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靚女死於非命
金秋的夜晚,皓月高懸,柔輝萬里。
繁華的郴州市南街,街面上彩燈飛旋,一頂頂紅紅綠綠的陽傘下,一對對男女互相依偎竊竊私語,乳白色的圓桌上放著啤酒、水果、飲料、點心,讓你充分地盡情地在這如夢如幻的世界里享受著。
「你看,那樓上怎麼冒出濃煙!」正在傘下品嘗點心的顧客歐小姐發現對面的開元大樓一股股濃煙從三樓窗戶冒出,忙對男朋友說。
「起了火,快,我們去打119!」歐小姐和男朋友快步奔向電話亭。
警燈閃閃,警笛鳴叫。10分鐘后,消防人員趕到了……經過半個多小時的奮力搏鬥,終於將大火撲滅。原來,這是308號房間著的火,當隊員們進屋清理火災現場時,意外地發現床上有一具屍體。
郴州市蘇仙公安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蔣會明接到報案后,率刑偵大隊長陳平、副大隊長高鑫、教導員曹滿清、偵查員段朝暉及法醫火速趕到現場。
這是一套一室一廳一衛生間的房子,火是從卧室燒起的,除一台高路華牌29英寸彩電沒有被燒毀外,其餘大部分傢具家電均被燒毀,特別是卧室里一台25英寸熊貓牌彩電外殼已被燒熔成一團。卧室的西牆擺有一張席夢思雙人床,床上的席夢思化纖、棉織物均被燒掉,只剩一副彈簧鋼絲,上有一具女屍,屍體表面呈燒焦狀。經法醫檢驗,死者系頸部呼吸道受暴力壓迫,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就是說死者在起火前已死亡。死亡時間在飯後一個多小時,屬他殺,並從其陰道內檢驗出有精液。從房產公司查詢證實,該房主名叫黃美清,再經賓館領導及工作人員、親屬辨認,死者確系黃美清。現場因救火遭到破壞,有價值的東西被燒毀,腳印、手印及有關物證已失去提取條件,給偵破工作帶來了難度。
此時是1998年10月10日晚上10時,也是黃美清剛度過24歲生日的日子。在郴州市鬧市區殺人焚屍,這是郴州市解放以來一起情節最為惡劣的兇殺案。案情驚動了市委,領導指示公安機關務必全力以赴,限期一個月內破案。市公安局長孫湘隆、副局長張湘酃立即趕赴現場,成立了「10.10」特大殺人案偵破專案組。案情分析會上,偵破組很快形成了一致的意見:一、作案人熟悉黃美清;二、作案時間定在10月10日晚上8時至9時;三、本案定為情殺、仇殺、姦殺及劫色、劫財的可能性大。偵破組立即分為四個小組,在全市範圍內分頭進行偵查,要求不放過任何線索。
就在偵破組分頭行動時,蘇仙分局南塔派出所傳來消息,他們抓到一個名叫朱知洪的小偷,小偷供述曾在開元大樓308室盜過衣服,盜竊地點恰好是被害人黃美清的房間。
偵破人員馬上趕到派出所。朱知洪,35歲,矮個,黑瘦,穿一雙時髦皮鞋,一件髒兮兮的襯衣發出了異味。見公安人員進來,他低頭不語,當公安人員問他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偷過東西時,朱知洪如實交待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朱知洪是湖南道縣人,單身漢,由於家裡窮,加上人矮,35歲了仍單身一人,但在心裡他對女人卻有著特殊的興趣和好奇,尤其是一看見年輕姑娘就異常興奮。也許是自卑感的原因,他從來不敢與漂亮女人說話,更不敢有非分想法,而渴望得到女人的愛的慾望一直未減弱。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有時一見到單身漂亮女人,朱知洪就要跟蹤一陣,在弄清對方的住處后,再想辦法偷一件衣物,拿出來瞧瞧,思念女人的模樣,這成了他的一大癖好。10月2日,他竄到開元大樓三樓,驀地看見308號房的黃美清正在走廊上晒衣服,好漂亮呀,他看呆了,眨眼功夫就將黃美清的一條短褲、一個乳罩樂滋滋地偷走了。
根據朱知洪的交待,公安人員不僅在他租住的房間里找到了黃美清的短褲乳罩,而且發現其他短褲、乳罩花花綠綠一大麻袋,足可以開一個婦女用品商店。
蘇仙公安分局偵查員李中文、李南剛訊問朱知洪完畢,一個中年婦女送來一情報:同單位的李冬花半個月前曾在郴州市百貨商場門口對著黃美清罵了一句「騷貨,你總有一天會在情海里淹死!」而黃美清不屑一顧,沒有回罵,只是憤憤地轉身走了。
公安人員找到了李冬花。聽明來意后,李冬花直言不諱地說:「是有這麼回事,那是半個月前,我在街上遇到廠里工作的朱媚,因我要買東西錢不夠,就向朱媚借50元。朱媚嘻嘻一笑說:『借50元錢小事一樁,只要你答應我一件事,50元錢就不要你還了。』我問她什麼事,她詭秘地一笑,指著一個女人說:你上去罵她一句『勾引男人的騷貨,你總有一天會在情海里淹死』。因為我剛下崗生活困難,她給50元錢不用還,夠刺激的,我答應了。在百貨商場門口我拖住那個長得比較漂亮的女人的衣服,如此這般罵了對方一句,那女人很生氣,但沒有回罵就走了。至於朱媚與她有什麼深仇大恨,她沒告訴我,我也不便問。」
初查就有了線索,偵破人員的心比喝了蜜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