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事件的演變(11-15)

第三部 事件的演變(11-15)

11

當晚,秋宮警部補回到家時,已經過了十點。

偵查會議開到最後並沒有明確的結論,在一片騷動中結束了。尤其是近藤刑警突然提出米樂是兇手的說法,使得眾人吵嚷了起來。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雙方你來我往,私語不斷,對立者之間的意見攻防演變成激烈的口舌之爭。

刑事課長一臉失望地說道:「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不得已地宣告會議結束。

不過,當時課長說了這番話:

「各位熱心參與討論,我深表敬意。不過我們的工作必須正視事實,然後根據事實緝捕嫌犯到案。罪案的偵辦並非邏輯和推理的遊戲。

關於本案,我支持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但也有人像秋宮科長一樣,認為江理子進入屋內的時候,已經有某人將段內殺害了,而近藤刑警更主張白河米樂才是真正的兇手。不可諱言的,這些看法都各有其論點,也各有其矛盾和不明的地方。不過,真相只有一個。為了找出這『唯一的真相』,希望諸君再多加把勁。」

然後,正打算回家的秋宮警部補被叫進了署長室,刑事課長也在場。

當時,課長說了這樣的話:

「為了兵藤瑞枝的姦殺案,署里已經一個頭兩個大了。我就老實告訴你吧,前天她的父親來到東京,把署長叫去他下榻的飯店。」

署長痛苦地接著說:「我被兵藤先生罵到臭頭。他質問我,兇手還沒有抓到,為什麼就把專案小組給解散了?他會如此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可以了解他身為父親的心情。重點是,他還告訴我,今年之內他就會調回本廳。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他就會變成我們的直屬上司了。」

「站在署長的立場,」課長繼續說,「這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會面。他甚至還說既然知道自己沒能力、無法緝捕罪大惡極的嫌犯,就該趁早向上面表明,請求轉調到責任比較輕的單位……」

「意思就是要我們自請處分嘍?」

「唉,也可以這麼說啦。秋宮,希望你別逼署長走上絕路。這次的案件,如果又像迷宮般無法破解……你了解吧?不止是署長一人有事,就連你我的將來都會受到影響。話雖如此,我也不是隨便找個人就誣賴他是兇手。」

「這點我了解。」

「關於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不但邏輯上說得通,證據也很齊全。雖說不到一百分,至少也有九十九分。剩下的那一分,如果你還不滿意的話,儘管繼續調查。只是希望你能把時間控制在五日內。假使五日之後,你仍無法提出新的事證,就請你撤回你的意見。」

「啊?」

「屆時,你必須接受署長的指揮,將案子移送檢察廳,提出嫌犯已經死亡的移送書。也就是說,同意本案已由麻布西署完全偵破。」

「……」

「有關警察的各項法規,你也很清楚,法令明文規定—由轄區警署偵辦的案件,在移送檢察廳的時候,必須遵照警察署長的指揮而行。」

「……」

「說得更明確一點,警官有義務接受上級長官的指揮監督,確實服從上級對其職務的命令。這在警察法及地方公務員法里都有明文記載,你知道吧?」

「是。」

「再五天。五天過後,你就必須依照法定程序來處理這個案子,公事公辦。你沒有異議吧?」

「是。」

「唉,你只要能了解這點就好了。不好意思,把你留到這麼晚。就這樣,辛苦你了。」

秋宮警部補無法反駁或拒絕課長的要求。歸根究底,他也只是組織的一份子。

一鞠躬后,他走出署長室。

再五天……。回家的路上,他的步伐顯得好沉重。

警部補之所以無法認同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是因為她臨死前講的那些話一直在他的腦海里揮之不去。

面對前來救護自己的老人,江理子一開始說的是:「段內……死……」並不是有人問她,她才回答的,是她主動提起的。大概是進入段內屋內發現屍體的震驚,讓她急於傳達這件事。「段內……死……」,她要說的當然是「段內已經死了」或是「段內快要死了」,她並沒有說「我殺死了段內」。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她不可能還想欺騙他人或是故意說謊以隱瞞自己的罪行。想必她一定是看到「已經死亡」的段內。

兇手另有其人。

警部補這麼認為。也就是說,還有嫌犯X存在。只是,這個假設本身也有很大的矛盾存在。

江理子帶去的手錶好好地放在盒子里,擺在桌上;包裹表盒的天金堂包裝紙則被拆開,掉在桌子底下。而且,那張包裝紙上還檢測出段內的指紋。

也就是說,段內接過江理子送來的手錶,並親手打開了它。

那個時候,段內敬士還活著!

江理子見到還活著的段內,把手錶交給他,並和他交談。那麼,江理子說「段內……死……」,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解釋成「已經死了」是錯誤的嗎?

所有的推論全都互相對立,各有矛盾。

就因為這樣,偵查會議才無法順利結束,偏偏這個時候,近藤刑警又丟出「兇手是米樂」的說法,讓會議更是沒完沒了,爭鬧不休。

此刻,米樂人正在拘留室的小房間里,蓋著一條被子,由女警輪流看守她。

讓警方帶回警局的米樂,不管是誰和她說話,她都沒有反應。她並不是在行使緘默權,而是徹底關在自己的世界里。當然,晚飯送到的時候,她連看都不看一眼。女警只好嘗試地泡了一杯咖啡,端給她喝,她大概喝了一半。

「你可以睡覺啊。來,躺下休息吧。」

女警伸手碰觸她的身體,卻被她嫌惡地揮開了。她不吵不鬧,也沒有要逃走的意思。棉被上,她的腳往前伸直,眼睛瞪著空氣,一動也不動。就連負責照顧她的女警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必須看守這可怕的人物一個晚上,女警都快要哭出來了。

所幸,宇田刑警從白河家電話旁邊的通訊錄里,找到他們家傭人的住址。

柏木千代,出身於福島縣郡山市附近的小農村,通訊錄里也記載了她娘家的電話。

宇田刑警當場就聯絡了柏木千代。

電話里,千代一聽到對方說:「我是麻布西警察署的宇田」,就馬上反問道:「大小姐對葉月老師做了什麼?」可見千代知道米樂把江葉章二關在自己家裡。

宇田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對千代表示此刻米樂正接受警方的保護,結果電話那頭的她馬上哭了出來:「我沒有想到大小姐是認真的,竟然做出這種事來。偶爾,她會好像說夢話似地胡言亂語,所以接到她的電話時我也不以為意,笑笑就算了。真是抱歉,沒想到我回老家一趟,為大家惹來這麼多的麻煩。」

她一邊哭一邊道歉:「明天一早,我就會回東京。過世的老爺有一個朋友是律師,這次我也會跟那位先生商量,把大小姐送到醫院。至今為止,只要我跟她提起是否該讓精神科的醫生看看,她就會痛罵我說:『你以為我是瘋子嗎?』這次,無論如何一定要……」

「那樣做是對的,畢竟我們警方也沒辦法長期看顧她。」

「是,明天下午我一定會過去……在我趕到之前,請你們溫柔地照顧她。她真的很可憐,不,她不會胡鬧,只是一興奮起來就像發瘋一樣……請你們今晚千萬不要罵她,明天我就過去了,之後我將終其一生負起照顧她的責任……」千代聲淚俱下地懇求。

不管怎麼樣,米樂被送進醫院的命運是無可避免了。當然,在此情況下,警方也就無法起訴她了。江葉好像也希望結局能這樣。精神有點異常的女孩做出的瘋狂惡作劇,他應該也能諒解吧。

這個案子就算解決了。問題是,離開警署的時候,刑事課長反覆強調的那個「五日期限」,在這五日之內,若無法發現新的事證,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就要確立了。

回到家的警部補像往常一樣,做完「秋宮式健康入浴法」后爬到床上,然而,頭腦太過清醒,怎麼都睡不著。明天即將展開的偵查順序,一一浮現在他的腦海。

頭一個問題是,田代江理子是在何時造訪段內的?如果她真的依照本堂美紀代所言,准十點來到段內的房間,那麼江理子涉案的嫌疑將變得十分薄弱。短短四、五分鐘之內,要把對方殺害(而且對方還是全裸的)、擦掉所有的指紋、並從現場逃走,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在此前提下,江理子就不會是兇手了。

可是,這個推理尚有一個疑點。那就是,包裹手錶的天金堂包裝紙上有段內的指紋。江理子是在段內生前將手錶交給他的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江理子是兇手的說法又再度浮上檯面。

夾在這兩相對立的說法中間的,是兇手另有其人說。偵查會議上,秋宮警部補是這麼主張的。

(我的想法到底哪裡出錯了?)

既然睡不著,乾脆把剛剛刑警之間的辯論在腦海里重演一遍。警部補的主張其最大破綻是掉落在廁所的送貨簽收單。假設發現段內屍體的江理子慌張地奪門而出,她就不可能還有那個心情去上廁所。

問題來了,那張簽收單是誰掉的呢?如果不是江理子的話,應該也是白河澄人身邊的某人才對。

會議就是從這裡開始失序的。刑警們竊竊私語,擅自和坐在附近的人拌起嘴來。

「兇手是米樂!」近藤刑警突如其來的一吼,更是火上添油。

他是這麼說的:「現在被拘留在署里的米樂,確實已經精神異常。不過,直到昨天為止,她還不至於那麼錯亂。作家江葉章二就是被米樂用鐵鏈綁住的,可見當時她還擁有設計陷阱的能力。此外,聽說她還每天送飯、煮咖啡給被自己綁住的江葉吃。她的精神狀態之所以一下子惡化,是因為我們警方強行闖入,突如其來的衝擊和恐懼讓她精神崩潰。我想米樂之前應該曾見過段內,並打聽到他的住址。

她不但有殺害段內的動機,也有機會可以取得指名她父親簽收的收據。田代江理子來找段內的時候,她已經把段內殺死了。正如科長所推理的,米樂一定是聽到江理子的敲門聲才躲入廁所,隱身其中。江理子衝出房門后,米樂趕緊把指紋擦掉,並打開江理子留下的手錶,在包裝紙上摁下段內的指紋。

至於LL號的內褲,也是米樂事先準備好的,她把它放在段內床上,假裝是某人忘了穿回去。這些全是她的小伎倆,為的是讓別人誤以為犯案的是另一個女人。

根據上述的情形,我主張米樂是兇手的說法。」

然而,幾乎沒有人贊同近藤刑警的意見。

——那麼神經質的女人,不可能犯下這麼複雜的案子。

——段內以前曾侵犯過米樂,他不可能毫不防備地跟她上床。

——簽收單的日期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米樂還只是高一的學生,這中間總共經過了九年,她幹嘛非得把這張收據保存九年,甚至還隨身帶著它來找段內……?

(對於近藤的意見,大家只是一笑置之,不過裡面還是有一部分值得參考。)

片段零碎的念頭在警部補的腦海里浮現又消失。不管怎麼樣,還是再四處打聽一下好了,徹底清查在犯案時間點上進出那棟大樓的人物。

還有五天。在這期間我能做的……。不停地想東想西的警部補,終於在破曉時分淺淺睡去。

12

第二天早上。

秋宮警部補一到警署就馬上集合刑警,針對偵查的重點下達指令。

1.關於Heights麻布大樓,調查星期天晚上八點過後,是否有不明人士進出?

2.田代江理子的同樓住戶或附近鄰居里,是否有人看到她在星期天下午外出?如果有目擊者的話,確定她出門的時間。

3.是否有人曾在牛郎俱樂部「女之城」里,和段內起過衝突?此外,經常來找段內的女客當中,是否有人懷恨他?女客與女客之間,是否曾為了段內爭風吃醋?

4.「燦」的媽媽桑本堂美紀代自述,星期天她跟金主一起去了九州的福岡,查證她的不在場證明是否確實?

5.調查白河米樂的不在場證明。

(確定星期天晚上八點到十點之間,米樂是否都待在家裡?關於這點,可順道訊問江葉章二。)

這些指示並沒有多大新意,只是辦案的慣用技巧。所謂的四處查訪,靠的就是警察的一雙腿,非得這樣腳踏實地的努力,才有可能突破案情。至於查訪得來的結果,要如何取捨、整理及分析,靠的就是負責偵辦者的資質了,這才是勝負的關鍵所在。

中午過後。

有兩個人來拜訪警部補。白河家的顧問律師A先生和幫傭的婦人柏木千代,相偕來到警局。

「這次米樂闖下大禍,」律師說道,「待會兒我們會親自上門跟受害者道歉。不過,看在她精神有點異常的份上,希望警方能從寬處理。如果她能獲釋,我將儘快送她住進我認識的醫院,希望您能了解我們這邊的想法……」

這份請求對麻布西署而言,也算是求之不得的事。怎麼說呢?被關在拘留室的米樂從昨天起就不發一語。連外行人都看得出來,她自閉的癥狀很明顯。當然,她也不吃不喝。今天早上,兩名女警硬壓住她,往她嘴裡灌湯,好不容易才讓她喝了兩、三湯匙。她伸長腿坐在棉被上,像雕像一樣動也不動。「請趕快送她到警察醫院,再這樣下去,她會衰弱而死的。」女警悲痛地如此要求。

警部補把A律師的來意轉告署長。

「好啊,我來跟他說。不管怎麼樣,必須先確知米樂將住進哪家醫院,並請那位律師先生擔任保人。」

律師進入署長室后,獨自留下的柏木千代再度在警部補面前深深一鞠躬,為米樂所犯的錯道歉。

「就因為我回老家一趟,才給各位長官惹來這麼多麻煩,如果有幸能取得諸位的原諒,我將儘快帶米樂小姐前往醫院治療。等我把小姐送到醫院之後,我打算去拜訪葉月老師——我聽說他已經成為小說家,現在人家都叫他江葉老師,親自向他致歉。所以,可否請您把老師的住址告訴我……」

「沒問題,對方也很擔心那孩子的狀況,一定會原諒她的。」

警部補把江葉章二的住址抄在便條紙上,交給千代。

「謝謝您。」

嬌小、圓滾滾的柏木千代將頭垂到膝蓋,畢恭畢敬地收下那張便條紙。她骨架粗大結實,厚實的胸板、粗大的脖子,上面孤零零地頂著一張小臉。看到這不協調的體型,警部補的腦海里忽然閃過一個奇怪的想法。

(像這女人穿的就是LL號的內褲吧?)

真是胡思亂想。不過,在段內敬士被殺現場找到的內褲是LL號的這件事,始終縈繞在警部補腦里,也難怪他一不小心就從女人的體型聯想到她穿的內褲。

當時,某位鑒識人員曾說:「會穿這種內褲的女人,一看就知道有個多肉肥大的屁股。」現在,人在這裡的千代正好就是個豐滿、臀部碩大的女人。

想像進一步延伸。遺落在案發現場的送貨簽收單,原本他一直認為那張簽收單是白河澄人本人簽收的,不過換個角度想,宅配業者從幫傭的千代那裡取得貨款,然後把簽收單交給她,也是很自然的事。也就是說,那張簽收單原本在千代手上。

再者,對千代而言,段內敬士是欺負她寶貝「大小姐」的可恨男人。從小,她就把大小姐當作是自己的孩子,對她呵護備至,而這個男人竟然傷了她的心,還蹂躪她的身體。她對他所懷的恨意和殺機,肯定比江理子還強上好幾倍。

如此又多了一個人有殺害段內的嫌疑!

(可是……)從這邊開始,警部補的推論便往否定的方向而去。柏木千代確實回去了福島縣郡山市附近的鄉下老家。如果利用山形新幹線,從東京到郡山還不到兩個小時的車程,不過從她老家到郡山車站,以及從東京車站到命案現場的麻布,再加上做案所需的時間,加起來四、五個小時跑不掉。也就是說她要從郡山跑回東京殺人,來回一趟就要八到十個小時。要捏造出這麼長的空白時間,根本就不可能,一定會被人懷疑的。他不認為千代會甘冒這麼大的風險,衝動做案。

不說別的,如果她真的有殺死段內的計劃,那麼,在和米樂一起生活的時候,她隨時都有機會採取行動。根本沒必要選上這種時間匆忙行事啊。

千代知道段內的長相嗎?又是如何查出他的住址?不,段內不可能興高采烈地和這位長相抱歉的歐巴桑上床吧?

無數的疑點一一浮現,不知不覺中,警部補已經在心中排除柏木千代涉案的可能性。

(既然如此,那張簽收單是誰掉的?穿著那條大內褲的女人又在何處?)

這天傍晚。

警方已經裁定讓米樂保外就醫。她被送往文京區的精神科專門醫院,住進單人套房。聽說住院費非常昂貴,不過這是出於千代的要求。

「這是已經去世的老爺留給大小姐的財產。都這個節骨眼了,如果不能讓這些錢發揮效用,我想老爺地下有知也會傷心的。請務必讓大小姐恢復到跟從前一樣,請給她最好的治療。」

讓律師和千代一左一右地攙著,米樂坐進了車內。即使是千代和她講話,她也不肯開口。她面無表情、眼神空洞,就像是會呼吸的洋娃娃,頗為詭異。

醫生對住院的米樂施行簡單的問診,但是她仍不發一語。由於她看起來非常虛弱,醫生給她注射了安眠藥,並替她打點滴,補充營養,讓她暫時安靜下來,再做觀察。

這些訊息全得自於和米樂同車、護送她去醫院的便衣女警回來后所做的報告。

五點一到,外出打探線索的刑警三三兩兩地回來了。看到他們那副無精打採的模樣,警部補就已經知道結果了。看來,今天又白白浪費掉了。

唯一的收穫是,本堂美紀代的不在場證明已經得到證實了。她和包養她的福原電器社長福原富太郎,還有同行的秘書三人,一起在星期日下午一點住進福岡第一皇家飯店。接著,從晚上七點起,美紀代在同一家飯店的龍宮大聽舉辦的分店設立慶祝酒會上,以女主人的身份出席,一直到九點宴會結束之前,她都在招待賓客。警方根據秘書的證詞,以及打電話詢問飯店的職員,都證實了這點。

(如此一來,本堂美紀代就被排除了。)

另一方面,關於白河米樂的不在場證明,則有江葉章二的證詞。負責報告的是前往江葉住處拜訪的石野小隊長和宇田刑警。

面對石野的詢問,江葉這麼回答:

「我從上星期四晚上就被關在白河家二樓,所以那孩子到底做了什麼、去了哪裡,我完全不知情,因為我根本沒辦法踏出房門半步。不過,她送飯來給我吃的時候,我可以確定她一定在家。早餐是上午十點、下午三點是咖啡時間,晚餐是晚上七點,至於中餐則依我的意思省略掉了。」

「這麼說來,下午七點過後一直到隔天早上,你都不知道米樂的去向嘍?」

「莫非警方在懷疑米樂?」

「不,也不是這麼說……,案發現場留有給米樂的父親、已經去世的白河澄人的送貨收據,所以我們必須確認與白河先生有關者的不在場證明,這是例行工作……」

「犯案時間已經確定了嗎?」

「嗯,星期天晚上九點到十點之間,應該是這樣沒錯。」

「這樣,米樂就不可能是兇手。」

「哦,怎麼說呢?」

「那天,也就是星期天晚上,米樂像往常一樣拿了從便利商店買來的便當上來。」

如此說道的江葉詳述起當晚的情況。

吃完晚餐后一個小時,米樂會進來收碗筷。這天她也非常地準時,然後晚上九點送咖啡進來。一天兩次的咖啡時間,是米樂和江葉的交談時間,對江葉而言,那是最難捱的時刻。田代江理子住在什麼地方?現在你還和她維持著關係嗎?你們是用什麼葯毒死父親,讓他看起來像是心臟病發作?要怎麼做才能把田代江理子騙來這裡呢?那個女人到底有哪裡好……

「每一次,同樣的問題不斷地重複。我明知是她的妄想,卻不得不附和她。因為如果惹她生氣,或是過度刺激她,我就會有危險。」

「這麼說來,星期天晚上也是……」

「沒錯,米樂準時在九點送咖啡進來。像她那樣精神瀕臨異常的人,會自己制定行為模式,把它當作日課一樣嚴格地徹底遵守。她在九點來到我的房間,然後就一個人念念有詞地講了一個鐘頭。那孩子有很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如果江葉的話真的可信,那麼,照時間推論,米樂不可能出現在案發現場。

(這麼一來,米樂這條線也排除了。剩下的唯一可能就只有江理子了。)

案發後第二天,也就是到星期二傍晚為止,已經弄清楚的事就只有這些。

「科長,要不要喝一口?」

某名刑警走過來,在警部補桌上放了一杯咖啡。不知是誰泡的,刑警們幾乎人手一杯。由於咖啡杯不夠用,有人甚至拿的是泡茶的茶杯。

「呀,謝謝。」

警部補默默地啜著口感和香氣都不佳的即溶咖啡。

13

星期三,案發後第三天早上。

秋宮警部補一到警署就吩咐昨天展開的查訪繼續進行,此外還須徹底搜查被害者段內以及田代江理子的房間。

「有沒有人在星期天看到江理子出去?一定要查出來她是在什麼時候出去的。同時,針對江理子屋內的東西,包括信紙、家計簿、日記本、便條紙等都要詳細清查。如果她和段內生前有聯繫的話,一定會留下痕迹的。」

直到刑警全都出去了,警部補才點燃當天的第一根香煙。

雖然他命屬下徹底搜查田代江理子的房間,不過,他並不認為能夠找到足以將其定罪的證據。

他和刑事課長約定好,要在五天之內把事情調查清楚。如果五天之內無法找出「真正的兇手」,那麼田代江理子就會成為段內敬士命案的兇手,而嫌犯已經死亡的公文將被送往檢察廳。如此一來,本案等於是宣告終結了,而這正是署長和刑事課長最希望的結局。

一旦嫌犯已經死亡,檢察官就無法起訴,也不會有公開的審判。江理子的罪行將在文件里被認定,不會讓世人看到。當然,已經死去的江理子不可能為自己喊冤,也不可能為自己辯駁。

(死人不會說話嗎?)

這種自暴自棄的言論竟不經意地從警部補的口中說出,就在此時,桌上的電話響了。他拿起聽筒,是江葉章二打來的。

電話里,江葉說昨天晚上律師和白河家的女傭千代來家裡找他,為了米樂所做的錯事向他道歉。之後,他又說他很感謝警方批准米樂入院,所以特地打電話來道謝。

「站在我的立場,」江葉說道,「我原本就不打算追究米樂的行為。倒是對於段內的事,我始終耿耿於懷。像他這樣的才子,年紀輕輕就失去了生命,我真的很憤慨。警察已經鎖定兇嫌是誰了嗎?」

「我們還在調查中。」

「警方該不會懷疑田代江理子小姐吧?」

「目前還沒有結論。不過,她確實在嫌犯名單裡頭。」

「江理子小姐的遺體怎麼樣了?」

「我聽說她生前上班的稅務師事務所所長已經將其火化,骨灰則暫放在所長家裡。她的親人只剩下住在靜岡的伯父母,不過兩人年紀都很大了,最近身體又不好。他們說等健康情況好轉了就會上東京,把骨灰領回去。」

「這樣的話,江理子小姐的物品要怎麼處理呢?」

「還是留在她的公寓。不過,那個房間已經被警方封鎖了。」

「我希望警方能找出她的相簿,特別是高中時代的照片。通常女性都會把這樣的東西好好收著吧?」

「高中時代的照片?跟這次的案件有關嗎?」

「有的。我記得您曾經說過,段內被勒死之前後腦曾遭到鈍物重擊,那個痕迹是在右邊吧?」

「嗯,是這樣沒錯……」

他是曾經說過,沒想到自己才稍微提一下,江葉就記住了,讓警部補嚇了一跳。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江理子就不可能是兇手。證據就是她高中時代的照片。不過,前提必須是照片還留著……」

接下來,江葉把個中緣由說明清楚。

——我在白河家當家教的那段時間曾聽江理子說過,高中時代她曾當過壘球校隊的投手,而且還是用左手投球,是個左撇子投手。

被殺害的段內在後腦勺有被重擊的痕迹,由此判斷,兇手應該是從背後偷襲。這時,如果兇手是左撇子,當然是擊向對方的左後腦。

「但是,段內是右後腦被擊中吧?左撇子的江理子不可能做出這麼不順手的動作。請你們務必找出她的不在場證明,看看高中時代的照片里是否有她身穿球衣,站在投手板或是就打擊位置的照片,我想她總會拍一、兩張留作紀念吧。有了這個,就可以清楚證明她是個左撇子……」

這就是江葉章二在電話中所說的。警部補道了謝后,掛上電話。江葉的話確實能夠做為推翻江理子是兇手說的有力根據,值得去確認看看。

警部補立刻打電話給正在江理子家搜索的刑警,指示他們如果有相簿的話,要全部扣留起來。

一個小時之後,從刑警帶回來的相簿里,警部補確實看到幾張江理子身穿球隊制服的照片。其中有一張拍的是她站在投手板,作勢要投球的樣子。照片中的表情在微笑,所以不是在比賽中拍的。想必是她拜託同學,請人家為她拍下投球的姿勢吧。手套戴在右手,左手拿的卻非軟式棒球,而是更大的白球。光這一張照片,就可以了解她是個左撇子投手。江葉所言不差。

話說回來,江葉章二特地打電話給警方,指出江理子是冤枉的,為了證明這一點,他還拜託他們務必找出她的不在場證明,這是出於什麼樣的心態呢?星期一在白河家,當他的鐵鏈被解開的時候,警部補和他談到段內被殺害的事,當時他也斬釘截鐵地說:「江理子不是兇手,這點我非常肯定。」然後在剛剛的電話里,他又再次強調「江理子不可能是兇手」。

他將被害者段內是在右後腦出現被毆打的痕迹,以及江理子是左撇子這兩件事連結在一起,藉以證明江理子不是兇手。這絕對不是臨時想到的,而是考慮再三、反覆思索的結果。難不成這幾天江葉一直在想這件事?是什麼原因讓他對這件事如此熱衷,比警方還要投入……?

米樂似乎認為江葉和江理子有一腿,兩人還共謀毒殺了自己的父親。為了把江理子騙來家裡,她甚至不惜剝奪江葉的自由,硬要他說出江理子的住址。

「這些全是米樂的妄想,她的心生病了。所謂的妄想,乃當事人的主觀認定,因此我們是無法用常理來說服她的。」

江葉是這樣解釋的。不過,說不定米樂的敏感反而讓她看穿了真相?就算白河先生被毒死這件事是米樂的妄想好了,江葉和江理子之間曾發生不倫這一點,說不定是真的。

——所以,江葉才會這麼拚命地想替江理子脫罪,證明她的清白?

正當秋宮警部補漫天亂想之際,兩名刑警回來了。他們是前往Heights麻布,對住戶展開查訪的刑警。

14

「有件事有點古怪,我想先報告給您知道……」

Heights麻布的五樓有一戶姓伴野的人家,刑警要說的就是從伴野太太那裡聽到的一些事。伴野先生在鄰近醫院擔任X光技師,而伴野的哥哥則在豐橋市開了家牙科診所,哥哥的長女即將完婚,伴野夫婦也受邀出席婚禮。典禮定在星期一下午三點舉行,只要搭一大早的新幹線,一定趕得及。

「於是,星期天我們先準備好出門要帶的東西,因為好久沒回去了,我們還買了土產。可是到了晚上,我們忽然發現漏掉一件很重要的東西,就是包禮金的紅包袋。因為是喜事要用的,最好是用繫上金銀禮繩的漂亮紅包袋。這種東西附近的便利商店就有賣,我就想出門去買一下。」

Heights麻布的大樓里,隔著樓梯左右各有一座電梯。伴野太太走出電梯時,聽到隔壁的樓梯傳來有人上樓的腳步聲,她往聲音的方向瞄了一眼。

「我並沒有特別注意,隱約知道是個身穿藍色西裝的年輕男子。這棟大樓的二到四樓專門租給單身住戶,而且大多是從事特種行業,在穿著上一向很華麗,其中也不乏打扮得怪模怪樣還自鳴得意的人。可是,那個人在那麼熱的夜晚,還穿著那麼正式的西裝,我第一印象就覺得他應該不是這裡的住戶……」

「你看到了他的臉嗎?」刑警問道。

「這個……因為他正要爬上樓梯,所以我只看到他的背影……而且,那個人不知是否在擦汗,臉上正好按著手帕……」

「你是說他用手帕遮著臉?」

「我無法確定他是遮臉,還是真的要擦汗……」

「時間呢?大概是什麼時候?」

「大概是八點快接近九點的時候。我從便利商店回來,不一會兒就聽到救護車和警車的警笛聲。那聲音吵得讓人沒辦法睡覺。然後,第二天早上,就聽說住在二樓的段內先生被殺的消息。我們正要出門去參加婚禮呢,卻發生這麼觸楣頭的事。我坐在計程車裡跟我先生說,那個穿藍色西裝的男子該不會就是兇手吧?我就是覺得那個人怪怪的。」

以上就是伴野太太所說的話。

「嗯,確實怪怪的。」聽完后,警部補說道。

「那個男的沒有搭電梯,而是走樓梯,這有點不尋常。」

「是啊。也就是說,他要去的房間走路就可以到了,所以應該在二樓或是三樓……」

「段內的房間就在二樓。嗯,好,我們就先問二樓的住戶,看星期天晚上是否有身穿藍色西裝的男子去拜訪他們,有必要確認那傢伙的身份。」

這天,返回警署的刑警們依然沒有取得關鍵性的線索。在此情況下,去查訪Heights麻布住戶(尤其是二、三樓的住戶)的刑警所提報的資料,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案發的星期天晚上,大概九點左右,是否有身穿藍色西裝的年輕男子來府上拜訪?刑警把問題集中在這一點上。不過,住在二、三樓住戶的回答一律是「沒有」。

明知是白費工夫,刑警依舊從四樓一路問到五樓。然而,所有的住戶都說沒有這樣的人來家裡。也就是說,伴野太太看到的那名男子,在爬上樓梯后便於某處消失了。

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名男子進入了段內房間。

穿著藍色西裝的年輕男子;用手帕按著臉,爬上樓梯的男子。他就是兇手嗎?

在整個搜查過程中,初次浮出檯面的男子。那麼,要怎麼把這個男人和命案現場遺落的送貨簽收單連在一起?

刑事課長主張那張簽收單是田代江理子掉的。不過,警部補無法認同。主要是因為被車撞倒的她,臨死前曾對救護自己的國松老先生說「段內……死……」這句話,這句話始終縈繞在警部補的心頭。

死……已經死了……江理子看到已經死亡的段內。當時她心中忽然閃過的恐怕是本堂美紀代要怎麼辦吧?她必須趕緊把這件事告訴美紀代。江理子知道美紀代和金主一起去了福岡,如果警方查出美紀代和段內的關係,就會把搜查方向指向美紀代,如此一來,她和金主間的關係就會有危險了。不管怎麼樣,她都必須把段內已死的消息告訴摯友美紀代,問她接下來該怎麼辦。

這是江理子在瞬間做出來的判斷。她一心只想趕快回到自己的公寓,打電話到福岡的飯店。她沒有打一一〇報警,直接衝出Heights麻布攔計程車的理由就在此。情況可說是十萬火急。在這麼急迫的時間裡,她哪有那個心情跑進廁所,對著鏡子整理自己的儀容?在廁所找到的送貨簽收單絕對不可能是江理子掉的。那麼,會是誰呢……?

警部補不斷思索的腦袋裡,突然閃過一個新的想法。

(難道我們一開始就錯了?)

由於遺落在命案現場的簽收單上寫著白河澄人的名字,因此,偵辦員警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與白河澄人有關的人物上。不過,白河澄人也有可能把那張簽收單交給完全不相干的人。

譬如說……

某天,白河澄人出席某財界大佬的七十七歲壽宴。在筵席上,曾有數面之緣的A先生跑來和他講話。

「白河先生,您看起來總是這麼地年輕。氣色好得就像是二十幾歲的小夥子,充滿光澤呢。」

「哪有這回事?我已經老了。」

「才沒有。您保持活力的秘訣是什麼?請務必教教我。」

「哪有什麼秘訣。倒是最近有人推薦我喝蜂王乳,大概是那個的效果吧。那個對身體挺好的,聽說是蜜蜂、工蜂的分泌物,蜂后的幼蟲就是吃它長大的。裡面蘊含了各種營養,我就是生喝那個……」

「哦,聽起來很有效,哪裡買得到呢?」A先生問。

「我都是直接跟信州的養蜂場訂,請他們送過來。對了,前幾天我才剛……」

白河在口袋裡翻找,掏出一本小冊子,將夾在冊子里的送貨簽收單拿出來。

「就是這個。前兩天我才剛叫他們送來。長野縣的松井養蜂園,寫明信片到這裡訂貨,貨到再付款就行了。」

「那我也趕快去訂看看。這張簽收單可以借我一下嗎?」

「你儘管拿去,我家裡有他們的住址,所以沒關係。」

「哎呀,今天真是受益匪淺。聽說蜂后的生殖力十分驚人,而蜂王乳就是蜂后的精力泉源。原來如此,白河先生能夠迎娶年輕太太,越來越有活力的秘訣就在這裡。也就是說,這個對那方面也有絕大的功效哪。」

「哎呀,真是敗給你了。哈、哈、哈……」

就這樣,寄給白河澄人的簽收單落在A先生手裡。警部補一邊起勁地編故事,一邊讓想像繼續延伸。

——過了一陣子之後。

某天,這位A先生邀請風塵女郎B小姐共度春宵。辦完事後,沉醉在疲勞與滿足感的B小姐對身邊的A先生說道:

「我的骨頭都快要散了。A先生真的好猛喔,一點都看不出已經上了年紀,好像有源源不絕的精力。」

「嗯,這陣子我也覺得自己的身體越來越好了,大概是那個的效果吧。」

「那個是什麼?」

「蜂王乳,我朋友推薦我暍的。」

「啊,我在周刊上讀過,聽說那對女人的皮膚也很好,是真的嗎?」

「總之,它確實有效。最近我幾乎不太覺得疲累。我都是請信州的養蜂場直接送生的過來。」

聽完這番話后,B小姐央求著:「我也想喝看看,要上哪裡買?」於是,A先生從口袋裡掏出那張寫著白河名字的送貨簽收單。

「這上面有住址,收件人白河就是我說的那位朋友。我打算還給他,所以一直帶在身邊,不過這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文件,應該沒關係吧。」

「不好意思,那麼我就借個兩、三天嘍。下次我們碰面的時候,我再還給你……」

就這樣,簽收單流落到B小姐手裡,她和白河澄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輾轉流傳的簽收單。這並非不可能的事。假設,這位B小姐以客人的身份出現在風塵女子經常光顧的牛郎俱樂部「女之城」,事情又會如何發展呢?

B小姐見到在裡面工作的段內敬士。段內強暴米樂,已經是十年前的事了。當時,遭受其荼毒的不止米樂一人。在偵訊本堂美紀代的時候,美紀代曾在刑警前往調查時轉述田代江理子講過的話。

「除了米樂之外,好像還有另外兩、三名少女也吃了虧。那幫禽獸把女孩當作玩具蹂躪,事後又威脅她們,向她們勒索金錢。」

「做父母親的都不願女兒的醜事被張揚出去。為了孩子的將來著想,只好忍氣吞聲。就算父母提出告訴,把他們送上法庭好了,對方可是十七、八歲的未成年人,少年法對這些人渣的照顧可說是無微不至。法律是保護惡人的,你說這世上還有天理嗎?」

對於江理子的話,警部補也深有同感。被害者被完全忽視了,只有加害者蒙受法律的恩惠。

假設B小姐是曾受段內欺負的少女其中一人,那麼在見到段內的瞬間,憎恨和復仇的念頭會如火焰熊熊燃起也並非不可能。十年的歲月已經完全改變B小姐的容貌,對段內而言,B小姐不過是一名客人。她有技巧地接近段內,砸下大筆金錢,只為和他混熟,終於打探到他的住處。然後在上星期天晚上,B小姐來找段內,搔首弄姿一番后把他騙到床上,終於痛下殺手。

江理子來敲段內的房門,應該就在那之後吧。B小姐趕緊躲進廁所,看到屍體的江理子衝出房間,而B小姐則站在廁所的鏡子前面整理亂掉的頭髮。這時,放在皮包里的簽收單掉了出來,她卻沒有注意到……

這麼想的話,簽收單會輾轉流入陌生人的手裡,也不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也許簽收單是在一個讓人想破頭都想不到的人手上,無法否定這樣的可能性。

除了米樂以外,還有兩、三個女孩被段內玩弄、勒索。他想知道她們的名字。十五、六歲的少女,現在應該二十五、六歲了。年紀輕輕就背負著肉體、心靈創傷的她們,要如何走完人生?現在又過著怎樣的生活呢?

說不定……警部補心想,說不定米樂知道和自己同樣被害的女孩是誰。如果去問米樂的話……不過,這是不可能的事。她住進的那家醫院的主治醫生寄了診斷書來,上面寫著:「強迫精神症所導致的極度自閉。目前先讓患者住院半年,施予治療,不過很難評估治療后的成效。」她已經變成不會說話的人了。

或許米樂的父親白河澄人知道那些少女是誰。說不定這些被害者的父母還曾聚在一起商量過,看是不是要打官司(這種情況應該是民事訴訟吧)。他們商量到最後,考慮到女兒的將來,還是決定不予追究。

然後,嫁到白河家的江理子一定也從丈夫口中聽說過這些事。

不過,白河澄人已經病死,江理子又車禍身亡。難道真的沒有辦法可以知道被段內荼毒的少女們是誰嗎?

(不,等一下。)警部補叼起香煙,彈動打火機。

說不定當時在他們家當家教的江葉章二曾從江理子那裡,清楚聽到事情的經過。米樂的怪異行徑一直讓江理子很困擾,在家庭教師的面前,她坦白米樂過去發生的醜事,找他共商對策,也是很有可能的事。這時候,說不定她會順便把其他少女的名字也說出來,譬如說:某某先生的千金、還有附近同年級的小某,也和我家女兒一樣被欺負了。——江葉章二說不定知道些什麼……。

這麼一來,剛剛江葉打來的那通電話就透著玄機了。他提出被害者段內的傷痕是在右後腦這點,舉證江理子是左撇子,所以她絕不可能是兇手。雖說他是一流的推理作家,但這種事不是隨便就能想到的。恐怕這是他再三思索的成果,而這一切只為了證明江理子的清白!

難道一開始他就知道江理子不是兇手嗎?所以,為了找出對江理子有利的事證,他才這麼費盡苦心、努力不懈?

那麼,殺害段內的兇手是誰呢?江葉對真正的兇手是否已經有了某方面的推測?

當秋宮警部補正在思路的迷宮裡徘徊時,門打開了,近藤刑警走進來。

15

「呀,外面熱死了。回到辦公室感覺真舒服。」

近藤刑警拉過警部補旁邊的椅子坐下來,額頭上滿是汗水。

「啊,辛苦你了。怎麼樣?今天有何進展?」

「這個嘛……不瞞你說,科長,今天我單獨行動了,對不起,我跑去找江葉章二。」

「哦?」

刑警的單獨行動只要不偏離偵查方針,按慣例不會特別禁止。不過,畢竟警察這職業有危險性,所以通常他都規定要兩人一起行動。

「我在偵查會議上,」近藤刑警說,「主張米樂是犯人,結果大家都笑我,把我當成笨蛋。」

「不,沒這回事。我覺得阿近講的話也有幾分道理。只是米樂有不在場證明,昨天石野和宇田去找江葉,已經確認過這一點了。案發當晚九點左右她端咖啡去給江葉,然後自言自語地講了一個小時。」

「那份報告我也聽說過。不過,科長,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怎麼說?」

「就是奇怪啊。米樂和江葉從晚上九點一直到十點左右,都在白河家聊天,這情形有誰看到了?」

「……」

「簡單來說,那不過是江葉章二的片面之詞,根本無從查證。」

「唔。」

確實如此。江葉身為作家,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知名度也高,因此沒有人懷疑他說的話。警部補壓根兒沒想到有必要去查證。

「你的意思是,江葉知道米樂犯案,為了替她隱瞞才做偽證,製造假的不在場證明?可是,像米樂這樣的人有可能做出那種案子嗎?不說別的,米樂是怎麼知道段內就是以前的Kathy·Dan,又是如何查出他的住址呢?」

「關於這點,我也覺得很不可思議。不過,我心中有一個解答,為了確認它,我今天才會去拜訪江葉。」

根據近藤刑警的推測——

江葉章二答應案發當天(星期天)去段內家拜訪。這件事他自己也承認了,而根據自詡為段內愛人的安原綾的證詞,也可知道這絕對是事實。

不過,江葉從星期四晚上就被米樂拘禁,奪去自由,因此他無法履行和段內的約定。想到對方是多麼期待自己的到訪,他覺得自己至少該打聲招呼,告訴對方「臨時有事,去不成了」。

於是,他把段內房間的電話告訴米樂,拜託她打電話去那裡。米樂拒絕了這項要求。一直提防江葉和外界取得聯繫的米樂,怎麼可能會答應這種事?於是,兩人之間展開了以下的對話:

——你根本就不用擔心這支電話的主人。他叫做段內敬士,正在學習成為小說家。雖然他現在在牛郎俱樂部上班,不過將來有可能會成為了不起的作家。

——葉月老師見過他嗎?

——見過,是個傑出的好青年喔。

——段內?好奇怪的姓喔,是本名嗎?

——他叫段內敬士。當然是本名。聽說這個姓在長野還蠻常見的。

——老師剛才說,星期天晚上你本來要去這個人的家。那麼,你知道他住在哪裡嘍?

——知道啊。西麻布一丁目叫做Heights麻布的大樓,他住在二〇三號房。我沒有說謊,拜託你,米樂,幫我打個電話。你不用報上名字,只要說你是江葉章二的代理人,星期天他沒辦法過去就行了。不會給你惹麻煩的,當然對方也不會知道我人在這裡……

——哼,你還是死心吧。段內敬士嗎?沒想到那傢伙躲在這裡。

——你認識段內嗎?

——我忽然想起從前聽過這個禽獸的名字,只是這樣……

「想像一下,」刑警繼續說道,「這樣的對話有可能出現在兩人之間。於是透過江葉,米樂知道了段內的名字還有住址……」

「唔。」

「為了確認這點,我前往江葉住的大樓。不過,他毫不考慮地否認了。他說他從來沒有在米樂面前提過段內的名字,不僅如此,他還說了這樣的話:如果警方懷疑到米樂身上可就大錯特錯了。米樂有不在場證明,這件事我已經跟其他刑警交代清楚了。難道你們不相信我說的話嗎?他的語氣很強硬,所以我就說:那個不在場證明,還有誰可以作證?」

「他怎麼回答?」

「他說沒有人。那個家沒有訪客,也沒有電話,當然不會有人看到他和米樂在密閉的房間里交談的樣子。他只是這麼回答。不過,他反倒問我一堆問題。」

「哦?」

「他問我:『搜查進展到哪裡了?』接著又語帶諷刺地質問:『想必有人目擊到米樂在案發現場徘徊的身影吧?』他的態度很不友善,我一氣之下連不該講的也講了。就在那時,一向冷靜的江葉章二突然變了臉色……」

「你說了什麼?」

「我說確實有目擊者。」

瞬間,江葉的臉頰抽動了一下。他把一直抽著的香煙在煙灰缸里按熄,刺探的視線在刑警臉上梭巡。一眼就可看出他非常緊張,刑警知道自己的話起了作用。

那棟大樓的其他住戶在案發稍早之前曾目擊某人走上了樓梯,刑警說道。

那個人看來像是米樂嗎?江葉問道。

米樂也好,其他人也罷,這都是偵查上的秘密,我現在無法回答。

那是女人嘍?還是男人?江葉心急地追問,手不自覺地探向新的香煙。不過,他手指的輕微顫抖卻難逃刑警的眼睛。

「『這個我也無法回答。』我答道,結果他就不再說話了。科長,他肯定隱瞞著什麼。我說確實有人看到,讓他產生動搖。只要我們再加把勁,米樂的不在場證明就會被戳破。江葉一定知道米樂殺了人。」

「唔,問題是,在那種精神狀況下,能做出這樣的案子嗎?我的意思是說,當時米樂的判斷力和識別力到底到什麼程度?」

「我覺得她有可能做出這樣的案子。江葉也曾說過,她雖然活在妄想的世界里,但智能卻沒有問題。現在的米樂百分之百是個精神分裂患者,不過,那是因為我們警方突然闖入她家造成的。這種突如其來的衝擊讓她的精神狀況急速惡化。對了,就是最近年輕人經常說的那個什麼神經斷了。有一條細線連接著正常與異常,她就在那條細線上顫巍巍地走著。直到那天,線被『卡嚓』一聲剪斷,她筆直地往異常那邊摔落……」

「你的意思是,在決定殺害段內的時候,米樂的精神還沒有那麼瘋狂嗎?」

「沒錯。江葉章二很清楚這一點,在聽到段內被殺的消息時,他就已經知道案子是米樂做的。為了救米樂,他不惜做偽證。有沒有辦法以關係人的身份把他請來?」

「唔。」警部補不置可否地回答。現階段還不能把江葉章二抓來,住院的米樂已被判定心神喪失,被屏除在偵查範圍之外。她的不在場證明只能靠江葉的證詞,如果想要指出那是偽證,必須提出新的事實和證據。江葉的背後有強大的媒體做後盾,對警方而言這種人最難對付,千萬不能有任何閃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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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樂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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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事件的演變(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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