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好馬也吃回頭草,只求此生同歡好

第六章 好馬也吃回頭草,只求此生同歡好

我在前面寫過,吳菲在丘八開始對她居心叵測的時候,就選擇了和他分手,因此丘八痛苦了很長時間,並且為失去吳菲痛苦莫名。

前面的故事還說,吳菲為了和丘八在一起心甘情願地把錢包丟掉。這就說明她對丘八一往情深,既然一往情深,再讓她來拋棄他就很不像話。大多數人喜歡專一的女生,為了人物形象考慮我寧願讓自己做拋棄女人的男人,被人叫做丘世美也在所不惜,更不用說陳世美。

而且我現在發現我這麼寫不是很合適。失去了戀愛,意味著丘八的大學生活一無是處,找不到別的內容來敘述,我決定推翻了前面的故事重寫。當我想到丘八拋棄吳菲的可能,所有的神經都興奮起來。也許,把丘八和吳菲的故事寫成「神女有心,襄王無夢」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不過前面丘八已經被拋棄在先,只好讓他做一個被拋棄者,去重新爭取愛情。

和吳菲重歸於好是半年後的事情。分手之後,彼此冷眼相對實在讓人難受,就好像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美國蘇聯冷戰引起世界的不安一樣。

人心就是這樣,在相處的時候,總是覺得對方不能讓自己滿意,等到失去了,才拚命記得她的好。記得在一起的時候,她每次開玩笑跟我說分手,我就想,分就分吧,反正也就是這樣,一個人又不是活不了。的確,一個人不是活不了,只是少了很多樂趣。

這時候桃花剛剛開過,粉紅的花瓣落在地上都還來不及化作春泥,在地上焉黃焉黃的,沒有一點生機。樹上桃花開過的地方已經開始結蒂,這是一個生機勃勃的象徵。

在這樣的季節里,大部分的動物性慾高漲,貓開始不用心抓老鼠,而是整天想著怎麼叫春才能吸引更多的異性;而乘著貓無心捕鼠的空當,宿舍裡面的老鼠也忙於繁殖,整個晚上在床底下不亦樂乎。過了不久,老鼠就由原來的游兵散勇變成了沙場父子兵。而一些貓在叫過春以後就銷聲匿跡了,在我的想象裡面,它們應該是和對象私奔,去焉不詳。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別人私奔的樣子,因此私奔的生活就充滿了誘惑。我常常對吳菲以外的女生說,我們私奔去吧。這是一個玩笑,可是卻充滿了想象。

與此同時,人也是蠢蠢欲動,受不得半點勾引。這時候,我有充足的理由來回憶我們的過去。我想到和吳菲在操場上的擁抱,就心疼。其實,只有我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喜歡她。我就好像貪吃的孩子一樣,喜歡她的擁抱,喜歡她甜得像吻的微笑。

陳二曾建議丘八再跟吳菲和好。丘八說,如果她不接受怎麼辦?

陳二回答:「不接受是她的事。我們要看重的是過程,如果你對她表白了,但是她不接受,是她的損失;如果你沒有表白,以後肯定會為自己的退縮後悔。」

我說:「難怪你這麼勇敢,看上一個就表白一個。」

陳二說,「我靠!我幫你出主意呢,你他媽的還拿我開涮。」

「是啦是啦!陳二先生說得有道理,聽君一席話,勝讀一年書。兄弟受教了。」

「愛要越挫越勇,你知道不?」陳二不免有些得意。

其實,讓我下定決心跟吳菲和好的是水水,那天我在QQ里遇見了她,我正處在猶豫的邊緣,於是第一次向她說到我的想法,水水覺得我會跟她說這些很出乎意料。但是出於尊重還是給我提出建議,她也像後來我對她和她男朋友的關係的看法一樣——「兩個人在一起是很不容易的事,如果真覺得自己喜歡她,你就去追吧?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全是鬼話!只要自己覺得自己應該這樣,就勇敢去做。」

我問:水水,你覺得我和吳菲還有可能嗎?

水水答:你說的可能是指什麼可能?繼續在一起嗎?

可以這麼說吧?

水水說,我做一件事情通常都先考慮這麼做值不值得。

那,你說我這麼做值不值得?

水水:嗯?值不值得看你自己的內心吧,如果你覺得值得,那便是值得了。

我也不知道。

水水:其實,每個人的努力都有一定的結果。可能如你所願,也可能和願望背道而馳。

這個我知道,所以我矛盾。

水水:有時候,努力可以給你帶來改變的,但是不努力就不可能改變。

……

這席話奠定了我要和吳菲重歸於好的決心,也決定了後來我和水水的關係的密切度,後來,我和吳菲之間出現什麼問題,我都喜歡和她說,都想聽聽她的意見,也和她的這次建議有關係。

吳菲的生日剛好也在春天,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機會。我和陳二一起去電腦城裡買了一款月光寶盒的MP3,這是我三個月賺的稿費。又托黃三去花店幫我買了三支玫瑰,叫我自己去買花,我是不敢的,不是覺得丟臉,而是害羞。然後讓吳菲的舍友幫忙放到吳菲的被窩裡。讓吳菲在睡前得到一個意外的驚喜——或許,除了我們開始的表白,我沒有什麼事做得這麼浪漫,因此,吳菲忘記了我的浪漫之處,才會想跟我分手;我忽然又用了浪漫,讓她想起那個讓她無從選擇的問題,於是又決定跟我在一起。

吳菲收到我的禮物,很開心,在宿舍里炫耀,眉飛色舞的像是撿了元寶。水水看到吳菲這麼開心心裡就有點小失落,雖然自己也有男朋友,但是沒有得到如此寵愛。更後悔當初輕率地建議丘八重新追吳菲,現在讓吳菲在宿舍裡面出盡了風頭。雖然說成人之美,但是這種美居然傷了自己的心,有點得不償失。

想著想著,一股酸味就從心的深處湧上來,水水自覺對丘八的感覺談不上有愛的成分,甚至連好感都算不上。但是看到丘八對吳菲這麼好,心中的恨意卻難免,或者說是有點嫉妒。心裡起了個疙瘩,彷彿是被蜜蜂蜇過,馬上腫了起來,幾天都沒有消。後來這腫消了,但是被蜜蜂蜇過的痕迹還在,像一個針眼大小的口,而恨音像是傷口下面的膿,時不時擠出一點來,提醒她的情緒,於是水水對吳菲有一種仇視情緒,連自己都莫名所以。或者,就是在這時候,讓她有了要拆散吳菲和丘八的心。

大概人都有這樣的心理,總希望自己是身邊所有的人裡頭最幸運的一個,看到比自己過得好的便要挑眉毛豎眼。

從吳菲的生日開始,丘八和吳菲的感情梅開二度,而且開得比上一回燦爛。失而復得的感情就好像寫失物招領找回來的錢包,雖然可能裡面的東西被掏空了,但是總歸包包還在,可以繼續往裡面放錢。丘八感覺很幸福,躺在床上幾乎要笑出來,於是雙手握拳互相敲打,壓抑自己心中的欣喜。忽然看見自己右手上的傷痕,於是想起和吳菲第一次戀愛的往事。電視里的女人都喜歡在自己的愛人身上留下一個烙印,以提醒他不要忘記自己。比如《倚天屠龍記》里的張無忌,就被兩個女人咬過。

我右手指上的傷痕,在食指和中指最中間的關節上,有三條顯眼的傷疤,每條都是一橫三豎的樣子,那是因為當年回形針穿過去留下的印跡。它現在呈現出晶瑩的肉白色,對著陽光還會顯現出一種美麗的光澤,和白玉的光澤一樣清楚動人。

這是我和吳菲好過的證據,我至今還念念不忘。

在三年前的一個晚上,那時候我們還大一,我和吳菲站在宿舍的樓梯上聊天,我們在一起展望我們的未來。

吳菲說,「以後無論如何也不和你的爸爸媽媽住在一起。」

我說:「那怎麼行?我就一對老爸老媽,不做好孩子孝順他們,那他們怎麼辦呀?」

吳菲說:「因為婆媳關係很難處理,我媽媽告訴我的。」

我說:「我找的老婆要孝順老爸老媽,那是原則,這個怎能隨便!」

「反正我不管。」

「你是什麼意思嘛!」

「你太自私了!也不在我的立場上想一想,我嫁給你,又不是嫁給你爸媽!」吳菲說著又激動起來了。

「我怎麼自私了?如果連老爸老媽都不能孝順的老婆,要來做什麼?」我更不甘示弱。

「那你就找一個願意給你伺候老爸老媽的人去吧,幹嗎找我?」吳菲更加生氣,尖著嗓子喊著。

「……」我沉默不語。

「是不是被我說中心事了?我就知道你們男人,沒有追上的時候就千依百順,追上了就要這要那,沒個滿足!」

「你說什麼呢?我向你要什麼了?真是莫名其妙!」

「你看!你剛開始的時候對我多好啊。到現在才兩個月呢,就對我這麼凶,還說我莫名其妙,那以後怎麼辦?還讓不讓我活啊!」

我說:「你這樣不是莫名其妙是什麼?我又沒有說錯。」

「好!是你說的。你這個混蛋,太過分了!」

「我怎麼過分了?」我回答。

「你做什麼只為了你自己著想,不是過分是什麼?」她義憤填膺地控訴說,「你們客家人就是這樣,大男子主義!什麼事情都得依你,憑什麼啊?」

「大男人怎麼了?我就這樣的人。」

……

後來吳菲越說越過火,丘八一氣之下手掌就想往她臉上招呼,可是覺得打女人真不是長臉的事情,可開弓沒有回頭箭。手舉這麼高總得往什麼地方砸,結果一拳落在消防栓的玻璃上,嘩啦一聲,丘八的手上血流如注。然後就用衣服包了去醫院,縫了七針。回想起來,當時還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爭吵,都和這樣的事情相似。現在看起來很沒有必要——

那時候離畢業還很遙遠,不知道畢業的時候有這麼多的滄海桑田;而離結婚更加遙遠,不知道結婚有這麼的複雜煩亂。那些爭論在現在看起來真是可笑,每一個人在對未來充滿憧憬的時候就會這麼痴迷。

不過現在的痴迷已經沒了,我現在的想法是,只要能找到一個彼此適應的女生一起生活就很美滿了,當時的五彩繽紛的夢想現在也趨於可笑——生活任何時候都不會輕易錯過玩弄別人的機會,因此從來不讓人如願以償。

那次丘八砸碎了消防栓的玻璃,第二天,吳菲就請假回家去了,美其名曰回家去靜靜,絲毫不顧丘八手上有傷,無法洗衣服的困境——不過這是丘八自找的,怨不得她,所以就隨她去了。幸好那時候是夏天,丘八有很多套球衣可以輪換,這樣的衣服洗起來很方便,並不需要多少時間。至於晒衣服的事情,還有陳二。雖然陳二說要幫丘八洗衣服,但是丘八覺得過意不去,就沒有接受。

黃三因此嘲笑我:「你這個傻B!為了一個女人跟自己的身體過不去,犯得著嗎?幸好沒有破相,不然你這輩子就完了!」

我沒有說話。黃三還說:「留得好相貌,不怕沒妞泡。」當然這個是他的觀點,所謂的相貌,從來就不是安身立命之本。後來我和陳二得出結論:都說女為悅己者容,這句話就是說,女性可以用自己的容貌吸引別人的注意,這個和貓叫春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果沒有好相貌,只好用才氣來博得別人的好感;又或者二者皆無,那隻好用鈔票砸,也能砸出愛情來。女性換了男性也一樣。陳二在後面很臭屁地加上了一句:「我們就是用才氣吸引別人的那種。」

我就在旁邊冷笑,說:「我們吸引過誰來著?你只吸引過我,不要以為吳菲跟我是因為我會寫東西,她跟我是因為我會打球。」

陳二就顯出很理虧的樣子。說我會寫東西,我不怎麼願意承認,因為我寫的東西難登大雅之堂。黃三很喜歡在宿舍唱歌,而且歌詞通通被篡改過,通常都是我改的,比如我曾經改過一首《我想和你搞》: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女人的時候我卻沒有套

我想和你搞呀我想和你搞

可是有了套的時候我卻沒女人

換了黃三,絕對無法改得這麼朗朗上口。他有一段時間總是在宿舍唱BAD的歌,翻來覆去只有一句:「愛我的誰,ILOVEYOU!」我還以為真的有這麼賤的歌,於是自己親自去聽,才知道原句是:「IWANNASAY,ILOVEYOU!」而黃三一直故意把它唱錯,用來給自己做廣告,以此勾起一些女人的幻想。

這說明他相當博愛。只要是女人,又或者只要愛他,他就會愛她。這種想法相當市儈:決不肯輕易先付出,而是不停地想得到。

我在受傷的日子裡想:照這樣下去,吳菲遲早要變成母夜叉,做事就會像《水滸傳》里的那個孫二娘,那我就會變成菜園子張青。我對佔山為王,劫富濟貧的故事情有獨鍾,但是對活在女人的控制下沒有什麼興趣,更沒有興趣變成妻管嚴。為了避免這個下場,我想過要趁著吳菲的統治還不牢固,提前造反。不管做什麼,我都希望可以自己單獨干,或者是指揮別人怎麼干,而不是跟在別人屁股後面做事。如果自己沒有獨立感,就沒有意思。

黃三說:「男子漢大丈夫,說分手就分手,沒有什麼好猶豫的,管別人怎麼想。」

當然,這樣的想法卻是比較洒脫,不過不是很負責任。黃三針對這個問題還有解釋:所有的分手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既然都不負責任,那為什麼要假裝負責呢?

我承認,我也覺得他說得很對。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和黃三比起來,我比較虛偽。不過這種虛偽是與生俱來的,我確實不能在分手以後對別人不聞不問,而且還希望她過得好一些。或者是下意識地努力,讓自己過得比她好一些。

毛主席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這句話說得很對,但是拉攏人心一定要請客吃飯。在我和吳菲南北對話的過程中,支持她的票數佔了大多數,請客吃飯功不可沒。黃三在吳菲請他吃過飯之後開始做我的思想工作,在這之前他叫囂著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看我在猶豫還說:「好馬不吃回頭草。你都打算分手了還這麼猶豫不決算什麼男人!」我估計當時他一定很希望丘八分手,那樣的話宿舍就剩他一個還是有婦之夫,物以稀為貴,這樣優越感就更加明顯。

但是後來勸我說:「丘八啊,兩人在一起不容易啊。」陳二很氣憤地頂了一句:「你不是說『天涯何處無芳草』嗎?」

黃三說:「對啊,天涯何處無芳草,可現在還得這裡找。天涯遠著呢!」

「那『好馬不吃回頭草』呢,怎麼解釋?」

「這個——好馬不吃回頭草,明天肯定吃不飽。」黃三那天顯得特別才思敏捷。

我坦白,這些是我褻瀆吳菲的想法。吳菲是一個很單純的女生,有什麼是什麼,而我卻居心叵測。而且,在一場失敗的戀愛中,無論出於什麼理由,男人說分手就是不對。只要有開始,而沒結果,或者不是由女生提出分手,男人就要在道義上和輿論上承受不道義的譴責——所有的輿論監督都站在弱小的一方,沒有什麼道理可講。

既然沒有道理可講,那就什麼都不說。結果我和吳菲沒有分手,我們只是達成一個協議:在大學畢業之前,不談將來的事情。如果不談將來的事情,就好了。

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夏天的晚上,我,也就是丘八,和一個叫做寒楓的男生站在一座大橋上俯視腳下深不可測的河水,思考著一些深不可測的問題。有些事情我已經想明白了,但是有些事情永遠都無法明白。我們知道生活是一個無趣的過程,但是我們想不通為什麼會如此無趣。而後面一個問題比前面一個問題重要了很多。

那天我們還去紅燈區找樂子,當時的星光難以捕捉,只有一枚彎彎的月亮釘在天上,周圍環繞著黃黃的光暈。就像是髮廊里透過窗帘的光線,曖昧得無法言說。周圍嘈雜一片,但是我們的心跳清晰可聞,慌亂的搏動蓋過了一切聲響。

我穿著寬寬大大的T恤,頭上戴著和周杰倫一樣的鴨舌帽,和寒楓走進一間髮廊半掩的玻璃門,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

那時候的惶恐不安讓人可笑,全然沒有我現在的奸詐和老練。時間真是一個好東西,陳二說,「時間像借錢給黃三一樣一去不回頭」。也許時間和黃三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有些共同之處——我們有時形容黃三叫做「畜生」,而有時也說「時間真是個畜生」,既然都是畜生,那就是有地方相似了。

這樣的邏輯很簡單,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在我的感覺裡面,他很少為自己的得失而煩惱,或者說,身邊的人難過悲傷都不能影響他的心情,殘忍得就像個植物人,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面無表情;而時間就是這麼剛好也是這樣的態度,我不知道有誰看過時間悲哀的表情。

這個讓我和陳二無限悲哀。

老實說,我不敢經常上我們宿舍樓後面的昌平山,我怕上去的次數多了,引起我的「匪性」——萬一對山的感情深了,就會把自己當作山大王。我在前不久跟陳二上去一趟回來以後還是忍不住設想,自己當上山大王以後的情景:

如果我晚上巡夜的時候看見有人在干孔子他老人家的爹娘乾的勾當,我就跳將出去,大喝一聲:「呔!此地為我占,此山我是王。要在這裡搞,留下點盤纏!」

這樣雖然煞風景,但是卻有利於山上的植物生長,上來的人太多人可能會壓死一些植物。我以為兵痞和山賊一樣有神出鬼沒的本事,誰都不想自己在和別人搞到一半的時候被人嚇一跳還要被收錢,據說經常這樣會導致腎虧。我們學生比不得那些大款,也不能比那些貪官,能把偉哥和各種的動物鞭當飯吃,經不得嚇。

嚇得多了,他們心中也會留下陰影——料想沒人喜歡行男女之事的時候身邊還有人觀摩,而且這雙眼比針孔攝像機毒得多。這樣一來,到這邊胡搞的人就會銳減。

而且我還想過招募一群小兵痞,組成一個治安軍。到了晚上大家就隱蔽在山的各個角落,等別人做到一半的時候就跳出來收錢,只要收費合理,大家都會給。這收買路錢的事古來有之,現在的風景區入口都管收門票,所以不值得奇怪。

我沒有這麼做是因為怕有人分贓,一個人拿錢和大家一起賺錢比起來,前面一種更有成就感。我當山大王,為的就是統治山頭的成就感。如果這個成就有別人一起分享,就沒有多大意思。但是我希望我的想法有人欣賞,因為沒有掌聲的話,再精彩的演出也索然無味。

再後來我還想過,把山上各個隱蔽的角落弄得更加隱蔽,方便來山上嬉戲的男女。然後我在入口處開個小店,出租蒙古包,兼營避孕套、偉哥、紅牛、煙酒等物品,凡是租蒙古包的同學還贈送心心相印紙巾一包。這是我向學校附近的老闆們學的,有一天我去買「金·凱瑞」的電影全集,老闆告訴我,一共有三張盤,收了我三十塊,回到家一看,裡面果然有三張盤,只是有一張是馮小剛的電影——就好像鄉下賣豬肉的,都喜歡在瘦肉裡面搭一些肥肉,不然的話肥肉就難以銷售。

在山上,東西可以賣得貴一些,也會有很高的利潤,很多風景區就是這麼乾的。當然,我在入口處還要掛上個大牌子,上面寫上:「禁止自帶XX套和食物酒水,違者沒收衣物。」不怕他們不遵守,我只要趁他們做一些事情正起勁的時候把他們的衣服偷走,管他們吃不了兜著走。那些字叫陳二寫,他的毛筆字寫得比我好一些。

星座書上說,丘八有經濟頭腦,從這裡可見一斑。我本來只是想佔山為王,做個土皇帝就算了,誰知道竟然把一座山頭弄成了古代的「怡紅院」——唯一的不同是,古代男人逛怡紅院什麼都不帶,只帶錢包就可以;而在我的山頭,還得自己帶女人。

關於昌平山的經營問題,我連這山的廣告都想好了,就模仿校門對面那家酒吧的。那家酒吧在門口寫著:「有酒有菜,紅顏自己帶。」讓我對裡面的風光神往不已。為了顯示區別,我把自己的廣告寫成:「有葯有套,女人自己泡。」這樣就不會有侵權的嫌疑。就好比把耐克鞋的勾反過來做商標,既能欺瞞一些外行,又可以讓耐克公司無話可說。

造假是丘八特有的本事,他的模仿能力很強,只要見過的詩句就能把它改得七葷八素,還有歌詞。可惜的是他不擅長背書,所以大學里考試成績一塌糊塗,這個多多少少成為他的遺憾。不過我懷疑他考試成績差和他不擅長背書並沒有很必然的聯繫,可能只是因為他自己不想努力去讀書的緣故,如果辛苦背書的結果只是為了一次考試,考完試以後就全部忘記的話,那背書確實沒有多大的意思。

不過據我所知,中文系所有考試最後的目的都是為了忘記,所以以丘八的個性不想做這樣沒有意義的事情也在所難免。

陳二聽完我的設想以後就說,「萬一有人不肯交錢怎麼辦?」

我說,把他們的名字記下來,送到校長信箱去。大學生什麼都不怕,就怕被處分,如果花錢能夠把學校的處罰單買下來,一定很樂意干。不過陳二還說,如果那些人給我們報一個假名字的話怎麼辦?

我想了很久,發現我自己也想不到要怎麼解決:因為這樣的事情我也做過。我曾經去一所學校找同學,那邊的門衛態度很壞,而且非逼著我要登記。我就在記錄冊上「來訪者」一欄寫上劉德華,「被訪者」一欄填上關之琳,「關係」一欄還讓我咬了半天筆杆子,最後我鄭重其事地寫上:男女。如果別人報假名,就要讓他們用上測謊儀,但是我們新開張的店,又是無本買賣,根本沒錢買這些配置。

後來我安慰陳二說,你放心,這年頭像我一樣奸詐的人不會很多。但這句話現在被我推翻了,人奸詐的本性就好像是生殖器,是上帝配套供給的。後來我每次有一點成績就會著別人的道——說明我對人性估計得太好,而且自視過高。一旦自己太把自己當一回事,別人就會給你教訓,都不把你當一回事,這是后話。

那家掛著「有酒有菜,紅顏自己帶」廣告的酒吧我至今沒有進去過,想多了不免遺憾,但是我去過別的酒吧,所以這又稍稍彌補了我的遺憾。人都有這個心理,如果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那把自己想要的東西打個折扣也可以湊合著用。比如女人,追不上自己的夢中情人,換個人也可以接受,如果長得跟夢中情人相像,那就更妙了。

我去別的酒吧的時候,身邊也如願以償有一個女人,她就是吳菲。不過吳菲不是我湊合著用的女人,她是我的初戀。

那個酒吧舉辦一個校園歌手賽的活動,吳菲說她想參加,但是又覺得酒吧不是一個好地方,所以想讓我陪同。既然她要去,我就很自覺地當了護花使者。另外一個原因是,我的歌聲雖然充滿了絕望,但是吳菲的歌聲卻截然相反。

在酒吧唱歌出來以後,她開心得像個天使。我一時衝動對她說,「我要幫你實現所有的夢想。」

但是現在想起這樣的豪言壯語就感到害怕,這個世界充滿了禁忌——我很懷疑這樣的承諾到底有幾分可以實現。

不過我們都很需要它,就好像當年許構說的那句「我要讓大家都受到同等對待」一樣充滿了蠱惑,也充滿了希望。但是這樣的說法通常是一廂情願,丘八到現在終於知道自己並沒有受到同等對待,而吳菲也沒有得到丘八的幫助實現所有的夢想。

這些都是現實裡面發生的事情,如果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設計,我希望能滿足一切人的願望——帝王將相、才子佳人、販夫走卒都能各得其所,都能按照自己的理想生活,這樣最好。我希望可以給吳菲她想要的生活,也希望吳菲能滿足我的需要。

可惜的是,我不是上帝,不能安排別人的生活,連自己的生活都掌握不了。

前不久某個深夜,陳二到我租的房子里來喝酒,並且留宿。我們坐在陽台上一邊喝酒,一邊看著空曠的天空,除了空曠,我對那個晚上的天空沒有任何印象,我忘記了那天有沒有星星,也忘記了有沒有月亮。在大學生活了三年,開始變得冷漠而沒有血性,生活的平淡讓一切變得無關痛癢。

這時候我已經單身了,而陳二的春天遲遲沒有來。

我說,「我們現在一無所有了,我們是窮光蛋。」然後我對這空曠的天空冷笑,冷笑這個詞語是陳二形容的,不過這麼形容我的笑聲的不止他一個。據說我的笑聲像是夜梟的哭,聽了讓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心中有鬼的人更加不敢和我接觸,因為這樣的笑聲總像是洞悉了他所作的勾當。水水在告訴我說她有對象了以後,我什麼話都沒有說,就笑了幾聲。她說,她覺得這個笑聲很刺耳。

陳二說:「為什麼我們這麼善良的人卻沒有女朋友,但是有些畜生就有呢?」

我說:「你這個問題已經問過我好多遍了。」

陳二說:「可是你總是叫我等,現在大學都快過去了,我的春天卻還沒有來。」

我說:「你想要有幾個人跟你?」

「廢話!當然一個就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你沒有聽過嗎?」

「我說陳二,假如我們向二十個人表白,只要有四分之一的人答應,那我們就有5個人可以選擇,你說我們有什麼好急的呢?」

「問題是,我向二十個人表白,沒有一個人願意跟我。」

「那是她們沒眼光,要知道,能配得上你的女生不多。」我安慰他說。

其實我知道,很多時候女生並不是看不上他,而是不喜歡這麼含蓄的表達方式。許多女生說:「找男朋友千萬不要找文學青年,既難伺候,又窮酸。」當然,這是實話。這句話讓我和陳二都很傷心,還好我們知道,上至孔子,他有老婆,也有子嗣;下至丘八,也曾有過對象,雖然現在也沒有了,但是總會出現的。(我這樣說是因為大家都把他當作文學青年看,雖然丘八一再強調自己不是文學青年,但是包括我在內的所有人都覺得,這是丘八為了有更多女生喜歡他而說的話,不值得信任。作者注)

陳二說,「但願如此。」

我也說,但願如此。

反正夢想是最廉價的,不需要本錢。

黃三趁勸說我不要和吳菲分手的機會,又想在我這邊借錢。我拒絕了,雖然說一個人在感情受挫的時候心理比較脆弱,但是我還沒有放棄生活的打算,而借錢給黃三就跟自殺差不多。這時候我心中豁然,徹底看穿了黃三向別人借錢的伎倆。

黃三向別人借錢,很會選擇時機,要麼是你開心的時候,這時候你的心理防範不那麼厲害;要不就是你很難過的時候,他先安慰一下你,博得你的好感,然後借錢也比較容易。總之,這些事情做得相當隱蔽。我覺得他特別適合地下黨的接頭工作,如果排除他叛變的可能性的話。他先走到別人宿舍敲門,然後問:「XXX在嗎?出來一下,跟你商量點事兒。」出去以後又神秘兮兮地把你帶到一個僻靜處,讓你以為事情重大無比,不能不慎重行事——如果你不認識他的話,就會另作他想,定然覺得是碰到了打劫的。

再接下去他就會對你說:「兄弟,能不能借點錢給我?最近手頭很緊,只要五十就好了,沒有五十的話,三十也行。」

這時候通常被借的會把自己的錢包拿出來,看看自己身上有多少。這時候黃三的脖子開始伸長,屏住呼吸,生怕喘口大氣就把錢喘飛掉;而且還目不轉睛地盯著你的錢包,那是擔心你給得少了,明明有五十,卻只給三十,或者擔心你忽然把錢包收起來。但是臉上卻露出一副不是很在意的神情,刻意要把眼光往別的地方轉。

當你把錢放在他手裡時,就能聽見他喉嚨口咕嚕一聲響,彷彿是把提在嗓子眼的心放回到原處。接著臉上堆起一副大獲全勝后的諂笑,拍著你的肩膀說:「好兄弟!三天,不出三天,准還。」然後就把你丟在角落,自己興高采烈地去了。

如果錢借得少,三天准還;但是下次他還會再向你借。因為有了第一次的鋪墊,他會向你借更多,而且輕車熟路,得心應手,但是不一定會還。

再後來,每個男生宿舍只要聽見了敲門聲,就懷疑是黃三來借錢;如果又不幸聽見了他說「有事商量」,那大家就心照不宣地把自己的錢包藏好。恨不得只穿一條內褲跟他到隱蔽處,省得要找借口推託。

我和大部分人一樣,對發誓的事情常常信以為真,其實,很多時候發誓賭咒不過是取信於人的一種手段。黃三就是這樣,信誓旦旦的話常說,除了他自己大家都當真。後來我們才知道他賭咒發誓還不如別人放個屁——別人放屁響過之後還能聞到一陣臭味,但是他說過的話就無聲無息地消失了,好像是武俠小說里的奇門毒藥,總是無色無臭,讓人防不勝防。

陳二說,「黃三給我們問好——沒安好心。」我很理解這句話,從姓氏上來說,黃三是黃鼠狼的本家,做這樣的事情順理成章,就好像是本能一般,不需要拜師就能運用自如。

不過,我聽說同宿舍的小王說,他每次向他借錢都能準時還,而且,一分不少。這在我看來真是難得——小王是我們宿舍的特困生,家庭條件不太好,所以每次困難補助都有他的份——如果黃三連他的錢都敢不還,那真不是人了。也許,就是這件事讓我們看到了他還錢的希望。其實,正經地說,我們也是特困生,因為特困生還有一種解釋就是:「在上課的時候特別容易犯困的學生」,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都很合格。

我跟陳二都覺得,黃三在流氓之餘,還留著那麼一點點善良,就好像古代的俠客,只對比較富裕的家庭下手。所以,我們一直都沒有交惡,這多少也是一個奇迹。

黃三經常感到遺憾,因為唱葷歌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什麼《尼姑思凡》、什麼《十八摸》,通通都是過去的事情。他說,「你太棒了,如果現在還讓發行葷歌的話,我一定和你合作,你專門寫詞,我做歌手,咱合作賺大錢,就像周杰倫和方文山,我們做一對好拍檔。」

我的想法是,如果現在還讓唱葷歌,我就專門寫詞,然後給一個人品好點的藝人唱,而不是選擇黃三。像黃三這種人,跟他握手以後還得馬上算算自己的手指頭有沒有少掉一個兩個,跟他合作鐵定吃虧。如果早就知道會吃虧的事情還去做,那就是傻B,我寧肯作窮光蛋,也不願意做傻B。

他跟我說這些話的時候我躺在他的床上。他的被子上有濃郁的汗酸味,還有腳臭味,不過讓我難受的是,我把被子掉了個頭,還是一樣的味道。我懷疑黃三是不是海豚轉世,連嗅覺都沒有了,干剩個鼻子毫無用處。我的被子也有這樣的味道,不一樣的是,我的被子一邊是汗酸味,一邊是腳臭味,所以很容易分清頭尾。而且我被子上的味道也淡一些。這些都是男生特有的味道,有些女生說這是男人味,我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有人說我有男人味,我當然不願意拒絕,雖然在黃三眼裡我還不夠格做男人。

聽說女人大都喜歡男生有這樣的味道,吳菲就說,「你臭得剛剛好」。跟女生交往要注意一些貶義詞的活用,比如吳菲喜歡用「混蛋」來稱呼我,如果我心情不壞到極致,這樣的稱呼我就喜歡聽;還有,她們說討厭的時候往往就是喜歡;她們說不要的時候大部分都是要表達「我要」的意思。這個是黃三補充的,黃三舉例說,我和我女人在做愛前,我勾引她的時候,她都是說「不要,不要!」可是一會之後,就變得熱烈主動。如果不是我特別猛,還真招架不住。他的一些描述總是讓我們目瞪口呆。

吳菲說我臭得剛剛好的意思,我懂。她要表達的是,她喜歡我的味道。但是從這句話也可以推出一個更加進步的答案:黃三的男人味過了頭,所以變得有點像種豬。在一次卧談會上他說:「只要有機會,我們千萬不要錯過和女人干那種事的機會。俗話說『人不風流枉少年』,該享受的時候還是要好好享受一番。」這句話不像是人說的,根本就是種豬的表達,只有種豬才會對任何異性都可以拔鳥相向,除了畜生,絕對沒有這樣的境界。

陳二改了一句電影台詞來形容他對男女之事的態度:「寧肯日錯三千,也不放過一個」。讓我拍案叫絕,隨著我和他的友情日益加深,他也開始學會了亂改典故詩詞,大有青出於藍的態勢。

正如黃三所言,凡是女生,多多少少都會有母性,黃三還利用女生的母性做了不少壞事。有些人包藏禍心,就是喜歡利用別人的弱點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現在每個大城市裡面都遍地乞丐,看起來一個比一個慘,只是不知道有幾個是真的。

我在讀大學之前,是一個充滿了愛心的好少年,上街碰到了乞丐總是要掏出一個硬幣投入乞丐的碗裡面。所以剛進大學的時候,每一次出門口袋裡面總是要掖著一堆沉甸甸的硬幣,路上看見乞丐就要給一個,後來就不這麼幹了。

我在校門口的公車站發了三回硬幣,一個老是在這邊活動的乞丐一看見我就兩眼放光,我還沒有出校門就要迎上來,生怕錯過了機會。可能是兩個車站的乞丐有互相交流,本來在學生街那個車站的乞丐也遊盪到這邊,還帶著一個小孩,一人拿著一個搪瓷碗,嚇得我落荒而逃。

後來我宿舍那個本市的同學告訴我,這些乞丐大部分都是假的,家裡有錢的比比皆是。我想這是利用人們的同情心獲利的標準案例了。據說這些人大部分都拒絕進收容所,即使進去了,也要偷偷跑出來,這些事我沒有親見,不知真假。

當然我還碰到過更讓我傷心的事情。

有一天,我和吳菲去逛街,看見一個年輕人左手纏著紗布掛在脖子上,似乎剛剛上的葯,紗布上還有殷紅的血跡滲出來。他坐在地上,一臉的憂傷,卻也一臉漠然,似乎身邊的事情和他都沒有關係。在他的面前放著一個牌子,上面寫道:

我是從四川來的民工,本來在一家機械廠上班,因為機器故障,手被弄傷。可是老闆不肯負責任,把我從廠里趕出來。幸好老鄉幫忙,去醫院上了葯。現在失業了,手又受傷。連吃飯都成問題,各位路過的大叔大嬸行行好,給點錢吃飯,療傷。好人定有好報,願好人一生平安!

吳菲看了母性泛濫,對我說:「這個人真可憐,我們給點錢吧?」

我說:「好啊。」

然後吳菲掏出錢包,拿出10塊錢放在他面前的地上。第二天我們再去逛的時候,卻發現那個人受傷的紗布纏在右手上。我想可能是他覺得老是掛著左手,太辛苦了。於是換右手,讓左手活動一下。

吳菲覺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火冒三丈地衝到他面前罵:「你這個畜生,年紀輕輕地出來騙錢!你羞不羞啊?自己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臉到哪去了?」

「你說什麼!你想怎麼樣?」那個青年站起來說。我看他有動手的氣勢,趕快把吳菲拉走。吳菲一邊罵罵咧咧的,一邊嚷著說要報警。

我說:「算了吧,等警察來了他早就跑了。」

吳菲更加生氣:「我們的錢就這麼好賺嗎?我們花的是父母的錢,被人騙了就騙了,我咽不下這口氣!」

我說:「好啦,吃一塹長一智,以後不給不就可以了?」

吳菲在街上指著我的鼻子罵:「都是你們這些自以為成熟的人,對這些騙子不聞不問,所以他才會這麼猖獗,我偏要報警,你想怎麼樣?」

周圍的人看著吳菲向我發飆。我站著沒有說話,心中卻老大不高興——又不是我騙她的,到最後責任怎麼就到我身上來了呢?忘記了在什麼地方看過這樣的話:千萬不要和女人講道理,因為在她們眼裡根本沒有道理。這句話從吳菲身上看來很對。根據黃三的理論,吳菲還屬於女生的範疇,而不是女人,所以這個理論又不是很對,至於怎麼樣才對,我也不知道。

從自己的角度來說,我希望自己有像吳菲一樣的正義感,不平則鳴,這樣做人比較清白,可以無愧於心;但是從生活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生活態度,處事原則很討人厭。我們的生活中需要圓滑,需要糊塗,需要世故。

我們在「人要學會世故,還是要保持天真」的問題上頗有分歧,一直爭論不休。

就在我們上當受騙的那段時間,我和吳菲幾乎是形影不離,除了晚上睡覺的時間。這正合了吳菲的主張:丈夫丈夫,一丈之內方能為夫,如果距離有兩丈,那就是二丈夫。依此類推,距離越遠就越沒有安全感。

換了我,如果面臨「一種相思,兩處閑愁」的局面,也覺得不是很好。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距離給人帶來的往往不是美感,而是錯覺;但如果整天形影不離,就讓人失去自由感。而丘八最自由的時候就是在晚上11點以後,那時候吳菲通常都在自己的宿舍待著,如果不打電話來遙控他的生活的話,丘八的感覺會更好。

陳二和丘八經常結伴去洗澡,進了浴室里就開始胡說八道。宿舍樓的浴室不是建在宿舍裡面,而是在每一層的中間,有一個公共浴室,像游泳池裡面沖澡的地方。我們兩個進去以後不久,黃三也可能屁顛屁顛地出現在我們身邊,一邊喊著我也要洗,就動手把衣服脫光。

陳二說:「夠了夠了,我們已經兩個人了,你再擠進來就三光政策了。」

「我就是喜歡三光政策,你光、我光、他光,多好!如果再多三個女生一起洗就更好了!」然後就先唱起歌來:

強姦你?沒有你?老二再大也沒意義?

眼前的?全都是你的裸體?

強姦你?心太急?狂奔擁擠在人群里?

多希望?下一秒就扒光你?

然後他就大叫一聲,「BABY,IAMCOMING!我已經先把自己脫光啦!」

說著他就衝進來,黃三一進來直撲水龍頭下,冷水從頭澆到腳,剛碰水的時候嘴裡先倒抽一口冷氣,然後再把氣吐出來。把身體弄濕以後,他就說,「我濕了,我濕了,你們快進來!」然後開始發出難聽的呻吟,他一邊在自己身上抹沐浴露,搓得津津有味。如果我們對他的呻吟沒有反應,就一邊搓一邊唱歌,通常是我改編的葷歌。而我和陳二有時候也唱,不過我們唱的是任賢齊的《對面的女孩看過來》。在大眾場合我們不敢唱這麼露骨的勾引女生的歌,只好在浴室表現,含蓄派實在沒有多大前途。

我和陳二一起爬宿舍樓後面的昌平山的次數很少,因為我覺得這樣的地方和女生去爬會比較有氣氛一些。第一次我們一起去爬是為了考證黃三說的「關於昌平山是女生失身的好地方」這個結論是否正確,不久以後又上去緬懷了一番;第三次是我們重訪齊修樓未果,為了憑弔過去,重上昌平山。

三次爬山收穫都不小。這座在學校後面的山,不算高,在半山腰上有一個亭子,周圍綠樹成蔭,還有蟲鳴鳥叫,夏天的時候涼風習習,樹上還有一對灰褐色的蟬在玩鋸木。尾巴對著尾巴你拱我我拱你,不亦樂乎。不需要我說大家都知道它們在幹什麼。

我輕聲告訴陳二去看這樣的景象,陳二嘖嘖稱奇。他說,「我還是第一次見過這樣的場面呢!」說明陳二真的很單純,我小時候常常看動物亂搞,家裡養的雞鴨豬狗牛羊,還有空中飛的蜻蜓,樹上的鳴蟬螳螂,我全都見過。因為小時候不懂事,所以看見這樣的場面就想著把它們分開。

那些狗一樣的畜生喜歡在大路上公然亂搞,說明它們很不要臉。為了教育它們,我組織村裡的一群小夥伴,沿途破壞。那些做壞事的狗剛剛進入角色,下面一隻把頭低下,屁股撅得老高老高;而上面一隻則弓著身子,一拱一拱的不亦樂乎。我們就偷偷地摸上去,照著公狗的屁股就是一棍子。那公狗發出一聲慘叫,狼狽逃竄。肚子上還掛著一截紅紅的像是腸子一樣的東西,有些液體一滴一滴地掉下來。而母狗也慘叫一聲,逃得飛快。

除了狗之外的家禽家畜,我們很少有機會破壞它們行房,因為那是為了繁殖用的,通常有大人在旁邊監督公的對母的使壞,合理又合法。如果我們破壞,那就要挨鞭子。我雖然看不慣這樣的事情在我的眼皮底下發生,但是和自己挨打比起來,這些就無關緊要了。

後來那些狗看到我就相當害怕,不讓我靠近它們的三丈之內。這樣的事是我小時候經常乾的,但是現在不幹了,因為動物發情天經地義,而且它們不知廉恥。既然這樣,就隨它去好了。

讓我感覺驚詫的是,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回到村子裡面,那些狗還是很害怕見到我,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了狂犬病魔一般,狼狽逃竄。如果我根據這件事情得出狗也有記憶這個結論的話,不知道多少人願意相信。當然,還有一種解釋:因為丘八長得非常之兇狠,令大狗小狗望而生畏。不過這個很難令人信服,因為狗的眼睛很壞,據說還是色盲,只有鼻子還能用。也許有人還會覺得丘八身上的味道令狗逃跑,也可以,但是我不承認——吳菲說,「丘八,你臭得剛剛好。」就是說丘八很有男人味,那麼,公狗被嚇跑的理由就成立了,不過母狗逃跑就很沒有根據。

那天陳二也開始搞破壞,大概是覺得自己一直都形單影隻,看不得出雙入對的場景。可是對於同學出雙入對的事卻無可奈何,今天抓住了蟬亂搞的把柄,就借題發揮:「你個畜生!居然光天化日也亂搞!」然後撿起土坷垃往樹上砸。他投籃不準,扔石頭也不過關,扔好幾次才把它們嚇跑。幹完了這事,陳二臉上露出大功告成以後的奸笑。

陳二在亭子裡面說,「唉!沒想到這裡的風景這麼好。如果能帶XX來這裡約會,那該多好啊!」

我早就習慣了他這樣感慨,所以沒有理他。

而另外一次我和他上來的時候,沒有再看到蟬亂搞,可能是那兩隻蟬把陳二的惡劣行徑告知整個山頭,因此看到他上山就集體放棄行房。但是那天所見更讓我和陳二吃驚——因為今天做這事的已經換了身份,變成了兩個大活人。

故事發生的地點在陳二感慨風景怡人的亭子裡面。陳二這次上山的目的相當明確,就是想去那邊想象一下和XX在上面戀愛的感覺,然後寫出一首詩來。我們上山的時候各懷心事,沒有說話,正要靠近那亭子的時候,陳二忽然看見亭子裡面坐著一對男女,摟成一團。

男地坐在凳子上,女的坐在男人的大腿上。那女的坐著也不安分,一上一下的弄得頭髮飛揚,看上去像是在抽風。當看到我和陳二以後,女的馬上就不抽了。我們走近的時候,看見那女生臉上紅撲撲的,和逃課以後的黃三女人坐在床上時的表情很像。然後我們繼續向上走,我看見那個女人穿著裙子,兩腳張開坐在男生的大腿上,登時醒悟過來他們在幹什麼勾當,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陳二嘀咕說,「他們在幹什麼呢?」

我賊笑說:「你不是上來禁止蟬做壞事的嗎?他們也是蟬呢。」

陳二大惑不解地摸了摸後腦勺,接著恍然大悟地說:「莫非……」說著兩隻眼睛睜得圓溜溜的,彷彿發現了新大陸。

我未置可否,只是奸笑不已。陳二大搖其頭說:「世風日下,世風日下啊!」他的樣子讓我想起茅盾先生寫的《子夜》裡面的那個吳老太爺,那個吳老太爺在初到上海的時候看見一個女人穿著開衩的旗袍,露出修長潔白的大腿的時候,大受刺激,就好像自己清白的眼睛遭到玷污一般,連連稱「萬惡淫為首!」不止。陳二這時候的表情跟老太爺很像。

看那兩個人不敢再動,我心中湧起一種莫名的快感,彷彿找回了小時候棒打狗鴛鴦的感覺。我對陳二說,「我們就坐在可以看見他們的台階上,看他們怎麼分開。」

陳二說,正有此意。

於是我們一起奸笑,然後坐下來,雖然聽不見他們的聲音,也看不見他們的表情,但是可以看見他們的一舉一動。我們坐在那邊足足有一個小時,在這段時間裡面,他們回頭看我們不下50次,只恨不能站起來趕我們走。

到了快吃午飯的時候,我們大獲全勝地離開,不亦快哉。

我估計這輩子他們再做野合的事情都會留下陰影,而今天的事將在他們心裡留下深深的印跡——他們會記得兩個人的惡作劇讓他們肉體互通了一個小時。我在下山的時候跟陳二說我小時候的惡作劇,他說,「你後來不打攪狗的好事是對的。你看現在,我們的大學生跟狗有什麼區別呢?連人都這樣了,更不能要求畜生,我應該向前不久打擾的那對做愛的蟬表示由衷的歉意!如果可以我願意請他們去街上吃烤羊肉,喝酒。」

我說,「那我代表它們接受你的歉意吧?」

陳二被我纏得厲害,就掏錢請我喝了一頓酒。

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把昌平山整成地獄的樣子,或者說是鬼山。其實這麼做並不需要多大的工程,我只要把一部分的道路挖成坑,然後填細沙,讓人在上面跑不快;然後讓道路變得曲折一些,還是為了讓別人跑不快;而且不能有亮的燈,只要有一些熒熒的光就好了,讓人在裡面要摸索著前進,不能跑。然後在樹上掛一些穿衣服的假人,打扮成黑白無常或者是牛頭馬面的樣子,慘白的臉,猩紅的舌頭一直垂到肚臍上,在熒熒的光下這些就變得特別嚇人;然後還要設一些類似油鍋、還有人肉鋪子之類的擺設,聘幾個人扮鬼在路邊擺攤,要不然就睡在油鍋里,只伸出一個脖子慘叫,越逼真越好;另外還要弄一些能拌人腿的繩子,或者乾脆聘請演員,讓一部分負責裝鬼叫,另一部分人就出來拉別人的後腿,扮演成缺胳膊斷腿的樣子出來招搖過市,或者在有人經過的時候忽然從黑暗裡跳出來。最重要的是還需要一些恐怖的music,如果沒有了那些音樂就遜色了不少。

這樣經營我的山頭有一個好處,就是會吸引很多關係曖昧的男女前來約會。如果有些人羞於表白,約喜歡的對象去鬼屋是個好選擇。我這麼說是有事實根據的。

在市區某座大廈的五樓,曾經開過一個店,名為鬼屋。那裡面設計就和我的山頭一樣陰森恐怖,也許還要更差一些,但那裡是戀愛男女最好的磨合劑,女生到裡面大可裝做害怕,然後抱緊男生,滿足男生的虛榮心;而男生也可以趁機顯示自己男子漢的氣魄,抱得美人歸。

我和吳菲一起去玩過,吳菲對於新奇的事物從來不肯放過,聽說鬼屋開張便非要我陪她去玩一回。因為我從來不相信有鬼的事,所以對鬼屋沒什麼興趣,而且對人嚇人的事情不是很喜歡。本來我以為,這樣的事白痴才肯干。誰知道那邊的生意居然火爆,說明我的經濟頭腦也不是特別好,沒有作中國的比爾·蓋茨的天賦,只能做個小老闆,自娛自樂。

去鬼屋找人嚇自己的事就是自己花錢找罪受,從我的角度來說難以接受,聽說這年頭還有人花錢找人揍自己的,這就更加匪夷所思。但是不能不說,這些都是很不錯的體驗。當然,我比較喜歡被人雇傭了去嚇人,或者是去打人,卻不願意被人嚇,更不願意挨打。

那次我和吳菲買票進了鬼屋,我打算進去如果自己害怕的話就閉上眼睛,讓吳菲拉著我走,走到哪算哪。因為我以為,做一件事一定要有把握,才能動手,吳菲這麼大膽要來鬼屋,一定是膽大如斗。不能像宋定伯一樣跟惡鬼鬥智斗勇,也能做到面不改色,若無其事。誰知道一進門她就想退出來,經過我的鼓勵,她鼓足勇氣向前多走兩步,可是馬上就站在那邊一動不動,不僅不敢往前走,連往回走的勇氣都沒有了。

我本來想把她送回去,誰知道後面的門卻關上了。讓我頓生「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進來」的感慨。無奈之下,只好拽著她要往前走,她卻開始哭出聲來,乾脆抱著我的脖子,整個人掛在我身上,像一隻小袋鼠把頭塞進我的衣服里。無奈之下只好拖著她往前走,看著路邊的牛頭馬面人肉鋪子心裡直發毛。吳菲一邊哭還一邊大叫:「不要抓我的腳啊!不要抓我的腳啊!」帶著哭腔的聲音凄厲無比,更添恐怖氣氛,怎麼看都像吳菲和鬼屋的老闆合作起來整我。

走到半路還有個人肉鋪子的鬼老闆拿著一把雪亮的菜刀來追我,張牙舞爪地撲過來,吳菲剛好從我的衣服裡面出來換氣,趴在我肩膀上喘,誰知又剛好看見後面殺上來的鬼屠戶,馬上收緊手臂,把我勒得喘不過氣來。並且在我耳邊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慘叫,我也忍不住跟著發出一聲慘叫——我的右耳頓時失去聽覺,整個腦子都在嗡嗡亂叫。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拉到門外。跟她說,「好了,到了,可以睜開眼睛了。」

她說:「我不信,哪有這麼快啊?不要騙我。」

「大小姐,我累死了,哪有心情騙你啊。」她這才把眼睛睜開一線,發現真出來了才把手從我的脖子上放開。我搖了搖頭,坐在旁邊的凳子上喘氣。吳菲臉蛋紅撲撲的,好像喝了酒一樣酡紅。雖然臉上的淚痕猶在,卻又興奮起來了,帶著笑口口聲聲說刺激,過癮。我也覺得把她從這樣的地方帶出來有救世主的快感,這樣的快感還帶著一點被虐待后的痛。

到了現在終於知道這就叫做吳菲M,推己及人,或許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傾向。如果我把昌平山做成鬼山的話,說不定也大有市場。也許有些膽子大的男女還可以在上面體驗一下在地府里狂歡的全新感受,這樣的感受一定叫人一生都難以忘懷。

對於我們的人生來說,值得一生惦記的事情太少,值得一生惦記的人也太少。那麼,有這樣的記憶又何嘗不可呢?

關於記憶這東西有夠奇怪,我一直以為,我把過去的事情全都忘記了,可當我想寫小說的時候,諸多往事就約好了一起來找我。本來我只想隨便編編,但是心裡有這麼真實的故事,就不知道虛構要從何開始。而且來找我的那些記憶全部有利於我,當你經歷過了很多事情你就會把那些很難過的、很傷心的過程忘記,想起來的全是快樂的事。就算對當時的痛苦有切膚之痛,還是可以很平常地接受,而這個就叫做妥協。

如果我沒有說錯,現在的季節叫做春天。但是在福州,春天是難得一見的,福州的春天常常讓我想起我們實習隊長上的那堂課——冬天是大大的魚腦袋,而夏天是長長的魚尾巴,中間最妙的是春天,但是全沒了。

現在三月底,馬上要變成四月初。對於日子,從來沒有重頭做起的說法,時間過去了就過去了,就像是電影里說的年華似水流;就算它只是一天一天在重複過去,也不讓你從零開始,從三月最後一天直接就變成了四月的第一天。時間是很殘酷的,就像我們的四月。

昨天中午開始下雨,一直到傍晚才停下來。晚上校園裡就懸浮著水氣,正是瓊瑤筆下「月朦朧鳥朦朧」的光景,這樣的情景適合人產生千古綿延的憂傷,這憂傷像是一隻美麗的蝴蝶從《詩經》的字裡行間翩躚而來。但是我一點都不憂傷,我一個人走在濕漉漉的路上興高采烈,因為我想起一些往事,讓我的小說可以繼續往下寫:

每一年四月份要來之前,宿舍就開始群魔亂舞,蚊子像一群戰鬥機在空中亂飛。吳菲曾經說,她在書上看到了一個研究:會到人群中活動的都是母蚊子,公的全部都跑廁所去了。

聽到這個結論,我未免沾沾自喜:因為在宿舍裡面,我身邊總是圍繞著數量最多的母蚊子,這說明了我是一個很有男人味的男生,魅力所至,連母蚊子都難以抵擋。這個想法很好,能滿足我膨脹的虛榮心——雖然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O型血,科學研究這血型特招蚊子,不過因為愛慕虛榮的緣故,我始終不願意這麼想。

吳菲說這話的時候有炫耀的意思——她認為公蚊子比較臟,只能待在廁所裡面,不配出去見人,母蚊子則比較體面,可以和人類一起活動,這樣體現了女權意識。

而在我看來,就算母蚊子再體面,還是得和廁所里出來的公蚊子配對,才能有後代。如果沒有不體面的公蚊子,她們就要斷子絕孫,也就體面不起來了。而女人也一樣,就算是林黛玉也必須和賈寶玉談戀愛,才能說明自己是女人,至於吳菲更不能例外。而且找越粗魯的男人,則說明你越像女人,這就是美女配野獸的真諦所在。

吳菲在對我說了這句話以後說,她喜歡賈寶玉,因為賈寶玉說過:「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這就是弘揚了女權,但我卻不這麼想——賈寶玉的這句話只是承認有女權,卻沒有弘揚,至於為什麼,我沒說。而且我覺得賈寶玉說這句話還有一種意思——

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混在一起就會完蛋:泥里混進了水就不能保持泥的本質,變得含糊不清;而水中混進了泥,就變得不清不白。這跟他後來出家有很大的關係,只不過好多人沒有讀懂。

總之,人要經過比較才能分出優劣。如果沒有公蚊子廁所生活的悲慘,就不能顯示母蚊子登堂入室的優越;如果沒有丘八的良民態度,就不能突出吳菲的桀驁不馴。當然有些話自己想想就好了,不能亂說,說了就要鬧彆扭。因為在吳菲眼裡,這個時候的賈寶玉比男朋友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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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浪漫,不許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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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好馬也吃回頭草,只求此生同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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