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牢中床是硬的,床墊太薄,沙漠初春的夜晚又變成特別冷,我忍耐地等著。
遠處一個醉鬼獨自在咕嚕。單調,無意義,不成句的單字一個一個聽得人發煩。一個偷車賊在鄰室打鼾,我估計時已午夜,我想起來從沙漠來此時要多熱有多熱。可惜思想不能給我溫暖,我想起艾瑪——。
串門鐵閂拉開,有人聲及腳步聲,辦公室方向聽得到椅腳和地板摩擦聲,我也聽到擦火柴聲和對話聲,哪裡一扇門關閉又把所有聲音阻在門外。
4、5分鐘后,我聽到腳步聲從長走廊傳出。獄卒說:「賴,起來,他們在下面等你。」
「我要睡覺。」
「睡不睡都要下來。」
我起床,夜晚太冷根本沒有脫衣上床,獄卒說:「快點,不要讓他們等太久。」
我跟他下來到辦公室,地方檢察官、警長、副地方檢察官,一位速記員和兩位洛杉磯警官在室中候著,面對一個強力燈光有一隻椅子是留給我的,警長說:「坐這隻椅子,唐諾。」
「我眼睛吃不消。」我說。
「過一下你就習慣了,我們要看看你問話。」
「你們也不必把我眼睛照瞎來看我。」
警長說:「你說實話,過一下我們就不必用燈照你,用燈照你可以使我們知道你什麼時候說謊。」
「你怎麼會想到我會說謊。」
他笑著說:「沒錯,你告訴了我們很多實話,使我們相信你知道很多我們要知道的,不過長的故事你只說出了短短一點點。」
他移動一下燈光,使光線不會直射我瞳孔。
「賴唐諾,」他說:「這些紳士來自洛杉磯,他們經過沙漠來此聽你講故事,他們了解全案你說謊他們聽得出,你說了不少實話,我們還要你繼續合作。」
他用的是父親對白痴兒子講話的語調,條子常用這種語氣對初出道壞人,有時還是挺靈的。
我假裝完全受他催眠。
「今天告訴你的,」我說:「已經是我全部知道的了。」
燈光上揚,刺得我眼痛,要流淚,警長說:「既然這樣,我只好一點一點問你,同時要看你臉部表情了。」
「少來這一套,」我說:「你在虐待人犯。」
「沒有,我們沒有虐待你。唐諾,這是件大案子,我們急須知道真相。」
「我的故事又有什麼不對的?」我問。
「很多,很多,」他說:「首先,你沒有在卧室內,有的地方你說孔威廉的是事實,但也並不全然,你沒有殺莫根,是那女孩殺的,你給她的槍。她把槍拋地上從卧室逃出來,她從樓下電話亭找你,一個公寓住客給她的1毛錢打電話。你的房東太太把你自床上叫醒——唐諾,我們要實情。」
我說:「好,把這鬼燈拿開,讓我來告訴你每件事。」
檢察官開腔,他向速記員說:「記下來,」又向我說:「賴唐諾先生,你現在要開始說白白,你完全是自願沒有任何壓迫力量之下的自白。沒有人威脅過你,你要自白因為你希望澄清你自己的一些事情,是不是?」
「你愛怎麼說都可以。」我說。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鬼話,」我說:「我被你們套牢了,這就是回答。」
他轉向速記員說:「賴先生的回答是『是的,』記下來,唐諾,沒錯吧?」
「嗯。」
「開始,」警長說:「我們要事實,記住,不要說謊。」
他把燈光移開,我受虐待的眼睛稍稍得到休息。
「我殺了他,」我說:「赫艾瑪不知道真相,我殺他不是為了保護赫艾瑪,我殺他因為有人要我殺他。」
「什麼人要你殺他?」
「孔威廉。」
警長說:「唐諾,我們告訴你不要說謊。」
「絕對沒有說謊。」
「好,繼續。」
「我要不要從頭說起?」我問。
「你最好從頭說起。」
我說:「我和孔威廉一批人在堪城就認識,我不告訴你我真正是什麼人因為我雙親都活著,我不要他們傷心,你可以了解我東西遊盪,但沒有前科。堪城那件槍擊案也與我無關,那時我在加州,我可以證明。」
「現在我要說出內幕實況。孔威廉是吃角子老虎案的幕後人,當然他們要付點孝敬,我不知道孝敬什麼人或多少錢,但知道莫根是付孝敬錢的人。」
「一切都相安無事,然後大陪審團開始要調查。一個民間組成的罪惡調查團混進圈內把它公開。他們知道一些受賄官員名字,但對上面還是不清楚,他們知道聯絡人及大概警官收賄之總數。」
「混入內幕的人報告官員所得總數,竟然只有孔先生所付出的一半。換言之,每次有一半飽入了韓莫根私囊。洛杉磯是十分複雜的城市。頭子—一那是大家對孔威廉的稱呼.對莫根十分信任,一切都交給他一手去辦,認為他是絕對忠心的。」
「事發之後莫根溜得無影無蹤,一般人認為他在逃避警方,事實上他是在逃避頭子,怕頭子做掉他。」
「韓莫根黑吃黑來的錢用他太太韓仙蒂的名字租了幾個保險箱藏著,韓仙蒂知道這是個好機會選了這個時間提出離婚訴訟,她外面另有男朋友,而莫根已握有些證據。」
「莫根進退兩難而且非常氣憤,他不能親自出庭答辯,一切對他不利因而兩個人達成離婚協議。」
檢察官問:「韓莫根到底躲在哪裡?」
「我馬上會說到,是你們要我從頭說起的。」
我繼續說:「頭子查到韓仙蒂僱用柯氏偵探社來送達傳票,所以頭子命令我到柯氏偵探社去應徵取得這個工作,如此我們可以找到莫根,果然柯白莎派我去送達傳票。」
「起初我們也不知道是仙蒂在掩護莫根,她把她哥哥接來住她公寓里。那個人不是她哥哥,其實就是她丈夫,莫根當然緊盯著她,怕她乘機騙他,尤其是怕她囊括保險箱中的錢鈔。」
「我收集所有資料告訴頭子。而得知莫根藏處的真相——也就是說我們發現所謂哥哥,其實是丈夫偽裝的。」
警長問:「你們既然認識他,他又怎麼可能偽裝仙蒂的哥哥呢?」
「他偽稱遇到車禍,鼻子上弄了一大堆膠布,把臉型牽引得變了形,他把髮型改變了,外衣里穿上了襯墊的東西,看起來肥得多。我做掉莫根之後,我把他襯墊的東西包在報紙里拋在公寓門口垃圾筒里,你可以查得出來。」
「再講下去。」警長說。
「我把消息告訴頭子,頭子派出一個叫法萊的打手去對付莫根,那個法萊我們只叫他法萊,從來不知他姓什麼。」
「沒料到的是仙蒂那時候已經把保險箱搜空,韓莫根發現此事後決定把她殺死,拿到錢逃之夭夭。仙蒂另有男朋友她不要使莫根知道,說服赫艾瑪睡在她床上,告訴大夫他和艾瑪住兩張床的房間,不准他到兩個女人的寢室來,因為表面上他是哥哥不是丈夫。」
「莫根當然有公寓鑰匙,半夜裡他溜進公寓悄悄地走向卧室,暗中摸索以為是仙蒂,但扼在了赫艾瑪。艾瑪踢他腹部幾次終於掙脫驚叫,莫根也立即脫逃,這是我幹掉莫根前一天的事。」
「頭子找到莫根攤牌,莫根祈求准他退回贓款,但是他拿不出錢來,因為錢在仙蒂手裡,頭子命令莫根自己去向太太追討。」
「你們要知道,頭子對莫根已信心全失,而莫根又知道太多內幕,法院在找他,妻子背叛他,頭子要處分他的壓力下,他隨時可能挺而走險,所以頭子更不放心他。」
「我覺得赫艾瑪是好女孩,她不應該卷進這種漩渦,當我知道莫根差一點誤殺她時,把傢伙偷偷給她讓她保護自己。」
「頭子指定我在一個地方和莫根會合一起去取錢。莫根告訴我赫艾瑪和男朋友出去,至少要深夜才返,所以公寓里只有他太太一個人,要知道韓仙蒂抓住頭子的錢,要她吐出來一定不會太容易,仙蒂製造一個只有她一人在家的謊言,而莫根信了她,莫根希望我來做惡人,在她頭上狠狠的來一下,把她綁在腰上的錢帶取下來。」
「我也相信了他,一起來到公寓,莫根用鑰匙開了房門來到卧室,裡面全黑,我有手電筒。莫根不讓我用,說他太太一見亮光就會驚醒,我也曾特別一再問到是否可能尚有其他人在公寓里,他一再保證只有他太太仙蒂在家。」
「我摸黑跟著他,可以聽到床上女人的呼吸聲,我只想用手掩住她嘴奪她那錢帶,莫根在床尾什麼地方,反正我看不到,只聽見他呼吸聲,我用手試著她呼吸吐出來的氣以確定下手位置,但是她醒了。」
「我向你們發誓,當時我沒有辦法,她行動太快了,槍聲在我臉旁響起,我一把抓下只抓到枕頭,她已經跳下了床,一件重物被拋到地上,她大叫,我知道是艾瑪,不是仙蒂。」
「我們站著不動,直到公寓門大聲關上,我打開手電筒,韓莫根說:你這蠢蛋,笨手笨腳,把事情弄砸了。」
「我沒有說話,我看到那把她在地上的槍,那是我交給她的槍,她發射了一槍,把槍拋地上逃出公寓。莫根還在怪我,我彎腰拿起手槍,我對他說:『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頭子給你機會你還要欺騙人。』莫根還在裝樣子問:『你是什麼意思?』我說:『你知道什麼意思!你明明知道這是赫艾瑪在床上,不是你太太韓仙蒂!』」
「我想他在我眼中知道了我的殺機,他跑過我身邊直趨卧室房門,我冷靜地向他後腦開了一槍,他連門都沒拉開就完蛋了,我把槍再拋在地上,我必須移動他屍體才能打開卧室門,我從走道上救生梯下樓到後巷,攔輛計程車回家上床。」
「那有沒有向孔先生報告?」
「那時還沒有,我想像這是孔先生要我做的工作,實在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你睡到什麼時候?」
「我才要睡著,赫艾瑪用電話找我,這是很出我意料的,此後的一切你們都知道了,我假裝睡著了所以房東太太叫了我3、4次才叫醒。」
警長說:「好小子,我相信你。」
檢察官說:「第一,照你這樣說這把槍開了兩槍。」
「當然,是開了兩槍。」我說。
「那第一顆子彈哪裡去了?」
「我怎麼會知道,還不是穿埋在什麼地方。」
「那把槍不可能發過兩次。」一位洛杉磯警官說:「那彈夾只能裝7發子彈,兇殺組的人發現那槍時槍里還剩6顆子彈。」
我說:「我都是說實話,這點很容易證明,槍彈是我放進去的,我放7顆子彈在彈夾里,把彈夾推進手槍,把一顆子彈上膛,拿下彈夾,補進一顆子彈,又把彈夾推進手槍。所以槍里共有8顆子彈,你們可以到白京旅社620房間5屜櫃抽屜的最後面去找,找那盒滿滿的子彈是不是少了8顆。」
警長說:「沒錯,這解釋了他們在房裡另外發現一個空彈殼的原因。」
洛杉磯來的兩個人站起來,一個人說:「好,賴唐諾,你要跟我們一起回去,把你的東西帶到,我們馬上動身。」
「我不要跟你們回去。」我說:「事實上我有權不走。」
「你什麼意思?」
「我現在在亞利桑那州。」我說:「我不喜歡加利福尼亞,經過沙漠又太熱,我在這裡過得不錯,我挺喜歡監獄生活,這裡監獄對我很好,有什麼事就地解決好了。」
「唐諾,你不會又要麻煩我們申請引渡等等吧?」
「我決不離開這裡。」
一位洛城警官很不友善的跨前一步:「你這小子,不給你一點——」當地警長用一手抓住他的前臂:「這裡不行!」他說話雖慢但很有權威。
檢察官對獄卒說:「帶他回去,我打幾個電話再說。」
「我要一支筆和幾張紙。」我要求。
他們交換眼色,警長點點頭,獄卒說他會拿給我。
我走回牢房,天氣太冷我兩膝發抖。但我坐在地上,上下牙齒顫動著,靠頂上小小的燈光慢慢寫著。
一小時后他們回來,警長告訴我速記員已把我的自白用打字機打妥,要我看,要我簽字。
「可以,」我說:「我馬上籤,我這裡也正式送一份上訴狀給你,請你正式簽收。」
「這是什麼?」他看著我剛寫好的東西。
「這是賴唐諾,」我說:「別名王有德的人權保護申請狀,要求依法於法定時間移送本州法院,否則應無罪開釋。」
警長說:「唐話,你一定發瘋了,你自己承認了故意,冷血,預謀殺人——」
「沒錯,」我說:「我是殺了一個該死的鼠輩,你要不簽收我的人權保護狀,我就不簽自白書。」
「簽收就簽收。」他說:「反正沒什麼用處,我本來以為你瘋了,現在看來你根本是天真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