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thing shine , something rain
一點陽光,一點雨
哲回來說:「對面舊房子搬來一個男人,養一隻狗,長得還不錯。」
秀中從顏料罐里挑顏料,一用力,一塊黑色顏料掉在了他的白襯衫上。他站起來對哲說:「教授說下星期是最後期限了。」
「那隻狗是黃金獵犬,那男人穿黑衣服,背影看上去像基諾·里維斯。」
「可是我還是沒有找到我想要的顏色。」秀說,動手撤畫布。
「他全部行李就一個包袱,開一輛越野吉普。」
「幫我一下。」秀扯不動一個釘子。哲拽著畫布的一頭,兩人一用力,嘶地一聲,畫布撕爛了。秀看了一眼,用一種黑白電影里美人常用的憂怨的眼神,然後把那塊破布拖了出去丟在走廊上。
哲對他喊:「房東老太婆會上來罵我們的。」
秀打開衣櫃揀出一件乾淨衣服,「她上來敲門的時候你可以對她笑得燦爛點,這對付她很有用。」
「這個星期你畫了六張畫,你什麼時候做我們的畢業論文?」哲跟在秀後面叫。
秀拿著衣服走進浴室,開始脫衣服。
「你聽到我說話了嗎?真不知道你是怎麼升級的!」
秀手放在門把上,憂鬱的大眼睛晃了哲一眼,他白皙的身子在寒冷的風中微微發抖。哲把臉轉過一邊。秀忽然嫵媚地笑了。
「因為我和教授睡一張床!」他狠狠關上浴室的門。
「太好了!」哲叫,「哪天你和系主任睡一張床的時候告訴我。我來巴結你,我們都可以畢業了。」
秀鎖上門
哲在門外對他喊:「也許我們該表示點友好,去向他借根蔥怎麼樣?」
秀在浴室里把水龍頭開得大大的,燙燙的水一直衝刷他的背。他把一邊的百葉窗拉起一點點,正好可以看到對面的舊房子。房子是二戰前遺留下來的了,陰暗潮濕,木地板在半夜咯吱咯吱響,窗戶時開時合,牆上,石階上全是青苔,院子里有株桂樹,現在正開著花,樹下停著一輛吉普。
不一會兒,有一個男人從屋裡走了出來,腳下跟一隻狗。男子從吉普上搬了很多東西下來,柚木桌子,檯燈,還有一幅畫。秀睜大眼睛看著那張畫,不自覺地把百葉窗拉開大半。忽然,那個黑衣服的男人突然回過頭來,看向秀這邊。
秀嚇得立刻放下手,窗帘晃動不停。
他立刻擦乾,穿上衣服跑了出去。哲正在和房東說話,「放心,我們會立刻清理好的。」秀已經跑了下去。哲急忙在他身後對他喊:「他不會有蔥的,你得向他借釘子!」聲音非常大。
秀走到那扇門前,看到門牌上已經換上了主人的名字,他拼著念了出來:「櫻。」那個男人叫櫻。
門自己開了,黑衣男子站在門后吃驚地看他,他的手上還提著一袋垃圾。男子出乎意料的年輕,像個學生,長頭髮扎著,尖下巴,薄薄的嘴唇,長得很帥氣。
秀的大眼睛越過長長的劉海看他,說:「你好。」
男子笑了,「嗨!你好。我知道,你是來借釘子的。」
櫻從各種大盒子里騰出了一個空地方,剛好夠放下秀的小屁股。他問秀喝點什麼,秀說茶吧,來了法國后就一直沒喝過茶了。其實櫻的茶也不過是超市五法郎一大包買回來的所謂龍井。他去給他沖了一大杯。
秀坐在盒子間看櫻在屋子裡忙來忙去。
房子里的木地板已經老久不堪,踩著吱吱響。秀看櫻從房間的這頭跑到那頭收拾東西,他跑到哪裡,聲音就響到哪裡。秀看著好笑,這人永遠沒有計劃地把物品轉移來轉移去,這樣下去,恐怕到他搬走,這裡都一直亂如麻。
櫻的東西都是黑的。牛仔褲上沾有顏料,鞋子樣式非常可愛,但也是黑的。他有一個大笨鐘,還有一個古老的衣架,茶器是從日本本土帶來的,秀髮現杯口磕了一個缺口。
那隻黃金獵犬用他濕漉漉的鼻子蹭著秀的臉,秀嘻嘻笑著拍拍它的頭,跳下地,走到那幅畫前面。這幅畫是這個凌亂的房間里唯一一個色彩鮮艷的物體,如同烏鴉群里的一隻火雞一樣耀眼。畫中一片雨景,天空在逐漸放亮。
櫻說:「這是我母親在我20歲生日送的禮物,叫《彩虹》。」
秀轉頭對他說:「她愛你。」
「是,但不會永遠縱容我。」
秀其實很想問,讓你這樣離家,過這樣的生活是否就是縱容你。但他終究沒問出口。他知道,席克拉蒙的真跡不是普通人家可以買得起的。
櫻丟下手裡的東西,問秀:「來讀書的?」
秀點頭。
「在哪裡讀?」
「一大。你呢?」
「我不讀書。」
「那這間房子是……」
「這是我的畫室。」櫻的口氣高傲如征服者威廉對人宣布英格蘭是他的領土。
秀笑了,他幾乎看到眼前的這個男人扎著頭髮,袖子糊著顏料,燈下坐著一個半裸的女人,空氣中全是松節油的味道。這就是藝術家,即使這樣一間身上會長蘑菇的房間,也是他驕傲的領地。
秀笑的時候,小鹿般的大眼睛閃著動人的光芒,柔軟的頭髮褡在臉邊,讓他看上去更像個孩子。
櫻笑了,「你多大歲數了?你家裡人怎麼放心把這麼漂亮的兒子獨自放出來?」
「我研究生都快要畢業了!」秀把小胸膛挺起來。
櫻笑,「今天星期五,我們有一個周末的時間熟悉。你吃了飯了嗎?」
秀左右晃腦袋。
櫻拍拍秀的肩膀,「回去套件衣服,我們去紅磨房。」
秀溫順地照著做了。當他跑回公寓的時候,哲正把電話放下,看到他,說:「你回來得正好,惠剛才來電話了,你不在她很失望。」
秀站在那裡,有點意外和不知所措,「說了什麼?」
「說你寄的東西已經收到了,問你什麼時候回來。」
「哦。」秀說。回房間,取了一件外套出來。
哲繼續說,「她和我聊了幾句,似乎希望你回日本工作。你去哪裡?」
「和鄰居吃飯。」秀大步走了出去。
哲立刻跑到窗戶往下看,對面屋子那個穿黑衣的男人點著煙坐在屋檐下的台階上,看到秀,站起來拍拍屁股。他是個正經人,他還知道拍屁股。於是放心地回去給自己弄飯吃。
這邊,秀髮現自己大大高估了櫻的方向感和識路能力。當他們開著車在市區里轉了近一個小時后,秀才想到問他:「你來巴黎多久了?」
櫻說:「沒多久,上個星期。」
秀已經餓得沒力氣了,下了車就蹲在路邊,縮成小小一團。櫻鎖了那輛老爺車,過來推推他,「別這樣,警察會以為你是流浪的小動物。」
秀哼哼道:「我要吃西班牙奄列,我要吃通心粉,最起碼有披薩。」他從長長的劉海往上望,路人紛紛看過來,櫻在苦笑。
天氣陰得很,風大,估計有雨,櫻拉著這個小東西找了一家餐廳走了進去,上了通心粉和披薩。咖啡上上來的時候,外面忽然一聲響,雨嘩地就下了起來。他們坐在靠街的玻璃窗前,看到路上行人個個抱頭鼠竄,如同遭到空襲。
外面的世界是灰藍色的,路燈亮著昏黃的光,雨點晶瑩透亮,整個世界的色調美極了。他們坐的那扇玻璃窗下有擺攤子的小販正在收拾東西,雨已經把他的夾克打濕了,他還把那寫畫一張一張慢慢放回箱子里。
他們都在看著那個小販。
「學生。」秀說,「一個擺一天地攤掙300法郎的學生。」
「300法郎,那他生活不算太糟糕。」櫻說。
「是。但這些吃乾麵包,喝白開水的學生卻會天天去盧浮宮,他們有豐富的精神生活。他們在蒙馬特上聖心堂的那條路擺畫賣。我以前也去光顧過,畫得不好,但還是把畫寄回國了。」
「你媽媽看了說了什麼?」
秀皺皺眉頭歪著頭,他做這個動作的時候特別有種孩子的天真,大眼睛帶著笑看著櫻,他說:「我寄給我未婚妻了。」
櫻說什麼?什麼?一連說了好幾個。秀不知道他是覺得他這樣子的看著不像是有婚約的人,還是在哀嘆自己沒有未婚妻。
秀把錢包掏給櫻。那是個藍色的半新的帆布錢包,很普通,裡面東西也很少,只有一百法郎和一張照片。裡面的女子看上去似乎比秀還大點,很端莊,在笑,那種在日本女性雜誌里常見的笑。那張一百法郎的鈔票反而是簇新的。
櫻把錢包還給秀,「你居然那麼早結婚。你多大了,有20了嗎?」
秀要跳起來,「我有25了!」
「別這樣!」櫻抓他的手把他拉回位子上,「你是個幸運的人呢。為什麼是她?」
「我不知道。」秀說,「每個人都這麼問我,可我真的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就要結婚了。」
「可夫妻間,了解得太多並不是好事。」
「是,不清不楚糊裡糊塗過一輩子。」櫻笑了。秀忽然紅著臉縮了回去。
他們吃完了盤子里的東西,雨也已經停了。天還是灰的,櫻看了看錶,對秀說:「去不去我的公寓?」
秀笑了,他在想,先是約他出來,然後請他吃飯,現在又把他往家裡帶,如果這事是發生在一男一女之間,那麼誰都可以想象接下來會發生的事,可他們都是男人,雖然在巴黎這個同性戀的天堂里生活,可他們骨子都還是東方人,也許他只是想請他去喝點酒。
「房間和你的畫室一樣?」秀突然問。
櫻想了想,說:「黑黑的沒有燈,到處是薄紗和羽毛,銀質燭台,角落裡有音樂,半裸的女侍……」秀哈哈笑,孩子一樣,精緻的小臉仰著。櫻拉他一把,「你這樣子是真的要結婚了?不騙我?」
他們步行去櫻的公寓,因為櫻說很近。他們走了半個小時后秀問他公寓究竟在哪裡。櫻說,在聖米雪兒。
媽呀,秀叫。因為不想回頭去開車,他們足足走了三個小時。
中途一點也不順利。起初是走錯了路,看了一場街頭搖滾演出,主唱對秀直豎中指;然後轉了回來,櫻又看到一家玩具店,去買了一個玩具熊貓。然後在廣場上餵了鴿子,然後看了一出木偶劇,再繼續往前走,櫻給秀買了一袋苞米花,結果秀絆了一下,全撒了,又買了冰激凌,吃得衣服上都是。兩個人都弄得一身是汗,天突然又下雨了,他們跑去家咖啡店躲雨,等雨停了,櫻突然指著遠遠的一處說:「就是那裡,快到了。」他終於記起來了。
他們找個了街邊噴泉洗了個臉,抬起頭的時候,秀笑了起來,他拉拉櫻的衣服,指著前方說:「你看!你看!是彩虹!」
櫻的公寓樓頂起了半片彩虹,彷彿初生的孩子一樣嬌貴,顏色都不明顯,簡直像幻覺。可那是真的彩虹,只要一點陽光,一點雨,於是誕生了!
櫻的公寓很小,很明亮,很乾凈,秀覺得這人真好,他的條件足可以住福克大道呢,卻跑來這小地方蹲著。他看看四周,除了一張大床,只有一個書桌,沒有畫。他有點失望。
櫻對他說:「你先用衛生間好了,我把你衣服弄乾。」口氣很強硬,於是秀不得不去洗了個澡。他在浴室里抹香皂的時候,就聽到外面古舊的洗衣機在轟隆作響。好一會兒衣服洗好了,櫻拿下去借房東的機器烘乾,上來看到秀已經換上了他的襯衣。衣服太大了,穿在秀身上簡直像袍子,秀還沒有長褲,只得光著兩條細白的腿。櫻看了一眼,做了個鬼臉,說:「不行!不行!」他找來一條沙灘褲給秀。
秀拽著褲子,對著櫻媚媚地笑了,「不是有半裸的女侍的嗎?」
櫻咬著牙齒,「該死的,看我敢不敢把你從這裡丟出去!」
秀大笑,他知道他是個正派的人,甚至有點保守。這時他們都聽到了那個聲音。隔壁有情侶在□,脆弱的牆壁在震動,女人叫得很大聲,呻吟透過牆壁模糊地傳過來。單身男子住這樣的地方是很容易遇上這樣的尷尬。秀立刻把褲子穿上。
櫻滿意地看了一眼,下了樓去,捧上來了烤得香噴噴的糕點,沒有奄列。兩個人坐在地上吃,因為櫻沒有吃飯用的桌子。秀歪著腦袋啃雞骨頭,櫻仔細看他很久,終於問:「你讀什麼的?」
「美術學。」真是門不中用的學科。
「為了學著個大老遠從日本跑來?」
「每個人都這麼說。」
「喜歡巴黎嗎?」
「她是一個高級應招女。聰明,有才華,可以端莊宜人,可以性感放蕩。」秀抹抹嘴,「我還要杯香草咖啡。」
「你這麼能吃,將來怎麼辦?」
「我自己養自己,不用擔心。」秀的小手從寬大的袖子里伸出來來,抱著咖啡杯。
櫻問:「你這個樣子真像個小巫師,你真的會回去結婚?」
秀說:「巫師也會結婚,我還會有兒子。」
櫻搖頭,「你怎麼能結婚,你還簡直像個孩子。」
「真奇怪,誰規定娃娃臉的男人不能結婚生孩子?」秀問。
「你們怎麼認識的?」
「同學。」
「你的朋友怎麼說?」
「是我要結婚,不是他們。」
「你一個人來了巴黎,沒帶她來?」
「這是留學,況且有些女人是不能來這裡的,來了就會變。」
「看樣子你很了解她。」
秀說:「人都有點小聰明的。」
櫻在這時突然站了起來,向秀這裡邁了一步,秀立刻繃緊身子。可櫻又邁了一步,跨了過去,他去打開了房門,房東把烘乾的衣服送了上來,看到秀笑了,用英語說:「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房東走後,櫻無奈地對秀說:「他誤會了。」
「那你怎麼不和他說。」
「你總之是要走的,我也從不把時間花在解釋誤會上面。」
秀叫:「真奇怪,你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櫻把手一攤,「如你所見,我專門勾引盲目崇拜藝術家的小姑娘,把她們騙來我的公寓里。」
「你給她們看席克拉蒙的畫?」
「嘿!」櫻叫,「你是識貨的!」
秀得意極了。
「你畫畫嗎?」
秀搖頭。
「為什麼?」
秀垂著眼睛,「我不合適。」
「畫畫並不複雜。」
「你將來可以成名?」
櫻笑了,「我也許在這房子里畫一輩子,可我父親在日本有間大公司,也許有天你會在電視上看到我,我給抓了回去,塞進西裝里,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領帶快把我勒死。」
「那你有幾天的時間?」
「我還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明天。」
「不讀書真好。」
「工作永遠比讀書辛苦,等你穿上西裝對人點頭哈腰的時候你就明白了。」
「你有工作?」
「別瞧不起人。」櫻說。
秀解釋,「我是說,我還以為你很自由。」
「人一旦了追求,便都不大自由了。」
他們胡扯著,天黑的時候開了酒。秀喝了半瓶,已經有點醉了,拿來掃帚玩耍。櫻說時間不早了,你該回去了,然後拉他去換衣服。可秀怎麼也動不了。櫻沒有辦法,只有親自動手幫他換。櫻的手是很溫暖的,劃過皮膚的時候,秀忍不住起了雞皮疙瘩,有種戰慄的快感。那時他就在想,如果這時候這個人對他做了什麼,他一定不會追究。有時候他的想法就是這麼奇怪。
那一刻其他的東西都離他很遠了,哲,惠,席克拉蒙的畫,他的研究生論文……
當然櫻什麼也沒有對他做,他幫他換好衣服,倒了杯水在秀臉上,終於把他叫醒,拉他下樓。秀這才完全清醒過來。天已經完全黑了,他們肩並肩走在昏黃的路燈下。秀的腳步不穩,櫻的手就一直扶著他的腰,秀一直感覺到有股力量自接觸的地方傳了過來。
月亮出來了,照著地上的積水,明晃晃的,也許這灘水在白天看來污濁不堪,可這時候它是美麗的。秀想,這就和生活一樣,不清不楚中往往卻是美好的。
櫻送他到地鐵站,他說要等母親電話,讓秀自己回家。
這是個很普通的分別。
櫻說:「你注意一下你的信箱。」然後秀刷了卡,往下地下的電梯走。他回過頭,看到櫻還站在人群中看他。他對秀揮手,秀一下子就想起《藍橋遺夢》。不過想歸想,櫻這樣的男人是怎麼樣也不適合做悲情男主角的。他該是個知己式的人物,在你失意的時候帶著酒來看你。
他若有所思地回了家。
第二天他給惠買東西,忙了一天,哲一直打他的手機,他沒空,關上了。晚上回到家,他發現了不對,對面房間一直沒有亮燈。寫著「櫻」的門牌已經拆掉了。
哲過來說:「對面男人搬走了。」
「什麼?」
「我找你說這事呢。很突然的,來了一幫子人,搬了個空。那人走前還在我們樓下轉了很久。」
秀呆了幾秒,衝出去看信箱,裡面是有一封信,信封里是他忘在櫻那裡的一百法郎,還有一副草草的彩鉛素描。素描畫的自然是秀,穿著巫師的袍子,騎著掃帚,背後是半片彩虹。畫中的秀拽拽地笑著,無名指戴有戒指。
秀把信封再倒了倒,沒有其他的了。
走了。就這麼走了。他按照上面的地址寫了封信去,本想寫很多的,可拿著筆又什麼都寫不出來了,最後只說了聲謝謝。可是沒有迴音。
也許是那個送兒子席克拉蒙的媽媽終於不再放縱兒子了。
誰知道呢?那是別人的故事。每個人都該把重點放在自己的故事上。
哲看了畫,說:「畫的真好。你這個傢伙,明明苯苯的,孩子氣,不像是活在現實中的,卻是要和我們走一樣的路。」
可已經找不到櫻了。秀才想起他還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告訴櫻。可那又怎樣?反正不再見面。
秀很快交了論文,後來他和哲一起回了日本。
再然後他結了婚。
是的,結婚。沒人說一個娃娃臉的漂亮男人不可以結婚。秀從不覺得自己該過上很不平凡的一生,所以他做了個普通人。
秀和惠在東京住了下來,他開了間畫廊。每當人問他為什麼不自己畫幾張的時候,他總是很有耐心地告訴對方,他有色弱。他也哪裡都沒有去,不再輕易結交陌生人,他穿上西裝,很帥氣,很俊美,再也沒人說他像女孩子了。他的靈氣就那樣一點一點消失,魔力也一點一點消失。他是個成功的畫廊老闆,一個精明的商人,抽著煙,會羞澀地笑,眼睛里深深地看不到底。
當然他也再也沒有了櫻的消息。他留意電視,可從來沒有見到一個穿黑衣服,長頭髮,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的男人。哪裡都沒有這樣一個男子。他送他的畫用玻璃框了起來,和他搜集的其他大師的作品放在一起,有人問起的時候就說,是的,那是一個不願意透露名字的畫家。
他的畫廊常收學生的作品,惠不理解,學生的畫賣得並不好,不過丈夫的決定她從來不干涉。而後,秀終於捧紅了一個學生,他給他舉辦了一個盛大的畫展,來了很多人,包括後來又去法國工作的哲,下那麼大的雨,還是趕來了。
哲問他:「為什麼從來不去巴黎?我們當初那間公寓給拆了,對面的那間老房子也拆了,建了新的高樓,變化真大,你該來看看。」
惠笑著代替丈夫回答,「他不喜歡巴黎,說那裡太複雜。我也不喜歡,那裡太物慾橫流了。」
秀沒說話。他不知道巴黎有多物慾橫流,他只知道那裡擺一天地攤可以得300法郎,走三個小時的路,有木偶劇可以看。
哲換了話題,問惠:「你是不是身體不好,臉色有點蒼白。」
惠曖昧地笑著別過臉。秀抽著煙,看畫廊里人來人往。牆上掛著畫,深沉的顏色,真搞不懂一個學生怎麼有那麼灰暗的內心。那副畫的名字叫知己,可秀知道知己絕對不是這個顏色,知己是彩虹般絢麗的,令人心神蕩漾的。知己是陪你走三個小時的路,和你喝酒話人生,在你上車前回首的時候對你揮手的人。
哲坐了一會兒就走了,惠拿著他落下的雨傘追了出去。秀走到窗戶邊,往天上往,果真,天上起了彩虹,淡淡的半片。
惠回來了,說:「開始還是大雨,現在就掛上了彩虹。」她關上辦公室的門。
秀靠著窗戶,問妻子:「醫生怎麼說的?」
惠頓時紅了臉,無限嬌羞地依偎過來,在秀耳邊輕吐了幾個字。
樓下一家咖啡屋在放一首老歌,「給我一點點陽光,給我一點點雨,我給你一個短暫的奇迹……」
秀想,那不就是彩虹嗎?原來快樂那麼簡單,也那麼短暫。
他開始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