觀眾隨意揣測。不過陳二經過我們的反覆教育之後卻說:「不但女人要挺,男人更要挺。如果男人不挺,那跟太監有什麼區別?」這句話引起214全體舍員一片掌聲,紛紛向舍長建議列入214經典言論集,等我們有錢了結集出版。
我就回答:「寫詩歌的沒有一點前途,明明可以寫成一個故事的,卻弄得跟便秘似的,使勁擠也就這麼一點點。」
「可是寫詩比較有快感,有靈感一晚上就好幾首。」
我說:「寫小說的快感讓人感覺充實多了。」
「小說快感來得太慢!這跟做愛一碼事,操的快感是什麼?泄呀!不泄那體力活有人幹麼!」
我說,「扯淡,操也是一門藝術。得慢工出細活,你要在自己有快感的同時保證讀者也有快感,不能只看自己泄了沒有,不然和強姦有什麼區別?」
陳二說:「詩歌就是慢慢地泄。」
「誰說的?小說才是『九淺一深』啊,可以撓到癢處,又能戳到痛處。這才是『操』的至高境界,這樣閱讀和寫作都有快感。嘿嘿,詩歌能寫出這樣的語言嗎?」
……
陳二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在我面前說過寫詩歌比寫小說好的話。因為同樣是兩個男生,但是我對男女之事的道行比他要高出一截。所以在這場爭論中我就佔了上風——在自己不擅長的方面和別人比較,就是自找屈辱。比如,碰到陳佩斯就跟他比頭髮,碰到潘長江就跟他比身高,這樣做人才有優越感。後來陳二跟我比通常就是說,「你自個說說,我們兩個誰的詩歌寫得好?」我只有認輸的份。
本來我並不應該把這麼淫穢的言論寫在小說裡面,褻瀆藝術。不過這是故事的起因,我寫了這麼長的小說了,只有這段故事是真實的,如果不這樣寫很容易招人非議。
寫到這邊黃三有意見了,他覺得生活和我說的不一樣,因為他從來沒有聽過我和陳二的爭論。他的意思是,什麼是生活,什麼是小說,我說了不算。我告訴他不算也得算,如果這時候還跟他講道理,我就白白被人叫做兵痞了。而且我的稿子總是這麼寫,都寫這麼長了,按照讀者的觀點,這些應該百分之百真實。
我自己的看法是,從技術角度考慮,我希望讀者都把我說的故事當真,這樣能證明我的虛構能力;但是從我的名譽角度而言,最好人人看了就忘。因為我的語言太過直露,尤其是前面關於「小說和詩歌」的爭論,更是驚世駭俗。
據我所知,我在說假話的時候通常比較含蓄;而說真話的時候就直白了。我跟陳二講的最直白的話也就是上面的話,它直接刺傷了陳二的自尊心。但是黃三不是這麼想的,他認為男人說話最直白的時候是在床上對著女人的時候,每個字都是調情,每句話都是勾引。
這個我沒有經驗,因為我是男生,而不是男人,並沒有表明立場的權利。但是因為黃三的這種想法,我對床上的事情無比神往,我以為床上的對話一定是妙語連珠。後來我發現黃三和她女朋友經常下午翹課,傍晚的時候就可以看見黃三的女人坐在我宿舍裡面容光煥發。我忍不住就想起武俠小說裡面寫的一門叫做「采陽補陰」的武功。然後黃三會邀我和陳二一起去小飯館里煮雞肉薑湯,黃三喝湯真稱得上是牛飲,據說這湯是不錯的補品,又不貴。不過這湯喝多了,陳二和我通常精力過剩,只好半夜裡起來換內褲,如果一不小心撞在同一個時間,就還得互相打招呼:「嗨,你也起來啦?」接著搖頭苦笑,心照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