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書記載的是大約四年前發生的事。本人以為目前的情況已經發展到必須將實情公諸於世的階段,曾經有一些最狂妄、最可笑的謠傳,都說重要的證據已經讓人扣留了。另外還有諸如此類很無聊的話。那些曲解的報道尤其在美國報紙上出現得更多。
實際情況的記述最好不是出自考察團團員的手筆。其理由是顯而易見的:大家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假定他的記述是有偏見的。
因此,我便建議愛咪-列瑟蘭小姐擔任這項任務。她顯然是擔任這工作的適當人選。對於這工作,她有最好的資格。他和匹茨市大學伊拉克考察團以前沒有關係,所以不會有偏見。並且,她是一個觀察力敏銳、極有頭腦的目擊者。
說服列瑟蘭小姐擔任這工作並不是很容易的——其實,說服她可以說是我行醫以來遭遇到的最困難的事——甚至於在她脫稿之後,她很奇怪地顯示出不願意讓我看她的原稿。我發現這一部分是由於她說過的一些關於批評我女兒雪拉的話。我不久就消除了她這種顧慮。我叫她放心。我說,目前既然子女可以任意發表文章批評父母,當子女也挨罵的時候,做父母的也會很高興的。她另外一個反對的理由是她對她自己的文章抱極謙虛的態度。她希望我會「校正她的文法錯誤等等」。相反的,我連一個字也不願意改。我以為列瑟蘭小姐的文筆有力、有個性,而且完全恰當。假若她在一段文字中稱赫邱里-白羅為「白羅」,卻在下一段文字中稱他「白羅先生」,這樣的變動既有趣,又有啟發性。有時候,她可以說是「記得應有的禮貌」(醫院裡的護士是墨守禮節的),可是,一轉眼間,她對於自己所講的話,感到津津有味,純粹是一個普通的人那樣,已經忘掉自己是個護士了。
我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擅自撰寫開頭的一節。這是得力於列瑟蘭小姐的一個朋友提供的一封信。希望把它當作類似眷首語看待——也就是想粗略地勾畫出敘述者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