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坐牢也要殺了你
一名中國妻子為給日本籍丈夫報仇,花30萬元通過警察雇傭俄羅斯籍殺手,冒充義大利大使殺死丈夫生意上的合作夥伴,成為中國首例雇傭外國殺手復仇的案件。這些新聞要素加起來,應該足夠吸引人們的眼球了。但是,這只是浮在本案表面上的一些皮毛,因為很少有人知道,這位雇兇殺人的中國妻子,是一位畢業於名牌大學法學院的高材生,她深深地懂得法網難逃,但為了報夫仇,她卻勇敢地承擔了自己的罪責,在處理完丈夫的身後事情之後,她本可以一直滯留在日本以逃避法律的懲罰,但她卻毅然決然地回國自首,坦然走上法庭接受中國法律的審判。
在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后,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量刑畸輕為由,對一審法院判決的刑事部分提起抗訴,而除了本文主人公之外,其他被告人同時提起了上訴。2006年9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此前的一審判決。
那麼,一個法律專業的高材生為什麼要知法犯法?我們對於她的敢於「擔當」,應該怎樣評價呢?
合夥失敗,丈夫含恨死去空遺恨
我們首先應該提到的是本文主人公,33歲的童琇琳。她是江蘇蘇州人,10年前畢業於某名牌大學法律系,是同學和老師們公認的高材生。因為才華出眾能力強,所以她大學畢業以後留在了北京工作。
身材嬌小的童琇琳卻有著堅強的內心,她在同學和朋友圈中以有主見和辦事果斷著稱。這也包括她冒著很多阻力,毅然決然地嫁給了日本留學生沖浦秀昭。最終,童琇琳讓朋友們看到了童琇琳眼光的準確。沖浦秀昭的確是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他們夫妻的恩愛令人羨慕。當然,這份愛情也使童琇琳這個弱女子衝冠一怒,雇兇殺死了丈夫的仇人而成為罪犯。
在中國讀書的留學生沖浦秀昭在與童琇琳結婚不久,就開始表現出他的經商天才。在北京繁華的朝陽區燕莎商場一帶,沖浦秀昭發現了商機。因為隨著北京國際化都市進程的加快,燕莎商場附近又是很多大使館聚集的地區,如果在這裡開一家日本飯館肯定能火。他決定借父母的錢在燕莎附近開一個飯店,引進日本料理。
事實證明沖浦秀昭的這個決策是正確的,如果他獨立經營,肯定會大獲成功,因為10年前北京還很少有日本料理店。但是,他沒有想到,問題卻出在了他與合伙人的合作上。
沖浦秀昭的合伙人叫唐曉斌,他的祖籍在黑龍江哈爾濱市,但是他出生在北京。因為沖浦秀昭當時是留學生身份,雖然投資了60萬元,卻只能以只投了20萬元的唐曉斌的身份去工商機關註冊。1996年11月,沖浦秀昭和唐曉斌合夥,在燕莎商場旁開了一個叫三四郎的日本料理店,用的是唐曉斌的個體執照,沖浦秀昭和唐曉斌各佔45%的股份,其他10%的股份給廚師。
沖浦秀昭和唐曉斌雖然私人交情不錯,但是沖浦秀昭對中國文化傳統的了解畢竟有限,他並不知道中國有一句古話「買賣親手做,莊稼不託人」。在燕莎的這家店後來因為拆遷關門了,之後,沖浦又和唐曉斌合作在建國門外開了一家店,出資是每人一半。
合夥做生意雖然賺錢,但由於沖浦秀昭一邊忙於上學,一邊還要分身做生意,自然招來唐曉斌的不滿。唐曉斌經常埋怨沖浦秀昭對生意不上心,而沖浦秀昭也開始對唐曉斌不滿,他認為唐曉斌緊緊抓住財權,隱瞞經營收入。所以兩人在合夥經營了不久就解除了合作關係,但公司解體后,一直沒有清算財產。
自從兩人的合夥關係解除后,沖浦秀昭一直不停地去找唐曉斌要求清算財產,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一份錢,以便還給父親。但因為公司的財產一直掌控在唐曉斌手裡,他找了很多理由推脫。無奈之下,沖浦秀昭只好請學過法律的妻子幫忙討債。童琇琳雖然整理了很多材料,多次找唐曉斌歸還丈夫投資的錢,但是這筆糊塗賬一直沒有算清。不久之後,唐曉斌自己卻拿著錢在郊區開辦了一家犬舍,引進了一些名貴犬種,生意做得越來越紅火,而且還開上了加長的賓士車,儼然是一副大款的派頭。
而沖浦秀昭當初投資的錢是從父親那裡借來的,兩人合夥做生意之後,自己的錢卻被別人拿著去養狗,而且還死不認賬,這使沖浦秀昭痛苦至極,心情極其糟糕。不久之後,鬱悶中的沖浦秀昭患上了重病。
沖浦生病之後,童琇琳被日方委託為董事,處理日方的事情,但她卻無權干涉飯店的經營。在丈夫病入膏肓到去世前的半年時間裡,童琇琳幾乎天天都在失眠,她的精神壓力太大了,她覺得丈夫之所以生病,都是因為唐曉斌欠他這麼多錢不還,丈夫的病是讓唐曉斌氣出來的。
2002年5月,沖浦秀昭在鬱悶中因病去世。臨終前,沖浦對妻子童琇琳說:「唐曉斌至今沒有還錢,幾年過去了,這些錢是父親資助給我的,我唯一覺得對不起的就是父親,這都是唐曉斌帶給我的。」丈夫帶著遺憾去世了,這在童琇琳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種子,進而把自己丈夫的死都歸咎在唐曉斌身上。童琇琳覺得,丈夫死得太冤了,這一切都是唐曉斌造成的。
丈夫的去世是童琇琳心中抹不去的傷痛。丈夫去世后,童琇琳給他和丈夫共同的警察朋友王江濤打電話訴苦。童琇琳在向王江濤講述丈夫的臨終遺言時氣憤地說:「我恨不得找人殺了他!」王江濤也知道沖浦秀昭與唐曉斌之間的經濟糾紛,在童琇琳的丈夫去世之前,他也曾多次幫童琇琳找律師想解決這個糾紛,但因為證據不全,很多律師都不願意接這個官司。加上唐曉斌不是不認賬就是逃避,雖然童琇琳曾從唐曉斌那裡拿到一點錢,但事情一直沒能解決。眼看童琇琳在氣頭上,王江濤勸慰童琇琳說:「我們都是學法律的,你千萬不要做傻事!」深知法律嚴肅性的童琇琳含淚點了點頭。但是,為夫報仇的念頭卻在童琇琳的心中揮之不去。
朋友的勸阻和她對於法律的了解,使深陷在痛苦之中的童琇琳打消了「雇兇殺人」這個荒唐的念頭。但是,誰也沒有想到,正是唐曉斌自己的蠻橫,讓童琇琳義無反顧地舉起了屠刀。
為夫報仇,30萬元請來俄籍殺手
可正當童琇琳要打消「找人報仇」念頭的時候,唐曉斌卻再次在一個不合時宜的場合激怒了童琇琳,並最後招致了災禍。
得知曾經的合作夥伴沖浦秀昭英年早逝,消失很久的唐曉斌還是出現在沖浦秀昭的葬禮上,來最後送別這個曾經的日本朋友。當唐曉斌走到童琇琳面前時,童琇琳本來痛苦的心猶如正在滴血的傷口上撒了一把鹽,她禁不住對唐曉斌提起丈夫的遺言,並提出要唐曉斌儘快算清當初的賬,以便把錢還給在日本的公公婆婆,了卻丈夫的遺願。
隨著沖浦秀昭的去世,唐曉斌覺得人死債爛,幾年前的那筆賬不需要再還了,所以他才會出現在沖浦秀昭的葬禮上,他根本沒有想到童琇琳會在葬禮上當眾重翻舊賬。惱羞成怒的他蠻橫地說:「我沒有欠你的債,你愛找誰找誰去!」
「我的丈夫就是因為你不還錢氣死的!今天你還不認賬嗎?!」童琇琳早已怒火中燒,恨不得上前撕了這個態度蠻橫的男人。
「你丈夫死不死與我何干?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欠你們的錢?」說完,唐曉斌甩手而去,留下童琇琳淚眼迷濛地木然站在那裡。就在那一刻,內心充滿怨恨的童琇琳決定為丈夫復仇,除掉這個不講信義的男人。
童琇琳曾經想過很多辦法為自己的丈夫討回公道,但是,熟悉法律的她明白,依靠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自己的手裡沒有足夠的證據,根本打不贏官司。她曾經多次找過律師和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諮詢,但是,誰也不能給她一個好的解決辦法。
深深的怨恨使童琇琳放棄了一切顧忌。安葬丈夫之後,2002年9月童琇琳再次找到王江濤,因為她知道王江濤不但是丈夫的朋友,更是一個講義氣夠哥們的男人,關鍵時刻能夠為朋友兩肋插刀。
當童琇琳一字一句地說出「你幫我找人除掉唐曉斌」的要求時,身為警察的王江濤還是吃了一驚。儘管他知道唐曉斌做事的確不夠地道,也知道唐曉斌深深傷害了童琇琳和沖浦秀昭這對夫妻。但是,讓一個警察去幫忙僱人行兇,深知法律的他還是有所顧忌。
在勸說童琇琳很久之後,王江濤吃驚地發現,這個跟他一樣懂法的女人已經鐵心要復仇了。在情與法面前,仗義的王江濤最終決定為朋友兩肋插刀,幫童琇琳這個可憐又堅強的女人一個忙。但是,話到嘴邊王江濤還是明確地說:「我可以給你介紹人,這個人跟沖浦秀昭也認識,你們自己談,就跟我就沒有關係了。」
王江濤以為,他只是給朋友牽針引線而已,自己並沒有去實施犯罪,所以牽扯不到自己。何況,王江濤給童琇琳引薦的是一個有著俄羅斯背景的朋友,讓俄羅斯人幫日本人復仇,怎麼也扯不到自己。王江濤這個單純得有點天真的想法,最終為自己帶來了6年牢獄之災。
王江濤推薦的這個有著俄羅斯背景的人叫呂途。
身為警察的王江濤負責管理一片俄羅斯人聚集的公寓。這一帶的俄羅斯人和與俄羅斯人打交道的中國人較多,在這些人中,有一個來自吉林的年輕人呂途,是王江濤的朋友。32歲的呂途曾在中俄邊境做生意,雖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呂途腦袋靈活,在中俄邊境學會俄語后開始做俄語翻譯工作。後來他來到北京,因為在北京雅寶路做服裝生意的俄羅斯人越來越多,慢慢產生了一些債務糾紛,呂途便開了一家專門替外國人討債的黑公司。呂途在開討債公司過程中,認識了國內外一些亡命之徒,其中包括後來和他一起殺人的俄羅斯人基多夫根納季。
王江濤雖然知道呂途的討債公司沒有執照,但仍然經常讓呂途配合他的工作。所以,在童琇琳找他幫忙雇兇殺人時,王江濤一下子想到了呂途這個亡命徒。2002年11月的一天,童琇琳再次給王江濤打電話,此時他正與呂途一起,王江濤讓童琇琳來找他,就這樣童琇琳通過王江濤認識了呂途。童琇琳見到呂途之後,王江濤謹慎地起身說:「你們自己談吧,我走了。」說完轉身離開了他們。
在呂途居住的公寓里,童琇琳把自己想找人殺了唐曉斌的想法跟呂途說了,而且把沖浦秀昭和唐曉斌之間的關係也說了一些。呂途說可以找個俄羅斯的人幫著辦這事,並問童琇琳唐曉斌有沒有保鏢,童琇琳告訴他唐曉斌應該沒有保鏢。
童琇琳很快跟呂途商量好,以30萬元的價格請呂途僱用俄羅斯人基多夫將唐曉斌殺掉。隨後,童琇琳就開始籌錢。童琇琳向呂途提供了一張唐曉斌的照片,並告訴呂途一些關於唐曉斌的情況,之後童琇琳支付給呂途21萬元人民幣,另外,王江濤手裡還有童琇琳的1萬元美金,童琇琳讓讓呂途跟王江濤要1萬美元湊足30萬元人民幣。
回國自首,甘願接受法律制裁
呂途拿到錢后,並沒有著急著辦事,這讓童琇琳有些著急。2002年12月初,童琇琳打電話問呂途什麼時間辦事,呂途答應說春節前一定辦利索。
聽到呂途信誓旦旦的承諾,童琇琳於2003年3月放心地去了日本。她想趁呂途殺人之機把日本公公婆婆的事情料理完畢,然後輕鬆回國自首。但是,童琇琳到日本后,擔心自己回國后杳無音信會讓公公婆婆擔心,就把自己已經花錢找人殺唐曉斌的事向沖浦秀昭的父母和盤托出。
沖浦秀昭的父母一聽兒媳竟然出如此下策,他們堅決不同意童琇琳這種做法,狠狠訓斥了童琇琳一番,勸童琇琳儘快回國阻止呂途他們。無奈之下,2003年6月童琇琳回北京找到呂途,不讓呂途殺唐曉斌了,並要求呂途退還已經給付的「殺人款」。
但是,對於呂途這樣的亡命之徒來說,已經到手的錢怎麼可以再拿出去呢?呂途信誓旦旦地說:「唐曉斌這種人渣該死,你別管了,我一定給你辦好!」眼看不可能從呂途那裡要回錢來,余恨未消的童琇琳只好作罷。
在此之後,呂途並沒有動手。直到2004年初,童琇琳把呂途約到自己家樓下,再次讓呂途還錢,但呂途堅決不還。在整個2004年,童琇琳多次找呂途讓他還錢,但呂途每次都說:「你別管了,這種人該殺,我一定會儘快辦好的!」
童琇琳知道,向呂途這種人要錢是很難的。童琇琳乾脆把呂途給她的單獨聯繫的電話卡扔掉了。她想,既然拿不到錢,就順其自然吧。
讓童琇琳沒有想到的是,2004年12月5日深夜,呂途突然給童琇琳打電話,讓她下樓見面。在童琇琳樓下,呂途告訴童琇琳說:「唐曉斌死了,用手槍乾的,用了6發子彈,放心吧!」
原來,在拿到童琇琳送來的錢后,呂途找到了曾經的生意夥伴基多夫根納季。這個43歲的基多夫身高超過1.8米,滿臉絡腮鬍,灰白頭髮,高鼻樑,曾當過兵,身材十分健壯,據呂途稱,他在俄羅斯有黑社會背景,經常幫助中國人在俄羅斯追債,也曾經在呂途的雇傭下成功追過債。
從童琇琳的口中,呂途了解到唐曉斌十分喜歡狗,而且還經營著一家犬舍。呂途就在「狗」的身上打起了主意。基多夫因為身材魁梧,相貌堂堂,也就搖身一變成了「南斯拉夫駐華大使」。為了不引起唐曉斌的懷疑,呂途和基多夫先租了一輛切諾基,又到建國門附近偷了一個使館的車牌,兩人買了鐵鎚,基多夫還帶了手槍。
2004年12月1日下午,呂途和基多夫來到唐曉斌的犬舍。呂途向唐曉斌介紹說:「這位大使要給自己的女朋友挑只好狗。」一聽是挑狗,唐曉斌來了興趣,二話沒說就上了呂途的車,駛向遠在郊區的犬舍。
唐曉斌坐在車上,不時地和呂途聊天,當車行駛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業園一條僻靜的土路上時,還在侃侃而談的唐曉斌突然覺得後腦一陣劇痛,剛才那個風度翩翩的「大使」手中竟拎著一柄鐵鎚。車停在了路旁,頭暈目眩的唐曉斌捂著腦袋趴在地上向二人求饒,可求饒的話還沒說完,唐曉斌便被兩顆子彈奪去了生命。隨後,他們把唐曉斌的屍體扔到了一口排污井裡,兇器被扔到了通惠河。
唐曉斌死了!童琇琳這些年儘管矛盾但卻期待的復仇計劃實現了。她知道,一切該了結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是日本的公公婆婆。2004年12月20日,童琇琳去了日本。
剛到日本的12月22日晚上,童琇琳就接到王江濤打來的電話:「你別回來了,呂途被抓了,呂途他們肯定都已經招了你雇兇殺人的事情,警方已經通緝你了,你千萬別回來。」
但童琇琳的話語卻令王江濤大惑不解:「不行,我一定要回北京去,向警方把事情說清楚,是我做的我一定要敢於擔當!作為一個熟悉中國法律的人,我深知法律的神聖!我違犯了法律就要承擔!我願意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
童琇琳的話讓王江濤詫異不已,但是,王江濤知道,童琇琳既然說得到就一定能夠做到,他長嘆一聲說:「你要是回來,能不能保證不說出我來?」
電話那邊也傳來一聲嘆息:「我努力吧,但我不能完全保證!」
2005年3月19日下午3點,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機場內,用公用電話給北京刑偵總隊打了一個電話說:「我叫童琇琳,是我僱人殺死了唐曉斌,唐曉斌現在死了,我回北京自首!」隨後,童琇琳把自己乘坐的航班和時間都告訴了刑警總隊。
2005年3月20日,童琇琳告別了公公婆婆,從日本坐飛機回到北京,和民警一起來到了公安機關。同時,童琇琳主動提出向被害人家屬賠償25萬元,她的親屬將錢送到了司法機關。
殺手推諉,是誰開槍殺人成謎團
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童琇琳供述了她雇兇殺人的全部情節。在提到她去世的丈夫時,她的眼圈紅了。
對於童琇琳雇兇殺人的庭審非常順利,但對於公訴人指控的呂途和基多夫殺人的指控,在對殺人當天情景的供述中,呂途和基多夫卻出現了兩個不同的版本。
呂途稱,他們事先買好了鐵鎚,偷了一個使館的車牌,槍是基多夫的。當天他們以買狗為由,將唐曉斌約出。在車開到河北三河市燕郊鎮后,基多夫操起事先準備好的鐵鎚錘向了唐曉斌頭部。見唐曉斌反抗,基多夫操起一把槍將唐曉斌逼下車。「當我下車時,只聽到兩聲槍響,唐曉斌中槍倒下」。當他們將唐曉斌放入後備箱時,聽到呻吟聲,基多夫又操起鐵鎚錘了幾下。隨後,他們將屍體拋在路邊污井內。
而基多夫更是當庭否認自己參與殺人。基多夫稱那天呂途帶他去見生意上的朋友,為顯示身份呂途特意偷了一個使館車牌。在車開到無人的地方,呂途和唐曉斌下車,兩人發生爭執。他聽到兩聲槍響,就看見唐曉斌倒在地上。他本想幫呂途搬屍體,但呂途拒絕了。而基多夫此前在接受審訊時,曾承認過用鐵鎚敲打唐曉斌頭部等細節。
2005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童琇琳雇兇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呂途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基多夫根納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童琇琳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江濤有期徒刑6年。4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35萬元。
對於一審的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認為,呂途、基多夫和童琇琳都是共同故意殺人的主犯,按照刑法的規定,呂途和基多夫應判死刑,童琇琳應該是無期徒刑。律師認為,這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故意殺人案,情節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童琇琳出主意,呂途和基多夫經過預謀實施殺人,用鐵鎚擊打唐曉斌但沒有致命后,雖然唐曉斌求饒,但二人喪失人性開槍把唐曉斌殺死,最後還要拋屍,整個過程中沒有從輕的情節。對此,基多夫指定辯護律師認為,基多夫和呂途沒有被判死刑,原因之一是因為法院出於慎殺的原則。至今,是誰開槍射殺唐曉斌也還是個謎。對於具體實施殺人的過程,基多夫和呂途都說是對方乾的,又沒有其他證據,法院無法查明具體情況,只能認定兩人共同實施。出於對死刑施用的慎重,法院不能輕易作出死刑判決。另外,呂途在被抓獲后協助警方抓捕了基多夫,而基多夫最終被判處無期以上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呂途屬於重大立功表現,應被減輕處罰,所以法院依法適用了無期徒刑。對於法院判決4名被告人賠償死者家屬的35萬元,童琇琳家屬繳納了25萬元在案,呂途家屬繳納了10萬元在案,這都成為童琇琳和呂途被從輕處罰的情節。
一審判決之後,除了童琇琳沒有上訴之外,呂途、基多夫和王江濤都對一審法院判決的刑事部分的判決提起了上訴,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也就一審法院的刑事部分的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檢察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原審被告人呂途有重大立功表現、原審被告人王江濤系從犯的判決意見不準確;呂途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基多夫根納季的行為不構成重大立功表現,王江濤系從犯的判決意見有誤。原判基於呂途有重大立功表現,王江濤系從犯,童琇琳犯罪后自首,且童琇琳和呂途在審判期間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對呂途、童琇琳、王江濤從輕或減輕處罰,量刑畸輕,建議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支持了第二分院的抗訴意見。
同時就刑事部分被告人上訴、檢察院抗訴的情況,一般來說是很少出現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后,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了慎重審理。2006年9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一審法院根據呂途、基多夫根納季、童琇琳、王江濤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的刑事部分判決,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維持。二審法院裁定駁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抗訴,駁回呂途、基多夫根納季、王江濤的上訴,維持原審刑事部分判決。至此,這起轟動全國的中國首例雇傭外籍兇手殺人案塵埃落定。
震撼人心,烈女子知法犯法法也痛
雇兇殺人這樣的新聞已經屢見不鮮了,但本案給人最大震撼的不僅僅是警察幫人雇凶,而是學習法律的高材生雇兇殺人後回國自首,因為這不僅僅是一個知法犯法的典型案例。
在我們看來,知法犯法不算什麼重大新聞,因為我們的「知法者」越來越多,出現一兩個知法的法盲在所難免。讓人驚訝的是,身為警察的王江濤在同樣知法的童琇琳發生民事糾紛時,居然在這起雇兇殺人中起到中介的作用。更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知法的童琇琳為什麼冒著被判死刑的危險雇兇殺人?因為如果不是童琇琳自首和積極賠償,她很有可能被處以極刑。是什麼原因讓一個女人冒著明明知道如此危險的結果,花30萬元雇兇殺人呢?
這就顛覆了我們固有的觀念,因為通常我們認為警察和專業學習法律的人,在親屬、朋友發生民事糾紛時,應當告訴他們相信法律,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糾紛。那麼,是什麼讓一個懂法的女人和一個作為執法者的警察,都拋棄法律的正當程序,而採取雇兇殺人這種極端方式來解決民事糾紛呢?
我們沒有理由指責司法是否暢通,但這不能不讓我們反思司法解決糾紛途徑的暢通問題。因為作為知法者,如果知道司法解決糾紛能及時暢通,那麼就沒有必要用雇兇殺人的極端手段來解決糾紛。
如果再進一步思考,我們的社會之所以出現越來越多的像被害人唐曉斌這樣的賴債不還的人,是不是也與我們司法解決糾紛途徑的不暢通有關。一些債務人利用我們司法體制存在的一些問題,心安理得地賴債不還,這反過來又更加劇了司法解決糾紛途徑的不暢通。
司法解決糾紛途徑的不暢通,導致各種解決糾紛的地下組織如雨後春筍一樣冒出。一些地方所謂的「討債公司」盛行,本案中的被告人呂途就在北京開了一家專門替外國人討債的黑公司,一些地方更是黑社會介入民間糾紛的解決中來,而且利用這些地下解決糾紛的組織還比較有效,成本更低。作為知法者的童琇琳,之所以會採取一個雇兇殺人的極端手段解決問題,想必與其主觀上認為司法解決糾紛途徑不暢通,而地下途徑解決糾紛來得有效不無關係。
另外,我們不能不談一下關於童琇琳知法犯法又回國自首的問題。按照常規來說,童琇琳在雇兇殺人後已經逃往國外,按照人們普遍的想法,她可以並且應該藏身於日本或者轉移到其他什麼國家,以逃避中國法律的制裁。但是,她還是回國了,因為她懂法,她知道中國的法律不會饒恕她,她應該為此承擔罪責,因此她在犯罪之後選擇了自首。
對於童琇琳這種「有擔當」的精神,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錢列陽先生有他獨特的見解,他從個人的感情角度而不是律師的角度,對童琇琳為夫報仇后又敢於擔當的行為甚為讚賞。錢列陽認為,童琇琳不是法盲,她深知法律的嚴肅性,知道犯法是要用生命或者自由來承受懲罰的。但是,錢列陽先生認為童琇琳是個剛性女子,她的知法犯法,不但觸痛了法律,也觸動了我們的人心。
我們無意讚揚一個知法犯法的人,任何人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但是,我們所有的人也許都會遇到走投無路的時候,或者遇到人生的岔路口需要我們選擇的時候,在那個時候,我們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想想自己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