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醫師的試驗:燭光中的陽光
我就是那個吉寧士,我有責任把以下故事寫完。
1849年6月15日……我寫完給范林達小姐的信,正巧趕上一班郵件車。6月16日——趕到弗蘭克林先生那兒,只見他攤手攤腳的躺在沙發上,喝著兌蘇打水的白蘭地酒,吃著乾巴巴的餅乾,當早餐。「我已經盡量照您的一切意思開始了,」他說。
「好極了,」我回答說,「可是您決不能太累著,否則我們就前功盡棄了。」
我跟布萊克先生分了手,到我的病人那兒去看病。6月17日-郵局送來了范麗達小姐的回信。真是封動人的信,看了真叫我不由對她萬分尊敬。她告訴我,看了我的信,她才確信萊克先生是冤枉的,她不再需要什麼證據了。這封信提出了兩個要求,一個是不准我把信給弗蘭克林先生看。只許我告訴他,小姐答應我們隨便使用她的房子。第二個要求是小姐請求在第二次試驗鴉片煙作用的那天晚上,讓她在場,當一個見證人。
我明白她巴不得趁布萊克先生沒受試驗以前,親口把她不准我告訴他的話告訴他。他們見面就會激動,這一來就會影響布萊克先生的心理,我們的試驗也就免不了失敗啦。可是我不忍心掃她興。我得儘力想出個新法子,這樣才可以答應小姐的要求。
五點鐘。我給范林達小姐寫了回信。我建議她在我們做試驗的那天晚上,偷偷到我公館里來,沒到九點鐘,她千萬不能來。到那時刻,布克先生才保得進卧室里呢;等到服鴉片劑的時候,小姐才能進屋。服了葯以後,她就跟我們大家一起觀看結果。到第二天早晨,她就可以把寫給我的信給他看,證明沒做實驗以前,她就相信他是平白無辜的了。
6月18日下午,我又去訪布萊克先生。這次拜訪非常有趣——全虧有貝特里奇在場。我一進去,就看見他在房裡。他收到布羅夫先生的信,布羅夫先生堅決反對我的計劃,他認為荒乎其唐。他本人深信月亮寶石已經押給魯克先生了,布羅夫先生情願等以後再說。顯而易見,這主要是由於他信任我。我問布萊克先生,他的朋友那套異議是否動搖他的決心。他回答說沒有。
接下來我們兩人都不說話了——貝特里奇就跟我攀談了。
貝特里奇拿出一本老式的皮面大筆記本,中間還夾著支鉛筆。他戴上眼鏡,把筆記本翻到一張空頁上。
「我幫逝去的夫人當了五十年差。早先我是老爵爺,就是夫人的老太爺身邊的小聽差,我如今是七八十歲的人了——別管我到底幾歲!——竟落得個什麼結果,埃茲拉-吉寧士先生,結果哪,一個大夫的助手,弄了瓶鴉片劑,在弗蘭克林-布萊克先生身上裝魔弄鬼——我這麼把年紀了,還命定我當魔法師的下手!」
布萊克先生聽放聲大笑。我正想說話,貝特里奇卻舉起了手。
「一句話也別話,吉寧士先生!」他說,「我不要聽您一個字兒,先生。我自有主張。要是有吩咐,就是瘋人院里下的吩咐,那也無所謂。小姐說,『照辦』。我就說,『小姐,我一定照辦。』現在我準備好本子和鉛筆了,吩咐吧,吉寧士先生。我會寫下來,我是個盲從的人。」
布菜克先生向我使了個眼色,叫我照他話辦就是了。我便盡量清楚明白的給他吩咐。
「我希望把這屋子裡的某些地方重新打開。」我說,「而且要布置得跟去年一樣。」
貝特里奇聽了就把這點記了下來。
「打明天起,吉寧士先生,您就會看見我開始工作了。做聽差的總得唯命是從。」
他這樣保證后,對我鞠個躬,走出了房。
6月20日——布萊克先生跟我討論克夫探長給他的一封信。在一個禮拜之內,探長就要回到英國來。如果布萊克先生能證明探長在偵查鑽石一案上犯了錯誤,他就義不容辭的替布萊克先生效勞。我勸布菜克先生把去年以來的事都告訴克夫探長,由他自己瞧著辦。我還建議請探長來得及趕上實驗時間回英國的話,就來參加這次實驗。無論如如,他總是個少不了的重要證人。
6月25日,星期一——做實驗的一天!下午五點鐘,我們才到公館里。布萊克先生的健康問題,據我判斷,跟去年這時一樣神經緊張,在早班郵遞時間,我收到了小姐寄來的一封簡訊,她乘下午一班火車來,陪她來的是梅里杜夫人。昨天,布萊克先生也收到了律師的回信,布羅夫先生認為必須有位先生陪著范林達小姐來。克夫探長卻毫無音訊。不消說,他準是還在愛爾蘭。
十點鐘。幾個見證人在一個鐘頭前就到了。我跟布羅夫先生談話,告訴他決不能把小姐準備來的秘密講給布萊克先生聽。他說他知道該緘口不言。小姐非常客氣的同我說話,「我不能把您當做外人看待,」她說,她萬分感激看著我這張皺紋密布、醜陋難看的臉。「您最近常常看見他,」她說,「您當真看出了那點?」
「我看出了,千真萬確的,」我回答說。「明天的事,我可十拿九穩。但願今晚的事我也能拿得准。」
半夜兩點鐘,實驗已經做過了。我現在就來交代實驗的結果。
十一點鐘,我告訴布菜克先生,他可以準備就寢了。小姐曾經要求親眼看我量出鴉片劑。我量出鴉片劑,倒在一隻葯杯里。接著我從口袋裡拿出那塊代替鑽石的水晶,交給她。「您得把它放在您去年放月亮寶石的地方。」她照辦了。貝特里奇拿著蠟燭,手凈打哆嗦,他著急的低聲問:「小姐,您肯定就是這個抽屜嗎?」
我又領頭走出了房:布羅夫先生和貝特里奇跟在我後面,走到布萊克先生的房裡去。當著這兩個見證人的面,我把那服藥交給他喝,關照他安心躺下,等著。我把點著的一支蠟燭放在床頭的小桌上。雨輕輕下著,屋裡一片寂靜。點20分了。我把床上一邊的帳子放下——這樣他就看不見那邊屋子了。我吩咐布羅夫先生和貝特里奇靜候動靜。
布萊克先生象平日那樣睡不著。我引他重新談到鑽石這個問題沒多久,從他的眼神里看出,鴉片煙開始把他的腦子麻醉了。我看看錶。12點缺5分了,鴉片煙的麻醉作用更加顯著。他的話也說得沒頭沒腦了,他在床上坐起身,又開口說話了——並不是跟我說話,而是自言自語。實驗的頭一個階段來到了。鴉片煙那興奮的作用在他身上奏效了。
布羅夫先生和貝特里奇屏住氣,留神看著他。我示意叫他們脫掉靴子——輕輕脫掉,像我一樣。
十分鐘過去了——什麼動靜也沒。隨即他突然一骨碌起了床。「我真後悔把它從銀行里取出來,」他自言自語說,「存在銀行里倒太平。」他站在床邊了。他在想心事,說,「那三個印度人也許躲在這屋子裡。它放在古玩櫥的抽屜里。連鎖也沒鎖。」
我的心怦怦直跳,他又不動了,一骨碌倒在床上,一陣可怕的猜疑襲上我的心頭。會不會是鴉片煙已經起了鎮定的作用啦?沒!他又驀地起床。他看看燭火,過一會兒,就將蠟燭拿在手裡。隨即,他打開卧室的門,走出去了。我們跟著他走過走廊。他打開起居室的門,走到房間當中,我看見范林達小姐的房門掀開一道縫,她已經吹掉蠟燭了。她躲在暗頭裡;一言一語都逃不過她耳朵,一舉一動都逃不過她眼睛。
現在是1點10分了。他猶豫不決地等了一兩分鐘,就向牆角印度古玩櫥那兒走去。他把蠟燭放在櫥頂,打開了一格格抽屜,又一格格的關上,最後終於打開了那格放著假鑽石的抽屜。他用右手取出那顆假鑽石,左手從櫥頂上拿下了蠟燭。他回過身,向房間當中走了兒步。到目前為止,他已經把生日那天晚上的事照格重做了一遍。接下來,他會做給我們看他拿鑽石怎麼處置嗎?
他頭一個動作是把蠟燭放在桌上,向房間遠頭去去。那兒有張沙發,他的眼睛迷迷糊糊,睡意朦朧的了。他聽憑那顆假鑽石從手裡掉下去。他沒去撿起來;茫茫然的往地下看著,這時候,腦袋沉在胸口。他在沙發上坐下,頭倒在沙發墊子上。那時已經1點25分了。我還沒來得及把表放回口袋裡,他已經睡著了。
我們走進房,我知道他許會睡六七個鐘頭,過後,我們討論了實驗的結果,證實生日那天晚上,布萊克先生是受了鴉片煙的刺激,進了房拿走了鑽石。但是我們沒發現他到底把鑽石怎麼處置了,因此這回實驗沒完全成功。我請布羅夫先生把他親眼目睹的事寫下來,簽上名;他甘心情願的照辦。
我們從桌邊站起身時,布羅夫先生把我拉到一邊,他說他跟我的看法不同,他不信弗蘭克林先生把那顆鑽石藏在房裡,他相信月亮寶石在魯克先生往來的那家銀行里。「您那種實驗今晚已經做過了,而且已經失敗了,」布羅夫先生說。「我這種實驗還正在進行呢。我已經派了個眼線在銀行里守著魯克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會親自到銀行里去取那顆鑽石。如果我們監視著他,我就可以抓到那個抵押鑽石的人。」
我說他說得不錯。布羅夫先生就跟我握握手,走出了房。
我待在房裡照顧布萊克先生。不久范林達小姐也來了,我們默不作聲的一起守著。一個鐘頭過了又一個鐘頭,他始終睡得很熟。剛正八點。他開始有了動靜,范林達小姐正跪在沙發;他眼睛一睜開,眼光准射在她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