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百穀律師的發言,越發熱烈了。
「剛才我詳盡地敘述了形成村田和彥性格的因素,現在在這一前提下,進入對事件本身的辯論……「我在這個法庭上,冒著犯誹謗罪的危險,檢舉了證人津川廣基是殺人、屍體遺棄的嫌疑犯。在過了兩個星期的今天,他仍然不承認他自己犯下的罪行。但是,關於他犯下的偽證罪,他是不得不承認了。
「這個法庭是審判村田和彥罪行的地方,不是議論其他人罪行的地方,檢察官的這個意見,我也是同意的。但是,根據證人的事關重要的偽證,來決定村田和彥的死活,這是對神聖審判的冒瀆。這個證人的這種證言,不是簡單地不予採用就可了事的問題。
「根據我調查的事實,津川廣基好象也是一個具有危險性格的人物。我這個小小的律師,委託私人律師調查清楚了,他是一個慣於玩弄女性的人,他和好幾個女人有關係。當然,能力遠遠超過我個人以上的警察局和檢察廳的諸位先生,若是銳意進行調查的話,這應該是早已弄清楚了的問題。根據調查還了解到,他平時很奢侈,他的生活水平超出他的收入水平,當然,誰都希望生活得到改善,他若是業餘搞點副業或做點股票生意,弄點額外收入補貼生活,那也沒有特別理由加以指責。
「但是,除了這次事件發生以後的不正當的投資以外,在這方面他並沒有做出什麼成績。比方說,在業餘用筆名為別的雜誌寫文章搞點收入的事情也沒有過。
「他家裡沒有什麼資產,生活水平又超過收入水平,別人不是容易首先就想到他是從女人那裡弄來的錢嗎?
「當然,要說這不過是辯護人的一種想象的話,也確實是那樣。一個律師沒有警察那麼大的許可權。很明顯,一個一個地去訪問和他有過關係的女人,詢問是否和他有金錢來往,那是超出我能力範圍以外的事。我也不願意再惹來恐嚇人的嫌疑。但是我已查明,他穿的西服革履和他的收入是不相稱的,而且他經常為手頭拮据而苦惱。
「檢察官一開始就舉出村田和彥的性格和過去的經歷,想以此來證明這很容易使他犯危險的罪行。若是允許這樣推理的話,那麼,津川廣基的性格,不是同樣有這種危險嗎?
要說他對生活安定的從堂妹東條康子不加染指,那反而是奇怪的事情呢!
「關於東條康子這個女人的性格,除了證人星曉子的證言以外,沒有其他可靠的資料。
她具有強烈的征服欲和物質慾望、虛榮心也很強,這大概是事實。其他慾望比人強似一倍的人,一般說來,肉體慾望也要比一般人來得強烈。至少她是她丈夫一個人滿足不了的女人。她最初所以沒看上津川廣基,恐怕是因為他不能使她在物慾和肉慾兩方面同時得到滿足的原故。村田和彥送給她寶石和其他許多貴重的禮物,而她則對村田的責任不在自己的心靈上唯一的創傷,表示理解,給以安慰。對她這樣的女人來說,這種二重生活,或許正是她所希求的。」
真是相當激烈的辯論。當然,一個律師往往為了幫助請他為之辯護的被告,而不得不對他人進行攻擊或加以傷害,我發現,在百穀律師身上,也有潛伏著這種性格的一面。
「據說,所有女性的身上,都同時潛伏著母性愛和娼婦性。在某種意義上,康子對村田的愛情,也不能說沒有母性愛的因素。否則,恐怕他也不會在她身上傾注如此獻身的愛情。但是,康子好象並不希望和他結婚。不難想象,這恐怕是出自一種虛榮心。另一方面,也不能說她完全沒有娼婦性。看來,好象是一種非常矛盾的性格。但是,人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的形體。若不以這種事實作前提,東條康子在這次事件中的行動,將是無法理解的。」
這時,一個法庭的吏卒進入法庭,交給百穀泉一郎一個紙條。他看過紙條,驚愕地抬起頭來,說道:「審判長,我請求辯論中斷幾分鐘,不,有一兩分鐘就夠了。」
「為什麼?」
「剛才,接到了一個重要報告——一個恐怕要改變這個最後辯論的性質的重要報告。」
「好吧。」裁判長點了點頭。
百穀律師輕輕行了個禮,到走廊去了。
我也悄悄地立刻從記者席後邊的門走了出去,看見百穀明子站在走廊里。他們兩人耳語了兩三句,就一左一右分開了。這時百穀泉一郎的臉上,泛出了微笑。
「對不住,我繼續辯論。」
剛剛回到法庭的百穀泉一郎繼續辯論下去。
「下邊我要證明東條康子和津川廣基之間存在肉體關係。在東條康子已經死去的今天,津川廣基堅決否認這一事實,檢察官也在法庭上斷言他們沒有這種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證明此事,的確非常田難。康子把丈夫的一多半遺產——一千萬元轉給了津川,但是事實是象津川說的那樣借給他的呢,還是贈送給他的呢,還是用近乎敲詐的辦法弄到手的呢?這在康於死去的今天,是沒辦法搞清楚了。但是,從他在法庭上作偽證可以看出,他的話是不可信的。假如他們倆沒有什麼關係的話,康子為什麼把那麼多的現款用在他身上呢?
「為了得到這樣一筆巨款,另外的手段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津川廣基設法了解到第一次殺人事件的真象,以暴露真象來威脅康子。康於把這麼大的一筆錢交給一個什麼關係也沒有的親屬,除了上述特殊情況以外,是不可想象的。但這隻不過是一種假定。下邊我要證明的事實是,他們兩人以前就有關係,第一次殺人那天夜裡,津川就在東條家裡。問題就在被害人東條憲司的一件遺物——死屍腳上穿著的一雙皮鞋上邊。」
百穀泉一郎打開了他的筆記本。
「這雙鞋上有『宮村』的名字,警察當局當時好象除西服以外,還想從皮鞋上來查明被害人的身分。一般說來,雖然常常在西服上綉上名字,但沒有在鞋上綉名字的。大概是在查明了死者身分以後,對這方面的調查就疏忽了。我也象是得到神靈啟示似的,昨天才忽然想到這一點的。因為我耽心怕趕不上最後辯論,所以進行了全力以赴的調查。很幸運,剛才我接到了關於這個問題的調查報告。」
剛才明子和他耳語的秘密,大概就在達里。但是,這雙鞋究竟是一個有多大份量的證據,我還無從知曉。
「在案卷中只記錄著『黑色男皮鞋一雙』。但是,這家鞋店在淺草鳥越町,那裡只訂做高級皮鞋。在鞋店的訂貨名單上,沒有東條憲司的名字,卻發現了津川廣基的名字,這一事實說明什麼呢?」
「啊!」旁聽席發出了叫嚷聲。我也驚得目瞪口呆。這明顯是致命的一擊。
「當然,一個人外出的時候,也不能說就絕對沒有在別處穿錯鞋的時候。但是,除了在喝得酩酊大醉時,這種情況是少有的。即使肥瘦長短都一樣,也可以通過視覺從顏色、形狀加以識別,還可以在穿的時候通過觸角從腳的感覺上加以區別。這雙鞋要是不是東條憲司的,那麼,他是在什麼地方穿錯的呢?
「有點常識的人,誰都會明白,這雙鞋最後不是根據他自己的意志,而是借村田和彥的手穿上的。因此可以斷定,這雙鞋的主人,當時就在東條家裡。
「但是,他不是一般來訪的客人。從康子看完戲回家的十點半到十一點前後到村田和彥來到這裡的—點鐘前後,呆在東條家裡的那個人——他要不是殺人兇手的話,那麼,這次事什恐怕就沒有兇手了。我檢舉證人津川廣基是殺人兇手的發言,我認為現在已經找到了證明。」
整個法庭又騷動起來。我往那邊一看,發現百穀明子站在旁聽席的一個角落裡,她的臉上,閃耀著快意的微笑。好象是在無言之中,送來了對她丈夫的聲援。
「這是嚴峻的事實。你們認為有必要的話,可以用法院的職權,去對那雙鞋和鞋店的老闆進行調查;或者由檢察官作為對津川廣基進行攻擊的證據去調查也可以,對我來說,只要能夠證明被告村田和彥無罪就行……「從各種情況看來,幾乎可以肯定,東條憲司那天晚上是為了捉姦而回家來的。檢察官曾否定了村田和彥的供詞,斷定說東條憲司捉住了通姦現常的確如此,東條憲司完全達到了目的,只是被捉住的對象,不是在這裡受審的村田和彥罷了。」
在這千鈞一髮之際,可說問題得到了解決,裁判的天平,大大的傾斜了過來。
百穀泉一郎勝利了!冢田允行抓起筆記本,跑了出去。
「這裡有一個死屍。這不能說是有計劃的謀殺,而是在彼此激烈爭吵中,從後頭部毆打致死的屍體。這時,一男一女,瞠日而視,呆若木雞——此情此景,也和檢察官推斷的完全一樣,只是那個男的換了一個人,不是村田和彥,而是津川廣基。
「兩個人稍微恢復平靜以後,當然要商量一下善後的對策。他們若是出來自首的話,還有挽救的餘地,但是他們不願意那樣做。津川廣基當時若是自己有車的話,他可能自己把死屍運走扔到什麼地方,也同樣偽裝成強盜殺人的樣子。但是,他當時沒有準備好車子。
「在馬路上找輛出租汽車運死屍,顯然是不行的。借一輛汽車,或是找出租汽車行——在深更半夜找人家租借汽車,那不是瘋子乾的事情嗎?在這時候,東條康子想到了自己有汽車、估計又能夠幫忙處現屍體的村田和彥,不是很自然的事嗎?但是,若是直說因為和另外一個男人通姦讓丈夫堵住了,所以就把丈夫殺死了,恐怕對方不論多麼白痴,也不論多麼愛她,聽了這話也要氣得發抖,馬上走開的。再叫他幫忙處理死屍,那怎麼可能呢?……「這位未成的大器,沒有成功的大演員,在這裡施展了她高超的演技。但是,她不是為了贏得千百個觀眾的喝彩,也不是為了博得聲譽,而是為了拯救自己的生命,在僅有的一個男人面前,出色地完成了這一重大使命。但是,另一個演員,在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是導演的津川廣基,這時候當然不能離開她家。他隱藏在什麼地方,屏住呼吸在側耳傾聽悲劇的進行。
「搬運屍體時,他們都處在興奮狀態之中,在門口給死屍穿錯了鞋(在日本進屋時要把鞋脫下來放在門口)——就是現在成為問題的那雙鞋——,是可以理解的。當然,津川廣基後來是會覺察的。但是。連警察都沒有發現的這個微妙的秘密,犯人自己能夠暴露出去嗎?——這樣的傻瓜是沒有的。
「在這種情況下,說村田和彥犯有屍體遺棄罪,我是不好否定的。不過,他是受了康子的騙的,她沒有把殺人的實際經過全部告訴他。在這樣的條件下,殺人事後伙犯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這是法律常識問題。
「弄清了第一次事件的真相以後,第二次殺人及屍體遺棄,他們倆誰的嫌疑大,不是不言而喻了嗎?
「東條康子一方面和津川廣基分擔了殺人的罪,又和村田和彥分擔了屍體遺棄罪;另一方面,還要扮演一個被魔鬼奪走了丈夾生命的悲痛的遺孀的角色。不管她具有多麼出色的演員素質,在這一個月裡頭,那種消耗心血的戲也夠她演的了。她疲勞到了極點,被迫到了發狂、自殺、自首的十字路口,是不奇怪的。
「津川廣基有一個比村田和彥有利的條件,他可以戚親的身分,出入於東條家,以觀察康子動靜。在萬一康子去自首的時候,殺人的伙犯和屍體遺棄的伙犯哪一個更危險,這是連中學生都能分辨清楚的問題。
「這樣說來,他們在有樂町的茶館相遇,也絕非偶然了,或是津川廣基最初就安排好的一幕,或是他跟蹤康子而遭遇到的一個場面。我認為是前者,即使是後者,也沒有理由把全部事實推翻。
「在同案伙犯快要垮下來的時候,想把伙犯幹掉來保護自己安全的例子,是屢見不鮮的。何況今天這個案子,還有一千萬元錢的得失糾纏在一起呢!
「這個犯人,可能一邊在和康子進行最後一次的交媾,一邊在冷酷無情地繼續考慮他如何殺死她的方法。恰好犯人又知道村田和彥這個人物的存在。——不僅容易把殺人的嫌疑嫁禍於他;而且他是一個在某種情況下決心自己主動去承擔殺人罪責的人。
「把康子除掉,而且用和村田和彥處理東條憲司屍體同樣的辦法處理康子的屍體。這當然是一種危險的賭注。但是,這種心理,在曾經一度犯罪而末被逮捕的罪犯身上,是常有的。
「那天夜裡交媾的地點在哪裡,用誰的汽車運的屍體,象這類問題,很遺憾,靠我的力量是無法調查清楚的。但是,關於第二次事件,除了津川廣基的證言之外,再沒有任何足以向村田和彥問罪的證據了。
「村田和彥叫嚷『說是我殺的?!』恐怕是事實。但是,在他說這所以前,津川廣基說了些什麼,有誰知道呢?
「知道這一點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犯有偽證罪的犯人津川廣基,另一個就是由於心理受到猛烈衝擊而陷入呆然若失狀態的村田和彥。
「當然,在普通情況下,證人的話比被告的話分量要重,但是象目前這種例外中的例外,二者的比重,恐怕要顛倒過來。至少。東條康子是被村田和彥殺害的證據,是完全不存在的。成為問題的那個打火機,津川廣基曾經有過弄到手的機會,恐怕是不需要證明的事實吧。
「根據上述理由,我認為:關於第一、第三,第四這三個訴因,被告是無罪的;關於第二個訴因,希望體諒被告當時的心情,予以寬大處理。
「就此結束我的最後辯論。」
百穀律師說完,靜靜地坐下。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村田和彥又走到審判長的面前。
「被告人最後還有什麼想說的話嗎?」審判長的語調,比以前溫和多了。
「我想說的話,百穀先生全都替我說了。我只想說一句話:難道女人全都是這樣的嗎?!」
法庭里繼續保持沉默狀態。說這句並不期待回答的問話,是從村田和彥心靈的傷口迸發出來的,是誰也不會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