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正文第一百一十八章:蝸婚(118)
溫安年也走了,他可沒有搬走,他能搬去哪裡,他肯定是喝酒或者躲到哪裡後悔去了。
桌子杯子被打爛了,爛了就爛了,走了一個爛人,爛了一張桌子又何妨,我很快也就要嫁給楊之放了,這裡的什麼我都不要了,愛怎麼的處置就怎麼弄吧。
我和季颯吃好了餃子,看小年夜晚會,到晚九點多的時候,我就回房睡覺了。
好久沒這麼痛快了,真是酣暢淋漓,我居然趕跑了秦湯湯,想必溫安年的廣告也不會讓秦湯湯拍了吧,我想,這就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吧。
睡覺睡得真香,如果不是睡的這麼沉,我肯定能聽到溫安年拿鑰匙開我房門的聲音。我忘記了把房門反鎖上,溫安年開門進來了我都沒察覺。
一張酒氣衝天的嘴在往我臉上湊著拱著,我嚇了一大跳,一張開眼,竟然看到溫安年那張臉,他醉醺醺的樣子,上衣都脫得精光。
我第一反應就是想叫季颯快點過來,可是溫安年一手就堵住了我的嘴,他的手還在胡亂的解著褲帶,他瘋了嗎?我是孕婦,他怎麼能這樣對我!
我瞪大了眼睛仇視他,我雙手竭力想扳開他堵住我嘴的手,我又是抓又是打,我還怕驚動了我的肚子,我喉嚨里用力在發出嗚咽!我多希望季颯可以聽得到,快點來救救我!
「你是我老婆,離婚了我們不還是住一個屋子裡嗎,你就還是我老婆,你想給別人生孩子就不行,你得給我生孩子!」溫安年沒人性地說著,他脫得就剩下來一條內褲,他爬上了床。
我的手還在撕打著,溫安年,你這個禽獸,你連孕婦你都不放過,你想過你要是***我的後果嗎,你這是犯罪!孩子會肯定保不住的,這個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你怎麼能做這種事情。
況且我已是楊之放的人了,我不能讓溫安年再碰到,我雙腿無力地踢打著,我就是死也不能讓溫安年得逞。
溫安年一屁股坐在床上,他沉重的身子即將壓了過來,我的手指摸到了床頭櫃的手機,我拿起手機,第一反應撥的是「1」號快捷鍵,我瞬間想到楊之放遠在葡萄牙,危急的關頭,我想得是他。
我忙趁溫安年不注意,打通了季颯的電話,喉嚨里努力地發出低吼聲。
溫安年搶過我的手機,酒後都喪失人性的他,壓坐在我的雙腿上,一手捂著我的嘴,任憑我怎麼打也不鬆手,還有一隻手就在胡亂地解我的衣服扣子。
我額頭上冒了一層層的汗珠,我用盡了上半身的力氣,我不敢動我的下半身,我怕會傷著我的楊小放,我想到這裡,眼淚大顆滾落,楊之放,為什麼我們想走到一起,卻這麼艱難。
我的眼淚滑落下來,我就要走到了幸福的懷抱里,怎麼能發生這樣的事。
如果我被溫安年糟蹋了的話,我就不會嫁給你了,楊之放,那樣的我,是不配做你的妻子的。
我的手越來越沒有力氣了,我感覺我衣服漸漸在解開,我的身體就要***的暴露出來時,我覺得頭嗡的一下,也許是他捂住了我的口鼻,我短暫性的窒息休克了。
隱約像看到門被撞開了,然後是刀光閃閃的一片,亮亮的,刷白刷白的,很刺眼,之後是溫熱的液體噴射在我的臉上,脖子間。
我聽到刀具掉到地上沉重的響聲,還有溫安年倒地的聲音。
一雙手用衣服把我身上蓋好,我就慢慢的暈厥了過去。
我好像做了一個夢,我夢見季颯殺人了,我遇到很多人,都對我說你弟弟殺人了,我就想盡辦法地想讓季颯逃出去,我要幫他潛逃。
在夢裡,我四處跑,查看有沒有人跟蹤,我瘋了一樣的找車輛,想讓季颯趕緊離開,不然警察就要來抓了。
我驚醒,一身冷汗濕了衣服。
好濃的血腥味,我想到溫安年醉酒的那一幕,難道是我的孩子沒了,不然怎麼這麼濃的血腥味。我開燈,被眼前的一幕嚇壞了。
溫安年倒在血泊中,好像中了一刀,季颯則癱軟在門后,全身都在抖,嘴裡說著:「我殺人了……我殺人了。」
我臉上脖子上,都有溫安年的血滴。
「季颯,你還坐著幹嘛,趕緊看他還活著沒,要是活著趕緊送醫院啊!」我大叫了一聲,把季颯給叫清醒了。
他打了一個激靈一樣,跑到溫安年躺著的地方,摸摸溫安年的鼻息,他欣喜地說:「姐,他還沒有死,還有呼吸!身上還是熱的,心跳也有。」
「快打120,趕緊送醫院,晚了這事情性質就變了!」我急著催促道。
是啊,很明顯季颯是看到溫安年對我施暴這一幕,他急了,阻止不了酒勁十足的溫安年,他情急之下就動了刀子,這是為了救我。如果溫安年不死,季颯應該不會有什麼大事的。
如果事態真的嚴重的話,那一切後果我來擔著。
季颯還這麼年輕,我不能因為我的事,而影響他以後的前程,120的醫生趕來后,110也來了。醫生檢查了一下溫安年的傷勢,還有人暫且不會有生命危險,這下我們都送了口氣。
溫安年被送往了醫院急救,幾個警察留下來勘察現場,拍照取證錄口供。
警察問是誰動的刀子,為什麼動刀子。
正文第一百一十九章:蝸婚(119)
「不不!是我,是我捅的,是我為了保護自己才捅的,和我弟弟沒有關係!」我忙說,是啊,我是孕婦,就算有點什麼事,我還是會從寬從輕處理的。
「是我捅的,姐,你別為我擔著,我捅他我一點也不後悔,他就該捅!」季颯犟著說。
記筆錄的警察板著臉,說:「怎麼著啊,你捅了人你還一點認錯態度都沒嗎、你們倆別爭來爭去,證據在那裡,很快誰捅的就能見分曉,過去法醫那裡按個手印!」
我和季颯都按了手印,刀上面有季颯的指紋,我想,我是沒辦法幫季颯開脫了。都是我不好,我就不該讓季颯留在南京。
也都是房子惹的禍,如果不蝸婚,不和前夫溫安年住在一個房子里,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他根本不認為對我那樣就叫侵犯,他認為我還是他的妻子。
蝸婚,帶來的性***擾其實賢芝之前就提醒我了,她說萬一哪天溫安年獸性大發,你怎麼辦,這是還真不好說誰強迫誰。
我現在只能祈禱溫安年這個王八蛋先別死,要是死了,季颯的問題就嚴重了。
「傷者和你們之間是什麼關係?」警察問。
「對不起,我來說一下,這是我弟弟,傷者是我的前夫,他喝醉了酒,闖進我房間,像是瘋了一樣,我差點被他侵犯!弟弟住在書房。弟弟接到我的求救電話就從書房跑來,他也是急的沒有想後果,才動了刀子的,主要還是為了救我。」我解釋說,情急一下,眼淚都掉了下來。
「我弟弟他不是惡意的,他是為了保護我,希望你們能從輕處罰,他才剛畢業,還是個孩子。」我捂住面,哭著祈求說。
警察又問:「你前夫?那麼你們就是離婚了,怎麼離婚還住在一起,這算是什麼啊?你還懷著身孕,你說你前夫侵犯你,我發現你們這家裡的關係怎麼這麼複雜。」
「蝸婚,你沒聽說現在很流行蝸婚嗎,就是離婚後還住在一起,因為房子的問題唄。」一位勘察物證的女警插話說。
旁邊一個警察將地上帶血的刀裝起來,說:「難道一刀捅下去都不想想後果的嗎,本來你們是受害者,現在卻變成加害者,如果傷者死了,你就是殺人犯,明白嗎?沒有任何理由你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除非你是正當防衛。」
我能說什麼,誰不懂這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呢?
警察接到醫院的電話,說傷者傷勢不是很嚴重,可以確定沒有生命危險。幾個警察這才結束了筆錄,對季颯說:「走,先跟我們會派出所接受調查,你要慶幸,他沒有多大事,他最好不控告你,不然公訴機關還是會對你提出起訴的。」
季颯被拷上了手銬,要被帶上警車,我挺著肚子,抓住一個警察問:「我弟弟他是為了保護我才拿刀捅傷人的,不是惡意的,是為了保護我,你們為什麼還要抓他呢?」
「這是我們辦案的程序問題,有沒有罪,那是由法院定奪,發生了案子,我們就要負責調查清楚,也請你配合。」一個警察上車前說。
季颯從車裡探出頭,對我說:「姐,你別為我擔心,我沒事的,照顧好媽,我很快就會出來的,你安心把孩子生下來。」
我點點頭,只能無助地看著車遠去,還好,溫安年沒死,我艱難地挺著肚子,又回到了家裡,這時天都亮了,我把屋子收拾了一下,把沾血的床單被套都扔掉。
我沖洗了個澡,把身上的血跡洗掉,換了一身乾淨衣服,先是去了警察局。
早早就到了警察局,想到前幾個月,進來過一次,那是因為秦湯湯和鄭兆和的事,現在,被抓的竟然是我的弟弟,我需要努力看這事情有沒有轉機。
警察剛一上班,就被我詢問凌晨發生在建鄴區的那個傷人案件,我眼睛腫得高高的,我問警察:「我弟弟現在可以回家了嗎?我來接他回家,你們該問的話都問完了嗎?」
「接他回家?誰說可以接他回家,他刀重傷他人,我們正在調查,會以故意傷害罪來對他進行公訴。」警察說。
「那會被判刑嗎?會不會很嚴重?」我急切地問。
「如果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那麼是最少三年刑期,當然,如果你們主動取得了受害者的原諒,主動賠償,法院在量刑方面會斟酌緩刑或者從輕處置的。」警察回答。
我氣得把手一拂,桌上的文件散的到處都是,我叫著:「還有沒有天理了,是那個躺在病床上的人要非禮我,我弟弟救了我,憑什麼我弟弟就有罪了就傷害了,那要非禮我的人反而沒罪了嗎?」
「證據呢?你指控對方***你,那麼你的證據呢?我們在現場找到的唯一證據是一把沾有你弟弟指紋的水果刀!現在是講證據的,你沒證據在這裡喊有什麼用,還不如去想想如何取得傷者的原諒。」警察無奈地說。
證據,我哪兒給你們弄證據去,他並沒有實施成功***啊,我只有被他解開的衣服,可後來我自己扣上了,我還洗了澡。
在警局鬧了會,我筋疲力盡,連季颯的面都沒有見到,我還能怎麼辦呢,季颯的事,我還沒敢告訴媽媽,我真怕媽媽聽了會承受不住打擊。
正文第一百二十章:蝸婚(120)
都是我這個姐姐不好,季颯要不是為了救我,怎麼會卷進這場官司里。
我想想,決定去醫院看溫安年,我要求他能夠幫季颯說說話,請求公訴機關撤銷對季颯的指控,就看溫安年的態度了。
找到了他的病房,我還提了一籃子水果,如果不是為了季颯,我真不想看見溫安年的這副嘴臉,尤其是想到昨晚的那一幕,我就噁心。
我安慰自己,就當是他酒後喪失人性,我必須去求他,求他幫季颯說說情,季颯要不要坐牢,主要就看溫安年怎麼說了。
溫安年躺在病床上,腰部纏著一圈厚厚的紗布,他見我進了病房,轉過臉,看都懶的看我一眼。
我真想一籃子水果砸到他臉上去,罵他禽獸,畜生不如,可我不能,我的弟弟在還拘留所等著我。
強裝出笑容,柔聲地說:「你好點了沒?想吃點什麼啊,我去給你買。」我心想我都挺著八個月的大肚子了,你總不會好意思真讓我去給你買吧。
「我要吃你做的飯菜,你去親手給我下廚房做幾個菜送來。把飯菜送來之後,再和我談條件吧!你也別說我溫安年無情,你那弟弟也太狠了點吧,我不過就酒醉了走錯了房間,他就拿刀往死里捅我,幸好我命大!」溫安年說完頭又偏了過去。
我氣的恨不得想掐死他,他還好意思說自己是喝醉走錯了房間,我告訴自己忍忍,季颯還在裡面關著呢,我不為誰想也要為自己的弟弟著想。
爸爸臨終前把媽媽和弟弟都託付給了我,季颯是我們季家唯一的男苗,我不能讓他背負什麼污點,都是因為我才造成的禍。
如果季颯真的要鋃鐺入獄,我怎麼對得起我去世的父親,無論如何,我要忍下去。只要溫安年能鬆口,季颯的事就輕鬆了。
我拖著沉重的身子,回到家,洗菜做飯,做了三個菜,給溫安年又送去了醫院,我得伺候好他。
把飯送到了他床邊,他說他的手也傷著了,讓我喂飯給他吃,好,我喂。
他吃一口飯,就看我一會,說:「還是原配好,那個秦湯湯就是一個小騙子,我被她害得這麼慘,季素啊,你想想,都怪她。要不是她騙我,我昨晚就不喝酒,我不喝酒,也不會發生這些事。」
我麻木地又塞了一口飯到他嘴裡,說:「是啊,這話你倒是跟警察說說啊,你說說季颯也不是有意傷害你的。」
「你還不是要看你的表現,只要你表現好,我該說什麼,我就自會安排。」溫安年厚著臉皮竟還笑的出來,我真懷疑那刀扎的還是不夠深,或者是他皮有夠厚的。
喂完了他的飯,我就跑去找醫生,問他的傷勢,醫生回答我說傷勢不是很嚴重,傷口不深,就是送醫院有些晚,有些失血過多,沒有傷及要害,多補補多休養就好了。
我心裡稍安心了一點,我又問醫生,大概多久可以出院?
醫生的回答是一個星期內可以出院,只要不要劇烈運動,沒什麼大礙。
太好了太好了,我想既然傷得不是很嚴重,那麼季颯應該可以無罪釋放了吧。我回到溫安年的病房,我告訴他醫生說他一個星期內就可以出院了。
「是哪個醫生說的啊,我失血過多,傷口這麼深,不住幾個月院能好起來嗎?傷筋動骨一百天,我這可是刀傷,你可別想騙著我出院。」溫安年說完,被子蒙著頭酣睡。
我拿他沒有辦法,打不得也罵不得,還得好吃好喝的伺候著,住院費也是我交的。
照顧好了他,我就拿著醫生開的傷勢診療單往派出所跑,我想看到傷勢不重,應該不會嚴重了吧。
可派出所里的警察還是不讓我見季颯,還說傷勢的輕重只能是在量刑上斟酌,公訴機關還是會以故意傷害罪對季颯提起訴訟,這與刀傷是重還是輕關係不大,主要是動了刀子,案件的性質就變了。
我這是真急了,沒辦法,還是得求溫安年,眼看要過年了,我媽還在家盼著我們回去過年,季颯被關進了拘留所,楊之放從葡萄牙探親還沒有回來,這局面我無法收場了我。
沒有辦法了,事情到了這個節骨眼上,我只有把實情告訴了我媽和楊之放。我沒有說是溫安年要***我,我只是說我和溫安年發生了口角,季颯為了幫我,打傷了溫安年,現在被關在拘留所。
我媽在電話那一頭急得不得了,她說她馬上就來南京,就算不能幫助季颯什麼,也好照顧照顧我。我趕緊安慰我媽,我說我不要緊,我身邊幾位朋友連番照顧著,季颯的問題也不大,頂多咱賠點錢,我和溫安年好好說說。
媽媽這才慢慢的放了心,叫我先不要急,在南京把事情處理好,就算過年不能回來也沒事,處理好了正月回來也一樣。
猶豫著要不要把這件事告訴楊之放,我不敢想要是我把溫安年對我做的事告訴了他,他會不會比季颯更衝動,我思來想去,決定只告訴他季颯捅傷溫安年的事,看他能不能幫著出出主意讓季颯出來。
撥通了越洋電話,我聽到他用低柔的葡萄牙語在向家人說明,我聽到他的聲音,竟然怎麼也發不出話來,他在電話的那一頭急了,問:「季素,你怎麼了,怎麼不說話啊?」
正文第一百二十一章:蝸婚(121)
我拿著話筒,眼淚乾乾地往下直掉,哽咽了半天,就冒出了五個字:「我弟出事了……」
「出什麼事了,你別急,慢慢的跟我說,先平靜下來。」他緩和著我的情緒。
他的聲音那麼近,近得就像是在我耳畔的關切低語,我的心稍稍平靜了一點,我把季颯捅傷溫安年的經過說了出來。
我隱瞞了溫安年對我的侵犯,我只是說是溫安年和我吵架,季颯一氣之下才動的刀。
「如果傷勢不是很嚴重的話,季颯應該不會有什麼事,你呢,你沒有傷著吧。早就勸你搬出來住了,對你對孩子都不好。還好你沒有什麼事,不然,我怎麼辦?」他說。
誰想蝸婚呢?誰想看著前夫的臉色生活呢?如果可以選擇,我寧願自己去買一棟房子,我獨自過我的生活,女人,嫁給男人,還不如嫁給一套房子,至少還有個安生立命之處。
離婚,房子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存款可以對半,房子又不能一刀切成一半各帶走一半。雖然楊之放是很真心的待我,讓我搬去他那住,可這樣是不是發展的太快了。
咎第一段婚姻是跑了幾年的戀愛長跑,最後都不歡而散,第二次婚姻,進展的太快了也許也不好,我考慮的也是有道理的。
「哪料得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呢,我哪想到溫安年會對我做那種事!」我說。
「他對你做了什麼了?你快說,是不是欺負你了,我馬上找他算賬!」楊之放在電話那一頭激動了起來,他的家人向他詢問著。
我索性就說了,我告訴楊之放,溫安年和秦湯湯大鬧了一場戰爭,他喝醉了酒,晚上竟然闖進了我的房子還要讓我履行妻子的義務。
楊之放聽我這麼一說,那還得了,他的憤怒和擔心一下就燒著了起來,恨不得馬上從葡萄牙穿越回來,他在電話里吼著說非得把溫安年的皮給拔掉一層,我勸他,我說我沒事。
他好一會兒才平靜下來,說:「你要是有什麼事,我會瘋掉的!」
他叫我別大動干戈,沉住氣先穩住溫安年,等他回國到南京了再說。他立即買了當日最早的班機,最快速度到達南京。
和之放通過了電話后,我忐忑不安的心這才稍稍靜了點。
繼續照顧著病床上的溫安年,他要吃的,我就給他吃的,他要喝的,我就遞給他喝的。
我忍不住說:「溫安年,你看我也都這樣在儘力照顧你補償你,我也是快要生產的孕婦了,我請求你能不能寫個申請書,你向公訴機關申請免於對季颯的刑事追究,錢我可以雙倍賠付你。」
「讓我給他求情,那他拿刀捅我的時候怎麼不手下留情呢?我流了那麼多的血,我差點就死在他手裡了,我能這麼輕饒了他嗎?」溫安年拽起來了。
我好聲好氣地說:「你就看在我們曾經夫妻一場的份上,他好歹也叫了你幾年的姐夫,你就念念舊情,放了他這一馬,你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計小人過,行不?」
他將碗推開,說:「既然你和我說起舊情,姐夫這些詞,那我覺得也是,畢竟我們都在一起這麼多年,感情都有。我可以答應你撤銷對季颯的故意傷害罪罪名的指控。但是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你說,我答應你就是。」我以為他是要張口要錢來的,心想要多少錢我都給他,不行那房子我也不要了,都給他都成。
「你得和我復婚!」溫安年說。
我差點沒嗆著自己,復婚,讓我和他復婚,開什麼玩笑,我都和楊之放要訂婚了,戒指我都收下了,復婚,不可能,我辦不到,我實在辦不到和溫安年這個卑鄙的男人再次結婚。
第一次結婚是我沒看清他,現在我都看清了他的嘴臉,我怎麼能再和他結婚。他就是一個白眼狼,一個翻手無情的自私絕頂男人。
想復婚,沒門。
「溫安年,你想復婚?你是不是哪根神經搭錯了,你不是很討厭我很噁心我嗎,幹嘛要和我復婚,你覺得還有可能嗎?再說,我肚子里懷著別人的孩子,你還是換一個條件提吧。」我一口回絕說。
溫安年堅決地說:「我就這麼一個要求,我要和你復婚,當然,這個孩子是絕對不能由我來撫養的,你可以引產掉或者生下來給孩子的親爸或者送去孤兒院。反正,我是要和你復婚,否則你別想我寫這個申請。」
他說完扭頭就鑽進被子里睡覺。
我欲哭無淚,好不容易美好的愛情和生活就要開始了,現如今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我該怎麼辦怎麼選擇!
一邊是親情,我的弟弟季颯要為了我遭遇牢獄之災,一邊是愛情,我和楊之放說好了呀結婚一起養楊小放的,這註定我要辜負其中的一方。
我坐在醫院外面的花園裡,我仰望著天空,有時會有飛機飛過,天空留下了一道長長的白色划痕,這會是楊之放坐的那輛飛機嗎?
細細回想從離婚到現在,大半年了,我發現我一直都為自己活著,為自己的那份自尊與不服輸活著,我拒絕周圍人的幫助,卻自己無法獨立買起房子,我選擇了蝸婚。
正文第一百二十二章:蝸婚(122)
這就是我要為自己選擇蝸婚付出的代價,我要自己來買單,我不應該把風華正茂的弟弟給搭進去,那樣我實在是自私。
而楊之放,內外都是那麼優秀,他完全可以找到比我好比我年輕的女孩子,我如果主動放手,也許,這不是辜負他,這是成全他。
權衡來權衡去,我覺得還是要先顧及著季颯,先讓季颯從拘留所放出來才是首要的,我個人的情啊愛啊,先放在一邊吧,溫安年要復婚,你我就先緩緩他,先答應他再說。
還能有比這更好的辦法嗎?
季素啊季素,你已經不是曾經那個洒脫拿得起放得下的季素了,變得畏首畏尾,變得瞻前顧後,走錯一步,就很難回頭了。
很多事情,還是當初選擇錯了,如果沒有嫁給溫安年,嫁給的是別人,會是怎樣的狀況呢?相愛時的溫安年,也不是這副嘴臉,當校園愛情走向社會,當貧賤夫妻走向富足生活,一切就慢慢變了。
同苦容易共甘難。
楊之放現在應該已經下了飛機了,他讓我在醫院的花園裡等他,我從他的語氣中,聽出來他那麼的擔心和焦躁。
曾以為,只要兩個人相愛,沒有什麼不可以。我們握著拳頭對老天說,我們相愛,就夠了,誰也分不開我們。
天知道,我們人的力量又是多麼的渺小。
除了死亡,除了疾病,除了貧窮,還是會又那麼多的意外來拆散我們。
溫安年要復婚,否則,他不會放過季颯,他不會鬆口的。按說,他做出的這些荒唐事,是絕對不能原諒的,和他復婚,誰也不能接受。
嫁給楊之放,是好,可我又反思自己,不顧季颯不顧楊之放的角度來為自己著想,是不是太自私了。
季素她只是一個離異還帶著孩子的女人,憑什麼,憑什麼人家要娶你,還替別人養孩子,公平嗎?對楊之放公平嗎?
我對自己說放棄吧,放棄自己的追逐。
我等著楊之放過來,和我一起拿主意。肚子里的楊小放在不乖地踢打著,像是要迫不及待出來,本來我是可以給楊小放一個家的,發生了這件事,我該怎麼辦?
楊之放風塵僕僕的趕來了,他遠遠地朝我跑來,他看起來是那麼的奔波勞累,他一定在飛機上為**心到現在,我撲到他懷裡,所有的這兩天來的委屈和難受都在他懷裡得到了安撫。
我都可以聞到他身上還帶著異國的味道,因為我的一個電話,他提前結束了探親,飛洋過海千里趕回來,在他懷裡,我覺得從未有的放鬆和舒緩,我的壓力實在是太大了。
當著他的面,我把事情發生的原委經過原原本本地告訴了他,包括溫安年晚上闖進我的房間,妄想非禮我,季颯在關鍵時刻,拉不開溫安年會捅了溫安年一刀的。
楊之放氣得拳頭捏得咯吱咯吱響,他說:「溫安年應該慶幸,那晚要是換成是我,我非把他捅成馬蜂窩不可。他在哪個病房,我去找他算賬。原來,我想他是你的前夫,我不想和他有什麼交涉,現在看來,他是找抽了,你是我的女人,他敢動你,我不放過他!」
「你不可以這樣衝動,那你要是捅死了他,我和楊小放以後怎麼辦?為了我的事,再連累你們,那樣,我該內疚一生的。」我摸著肚子,低下頭說。
他擁得更緊了,說:「你是我的女人了,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為你,做什麼,都是應該的。我要保護你和孩子,我是孩子的超人爸爸!」
我笑了,更加依賴他給我的安全感和溫暖。
「我要是看到他欺負你,我肯定會控制不了我的火氣的。季颯於情於理都沒有罪,只是你沒有保留證據,這樣對季颯拿刀捅傷溫安年的本意就不能站得住腳了。」楊之放說。
我心裡暗想,如果真沒有什麼辦法的話,那我也只能選擇答應溫安年的復婚請求了,季颯的前途要緊,要是沾上了污點,這輩子都要背負一生了。
作為姐姐,我不能這麼自私,置弟弟的利益而不顧。
楊之放擁著我,他下巴擱在我的頭上,摩挲著,說:「還好你和楊小放沒事,我至少可以放下心去想辦法讓季颯出來,我認識幾個律師朋友,我待會去找一下他們,看能不能運作一下,想想什麼辦法。」
請個律師,會好很多吧,我本以為,只有開庭才會用到律師,原來這個時候也是可以請律師來插手援助的。
我們聊了一會,還沒有來得及訴訴相思,我的手機響了,是溫安年發的,他說他餓了,為我跑哪裡去了,還不來給他喂飯。
楊之放拿過電話,對著電話那頭的溫安年,說:「你小子這次算是你命大,你給我小心點,晚上睡覺關好門,我真想揍你!你這個混球,你算是男人嗎,你欺負一個孕婦,你簡直就是瘋狗!」
「你是在威脅我嗎?好,我會轉告警方,你們威脅恐嚇我的生命財產安全!」溫安年毫不知恥地說。
「去告吧,誰不告誰孫子!你還想吃飯,我打你滿地找牙!你以後少打電話給季素,她是我女人!」楊之放說完掛掉了電話,他英俊的臉龐上浮上了一層霧氣,不,是怒氣。
正文第一百二十三章:蝸婚(123)
當下,得罪惹惱了溫安年對季颯一點好處也沒有,溫安年現在已經是破罐子破摔了,他就想著拉個人下水,不是季颯就是我。
當初我真是瞎了眼了,我怎麼就看上了他,我自己都不懂,男人在社會上混了有點地位,就學會了改頭換面了。
見楊之放動怒,我小聲說:「算了,彆氣了,走一步是一步,現在別得罪他是最好了,如果真的把他打一頓,季颯可以放出來,那就去打。問題是他就是想矛盾激起來好有借口落井下石,咱們就別和他計較了。」
「你還幫著他說話?你怎麼想的啊你,難道你還去照顧他的傷勢,給他端茶遞水送飯嗎!」楊之放反問。
「你認為我想嗎?我比誰都厭惡他,可我有什麼辦法,把柄在他手上捏著的!好,如果我現在轉身離開醫院,我什麼都不管,季颯怎麼辦,他是我親弟弟,他是為了我才進局子的!」我說。
「那就這麼便宜這小子呢?你意思是,你還真去照顧他?」楊之放不敢相信地問。
我無奈地點點頭,說:「除此之外,那還能怎樣?」
「你別忘記了你現在的身份,你是我的女人,你照顧你前夫,你考慮過我的感受沒有!你還有著身孕,萬一你有個三長兩短……」
「夠了。別說了,我理解你,我不理解我自己,我不能太自私,都是我的錯,一切都是我親手釀成的禍!」我捂著臉,難過地說。
他見此,語氣軟了下來,我懂,他是真的不放心我和溫安年在一起,還要照顧溫安年,他是一千個一萬個不滿意,他柔聲說:「不吵了,我太衝動了,沒為你著想,你還有親情,我再去想想辦法吧。」
「嗯,好,那你消消氣,別找溫安年麻煩了,再搭進去一個人就更不值得了。對他這樣的人,也只能委曲求全了。」我說。
其實,看得出來,楊之放恨不得衝到病房再給溫安年補上一頓猛打,可他忍了。
他說:「我怎麼能放心你單獨去照顧他,萬一他又動什麼邪念,你和小放可怎麼好,你還是別去了,看他會不會餓死!」
我努力笑出來,對溫安年說:「你別為**心了,他那晚是喝醉了,現在他受傷躺在病床上,再說病房裡還有別的病人和家屬,料他也不敢拿我怎麼樣的,你就放心吧,快去聯繫律師去。」
他非要把我送到病房,他要警告溫安年幾句再走,我哪能讓他去病房,那非打起來不可。我勸了他好一會兒,並再三保證我和孩子都不會有事,會有醫護人員在場,我送完飯,馬上就離開。
楊之放這才惴惴不安地離開,還轉身不放心地朝我望了好幾眼,他要去找律師,讓律師來分析分析具體的法律程序。
我看著他高大的背影遠去,這個男人,他就差那麼一點點,就要成為我的丈夫,成為我肚子里孩子的爸爸,可現實卻這麼殘酷,發生了這些事,我不得不做出選擇。楊之放,你會怪我嗎,怪我說話不算話嗎?
如果可以,我多想嫁給你,和你養著我們的楊小放,你若想要,我還想再給你生一個孩子。
目前看來,這個願望我是做不到了,我權衡利弊,還是覺得和溫安年復婚,這樣於大家,都會是相對比較好的一個選擇。
這樣很快溫安年就能撤銷訴訟請求,季颯會被放出來,這樣一家人起碼都是平平安安的,我做不到眼睜睜看著自己的親弟弟為了我的幸福去坐牢。
我回到了溫安年的病房,帶著一份從醫院食堂買回來的飯菜,倒在飯盒裡喂他吃,他拂掉,說:「我不吃食堂的飯,又沒油水又難吃的要命!我要吃你親手做的!」
他現在就是這麼橫,我也沒轍,只得好好的哄著他,他就是祖宗。好不容易連哄帶勸的讓他把飯吃了,我坐下來,繼續好言相勸。
還沒等我張開口,他便說:「想好了復婚的事沒?我也想了一下,孩子嘛,你可以先生下來,至於到時候是怎麼處理,再商量。我想想我真後悔,我為了那個賤女人和你離婚,現在我父母還和我斷絕了關係,我不值得。想想還是你最好。」
這時才發現我好要好我復婚,是不是太晚了,你也不想想你是怎麼配合這那個秦湯湯來傷害我的,我怎麼可能還能對你有感情接納你。
倘若不復婚,是不是就沒法談攏了,我先等著楊之放從律師那邊的消息,如果律師說確實難辦的話,不能把季颯保釋出來的話,那我就答應溫安年復婚的請求。
「我再想想,你別說復婚就復婚,我還要徵求我家人的意見,你現在連我弟的事都不管,你說我提出和你復婚,我媽能同意嗎?」我找著理由搪塞,不敢直接拒絕他。
「只要你媽同意,你同意,我當然同意寫申請撤訴,你要是不答應,我不僅不撤訴,我還要請求重罰,我會請最好的辯護律師,我要讓季颯做個五年牢!」溫安年叫囂著,這是他一貫的德性。
我心裡真想一茶杯砸到他臉上去,罵一句你以為你是法官啊,你說坐牢就坐牢啊,去死吧你!
但我實際說出來的卻是——
正文第一百二十四章:蝸婚(124)
但我實際說出來的卻是——
「你別生氣,這事我好好和我媽商量一下,你再給我半天時間,我又沒說就一定不和你復婚,你何必說這麼傷感情的話呢。什麼五年幾年,要是復婚了,季颯就還是你小舅子,你能看著他坐牢不管嗎?」我說。
他咳了一下,裝出很虛弱的樣子,拍拍胸口,說:「這一刀啊,差點沒要了我的命,差點把我的肺都刺穿了,幸好我命大,你說,我能就這麼輕易的白挨一刀嗎?」
「溫安年,你怎麼變成這副樣子,你忘記你六年前你追我追到我家裡,你是怎麼向我父母向我家人保證會對我好的嗎,你現在竟然連季颯都不放過,你太狠心了。」我收拾著飯盒,剋制著自己的情緒。
「那是啊,我以前是糊塗啊,我不清醒啊,我已經回到了正常的革命軌道。到現在我才弄清楚,原來做人不卑鄙點,是對不起自己的啊。」他死皮賴臉地說。
卑鄙,你溫安年何止是卑鄙一詞可以了得。
溫安年的臉色很快又恢復了笑意,說:「是啊,復婚了都是一家人了,我能不管他嗎?我告訴你,秦湯湯這口惡氣我都替你報了。廣告拍攝我把她給撤了,換成了別的模特,公司也和她解了約,你能想象到她哭得有多慘嗎,跪在地上求我,我都不看她一眼。」
「她那麼想成名,這次失去了機會,她能放過你嗎?」我提醒著溫安年。
溫安年故意說:「沒事,被刀捅我都不怕,我還害怕她能拿我怎樣嗎?我還想告訴你,想復婚你趕緊的,別回頭想復婚可來不及了。」他翹起二郎腿修著指甲說:「我公司的副總要調去北京的總公司,我就是副總一職的最佳候選人了,你明白了吧?」
最受不了的就是他這副嘴臉,自以為是,總以為全天下的男人數他最牛,全天下的女人都該以他的寵愛為榮耀。
溫安年在公司也就這點本事,想用哪個模特就用哪個,想解約誰都他說了算,這些小模特都怕他巴結他。
秦湯湯失去了這次來之不易的機會,肯定會對溫安年恨得咬牙切齒的,其實這事鬧到最後對我一點好處也沒有。
要不是因為秦湯湯暴露的真相讓溫安年難以接受跑去喝酒,那晚就不會闖進我的房間,也就不會讓季颯發生捅人的事情。
這讓我追溯到了那天早上快遞公司寄來的照片,如果不是那些照片引發了導火索,會一步步發生後來的事情嗎?
照片肯定是賢芝寄來的,我想到這,真想罵她一頓,本來就說好了等我生完孩子再攤牌,她就這麼沉不住氣。
我想了想,打了個電話給賢芝,她在電話那一頭正和家人談笑風生美得很呢。
「賢芝,你為什麼就沉不住氣把照片寄給了溫安年,你知道事情發展的多嚴重嗎,連環效應一樣,秦湯湯是下場慘了,季颯也倒霉了,你知道嗎!」我一口氣沖她說。
「季颯怎麼了,出什麼事了?」賢芝的笑聲戛然而止,緊張地追問……
我氣沖沖地說:「你還好意思問出什麼事,你為什麼就不聽我的!季颯捅傷了溫安年,被警察抓起來了,如果溫安年不鬆口,季颯可能要背叛故意傷害罪坐牢啊!」
「什麼,怎麼會發生這種事,素丫,你等我,我馬上來南京。」賢芝急忙說。
我冷冰冰地拋了一句:「不用你,你越來只會越麻煩,我只是告誡你,以後少自作主張!」說完我啪地扣上翻蓋手機。
要是季颯真的會坐牢,我想我和賢芝的友誼也就玩完了。季颯被抓進去的這兩天,我整理季颯的房間,我發現了很多賢芝的照片,還有賢芝的私人用品。
比如一小子頭髮,放在一個白色信箋里,裡面還有一封賢芝寫給季颯的信。那縷頭髮,我一瞧就認出是賢芝的,頭髮上的香味,也是屬於賢芝的。
信我只看了一下署名,我沒有看內容,只看到那一縷頭髮,事情就昭然明了。
他們是真的背著我在偷偷的相愛了,還寫信,這麼古老的事情,削髮贈郎君,要不是親眼所見,我真沒法相信這會是賢芝做出來的事情,她在我心中的特質又多了一面。
我有些怨恨賢芝,她明明還是有夫之婦,明明就是玩玩而已,為什麼要招惹單純的季颯!她和各個國家的男人***流連,這都和我無關,為什麼要招惹我弟弟!
酒吧里可供她的獵物那麼多,為什麼連好朋友的弟弟都不放過。而我們季家,也是不可能接受這樣的女人進家門的,雖然我和賢芝是好姐妹,可是她先不對的。
季颯如果要真有牢獄之災,我不會再和賢芝有交集的,多年的友情,我寧願斷了,我也不希望季颯再和她有什麼往來。
這樣的女人,拜金又敗家,還貪圖榮華,享樂食色,季颯是斷然不可以和這種女人在一起的。
季颯還是簡單的像張白紙的孩子,他們倆的戀情,我很理所應當的歸結為賢芝的引誘,這件事讓我對賢芝心存芥蒂,我對她都有了些厭惡,想到她背著我和季颯交往,做的這種事,我理都不想再理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