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艾米把炎黃的信給方興和唐小琳看了,三個人反而不相信JASON是炎黃了。自稱炎黃的,肯定不是炎黃,走,我們去問他。三個人跑到JASON家去,直截了當地問:「炎黃真的是你?」
他嘻皮笑臉地說:「正是在下。」
三個人覺得上了大當,不平地亂叫:「那你上次為什麼說不是你?你騙了我們。你真是討打!」說著就要上去打他。
他見風使舵地一跳,跑一邊去了,呵呵笑著說:「聽沒聽說過?只許君子用嘴說,不許牛馬動蹄腳。我沒騙你們,只怪中文的動詞看不出時態。我上次不是炎黃,但我現在是。」
「你什麼意思?上次誰是炎黃?」
「你們幾個大偵探還能不知道?你們不是什麼都能推理出來的嗎?」
艾米猜測說:「郭萍?」
他點點頭:「你們那天讓我看那些站內日記,我就知道是她了,因為那段有關詩人和文學評論家的日記,是我寫在<<玩網與玩世>>初稿中的一段話。我每次寫了,都先用EMAIL發給郭萍看過,她提了意見,我修改之後才貼出去的。但那次雖然她沒說那段不妥,我自己覺得不好,就把那段刪了,所以除了我自己,只有她知道那段原文。」
「你看出來了,為什麼不告訴我們?」
他笑了一下:「告訴你們幹什麼?好讓你們去興師問罪?」
「我們怎麼會興師問罪?」幾個人說完,就笑了起來,知道他對她們的估計沒錯,現在都還恨不得去興師問罪。
艾米問:「那後來你——跟她談了?」
「嗯,她說她沒什麼惡意,只是為她的論文收集材料,也可以用她的專業知識和個人經歷幫幫那些愛情上有挫折有困難的女孩,比如你們三位失戀的小姐——」
艾米不解:「可是郭萍為什麼要用你的——PROFILE呢?她用她自己的不行嗎?」
「她說她不想跟男網友們交往,所以她用了男ID。她一直跟讀平凡事的,知道平凡事主要是得女網友歡心,所以COPY了一些當作站內日記。」
方興怯怯地問:「你看到我們寫給炎黃的那些信了?」
「那還能不看到?我一問郭萍,她就把密碼給我了,說這個賬號就全權交給我了,只希望我不要罵她。她說所有的來往信件她都有存檔,有些就在網站的賬號里,有的她COPY到文件里,存起來了。她把所有的信件都給我了。」
艾米好奇地問:「那——你覺得我們的求愛信寫得好不好?」
「寫得好,寫得好,各有千秋,但都是哄死人不抵命一族的。誰要是相信了你們的話,肯定被涮。坦白,你們哄死了多少網友了?」
幾個人都覺得活天的冤枉:「我們沒跟別的網友寫求愛信,倒是你,是不是從郭萍手裡一接過密碼就開始跟那些女網友寫求愛信?」
「沒有。」
艾米說:「我不相信,我後來還到那個網站看了的,你幾乎每天LOGIN,你不是在寫求愛信是在幹什麼?」
「我只是告訴她們這個賬號是一個朋友背著我開的,請她們原諒。大多數人都很理解,就不再寫信了,少數很生氣的,發發脾氣也就算了。本來想CANCEL掉這個賬號的,但發現沒辦法CANCEL,而且也怕有些遺留問題,所以現在還留在那裡,過幾天沒什麼事了,就不用管它了。」
艾米想了想,試探地問:「反正賬號也開了,你為什麼不幹脆利用這個機會——在網上找一個呢?」
「找一個什麼?」
唐小琳揭穿他:「別裝傻了,當然是找個女朋友啦。」
「在網上找女朋友?我網下的女朋友知道了,不打斷我的腿才怪。」
唐小琳嘻嘻笑:「打斷你的哪條腿?」
「反正我的腿都是她的,她想打斷哪條就打斷哪條。」
方興怕他們又說歪了,連忙把話扯開:「那郭萍怎麼會知道你的血型什麼的?」
「血型她說是猜的,屬相什麼的,是從SARA那裡打聽來的。」他解釋說,「她應該沒什麼惡意,也不是真的要拍賣我,她用男ID,是因為她知道女ID比較願意傾訴,也比較真誠,男ID找對象的多,說真心話的少。」
「你怎麼知道她不是真的想拍賣你?」
「因為她選了一個遙遠的W州,而且她跟那些網友的通信都保持在『知心姐姐』的範圍內,她沒把電話號碼給任何人,不過她說她跟幾個人通過電郵。我希望不要弄出什麼麻煩來。」
「她跟人通過電郵?哼,她沒給我們寫呢。」
「可能是因為你們沒給她寫。」他勸解說,「這事你們就別過問了,反正沒造成什麼不好的結果,反而幫了一些人。我看到不少人說本來婚姻愛情不幸,對人生失去了信心,因為炎黃的開解,使她們又打起精神來了。」
唐小琳唉聲嘆氣:「哎,這謎底一揭穿,就一點也不好玩了,還是那段時間東猜西猜的好玩。」
既然是不好玩了,幾個人很快就把這事拋到九霄雲外了。
若干天後的一天,艾米正在做晚飯,突然接到唐小琳的電話:「艾米,快來,快來,JASON的老婆帶著孩子探親來了.」
「JASON的老婆?」艾米不相信,「你把我當誰在哄?當郭萍?」
唐小琳很焦急地說:「是真的,不是哄你,你不快來就看不到了——」
因為是JASON的老婆孩子,哪怕是紙糊篾扎的,捕風捉影的,飛短流長的,對艾米來說,也是重大新聞,於是趕緊問道:「在哪裡?你叫我到哪裡來看?」
「在R棟旁邊的網球場這裡,JASON帶著他女兒在草地上玩,他老婆站在旁邊——」
「是——棕紅頭髮的——混血兒嗎?」
「快來吧,再混血兩下,別人就混不見了,你還看個鬼。」
艾米馬上把爐灶的火關了,開車到JASON住的R棟去。她的車還沒開進停車場,就看見了JASON跟他女兒和老婆。她趕快找個地方停了車,走出來,隔著一點距離打量這一家三口。他老婆看上去三十多歲,留著披肩發,不是棕紅的,也不象混血兒。
艾米幾乎可以肯定她以前在C大從沒見過他老婆。她看看正在草地上玩耍的小女孩,大概四、五歲的樣子,打扮得象個洋娃娃,很可愛,正在草地上找什麼東西,JASON在幫她,找到一個,兩個人就很歡欣鼓舞的樣子。
艾米恨不得衝上去問JASON這是不是他老婆,但她沒敢這樣,反而裝做去打網球的樣子,向唐小琳那邊走去。
唐小琳把球拍交給站在一邊看的張建,自己走來跟艾米講話。
「我沒騙你吧?我一看到他們一家三口就給你打電話了,這麼精彩的場面千萬不能讓你錯過。」
「哇,他真的有老婆?」艾米難以置信,「你是不是早知道?」
「我哪裡知道?」
「你不知道,怎麼那次對郭萍說他有老婆呢?」
唐小琳說:「我那不是瞎說的嗎?我說他有個兒子,這不是個女兒嗎?我還說他老婆脾氣暴躁,可是你看,人家老婆多溫柔啊——」
艾米再向那一家三口望去,發現他們已經不在草地那兒了。她看見JASON抱著女兒,他老婆跟在旁邊,正在向停車場走去。然後她看見他們一家三口都坐進JASON的車。不一會,他就開著車從網球場旁邊經過,向DOWNTOWN那個方向開去了。
艾米失魂落魄,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難道這就是他那個ABC?他一直說他有女朋友,有女朋友,而她因為沒看見過,就一直不相信,越來越不相信。結果突然一下,就冒出一個老婆,外帶一個女兒。她有點不懂,既然孩子都這麼大了,為什麼一直不在一起呢?如果不是他的老婆孩子,怎麼又會出現在這裡呢?看那女孩對他那麼親,說不是女兒,簡直叫人不相信。
她對唐小琳說:「用你的手機給JASON打個電話,問問那是不是他的老婆。」
「這怎麼好問?」唐小琳不情願地說,「要問你自己問吧。」說著,就把手機給了艾米。艾米接過手機,又不好意思打電話了。
唐小琳看不下去,奪過電話,就按了JASON的號碼,聽了一會,她把手機遞給艾米。艾米以為唐小琳打通了,在叫她講話,於是拿過手機,抖抖地放在耳邊,正要HELLO,卻發現是電話錄音,在叫她「LEAVEAMESSAGE」。
艾米怏怏地說:「人家關機了,可能正在旅館忙活著呢,門上肯定掛了『請勿打擾』的牌子——」
唐小琳把自己佩服得五體投地:「呀,我簡直是算命的了,一算一個準,我說他有老婆,他真的有個老婆。真服了他了,把個老婆孩子密封得跟罐頭一樣,天衣無縫,我們跟他住這麼近都不知道。可能是在外州吧,這種情況很多,我們外國人在美國找工作,也不能說在哪裡找,就在哪裡找,搞不好就是兩地分居。難怪JASON不肯借種給郭萍,他老婆要是知道了,還不打斷他的——第三條腿?」
「會不會是在網上認識的?」艾米猜測說,「也許炎黃跟那些網友通信的時候看上了這一個,於是就——」
「你太異想天開了,」唐小琳譏笑說,「什麼人不好愛,要愛個帶孩子的?」
「你剛好想錯了,JASON說不定就是喜歡帶孩子的。你看他寫的朱PETER,不就是愛了個帶孩子的嗎?而且為那孩子想得那麼周到。在這一點上,我敢說,JASON就是照他自己寫的朱PETER。」
唐小琳恍然大悟:「肯定是JASON不能生育,不然他為什麼不答應借『種』給郭萍?根本不是不借,而是沒得借。可憐的JASON,難言之隱啊。算了,艾米,他不能生育,我們也幫不上忙,就讓他找個帶孩子的吧。這樣還好一點,以後再有人問起,我們就說是因為他不能生育,所以我們不要他。哇,真想不到,這麼帥的哥,養的全是LAZYSWIMMER。」
唐小琳說著,就做了幾個蛙泳動作,不過都是精疲力竭,游泳游不動的樣子,搞得艾米哭笑不得。那邊張建在問還打不打球,唐小琳說:「走,我們打球去吧。」
艾米沒心思打球,告了辭就開車回家了。剛到家門口,就聽見電話鈴在響,她趕快開了門,抓起電話,無緣無故地希望是JASON打來的,是來告訴她那不是他老婆的,但她發現電話已經掛了。她查了一下CALLERID,沒號碼,是RESTRICTED的。
她正在惶惑,就聽見電話鈴又響了,她拿起電話,HELLO了一下,聽見郭萍焦急的聲音:「你剛才到哪裡去了,我打了好幾次電話找你,我想跟你談談,我就在你家附近。」
艾米不知道郭萍現在來找她幹什麼,但郭萍語氣那麼急切,把她也搞得緊張起來了,連聲說:「你過來吧,我在103號。」
郭萍一進門就說:「你怎麼不開個手機?這麼難找。」
艾米解釋說:「我沒什麼電話,學校的HOUSING又規定一定要有個LANDPHONE才能CABLE上網,所以就開了LANDPHONE,沒開手機。你找我有事嗎?」
「當然有事,有重要事。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有個帶小孩的女的來找JASON?」
「呃,剛才聽唐小琳說起,跑過去看了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那是他——老婆和孩子嗎?」
郭萍很垂頭喪氣的樣子,沒回答艾米的問題,只嘆了口長氣,說:「唉,這真是飛來橫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