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鴕鳥的肉

第三十章 鴕鳥的肉

百年之後,有個話題能引起我們談論的興趣——大家說說自己是怎麼死的?

在戰場上被殺死的人鄙視在刑場上被槍斃的人,撐死的人和餓死的人彼此嘲笑,跳樓自殺者和車禍遇難者互相安慰,巨人觀擁抱著焦炭人,有的人則苦笑著說:我死於兇殺。

特案組在章右民家發現了失蹤少年韋關的相關證件和隨身物品,秘密監視章右民的刑警立即對其實施抓捕。警方隨後對章家老宅進行挖掘,當時,章右民家門口扯上了警戒線,外面被圍得人山人海。村民看到,警察用10公斤規格的塑料袋往外拎東西,最開始拎出來的兩袋是衣服,後來挖出來的東西都是用毛巾包著,或者裝在黑色的旅行袋裡。

警察在章右民家裡挖了4天,菜地里又挖了3天,用篩子把土篩掉后,剩下的就是骨頭。

章右民在院子里只埋了一具屍體,死亡時間在三年前,其餘屍體埋在水坑、井和菜地里。

梁教授和毛警官對章右民進行了審訊,各級領導隔著審訊室的單向玻璃站著旁聽,蘇眉做筆錄,畫龍和包斬將手機、衣服、盆罐、鎚子、菜刀、斧子等物證一件件擺在桌上,然後站在章右民身後。

章右民是個頭髮斑白的老人,坐在審訊椅上,表情木訥,似乎眼前的一切都與他無關。

以下就是本文作者千辛萬苦找到的審訊筆錄。

毛警官說:你是刑滿釋放人員,應該知道這些物證足以治你的罪,咱們聊聊吧?

章右民眼神渙散,看著一處發獃,他沒有回答。

梁教授說:給他一根煙。

畫龍點著一根煙,塞到章右民嘴巴里。

梁教授問道:你殺了幾個人?

章右民歪著頭,抽著煙說:我不記得殺了多少人,去我家數一下衣服、內褲和鞋子,有多少套,就說明殺了幾個人。我現在不想說了,我不說連判決書都不好寫。

梁教授拿出一名受害人的照片,問道:你怎麼殺死的他?

章右民看了一眼照片,說道:他在樹林里解手,我迎著他的正面走過去,走到他一側后,我也裝作解手,把系在腰上的皮帶解下來,套到他脖子上,接著又繞了一圈,使勁勒,他剛被勒住的時候,還用手來掰我的手和皮帶,後來就不動了。

毛警官又拿出一張照片,問道:李暢是怎麼被你殺死的?

章右民說:我還真不知道這孩子叫李暢,當時他上坡,我下坡,我伸手去捏他的脖子,然後按在地上,捏了大約3到5分鐘,人就死了。

梁教授用手指著桌子上的盆罐,問道:這罐子是做什麼用的?

章右民說:放血。

毛警官問:你為什麼把被害者的衣服剝了?

章右民回答:人死了還穿啥衣服哩。

毛警官問:我們在你家發現了一些頭髮,為什麼把死者頭髮剪了?

章右民回答:我聽人說過,人死了啥都化,就頭髮化不了。如果連頭髮一起埋了,將來你們能從頭髮里檢查出來都是誰。

毛警官說:你把頭髮留著,不是等於留著罪證嗎?

章右民答:我想等攢多了賣錢。

毛警官問:你把死人埋在自己家院子里,就不怕嗎?

章右民答:怕啥,死人嘛。

梁教授說:你也怕,所以你只在院子里埋了一具屍體,其他的都埋在外面。

章右民答:要說不害怕那是假的。有一次我在菜地里殺了一個,用架子車拉回家……那孩子勁可大,我怕他不死,又用刀在他脖子上割了幾下,累了,就睡了。睡到後半夜聽到屋裡有響聲,撲通撲通響。我心想,這是咋了,鬧鬼啊。我爬起來拉著燈,手直抖,我一看,你猜咋回事,原來地上有一塊爛塑料布,那死鬼的血滴下來,砸塑料布砸出的響聲,嚇死我了,我就把塑料袋踢到一邊,找了個盆接流下的血,我心裡說:淌去!

梁教授說:那些人都和你無冤無仇,你挖下眼珠泡酒,把人腿做成臘肉,聽說你還在菜市場賣過「鴕鳥的肉」,你就沒有一點人性嗎,你心裡就沒有一點後悔嗎?

章右民說:我平時愛喝點酒,弄幾個下酒菜,我不後悔,這不就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嗎?

章右民供認了6名受害人的遇害詳情,其中,在章合村附近的小樹林,他殺害4人,有幾名受害者的情況,他稱自己沒有印象了。後來,為了讓他不斷的交待犯罪事實,毛警官買了燒雞鼓勵他好好回憶,他吃一隻燒雞,交待一起案子,最終警方公布了接報的失蹤人數達17人。當地公安對碎屍與吃人的說法,不置可否。

十七個人,十七隻燒雞。

最大的恐怖莫過於此——你好端端的走在路上,有個陌生男人在背後悄悄地靠近,他和你無冤無仇,卻將一根腰帶突然套在你的脖子上,迅速收緊,你呼吸困難,兩手試圖抓住脖頸處的腰帶,想要詢問他是否認錯了人,他卻加大力度,兩手攥著腰帶,轉過身,彎下腰,用背部力量讓你身體凌空,最終勒死你。

人們對老年人往往放鬆警惕,犯罪統計數據表明,老年人犯罪現象正呈逐年上升的態勢。

楊宗勇是個品學兼優的男孩,遇害當天經過章右民的菜地,章右民謊稱讓楊宗勇幫忙抬樹,乘其不意從其身後突然勒住楊宗勇的脖子,楊宗勇的腿在地上蹬了幾下,很快就不動了。

當時,一輛麵包車駛過來,章右民有些慌亂,心想,糟了,這條路平時連人都沒有,怎麼會開過來一輛車。車越來越近,章右民急中生智,坐在地上,攬著已經死去的男孩脖子,張開嘴巴,假裝做人工呼吸。

他的牙齒是黑的,舌苔黃膩膩的,不斷的將嘴巴里的臭氣吹進男屍嘴裡。

麵包車減速,司機探出頭問道:咋了?

章右民說:沒事,羊癲瘋,親戚這就來,你不用管。

麵包車開走了,司機還擔心這老頭會提出幫忙送醫院的要求,已經想好了怎麼拒絕。

章右民的菜地旁有個小屋,菜地距離他所在的章合村很近,搭建這麼一個簡陋的小屋很顯然不是為了方便種菜,而是藏屍所用。菜地邊還有一些顏色鮮艷的編織布,也起到了遮擋的作用。天黑之後,章右民用平板車將屍體從小屋運回家。

他把屍體放在床上,脫下衣服,此時,夜幕來臨,星光慘淡。

他拉亮燈,咳出一口痰,含在嘴裡,快步走出門外吐在地上。十五瓦的燈泡發出昏黃的光,他蹲下來,平息自己因殺人而激動的情緒,燈光照著他泛白的頭髮,照著門前的空地。

那是從來沒有過歡聲笑語的院子,只有村裡的狗到過他的家。

那是從來沒有落過鞭炮屑的地面,對他來說,也許殺人才能帶給他過年的喜悅。

從來沒有蒲公英飄過的屋脊,從來沒有貓走過的矮房,從來沒有過光明和溫暖的內心。

圍牆上已經長了許多草,紅色的大月亮升了起來,夾道里放著一些酒瓶,在那地面之下,埋著他出獄后殺死的第一個男孩。對於窮凶極惡喪盡天良的他來說,殺人不是因為憤怒,而是出於刺激。他蹲著抽完煙,把火紅的煙頭按滅在自己的痰里,站起身,進了屋子。

警方沒有公布章右民的犯罪動機和殺人目的。

我們燃起火把,走進他扭曲的內心,可以看到盡頭有兩個詞:性慾和食慾。

這個從未結婚的老漢,在監獄中度過了十八年,那是一個沒有女人的封閉世界。出獄后,如果他是因為對社會不滿而泄憤殺人,那麼不會有意識的選擇目標,而是不分男女老少,濫殺無辜。儘管他是隨機殺人,但選擇的都是少年男孩,殺人動機中有性的成分。

他五歲那年,正直「三年大飢荒」時期,他在童年目睹了吃人慘案。

那時,他還是個小孩子,跟隨父母在生產隊開會,大隊幹部在油燈下念報紙,村民圍著傾聽,一個坐在角落裡的婦女不斷的低頭去聞自己的袖子,小孩子感到很奇怪,隨後,小孩子驚訝的看到,那名婦女在悄悄的啃食藏在袖子里的小腳丫。

婦女看到一個小孩子正盯著她,婦女對小孩子露出凄慘的一笑。

那是他一生中最早的記憶,那一笑,他想了很多年。

章右民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時,成為了焦點,很多媒體刊登了他的照片。有個細節並沒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一個細心的村民指出,章右民當時穿的可能是受害人的衣服。一件青色圓領長袖上衣,前胸有鴿子繞樹飛翔的圖案。很顯然,這顏色和圖案都與他的年齡不太相符,警方忽略了這個無關緊要的細節。

在法庭上,被告人章右民沒有表示出絲毫愧疚和後悔,並拒絕向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

至今,章合村還在流傳殺人惡魔章右民賣鴕鳥肉的事情,版本各有不同,但每個版本都有一個共同點,鴕鳥肉就是人肉!

村民甲說:他吃人,眼睛泡酒,腿做成臘肉,還做過泡椒手掌,買一瓶泡椒倒在盆子里,把手掌煮熟也倒在盆子里,泡上一天一夜,入味后就可以吃了。

村民乙說:那他為啥賣人肉呢?靠這個掙錢嗎?

村民丙說:賣肉掙錢也不是目的,有這個狠勁,來錢的路子多了,哪有靠賣人肉賺錢的。

村民丁說:他賣人肉,不是為了賺錢,是他想要別人和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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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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