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邪惡 我的蒼白
「你猜下一個會是誰?」
「不知道。」
「寶貝,該輪到你了,」王綽拍拍麥婧的臉,說,「他下一個要殺的必然是你!」
「為什麼?」
「因為我了解他,就像他了解我一樣。」
王綽和雷雲龍從小就是鐵哥們兒,後來元狐加入其中。他們3人效仿劉關張桃園結義,拜了把子,王綽年長,野心也大,自然是老大,雷雲龍位居老二,元狐排最後。剛恢復高考時,有一天,王綽對他們二人說自己要考大學。雷雲龍說你考上大學會不會把我們忘了?王綽賭咒說,我要忘了你們天誅地滅。
後來王綽考上了省城裡的大學,畢業後分在西門縣后溝鄉教辦室。1983年提倡幹部年輕化、知識化時,他一年之中連升3級,由科員直接升到副鄉長,又由副鄉長升到鄉長,再由鄉長升到書記,儼然一方諸侯。1984年「嚴打」時,若不是王綽給雷雲龍、元狐報信,他們二人大概要在監獄里待一陣子,或者待一輩子。那時他們還沒有做下十分可怕的事,至少還沒有殺人。他們銷聲匿跡一段時間,20世紀90年代重出江湖,發現整個臨江都被以「毒牙」為首的黑社會控制著;還是在王綽的幫助下,他們才徹底打垮「毒牙」,控制了臨江市的地盤。雷雲龍和「毒牙」火併時,王綽已升任政法委書記,掌管公檢法司,所以能助他們一臂之力。這之後,順風滿帆,他們迅速積累了巨大財富。
然而雷雲龍是一個心胸狹窄的人,嫉妒心特強,他不甘久居人後,就這樣,他殺了討好王綽的封向標。他要獨掌黑社會,當然這要看王綽答應不答應。
王綽能從一個一般幹部升到地級市市長,還是有相當的個人能力為基礎的。耗費巨資的形象工程、十二分膽量的大話空話,再輔以雷雲龍等人的協助暗算,使得王綽的仕途一片坦蕩。王綽給人的印象是有魄力、能幹、廉潔,此外家庭幸福、作風嚴謹,總之無論哪方面都堪稱楷模。
他信奉的處世哲學是:做了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別人認為你做了什麼。譬如,他認為一個人無論多麼卑鄙無恥都沒關係,只要別人認為你正直就行。再譬如,他認為你無論受多少賄都沒關係,只要別人不知道,你就是一個廉潔幹部。王綽曾退過不少禮,在大會上也一再要求幹部潔身自好;但他退的都是小禮,為的是博取一個好名聲,大禮他是不會拒絕的,因為大禮更隱蔽。再譬如,他有玩弄處女的嗜好,並且樂此不疲,但這是秘密的,除雷雲龍、元狐、封向標等少數幾個人外,無人知道,相反人們認為他是一個難得的作風正派的人。再譬如,他虐待起老婆來手段殘忍,無所不用其極;但在公開場合他對妻子非常尊重,他常當著同事的面給老婆親切地打電話。所以在外人眼中,他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他深諳為官之道,他覺得北島的兩句詩道出了其中的秘密,即「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你只要足夠卑鄙、足夠不擇手段,你就能爬上去,就這麼回事。這是白道。對於黑道他也懂,豈止是懂,簡直稱得上是理論家和實踐家,他認為雷雲龍僅是知道些皮毛而已,他對人性一知半解,只知一味地用強,雖然一時昌盛,但卻埋下了危險的種子,而他又看不到這樣的苗頭,剛愎自用,越來越瘋狂,自掘墳墓,到頭來必定落個毀滅的下場。他不能讓雷雲龍毀掉這個組織,要毀應該由他來毀掉!
他尤其不能容忍的是,雷雲龍竟然派人對他進行監視和竊聽,更為過分的是,還為他建立了黑檔案。他想竭力抹掉痕迹的,雷雲龍卻竭力將其保留下來——這等於在他的從政道路上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是可忍,孰不可忍!雷雲龍是危險的,他想,到解決雷雲龍的時候了。
王綽雖然覺得雷雲龍不是他的對手,但他也清醒地知道雷雲龍的勢力不容低估,如果打草驚蛇,後果不堪設想。好在有個麥婧,他可以通過麥婧來實現他的意圖。不過,他先要在麥婧的頭腦里播下恐懼的種子,有了種子,就不愁它不發芽、生根、開花、結果,一切水到渠成,不會留下他的任何痕迹。是的,沒有他的痕迹,這才是高明的手法。再者,他說的也是實話,雷雲龍下一個要殺的必定會是麥婧,不是麥婧又會是誰呢?
麥婧不明白為什麼下一個會是她。
王綽解釋說:「因為你和我聯繫得多,就這麼回事。」
麥婧說:「我可不想死。」
王綽說:「我不會讓你死的,我還沒有……」
他省去的話是「得到你」。他們之間的關係非常怪異,完全超出了正常的範疇,說出來有些不可思議。想想看,他們交往一年有餘,王綽竟然還沒有得到麥婧的肉體。王綽何許人也,他是臨江市委副書記、市長,書記生病期間他主持全面工作,這身份是公開的;另外,他還有一個隱蔽的身份:「紅桃A」,他是黑社會真正的老大。而麥婧,不過是一個被黑社會控制的婊子而已,她有什麼資格拒絕王綽?或者說她哪來的膽量拒絕王綽?
可事實就是這樣:她以各種借口拒絕和王綽發生性關係。當然她說得很委婉,很策略。儘管如此,還是有些不可思議,更不可思議的是,王綽居然接受了。
王綽完全可以用強,但他沒有。雖然他在一些處女身上沒少用強,但他認為二者是不一樣的:處女給他的是單純的性,可在麥婧身上他發現了別的東西,他說不清是什麼東西,但他感覺到了,而且他需要這種東西。
也許是遊戲,也許是「愛情」。「愛情」這個字眼非常可笑,王綽早就從自己的字典里剔除了這兩個字。他認為亘古以來人類最大的謊言就是愛情,而愛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欺騙和幻覺,只是性和婚姻;愛情,見鬼,如果真要說它存在,那也只是存在於詩歌和小說中,還有戲劇中,誰知道呢?總之,不在現實生活中,至少不在我們的生活中。他不相信愛情。當初他曾天真地愛過一個叫馬麗的姑娘,結果怎麼樣?他成了愛情虛無主義者。
第一次見到麥婧時,他只是驚訝於她和馬麗的相像。他想,這是個再好不過的替身,他可以通過征服她來找到征服馬麗的感覺。強行與一個女人發生性關係並不叫征服,這一點他還是分得清的。他們之間的關係奇怪就奇怪在這兒,他們都不相信愛情,卻都假裝相信愛情,而他們又都知道彼此都在假裝。於是,愛情變成了遊戲。他們認真地玩著,都不想破壞遊戲規則,如果說還有規則的話。
他們學會了說肉麻的話,也就是愛情肥皂劇中男女主人公說的那些話。這時候,他們自然變成了一出愛情劇中的角色。他們二人既是導演,又是演員,他們配合默契,合作愉快,至少王綽是這樣認為的。而要達到這一點是需要有很高的智商和情商的,恰恰他們不缺這兩樣,這很難得。王綽覺得很有趣。他為此甚至放棄了對處女的嗜好,因為遊戲這樣要求。由此可以看到人是多麼複雜啊!
此時,王綽在麥婧的公寓里,喝著咖啡,聽著蔡琴,談論著陰謀和死亡。窗帘拉上了,陽光照不進來,屋子裡是一個封閉的小世界。在這兒他感到無比放鬆、無比自由,更重要的一點是,在這兒他能感到自己的心跳。在別的地方,他是感知不到心跳的。而人是需要這種時刻的,人不能總是感到充塞胸腔的只是一塊冰冷的石頭。
麥婧是個營造氛圍的高手,她知道他需要什麼樣的氛圍,她有這方面的天賦。他到這兒,經常是聽一聽音樂,喝一杯咖啡,說一些曖昧的或肉麻的話,優雅地挑逗一番,然後離開。有時候麥婧還會為他讀幾首詩,一次他聽麥婧讀出這樣的句子:
我已具備人所能具備的
最深的罪孽。我一直沒有歡樂。
他心中一動,彷彿被鎚子敲打了一下,這不就是為他寫的嗎?他要過詩集來看,居然是一首懷念母親的詩,作者是盲詩人博爾赫斯。他覺得很奇怪,詩歌竟能一下子捅到人的心窩裡。
「真正的歡樂是不存在的,人是憂傷的動物。」
「除了瘋子。」麥婧補充道。
「對,瘋子除外。」
「我們是不是太悲觀了?」
「悲觀的不是我們,而是生活。」
「既然生活是悲觀的,我們為什麼不來點愛情?」
「這個主意不錯,可是什麼是愛情呢?」
他抓住她的手,想擁她入懷,他說這就是愛情,愛情就是激情和衝動,就是不能自已,就是靈魂與靈魂、肉體與肉體的融合……她抗拒他,既溫柔又堅決,她說她不願將愛等同於性,不願貶低愛情,不願貶低他們之間的純潔情感,不願……她總是這樣。
現在,當王綽說他不會讓她去死因為他還沒有得到她時,麥婧沒讓他把話說完就捂住了他的嘴巴,她說:「討厭,你又來了。」
她一邊拒絕他的挑逗,又一邊挑逗著他:她的手撫摸著他的頭髮,讓他的頭靠在她的胸脯上,給他按摩頭皮;他的頭故意在她胸脯上蹭蹭,她拍他一下,讓他放老實點。
「人家都害怕死了,你還這樣。」她委屈地說。
他說:「你會有辦法的。」
「我能有什麼辦法?」
「最簡單的辦法往往是最有效的。」
「什麼是最簡單的辦法?」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最簡單的辦法。」
「還是不明白。」
「你已經明白了。」
她笑了,她說:「我可不敢。」
他說:「我知道你不敢。」
他又神秘地說:「不過,你可以等待。」
他最後說:「只要等待,總會有結果的。」
這個女人是一個謎,他想,謎底就包含在她的肉體中,他什麼時候進入了她的肉體,他也就解開了這個謎。
這是很幼稚的想法,但這至少給出了希望,要不他根本無法理解這個女人。她不是人,她是一個精靈,他想,只有精靈才會是那樣的。她身上包含著所有女人的魅力,既溫柔又狂野,既小鳥依人又敢做敢當,既優雅又粗俗,既高貴又卑賤,既詩意又現實,既純潔又放蕩,既狡猾又單純,既深刻又淺薄……
她是所有女人的集合體,是女人中的女人,女人所有的優點、所有的可愛、所有的缺點都在她身上有所體現。有時他甚至要打破自己的一些觀念,比如,不妨相信世上是有愛情的,這樣也許就能解釋自己心中那種異樣的感覺,那感覺就像一隻或一堆溫暖的蟲子在裡邊爬,爬,爬……他進入角色之中了,這是危險的,他警告自己說。他不願自己去愛,但他又想得到愛情,就這麼回事。
他想,殺人畢竟是一件可怕的事,麥婧可能真的不敢。但也不一定,這個女人已經被權力迷住了心竅,她渴望左右別人的命運,渴望生殺予奪的權力,這時候一個人什麼事干不出來呢?
於是他向她許願由她來接替雷雲龍。
這時候王綽想起了元狐。元狐對雷雲龍也越來越不滿,他說雷雲龍手上冤魂太多,這些冤魂讓他發瘋,他其實已經發瘋了。很顯然,元狐想除掉雷雲龍,但元狐不願當頭兒,他願意在幕後指使。這就需要一個傀儡,而麥婧無疑是合適的人選。
麥婧擔心難以服眾,王綽說會有人輔佐你的,你放心。
王綽從麥婧的公寓出來,戴上大墨鏡,世界一下子變得沉重起來。他是一個公眾人物,經常在電視上露臉,說不定會有人認出他的。他不想讓人認出來。
墨鏡是一種拒絕,也是一種冷漠的態度。同時是一堵牆。他如果有許多個面孔就好了,那樣他就不用戴墨鏡了,甚至可以光明正大地擁有好幾種人生。有時從別人看他的眼光中知道自己被人認出來了,但他不去理會,全當這些人是不存在的。其實這些人存在不存在並無區別,他認為他們只是存在於概念和統計數字中,在現實生活中他們僅只是影子而已,沒什麼意義。
他走出小區大門時打開手機,有3條簡訊進來。一條是秘書小王發過來的,說省計生委主任來檢查工作,住在臨江飯店,問他晚飯時陪不陪。省計生委主任是他的老部下,他陪不陪都無所謂,他打電話過去交代小王:「就說我仍在住院,晚飯不陪,明天去看他。」
第二條是他在京上大學的女兒發過來的,讓他注意身體,趁機多休養幾天。上周三他雨夜檢查防汛工作得了感冒后,女兒每天都給他發簡訊問候,今天是他出院的日子,女兒自然要叮囑他。女兒從小就跟著她奶奶生活,從上幼兒園開始就寄宿一直到大學。表面上是因為工作忙,實際是他重男輕女,不大關心她。但這反倒成全了女兒,使她不但很有獨立精神,而且特別懂事。女兒很崇拜他,認為他是個好官,既能幹又廉潔,而且——很酷!他虐待妻子的事竟然瞞過了女兒,女兒還以為她父母相敬如賓哩。他給女兒把電話打過去,說他已出院,晚上要陪省計生委主任吃飯。又賺回女兒一堆關心的話語。
第三條簡訊是:事已做,要求見面。他沒回簡訊,也沒打電話。
他知道這條簡訊是誰發的,也知道他們說的「事已做」指的是什麼。他不理他們,他要先核實他們說的是否屬實。
他抬頭看看天,西邊很亮,已經有放晴的跡象,雲正在散去,個別地方已經露出了青色的天空。這場雨總的來說虎頭蛇尾,開始那兩天大雨傾盆,漢江的水位一直上漲,那天夜裡他上堤檢查時水位最高,這有助於他完成一場出色的新聞秀,他的拿手好戲!後來彷彿上天息了雷霆之怒,大雨變成了小雨,淅淅瀝瀝的,時斷時續,再沒對大堤形成什麼威脅。防洪警報雖然沒解除,但他知道這方面不會再有麻煩了。他這才安心地在醫院裡休養了一星期,並能抽空來會會麥婧。
對他來說,洪水從來沒有成為他的煩惱,不要說沒泛濫,就是泛濫又如何,難道能淹沒他的前途不成?不,不會的,沒有什麼能淹沒他的前程。但他並非沒有煩惱,他的煩惱主要有3方面:
一是書記生病已經一年有餘,他主持工作也一年有餘,可上邊一直沒明確讓他接任書記,這是不正常的,裡邊透著不祥之兆。
二是雷雲龍越來越肆無忌憚,漸有難以駕馭之勢,如果聽之任之,不定會出現什麼後果。
三是那個死咬住他不放的劉樹根讓他越來越惱火,劉樹根從他當鄉黨委書記時就告他,已經告了10年了,還不肯罷休,這傢伙活著好像就是為了和他過不去……畜生,完全是自找苦吃,拿雞蛋和石頭碰……他去年將這個流氓弄進了監獄,沒想到他今年就出來了,看來司法系統該整頓了……自從他知道上邊不讓他接任書記是因為有人告他之後,他就著手自己解決問題,一勞永逸地解決問題……這本來是極其簡單的一件事,可他雇的那兩個傢伙簡直笨死了,一次次失手……他能不煩惱嗎?
王綽打電話讓他的專職司機林虎到前邊街角等他——他總不能坐計程車回市政府大院吧。
王綽回到辦公室打了幾個電話,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那兩個傢伙已將「事」辦妥。他很生氣,點了一支煙,點煙的時候手都有些發抖。他在公眾場合是很能沉得住氣的,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但一個人的時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不必偽裝自己。他在屋裡踱來踱去,煩躁不安。恰好這時元狐打來電話,他沒好氣地問:「什麼事?」
元狐從他的語氣中聽出了煩惱,說:「我給你煲了一鍋消愁湯,要不要嘗嘗?」
他不想和元狐開玩笑,冷冷地道:「說吧——」
「電話里不方便。」
「重要嗎?」
「當然,至少你會感興趣的。」
「那你過來吧,我在辦公室等你。」
10分鐘不到,元狐就出現在王綽的門口。
「怎麼這麼快?」
「我剛好經過這裡。」
「這麼巧,我也是剛回來。」
這真的是巧合嗎?王綽在心裡打了個問號。
元狐帶來的「消愁湯」讓王綽大為興奮,元狐好像是他肚裡的蛔蟲,知道他需要什麼。
所謂的「消愁湯」其實是一盤磁帶,磁帶裡邊是兩個人——一個老男人和一個小女子——調情的聲音……剛開始王綽還納悶,元狐怎麼弄這種無聊的東西來放,兩個人肉麻倒是肉麻,可也沒什麼新花樣,甚至可以說毫無想像力,比他和麥婧的調情差遠了,簡直不可同日而語。
但聽著聽著,王綽呆了,他手中的煙頭燒痛手指他才將其扔掉。他豎起耳朵,脊椎聳起,肌肉繃緊,專心致志地捕捉著飄散在空氣中的曖昧的話語、慵懶的嬌嗔、粗俗的段子、不著邊際的抱怨、赤裸裸的挑逗以及哼哼唧唧等等……又一段,他們談論到一筆錢,很大的一筆錢,即使在電話中都還是很謹慎的,生怕有人竊聽,幾乎用的都是暗語,像打啞謎,但他們心照不宣……再一段,又是調情,小女子抱怨她遭到了冷落,問他是不是有了新的情人。他為自己辯解,說工作忙,實在是太忙,三頭六臂也做不完。她不管,她就要他來看她,要他來操她,她說她想他,上邊下邊都想,裡邊外邊都想,想得不得了,想得要死……小女子管老男人叫老毒物,老男人管小女子叫小妖精……
王綽為什麼聽得如此專心?因為他聽出了一個聲音,那是省委高書記的聲音,雖然與做報告時的聲音迥然有別,但他還是聽出來了——他聲音大的時候尾音總是很尖,這是他的習慣,或者是由他的聲帶決定的。高書記呀高書記,想不到你還有一個這樣的「雅號」:老毒物。
王綽拍拍元狐的肩膀。元狐看看王綽,會意地一笑。
「好!」王綽很滿意,他從柜子里取出酒和杯子,兩人幹了一杯,又斟上……
元狐喝了點酒,興緻很高,給王綽說出了掏心窩子的話。他說:「這些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用,其實在甄秘書身上下點功夫說不定效果會很好的,你知道他很有能量的。」
「我知道,他說話很管用。」
「也許他成不了事,但他能壞事。」
「小人得志便猖狂。」
「自古如此。」
又喝了兩杯,王綽話題一轉:「你可要看好『定時炸彈』啊!」
元狐一下子沒轉過彎來,有些愕然。
王綽掂了掂取出的磁帶:「我的政治命運可掌握在你手裡了。」
元狐明白了,王綽說的「定時炸彈」指的是他們給他建了黑檔案的事,連忙推卸責任說:「這都是雷雲龍的主意,你放心,我不會讓它爆炸的。」
王綽又拍拍元狐的肩膀,意味深長:「我相信你,來,乾杯!」
元狐有句臨別贈言,王綽要麼是忘了,要麼是忽視了,總之他沒將那句話放在心上。元狐說:「別因小失大。」
王綽心想:「我比你懂得多。」
王綽站在窗前看著元狐走向大門,元狐的身子輕飄飄的,好像是一套衣服在移動,一陣風就能將他吹走,吹上天。這個瘦猴!
他真的是剛好經過這兒嗎?王綽想,他該不會是完全掌握著我的行蹤吧?這個念頭讓王綽很不舒服,他又想起了黑檔案,他不知道他們在自己的黑檔案里都放了些什麼內容,那是一個定時炸彈,毫無疑問,他想,這簡直是造反!
晚上,他約那「兩個笨蛋」在郊外垃圾場旁見面。他已經付給那「兩個笨蛋」10萬塊錢了,而劉樹根至今還活得好好的,至少還沒死。他們曾經自稱是職業殺手,殺人無數,從未失過手,可是怎麼就結果不了劉樹根呢?
「兩個笨蛋」,大個子叫「半寸」,小個子叫「毒眼」,顯然都是綽號:「半寸」的意思是他槍法很准,誤差從來不會超過半寸;「毒眼」的意思是他只要瞄上誰,誰就必死無疑。他們向王綽誇過海口,說他們會幹得不留任何痕迹,就好像他是被天上掉下來的隕石砸死的——沒人會懷疑,甚至他自己也不會懷疑,他做了鬼也不會找人報復的,只怪自己倒霉。
第一次「半寸」和「毒眼」將劉樹根門前的小巷的窨井蓋揭開,又將路燈砸壞。結果劉樹根沒掉進去,一個被人追趕的小偷掉進去了——小偷沒摔死,但是把腿摔瘸了。
第二次他們夜裡將劉家的煤氣打開,由於劉樹根的房子四面漏風沒有引起爆炸,也沒有引起火災,只是讓劉樹根多掏一些煤氣費。
第三次他們在劉家的麵缸里倒進了總量足以毒死10頭牛的耗子葯,結果劉樹根一家只是拉了3天肚子而已,沒想到耗子葯會是假的。
第四次他們在劉樹根經過時從6層樓上推下一個盛滿水的大油桶,油桶落在劉樹根身後,迸濺出來的水只是將劉樹根的鞋弄濕了,而劉樹根毫髮無損。
這次——
「半寸」和「毒眼」來了后,說:「昨天夜裡我們製造了一起車禍,我們將他撞飛了,多半是撞死了。」
「我不要多半,我要的是百分百!」王綽沒想到垃圾場這兒這麼泥濘,他的每隻鞋上足足沾有兩公斤的泥,挪一步都很困難,他試圖減少鞋上的泥,可無論怎樣抖動都效果甚小——這泥也讓他更加惱火。
他們說:「即使沒撞死,他八成也會淹死的,我們把他撞到溝里了,溝里肯定有水,下了這麼長時間的雨,溝里不會沒水……」
「我不要八成,我要百分百!」
「要不是後邊有車,我們會下去看看的。」
「我不管這些,我只要結果!」這兒四下沒人,周圍只有蟲唱蛙鳴,王綽幾乎吼起來了。
「如果不是要弄得像個事故,我們會用槍的,那樣就不存在……」
「那就用槍吧,乾脆一點!」
「能不能再給我們點兒……」
「有結果了再說錢的事,現在甭提!記住,我要的是百分百!」
他感到冷颼颼的。垃圾場旁邊那一個個小土包是什麼,是墳墓嗎?也許,要不看上去怎麼會那麼陰森。「兩個笨蛋」轉眼間就不見了,彷彿鑽進了墓穴中。他們不怕泥濘嗎?他們到哪裡去了?
他真不該找這麼個地方,儘管這裡僻靜,但過於僻靜了,如同地獄里一個被遺忘的角落。天上有一顆不算明亮的星星,但很快又沒了;天空一致起來,成為一個灰暗的大石板。沒什麼風,但空氣是流動的,像刺骨的河水,他感到骨頭都是冷的。
泥,到處是泥,泥里像是和了膠水,黏得不得了,腳踩下去馬上被黏住,如同被餓狼咬住一般。腳步太沉重了,幾乎走不動,每邁一步都很困難,彷彿被鬼拖著或者是被罪孽拖著。這雙皮鞋大概要報廢了,褲腿上也沾了很多泥。他能聽到遠處漢江低沉的流水聲,他能想像出那一江黑黝黝的水在黑暗中運動,河面泛著冷鐵的光芒……
他又想起了劉樹根,劉樹根其實對他造成不了什麼危害,10年來倒是他自己變得越來越倒霉了。事情到後來已經不是危害不危害的問題了,它成了一種較量,他們是在比拼意志。而讓他無法容忍的是,他將這傢伙弄得傾家蕩產像個乞丐似的,甚至還弄進了監獄,可他並沒打垮他的意志。他竟然打不垮這個叫花子的意志,對他來說,這是一個莫大的諷刺。他其實更想打垮他,而不是更想殺他。從肉體上將其消失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因為他再也容忍不了他了,再也不!他以前並非沒有動過殺死劉樹根的念頭,之所以沒有採取行動,不是心慈手軟,而是他想儘可能地羞辱他,讓他看著自己平步青雲,讓他難受,讓他受苦,肉體和心靈都備受折磨。他劉樹根既然把告狀當成了人生,他就要讓他的人生變得毫無意義,並讓他感受到這種無意義,讓他生不如死。他為什麼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他把自己前途毀了,把家毀了,他為什麼不自殺呢?
他感到恐懼,這都是劉樹根給他造成的。
「他是自找的。」他說。