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前途一片光明

第二章 前途一片光明

大二的時候我還住在齊修樓214,在前面有提到過,而吳菲在五樓,也就是我的樓頂上。她經常會到我宿舍突擊檢查,看看我有沒有做一些對不起她的事。我在吳菲前面絕對是良民,但是在宿舍沒有她的情況下就是孫大聖。

當曉雯改道去上課,拒絕與陳二再次發生「偶遇」以後,陳二在宿舍傷心欲絕,我就大聲地安慰他:「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可以換,手足不可斷!」結果這句話半個小時之後就傳到吳菲耳朵里。她殺到我宿舍,問我什麼時候要換衣服,我聽了以為她想幫我洗,就很開心地告訴她:「明天就換,昨天的也還都在床底下呢!」

結果吳菲把柳眉一豎,然後笑嘻嘻地在我身邊坐下來。把手輕輕放在我的大腿上摩梭,我正有一陣癢酥酥的感覺,忽然變得一陣劇痛。我發出殺豬一般的嚎叫,結果一會兒就看見在幾個宿舍以外打牌的陳二沖回來,對我說,「樓下和各層陽台都很多人圍觀,我還以為出了命案,誰知道是有人在用家法。」然後轉身又出去了。

吳菲惡狠狠地說,「你居然敢說『女人如衣服』?把我當什麼了你說?不給我說清楚閹了你媽的,免得以後你出去禍害人。」

我第一個反應是吳菲這女人生了順風耳,在五樓能聽見我們二樓說的話。俗話說:「禍從口出。」果然是這樣,不過我覺得只要是身體器官上出來的,都不是好東西,肛門出去的叫屎,還有鼻子眼睛耳朵,出來的東西統統可以帶著屎字,實在不夠雅觀。還有一些不方便提及的器官,出來的東西就更令人諱莫如深。就連堂堂的嘴巴里出來的東西,都不是這麼完美,從嘴裡出來叫做「吐」,這個動詞本身就叫人反胃。

我哭喪著臉說:「女人如衣服,沒錯啊,但是老婆不是一般的衣服,而是貼身的內褲,哪能說脫就脫呢……」

吳菲認為,她是不是內褲沒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丘八想不想換掉,知道丘八沒有不穿內褲的嗜好以後就網開一面,勒令他寫3000字的檢討書糾正自己的思想錯誤。丘八欣然同意,因為黃三曾經寫過這樣的檢討書,他選擇一個月色很好晚上打電話給吳菲,在話筒里讀得聲淚俱下,然後就過了關。

我對吳菲的消息靈通感到驚恐,我懷疑她在我宿舍安裝有竊聽器,我也曾四處搜查過,但是我一直找都沒有找著;後來又覺得竊聽器應該會在我身上,所以我每次在宿舍講一些大逆不道的話的時候,我就把身上所有的衣服換下來,放在桶里,擺在衛生間裡面,但是很多話還是被她知道。後來一段時間我一直覺得身邊有間諜——就懷疑是黃三的女朋友,理由是間諜通常是女人做,叫色情間諜。但是我從來沒有和她有過多的接觸,她也沒有委身於我,這個懷疑也就不了了之。說明我這人很善良,不擅長懷疑身邊的人,和《智子疑鄰》里寫的那個先生差不多。

後來我去她宿舍小坐,她再一次挑起這個話題,引起她們宿舍所有成員的口誅筆伐。我很虛心地接受她們新新女性觀念的改造。但是我卻沒有聽清她們說的是什麼,因為我那時在想,今天晚上要找個什麼借口不陪吳菲去逛街,而跟陳二去學生街的羊肉串攤點去喝酒,那邊的羊肉串和酒就好像是我和吳菲,是一對冤家,是命定緣分。

自從黃三欠了我們錢不還以後,我們開始對黃三憤憤不平,恨不得去聘幾個流氓打手過來逼債,據說當年黃世仁就是這樣弄死了楊白勞,如果黃三被逼債而死,也算是為祖先贖罪。

但是黃三甚為奸詐,當我們要求他還錢的時候都說:「過幾天一定給,現在我先請你們去學校門口的那條街吃羊肉喝啤酒。」我們聽到了這個消息大為振奮,然後興沖沖地跟他到學生街的羊肉串攤上去喝酒。一個多小時下來我們稱兄道弟,全無討債時的劍拔弩張。最後結賬的時候黃三說:「你們誰身上有錢先付一下,過兩天一併給你。」面酣耳熱的我們很爽快地把賬結了,互相摟著肩膀唱歌回宿舍。那時候已經快要11點了,路過研究生宿舍樓的時候周圍一個人都沒有,黃三決定唱歌給我們聽,然後不顧我們的反對就扯著嗓子喊學長老張改編的歌:「親愛的,你張開腿……」接著就聽見樓上的研究生男女笑成一團,耳邊還傳來男生的鼓掌和尖叫的聲音,黃三酒喝多了就發瘋,這也不便過多指責,但是那些研究生髮瘋就沒有道理,因為他們沒有喝酒,也沒有吃過興奮劑。這事情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每個人都有看熱鬧的衝動,這個似乎和弗洛伊德說的「性衝動」一樣。

過了兩天,我們再度催他還債,他面露難色說:「兄弟,能不能再寬限兩天?今天實在不方便。要不我請你們去喝酒?」結果在他的蠱惑之下,我們又去了一次學生街,還是我和陳二買單。他欠我們的錢從300滾成了500,就是沒有拿回來。

我們現在已經快畢業了,陳二感嘆時間過得很快時總是說:時間像「肉包子打狗」一樣一去不回頭,我建議陳二以後再說這句話的時候要說「光陰像『借錢給黃三』一樣一去不回頭。」這個說法在我們年級男生宿舍集體投票表決,幾乎全票通過。沒有全票通過是因為有3個同學因為和女朋友去外面開房了錯過了投票時間,他們回來以後聽說有這樣的投票就充分展現了自己的主人翁態度,想聯名上書要求補投,因為黃三的反對而作罷。我保證,這是學院任何一次選舉都無法達到的通過率,如果任何一次投票都能這樣,保證做什麼事都旗開得勝。

後來黃三就被我們開除酒籍,很少再和他一起喝過酒。

黃三給我們宿舍帶來很大的實惠就是他讓我們見識了避孕套,雖然我們二年級以前在文科教學樓前面的自動售貨機裡面有賣,研究生宿舍樓下也有。但是生性靦腆的我們只恨避孕套無法變成空氣。後來終於還是撤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銷量太好引起學校高層的恐慌。

據知情人士透露:有些人為了省事,常常會將使用過一次避孕套用開水燙一下(就像飯館里餐具的高溫消毒,作者注),繼續使用。還有些人乾脆連開水都懶得燒,直接翻過來二次使用,這和列印店裡把印了單面的紙翻過來使用是一個道理。這樣重複利用雖然體現節約的主張,但是難免會有「走火」的可能出現。所以周圍的醫院那些「無痛人流」的廣告換得最勤。去的人多不多我不知情,但是想來應該不少,不然支付不起這麼昂貴的廣告費。我在學校的一份刊物里就發現裡面夾著某個醫院的傳單廣告,估計這個決定煞費苦心——廣告是報紙能夠順利出版的保證,豐厚的廣告費讓報紙的負責人動心;但是這個廣告刊登在校園刊物的版面上,未免驚世駭俗。於是就想到了這麼一個折中的辦法,既收到了廣告費,又避免了看不慣的同學非議。

不過,這些醫院的廣告費從哪裡來?還不是校園裡一些不小心走火的「槍手」提供的?一部分同學們自己播下了種,接著花錢把自己的種滅掉,後來這筆錢有一部分又用在校園刊物的出版上,這該算是「取之於同學,用之於同學」的典型了——這些同學真不容易,間接投資辦報紙。我和陳二都在校園的某個刊物編輯部呆過,一想到自己的刊物可能是把別人的孩子扼殺在子宮之中的錢辦起來,就有一種「屠殺者」的罪惡感,良心裡頗為不安,這是題外話。

過了不久,在我們學校門口往公交車站方向裝了一個專門的售套機,掛在那裡像一個熱水器,黃三說一塊錢硬幣進去,就有一個避孕套出來,非常的公平合理,不過我在路過的時候都沒有見過有人買。而我以前在文科教學樓自習的時候經常假裝去自動售貨機那邊買飲料,發現裡面各種牌子真的換得很勤。我想,黃三沒有說「自動售貨機(兼售套)」的好話,而只表揚學校門口的自動售套機,也許是因為前者比較奸詐。我和吳菲去買棒棒糖,塞一個5毛的鋼鏰進去,按下買棒棒糖的按鈕,結果它轉了一下,轉到差一點就掉下來的地方就停下不動了。吳菲使勁拍著玻璃門,就是不下來,我一下子火了,走到側面就是兩腳。然後就聽見吳菲說,「下來了,下來了!還是兩個呢。」

碰到一些東西一定要表現得凶神惡煞,不然就要被人欺負。這也說明了做兵痞大有好處,只要你夠凶,塞5毛的鋼鏰進去就可以買到兩個棒棒糖。但是如果陳二去買,看它不掉下來的話頂多罵一句,「我靠,連個機器也欺負我老實!」然後轉身離開。當然我知道他決不會想和機器搞,但是罵「我靠」他還是可以罵出口的。說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有時候我們不能把別人說得太當真,尤其是在戀愛中。在戀愛中賭咒發誓是常有的事,而且大多不經過大腦,把它全部當真就是自己在犯傻。

我大一和吳菲一起去自動售貨機買飲料的時候,總是低著頭,不敢看那些套套,生怕自己眼睛往上抬一下,思想就墮落下去,說不定還要犯下錯誤。只好先站在套套前面提前懺悔——男人犯錯誤通常都是「思想」問題,因為思想墮落導致身體墮落;而女人犯錯誤通常是因為「自由」問題,因為身體自由導致思想墮落。

記性好的讀者一定還記得吳菲一直認為我居心叵測的前事——那時候她可能就希望我掏出一打硬幣,然後從裡面搖出一盒東西來。不過當時我不知道她希望我居心叵測,所以坐懷不亂。這個誤解決定了她經常跟我說,她隔壁宿舍的XX跟她男朋友在外面租了一間房,XX昨晚沒有住宿舍據說是跟她男朋友去哪裡開了房。我聽了就說一聲,「他們真是不知廉恥!」然後就一本正經地牽著她的手逛校園。說「今天的夜色真好,我們一起來寫詩吧?」這類的屁話。

再後來她會告訴我她昨天「大姨媽」剛來過,晚上可以好好玩。我就說,「那我們去打籃球吧?晚上打籃球好,不會晒黑皮膚。」很多次她在回宿舍的時候都會狠狠地罵我一句:「你這個笨蛋!」然後掉頭就走,像是去找鍘刀就義的劉胡蘭。

我通常都是愣上半晌,然後得出一個結論:女人真是莫名其妙。我現在總算明白了她說的話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可是吳菲卻和我分手了。分手了以後,我懂得她的歪歪曲曲的心思就變得很次要,在以後的日子,經常會想起吳菲在我身邊時說的一些充滿誘惑的話,然後後悔莫及。

因此我對這些有言外之意的表達懷有很深的恐懼感。有一次,水水在跟我散步的時候也說,「我特別喜歡牽著我爸爸的手,去逛街,那種感覺很溫暖,很幸福。」我當時的回答是「我理解。」如果現在的話,我會牽起她的手說「我的手和你爸爸的一樣溫暖。」這樣的回答無比體面,如果她沒有言外之意,可以看作是你對她「示愛」的表白;如果真有言外之意,那你就是善解人意。

這些事情說明我曾經也是一個含蓄派,含蓄派的顯著特徵是不解風情。但是現在已經不是了,因為含蓄派的下場就是被人叫做「柳下惠」,21世紀這個名字不再象徵道德,而是代表著你「性無能」。也就是說,我在和吳菲談戀愛的時候一直在犯錯誤,我給別人留下了柳下惠的口實。這也是我在吳菲離開我以後成為倉庫里的積壓商品的原因。

前幾天陳二到我現在蝸居的房子,我們再一次回憶起我們一起住過的齊修樓214,這時候我整個年級的學生都搬進了另外一幢公寓,那個和情人節一樣號碼的宿舍現在已經歸別人住。還剩下3個月我們就畢業了,我們無比懷念住學生宿舍的日子。理由我曾經在我之前的小說里說過,我們的學校坐落在沿海城市,颱風來臨的時候會有很多女生的蕾絲花邊掉下來,正是那些東西培養了我們豐富的想象力。據黃三自己說,他一眼就能看出對面走過來的女生戴的是什麼型號的文胸。我一直不相信,曾經和他一起逛街的時候他說對面來的那個是34D,我和陳二不肯相信。於是黃三叫我們自己去問那個女生是多少,我們雖然被他騙了不少酒錢,但沒有被騙得失去理智,都不肯上當。

不久前我和陳二就相約回齊修樓去看看,誰知道那守門的大伯異常兇狠,不允許我們回214憑弔。他說:這邊現在住的都是有錢人的孩子。言下之意就是怕我們進去也馬上跟著變發達起來。我雖然是兵痞,但是不會強闖民宅,住在這邊的都知道,從宿舍樓後面的水管爬到盥洗室很方便。如果我非進不可的話,我們依舊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去。

既然回不了原來的宿舍我就和陳二商量上昌平山,本來陳二不肯,他說那邊留下了他傷心的回憶。但後來還是跟我上去了,上去果然觸景生情,想起很多以前的事。

黃三說,他和他家那口子的第一次就是在這邊發生的。那是一個秋天的晚上,天氣微微的涼,所謂「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正是約會的大好時光。開始時他們坐在台階上說話,說著說著,黃三就說,「這裡真安靜,發生了什麼事都沒有人知道。」

如果是我一定會想到,這裡很容易發生搶劫或者謀殺之類的暴力事件,太危險了,還是趕快下去逛校園好了。這說明陳二給我取名「丘八」確實是貼切,也說明了他對我很了解——我有聚嘯山林的匪氣,在昌平山待久了就會把它當成自己的山寨,然後在上面收買路錢。這是我能想到的也就是在上面打打劫,想不到別的什麼東西。

但黃三他女人沒有說話,只是低著頭沉默。然後黃三不懷好意卻柔情無限地問:「你冷嗎?」黃三的女人「嗯」了一聲,輕若蚊語。黃三當時只穿一件T恤,就很男子漢地把它脫下來披在女人身上。

過了十分鐘左右,黃三就盤算要醞釀出個噴嚏出來,顯示自己也冷。可是強壯的身體卻跟驢一樣倔著不肯配合,千呼萬喚噴嚏就是不出來。後來靈機一動,乘著天黑就順手揪了根草莖,輕輕在鼻子里捅一捅,果然噴嚏就來了。那一聲響提示了正在等待黃三下一步行動的女人,女人說:「阿三,你對我真好。抱著我好嗎?」黃三就輕輕地把她抱在懷裡,順便不懷好意也柔情無限地吻她(黃三解釋說這是為接下去要發生的事情渲染氣氛,和寫作課上學的鋪墊差不多)。過了一會就趴在他女人的耳邊說:「不如……」

如果是我就會想到,黃三這時候沒有穿衣服,理論上來說是冷,應該把衣服給他讓穿上。然後就說,「不如我們下去吧?山上冷。」

但是她的回答是:「在這邊不好吧?」

黃三說:「沒事,一晚上都沒見人。」

以下是限制級的片斷,作者已自作主張剪切掉,這樣也符合含蓄派的主張。因為這篇文章第一位讀者是含蓄派,為了拉攏讀者我只能壓抑我「偽下半身寫作」的想法。(因為我從來沒有下半身的體驗,離下半身寫作還有一點距離,所以是「偽下半身寫作」。作者注)

黃三說,通常女人在晚上都會比較放鬆警惕,比較容易得手。而那時候還是含蓄派的我卻因為自己語言表達有障礙,或者是聽不懂言外之意的緣故,沒有這麼浪漫的事情出現——我把和女生脫光了一起說話的故事想得十分浪漫,現在還是這麼想,那是因為我沒有經歷過的緣故。

這是我後來得出的結論。

我宿舍有一個生於城市長於城市的同學小王,從來沒有見過鄉下的生活,卻無比嚮往。常常在文章裡面寫,要和一個女人在鄉下過男耕女織的生活,他也把男耕女織的生活想得浪漫無比。這也是他沒有種過地的緣故,我以為,對於沒有經歷過的事情我們就會想得十分浪漫。我從小就在農村長大,對於男耕女織的生活有很深的了解,我就覺得,那種生活不如大學生活來得好,所以我鄙視他的想法。我跟他說了這種想法不好,但是他不願意聽。

因為有故事,黃三一度是我們宿舍的風雲人物,他經常在宿舍的卧談會上擔任主講,現身說法地為我們有女朋友還沒有變成男人的以及沒有女朋友卻想變成男人的同學做免費指導。為了顯示自己經驗豐富恨不得把女朋友帶過來操練給我們看,如果有需要說不定還可能讓我們自己上前練習,就像剛進大學時的軍訓可以讓我們練習打靶一樣。

當時我聽黃三向我描述他們在昌平山上的細節時,我感覺自己很失敗。換我做了他女朋友,那個「不如……」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理解的,我一直以為,身為含蓄派本身的優點大於缺點,起碼看起來比較純情,其實不然,作為含蓄派有很大的弊端。

吳菲發現我對她不是居心叵測的時候就感覺大失所望,她告訴和她同宿舍的水水說,她有一種期待落空的挫敗感。不過我覺得這麼說也是不對的,因為她把她的表達換一下也可以造成誤會:「丘八一直這麼居心叵測,可是對我卻這麼善良,真是太好了!」可是她就是不願意這樣想,然後她就和我分手了。

她和我分手的時候也比較特別,那天她在學校的橡膠操場上對我說:「丘八,抱我。」我就很順從地抱她。她說:「還記得第一次抱我在什麼地方嗎?」

我說:「記得,就在這個操場上。那天風很大,這邊很少人。」其實我還記得,那時候這個操場很破,跑道是煤渣的,但是現在換成了橡膠。那時候肯來這裡的人很少,全到昌平山上去了,除了像我一樣的含蓄派。但是現在這邊每天都有很多人來佔位置,如果來晚了就只能坐操場中間。

操場上有一盞探照燈,就和抗戰片裡面日本鬼子的碉堡上的探照燈一樣,從操場的這一頭掃到那一頭,然後又從那一頭轉到這一頭,周而復始。所以有些沒有找到好位置的情侶就只好在探照燈的縫隙里偷腥,就像是那些躲著探照燈打鬼子的游擊隊員——趁著燈照著別處的時候就接吻,手也不肯閑著,往對方的衣服底下伸。

這些我都親眼見過。為了減少自己對往事的懷念,我就很少往操場上跑,如果沒事,一年可以不去一次。

據黃三介紹,昌平山上很多旮旯里都明顯有人睡過的痕迹,據說很多人都在上面有固定的地方,就差沒有在上面留下一本書或者一件衣服之類的憑證,用來表示這邊有主。我們學校很流行書包佔座,在圖書館的自習室有時見不到幾個人,可是每張桌子上都放滿了課本。黃三有一回在山上佔了一個角落,結果就有一個長得很彪壯的男生過來跟他協商:「兄弟,你讓下位置行不?我在這邊已經兩個月了。」聽他的口氣大有山大王的氣勢,黃三本想和他理論,後來想想,萬一打起來不是他的對手,打輸了無所謂,在女朋友面前丟臉就糗大了,所以很大度地把位置讓出來。

後來黃三再回去上一次的地方的時候發現那邊也坐著一對戀人了,所以決定帶女朋友下午逃課回宿舍,再後來因為宿舍逃課的人越來越多,為了防止隔牆有耳,就乾脆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所有大學周圍的房租普遍很高,我想和男女學生出去租房有很大的關係。作者注),從此,黃三開始了借錢度日的生活。

據說黃三本來不願意花這個冤枉錢,黃三說,反正是半小時的事情,在哪還不是一樣。但是他女人不幹,她說,在宿舍影響心情,如果還想搞她就租房去,不然以後別碰她。這麼惡毒的話說出來,黃三隻好出去租房了。

黃三的經歷是不是真的我無法保證,但是他就是這麼跟我們說的。我沒有發現特別可信的地方,也沒有找到特別不可信的地方,所以我和陳二都保留了自己的評價。我和陳二曾經在白天爬過昌平山,確實看見過幾個和氣球長得很像的東西,在山上的樹枝上見過幾個,還有在草叢裡見過幾個。這些無法證明黃三是對的,也不能證明他在說謊。既然無法證明,那就當它是個無解的謎好了,這樣對誰都好。生活需要謎語,遠遠超過對謎底的需要。

在我看來,類似黃三和他女人在昌平山上做的勾當是不可思議的。我的印象之中,只有北方的大漢才有野合的氣魄,也只有他們才有真正的味道,而且這樣的事情古來有之。第一個是人證,我建議讓孔子出來說話。《史記·孔子世家》記載說:

孔子生魯昌平鄉陬邑。其先宋人也,曰孔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紇。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魯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生而首上圩頂,故因名曰丘雲。字仲尼,姓孔氏。

第二個是物證,看看莫言大叔的《紅高粱》,裡面就有寫「我」爺爺和「我」奶奶野合的事迹。相比之下,南方人的小打小鬧遜色了很多。

看完了這些文章我對野合的事心嚮往之。當然你也可以看作是我的嫉妒——作為兵痞,本來更應該像北方的漢子到山上去苟合,可是這樣的好事被黃三那小白臉搶先了,所以我心存不甘。

本來我要寫吳菲和我分手,誰知道又講到黃三身上。這也說明一個問題,黃三比我來得有故事。有故事的人就要多寫一些,沒故事只好少講,免得引起別人不滿。

黃三在宿舍繪聲繪色地描述和自己女朋友做愛的過程,全體舍員都嘖嘖出聲。為了證明他自己沒有說謊,他給我們看了一個包裝完整的避孕套,大家都要求黃三送給他。黃三說:「大家別吵,聽我說,我們宿舍除了我,就丘八有女朋友,先把這個給他,說不定過幾天他就用上了。至於你們但是你們要用這個還早,到時候需要我給你們準備就是了。包在兄弟身上!」

黃三為了表示送避孕套給我的鄭重其事,很慎重地建議要搞一個交接儀式,還想模仿香港回歸的情節,要我們各自發表講話,表達自己的心情。陳二建議說,你們把各自的內褲掛在床頭,把黃三的內褲拉下來,然後丘八的升上去,此升彼降時一邊唱各自喜歡的歌。不過這事沒有具體實施,我覺得愛給不給的,沒有必要搞得這麼啰嗦,雖然我確實想要。於是我說,黃三,你愛給就給,不給拉倒,廢話這麼多幹嗎?黃三很心不甘情不願地把東西給我,嘴上還叮囑說,你自己好好把握機會啊。我沒有答話,伸手去接,誰知道黃三還抓得很緊,第一次還沒有拉過來。第二次我使勁一扯,罵了一句,我靠,不用這麼小氣吧?

然後我就擁有了生平第一個套套,我抓在手裡,彷彿捏著自己做男人的希望,欣喜若狂。我在盤算什麼時候可以用掉,誰知道過了三天,吳菲就和我分手了。這說明人不能隨便改變自己的品性,本來我一直對吳菲無法抗拒,可是忽然變得居心叵測,結果我們就分手了。

我應該繼續講丘八和吳菲分手的故事,這是比較重要的情節:

那天丘八對吳菲說:「我還記得那天我在抱你的時候吻了你,你害羞的樣子很美。那時候我就決定無論怎麼樣都要跟你在一起,有什麼事情我扛著,你只要快快樂樂地做你自己就好了。」

吳菲卻回答說:「你從來沒有吻過我,那天晚上你抱我的時候從開始到最後手都沒有挪個地方。你這個混蛋,還是個笨蛋!笨蛋,大笨蛋。」

然後我就迷糊了,我真的感覺自己好像沒有吻過她。然後她說:「現在吻我。」

我對著那張臉不知道要往哪裡下嘴,我感覺和狗啃刺蝟沒什麼區別。因為吳菲的臉上了粉,嘴上有口紅,對我來說,和女生在一起,最好是不要留下任何證據,就好比一條魚吃鉤上的餌,最好能吃上,但是不要被鉤住,被鉤住就不好玩了。如果我偷腥留下了證據回去一定要接受宿舍支部的拷問。這事本身並無所謂什麼丟臉,就是覺得很沒有意思。談戀愛也是這樣,談過戀愛分手的最好不要被別人知道,因為被別人知道你的感情有前科,你就會變得沒有前途。要不,你就得前科累累,至少也要是個「慣犯」,這樣可以把自己弄成情聖的模樣。據說,很多女人喜歡跟談過多次戀愛的人戀愛,因為他浪漫而解風情。可惜的是我沒這麼風光。

因此吳菲就很生氣:「叫你吻我有這麼困難嗎?」然後就掙開我轉身就走。但是我居然沒有衝上去解釋。說明那時候我不會取悅別人,如果是現在,她臉上就算塗了大便我也會先鎮定地吻下去再說,而不是擔心會不會弄髒自己的嘴,就算弄髒了也等晚上回去再清理。

就算我沒有吻下去,我也會追上去,向她解釋:「我沒有吻你是因為你每一個地方都美艷不可方物,以至於我不知道吻你哪兒才能夠表達我對你的愛。」這樣的解釋通常吳菲會感到滿意,就算她知道我在說謊,我只是為了敷衍她才這麼說,但是她還是會開心。甜言蜜語雖然不可靠,但是人人都愛聽。如果有一個人整天跟我說「我愛你」,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會很高興。

因為我是含蓄派的緣故,我就是沒有這麼說,所以後來我就變成單身了。吳菲在那天晚上給我打電話:「丘八,我想了好久,發現你其實不適合我。雖然我很喜歡你,但我們還是分手吧?」

我還來不及說「不要」電話就斷了。

那天晚上我捏著黃三送我的避孕套哭笑不得,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它。那天晚上我很難過,大家都睡著了我還沒有睡,因為我睡不著。我數完了1000隻綿羊又數完了1000隻黃牛接著開始數黑狗,數到520的時候我決定起床做一些事。

我起來先到下鋪黃三的枕頭邊放了一隻他自己穿過的襪子。據我所知,那雙襪子他已經穿五天了,這五天里他穿這雙襪子打了兩次球。我拈它起來的時候感覺沉甸甸的,比普通的要重一些,腳掌那邊硬邦邦的,好像膠水凝固了一樣——我放襪子在他旁邊不僅僅是因為他欠錢不還,還因為他送給我避孕套,我因為它而居心叵測,結果變成了單身漢。我以為這是給他應受的懲罰。

黃三雖然在夢中,居然也還知道香臭,抽了幾下鼻子,把臉轉到另一邊去。我把襪子也拎到那一邊,他又皺著眉把臉轉這邊來。玩了幾回就覺得索然無味,便把襪子從他臉上撥到床底下。其實這麼玩就好像我們用方言罵洋鬼子,那些鬼佬通常聽不懂我們說什麼,只要我們臉上還掛著笑,保管他還要跟你說「謝謝」。

當然我是不提倡這麼做的,因為我曾經看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缺德鬼去給一個聾子拜年,進去笑眯眯地說:「祝你今年破財,早死。」還一邊打躬作揖的。那聾子也笑眯眯地跟著打躬作揖,口中連連回答:「你也一樣,你也一樣。」那個缺德鬼就傻了眼了。

這個故事是說,人不能包藏禍心,如果不夠厚道,就要遭報應——也可以這麼說,人可以包藏禍心,可是不能付諸行動,否則就要遭報應。

這一個晚上,唯一的收穫就是讓我想起了這個笑話。我想到這個笑話的時候忍不住笑了起來,但是我自己都能感覺到自己的笑容像一朵浪花一樣,還沒有來得及定型,就沒了,混在黑暗裡找也找不著。

我忽然想,如果我今天用繩子把黃三勒死,或者是用別的什麼辦法把他整死的話,說不定誰也不知道是我乾的。但是我沒有這麼做,所以說,丘八雖然壞,但是天良尚存,還沒有達到殺人那樣的惡劣,即使我真的很想殺掉他。和馬加爵殺同學的動機比起來,我的動機明顯要充分一些,因此也顯得比較合理。

剩下的時間,我一個人坐在陽台上發獃,手裡還抓著我存心不良的證據。我獃獃地坐著,看著空蕩蕩的天空,那裡一顆星星也沒有,也沒有月亮,就像我一樣一無所有。只有城市的徹夜不滅的燈光對著天空發出暗淡的光,城市上方的天空因此顯出一層淡黃色的光澤,彷彿是一個將醒未醒的夢。但是那些夢都不是天空的,也不屬於我。晦明之間的夜色和身邊的靜謐讓我厭倦,我用手托著腮發獃,然後抱著膝蓋發獃,還閉著眼睛發獃。

總之,我就是一個人在發獃,不知道自己想到什麼。

當天空開始蒙蒙亮的時候我聽見宿舍樓下有人騎著自行車咯吱咯吱地經過,我想是那些飯館的老闆們起床了,準備開張,他們忙碌的一天又開始了,而我在這個陽台上百無聊賴。其實我覺得在學校附近開一個小店也是不錯的,不過我不喜歡飯館,也不喜歡食雜店,這些店的事太繁瑣了,我一直不喜歡繁瑣。而且開飯館不能睡懶覺,天天起得比雞早,睡得比貓晚,生活就很無趣。我想的是在這邊開一家書店,然後找一個愛書的女人,兩個人一起賣書。沒有人買的時候就各自抱一本在書店裡看,這也是叫做琴瑟和諧。或者說夫唱婦隨,當然,如果我女人說是婦唱夫隨也行,我看重的是這件事的真實與否,而不是這些虛無的東西。

這個名分的說法隨它去好了。

既然想到了女人,不妨再想想吳菲,其實她真是不錯的女人,如果溫柔一些的話就更好了。只不過現在吳菲和我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我在想,她會不會因為我一直都寵著她而變成一個潑婦呢?如果變成了潑婦的話,將來嫁人了一定很好玩。

接著路燈啪的一下全滅了,好像事先約好了似的。我想我也該去睡覺了,可是我看著手上的避孕套,怎麼也不甘心。後來想了想,就三下五除二把外包裝去了,接著就抖出一個氣球一樣的傢伙,上面還有一粒粒的小疙瘩,不知道是幹嗎用的。我迅速地衝到水龍頭前面,對準那口子灌水,一會它就變成豬尿泡一樣的鼓脹。我拎起來,居然還挺結實的。後來我輕輕地把它掛在我們宿舍樓的樓梯口,然後滿意地爬到床上,抱著枕頭睡著了。

我一直想知道大家看到那玩意兒以後的反應是什麼,可是我醒來以後一點風聲都沒有。我覺得很遺憾,因為我本來的目的是要導演一場好戲。這世界上的事情往往不能如你所願,你種下西瓜收的說不定就是茄子。這個定律在感情上尤其準確,大家希望的都是一次就遇上一個相守一輩子的男人女人,可是到最後分手的佔了大多數。即使能結婚,到那時候,更多的是習慣和妥協,已經沒有多少愛的成分了——當然如果你要說這就是真正的,更持久的愛情也行。

吳菲說要和我分手的時候我還真有點恨她,因為被人拋棄始終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但是後來就想明白了,一個人作出一個選擇自然有她的理由。再後來我就覺得,吳菲有自己的苦衷。既然出於無奈,我就得原諒她。我篤定了這個主張,原來的受難感就有了神聖的光環——失戀的痛苦彷彿變成修行者成佛的條件,磨難是一條必經之路。我想:我就成全吳菲的自由。只要她過得好,那就夠了,我受的苦就有意義。想到了這點,我對自己的苦心感到滿意,不管騙別人還是騙自己都更有信心。

不過有苦衷這回事也像一個謎。如果我說我殺人有苦衷的話,料想沒有人會原諒我,而且這個苦衷是什麼還有待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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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浪漫,不許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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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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