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雷斯若有所思地熟視著「卡拿克」號上層甲板的平面圖。
「芬索普、提姆、艾樂頓太太,接著是一個空房間——,希蒙·道爾的;在道爾太太另一邊又是誰呢?唔,是那美國老婦人。其他人既然聽到聲響,她也應該聽到。如果已經起來了,我們最好先見見她。」
梵舒樂小姐進來了。她看來比以前更憔悴、更枯黃;一對黑色小眼睛充滿不高興的神采。
雷斯站起來,鞠一個躬。
「很抱歉要麻煩你,梵舒樂小姐。多謝你肯來這裡,請坐!」
梵舒樂小姐尖聲道:「我不喜歡牽涉在內,簡直令我反感。我不希望跟這……嗯……不愉快的事件有任何牽連。」
「是的……是的。我正跟白羅先生商量,愈快取得你的證詞愈好,以後就不用再麻煩你了。」
梵舒樂小姐用滿意的眼光望著白羅。
「很高興你們能了解我的感受。我從來不習慣這種場合。」
白羅安慰她道;「正是如此,梵舒樂小姐。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儘快解決這件事。好了,昨晚你上床休息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我通常十點就寢。昨晚卻很遲,完全是因為那全不替人著想的柯妮亞·羅柏森讓我等了老半天。」
「哦,是這麼回事。那麼,你上床后,可曾聽到什麼聲響?」
梵舒樂小姐說:「我通常都睡得很淺。」
「啊,那對我們很有幫助。」
「我被道爾太太的女傭吵醒了,她對主人道晚安的聲量委實不需要那麼大。」
「這之後呢?」
「我再度睡著了。醒來的時候,還以為有人進了我的房間,後來才發覺是在臨房。」
「在道爾夫人的房間?」
「不錯。接著我聽見有人在外面的甲板上,然後是一下水濺聲。」
「你能否確定當時是幾點?」
「我可以準確地告訴你,那是一點十分。」
「你敢肯定?」
「對。我曾經看過床頭的小鍾。」
「你沒有聽到槍聲?」
「沒有,沒有這類的聲音。」
「不過,你可能是被槍聲驚醒的,是嗎?」
梵舒樂小姐側頭想了一會。
「唔,有可能。」她極不情願地承認道。「你當然不曉得那水濺聲是由什麼東西所引起的,是嗎?」
「不——我知道得很清楚。」
雷斯上校敏感地坐直了身子。「你知道?」
「當然。我不喜歡這吵吵鬧鬧的聲音,於是起來開門看個究竟。鄂特伯恩小姐正倚在欄杆上,剛拋了一些東西進水裡。」
「鄂特伯恩小姐?」雷斯顯得有點震驚。
「是的。」
「你十分確定是鄂特伯恩小姐?」
「我清清楚楚看到她的臉。」
「她見不到你?」
「我想她見不到。」
白羅身子傾前。
「當時她的神色怎樣,夫人?」
「她看來頗為激動。」
雷斯跟白羅迅速交換了一下眼色。
「然後呢?」雷斯催促道。
「鄂特伯恩小姐向船尾走去,我則回房休息。」
一陣敲門聲。船經理走了進來,手上拿著一包濕漉漉的東西。
「我們找到了,上校。」
雷斯接過包裹,打開一層又一層的絨布。一條染上粉紅色彩的劣質手絹卷著一把鑲有珍珠柄的小槍掉了出來。
雷斯用頗為得意的目光望一望白羅。
「瞧,」他說,「我的估計沒錯。的確是給拋進河裡去了。」
他把手槍放到手掌上。
「你說呢,白羅先生,這把槍是否就是那晚你在瀑布酒店見到的一把?」
白羅謹慎地檢查了一遍,鎮靜地說:「不錯,正是這把。
其上有精細的刻工及編寫字母J·B。造型別緻而富於女人味,但無疑也是一把致命的武器。」
「點二二口徑。」雷斯喃喃地道。他打開槍膛。「發射了兩粒子彈。不錯,看來沒有任何疑問。」
梵舒樂小姐重重地咳了一聲。
「我的圍巾又怎麼樣?」她問。
「夫人,你的圍巾?」
「是的,你剛才拿著的正是我的天鵝絨圍巾。」
雷斯拉起那濕透的布料。
「這是你的,梵舒樂小姐?」
「當然是我的!」老婦人厲聲道,「我昨晚遺失的,我還四處問人有沒有見到。」
白羅以詢問的眼光看一看雷斯,後者點頭表示同意。
「你最後見到這圍巾是在哪裡,梵舒樂小姐?」
「昨天晚上在瞭望廳我還用過,到要上床休息就找不著了。」
雷斯鎮靜地說:「你曉得它曾被用作什麼用途嗎?」他攤開圍巾,用手指顯示出布上燒過的痕迹和幾個小洞。「兇手利用它包著手槍,減低聲浪。」
「荒謬透頂!」梵樂小姐厲聲說,枯槁的雙頰驟然變色雷斯說:「梵舒樂小姐,你若肯告訴我以前你跟道爾太太的交情,我會很感激。」
「以前從來沒有什麼交情。」
「但你知道她?」
「我當然知道她是誰。」
「但你倆的家族並沒有交往?」
「我們家族的人素來是不喜歡隨便結識外人的,雷斯上校。我的母親從來沒有想到要去拜訪赫茲家。他們除了有錢外,根本是無名小卒。」
「梵舒樂小姐,這就是你所要說的了?」
「除了剛才所講的,我沒有什麼要說的了。林娜·道爾在英國長大,我在登上『卡拿克』號之前,跟她素未謀面。」
她站起來。白羅為她開門,她昂首走出去。
室內兩人互望了一眼。
「這就是她的故事。」雷斯說,「她是決不會反口的了。這可能是事實,我可不敢說。不過──羅莎莉·鄂特伯恩?我倒沒有想過會是她I」白羅困惑地搖搖頭,突然以手掌拍桌。
「但這不合情理!他叫道,「去他的,不合情理!」
雷斯望著他。
「你究竟指什麼?」
「我是說直到目前,一切是那麼清楚、明顯。有人要殺林娜·道爾;有人偷聽到昨晚在瞭望廳所發生的事情;有人偷溜進去,偷走手槍──記住,是賈克琳·杜貝爾弗的手槍;有人用那槍殺死林娜·道爾,然後在牆上寫個『J』字……一切不是很明顯嗎?箭頭都指向賈克琳·杜貝爾弗。
然後兇手怎麼做?留下手槍──殺人的兇器──是賈克琳·杜貝爾弗的手槍,讓每個人都能找到?不,他竟然把手槍──這致命的證據,拋進河裡去!為什麼,老友,究竟為什麼?」
雷斯搖搖頭。「的確很古怪。」
「不單古怪──簡直不可能!」
「不是不可能,事情恰恰是這樣!」
「我不是說這不可能發生,我是說事件的程序不可能是這樣。一定有不妥當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