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描寫陌生的世界
Boundary4:TheLiteratureoftheStrange
邊界四:描寫陌生的世界
我已經仔細地向你解釋了科幻/奇幻只不過是1。一個任意獨斷,需要簽證才能進入的出版類別;2。一個流動、發展的作者/讀者群體;以及3。一座牢籠,你了解了其他人曾經做過的事之後,就可以在裡面大展拳腳而幾乎不受限制。現在我會從這些條件總結一個真正的定義。
這最後一條邊界是最簡潔,也許也是最不標準的科幻/奇幻的定義:
冒險小說包括所有的在已知世界外發生的故事。
這包括:
1。所有發生在未來的故事,因為未來顯然不是「已知」的。這就包括了所有關於未來科技的小說。有些人覺得,只有這部分科幻小說是有益的。有趣的是,許多四五十年代寫的小說把背景設定在當時的未來——六十,七十或是八十年代。它們已經不是描寫「未來」的小說了。但它們也不是「錯誤」的,因為很少有作家宣稱他們寫的是即將發生的事。我們寫的是「可能」發生的事。因此這些過期的未來派小說,就像在《1984》里描述的那樣,只是從「未來」類變成了:
2。所有以真實歷史為基礎,但和歷史事實不一致的小說。在科幻領域裡,這被稱作「改變歷史」。比如,如果古巴導彈危機引發了核戰爭呢?如果希特勒1939年就死了呢?在現實世界里,這些當然沒有發生——所以如果一部小說把背景設定在這樣的虛假歷史事件之上,那它就是科幻或者奇幻。
3。所有設定在其它世界的小說,因為我們從未去過那裡。無論小說中是否出現「未來的人類」,只要背景不是地球,那它就屬於奇幻和科幻範疇。
4。所有設定在地球上,然而時間設在有史以前,並和已知的考古成果不一致的小說,也就是那些關於史前來訪的外星人,已灰飛煙滅的古代文明,或者一直延續到今天的「失落的帝國」之類的小說。
5。所有內容和已知或現在假設的自然規律不符的小說。顯然,所有使用魔法的奇幻小說都可以歸入此類,但實際上許多科幻也可以:比如關於時間旅行,或者隱身人的小說。
一句話,科幻和奇幻小說寫的是發生在從未存在過或未知的世界中的故事。
就在給出這個定義的當兒,我卻能想到許多符合我的定義,卻從未被認為是科幻或是奇幻小說的作品。比如說費利克斯·薩爾頓(FelixSalten)的奇妙小說《小鹿斑比》(Bambi)。除了有些傳奇色彩,它根本就是野鹿生活的殘酷而準確的再現。就因為書中的動物會相互交談,現實中的動物不會,《斑比》就是奇幻小說了么?也許以後會流行這樣的奇幻——但我們在書店的奇幻書架上找不到它,在任何一位奇幻讀者最喜愛的五十本書中也找不到它。它沒有進入我前面所述的幾條邊界線,在科幻/奇幻作者所有書目中也不會有這本書。
那麼《奧德賽》和《伊利亞特》又如何?書中有魔法,有神靈,也很難相信有現代讀者會認為它們反映了特洛伊戰爭時的真實情況。然而它是為相信這些神靈和英雄真實存在的讀者而寫的。對於作者和讀者,它們是描述歷史的詩篇,不是什麼奇幻。是史詩。不是神話。
當然,有很多人還會說我對冒險小說的分類還包括了聖經和《失樂園》,不過很多人聽到這兩本書被歸類成奇幻一定會火冒三丈。
那麼阿尤爾(JeanAuel)的史前冒險小說呢?她的作品和考古發現當然不一致,但她是當作現實來寫的。而最近的《月塵》(Moondust)和傑奎琳·蘇珊(JacquelineSusann)那本《Yargo》這樣的打破類別界限的書又如何?兩本書里都有宇宙飛船和外星來客,但其它的一切卻清楚地表明這只是純粹的冒險故事,完全沒有被當作科幻小說來寫的跡象。它們符合我的定義,但任何了解科幻/奇幻的人都不會接納它們的。恐怖小說呢?斯蒂芬·金的許多作品的確是奇幻——有些還是科幻——金和他的讀者都會很快承認這一點。然而很多其它恐怖小說就發生在現實世界中。它們只不過是描寫了許多不可置信的事件,這些事離奇古怪,令人厭惡,令讀者們害怕甚或反胃。
雖然有時候我的定義並不適用,但它還是有用的。比如說,雖然它包括了許多其實並不屬於冒險小說的作品,但它沒有漏掉任何一本。也就是說,你的作品可能符合我的定義卻並不是奇幻/科幻,但如果它不符合,那我保證它一定不是冒險小說。
即使科幻或奇幻作家那些只是出於禮貌(或是出版商的強制)才被歸入科幻/奇幻的作品也若有若無地靠攏我的定義。它們至少在某些方面給出了違反現實世界規律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由此,冒險小說可以由它的背景所定義。故事發生的環境就是科幻/奇幻小說的分水嶺。如果一部小說沒把讀者帶入某個未知的世界,那它就不是冒險小說。小說主要吸引人處之一就是把讀者帶入不熟悉的地方。但是有多陌生呢?人類對小說中陌生的環境既感到害怕,又覺得誘人,就像非洲熱帶草原上的黑猩猩。猩猩如果看到一個未向它直接攻擊的陌生人,會撤到安全的地方觀察他。如果陌生人在做什麼有趣的事,黑猩猩會被慢慢吸引,好奇心勝過了恐懼。反之,如果陌生人看起來在威脅它,那它就會逃走,呼救,或者試著嚇跑陌生人。這時恐懼勝過了好奇。
人類對未知的東西也有又愛又怕的感覺。比如,我們看到種族主義中有恐懼的成份,比如人們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一起車禍時會好奇地探頭張望。我們對未知的態度也是我們選擇自己喜歡的小說時一個重要的因素。如果書中或是電視里的故事太熟悉,看到開頭便能猜出結局,我們會覺得無聊,把電視轉檯或是把書扔到一邊。但如果故事的環境太陌生,我們會拒絕接受,覺得荒誕無稽或不可理解。我們需要陌生感,但不要太多。
幸好,每個人需要的陌生感多少不同。有些人讀同一類型的書翻來覆去,樂此不疲,至少我們中那些不喜歡哥特式小說、暴力小說、青春期浪漫故事和無聊的純文學作品者看來是如此。而有些人永遠追求新鮮,要求改變,他們對熟悉的故事中所包含的真理視而不見——我們中那些對試驗作品,比如福克納、喬伊斯或者羅伯-格里耶(Robbe-Grillet)的小說不感冒的人會這麼想。
冒險小說,按照它的定義,更適合那些尋求未知的讀者,那些希望在奇異世界而非身邊的日常生活中渡過時光的讀者。
這不是說每本科幻和奇幻小說都是通向新的未知的冒險。許多讀者在進入一個他們喜歡的未知世界后,會常回來看看,直到他們對這個架空世界比自己家鄉的小鎮更為熟悉。許多人在十幾歲時,跟隨著自己探求未知與驚奇的慾望,成為冒險小說的讀者。他們會一直讀到渴望安定與熟悉的中年。這樣的讀者會很容易在科幻/奇幻的書架上找到治療自己思鄉病的那劑良藥。
但即使最陳腐,最不受歡迎的科幻或奇幻小說,在第一次讀到類似作品,並不知道其環境和其他數百本冒險小說大同小異的幼稚讀者眼中也是新鮮而令人吃驚的。冒險小說和其他小說的本質區別就在於,冒險小說必須發生於一個未知的世界。從某種角度說,每一本科幻和奇幻小說都應該是對讀者閱歷和知識的挑戰。這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冒險小說對其他類別的小說抗拒的實驗和創新卻如此歡迎——因為陌生感是我們的麵包和黃油。無論麵包切厚切薄,黃油塗多塗少,總是我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