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

關係

當天晚上九點鐘光景,緊急派往雪岳山H飯店的刑警隊打來了電話:

「二十六日晚,崔基鳳和吳妙花住在H飯店這是事實。崔基鳳是在二十八日上午結帳離開飯店的。然而店方不知道吳妙花失蹤。他們沒有聽見新郎提過一句,說是新娘失蹤了。所以可以認為崔基鳳是在對新娘失蹤嚴守秘密的情況下離開飯店的。然而,一個更加重要的案件在同一時間裡在飯店裡發生了。這就是報上已經作了報道的大學生被害事件。」

偵破班長聽完了電話,心裡大為吃驚。那篇報道他也看過,但並沒有怎麼注意,所以漏掉了這樣一個事實:在同一時間同一飯店裡發生了人員失蹤和兇殺事件。

「驗屍結果表明,大學生孫昌詩遇害是在二十六日晚到二十七日清晨。」

「吳妙花失蹤是二十七日,調查一下兩個案件之間有沒有關係。」

「不過,這兒的偵破本部把一對名叫朴和善和金在范的年輕夫妻當作重大嫌疑犯在進行調查,好像幾乎是犯人無疑。他們的看法是,大學生孫昌詩和有夫之婦朴和善有著很深的關係。兩個人到雪岳山來玩,被丈夫金在范發現了,趕到飯店來殺死了孫昌詩。朴和善好像也積极參与了最後的拋屍活動。」

「如果他們確實是兇犯,那麼這個案件和吳妙花的失蹤就沒有關係。誰知道呢?反正你徹底地調查一下,作個彙報。」

「是。」

第二天,也就是當年最後一天——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十點鐘光景,有一個年輕女人給一一二偵破本部打來一個電話:

「有事要報告,所以我打個電話。」

「噢,請說吧。」

「看了昨天報紙上發表的雪岳山H飯店兇殺案的報道,我想我所提供的情況也許可以給你們作參考。看了報上的照片,我覺得我認識那個人。」

約摸過了兩小時,有一個刑警出現在慶陽飯店水碓酒吧里,找服務員密斯朴。

「小姐,剛才是你打電話給一一二的嗎?」

「對,是我打的。」她後悔自己打了電話,怯生生地回答。

年輕的刑警從口袋裡掏出一份報紙打開,那是有關H飯店兇殺案的報道。刑警用手指點著登在上面的被害人照片給她看。

「你說你認識他?」

「嗯。他是常來我們這兒的老主顧大學生。經常在這兒跟一個女的見面。」

「那女的像是他的愛人嗎?」

「對。是愛人。」

密斯朴想起聖誕前夜的事情,咬著嘴唇。只要一想起那天的事情,她就惱火,但是,當時打了她一記耳光的大學生現在已經死了,不在人世了。對死人不能有怨恨之心,可他為什麼會死呢?

「曉得那個女人的名字嗎?」

「唔,知道。叫吳妙花。」

「住址是哪裡?」

「不知道住址。」

「那女的是學生?」

「好像不是學生。」

「到哪兒去能見到這個女人呢?」

「不知道。」

「看見她的臉,你能認得出來嗎?」

「嗯,能認出來。」

聖誕節前夕,昌詩喝醉了酒,把吳妙花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寫在菜單上交給密斯朴,托她打個電話,當時她把吳妙花的名字刻在了腦子裡,所以她記得吳妙花的名字。她後悔當時沒有把電話號碼也記住。她對吳妙花非常嫉妒,至今還沒有忘記為吳妙花而受到的侮辱。

「不像樣的東西!」

吳妙花當時明明是這樣說的。吳妙花的話語好像現在還在她的耳畔震響,所以她面孔發熱。其後,孫昌詩和吳妙花就一直沒有在水碓酒吧露過面,正在惦念時,卻從報上看到那個男大學生死了。

「你得呆在這兒,別出去,直到來通知為止。」

刑警關照密斯朴不要離開單位,然後回去了。

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

老頭髮現一輛汽車扔在這兒已經五天,不由得把頭一斜。他無法理解為什麼汽車一定要在這兒停五天。

這地方是江陵和墨湖之間的海邊。那車子停在人跡罕至的松林里。松林前面有一小片沙灘,波濤不斷地舔著這片沙灘。

老頭走進松林去察看停在那裡的車子。淡綠色的車子里沒有人,車頂上的雪還沒有化,依舊堆積著。車尾上貼著一個字:Q。

老頭身上穿著一件厚毛茄克,戴著一頂毛帽子,拄著拐杖。眼鏡度數很深,腿略微有點跛,身體微胖,透出一種忠厚的味道和威嚴。前不久他還是一個大企業的會長,自從身體不適以後,有一天他突然把會社的經營權交給了小輩,回鄉落了戶。他非常喜歡小時候嬉戲的海邊,天氣不壞的話,他每天一定要到這兒來一次,在海邊散步。

有一次他了解到某個富翁想把這一帶買下,在這兒建娛樂設施,他便拿出更多的錢來把這一帶買下,作為公共財產送給村裡,條件是絕對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開發。

他在海邊散了一小時步,然後向村子那兒走去,迎面碰上騎自行車的巡警。巡警一看見他,老遠就下來走到他身邊行禮。老頭指著海邊對巡警說:

「有一輛自備汽車扔在松林里好幾天了,你去看看。」

舊的一年過去了。這是新的一年的頭一天。然而各個案件的偵破員們連屬於所有公務員的休假也沒休息,繼續一心撲在偵破工作上。偵破隨處都在繼續進行。實際上偵破也不可能由於休假之類而暫時中斷。從這一點出發,可以認為偵察員們選錯了職業。但是偵破犯罪肯定是誰都應該乾的事。

水碓酒吧服務員朴美淑小姐也是一年一度寶貴的休假被衝掉了的人當中的一個。儘管她不是警官,但由於要給他們當證人,連家鄉都沒能回去,跟警察一塊去了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所以她非常后海給一一二打了電話。但是現在即便後悔,也沒有用了。

公共汽車在積雪的高速公路上賓士。年輕的巡警一上車就打瞌睡,現在還在睡覺。朴美淑撇撇嘴心裡想道,真是個沒意思的男人。身邊坐著個姑娘還睡覺,要不是塊石頭,怎麼會這樣呢?她把視線轉向窗外,眺望肅殺的冬天的景緻。

專管雪岳山H飯店兇殺案的警察局偵破組通過一一二偵破本部接到通知,感到有必要會見認識被害人愛人的證人。重大涉嫌人朴和善、金在范夫婦矢口否認犯罪事實。偵破組認為接觸一下證人,他們也許就不敢否認了。然而,為了要見證人,帶著兩個嫌疑犯去漢城,實在太麻煩。在這種情況下,讓證人到K警察局來,可以說從各方面看都是經濟的。上級強調聯合偵破,漢城方面是不能拒絕地方警察局提出的能否把證人交給我們這樣一個懇切的要求的。要是在以前,他們也許會說我們人手不夠,挺忙,你們來接吧,但是現在情況不同了。護送證人到K警察局的任務終於落實到一個年輕刑警身上。他由於連日辛苦,疲勞不堪,一上車就睡著了。

下午三點鐘稍微過一點,他們到達K警察局。從漢城帶證人來的年輕刑警跟偵破班長握過手以後,把證人交給了他。

「小姐,你到這兒來,大大地辛苦了。待會兒我買點好吃的給你。」

刑警班長一面開玩笑,一面帶朴美淑到審訊室去。審訊室里有兩個男女伏在桌上睡覺。

「喂,客人來了,起來!」

跟班長一塊兒來的年輕刑警拍拍桌子,兩個男女支起了上半身。他們以充血的眼睛瞅了瞅朴美淑,臉上幾乎沒有表情。朴美淑也以略微有點驚訝的眼神瞅了瞅他們。之所以會略感驚訝,是因為他們的面容太憔悴了。

刑警班長讓朴美淑坐下,朴美淑便隔著桌子在他們對面坐下。沉默了一陣,沉默得連呼吸都困難。

班長觀察著雙方表情的變化。因為單靠表情,就能曉得結果。但是他們好像並不認識。

「兩個人當中,你看見過哪一個?」

班長盯著證人問道。朴美淑的視線停留在朴和善的臉上,悄悄地搖了搖頭。

「沒有看見過。」

她話音剛落,胖男人的上半身就動了。椅子吱吱咯咯響,好像要散架了。他抱怨道:

「冤枉好人沒有用!」

「小姐是在一爿名叫水碓酒吧的慶陽酒店裡工作嗎?」

班長神情尷尬地問朴美淑。朴美淑微微點了點頭。

「那個死了的大學生孫昌詩常和愛人一起到水碓酒吧來嗎?」

「唔,是的。」

「那麼,孫昌詩的愛人不在這兒嗎?」班長瞪了朴和善一眼,問道。

「對,不在。」朴美淑搖搖頭,肯定地回答。班長嘆了一口氣。他們把證人帶了出來。

「據說你知道孫昌詩愛人的名字?」

「是的,叫吳妙花。」

朴美淑認為,一切都是因為吳妙花,吳妙花應該受到詛咒。

班長則希望失蹤的吳妙花和朴和善是同一個人。所以在證人來作證之前,他對漢城來的偵破組一切都保密。現在他得把證人介紹給他們了。

「吳妙花的失蹤和孫昌詩的死亡好像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吳妙花和孫昌詩是一對拆都拆不開的戀人。現在能夠對這一點加以證實的證人來了,請談談吧!」

班長把朴美淑介紹給漢城偵破組的成員。漢城組的人聽見這話,眼睛一亮。

「這是真的嗎?」

「請說吧!到現在為止,我好像一直是逮住兩個對任何一方面都沒有用的人在談話,怎麼對他們道歉呢?」

他嘆了一口氣,通過窗戶看著停在後院里的淡綠色的Q。四個漢城刑警圍著朴美淑拚命提問題:

「孫昌詩和吳妙花肯定是一對戀人關係嗎?」

「對,沒錯。」朴美淑半昏迷地回答。

「怎麼沒有錯呢?」

朴美淑為了要說清楚為什麼沒有錯,得費不少勁。她對一切都作了詳細的說明,甚至談到了聖誕節前夜的事,說得口乾舌燥,最後肚子餓了。她一說肚子餓,話音剛落,就送了一碗什錦湯來。

漢城組的偵破員給她喊了一客快餐。現在只要再證實一點就行了。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急急忙忙向漢城偵破本部掛了電話。

新春伊始,收穫不錯。自從他打電話報告說發現了吳妙花的汽車,時隔三小時,又去掛了個電話。最後他是這樣說的,然後掛上了電話:

「……因此,急需吳妙花的照片。請趕快送來,夾在其他女人的照片里一塊兒送來。我等著。」

那天深夜,吳妙花的照片送到了,是偵破班長親自從漢城帶來的。他一到,就把朴美淑喊出來,叫她別睡了,讓她坐在桌子旁邊。把幾十張各種各樣的女人照片攤在朴美淑面前。

「來,請你從中把你認為是孫昌詩戀人的女人,也就是吳妙花的照片挑出來。」

朴美淑用她的胖手去翻照片,不一會兒就挑出一張來,分明是吳妙花的。

偵破吳妙花失蹤案的漢城組和偵破孫昌詩被害案的地方組,最後不得不進行聯合偵察。地方組的班長和漢城組的班長,握手言歡,說他們一起好好乾。兩個人的外貌正好相反。漢城組的班長胖墩墩的,油光滿面;地方組的班長枯瘦乾癟,一臉皺紋。年紀也比漢城的班長小十歲。終於在第二天早上九點鐘召開了兩個組的聯合偵破會議。漢城的班長首先介紹案情:

「問題好像是因為孫昌詩出現在H飯店而發生的。二十六日吳妙花和崔基鳳舉行了結婚典禮,然後到雪岳山去,住進H飯店。到這個時候為止,案件可能還沒有發生。然而,孫昌詩來了。從在同一時間住進飯店這一點看來,他肯定不是偶然出現,而是特地扣準時間出現的。吳妙花把他喊到飯店裡去的可能性很大。沒有人會因為心愛的女人結婚,連人家度蜜月也要跟在後面的。」

「也可以反過來看。」皺紋很多的班長說:「不管吳妙花多麼愛孫昌詩,有新郎在身邊,哪會度蜜月也要喊孫昌詩一起去?沒有喪失理智的人是不可能的。」

漢城組的班長氣色變了。但是他馬上就顯出溫和的表情,說:

「有這個可能。怎麼樣都行。孫昌詩無論如何是跟新婚夫婦一起住進旅館的。但是遭到了殺害。儘管屍體是二十八日在一個莫名其妙的人的車子里發現的,但肯定他是死在飯店裡。而且新娘也失蹤了。只有新郎一個人活著回了家。」

這是暗示性的話,大體上指明了誰是罪犯。而且誰都能很自然地下這個結論。

「一切情況都對崔基鳳不利,儘管我還沒有見著這個人。」

地方偵破班長說。實際上他的情緒很不好。要把迄今為止一直認為是重大嫌疑人的朴和善、金在范夫婦放了,他也只有泄氣的份兒。即使有人指摘他無能,他也無話可說。與他相比,漢城組的班長則信心十足,好像逮捕案犯只是時間問題。

「所有的情況只會對他不利。這是他自己造成的。我理解新郎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要是我是新郎,也不會呆著不動。到了度蜜月的地方兩個人還粘在一起,哪有看見這種情況還聽之任之的新郎呢?」

他好像親眼看見過似的大聲說。刑警們笑了,顯得挺滿足。但是地方偵破班長沒有笑,一個勁地抽煙。

漢城組的班長又接著說:

「估計那天飯店裡可能發生了三角關係。照我看,新郎是個大學教師,又是專攻哲學的,所以只知道念書,是個非常善良的人。問題在新娘身上。她是有錢人家的女兒,又是了不起的美女,男女關係可能很亂,這是用不著問的。她居然找了一個比她年紀小的大學生做戀人,這就可想而知了。儘管不知道他們兩個為什麼要結婚,但是新娘可能感到比自己大十歲的教師沒有魅力。尤其是刻板的哲學教師,不是明擺著的嗎?所以當天晚上熱情的新娘可能往返於新郎和年輕大學生的懷抱。因為她讓那個大學生住在另外一間房裡,真是膽大無比。諸位可以想象那天晚上新娘該有多忙?」

房裡又響起了一陣笑聲。地方偵破班長皺起了眉頭。

「新娘如果聽見了,准要告你低毀她的名譽。」

漢城組的班長根本沒把這話放在心上,接著說下去:

「當天晚上的三角關係,如果不出問題繼續保持下去,什麼事情也不會有,誰知偏偏被新郎發覺了。新郎傻了眼,我們完全可以估計得到,從這時候起他會幹些什麼。」

「孫昌詩可能是吳妙花殺死的。因為他跟到飯店裡糾纏不清……威脅說要告訴新郎。新娘一氣之下有可能把他殺掉,你說是不是?」一個地方刑警打斷了漢城組的班長的話頭。

漢城組的班長搖搖頭:

「這打哪兒說起。儘管不知道吳妙花的力氣有多大,但她怎麼能在誰也不曾察覺的情況下一個人把一個男大學生殺死呢?尤其是卡著他的脖子,把他撳在水裡?還有,是怎麼搬屍體的呢?」

「對。搬運屍體是個問題。要殺他,給他吃藥、喝酒,用不著花什麼力氣就可以辦到。問題就在於如何搬運屍體這一點上。」

大家都看著說話的人。他在一圈人當中顯得最小。小得使人懷疑他這麼點大,怎麼會當上強力課刑警。他屬於地方警察局,是個新手,得到的評語是任何事情都很積極勤勉。也許是他覺得自己排斥先輩發了言有點抱歉,顯出不好意思的樣子。班長見了出來打圓場說:

「沒有關係,說吧!」

「那麼,我就談談自己的看法。我是這樣想的:我認為孫昌詩是在五二八號,或者是在崔基鳳和吳妙花住宿的六一五號房間里被殺的。被害人赤身裸體、喝了許多水、裝載屍體的朴和善的車子到二十八日上午還停在H飯店區域內,這些事實有力地證明了孫昌詩是在飯店遇害的這樣一個可能性。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被害人到底是在哪個房間被害的?自然不是五二八號,就是六一五號。罪犯也許是第三個人。如果罪犯是第三個人或者是意想不到的人,那就可能是在另一個房間動手的。不過,根據目前的偵破結果,第三個人是罪犯的可能性比較小。所以我認為孫昌詩是在六一五號房間或者五二八號房間遇害以後,被搬出去的。大家都知道,從五樓、六樓把屍體搬下來不是一件容易事。從電梯下來不經過總服務台走不到外面去。總服務台上飯店職工一天二十四小時眼睛都瞪著,所以我認為要想利用電梯把屍體搬下來而不被人發現是不可能的。兇犯如果不是白痴,就會採用別的辦法。至於別的辦法到底是什麼辦法,我想了好久,終於想出來了。儘管不敢肯定,但我認為只有這個辦法。」

他好像在觀察眾人的反應,暫時閉上嘴巴,瞅著他們。圍坐在他身邊的人對他的話確實顯得很有興趣。

「那是什麼辦法呢?」漢城組的班長抬起下巴問道。

小不點兒刑警又顯出難為情的表情說:

「唔,這……把屍體捆起來,放到底下去。」

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他環視了他們一眼又接著說:

「完全有可能在所有人都已經睡著的深夜,把屍體從陽台上吊下去。」

「唔,有那麼點兒意思。」

漢城組的班長點點頭表示同意。地方警察局的刑警班長只是面無表情地聽著。

「實際上,為了要證實這個可能性,我量過捆屍首的繩子了。其長度總共是一百多米。是一根非常結實的尼龍繩,把屍首相結實以後,還剩七八十米。有七八十米完全可以從五樓、六樓把屍體吊下去。兇犯不是毫無必要買這麼長的繩子嗎?我不這樣看。我認為就算要把屍體捆得結結實實,有個二十來米也就夠了。所以我得出一個結論,兇犯買這麼長的繩子,為的是要從五樓、六樓把屍體吊下去。實際上,當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捆好屍首多下來的繩子的長度超過八十米。」

小不點兒刑警看了看自己的頂頭上司。滿臉皺紋的班長點點頭說:

「這是事實。」

小不點兒刑警從班長的話里獲得了力量,興緻勃勃地繼續談自己的看法:

「所以我認為屍體是用繩子捆好,通過陽台搬運的。為此我實地檢查了六一五號和五二八號房間。結果得出結論,屍體是從六一五號房間,換句話說,是從新婚夫婦居住的房間里弄出來的。」

房裡突然開始騷動起來,大家都以好奇的眼光看著他。其中也有人顯得無可奈何。

「你是幾時產生這個想法的。」

枯瘦乾癟的班長用眼睛瞟著部下,焦急地問道。

「昨天晚上。自從朴美淑小姐來作證,點明了吳妙花和孫昌詩的關係,我就改變了看法。」

「你具體地談一談,你認為屍體是從六一五號房間運出來的理由。」胖班長眼睛閃著光催促道。

「好,我說。首先,孫昌詩如果是在自己的五二八號房間里被殺的,兇犯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冒著危險搬運屍體。就那麼放在他的房裡就行了。其次,朴和善夫人的自備汽車停在六一五號房間這邊。通過六一五號房間的陽台把屍體垂直地朝下放,離停車的地方不過幾公尺遠。而且,朴夫人停車的地方有一座牆壁擋著,人們不易發現。是在大廳里也完全看不見的死角,最適合搬運和裝載屍體。然而,到五二八號房間去看看就曉得了。那裡要通過陽台來搬運屍體是不可能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下面不是地,是飯店大門的屋頂。在大門上面伸出來的直角形屋頂相當大,而且和五二八號房間的陽台正好垂直,所以要把屍體放下來,最後只有掉在屋頂上。」

沉默。因為這個觀察很有邏輯性。漢城組的班長注視著小不點兒刑警,好像發現他很有天才。地方組的班長則不住地點頭,把煙噴到空中。

「真是個好想法!」

他終於把香煙揉熄,打破了沉默。這麼一來,漢城組的班長也連聲稱讚:

「了不起!一下子就把偵破範圍縮小了。無法反駁。年輕人,你叫什麼名字?」

小不點兒刑警臉紅通通的直發燒。他被這過分的誇獎弄得不知如何是好,把自己的名字告訴了漢城組的班長:

「我叫徐文鎬。」

「多少歲?」

「三十三歲。」

「在強力課工作多久了?」

「兩年不到,還沒有經驗。」

「結婚了嗎?」

「沒有。」

「你前途遠大。我要是能隨心所欲的話,真想把你帶到漢城去一塊工作。班長先生聽見了,請別惱火。」

他邊說邊看了看徐文鎬的上司。皺紋很多的班長臉上顯出一絲微笑,沒有回答。

「我們得找到吳妙花。你負責兇殺案,可我們只要把吳妙花找到就行了。你認為吳妙花怎麼樣了?是死了,還是活著?」

大家都以期待的眼光看著徐刑警。他眨巴著漂亮的眼睛回答說:

「不知道。還不能斷定是怎麼回事。」

滿懷希望提出問題的胖班長,神情顯然有點失望。

「照我的看法,吳妙花這個女人也許被殺害了。死在崔基鳳手裡的可能性很大。」

「那麼,得把屍體找出來呀。你以為單憑女人一個人的力量能把孫昌詩的屍體拖到六一五號房間外面來嗎?按照你的說法,是用繩子捆上的。」

「我認為不是不可能,如果吳妙花力氣大的話。孫昌詩體格比平常人小,像我一樣。不過新婚夫婦二十四小時都呆在一起不是很正常嗎?」

「對。」

「所以如果六一五號房間里發生兇殺,崔基鳳不會不知道。」

「如果兇殺是在六一五號房間里發生的,那麼兇犯不是崔基鳳,就是吳妙花。不管誰是兇手,兩個人都在殺人現場的可能性很大。另外作一種設想的話,兩個人也可能是共謀。細節我就沒有把握了。」

「我認為吳妙花也可能被殺害了。從現在起,我們要乾的事是,審訊崔基鳳,把對他的調查搞得徹底一點。」

漢城組的班長看了乾癟枯瘦的地方班長一眼,好像在問:「你是這麼想的嗎?」因為把崔基鳳當作殺害孫昌詩的兇犯加以拘捕和審查是他的責任。

河甲石班長顯出好像只想打瞌睡的表情,然後把眼皮一抬,慢吞吞地說:

「請你把崔基鳳交給我們。我們要好好調查一下。」

「他正在途中。不能停留在只是對他作調查。他在外國得了博士學位,學問很大,腦袋又好,一個不巧,我們反而會跟著他跑。只有強迫他開口。要不,他會像泥鰍一樣滑掉的。」

「試試看。」

「記者在外面等著,怎麼辦?」

「我們在這兒談的話絕對不能公開。在沒有抓到案犯之前,要保守秘密。」

「反正要公開的,公開只是時間問題。」

「要最大限度地防止泄密。」

「這有什麼必要呢?」

「萬一新婚夫婦和孫昌詩之死無關,這會極大地傷害他們的名譽。」

「不作這樣的擔心也行。崔基鳳是兇犯,這不是明擺著的嗎?」胖班長悻悻地大聲說。

河班長沉重地搖搖頭。

「我還沒有見著那個人,所以不能說什麼。因此在這兒談的事還是以保守秘密為好。以防萬一嘛!」

會議一結束,在外面等著的記者們就進來了。他們拖住河班長問兇犯弄清楚了沒有。河班長臉上打著深深的皺摺,搖搖頭。

「金在范、朴和善夫妻不是兇犯嗎?」

「還不知道。」

河班長帶著徐文鎬刑警到後院去了。他們鑽進了一輛舊的小汽車。徐刑警握住方向盤。

「兇犯為什麼要把屍體放在朴夫人的車子里?」

「飯店周圍沒有什麼可以拋屍的地方。好像是因為沒有不顯眼的隱秘地點,所以塞到別人的車子里。恰巧朴夫人車子的行李箱沒有上鎖。我認為是心急慌忙塞進去的。」

他們向H飯店開去。一到飯店,徐刑警便帶著河班長繞到飯店側面。

「這兒就是朴夫人的車子停的地方。」

班長點點頭,又朝頭頂上看看。

「那是六一五號房間。請看六樓陽台。」

班長按照徐刑警的指點,把視線移向六樓,正好在頭頂上。

「五二八號房間在那邊。」

五二八號房間下面,飯店大門的屋頂果然伸出來很長。五二八號是店方騰出來給他們做偵破本部的房間,所以班長使用過一陣那個房間。儘管如此,他還不知道陽台下面是伸出去很遠的大門屋頂。正如徐刑警所說的,那裡不僅被屋頂擋著,沒法把屍體放下去,而且離朴夫人的車子停的地方也有一段距離。

他們上樓到六一五號房間。恰巧房間空著,所以他們決定徵得店方同意看一看房間。

「從兇犯把屍體裝在朴夫人的車子里這一點看來,兇犯好像沒有車。」在電梯里,河班長問。

徐刑警好像也考慮過這個問題,說:

「即使有車,也可能不會駕駛。在這種情況下,就要雇司機,但不會叫司機搬運屍體。」

「如果他自己有車能直接駕駛,就不必硬要把屍體塞到別人的車子里去。因為裝在自己的車上,帶到遠處去一扔就行了。你不這樣看嗎?」

「唔,是這樣。」

他們從電梯上下來,沿著走廊朝前去。由於走廊上鋪了地毯,所以一點腳步聲也沒有。

「崔基鳳不會開車嗎?」

「大概是的。度蜜月的時候是吳妙花自己開車來的。從這一點來看……」

吳妙花跟她的車子一起失蹤了,最後只發現了車子。警察,特別是漢城組的警察把車子裡面仔細搜查了一遍,但並沒能從中找到什麼線索。

他們進入六一五號房間,首先到陽台上去看了一下。陽台的欄杆是鐵制的。

「按照你的說法,兇犯是從這兒把屍體放下去的?」班長雙手抓住欄杆問。

「對。儘管不能肯定,但從種種跡象來看,可以得出這種結論。」徐刑警謙遜地回答。

班長又看看下邊,問道:

「沒有發現被害人的衣服吧?」

「唔,是的。」

「孫昌詩是光著身子被發現的,衣服總在什麼地方。兇犯可能扔在哪裡,得把它找出來。」

「請看看這兒。」徐刑警突然緊張地說道。

班長立刻仔細地看了看他所指的欄杆。鐵欄杆是用黑漆刷的,徐刑警指的地方黑漆磨掉了一大塊。

「這兒好像是放捆屍體的繩子的地方。繩子朝下放,漆就被磨掉了。」

「唔,好像是這麼回事。」班長點點頭。

「我說,如果崔基鳳和吳妙花是兇犯,也許他們一上來並沒有制定好一個殺害孫昌詩的計劃才到這個飯店裡來度蜜月的。到這兒來以後,是偶爾突然把孫昌詩殺死的。」

「我也這麼看。」

班長板起臉點點頭。

「如果是這樣,那麼包屍體的毯子和尼龍繩是從哪兒弄來的呢?」

班長的表情漸漸地獃滯了。

「肯定是在附近買的。」

「唔,我也這麼想。所謂附近,可能就是商業區或者束草①市區。」

①地名。

「把繩子和毯子拿來!這話你怎麼到現在才說!」

「因為剛剛想到。」

徐刑警到房裡去給局裡打了個電話,叫趕緊把包屍體的毯子和繩子送來,說這是班長的指示,並且加了一句一定要再來幾個人。

從這以後,約摸過了一個小時,包括班長和徐刑警在內的六個偵破員從飯店裡出來,向下邊不遠的商業區走去。他們當中的一個拿著尼龍繩,另一個把毯子挾在胳肢窩裡。一到商業區,班長就叫部下散開。

「仔細搜查,有什麼情況到對麵茶館里來。」

下了指示以後,班長獨自到二層樓的茶館里去喝咖啡。班長是很有趣的。然而,他的部下沒有一個人抱怨。約摸過了一個小時,有一個警官跌跌撞撞跑進來。看見他的表情,班長二話不說就踢開椅子站起身來。

「賣毯子和尼龍繩的店鋪找到了。」

那爿店是類似雜貨店的小店,由一位年輕的太太守著。他的部下說是去拿毯子和尼龍繩,又跑了出去。班長在等待。不一會兒,警官們就拿著毯子和尼龍繩跑來了。他們把這兩樣東西放在廊台上。

一行人來到小店裡。班長瞅了店主人一眼,然後問道:

「這是這兒買的,對嗎?」

店主人掃了毯子和尼龍繩一眼,滿有把握地說:

「唔,對。是我賣出去的。」

班長似乎還有點不大相信,又問了一遍:「肯定沒錯?」

「對。沒錯。我幹嗎要說謊呢?」

那年輕太太一面說一面指指堆放在小店一邊的毯子和尼龍繩:

「瞧,跟這個不是一模一樣嗎?」

徐刑警到裡面去,捧著一床毯子出來,翻開來看。這種產品和包屍首的毯子一模一樣。

「這是誰買去的?」

「是一個男人。」

年輕太太也許是氣急了,胸脯擴張開來,同時,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她已經懷孕了。

「你還記得那個人嗎?」

「唔,好像可以記起來。那人個頭挺大,漢城口音。」

警官們的眼睛彷彿是發現了食物的猛獸一樣,霍地一亮。

「你再詳細談談對那個人的印象。」

女店主突然忙活起來:

「懊,個子挺大,枯瘦乾癟。年紀四十歲左右。樣子長得挺和氣。大眼睛,斯斯文文的。記得他買了一床毯子,還特地買了一大捆繩子。」

她說冬天買毯子和繩子的大多是登山客。尼龍繩縛滑雪板的時候需要,所以人家都買一點。但那人買了一百米。

「我問他買這麼些繩子派什麼用場,他說用在要用的地方,還撲哧一笑。」

「穿的什麼衣裳?」

「上身穿派克衫,是常見的派克,顏色是黃的。褲子的顏色記不起來了,好像不是登山人。」

「那是什麼時候。」

「唔……請等等,我翻翻帳簿就曉得了。」

年輕的太太到裡面去,捧出一本破爛不堪的筆記本來,翻了翻,不一會兒就輕輕地說道:

「哦,在這兒,十二月二十七日。」

徐文鎬刑警趕快去看筆記本上寫的字。那上面十二月二十七日這個日期和賣毯子、繩子的事記得清清楚楚。

「現在想起來了。他是太陽落山天快黑的時候來的。不過……」

年輕的太太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好像有什麼顧慮。

「只要是關於那人的事,不管什麼,請你毫無顧忌地說吧。說什麼都行。」

女店主問那人犯了什麼罪。刑警們笑著說這個你無需知道。

「那天賣完了東西,隔了半天,外面好像突然熱鬧起來。抬眼一看,原來是那個男人和酒店裡的姑娘在馬路當中發生了爭執。酒店的姑娘抓住他手裡的東西,要他玩一會兒再走,他堅持說不能去。那樣子笑死人了。」

「跟哪一個酒店的姑娘拉拉扯扯的?」

「就是那爿店裡的。」她指著掛著夜總會招牌的店家。

「那女的叫什麼名字?」

「名字不知道。不過,我認識她的臉。她常到我店裡來。這幾天沒露面。她跟在我們店買毯子的男人好像關係挺好。」

「你跟我們走一趟行嗎?」

班長決定讓一個警官代她看店,然後帶著女店主到夜總會去。那夜總會的名字叫「龍宮」。

還沒到營業時間,門關著。敲了好半天,才有一個高個子青年揉著眼睛朝外望。警官給他看了看派司。

「裡面有姑娘嗎?」

「沒有。她們要呆一會到晚上才來。」

班長關照部下給局裡掛個電話,問問崔基鳳護送到了沒有。警官接到指示,走到夜總會裡打了個電話出來:

「剛剛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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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妙的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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