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巴斯
第一份公文是紐約安全局寄給歐洲各國的一則啟事副本,與此同時該啟事還出現在美國各家報紙上。
如果提供線索,幫助警方把犯人緝拿歸案,將獲得一千美元獎賞。嫌疑犯羅納爾德·莫爾東,人稱巴斯,黑人,家住哈雷姆市郊,飯館服務員,年齡大約二十五歲,高個兒,細腿,胸部凸起,短前額。
五月二十一日,在無可置疑酒吧,巴斯在一次爭吵中首先對男侍者隨後又向勸架的顧客連開四槍,造成兩死一傷。
在逃跑過程中又把攔截他的區長擊倒。天擦黑時逃進了一戶住家,開槍殺死兩名追捕的警察,然後從房頂逃脫。
完全有理由相信,案犯沒有進離紐約。
第二份材料是茅利塔尼亞號船打給美國安全部的電文副本:在船上發現一非法偷渡黑人。估計他首先上的是救生艇。對追捕他的船員兩次開槍,一人被殺。
他敏捷異常,似對所乘船隻十分熟悉,逃跑成功。
展開日夜巡邏。
茅利塔尼亞號船不久打來第二份電報:
黑人第二次出現在二等艙。又成功逃脫。
茅利塔尼亞號給法國安全部的電文如下:被紐約警方追捕的系列殺人犯仍在船上。未被拘捕歸案。一名水手被殺。船靠岸后請協助監視。
事件一環接一環地發展。
勒阿弗爾刑偵大隊五月三十日向巴黎警方報告:對茅利塔尼亞號船進行搜查,沒有發現嫌疑犯。晚六時有人向警方報告在黑人區發現了他。將隨時通報發現的情況。
勒阿弗爾警方五月三十一號的報告如下:不安的一夜。三次發現了嫌疑犯。在聖雅克街發生槍戰。一名婦女受傷。將嚴密監視各火車站和出港船隻。
在同一天,兩個小時之後勒阿弗爾刑偵大隊向巴黎警方發來了第二份電報:巴斯在進火車站時被捕。他手裡拿著開住巴黎的頭等廂火車票,但無任何售票員賣給過他車票。他沒有反抗,裝瘋賣傻。
六月五日
他猶如一條喪家之犬,日夜拖著餓得幾乎走不動路的雙腿,身上不時挨打,頭上也時不時地有垃圾或其他污物落上;他又像被頑童嬉戲捉弄之後的棄兒,被扔到一邊。只有他這種人才會有這樣一副可憐、可悲的慘相。現在坐在司法部弗羅日先生辦公室的就是這樣一個人。
帶他進來的警衛命令他坐下,他沒有聽懂,或者沒聽見,也可能裝作沒聽見。警衛輕輕一推,他便一屁股橫坐到椅子上。
他眼球凸出,眼皮紅腫,臉色晦暗。
他曾遭人毒打,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他難道不該挨打嗎?被抓捕歸案已有四天,他競一直不願開口說話,只是用眼睛頑固地看著前方,樣子像個白痴,同時又顯得無限失望和極其順從。
「你決定到什麼時候才停止演戲?……」警察們大聲訓斥他。
啪!一個耳光……
他渾身上下糟糕透項。髒得無法再髒的衣服幾乎被撕成了碎片。臉部腫脹,手上、胳膊上到處是擦傷。
在弗羅日先生面前,他似乎隨時準備放聲大哭。不久他哭了,真的哭了。眼淚靜靜地流在臉上。半邊臉的傷口開始結痴,眼淚流在上面痛的他直哆啄。他有時輕輕地抽鼻子,也不敢拍出聲響,像是害怕再次招來毒打。
紐約又發來電報,補充情況如下:
他原籍是比屬剛果。在南美種植園工作了數年。在哈雷姆開始酗酒,變得暴躁,但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前沒有犯罪前科,也沒有什麼嚴重的不法行為。
他在連續殺人的時候均處於醉酒狀態。
他用的是十二毫米柯爾特式自動手槍,一九一三型,帶彈央。專家證實槍管有一條來複線可能不規範。
他身著一套淺灰色西服。褲子無背帶,用皮帶扎褲。
暗綠色襪子,黑皮鞋。案發那天晚上身帶三百美元。
在這個黑人身上搜出了一把一九一三型柯爾特式十二毫米自動手槍,彈夾里無子彈。巴黎的專家對這支槍檢驗后確認,槍管一條來複線已經變形。
巴斯不說話,顯然等著挨打。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胸部像只捏在手裡的小鳥一樣急速起伏。
美國警方在電報中還說:
他講一口流利的英語,幢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
用上述三種語言對他進行審問,都沒有結果。仔細觀察他對問題的反應,他不戰慄,也不哆嗦。
看上去他既不通人性,又有些可憐,同時還令人反感和厭惡!弗羅日先生不借外語,只會法語,他不準備再試一遍,以免自己尷尬。他只想拿下站在面前的這個人。
和以往辦案不同的是,這次法官不是一邊肩高、一肩邊低,舒舒服服地坐在那裡審案。而是站著,且相當激動地來回走動。他機械地搓著那雙蒼白的、青筋暴露的乾癟手,搓手發出的聲音和揉搓皺紙一樣。
他時不時地走向自己的辦公桌,查閱一下放在上面的材料或記錄。
隨著時間的流失,疑犯開始感到不妙,他慢慢地拾起頭,帶著一線希望打量這位既不打人也不罵人的老者。
從勒阿弗爾刑警大隊的報告中,弗羅日先生注意到下邊一段:在黑人的口袋裡發現的東西是:一支手槍(其詳細材料另附);一美元的金幣和幾枚硬幣;一包只少了一支的高盧牌香煙。除此之外,巴斯身上再無其他東西。
另外一段報告是這樣寫的:
海上成尼斯妓院老鎢埃利絲·克羅德稱一名身著灰色西裝的黑人五月三十一日晚至六月一日清反在她那裡過夜。因為他衣衫檻樓,便要求他先付錢,他把一張一百美元的鈔票放到桌子上。
由兩名妓女陪著在妓院會客廳喝酒時,他取出手槍給她們看,並說槍里還有兩顆子彈,如果有誰前來阻止他吃喝玩樂,他就給他一槍。
他用英語跟她們說話,妓女們都懂英語。
他不讓關窗,以便能看到窗戶對面發生的情況。
他於凌晨三點離開放院。
在這份長達十五頁的報告中還有這樣一段,於連·克羅利埃,五十二歲,是勒阿弗爾的一位代理商(註:克羅利埃每晚都酗酒,不工作),他的證詞是:「我正要回家……」「那時是幾點?」
「天開始亮了……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剛走到離火車站不遠的地方,突然有人攔住我的去路。他是個黑人,說的是英語,他送給我一千法郎,要我到售票處給他買一張去巴黎的火車票,答應給我二十法郎的酬謝。我為他買了一張頭等廂車票。」
「他穿什麼衣服?」
「我沒有注意……不過我覺得他有點滑稽可笑……」「這話是什麼意思?」
「他吹著口哨,付我那二十法郎時顯得挺高興,一下子把二十法郎增加到五十法郎。我覺得他喝多了……」「您呢?」
「我只喝了一點兒,為的是忘掉那些令人煩心的事火車站售票員說他售出那張票時是早晨六點。而那個黑人在站台被捕時是早八點十九分。
勒阿弗爾碼頭一位夜間值班員的證詞是這樣的:「大約凌晨三點,我發現昨天卸下船的羊毛包上睡著一個黑人,我踢了他幾腳,他沒有反抗就走了。」
「他穿什麼衣服?」
「天黑看不清。他很快就逃走了。」
弗羅日先生上前凝視嫌疑犯,巴斯嚇得一抖,眼裡湧出了淚水。
精神病科醫生給他做了初步檢查,認為只有再觀察一段時間之後才能下定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巴斯未患任何重病,也沒有什麼遺傳疾玻法官突然開開門,喚來一名警衛。
「把他的鞋子脫下來。」
黑人未作任何反抗。脫了鞋的一雙腳血淋淋的,腫脹得很厲害。
「此人數日來一直穿著鞋唾覺?」
「是這樣!他睡覺不脫衣服……」
他的兩條腿很細,上面沾滿了汗水和泥漿,有的地方還沾著一些生羊毛。
此時的巴斯坐在椅子上,赤著腳,兩條胳膊又細又長,樣子比任何時候更加可憐、怪誕和尷尬。而警衛那雙為疑犯脫過鞋的手伸出老遠,他感到噁心,做著鬼臉走了出去。
弗羅日先生有些急躁,他把各地送來的材料胡亂地維到一起,走到窗前又回到原地。他剛要按以往的習慣開口問話,嘴張了一下又閉上了。
他突然將門打開,叫進警衛。
「這是一把尺子……您會測量腳的尺碼嗎?」
不到一會兒功夫,警衛宣布說:
「是四十六號……」
「他穿的鞋呢?……」
「四十四號……不過他的鞋是山羊皮做的,有伸縮性……」黑人看著自己手上的擦傷。
「皮子的裂縫斷口處有無羊毛纖維?」
「沒有……但有煤屑,這隻鞋裡到處都是……」弗羅日先生看著自己的辦公桌,目光落到報告中的一句話上:「十二毫米柯爾特式自動手槍,一九一三型……」「您可以走了!」他對警衛說。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到了弗羅日先生。遇到他的時候,他剛審完那黑人之後還不到一個小時。在了解案情之前,我在他身上發現了一些不尋常的東西,他的興奮中帶著一種無耐的苦澀,但又不願讓人察覺。
「我從來沒遇到過一個如此痛苦,可又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的人,」他對我說,「就像一頭動物,一個一錢不值的……」於是他向我講述了審理案件的經過:「從一開始我就把幾種此人無罪的推理彙集在一起。首先他讓人抓住的方式就是愚蠢的,他想顯示一下自己原本就是逃逸的高手;其次是在槍內和口袋裡均無子彈,這是事實,然而持有槍支這一現實又使他無法擺脫連累;還有,他有確鑿無疑的系列殺人記錄,夜間被值勤人員趕來趕去卻無反抗;再者,他讓人代買火車票時肯定注意到火車站已被監控。種種疑點太多了,不必一一列舉!但是,真正能說明他無罪的證據,我是在最後時刻看到他那雙無法掩飾的腳時才偶然明日過來。
「他腳上穿的那雙皮鞋和美國警方在報告中指出的一樣,但尺碼對他來說太小了!誰也無法穿著如此不合腳的鞋去干那麼多勾當。應特別指出,巴斯有錢,他毫無理由穿雙又小又緊的不合腳的鞋,「因此,可以斷定,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巴斯!」
沉默了一會兒后他接著說:
「從此之後,一切就變得簡單了!誰也不會故意扮演這名疑犯扮演的角色,哪怕給再多的錢也沒人願干。他把角色演得惟妙惟肖。他不懂法語,也不懂英語、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他什麼也不知道!
「另一方面,他似乎又意識到什麼,因為他對警察的粗暴行為並不生氣。
「我剛打過電話,證明我的推斷是正確的。他是一個剛果北方人,多次聽人談論歐洲,從此他便有一個夢想:到歐洲去發財致富。他有一個不負責任的同胞在一艘貨船上任司爐助手,他敲了他一大筆錢后才把他藏在船上煤堆里偷渡到法國,把他甩到勒阿弗爾港。他身無分文,又不借外語,無法與人交流。
「他從美夢中掉進了現實,像一個受苦受難的生靈到處遊盪。他在碼頭上睡覺,覺得很悲慘但無過錯。對眼前發生的,一切只得順其自然。那一晚他睡在羊毛包上的時候腳上穿的還不是巴斯的鞋,因為他腿上沾有羊毛纖維,但是皮鞋裂縫裡沒有。
「美國黑人遇到了他,一眼就看出了門道,因為這個美國黑人也出生於非洲,他和他一樣天真。真巴斯正在被追捕,很快就要完蛋。眼前的情況是千載難逢的良機。他蒙蔽哄騙這個什麼也不知道、什麼也猜不出的同胞,一個美元的金幣和一包香煙足以使他眼花繚亂。美國人讓他換上自己的衣服,將槍里的子彈小心翼翼地取出留下后把槍給了他,給他買了一張火車票,把他打發上了開往巴黎的火車……「在真相被揭露之前,美國黑人巴斯已安全逃脫了。」
我後來得知,弗羅日先生將那個因偷渡被判入獄的可憐蟲救了出來,並自己掏腰包為他買了回剛果的船票。
至於巴斯,當他正在魯昂一家妓院消費他的美元時,被人砍了三刀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