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
「吉米是一個不錯的年輕人,只是有一些任性。」保羅·泰諾平靜地評價著吉米。
保羅·泰諾只比我年長几歲,可是他的頭髮幾乎全都花白了。身材瘦長,卻又有著與瘦削身材不相稱的大肚子,這使得他看起來顯得十分滑稽。他長著一雙傷感的灰眼睛,可能是忙碌奔波的緣故嘉派先導學者。山西太原人,五世祖始遷江蘇淮安。應試不,他的眼睛黯淡無神。
在我走進報社辦公室的時候,他正坐在桌邊的打字機旁不停地忙碌著。這是報社大樓一層的一個房間,裡面擺滿了辦公桌,有一半以上的桌子旁邊都坐著吞雲吐霧、滿面倦容的新聞記者。
泰諾繼續說道:「吉米是在盧內幫活動猖極的年代里長大的,所以自然而然地他對那些黑社會幫派分子的活動有著濃厚的興趣。當時我們在《民主報》上刊登了許多有關芝加哥黑社會活動的新聞,這些主要是為了迎合讀者的欣賞趣味。」他停了一下,又繼續說道,「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影響著吉米的興趣,那就是三城一帶的私酒販賣主要是依靠卡朋幫的勢力,所以這裡的青少年也很容易對黑社會內部的交易發生興趣。」
「我聽他的父親說過,你和吉米之間的關係很好,你還經常帶他去聽審判,有時還把他帶回家。」
「是的,我記得那大約是從吉米十三歲時開始的。吉米很喜歡看偵探雜誌,經常讀一些《黑色面具》一類的東西,此外他還收集了有關卡朋幫和其他幫派的許多剪報資料。我曾經和比姆說起過這些,我們都認為這樣沒有什麼不好。可是,在吉米高中畢業以後,我認為他開始走上了另一條路,生活上變得有些放蕩不羈。」
我點點頭,「你是指他酗酒,追逐女人,口出污言穢語嗎?許多十七、八歲的男孩子都曾經這麼做過。」
「是的。那些剛從高中畢業的孩子大都滿懷著雄心壯志,又一時找不到什麼出路,所以只能在喝酒嬉鬧里逞英豪。我並不覺得這是一種異端行為,可是吉米並不像其他的那些男孩子一樣穿著浣熊皮的外衣,腰裡別著酒瓶子。不,吉米不是那種人。」
「那你是說他經常在晚上出入非法酒店的事了?」
泰諾的笑容看起來十分不自然,「是的。不過,吉米走得比這還要遠。他和三城一帶的私酒販子們混得很熟,很可能——」他遲疑了一下,又繼續說道,「只是可能——,他替他們跑腿。你千萬別把這件事告訴給他的老父親,這會讓他痛心不已的。」
我鄭重地點點頭,「我不會對別人說的。難道這個年輕人真想成為黑社會中的一分子,日後再做一名黑幫老大嗎?」
「你是認為吉米長大以後想成為艾爾·卡朋幫中的人嗎?」泰諾搖了搖頭,「不,不是這樣的,我想他這麼做是有他自己的目的的。首先,他只是對卡朋幫的內幕很感興趣;其次,他幫忙活動的只是尼克·科恩幫和塔拉里科幫。」
我搖搖頭,「這兩個名字對我來說毫無任何意義。」
泰諾解釋道:「科恩和邁克·塔拉里科這兩個幫派不太和睦,他們時而為敵,時而為友,情況要遠比一般人想象的複雜得多。去年夏天,科恩在他的家門前被人槍殺了,雖然警方在馬斯卡泰抓到了一名嫌疑犯,但後來又因為證據不足把他放了,所以至今沒有抓住真正的兇手。有傳聞說兇手是從芝加哥來的,當然就憑這點很難抓住兇手,所以很多人都推測可能是塔拉里科僱用的殺手,因為科恩曾經向聯邦調查局告發過塔拉里科的所作所為。」泰諾停了一下,「但不管怎麼說,吉米十分了解科恩和他的手下,所以……」他突然停了下來,看著我。
「請繼續說下去。」
「我想你也一定看出來了,約翰·比姆是一個好人。如果他希望找到自己的兒子,我非常願意幫助他,不過,有一些事我只能告訴你一個人,你一定得保守秘密。」
我肯定地點點頭,「我會的。」
泰諾這才繼續說了下去,「吉米和那些黑幫分子接觸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他渴望日後成為一名記者或是作家,他的理想就是去芝加哥為《特布報》社寫有關黑社會內幕的新聞報道。所以,他和那些社會渣滓混在一起並不是想成為他們其中的一員,他的所作所為不過是在演戲,他是一名不錯的演員,演著危險的戲中戲,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泰諾抬起頭來盯著我的眼睛。
「我明白。」
「這些事情我從未對別人說過,所以你一定要保守秘密。」說到這裡,泰諾把聲音壓到了最低限度,湊到我的跟前,這才繼續說了下去,「吉米一直秘密地為我提供消息,他整天整夜地同科恩幫的那些人在一起鬼混,為他們干一些諸如跑腿、送信這一類的小事情。他經常開著卡車四處走,不帶任何槍支或武器,他所做的最出格的事不過是賣一些私酒。他主要是密切觀察周圍那些黑幫分子的一舉一動,通過與他們聊天了解他們的底細,然後再悄悄地把這些消息傳遞給我。」說到這裡,他的聲音變得有幾分自豪了,「如果真有什麼大的黑社會新聞發生,我們這邊的報道幾乎和芝加哥的報道同步,因為我有一個像吉米這樣出色的內線。」
我難以置信地問他:「你居然鼓勵吉米這麼做?」
泰諾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冷冰冰的,他指縫間的雪茄煙已經熄滅了,可是他一點兒也沒有覺察到。
他坦率地回答道;「我付給他錢。」
我冷笑了一下,「哦,我明白了。」
泰諾的眉頭緊鎖,「不,你不明白的,你要知道,吉米自己一定要這麼做。一開始的時候,我也對他說這麼幹下去他會有危險的,可是……」他的聲音又低了下來,「你知道我是一名記者,在吉米傳遞過那麼多有價值的新聞線索之後,我就情不自禁……再說,那時候吉米已經快到二十歲了,已經可以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在哪一個地區附近活動呢?究竟他和黑社會幫派中的哪些人交上了『朋友』呢?」
泰諾冷笑了一下,「這是一個毫無意義的問題,我從來不和吉米直接碰面,他也從不在我的附近出現,否則那會泄露我們之間的秘密的。」他想了一下,又補充道,「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一些非法酒店的位置。」
他開始說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店名字和一些陌生的地名,我好不容易才插了進去,打斷了他的敘述。
「不,我真的不知道他和幫派中的哪些人接觸較多,因為他從來不向我說起這些。據我估計,他不可能和幫派中的頭面人物直接打交道,所以去找塔拉里科或是盧內談一點兒用處也沒有,他們很可能都沒有聽說過吉米這個名字。科恩認識吉米,可惜他已經死了。」
我又問道:「你還知道其他一些情況嗎,有關吉米的?」
泰諾想了想,說:「我知道他曾經去過幾次芝加哥,都是在他上大學的時候,好像都是在夏天。」泰諾用手指敲了敲額頭,又繼續說了下去,「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當時我很為他擔心,他的朋友科恩和芝加哥的幫派分子聯繫十分密切。你聽說過泰德·紐伯利這個名字嗎?」
是的,那是躺在電話亭附近路溝里的一具屍體。
我回答說:「是的,我聽說過他。」
泰諾又繼續說了下去:「他是芝加哥一個幫派的老大,三城一帶的私酒販賣業全都仰仗著他。在一九三一年秋天的時候,我曾經報道過一項審判,那次紐伯利和科恩把塔拉里科和盧內送上了法庭。在審判期間,吉米曾經去過芝加哥幾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在替科恩跑腿送信。後來,我曾經問過他幾次,他都說他只是去芝加哥玩。我不太相信他的話,一直覺得吉米私下有事瞞著我。」
「你們曾經談到過他去芝加哥找工作的事嗎?」
泰諾點了點頭,「是的,我曾經說過他,勸他說他的理想太不現實了,那些《特布報》社的人是不會接納他這樣一個生手的,可是他執意要去芝加哥闖蕩一番。我覺得每個年輕人都得經歷這樣一個闖蕩世界的階段,也就沒有阻攔他,還給他寫了一封推薦信,希望他能夠創造出一個奇迹。我還叮囑他。如果他失敗的話,還可以回到三城來,我可以在《民主報》社裡為他找一個抄抄寫寫的工作。你猜他是怎麼說的?」泰諾苦笑了一下,「吉米非常自負,近乎於狂妄,他對我的勸告置若罔聞。他說,『喔,等著瞧吧,他們一定會搶著刊登我寫的文章的。』哎,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泰諾搖了搖頭,評論道,「我很少聽過這麼狂妄的話。」
在帕默斯自助餐廳吃午飯時,我把這些話有所保留地告訴了瑪麗·安。
自助餐廳在主教學樓邊上的一個狹窄的平房裡,在入口處用粗重的黑色大字寫著這樣一條警句:「生命有價值嗎?它的價值全在於生者本身。」
午飯有一道菜是鵝肝,不過我連碰也沒碰,我只吃了一小片肉,這裡菜的味道與美崙美奐的「東方小天堂」實在不很相稱。
瑪麗·安說:「我知道吉米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也知道他常常出去喝酒,可是我從來不知道他居然……居然還和幫派分子以及私酒販子們有來往。」
「也許你們姐弟並不像你告訴我的那樣親密無間。」
瑪麗·安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們之間非常親密。」然後,她又隨意地擺了一下手,想要趕走剛才的不快,「我知道他對犯罪學很感興趣。」
我糾正著她的話,「他對罪犯很感興趣。」
瑪麗·安滿不在乎地回答道:「這二者是一回事。」
「不,完全不是一回事。你聽說過一個叫里納德·斯科威默的人嗎?」
瑪麗·安正在文雅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著肝,聽到我的話,她放下叉子,說:「怎麼會不知道呢?這個名字經常被人們提起。」說完以後,她又孩子氣地向我吐了吐舌頭,這個調皮的舉動引起不少男學生回頭看她。在我看來,他們一定是被這個自助餐廳的尤物給迷住了,沒準兒還愛上了她。
我一本正經地說道:「里納德·斯科威默是一名配鏡師,他一直對黑社會的內幕很感興趣。在他到芝加哥工作以後,他接觸了不少的幫派分子,於是就整天和他們廝混在一起,經常出沒於黑社會分子常去的非法酒店、地下交易場所,其中就有一個是運送劣酒的卡車車庫,他們常在那裡進行交易。有一天,斯科威默博士又去了那裡,匪徒們正在那裡等著他們的老大摩倫和老二紐伯利。就在這時,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闖了進來,命令所有的人都舉起手來。」
「那麼,那位無辜的斯科威默博士和那些黑社會分子都被逮捕了?」
「不太對。那一天是一九二九年的情人節,一個特殊的日子。」
瑪麗·安不安地扭動了一下身子,她猜出了我話里的意思。
我嚴肅地說;「瑪麗·安,他們殺了他。他也許曾經告訴過那些執槍的人,他不過是一名無足輕重的配鏡師,不是什麼黑社會成員,可是他們還是殺了他。就因為他當時在場,所以就白白地送了性命。」
瑪麗·安的眼睛濕潤了,她難過地說:「你為什麼要告訴我這樣一件事?」
我們的氣氛又一下子緊張起來。
我試著扭轉尷尬的局面,柔聲說道:「寶貝兒,我不應該說這些的。對不起,我真的不想讓你傷心,可是,我希望你能夠明白,你的弟弟不見得比那個配鏡師更高明。」
瑪麗·安辯白道:「可是吉米只不過是一名學生。」
我反駁道:「我知道他就讀的那所學校,那個學校的名聲並不太好。吉米是一個從衣阿華州的達文波特來的青年人,他也許曾經和一些私酒販子們打過交道,可是他始終是一個充滿幻想、不諳世故的大孩子。」關於私酒販子那一點,我故意說得十分含糊,因為我不想違背自己對泰諾許下的諾言。
瑪麗·安眨了眨大眼睛,「你是怎麼想的呢,內特?」
我含混地說:「我也說不清,總之,我覺得有些噁心,也許我剛才不該吃那片肉。」
瑪麗·安又毫不妥協地問道:「你曾經說過,吉米可能搭乘順路的貨車去周遊全國了。」
我嘆了一口氣,一個固執的小傢伙!
然後,我說道:「也許是這樣的。可是他現在沒在芝加哥,不然的話,我早就已經找到他了。」我停了一下,加重了語氣,「瑪麗·安,有些事情讓我覺得不安。吉米在達文波特的時候就和一些黑社會裡的人混在一起,而且在他離家出走之前,你父親曾經給過他二百美元,作為去帕默斯學院學習的費用。你知道這件事嗎?」
瑪麗·安的臉色一下子變得蒼白起來,她囁嚅著:「噢,不,吉米從來沒有說過爸爸給過他那麼多錢。」
「他對你說他打算乘貨車離開,是不是這樣呢?」
「是的。」
「如果他是搭乘沿途的貨車去了芝加哥,而兜里又帶著整整二百美元……這件事很讓我擔心。」
瑪麗·安的嘴唇開始哆嗦起來,她不安地問:「內森,你在說什麼?」
我故作輕鬆地答道:「沒什麼,可是如果吉米帶上二百美元,只身前往芝加哥,我想我還得再吃一片讓我噁心的肉。」
這時,瑪麗·安顫抖得像是風中的一枚落葉。我伸過手臂,緊緊地握住了她的手。
我繼續說:「如果我的所作所為讓你覺得不滿,瑪麗·安,我會為此向你道歉的。只是……」我用力地握了一下她的手,「……萬一,我希望你能做好心理準備。」
「萬一,什麼,內特?」瑪麗·安的聲音也開始顫抖了。
「萬一你不能再戴著玫瑰色的眼鏡看待周圍的世界……」
瑪麗·安眉頭緊鎖著思忖了一陣,然後她一把推開面前的餐盤。
「內森,求求你,一定要找到他。」她的眼裡噙滿了淚水。
「我會儘力的。」
「不,這還不行。你一定要找到他,就算是為了我。」
「我不能做出這樣的保證。」這樣的要求的確有悖於我的職業準則。
「你必須保證。」瑪麗·安用一種固執的命令口氣說道。
我無可奈何地答應了,「好吧,我保證,這總可以了吧?你現在覺得怎麼樣了?」
瑪麗·安勉強擠出一絲微笑,回答道:「我很好。」
「那麼.現在你可以幫助我去尋找你弟弟了嗎?」
「當然可以。」
瑪麗·安安排我和吉米在奧古斯坦學院的新聞導師見了面。
奧古斯坦學院位於密西西比河對岸的洛克艾蘭,校園裡到處是綠草茵茵的場地,主樓的牆壁也十分乾淨,看不見一條稀奇古怪的名言。吉米的那位新聞學導師同時也教授英國文學,他彬彬有禮地接待了我和瑪麗·安。他只簡單地告訴我們,吉米很有文學天賦,他寫的東西都不錯,他的數學和文學成績均在學院中名列前茅。至於吉米的私人生活,他隻字未提,而且對於吉米發表在校報上的那些披露黑社會內幕的文章,他也未作任何評論。
回到達文波特,我們兩個先去市場買了一些食品,然後才回到她父親的那所現代化的「城堡」中。
晚飯是由瑪麗·安主灶的,我在一旁為她做小工。她做出了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烤牛肉,這使得她的父親極為高興。說實話,瑪麗·安的烹飪手藝也讓我吃了一驚,我們之間又有了新的共同語言,我從小就在家裡做飯,而瑪麗·安多年以來一直是家中惟一的女主人。
於是,我們私下商訂在結婚之後輪流下廚,不過同時我也在心裡暗暗盤算著,如何能將那塊寶貴的領地留給瑪麗·安獨自享用。
吃罷晚飯,瑪麗·安和她的父親去了樓上的書房,約翰·比姆用他強健的手臂挽住女兒的肩膀,那樣子很讓人感動。雖然他們邀請了我,可是我還是識趣地拒絕了。這是一家人難得的重聚時光,而我現在還算不上其中的一分子,更何況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約會在等著我呢。
達茨·里根已經站在佩里公寓前等我了。他穿著一件花格襯衫,打著領帶,外面還套著一件休閑毛衣,下面是一條褐色的長褲,一副文質彬彬的學生模樣,他的那副眼鏡更為他增添了幾分書卷氣。單從外表上看,他根本不像一個光顧過非法酒店的人,而且他還承諾帶我去全城的非法酒店看一看。
我在他的身邊停下了車,讓他上來。
他看著我招呼說:「嗯,很準時。」
「你先看看這個。」我一邊說,一邊把我的小記事本遞給他。我在其中的最上記著泰諾告訴我的那些非法酒店名稱以及它們的地址。
達茨大致看了一遍,點點頭說:「已經差不多了。你從哪裡弄來的?」
我聳聳肩告訴他:「是一名記者告訴我的,這裡面有沒有漏下什麼重要的地方呢?」
「幾乎沒有。不過除了那些非法酒店以外,我們還得去幾家小旅館轉轉。」
「多嗎?」
「不太多,只有幾個。」達茨笑著又補充說,「我想咱們今天最好只喝啤酒,而且一處只能滿一杯,否則的話,我們就不能逐一光顧所有的地下酒店了。」
至少在這一點上。達茨是誠實可信的。
我說道:「我想我們能輕鬆愉快地完成任務。你平時常固定去某一家酒店嗎?」
達茨搖了搖頭,「不,這裡的大多數酒店我只去過一、兩次。」
我不相信,反問道:「只有一、兩次,嗯?」
這茨又笑了,「我可不是一個酒鬼,我只說過自己是一名愛爾蘭人。」
「怎麼,這有區別嗎?」
達茨看了我一眼.友善地打趣道:「怎麼,你沒發覺自己也長著紅頭髮嗎?」
我回敬了達茨一個友善的笑容,「我只不過是半個愛爾蘭,而你看上去卻是一個純種的愛爾蘭人。」
達茨也笑了,「是的。我記得我小時候,爸爸把所有的酒都藏了起來,實際上,他這一點做得簡直太好了,所以我沒有染上愛爾蘭人嗜酒的毛病。我多數情況下只在兄弟會的門廊里或是朋友聚會聊天時才喝酒。」說到這兒,他關切地看了我一眼,「可能你不願意品嘗這些小地方的食物,不過招待一定會向你熱情推薦他們的特色食品的。」
「我想會的。」
他誠懇地說:「所以我想事先提醒你一下,我曾經知道有一個外地人在哪裡點了一塊三明治,結果被狠宰了一通。要知道,強龍壓不過地頭蛇。」
我笑著點點頭。我們兩個先去了一家位於西二道街的非法酒店,這家酒店的老闆是一名體格健碩的中年婦人瑪麗·胡茨,她看上去足可以和邦尼打上幾個回合。
她的酒店同其他所有的非法酒店一樣,入口只是牆上的一個窄洞,沒有任何招牌。不過她的生意倒是十分興隆,裡面坐滿了形形色色的顧客,看起來禁酒令的執行並未對她的生意有任何不好的影響。在櫃檯上擺著各色的啤酒和白酒,這遠遠超過了法律條約所規定的數量和種類。
老闆那張浮腫的臉上有著一雙狐狸般狡猾明亮的小眼睛,她的頭髮像喬·扎戈那的頭髮一樣濃密。她機警地打量了我們一眼,然後說道;「我認識吉米,他是一個好孩子,可是我聽說他很長時間以前就去了芝加哥。」
「你認識和他在一起的那些人嗎?他以前常來這裡喝酒嗎?」
她乾脆地答道:「我不清楚。」
我笑了笑,問道:「如果你認識吉米,你就應該認識他那些朋友。」我只能啟發她一下,「比如說今晚在這裡的某一個客人?」
她四下看了一眼,搖搖頭說:「不,沒有吉米的朋友,這些人都是些有工作或者沒有工作的工人,吉米的朋友大都屬於另外的一個圈子。」她的臉上浮現出一抹微笑,「你看上去是個好人,是從大城市裡來的吧?我沒有什麼可以告訴你的了,我所知道的已經全都告訴你了。」
我和達茨·里根又走了幾家酒店,也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東四條街上的一家小酒館裡面的褐蝦和龍蝦看起來十分誘人,於是里根就把他在車上的建議拋在了腦後,叫了一籃褐蝦。西河公路和里普利附近的另一家小酒店的三明治看起來不錯,最起碼比瑪麗·胡茨店裡的要中看一些。華盛頓街上有一家名叫「黃羊狗」的小店,裡面賣一些具有德國風味的食品,這間酒吧里的夥計還記得吉米,告訴我他曾經和一些私酒販子們有過來往。可是具體是誰,他們也不清楚,也許是他們不想說。只有一家地下酒店的老闆傑克·沃爾例外,他是一個穿著相當氣派體面的中年男子,留著奈蒂式的一字須,下巴方而平,一看就是個強硬的傢伙。我感覺他在三城一帶的私酒業地位很高,所以說起話來不像其他人那樣有所顧忌。我向他說明了自己的身份——一名來自芝加哥的私人偵探,以及我此行的目的——尋找一名離家出走的年輕男孩。
他直率地告訴我他所知道的一些情況,「吉米和尼克·科恩的手下來往十分密切,尤其是溫斯·勞格。」
「我能在哪裡找到勞格呢?」
他笑了笑,說道:「我勸你最好別去惹他,相信我的話,年輕人。」
「嗯?」
他又說道:「他不在這裡的。」這就是我想知道的。
看來我雖然得到一條線索,卻又無法繼續追查下去。在我和沃爾談話的時候,達茨一個人坐在吧台前喝著啤酒,用充滿同情的目光研究著周圍那些憂傷的面孔。
在我們兩個回到車裡以後,他說:「很多人都失業了,他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
我冷冷地說:「所以他們只能借酒澆愁,對吧?」
達茨搖了搖頭,「內特,你是一個過於苛刻的批評家。看到那麼多的失業工人在街頭流浪,難道你不為他們感到難過嗎?」
「在街上,我為他們難過;可是在酒吧里,又是另一碼事了。」
「總會有人為此做一些事的。」
「是嗎?你是這麼認為的?誰會做呢,又怎麼做呢?」
「我可以告訴你,我是怎麼做的:每天我從山下走到山上的廣播電台上班,我總是給第一個向我乞討的人十美分。」
我笑了,「如果你每天都遇上同一個人的話,那麼我敢打賭,你一定會放棄這一慈悲舉動的。」
「你的想法很有趣,可是事實並非如此,我曾經給過許多人——不同的人錢。而且,」達茨的語氣嚴肅了起來,「請相信,內森,總統一定會想方設法解決這一問題的。」
我看了達茨一眼,「那麼我想你一定投了他一票,對吧,達茨?」
他點點頭.「是的,我的父親也投了他一票。我父親還為政府工作呢!」他的口氣里透著自豪。
「你的父親,他是做什麼的?」
「他發給那些失業者們小額鈔票,讓他們以此換取食物。」
我們又去了位於達文波特邊緣地帶的一家小旅店。這裡的居住條件都十分惡劣,裡面髒亂不堪,那些被工廠解僱的工人大都喝得爛醉如泥,要麼橫七豎八地躺在地上,要麼找碴兒打架滋事。我很慶幸自己的同伴是一名驍勇的前任足球運動員,雖然他戴著一副眼鏡,顯得那麼文質彬彬。
後來,我們又去了一個里根只是聽說過的地方。我們驅車駛上了六號高速公路,沿著密西西比河向前開著,穿過了幾個不大的村莊。今天晚上的月色不錯,一輪滿月高懸在碧澈的夜空中,清虛的月光如虹般傾瀉到一望無垠的水面上,微風盪起了層層的粼粼波光。
達茨向我問起有關吉米的一些情況,我盡量回答了他。他一邊聽,一邊同情地點著頭,然後說他很理解吉米那種奔走於報社之間,想要找份工作的急切心情以及被拒之門外的挫敗感。
達茨說:「我當時在芝加哥找工作時,雙腳都磨出了血泡。後來,芝加哥NBC台的一位好心的女士,勸我到別的地方試一試。終於,我幸運地得到了這份WOC廣播電台的工作。」
「你是怎麼找到這份工作的?」
「他們登廣告,說打算招聘一名播音員,不過,我來的時候,報名的日期已經過了。」他搖搖頭說,「要知道我當時開著父親的車跑了整整七十五公里才來到這裡,比姆先生卻告訴我,他們已經不招人了。我當時氣壞了,說一個人怎麼能不進廣播電台就成為一名節目主持人呢?我還告訴他我的運動員生涯。他們當時正需要一個人廣播衣阿華州比賽的情況,於是就破例接納了我,每周付給我五美元。就這樣,我認識了吉米·比姆的好友傑克·豪夫曼。」
「可是你後來卻取代了豪夫曼在廣播電台的位置。」
達茨坦誠地回答道:「是的,多少是這樣的。豪夫曼很有工作能力,也能即興發揮,我從他身上學會了不少的東西,可惜他對足球一竅不通。後來,他離開了電台,又去主持非運動類的節目了。」
我問他:「你熱愛自己的工作嗎?」
「當然,我很希望自己能成為另一個奎恩或是帕特。不過,我更希望能在自己的主持風格中加入一些有表演性質的特色,比如說,一陣冷風卷過了空寂的運動場,在這曾經產生過無數體育明星的場地上,是否還會出現一個……」
我笑著點點頭,「噢,聽起來很不錯。」
我們要去的那家旅館就在前面了,它是一幢靠在公路右側的二層白色洋房,在它附近的停車場里擠滿了汽車。旅館前面的藍色霓虹燈不停閃爍著,顯示著「五點鐘俱樂部」的字樣。
這裡可不是普通工人能來的酒店,至少不是那些在工廠里辛勞工作的人能來的地方。這裡的顧客全都衣冠楚楚,他們和一些穿著超短裙或是緊身衣的女人們親呢地坐在桌邊閑聊著,也許這是一個勾引無知女孩上鉤的好地方,不過那些看似純潔的女孩也說不定是妓女呢。
裡面的布置十分具有現代感,瀰漫著一股豪華夜總會的氛圍。在左邊的角落裡,五人樂隊正在演奏著新奧爾良爵士樂。
酒吧的侍者是一名滿臉麻痘的壯漢,不過他是我今天看到的第一個圍著乾淨圍裙的侍者。我向他打聽是否認識吉米·比姆,他說不認識。我又問他是否認識溫斯·勞格,他還是搖頭說不認識。然後,我給了他五美元,又問了一遍同樣的問題,這一次他還是不認識吉米·比姆,不過他告訴我,溫斯正在後面打牌。
他向我指了指角落裡一扇隱蔽的門,達茨跟在我的後面走了過來。坐在附近的那些人都長得凶神惡鬼一般,而且十分強壯,於是達茨向我眨了眨眼睛,我們兩個人低著頭匆匆地從他們的身邊走了過去。
在我推開房門的時候,一位高大魁梧的守衛攔住了我們,告訴我說,遊戲已經結束了,我不能進去。我先遞給他一美元,然後又解開衣服讓他看,我並沒有攜帶武器,他這才放我進去。可是,剛一進去,他又伸手攔住了達獲,對我說:「如果他也進去的話,你還得再給一美元。」
我可不想支付這麼昂貴的門票,於是就讓達茨在外面等著。裡面的空氣十分污濁,在墨綠色的牌桌上低垂著一盞錐形燈。在牌桌上面散放著許多錢,總共有六個人坐在桌旁玩著撲克牌,其中的五個人都脫下了西裝外套,領帶也鬆鬆垮垮地垂在一旁,頭上都還歪戴著帽子。只有背對著我的那個人還穿著漂亮的條紋西裝,沒有戴帽子,看樣子是一個體面的城裡人。
我耐心地等他們打完一把牌,才問道:「誰是溫斯·勞格?」
在我正對面的人聞聲抬起頭,他就是勞格,他長著一張娃娃臉,表情十分溫和。
他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看著手裡的牌,漫不經心地答道:「我就是勞格,不過我現在很忙,而且又不認識你。」
正在這時,那個背對著我們的城裡人轉過身來,原來是喬治·拉弗特。
他站起身來,笑著和我握了握手,問:「黑勒,你怎麼會在這裡?」
我說道:「我來這裡調查一些事,怎麼你也會在這裡?是在這兒拍電影嗎?是不是又要拍《國家博覽會》的續集了。」
拉弗特有些羞澀地笑笑,「我已經到三城三天了。我這次是在《探知》中扮演一名國會議員,這是新片子。我是上周六從芝加哥來的,在那之前,我和馬克斯·巴爾見到了邦尼。怎麼邦尼沒向你提起這事嗎?」
我搖搖頭,「沒有,我上個星期一直很忙。」
他理解地點點頭,「是的,我知道,我已經看過報紙了。」
我降低了聲音,「喬治,你能出來一下嗎?我想和你談談。」
「沒問題。」
我們走了出來,達茨正無聊地坐在吧台前面等著我。我把拉弗特介紹給他,達茨喜出望外,很顯然他以前從未見過這樣著名的好萊塢明星。
我直截了當地說:「喬治,你得幫我一個忙。」
「說吧。」
「你能告訴勞格,我並無惡意,只是想向他打聽一個人嗎?」
拉弗特想了一下,說:「好的,不過,你能先告訴我是什麼事嗎?我不想知道全部的細節,只想了解一下是關於哪方面的事。」
「有關一個離家出走的年輕人,不是什麼大人物。」
「噢,」他點點頭,然後轉向達茨問道,「你是一名播音員?」
「是的,」達茨點了點頭,「不過,我很想成為一名像您一樣的演員,拉弗特先生。」
拉弗特輕輕笑了笑,說:「如果你真想成為一名演員的話,那麼你就繼續努力吧,可是千萬別像我一樣。聽著,如果你想去好萊塢發展的話,……」
「怎麼樣?」達茨急切地問道。
「你得先摘下眼鏡。」
達茨點了點頭。拉弗特又帶我走了進去,對著勞格說:「他是艾爾·卡朋的朋友。」
勞格艱難地咽了一口唾沫,雖然這局牌剛剛打到一半,他還是放下手中的牌,跟著我走了出來。拉弗特又向我善意地笑笑,就繼續坐下玩牌了。
勞格上下打量著我,就好像我是一個電影明星似的,然後,他說道:「你是一個大人物的朋友?」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吉米·比姆的朋友嗎?」
他無所謂地聳聳肩,說:「是的,那又怎麼樣?」
「你最近有他的消息嗎?」
「大約在一年半以前吉米離開了三城,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有他的任何消息了。怎麼,這很重要嗎?」
我沒有理睬他的問話,「你知道他現在在哪兒嗎?」
「可能是在芝加哥吧。他以前曾說過要去那裡的。」
「去幹什麼?」
「找工作啊!」
「什麼樣的工作?」
勞格朝我傻笑了一下,「當然是能賺錢的工作。」
「那麼他在芝加哥有熟人嗎?他住在什麼地方呢?」
「這些他沒說過。」
「我聽說他是搭乘貨車去的芝加哥。」
勞格怪異地笑了,「你是從哪兒聽來的?他是坐卧鋪去的。」
「喔?」
「當然,」勞格肯定地說,「他是和迪波爾·庫內一起去的。他是一個……」
我打斷了他的話,「是一個小偷,這我知道。」
勞格又聳了聳肩,說:「他在三城干過幾個星期,可是當他在威斯康星的伊利諾斯一帶的周邊地區活動時,被芝加哥的緝竊偵探抓住過很多次,所以他決心去大城市裡碰碰運氣。」
「不過他還會回來的?」
「是的,我想他還會回來的。」
我仔細琢磨了一下他的話,判斷出勞格並沒有說謊。
勞格說:「夥計,我就知道這麼多了。」這次他的口氣輕鬆了許多,他不再因為我認識卡朋而提心弔膽了,也許是因為我問話的方式更像一名警察。
勞格看了看我,又補充道,「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怎麼樣,我的記憶力還不錯吧。現在我可以回去打牌了嗎?」
我笑了笑,「當然可以。告訴喬治,我很感激他。」
「好的。」
當音樂再次響起的時候,勞格走了進去。達茨走過來問:
「你得到有價值的線索了嗎,內森?」
我說道:「也許他說的會派上用場。好了,我們今天就到此為止吧。一處一杯啤酒也已經超出了你的愛爾蘭酒量,我也得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了,明天我還得趕很長的一段路回到芝加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