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啊——————!!」一聲尖叫劃破了所有寧靜。
隨著何雅淑的一聲尖叫,在場的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這邊。
她像瘋了一樣在亂叫「不要,啊——!救命啊!……」
事情發生得太快,連見多識廣的歐立宏也來不及反應,那我身旁的毆家輝更不用說了。
我媚笑,笑得猶如罌粟一般嫵媚,這正是我要的效果
「馬上送夫人回房間!」
馬上反應過來的歐家炫。他像古代的皇帝一般指揮著整個混亂的場面。他是個深藏不露的人,渾身散發著君臨天下的王者氣勢,想必更勝當年的歐立宏一籌,青出於藍勝於藍。
旁邊驚呆了的侍從從四面跑來,把何雅淑帶上房間。
我笑的更開心,整個大廳都聽到我的笑聲,鬼魅而驚心。
歐家炫像鷹一樣的眼光射過來,如果眼光可以殺人的話,恐怕我已經死幾千回了。
我不怕,拋了他一個媚眼,我風騷地走向何雅淑。搔搔頭髮,抿嘴唇,詭秘地開口。
「歐夫人,要好好保重身體,以後的曰子還長著,我門還要經常見面。」我獰笑。
何雅淑張大口,數分鐘前那個貴婦的模樣已經完全消失,現在的她只能像個瘋子一樣尖叫。
「凌露,你是凌露,原諒我,原諒我……」她失神的話語驚呆了歐立宏。他狂叫:「把夫人帶上去,立刻!!」
傭人一刻也不敢怠慢,哆嗦的把她們「尊貴」的夫人「拖」上樓了。
歐家炫恢復了柔和的目光,他用那把極具磁性的聲音說:「對不起,家母有點不舒服,請各位見諒!」
沒有戲看,大家也各自散場。
毆家輝連忙拉這我像走,他的樣子很驚慌,還沒有從剛才的事回過神來。可是她拉不動我,雖然我是個弱女子,但是在孤兒院的曾經是「打遍天下無敵手」,他只是個養尊處優的少爺,拉我?還嫩著!
「水寒!」拉不動我,他急起來了。我朝他誘惑笑一笑,巧妙地甩開他的手。所謂的巧妙,是一方面不受他的束縛另一方面有不傷他的心。
我移開蓮步,優雅地像歐立宏走去,我伸手撫摸他的肩膀,一路順著衣領落到了他的的手臂,這可是我母親誘惑男人的秘訣,當年她憑著這?=際場上贏得了「凌露玫瑰」的外號,可像而知這一的厲害之處。
歐立宏明顯地抖一抖,但卻很快地穩住身子,真是一隻老練的狐狸!我心裡暗暗讚歎。
「我會把屬於我的東西拿走!」我暗示地在他耳邊輕輕地說。他不應該一點的驚慌,憑他的閱歷,這事,見多了,根本不需要驚慌。可是他的手泄露了他的心情,應為,它一直在抖。
「凌小姐,請你馬上離開。」哦??!動怒了?!哈!好!遊戲越來越有意思了。
「我們以後還會再見的!」我妖媚的笑出聲,可是當時周圍很嘈,連我自己也聽不到笑聲,不過,從歐立宏心虛和暴怒的眼神中,我確定,他聽到了。
我從容地走出大門,毆家輝像拉住我,可是被歐立宏阻止了。與其說事阻止,不如說他懦弱,應為歐立宏只是看了他一眼,他就沒敢追來。
所有的人都給我讓開了路,沒有人敢公然挑戰歐家的人,可是我卻做到了,還能從容地走出會場,他們都向我投來佩服的眼光。我知道,我贏了。
出了屋門,快要到大門的時候,歐家寶和羅振銘就站在我旁邊,我失意地對她說:「對不起,破壞了氣氛,我得走咯!拜拜。」她倒沒說什麼,只是明白地點點頭。旁邊的羅振銘開口,他的聲音同樣很好聽,像他,有磁性,但不一樣的是,他的聲音還略帶一絲殘忍的冷酷。「你很勇敢,但這是一個不明智的決定。」我彎起嘴角,揚起了一個淡淡的微笑,沒有誘惑,沒有諷刺,也沒有不滿,只是一個微笑,來表示我的不悔。咕——咕——咕——不雅的聲音響起了。
原來我今天晚上一點東西也沒有吃,難怪!我走進7-11,買了一包泡麵和一直水,這就是我今天的晚餐,對平時來說,這是一頓奢侈的晚飯,這頓的錢是平時的兩倍。店員向我投向奇怪的目光。不怪他。一個衣著高貴的女人卻在這裡買泡麵吃,能不奇怪嗎?連一頓好點的晚餐都吃不起,竟然說要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我不得不佩服我剛才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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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門外,就見到一輛白色的跑車。有錢人嘛!了不起!我心裡暗暗嘲諷。
怎麼知道,一抬起頭,就見到那副帶著淡笑的臉,我討厭這笑容,因為它無時無刻都在提醒我,現在我已經一窮二白。我沒有理睬他,繼續走自己的路,他也不叫我,只是一直跟著我走。
他像保護我??我馬上否定這個荒謬的想法。今天我頂撞他的父親,違背他的意思,更搞得宴會一團糟,而且,他好像知道我是故意的,又怎麼會保護我呢?就讓他一直跟,就看看他耍什麼把戲。走到拐彎處,有個老婆婆在賣烤玉米,我掏出錢想賣。我渾身只剩剛才買東西剩下的5毛錢,原來,我的窮已經到了貧困潦倒的地步了。「給我一個烤玉米吧。」老婆婆從那熱騰騰的鍋子挑出一條最大的給我,她動作有點遲鈍,大概是因為老的關係。
「我今天沒帶什麼錢,只能買一個。」從她欲言又止的表情我就知道她的問話。我並沒有別的意思,因為每天我都跟我她買2條,今天卻只是買一條,可能有點驚訝吧。
她每天晚上都來這裡賣烤玉米,我每天都給她買兩條,這樣一買一賣便熟悉了。她已經70多了,兒子和媳婦車禍去世,留下了還沒有一歲的孫子,年老體衰就只能來賣玉米。
我並不喜歡吃玉米,可是總是會每天買,或許是處於同情,更多的是想她快點收鋪,不要在我樓下叫賣。她也是知道的,但是也不點破,只是有時候給我送點湯水。「哦!好,你明天早點回來,我煲了魚湯,給你帶一點。」她笑得滿臉皺紋,可是卻顯得慈祥滿足。
「知道了。」我不多說什麼,剛剛開始的時候也勸過她,但曰子久了也就習慣,況且她的魚湯是我的最愛。
他還是跟著我不走。我討厭被人監視的感覺。我走進學生公寓的門口。啊!!天啊!!!我竟然忘了,每天晚上公寓前就會有隻狼狗,一方面是防色狼,更多的是懲罰像我這些晚歸的學生。我什麼都不怕,就是怕狗,特別是這隻。上街的時候見到有人牽狗,我的膽子都會被嚇破,更何況是這隻高大的狼狗,它不是普通的狼狗,個子差不多我那麼高,黑色的毛,尖尖的牙齒,嗜血的眼神,叫起來的聲音十裡外也聽到。這次慘了,我不敢進去,就意味著要在外邊過夜,平時咬咬牙便過去了,可是今天不一樣,我還沒洗澡,沒吃飯,更要命的是,我沒有錢。我倔強的咬咬牙,拿起裙角脫下那煩人的高跟鞋,抱著視死如歸的精神,慢慢地,像小偷一樣輕輕地跳進去。解釋一下,不用走而用跳是因為怕腳跟地面摩擦的聲音驚醒了它,所以改用跳,這招十次有九次是靈的。那隻「可愛」的狼狗突然睜開了一隻眼,我的動作立刻僵硬下來,心撲通撲通的猛跳,提著鞋子的手已經開始冒汗,一人一狗就在這麼恐怖的氣氛下對視。它睜開雙眼看著我古怪的動作,好像在暗示我再不走它就過來一樣。我左腳試探的向前走,當我邁出第一步時,它站起來了,當我右腳離地的時候它已經走出第一步了!
天要亡我啊!!!!!我的心快要跳出來了,馬上,我以100米衝刺的速度往外跑。我的失敗恰恰論證了那十次裡面的一次是不靈的。我的痴心妄想最終還來要露宿街頭。剛剛那個驕傲的我到哪去了,連歐立宏我都不怕卻敗在這隻狗身上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