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的“咬痕”

奇特的“咬痕”

——記吳興大樓94·6,14案

上海市徐匯區吳興路某大院矗立著四座塔樓,每座樓高32層。近年來,在高樓如雨後筍子般直冒的上海地面,這院這樓並無稀奇特別之處。

1994年6月14日,夏天的嚴熱和暴雨一起降臨的季節,大院其中一幢樓30層一戶人家的女主人被殺死家中。

事情變得嚴峻起來。

有著四座高樓的大院是公安公寓!也就是說,院里的住戶是上海市公安局的幹部和家屬。

而被害人的丈夫是預審處的幹部,專門審理殺人等重案要案。

人們不能不問:此案僅僅是刑事案件?

還是帶有報復性質的案件?

殺人殺到公安公寓里來了,百姓安全感何在?

往下,此案的偵破在千百人的矚目中一日日進展。壓力能不大么?

803刑科所徐林生高級工程師從現場窗戶上取到幾對奇特的「咬痕」,這痕迹不像是規格工具留下的。

作案工具究竟是什麼?

三天後,徐高工和他的助手按現場痕迹經大膽想象做出樣品;

按同類撬痕並串案件;

從同類其餘案子的贓物中查找嫌疑人;

在嫌疑人家翻出的作案工具幾乎同徐高工做的一模一樣,人人驚呼:神了!

五天辰光,雨後天晴,案子告破。

可告慰公安公寓的住戶,可告慰死者和她的家屬。

此案為該年度的精品案子。

一、公安公寓發生命案,非同小可

由於可以想見的原因,我們叫他做林祥吧。

14日這天,預審幹部林祥難得下班早些。他惦記著在家休息的愛人阿珍,47歲的阿珍,原在一家海軍工廠上班,後身體不好,總請病假,既然家裡外頭都顧不上也作不好,不如早點退休算了,兩口子商量過後,阿珍辦了退休手續。林祥想著回家后,問問阿珍想吃什麼,然後去買去做。

林祥騎車回到吳興路270弄公安家屬大院,同門房打打招呼,無非回來得早啊?是啊,今朝早些。不到下班時間,院里人不多,大樓建成時間不長,正在搬遷階段。不少人家還在裝修。馬路上陽光很沖的,進了院子,樓影遮蔽,已多是陰涼鋪地了。院里這點那點堆著沙子、石子、木料,和著泥,顯得零亂。林祥在1號樓門前鎖了車子,乘自動電梯直抵30層。此時,他什麼不祥的信息也沒有接收到。

公安公寓大樓的建築屬於典型的解決地少人多住宅的塔樓。中間是電梯,四周住房呈放射狀,幾家一個組合,有的組合統統搬停當了,幾家安一個總鐵門,各家再安各家的鐵門。

林祥家那個通道不知是有人家沒搬進來,還是搬進來不想太自我封閉,總之他家外頭顯得空曠,既沒有總的鐵門,也沒有自家的鐵門。最直接的好處是,可以少操幾把鑰匙的心。林祥從電梯里出來進了自家那一路通道,感覺什麼地方不對勁——進通道,右手邊自家廚房窗上的鐵柵欄被撬開兩根!林祥朝裡邊看看,看不出名堂,趕忙掏鑰匙開門,邊開門邊喊著阿珍的名字。一室戶的住宅幾步走到底,卧房裡的景狀撲來眼底,林祥滿身熱汗頓時涼透——

愛人阿珍身穿內衣褲蟋卧在卧室地上,胸前地上都是血,很新鮮的血!一窪窪的。床上被子褥子枕頭上也有血,林祥難以想象自己瘦小多病的愛人身體里竟會流出這麼多血,一個人體內失去這麼多血,潤澤的生命還不幹涸了?果然,林祥發現抱在懷裡的阿珍鼻息早無。再看家裡被翻得亂七八糟。

沒有比這樣的死法給親人打擊再大了!早上上班人還好好的,有說有笑。雖說阿珍身體一直不大健旺,可是有病看病,好好將息,會有病癒的那天。她還說這兩天要去學什麼功,健身強體,對自己的病有好處的……可怎麼?!

林祥畢竟不是一般被害人家屬,他就是與犯罪打交道的警察。他首先想到的是:報案,保護好現場。

此時是14日下午4點15分。

十分鐘后,轄區徐匯分局刑偵支隊30多名偵查員、刑偵技術人員趕到現場;

由於被害人的特殊身分,803刑偵總隊王軍副總隊長帶痕迹、法醫趕到現場;

原本就住在大院和大院附近的上海市公安局領導朱達人、毛瑞康等趕往現場;徐匯分局6·14專案組即刻成立,坐鎮天平路派出所。

死者是民警家屬,使本案多了兩種說法:

殺人兇手的作案動機會否不是沖著「家屬」,而是沖著「民警」來的?何況林祥是預審處專審大案的副科長。

民警家屬被殺案若是破不掉,偵察員真的沒臉見「江東父老」。

偵察員對此案的現場勘察和調查訪問也比別的案件多了一重惺惺惜惺惺的心情。

然而,兩項工作做下來,所得竟是那麼少呢。

根據法醫屍體解剖檢驗,確定死亡時間是下午3點左右,也就是下午3點為兇手作案時間,死亡原因為他人用單刃匕首類銳器刺破左肺和左頸外靜脈造成大出血死亡。

我在案發兩年後採訪法醫尤劍達和王德明。二位法醫介紹說,這只是常規法醫屍體檢驗,只不過死者身分特殊,做起來格外小心謹慎罷了。尤法醫說,阿珍身上的大部分傷口符合單刃匕首刺戳形成,也有一些傷口符合「前端分岔狀不規則樣物體刺戳所致」。尤法醫邊工作邊感慨,相信任何小偷進到90年代大上海市中心任何一戶人家,翻箱倒櫃不會翻不到錢,可是在我們這家民警家裡就是沒有找到錢。據了解,僅丟失一條「紅塔山」香煙,這就是殺了一條命索取到的全部!

現場勘察中發現,靠近走廊廚房的玻璃窗開著,窗檯內外留有鞋印,在廚房窗下水斗邊沿留有兩隻鞋印。在南間起居室地板上有兩隻鞋印。鞋印均是殘缺的,后經查證是「狄愛多那」牌旅遊鞋,尺碼為7號。鐵窗柵欄被扯斷兩根,向外翻轉,此處顯然是犯罪嫌疑人的進出口。技術人員當即提取了兩根被扯斷的柵欄扁鐵,斷面可看出塗有防鏽漆和白漆。

現場無指紋,有線手套的細紗痕迹,分析兇手戴手套作案。

調查訪問1號樓32層所有住戶,沒有有價值線索。

按發案時間,底樓電梯間和大院門房都有人在,可是訪問下來,沒有人發現可疑人進出,也沒有人聽見異常聲音一一就是說,兇手在堂堂公安公寓殺人越貨如入無人之境!

這就是高層建築普遍存在的治安新問題!

雖說不是「雞犬之聲相聞」,但基本「老死不相往來」,現代社會住房現狀的改變,加之隱私權的受保護,在「躲進小樓成一統」,個體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的同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日益隔膜和冷漠。這種現象算市場經濟的負效應?還是人類文明的殘缺?總之是社會學眾說不一的大課題,但給警察破案帶來困難是不爭的事實。沒有。沒看見。沒聽見。跟我沒關係,沒注意——警察調查訪問筆錄上大多這類沒用的文字。

14日晚專案組初步為此案寇性:作案人為盜竊而來,驚醒阿珍,阿珍喊叫和反抗,盜竊遂轉化為行兇殺人。基本可排除報復殺人。傾向兇手為非關係人。該案為沒有因果的流竄作案,極為難破的一類案件。現場痕迹沒有「抓手」;

調查訪問沒有線索;

銷贓渠道無贓可銷——只有一條紅塔山香煙,剛夠嫌疑人自己抽抽;

雖說是日長夜短的夏季,可太陽照樣落——從樓群後背落;月牙照樣升——從樓群後背升;比「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的古代少了許多許多詩意。

詩意與警察這個鐵血職業相距甚遙,可是警察從事的工作其實又極需詩的灌洗與潤澤,該怎樣把兩者焊接呢?誰能告訴我。

二、奇特的「咬痕」

6月15日上午,803刑科所高級工程師徐林生趕到現場。老徐五十多歲,瘦瘦的,戴副眼鏡,衣著整潔飄逸,儀容謹嚴。不知他血與火出處的人看他就像個教書先生或者吟詩作畫的文墨人。

老徐是拿政府津貼的痕迹專家。

犯罪痕迹是很大的一門學問,往細了分,又分成我們熟知的指掌紋、腳印,和我們不熟的工具、槍彈、輪胎和整體分離痕迹等。因為是犯罪,因為犯罪分子知道犯罪一旦被發現會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犯罪實施者無一不將可遭致殺身之禍的痕迹儘力湮滅、掩藏或造假……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學會戴手套作案、戴頭套作案、鋪報紙作案,作案后揩抹指掌紋,放火、放煤氣、放有濃烈味道的氣體或液體破壞嗅源。給現場勘察帶來相當困難,這也對刑事技術人員提出更高更新更難的要求:堅信個案仍舊是現場第一,從現場出發。魔高一尺,道必須高一丈。

我見多了拿政府津貼的各類人,有靠關係,有熬年頭,有「淘漿糊」淘來的,有「擺平」擺來了,濫竿充數者不少。

老徐的專家頭銜可是硬碰硬的,是靠一次次破案功績扎紮實實砌起來的。破案出現場,首先是痕迹開路,照相固定,法醫勘驗,偵察員將這第一手素材連同調查訪問得到的信息綜合起來,確定偵破方向。現場勘察得出的結論正確與否,在案子破掉的瞬間接受立竿見影的檢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很嚴峻,也很無情。

據我閱見,任何一項工作做久了,作出經驗,作出知名度,往下會多多少少考慮求穩,不要冒冒失失把自己的牌子砸了。為了這一目的,現場分析也能講出一些得體的話,提出事後怎麼看也沒錯不用擔任何責任的意見與建議。

老徐是怎樣的呢?

或許他勘察現場時根本沒考慮這麼多,只把心思放沉靜再沉靜,心無旁騖心無雜念,如同做氣功時的松靜狀態,讓所有感官的觸角像章魚樣高靈敏度地伸出去,觸摸現場的每一寸立體空間,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眼觀十六路耳聽八十方……索取信息儘可能多儘可能全,換句話講,漏掉的信息儘可能少,用粗眼的篩子篩過,再用密眼的網子濾過——萬一漏掉的是最有用的呢?再將取到的痕迹信息歸納、整理、綜合、分析、提煉、升華。其中的每一步都可能抵達正確,也可能走向錯誤,「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南轅北轍」的大錯於電光火石間鑄成。

「6·14案」現場鞋印沒有什麼文章好作,「狄愛多那」旅遊鞋,尺碼7號,可推測出犯罪嫌疑人身高1.75米左右一一這些信息頂多在嫌疑人抓到的時候起印證作用,對於確立排查範圍,幾乎沒有幫助,具有同特徵的人太多了!

多,便無從下手;少,才好做工作。少的前提是:準確。

老徐特別關注被撬壞窗柵欄上的痕迹——痕迹中的一類:工具痕迹。從痕迹推斷出作案工具,從工具找作案人。

此痕迹很特殊!

從林祥家窗柵欄取下的兩根被撬壞的扁鐵上,共有六處呈咬合狀又是相對應的擠壓痕迹,每處「牙印」寬4.5mm,這窄窄的「牙印」邊緣不整齊,「咬」面也不光滑,一個「牙印」距另一個「牙印」外側距離約33mm。四個上下左右對稱的咬痕為一組,共有三組。換句話說:犯罪嫌疑人持一種有四個接觸點的工具在窗柵欄上「咬」了三口,就把兩根護窗的扁鐵撬彎扭斷,然後登堂入室幹壞事。該工具很趁手,幾乎不用多費力氣,就達到目的!

這是個什麼樣的工具呢?面對扭彎的扁鐵,老徐和他的年輕助手平岡苦苦思索,不同於以往見過的鉗子、扳手、撬棒等規格工具,痕迹不對,那會是什麼呢?

想象那兩天老徐和他的助手一定「痴」了,整天腦子裡轉悠那幾處「咬痕」,想象出形形色色的工具會留下那「咬痕」,到五金商店尋,到工地上找,把找到可撬窗柵欄用的東西拿來實驗,再把出現的痕迹同現場痕迹進行比對。痕迹不對!有的接近,接近不等於是。

按照想象設計出一個怪怪的工具:一個柄上,焊四個「爪」,「爪」寬4.5rnm,「爪」與「爪」相距33mm。此工具留下的痕迹很接近現場痕迹了。徐高工端詳自己的設計,搖搖頭,它太丑,又嫌太複雜。那四個「爪」的材料就很不現成。儘管犯罪分子為了竊財肯動些腦筋,但製造的工具不會如專業人員設計的那麼複雜。取材會揀方便得到的,加工也儘可能簡單。還得再往別的材料上想想。

老徐反覆想:扁鐵痕迹上牙與牙之間33mm的距離說明什麼?老虎鉗不會有距離,各種扳手也不會有,因為這些工具或撬或鉗或夾的著力處沒有距離,是實的,沒有空一一空!一道閃電劃過老徐腦海,怎麼沒想到空,空心的東西一一管子!老徐拉著平岡到工地又去翻找,痕迹鑒定上測定「牙」與「牙」的距離33mm,算下來,剛好是中空一寸的管子,而「咬痕」4.5mm設想應該是管壁的厚度!那一刻真是豁然……管子的斷面當然不夠整齊,也不夠光滑了。

當老徐和平岡把一寸管子取來一堆,在被撬扁鐵前比比劃划時,相信距第二個思維飛躍不遠了一一管口開槽!

在管口中間開一個槽,槽的深度和寬度以剛好夾住窗柵欄為宜,也就是說,扁鐵的寬度,基本等於槽口的深度,扁鐵的厚度,基本等於槽口的寬度。當然還有餘地,可以撬棍式或其他樣式的護窗鐵柵欄。

破案是「后發制人」採訪更是滯后,你不可能與破案同步,不可能體驗彼時彼地老徐和平岡的思維過程和情感起伏,一定不會是直達目的的過程,也一定不會是平靜如水的情感走向;會有枝枝叉叉和曲曲折折,走進枝枝叉叉走出曲曲折折,才最有味道,可惜採訪者永遠無緣獲得。採訪聽到的都是完成時,都是板上釘釘后的回溯,這回溯已經把原湯原味倒掉了。何況我的採訪在案發兩年之後,兩年之中又有多少破案的驚險與精彩棵在兩年前的案子上,會如落葉有一人高吧?

徐林生高級工程師做出了一個一尺長的、管口開槽的工具樣品,他把這樣品公諸於眾,向領導和偵查員「演示」,並堅信嫌疑人持此工具作案!

做到這一步,除了經驗、專業知識、細緻、想象力、楔而不舍、工作熱情、責任感外,還得有那麼點無私。否則,萬一錯了呢?

老徐沒想。

三、穿糖葫蘆——串併案件

在老徐和他的年輕同事苦思冥想那個撬柵欄的工具時,偵查員們沒有閑著。

803副總隊長秦士沖提出,可否將高層建築日撬的案子串並一下?

串並,是破流竄作案、系列案件很有效的手段。在串並中把可偵破信息擴容。認定是一個或一伙人作的同類案件,此案現場勘察、調查訪問、贓物流失上沒有「抓手」,彼案上可能有,用彼案的「抓手」推動此案的偵破。

重要的前提是同類案件認定要準確。

6月16日,大雨傾盆。

徐匯分局刑偵支隊的領導和技術員將在天平地區發生的高層建築扳撬窗柵入室盜竊的案件——一共排出十餘起——一一復勘現場,重點是扳撬窗柵的工具痕迹。

想象這不是一件容易事情。星期四白天,可能有住戶家裡沒人,得到工作單位將戶主請回家,戶主對案子還沒破掉的警察多半心懷不滿口出怨言,偵查員便在這冷言冷語的「洗禮」中,冷淡目光的「照耀」下默默工作。不好聽的話權當耳邊風,刮過就無;權當窗前雨,下過就干。他們的心思全在被撬壞窗柵欄上,在那各式各樣的「咬痕」上。他們要看清楚「咬痕」,記牢那「咬痕」,在心底一一比對、認定。走時他們不會忘記對戶主講:對不起,打攪了。再會。有刁蠻戶主會問他們還要打攪多久再會幾次案子才能破掉?他們只能默默在心裡回答,沒看見我們儘力了么……默默如同車前窗勤謹拂動的雨刷。

也有住戶家裡陳設豪華,地板磚地毯纖塵不染。偵查員進屋前要在拖把上把鞋底的泥巴擦凈,再開始工作。

在復勘高安路47弄某幢樓21層被盜現場時,偵察員發現扭曲的窗柵欄已被住戶修復,並重新油漆過。他們沒有上火也沒有嫌麻煩,買來香蕉水,反覆擦拭,使那犯罪證據——窗柵鐵條恢復原狀。

(事後發現,6.14案、一連串高層被盜案突破的轉機就在這一擦一拭之中。)

當晚,盯在本案現場的總隊領導王軍又將803刑科所的平岡和徐林生接來,把復勘后認定大致接近的六個現場再一一看過,準確認定完全相同的案件。

一共認定三起,高安路、番禹路和吳興路這起。三起案子進出口一樣,撬窗柵工具痕迹一樣,發案時間都是下午,鞋印也相同——狄愛多那旅遊鞋、7號。

當晚,召集這些被盜戶主在天平派出所開會,回憶被盜財物情況,越細越好。

高安路47弄某樓21層居民詳細列出他家被盜物品清單,有珠寶首飾、債券、國庫券等,其中講到定活兩便存單引起偵查員注意。被盜戶主說,1993年2月8日在工商行徐匯支行購買七張定活兩便存單,每張面額500元。他記得號碼是連著的,自家用錢取走其中五張,另兩張於5月17日被盜。他記得前邊的號碼是34565(姑且算這幾個數字)。

偵查員連夜到工商銀行徐匯支行查找高安路被盜戶主購買定活兩便存單的原始單據。被告知,原始單據統統收到閔行的單據庫房裡。

徐匯刑偵支隊的偵察員胡濟南、顧煌冒著大雨趕到閔行倉庫。打開庫房門,他們倒吸一口冷氣用堆積如山形容眼前的票據半點不誇張。他們只有下決心做移山的愚公了。

多虧那家被盜戶主記性好,記得的號碼縮小了查找範圍,不到兩個小時,原始底單露頭:34565一35至34565一41。

四、誰是取錢人

6月17日,依舊大雨如注。

大雨擋不住破案的進程,甚至擋不住作案的手腳。

就在當日白天,徐匯接連兩家被盜,一家是著名電影演員秦柏家,賊撬她家窗柵欄時,碰倒了窗檯的奶瓶,保姆連聲喊叫,受驚的賊逃了。

另一家是市府某局幹部。家裡沒人,賊抱走一台錄像機。

太囂張了!賊同偵查員玩起游擊戰了。你破你的,我偷我的;偷得到走,偷不到逃。

17日的案情緒偵查員一個信息、一個動力——此賊果真是連續作案的慣盜,串井案子的謀略是對的;必須儘快破案,不能讓他(們)禍害更多的居民。

從工商行的電腦上查出,高安路被盜戶主家的兩張定活兩便存單早在案發第二天——5月18日就被人取走,是在靜安區南京西路工商行第二儲蓄所取走的。號碼已經銷掉。再到兌付行查底單,兌付行告知,底單有兩聯,一聯留存兌付行,一聯轉回發售行交割。再追轉回發售行的那一聯——功夫不負苦心人,這句老話終於顯靈。在找到的那一聯背面有取款人的簽名、地址、身分證號:「張明,住虹橋路11l弄2號502室」。

此時已是6月18日白天。

有性急的偵查員趕到虹橋路,到那裡一查,根本沒有111弄,顧煌又到上海市局戶政處口卡科調檔,查出全市所有的張明,其中一人住虹橋路1111弄2號502室,再看那張取款聯上的簽字,111中間那個1筆劃粗些,像是兩個1擠在一起——隨便划兩下子,趕緊把錢取走。

追根尋源找張明,查他個底朝天。

張明。現年30歲,1983年因盜竊被治安拘留。1985年因搶劫被勞動教養。1991年住家搬到徐家匯路,后又搬到長寧區某新村。

再查他的筆跡,和取款聯上的簽字系同一人。

從發案到現在,所有努力像一隻大手,撥開雲霧砍斷枝蔓,已經逼近目標。

五、新村守候

18日晚8點,王軍副總隊長、一支隊劉道銘隊長及徐匯蔡榮壽副隊長帶人到張明可能露頭的幾處地方守候。

王軍、劉道銘一路守候在長寧區某新村。通過里委幹部認定,此住宅是張明近來較經常的住地。當晚,張家挺熱鬧,張明妹妹、妹夫結婚後回門,請了些朋友在家裡玩樂。里委幹部說,張明好像不在家,他回到家一般把鞋子脫在門外,門外沒有他的鞋子,想必沒有回家。

怎麼辦?

衝進去抓人,萬一人不在,連裡帶外的人都不能動,都要在裡邊守住——弄不好可能走漏風聲,驚了同夥。還是在外邊等,等他出來,或等他回來,動靜較小,可進可退,比較主動。

安排人分頭把守新村的幾個出口,耐心等候。

歌聲、樂聲、笑鬧聲從那窗口傳出。後半夜,聲音漸弱,燈光漸稀漸滅。

王軍等停在車子里,不能抽煙,無處吃飯,倒成了蚊子的美味佳肴。誰身上揣著一盒清涼油登時成了寶貝。幾班人換下來,已是後半夜4點,有人心生疑慮:人不在,等下去有意義么?要不要改戲?

王軍堅持等下去,他說,張明就是出去玩,後半夜總歸要回來。即便他不回來,也不能動地方,等到天亮,打聽清楚情況,再做安排。

就這麼一直熬到天亮。通過里委幹部再去打聽,得知昨晚張明在家,正商量怎樣進他的家門,發現他出來了。出來正好,埋伏了一夜又餓又困的警察一下子來了精神,撲過去,抓住張明,把他扭進警車。

此時是19日上午10點,天晴了。

依法搜查。偵查員從張明家搜出一些被盜贓物,有17日才偷到還未出手的錄像機,有金銀首飾,有狄愛多那旅遊鞋,7號,有作案時戴的細紗手套。更令人振奮的是,在張家壁櫥的一個馬甲袋裡掏出一個管子,管口開槽,與徐林生高工憑想象模擬製作的那個幾乎一模一樣。人人驚呼:太像了!好像徐高工看到過的。

最欣慰當是徐林生高工。

不少警員一塊石頭落地:案子破了。

往下按常規作法,加大審訊力度,讓他承認6.14案犯罪事實。

七個小時下來,張明交待了一系列高層撬竊的案子,交待了作案經過,案發地理位置、樓層特點、室內陳設,盜竊贓物去向……他邊交待,偵查員邊調查取證,證明其口供基本屬實。可是他唯獨不談6.14行兇殺人一案。

是以輕罪掩蓋重罪?還是有其他嫌疑人?

刑偵技術人員又把張明家的狄愛多那與6.14現場的狄愛多那鞋印進行比對,同是狄愛多那旅遊鞋,同是7號尺碼,連新舊程度也極為相近,但磨損情況不同,這是科學的結論,不以人的意志、不以偵查員急於結案的心情為轉移的科學。既無情又有情。盜竊與殺人雖然同是犯罪,但罪與罪不同,懲治的手段也不同。欠債還錢,殺人抵命,抓住真兇,給予應有的制裁,才能體現法律的公正與威嚴。錯了,將搭進另一條不該搭進的性命,給法律抹黑,使正義受辱。那恥辱很難洗雪。不可複製的人命啊,人命關天!

再說,張明沒道理同時買兩雙同牌子的鞋。

再試著由偵查員旁敲側擊講那個命案。敲山震虎,張明跳起來了!盜竊我承認,殺人我不敢!別說殺人,房間里有人,我都會逃的。何況我盜竊從不帶匕首。

怎麼解釋窗柵欄上的痕迹與你家搜出的管子相同?

張明沉默了片刻,說,我有個師傅,也有雙狄愛多那鞋子,我們兩個一天買來的,我先買,他看到好,也去買了一雙。他和我身高差不多,鞋子也穿同碼的。也有這樣的工具,我的這個還是他教我做的。我們原先一起作生活,5月份,因為分東西有了意見,不開心,不開心就不要一起做,我們分手了。再往後都是各做各的。他盜竊有時帶匕首。

你師傅叫什麼名字?

陳東強。

是「假做真時真亦假」?還是「這鴨頭不是那丫頭,頭上沒有桂花油」?

抓陳東強。

六、窗口的燈光閃了一下

當晚8點,一隊警員趕往中原路小區——陳東強的住地。打聽清楚,此地只住他一人。

屋門口窺窺,沒有動靜,窗口也沒有燈光。人不在。還是老主意:張網守候。

兩種可能,一種他在家,一種還沒回來。無論哪種可能,情況不明,不能貿然行事。等,等他個河清海晏、水落石出。

9點、10點、11點……警員們留神新村的幾個出入口已人影稀疏,仍不見陳東強露頭。

11點30分,一直盯著他家窗口的偵查員發現屋裡燈光閃了一下,又滅了——屋裡有人,他在家!(後來才知道,當晚陳東強發燒早早睡下。拉燈是因為Call機響,他看看是誰呼他,發現是欠錢的債主,不理,又把燈拉滅。沒想到躲得了錢債,躲不了命債。燈光把警察這大債主引來。)

警察衝上樓,敲門,陳東強只當是債主,依舊不理。警察把門撞開,扭住昏昏欲睡的陳東強,銬牢他。當場從他家搜出一模一樣的撬窗柵工具——一尺多長開槽口的管子、狄愛多那旅遊鞋,經檢驗比對,與6.14吳興公寓案現場的鞋印相同。

人證物證俱在,陳東強扛不住,招了。

6月14日下午,陳東強騎車來到吳興公寓,一個多月前,他和張明在該大院2號樓干過一票,盜竊一戶裝修好還未遷入人家,得手錢財價值兩萬多元。他記得這大院防範很松,進去出來均無人詢問。他是用那戶人家走道外一截管子撬的窗柵欄,用后感覺比其他工具好使,但還不夠趁手。後來他又請工匠把那管子一端開槽,再往後用新工具作案,感覺如魚得水。

14日下午2點他來到吳興大院1號樓,從樓梯一層層向上尋找作案目標,到了30層,他發覺四邊走道只有林祥家走道和家門上沒安鐵門,廚房窗戶還是開著的。選中這家下手!據他交待,事先他按過門鈴,也敲過門的,沒有反響,確定裡邊沒人,遂用改制的鐵管撬窗柵欄。等他進了廚房間,又進了卧室,發現床上睡著人時,嚇了一跳,急忙退身廚房間——此時他若由原路退出,中止作惡行為,便不會有以後的血案發生。可是他沒有,可惜沒有。他取了匕首,鋒快的刃面壯了他的膽,惡向膽邊生。他邊搜翻財物邊往卧室走,沒有想到抽屜里、櫥櫃里,一點值錢物也沒有翻出來。他不甘心,仍舊朝里走,已經走到阿珍睡著的床邊,他居然膽大地拉開床頭櫃的抽屜——吱,那不高檔的抽屜不合時宜地響了,他看見裡邊的警帽,誤以為是保安的帽子,此時阿珍被驚醒(採訪時,我真希望阿珍永遠睡著,睡到陳東強走了再醒,那麼頂多丟失一條紅塔山香煙,而不是一條性命;但我又想到,不是此案上流血,或許就是彼案上,既然他帶著嗜血的兇器盜竊,那兇器總有一天會撲向阻擋作惡的對象飲血),出於本能,她大聲喊叫,陳東強撲過來威逼,阿珍依舊高喊「有賊」,陳東強的匕首落了下去——往下是一場血腥的搏鬥!後來匕首刺戳的次數多了,刃面彎曲,留下尤法醫屍體檢驗上的特殊傷痕:創緣不平整,有兩個皮瓣形成……符合前端分叉狀不規則樣物體刺戳所致。

(尤法醫後來對記者說,可惜那把匕首隨預審走了,不然留下來,可做以後分析創口的參照。)

阿珍倒在地上不動,也不喊了。

陳東強殺了人,沒忘記將那條帶血的紅塔山拿走,他從撬壞的窗口原路退出,沿消防樓梯走下底樓。此時大約下午3點一刻。陽光燦燦,油綠的樹葉曬得打蔫。唯蟬鳴高亢。據他後來交待,底樓有人,門房也有人。可是跟無人一樣,他坦坦然騎車出了大門,像施了魔法,後來警方調查訪問竟無一人有看見過他的記憶。

我看了審訊他的錄像,震驚他在交待血腥罪行時的輕鬆,他時而面帶微笑,時而做困惑狀,時而拿一張大紙對角摺疊替代那個匕首刺刺戳戳。說到殺人理由,他講得簡單:她喊叫嘛,老叫……

陳東強交待了他先後在徐匯、虹口、黃浦、楊浦、浦東等地撬竊作案的多起犯罪事實,還交待了兩名同夥。警方派員迅速將兩人抓捕歸案。距發案127個小時,此案告破,這次是真地破了。

最後48小時,專案組成員無一闔眼,破案期間,正逢學校期終考試,專案組成員不少是孩子父親,但無一人離崗請假,甚至無一人正常下班。

陳東強被押到預審處看守所時,一向冷靜的預審員們都出來看,要看看殺害預審民警家屬的兇手什麼樣,感謝刑警辦了個漂亮的案子。據說在氣溫高達38度的日子裡,陳東強在預審處交待了匕首的去向——丟進某處垃圾箱里,遂派人把接收該垃圾箱的垃圾站翻了個底朝天,那把匕首翻出來。此案徹底告結。

徐林生高工榮立三等功。他不在意那個功,他正就此案由工具痕迹突破和他的同事們探討,以後如何在紮實的現場取證基礎上,超越常規工具,大膽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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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高紅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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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特的“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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