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這個3月的早晨,霧特別大,白乎乎濕漉漉的霧濃得化不開,將臨江市緊緊地包裹著。城中能見度很低,人們連伸手可及的東西也看不清楚。汽車大燈小燈都開著,慢得像蝸牛,一輛接一輛,彷彿被竹籤串在一起的冰糖葫蘆。
其實,在城中開車還稍好一些,只要盯著前邊汽車螢火蟲般的尾燈慢慢開,不會有太大問題;城外就不同了,路上幾乎沒有車,眼前白茫茫的,什麼也看不到,車燈射出去的強光被霧無聲無息地吸收了,根本看不到路,車就好像鑽進了雲彩里。
一輛白色的豐田轎車是這樣開出城的:司機和副駕駛座上的人都把車門打開,由副駕駛座上的人盯著馬路牙子,在副駕駛座上的人找不到馬路牙子時,司機就尋找馬路中間的白線,以此來保證車始終行駛在道路的右側。
這輛車行駛到濱江大道中段時貼著馬路牙子停了下來,前後的紅燈不停地閃爍著。
車內共兩個人,都坐在前排。開車的是一個三十五六歲的男人,長得很英俊,最惹人注目的是挺拔的鼻子和往外鼓的眼睛,鼻子使他顯得英氣勃勃,眼睛則給人以咄咄逼人之感;他的髮型是流行的板寸,看上去精力充沛,永遠有使不完的勁。他穿著一身名牌休閑服,一副春風得意的樣子。這糟糕的天氣一點也沒影響他的情緒,他看上去精神飽滿興緻很高。
坐在他旁邊的是一個小他四五歲的女人,長得不算漂亮,但很有味道,她身上同時具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東西:純潔和放蕩。別人知道她有多純潔,他知道她有多放蕩。大霧不但沒破壞她的興緻,反而使她產生了隱秘的衝動。
霧讓他們感到身在別處,在一個非現實的地方。右邊他們看不到熟悉的臨江,看到的只是霧;左邊他們看不到近在咫尺的防波堤和堤上綠煙般的垂柳,看到的只是霧;前後他們看不到水泥路面,看到的同樣只是霧。霧就是一切。
路上沒有行人,也沒有汽車,只有霧。
也沒有聲音,城市的聲音被霧吸收了,傳不到濱江大道。過分的靜謐讓人產生置身於廣漠原野和史前世紀的錯覺。
他們很喜歡這種錯覺。這種錯覺讓他們感到自由、安全和浪漫。車一停下來,他們就吻到了一起……
身體燃燒起來,他們從前排轉到後排,很快就做起那種事來。他們各自施展著手段,在狹小的地方將那事做得登峰造極。女人說讓我就這樣死去吧,男人說我陪你。女人五官扭曲,變得越來越丑,也越來越痛苦;性愛中的丑讓人心動讓人愛憐讓人迷狂,性愛中的痛苦則讓人興奮讓人釋放讓人回歸,在此,丑與痛苦都具有了與字面意思完全相反的含義。男人忽然感到一絲不安,這是人在歡樂的極致時必然會產生的一種感覺,因為誰都知道極致的歡樂總是稍縱即逝的;但男人不會讓這一絲不安影響他的情緒,他要擺脫它,於是他更緊地抱住女人。
快感讓他們的肉體像氣球一樣上升、上升、上升,一直到進入天堂。甚至白色的豐田車也在大霧中漂浮起來,被霧托舉著,輕盈地上升,並在上升的過程中生出一對潔白的翅膀,動作優雅地拍打著一團團白霧,朝天堂飛去。
突然,他們跌落到了現實中。他們停下來,像被施了定身術一般一動不動。他們豎起耳朵諦聽著,剛才他們聽到一種聲音,好像有人在敲車窗,他們要確定那是不是幻覺。
窗外的霧好像更濃重了,隔著車窗玻璃他們什麼也看不到,看到的只是半透明的白色,抑或灰白色。
沒錯,是有人在敲車窗,而且又敲了一次。
男人和女人都沒表現出絲毫的驚慌失措,他們只是有些被打擾的懊惱。他們一點也不想中斷他們正在做的事。他們僵硬地等著,等著那個不識相的傢伙無趣地走掉。他們沒有回應敲窗聲。玻璃上貼有太陽膜,外邊的人看不到裡邊的情形。
他們交換一下眼色,意思是剛才的喊叫不知外邊的人聽見了沒有?儘管車密封得很好,但也難說,畢竟她喊得太放肆了。
又響起了敲窗聲,而且越來越刺耳,如果不是玻璃結實說不定車窗已被敲破了,可以感到外邊的人正在失去耐心或者說正在變得憤怒。男人非常惱火地想,這傢伙到底要幹什麼?
男人和女人斂聲屏氣,身體僵硬得像木雕泥塑。他緊緊抱住女人,把臉埋進她衣服里。他有些沮喪,這沮喪讓他更為惱火。他的好興緻全被破壞了。女人的好興緻也全被破壞了。他們的身體讓他們感到不自然。
已經沒必要繼續用沉默來與外邊的人對峙了,男人想打開車門收拾敲窗者。敲窗人竟然把臉貼到車前擋風玻璃上往裡看,他可能什麼也看不到,為了看見裡邊,他用手擦了擦玻璃上的水霧,臉又貼了上去。臉被擠壓得變形了,看上去不像是一張臉,倒像是一個小小的沒表情的屁股。男人注意到這個人戴著帽子,好像還不是一般的帽子,而是警帽。他凜然一驚,感到脊椎都是涼的。
他與女人交換一下眼色,女人顯然也看到了隱隱約約的警帽,她的驚嚇並不亞於他。女人的手緊緊捏著他的大腿,如果是平時他早就疼得叫起來了,可此時他似乎毫無知覺。男人考慮著爬到前排駕車逃走的可能性以及後果,一時間猶豫不決。再一想,他們並沒看清警察的面孔,不要說隔著車玻璃,就是不隔玻璃,這麼大的霧他們也不可能看清對方的面孔。反過來想一想,警察也不可能看清他們,說不定警察看到的只是一團昏暗而已。再說,女人的丈夫在北區當警察,他怎麼會到這兒來呢。想到此,他們驚魂稍定,提起的心又回到了胸腔里,繼續在那兒怦怦跳動。
鎮定,男人告誡自己,千萬別失去風度。他為剛才的慌亂感到一絲羞愧。他拍拍女人捏著他腿的手,對女人搖搖頭,意思是:別怕,不會是你丈夫。女人可能也想到了這一層,給他一個眼色,意思是:但願如此!
女人的手鬆開了。她為自己剛才的緊張感到一絲羞愧。女人其實並不害怕她丈夫,她很愛她丈夫,她丈夫也很愛她。她告訴過丈夫她以前的性行為,她並不認為性是一種墮落,也不認為性與道德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她丈夫曾經很痛苦,但最終還是理解了;她丈夫說她具有雙重人格,她自己則從未往這方面想過。她清楚丈夫是個正人君子,不會幹出敲車窗這種下三濫的事。
男人放開女人,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不管是不是女人的丈夫,他可不願讓這個傢伙看到他的狼狽樣。女人也很快整理好了衣服。
女人撳動按鈕,放下自動玻璃。此時,即使外邊的人是她丈夫,她也能坦然面對。
男人想阻止女人已經來不及了,他是想再謹慎一點的,萬一是女人的丈夫怎麼辦?
車窗已經落下,一顆小腦袋出現在車窗外,在向裡邊張望。儘管霧很大,畢竟近在咫尺,他們看清了這個人並非女人的丈夫。女人的丈夫比這個人要高大魁梧,也比這個人有氣質得多。
兩人都鬆了一口氣。
濕漉漉的霧運動著,有的上升,有的下降,有的左移,有的右飄,重重疊疊,撲朔迷離。在男人和女人眼中,這霧彷彿被他們的情慾所感染,扭動著,掙扎著,撕扯著,融化著。
他們由衷地喜歡這濃重的霧,喜歡在霧中的感覺。霧是詩意的,是夢幻的,是忘憂的,是歡樂的,是可以用來享受的。可是,現在他們不得不先打發這個可惡的警察。
警察看著他們,臉上掛著嘲諷的笑容。警察大概沒想到他們會這麼鎮定,一時不知道該怎麼辦。或者是他覺得對峙很有意思吧,目光與目光無聲地較量著。
看來警察不認識車中的男人,男人更不認識這個警察了,全市那麼多警察他哪能都認識。這樣很好,男人想,不知這個警察得知他身份會是個什麼反應呢?
「你們在幹什麼?」警察問道。
「不幹什麼。」男人沒好氣地說。
不要說他們做的事是不便於說的,即使便於說,他也仍然會這樣回答他。
「看霧?」警察調侃道。
「也許吧。」男人瞪警察一眼,他感覺自己的目光像刀子一樣,他說,「你不覺得這霧很美嗎?」
「是很美,要不我就不出來了。」
「你的工作還和天氣有關?」
「不,是和興緻有關。」
男人感到心頭之火一躥一躥的,一個小小的警察竟然在他面前談興緻,而他的興緻正是被這個傢伙破壞掉的,能不讓他惱火嗎?
「你是哪個派出所的?」男人嚴肅地問道。
「少管!」警察針鋒相對,也忽然變得嚴肅起來,「證件——」
男人覺得有必要亮出他的身份了,可是他並沒帶證件。他心中嘀咕:在臨江市我還需要帶證件,真是笑話!無論到哪裡,他只要報出自己的名字就行,甚至連名片都不需要。
他矜持地說:「我叫駱遠征。」
警察對這個名字沒什麼反應,堅持要證件。他說:「少廢話,證件!」
見鬼,遇到新警察了!駱遠征想,他竟然不知道這個名字意味著什麼。再一想,也難怪,平時很少有人直呼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駱局長,儘管他實際上只是副局長。於是他說:「你知道市公安局有個駱局長嗎?那就是我。」
「少廢話,證件!」
女人一直不動聲色,她像旁觀者一樣看著駱遠征與這個警察口頭上較量。她一邊覺得這個警察簡直是個木頭,一邊早就想調侃駱遠征了:看看,還局長呢,別以為自己已經大名鼎鼎了,連手下的警察都不知道你,還管你要證件呢?她越想越覺得這事好玩,頭腦中突然蹦出一個俗語「大水沖了龍王廟」,用這兒真是太恰當了。剛才被打擾的不快已經煙消雲散了。
順便交代一下,女人也是市局的,戶籍科副科長,名叫林嵐。她看駱遠征氣得臉色發青,就對那警察說:「你是南灣派出所的吧,怎麼連市局的駱局長也不認識了?」
「你,證件!」
「你們所長是馮貴,副所長是錢程,沒說錯吧?」林嵐也有些生氣了,這個人竟然也問她要起了證件。
「少廢話,證件!」
看來這個傢伙只會說這幾個字,而且還這麼粗魯。林嵐不說話了,她看一眼駱遠征,意思是:你收拾他吧!
這個警察竟敢喝斥他身邊的女人!駱遠征快氣瘋了,恨不得馬上把這個傢伙處理了。
是啊,一個堂堂市局的副局長,哪受得了這個!
「你是南灣派出所的嗎?把你們所長叫來!讓他來問我要證件!」駱遠征都氣得快要罵人了。
「少廢話,證件!」
「證件,證件,我從不帶證件!」若是平時他早就給派出所的馮所長打電話了,今天,他不想張揚,傳得沸沸揚揚對他沒什麼好處;再說,這件事說出去也沒面子,人們該說他一個堂堂的市局副局長竟連一個小小的警察都擺不平,那多窩囊!他像一個炸藥包,被點了火:這個白痴,怎麼這麼不識相!
「這個行嗎?」他刷地把手槍掏了出來。
他想,手槍就是證件,在中國除了軍人只有警察可以帶槍,難道手槍還說明不了身份嗎?
他掏出槍只是想說明身份,僅此而已。
他不知道槍怎麼一下子就到了那警察手裡,一是他沒防備,二是警察出手之快簡直是迅雷不及掩耳。
作為一個在公安上幹了多年的人,槍被下了是一種恥辱。他開始是愕然,旋即,本能地感到了恐懼,因為警察把槍口對著他,甚至抵住了他的鼻子。
「槍里有子彈!」他提醒警察。
「是嗎?」
警察打開保險,扣動扳機,他可能認為這是驗證槍里是否有子彈的最好辦法。
事情發生得如此突然,駱遠征驚呆了,因恐懼而膨脹的眼球快要蹦出眼眶,嘴巴大張著卻發不出任何聲音。他聽到了撞針擊發子彈的金屬碰撞聲,聽到了彈殼中火藥的爆炸聲,聽到了子彈的出膛聲,隨之,他感受到了巨大的撞擊,彷彿有一根棍子硬生生地塞進了他腦袋裡。「不!」他大叫道,但是聲音沒發出來。
完了,一切都完了!他的意識正在分崩,如同炸彈爆炸時那些飛翔著的噝噝叫著的灼熱彈片。許多東西在他頭腦中一閃而過,就好像有人將一卷底片在他眼前刷地拉過去,他知道那是他生命的瞬間映像,但他已經捕捉不到了。但是在頭腦的另一個區域,死亡如同一道閃電,剎那間照亮了他貯藏記憶的黑屋子,一切都清晰可見,他在時光中逆向旅行,回到過去……剛提升時他在鏡子中看到的那種躊躇滿志的眼神……第一次失戀時在橋頭徘徊的身影……一片開滿鮮花的原野……童年的一縷金色陽光……一個關於死亡的夢……媽媽……黑暗……他又回到了母親的子宮,回到了「無」。在頭腦的第3個區域,他對現實有著清醒的認識,生命結束得太匆忙了,他甚至來不及留下遺言,那麼他想留下什麼樣的遺言呢?來不及想了,但有一點意思他是一定不會遺漏的,那就是:原諒我!再就是……他聽到了一聲尖叫……
子彈從駱遠征的人中射進去,從後腦勺出來,一股血噴射到座位後邊放東西的平台上和車後邊的玻璃上。林嵐發出一聲尖叫。她的嘴還沒合攏,一粒子彈已射入她嘴中,也是從後腦勺穿出來。
林嵐頭腦中的殘存意識不比駱遠征弱。她比駱遠征晚死了十分之一秒,這十分之一秒她頭腦中塞滿了恐懼,彷彿一群猛獸闖入了她頭腦;她看到自己的靈魂逃離軀體,從窗口飛出去,在空中痛苦地扭動,如同被割斷喉管的小雞在作垂死掙扎。靈魂是灰白色的,和霧相似,又略有不同,總之,起初能分辨哪是霧哪是靈魂,但一秒鐘之後就分辨不出來了,靈魂融入了霧中……霧可真大啊,丈夫出現在霧中,她對丈夫說我愛你……懲罰,多麼可怕的懲罰……城市消失了……我在哪裡……青青……尖叫聲在空中回蕩……
那警察嘬起嘴唇吹一下槍口,吹去殘留的火藥味,關上保險,把槍塞入褲子口袋中,四下看看,周圍除了霧還是霧,什麼也看不到,此處彷彿是一個孤島。他正了正帽子,從容朝西走去,好像是一個悠閑的散步者,而不是一個剛殺過人的兇手。幾秒鐘的工夫,他的漸漸模糊的身影就完全消失在霧中了。
霧還是那麼大,好像要故意遮掩什麼似的,久久不散。
駱遠征和林嵐的屍體將近中午時才被人發現,報案的是一個女清潔工。這名清潔工開始掃這條路時就看到路邊停著一輛白色豐田車,掃完馬路時這輛車還在那兒停著,她覺得有些奇怪,但也沒多想,只是往回走時故意繞到車邊往裡瞥一眼。這時霧小了一些,但能見度仍然很低,城市也僅僅是呈現出模糊的輪廓而已。她並沒期望能看到什麼,只要車窗關著,她原本是什麼也看不到的,她當然不會把臉貼到車窗上往裡看。但車窗偏偏是打開的,那一瞥嚇得她魂飛魄散,她丟了掃帚就跌跌撞撞往家跑,事後看到她的人都說她像個瘋子。她跑回家關上門才感到魂魄又回到了軀殼中,10分鐘后她才鎮定下來,要丈夫陪著她到街上打電話報案。
馬啟明是在中午得到妻子被殺的消息的。
中午回到家,他覺得妻子應該在家的,可是妻子不在;他問正在看電視的女兒青青,青青說她很早就出去了。
他打妻子的手機,手機響了4聲才有人接,接聽的不是妻子,而是一個聲音很陌生的男人。他說讓林嵐接電話。對方問他是誰。他說:「我是她丈夫!」手機里沒聲音了,但並沒掛斷,他就耐心地等著。這段時間很漫長。女兒將電視的聲音調得很小,過來看著他,可能覺得他拿著話筒卻不說話的樣子有些奇怪。
手機里終於又傳來了聲音,是另一個男人,聲音特別低沉,說:「你妻子被人殺了,在濱江大道。」
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本能地問道:「你說什麼?」
對方又重複了一遍。
他感到天都塌了,腿有些發抖,接下來他不知道自己又問了些什麼,放下電話后,他獃獃地站了一會兒,才清醒過來。
女兒神情嚴肅地看著他。電視的聲音雖然很小,但能聽出正在播報午間新聞。
「你在家待著,爸爸出去一下。」他的聲音變得連自己也感到陌生,彷彿說話的不是他而是另一個人。
女兒看著他,眼神既天真又茫然。
出門前他為女兒泡了一袋速食麵,女兒始終站在那兒看著他做這做那,眼神一成不變,彷彿她知道發生了什麼。他沒理會女兒。
馬啟明騎著摩托車來到濱江大道。
江邊的霧比市內稍大些,到了近處,人們還都像是影子。現場已被封鎖,他硬闖進去,沒人攔得住。
有人在照相。
有人在做記錄。
他先看到駱遠征,后看到妻子。駱遠征的頭歪在妻子肩上,眼睛瞪得很大,上嘴唇豁開,成為一個黑洞。妻子嘴張著,彷彿在呼喊,從嘴裡流出來的血已凝固了,變成了赭色。有人認出他是林嵐的丈夫,表示不幸的同時,很客氣地請他離開現場。
他從裡邊出來,橫過馬路,翻過防波堤,來到江邊。霧中的漢江茫茫蒼蒼,東流的江水很平靜,像一條灰色的道路。不遠處有一老人在垂釣,釣竿伸進了霧中。
他坐在岸邊點了一支煙。一支煙抽完,他將煙頭扔入江中,站起來,翻過防波堤,回到路上。公安人員仍在勘察現場。他沒再進去,只是又看了一眼那輛白色的豐田車。他騎上摩托車,一踩油門,鑽進了霧裡。
他沒回家,而是來到了父母家。父母看他臉色不好,問他怎麼啦。他說沒什麼,然後就抽煙。抽完一支煙,他從父母家出來,騎上摩托去岳父岳母家,岳父岳母看到他一個人來,還以為是兩口子吵架了呢;問他,他說沒有。又問林嵐和孩子呢,他不回答,只是悶著頭抽煙。抽完一支煙,他打聲招呼,騎上摩托車回家。
到家后,看到他臨出門時泡的那包速食麵還在桌子上,女兒動都沒動,他也沒說什麼。他鑽進卧室,坐到床上,又點燃一支煙。
女兒站在門口說:「剛才婆婆打來電話,問媽媽到哪兒去了,我說不知道。問你們是不是吵架了,我說沒有。再早,奶奶打來電話,問你們是不是生氣了,我說沒有。她又問媽媽在不在家,我說不在。」
他沒說話。
「爸——」
他抬起頭,看著女兒。
「爸——」
女兒走到他身邊,他把女兒摟進懷裡,緊緊地摟著。他的身體在抖動,煙從他手裡掉下來,掉在地板上,他用腳把煙踩滅。
女兒只有6歲,卻再也見不到她媽媽了。
他把女兒摟得過緊,女兒讓他鬆開手。
他把女兒放開,女兒說:「爸,你哭了。」
他搖搖頭,咬緊牙關忍住不哭。
他背著女兒擦一把眼淚,起身到衛生間去洗臉。他打開水龍頭,水嘩嘩地流著,他撩水沖刷眼淚,卻怎麼也沖不完。他把水龍頭開大,索性讓眼淚和自來水一起都泄入臉盆中。他知道女兒在看著他,可他不願讓女兒看到他流淚。女兒還太小。
他流了一會兒眼淚,感覺眼睛舒服多了,他洗了洗臉,用毛巾擦乾。他回到卧室,脫掉制服,先給派出所的張副所長打了一個電話,說他下午不去所里了,然後到廚房去做飯。從時間上看,這應該算是晚飯了。女兒跟在他後邊,看他做飯。
他問女兒今天都幹什麼了,女兒說畫畫。他讓女兒去把她畫的畫拿來給他看。
女兒去拿來兩張紙,舉起來給他看。
一張畫的是一個穿風衣的女人,一張畫的是一個穿警察制服的男人,不用猜就知道她畫的是誰。
他想起來了,妻子今天的確是穿著風衣,是她很喜歡的那件茶色風衣。在豐田的後座上,妻子將風衣下擺撩起來放在腿上,可能是怕壓皺吧,她就是那樣死去的。風衣上有一團血跡,看上去像是墨水潑翻在那兒。
畫上風衣的扣子如同一串長長的眼淚。
他讓女兒把這張畫著媽媽的畫保存起來,好好保存起來。
馬啟明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直很滿意。他和妻子都是洛陽警校畢業的,在學校時他們只是互相知道對方,沒有更多的交往,參加工作后才在朋友的撮合下走到一起。婚後很快就有了女兒。妻子是那種過於單純的女人,她直率地向他坦白過自己婚前與異性的交往史,包括她的性史。他感到異常震驚:一是她看上去單純,經歷卻比較複雜;二是她的坦率,讓他有些受不了。他痛苦一陣,然後向自己提了這樣一個問題:你更看重什麼?理智告訴他,答案是:愛情!他們彼此相愛,這就夠了。這件事讓他理解了什麼叫做信任,也讓他感受到了信任的沉重。
時光荏苒,她一直保持著對他的信任。不久前她對他說,她可能愛上了一個人。他沒問她愛上了誰,只是問她還愛他嗎。她說她依然愛他,只是激情不再。他警告她不要為了尋求刺激而去與異性交往。她說她好像是遇上了新的愛情。他問她舊的愛情怎麼辦,她說那是一壇老酒,不會變質的。他又一次為妻子的坦率而煩惱。他不知道妻子坦率的動機,而且永遠不可能知道了。
他猜想和妻子死在一起的駱遠征可能就是妻子新近愛上的人。他希望這個猜想能夠被證明是錯誤的。可事實卻相反,他的猜想百分之百正確。屍檢結果證明他妻子死前和駱遠征做過愛,她的體內還殘存有駱遠征的精液。
這個結果很讓人尷尬,但並不意外。
他是第二天在市公安局裡得知屍檢結果的。向他通報情況的是刑偵大隊長來超。
他對來隊長說,希望他們對屍檢結果保密,特別是不能讓他父母和岳父岳母知道。他妻子對雙方的老人都很孝敬,尤其是對他父母更是噓寒問暖,比親閨女做得還好。他不想讓岳父岳母蒙羞,也不想讓父母對兒媳婦有什麼不好的看法。
來隊長問他對這件事怎麼看。他說人已經死了,應該讓死去的人安息。
這天的霧一點兒也不比昨天的霧小,以至於屋裡大白天都開著燈。他時不時地看一眼屋外的霧,想弄明白為什麼這種白乎乎的霧引起他一種否定的感覺。他心裡頑固地認為霧中的一切都是不真實的,即使被證明是真實的,他也認為不真實。院里人影幢幢,很可能都在忙著昨天的案子,但他同樣感到不真實。一隻黑烏鴉從窗外掠過,也是不真實的。他感到四肢沉重,肉體是不真實的。他在這兒坐著,坐在不太友好的來超面前,這種處境是不真實的。隨之,來隊長的問話也是不真實的。
他弄不明白來隊長怎麼會愚蠢到這種地步,竟然懷疑他——他會是一個殺害妻子的人嗎?
「你恨你妻子嗎?」
「不。」他搖搖頭說。
「她給你戴綠帽子你還不恨她?」
「不。」他又搖搖頭。
「你知道妻子有情人嗎?」
「不知道。」他再次搖了搖頭。
「昨天早晨8點到9點你在哪兒?」
「我在值班。」他說。
「有誰可以作證?」
「我7點50分到所里,隨後張猛也到了,我們都沒吃早飯,就一塊去老王家喝牛肉湯。喝罷牛肉湯我們回到所里,就這些。」
「然後呢?」
「我就待在自己辦公室里看報。」
「你把這些情況寫寫。」
「什麼時候要?」
「現在。」來隊長說,「你就在這兒寫吧。」
來隊長吩咐人給他拿來紙和筆,並「順便」繳了他的槍。他感到非常震驚,怒火中燒,跳起來抗議。
兩個警察按住了他。來隊長說:「這都是為你好。」
聽來隊長的語氣,好像是怕他想不開,做出愚蠢的事來。他有些精神恍惚,來隊長一定看出來了,要不來隊長不會這樣對待他。他現在享受著犯罪嫌疑人的待遇:被審訊和失去自由。他的心亂了,妻子的死已讓他的心亂了,現在他的心更亂了。他認為他的處境是不真實的,他們一定弄錯了,他們很快就會明白過來,然後向他賠禮道歉。他雖然準備原諒他們,但也很難保證不說幾句牢騷話發泄發泄胸中的憤懣。可是現實並沒有給他這樣的機會。
他選擇了配合。因為他也是警察,所以理所當然地對這種職業表現出了足夠的尊重。中午前他寫好了「情況說明」,交給來隊長。來隊長看都沒看,就塞進了口袋。
他看一眼外邊的霧,想著中午為青青做什麼飯。離家的時候,女兒的眼神讓他難忘,他有一種揪心般的疼痛。女兒肯定已經意識到了什麼,因為她沒問昨天夜裡她母親為什麼沒回來。他問來隊長:「我可以走了吧?」
「不,還不行。」
「為什麼?」
「還需要你配合做些調查。」
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也就是說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他想他們大概要做些核實工作吧,他很可能要到晚上才能回去。他想給女兒打個電話,說他中午有事回不去了。然後他還要給母親打個電話,讓她去照看一下青青。如果母親問起林嵐,他就支吾過去,等晚上回去再告訴她實情。另外,也該告訴岳父岳母實情啦。
可是他一個電話也沒打成,他剛掏出手機,就被沒收了,吵鬧也沒用。
「你現在還不能打手機,」來隊長說,「我們會通知你家人的。」
「我女兒中午吃飯怎麼辦?」
「你放心,不會讓她挨餓的。」
來隊長這時走到他身邊拍拍他的肩膀,憐憫般地看他一眼,這一眼讓他不寒而慄。
中午,他被送到了看守所,單獨關在一間有鐵柵欄的屋子裡。這兒通常是關押犯罪嫌疑人的,他曾多次來過這兒,那時的身份與現在不同,是他往這兒送犯罪嫌疑人,而今天是他被別人送到這兒。他無比憤怒,大喊大叫;押送他的人對他有些不客氣,動作有些粗魯。而看守所里的人對他倒是不錯,勸他先吃點東西,把心放寬,沒有過不去的坎兒。
他中午沒吃飯,他還不習慣看守所的飯菜。他天真地想著晚上就會被人放出去,可晚上沒人來放他。他晚飯也沒吃。他有些擔心女兒,但無法與外面聯繫。
夜裡他又餓又冷,心亂如麻,一刻也睡不著,時而困獸般地在只有幾平方米的小屋子裡踱來踱去,時而坐到硬板床上長時間發獃,像一截無知無覺的木頭。
小屋中黑糊糊的,什麼也看不到,但他能感覺到濕漉漉沉甸甸的霧正從窗縫中絲絲縷縷地滲入,來與他為伴。霧,他想,說不定已經滲入了他心中,要不他怎麼會如此迷惘、困惑和沮喪呢。他一會兒想想妻子,一會兒想想女兒,一會兒想想父親母親,一會兒想想岳父岳母,一會兒想想自己……什麼也想不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攪在一起,像一團霧……
第二天早上,馬啟明頭髮亂蓬蓬的,眼窩深陷,目光獃滯,面色灰暗,走路搖搖晃晃的,彷彿一夜之間蒼老了許多。來隊長來提審他時,都有些認不出他了。
他以為來隊長是來放他的,誰知可怕的命運才剛剛開始……
再敘述下去有些過於殘忍了,簡單地說,在7天7夜車輪般不間斷的審訊后,他承認他殺了人,他氣若遊絲地說:「我承認,我什麼都承認。」
這時他願意承認世上一切罪行,無論多麼可怕,無論多麼令人髮指,無論後果多麼嚴重。他只希望儘快死去,對他來說,死亡不啻為一種幸福。他承認殺人的動機是:因為發現了妻子的姦情,出於妒忌和仇恨而行兇。
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動機,也是一個完全站得住腳的動機。遺憾的是他沒能幫助來隊長找到兇器,那把行兇殺人的手槍下落不明,為此他沒少吃苦頭。審訊人員到他提供的一個個地方搜尋了幾次,自然是一無所獲。他們不願再瞎折騰了,就反覆問他是不是把手槍扔江里了;他還能說什麼呢,只得說是。
一個月後,法院進行了審判,馬啟明當庭翻供,辯護律師也為他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最後法院仍以「證據確鑿,本人供認不諱」,判處他死刑。
楔子雖然畫上了句號,但並不等於故事已經結束。明眼的讀者一下子就能看出其中還埋藏著秘密。是的,的確如此。可是要洞悉這秘密卻不容易,甚至需要穿過下面這個曲折而驚人的故事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